我弯身靠近火堆,伸手取暖,看到自己握着缰绳的双手污秽不堪。这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走这一段路去溪边洗手,值得吗?在没有抽水马桶或自来水的年代,想按照现代的卫生标准生活,实在是麻烦多于好处。我尖酸刻薄地想,这时代的人就是因为又脏又无知,难怪常常生病死掉。
想到自己可能因为肮脏而生病死掉,我还是拖着疲惫的身躯站起来,走向营地边的小溪。小溪旁满是泥泞,我的鞋子还深陷进泥地中。我洗净了脏手,脚却湿了。等我吃力地走回火堆,发现罗博特姆下士正等着我,手上拿了一碗炖菜。
他拉拉前额头发(这是这个时代的男人致意的方式),把碗端给我时说道:“夫人,队长说您辛苦了,这碗炖菜聊表慰劳之意。他还想告诉您,明天会抵达塔维斯托克,那儿有一家客栈。”罗博特姆下士犹豫一下,朴实的中年圆脸上露出忧虑,又接了一句,“夫人,队长说很抱歉没地方可以住,但我们搭了一顶帐篷让您今晚有地方睡。帐篷很简陋,不过可以挡雨。”
我极力表现得谦和有礼。“请帮我向队长致谢。”然后更亲切地加一句,“也谢谢你了。”我很清楚,梅因沃林队长只觉得我是个累赘,根本不会多花心思帮我想晚上睡哪里。这顶帐篷是用一块简单的帆布仔细搭在树枝上,完全是出自罗博特姆下士的好意。
罗博特姆下士走后,我独自坐着,慢慢嚼着烧焦的马铃薯和多筋的牛肉。我在溪边发现一片晚生的田芥菜,菜叶边缘有点萎黄,但我还是摘了一把放在口袋里。口袋里还有当天稍早停下来休息时,我摘的一点杜松子。芥菜叶已经老了,味道很苦,但我咬几口马铃薯,吃几口芥菜叶,努力把菜吞下去。吃完炖菜我掏出杜松子,每颗只咬几下,免得呛到,然后把嚼不动、没味道的果实连着种子整颗吞下去。杜松子的油脂有一股辛香,从喉底冲上来,呛得我流眼泪,却也涤尽了舌头上油腻与烧焦的气味。加上芥菜,或许能让我免于坏血病的侵扰。
我曾费心收集了许多干燥的蕨类卷芽、玫瑰果、苹果干和莳萝籽放在大的药箱中,以免漫长的冬季营养不良。希望詹米记得吃。
我把额头搁在膝上。应该没有人看我,我在想念詹米的时候,不想让人看见。
在福尔柯克山丘上,我极力拖延昏迷的时间,但不久有个英国龙骑兵拿着随身酒壶,想把白兰地灌进我喉咙叫醒我。“拯救”我的英军完全不知该如何处置我,于是决定带我到卡伦德堡,交给霍利将军的手下。
到这一步为止,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但一小时后,情势却严重偏离预定计划。我坐在休息室里听他们在我旁边讨论,我很快了解,原本我以为昨晚发生了一场大战,结果只不过是英军支队去和主力部队会合的路上,遇到杜格尔的军队,发生的一场小冲突。英军主力部队现在正在福尔柯克山丘集结,准备迎击来袭的高地军。我以为我经历了那场战争,但事实上,那场战争根本还没发生!
霍利将军本人正负责监督军队集结,由于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于是他们决定写封信描述营救我的经过,由一位年轻的二等兵护送我到坎贝尔上校在克斯的临时总部。这个二等兵叫多布斯,身材矮胖、为人古怪,他非常尽忠职守、力求表现,令人心烦。一路上我试了好几次,总是无法摆脱他。
等我们抵达克斯,才发现坎贝尔上校不在,他已经被征召到利文斯顿去了。
我对护送我的卫兵说:“看吧,坎贝尔上校一定没时间,也不会想和我说话,而且我也没什么好告诉他的。我干脆就在这镇上找地方住下,安排一下怎么继续前往爱丁堡,这样岂不更好?”我对英军的说辞,和我两年前告诉科拉姆的差不多,因为我也想不到更好的说法。我说我刚丧夫,从牛津来,想到苏格兰找亲戚,结果遇到苏格兰高地土匪,被他们劫走。
多布斯摇头,固执地红了脸,他应该不到二十岁,脑子也不太灵光,不过一旦下定决心,谁也劝不动。
他说:“比彻姆夫人,不行,我得把你安全送到上校那儿,否则布莱索队长会要我的命。”我用娘家姓氏作别名,所以他这样称呼我。
于是我们又骑着两匹糟糕至极的劣马,动身前往利文斯顿。多布斯终于不再紧盯着我,但是我的处境并没有好转,反而被关在利文斯顿一幢房子的楼顶,还得和上校再说一遍我的遭遇。这位上校名叫戈登·麦克利什·坎贝尔,是低地苏格兰人,指挥乔治国王的一个军团。
“我明白了。”他的语气听起来完全不明白。上校个子不高,面相狡猾,头顶微秃,红发从鬓角处往后梳。他把眼睛眯得更细,低头看着摊在记录本上皱巴巴的那封信。
上校把一对半圆形眼镜架在鼻子上,凝神细看信纸道:“信上说,绑架你的人中,有一个是弗雷泽族人,非常高大,红发。对吗?”
“对。”我回答,心想他不知想到了什么。
上校头一歪,眼镜滑下鼻梁,他眼神锐利,从眼镜上方盯着我。“在福尔柯克附近救了你的军队写了这封信,说他们记得绑架你的人中,有个人正是恶名昭彰的高地族长‘红发詹米’。好了,比彻姆夫人,我知道被绑架的时候,你很……心烦,可以这么说吧?”说到“心烦”两字,他牵动一下嘴角,但不是在微笑。“你可能没有心思仔细观察,但不晓得你是否听到其他人如何称呼那个高地人?”
“听到了,他们叫他詹米。”我不觉得这样说会有什么问题,我看过的传单已经写得很清楚,詹米支持斯图亚特的事业。詹米投入福尔柯克之役,英军可能会对这点感兴趣,但不太可能让他罪上加罪。
詹米说过:“他们没办法把我吊死两次。”一次就绰绰有余了。我瞟了一眼窗外,半小时前天就黑了,下方街道上士兵提着闪烁的提灯,在街上来回巡逻。詹米这时应该在卡伦德堡,寻找我守候的那扇窗口。
突然我起了个荒唐的念头,觉得詹米已经想办法查出我的行踪,跟着我到了这里,守在下方街道,就等我在窗前现身。
我倏地起身,走到窗前。街道上空空荡荡,只有个卖腌鲱鱼的坐在凳子上,提灯放在脚边,等客人上门。他当然不是詹米,他不可能找到我。斯图亚特营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在哪儿,我孤身一人。我慌了起来,一掌拍向玻璃,不管会不会把玻璃打破。
后方传来上校的声音,尖锐又紧张:“比彻姆夫人!你还好吗?”
我紧闭双唇,不让嘴唇颤抖,又深呼吸几次。玻璃起雾,雾气遮蔽了下方的街道。我恢复表面的平静,转身面对上校。
我说:“我很好。如果你问完,我想离开了。”
“是吗?嗯。”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有点像是怀疑,然后毅然摇摇头,告诉我,“你留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我会把你送到南边。”
我惊愕地脱口而出:“南边!要命的去南边干吗?”
他高高挑起狐狸毛般的双眉,诧异地张大嘴巴。然后他轻轻摇头,闭上嘴巴,只张开一条缝,吐出接下来的话:“上头有令,只要得到高地罪犯红发詹米·弗雷泽的消息,或找到他的同伙,一律往南送。”
“但我不是他的同伙!”我说。除非结婚也算一种结伙。
坎贝尔上校充耳不闻,转身走回办公桌,翻找一沓文件。“找到了,到时候由梅因沃林队长护送你,他会在黎明时来这里接你。”他摇摇一只形状像小妖精的银铃,门打开,二等传令兵探出头,脸上带着询问的表情。“加维,带夫人回住处,把她的门锁上。”他转向我,敷衍地欠个身,“比彻姆夫人,我不认为我们会再见面。好好休息,一路顺风。”
事情就这样成了定局。
我不知道顺风的速度有多快,但应该比梅因沃林队长的小队速度要快。梅因沃林队长负责看管一列补给马车,运往拉纳克。等货物与赶马车的人到了拉纳克,队长继续和其他队员南下,运交非机要文件。我显然属于“非紧急情报”那一类,因为无论目的地在哪里,我已经上路一周多,却仍看不出是否到达目的地。
“南边”是指伦敦吗?我猜了上千次,但梅因沃林队长不曾透露蛛丝马迹。
我抬起头,发现火堆的另一端有个龙骑兵盯着我。我毫不闪避地迎视,直到他满脸通红目光垂下落到手里的碗为止。我习惯了这种目光,虽然大多数不像他这么直接。
这种目光打从一开始就跟着我了,当时送我到利文斯顿的年轻二等兵就这样盯着我,带着一点尴尬与隔阂。过了一段时间我才了解,英军对我充满疏离的态度,不是因为怀疑我,而是出自轻蔑与恐惧,还混杂了一丝怜悯,以及对公务的责任心。
对他们而言,我不仅遭贪婪、野蛮的苏格兰人掳走,更只身与这群野蛮男人共处一室。对一般的英国人来说,这群人“和野蛮的禽兽差不多,抢劫、强盗,无恶不作”,像我这样的英国女人在这群禽兽身边过了一晚,不可能还是完璧之身。
我沮丧地想,当时詹米抱着昏倒的我走出来,或许让整场戏容易多了,但也加深了他们认为苏格兰人迫害了我的印象。原来“营救”我的小队长巨细靡遗写了一封信,所以后来每个接管我的人——或许还有每个他们交谈过的人——都对这件事一清二楚。我在巴黎得到的教训,让我明白流言蜚语的扩散力。
罗博特姆下士一定明白我的遭遇,但仍对我十分和善,不像其他士兵,我偶尔会无意间在他们脸上看到奸诈盘算的表情。下次我睡前祷告,一定会在祈祷中加入罗博特姆下士的名字。
我站起来,拍拍斗篷,走向帐篷。罗博特姆下士也跟着起身,谨慎地在火堆旁走动,并在同袍旁边找好背对着我帐篷入口的地方坐下。当大家各自解散,他会在与我隔着一段距离又能听到我呼叫的地方待下。过去三晚,无论睡在客栈或野地里,他都是这样做的。
三天前,我曾打算逃跑。梅因沃林队长很清楚我是被迫失去行动自由的。虽然他不喜欢我这个累赘,但仍尽忠职守,派了两个守卫看管我,白天则骑马走在我身侧。
到了晚上,看守会松懈许多。队长显然认为我不可能在隆冬时节徒步穿越荒野。他的推测没有错,我对这种自杀行为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过,某晚我终于决定要逃走。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又继续走了两个小时之后就停下来扎营过夜。我盘算着自己就算靠步行,也能在天亮之前循原路走回那个村庄。村里有一座小酿酒厂,有些四轮马车会从酒厂载着酒桶前往附近的小镇。酒厂的院子里堆满酒桶,我研判可以先躲进那儿,再和第一班马车一起离开。
所以,我等到整个营区都安静下来,士兵裹着毯子在火堆边打鼾时,便蹑手蹑脚地钻出毯子,小心把毯子放在柳树丛边,穿过低垂的柳枝。除了风的沙沙声,没听到其他声音。
走出树丛后,我听到后方有声响,原本以为那也是风的沙沙声,没想到有只手钳住了我的肩膀。
“嘘,你不想让队长知道你未经许可擅自离营吧?”我没有尖叫,因为我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这士兵个子较高,由于他特别注重自己的黄色鬈发,所以队友唤他“洁西”来取笑他。他对我笑,我则有点迟疑地挤出笑容。
他的目光往下停在我胸部时,叹了口气,接着盯着我的眼睛,向我走近,我则立即倒退三步。
他懒洋洋地笑着哄我说:“哎哟,宝贝,这对你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反正你都尝过啦,就再来一次嘛!况且我还是英国人,不是肮脏的苏格兰人。”
“把手拿开,洁西。这位夫人已经够可怜了。”洁西后面的一帘柳叶中,罗博特姆下士一声不响地现身。
洁西狠狠瞪着罗博特姆下士,脑中转了一圈坏主意,想想又觉得不妥,于是一言不发,转身消失在柳叶中。下士默默等我拾起掉落的斗篷,然后带着我回营。他拿了自己的毯子让我躺下,然后披着另一张毯子在离我约六英尺的地方像印第安人般坐着。那天晚上,不管我何时醒来,都看到他还坐在那里,两眼茫茫凝视着火堆。
我们到了塔维斯托克的客栈,但我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在客栈内梳洗。当天中午抵达村子时,梅因沃林队长便立刻动身送文件。不到一小时他就回来了,要我去取自己的斗篷。
我茫然问道:“为什么?我们要去哪儿?”
队长冷冷看我一眼说:“去贝尔赫斯庄园。”
这听起来有趣多了。我抬头环视,几个士兵坐在地上掷骰子赌博,火堆边睡着一只满身跳蚤的流浪狗,空气中则是浓浓的啤酒花味。
贝尔赫斯庄园坐拥天然美景,但建造者却视若无睹,坚持背对那片开阔的草原,面对荒凉隐蔽的悬崖。
这座庄园的马车道又直又短,一点也不像法式庄园优美的弧形门径。倒是入口处立了两座石柱,上头很实际地刻着庄园主人的家徽。马儿嗒嗒走过石柱旁,我盯着家徽,想认出这究竟是什么图案。是猫吗?还是豹?这只动物昂首蹲伏,爪子抓着百合。看起来很眼熟,但究竟是谁的家徽?
门口附近长草堆边有阵骚动,一个衣衫破烂驼着背的人,匆匆躲到阴暗处避开马蹄,这时我看到一对淡蓝色的眼睛瞥了我一眼。这个乞丐也让我感觉似曾相识,也许只是我的幻觉,或许只要不像英军的东西都会引起我的注意吧!
护送的队伍停在前院,只有我和梅因沃林队长下马。队长敲门时,我还在思索着门的另一边究竟会是谁。
“比彻姆夫人?”一位貌似管家的人开门问道,脸上表情似乎预知了来者是谁。他想得没错。
“我是。呃,请问这是谁的房子?”我一边问,一边瞧着房内阴郁的门厅,有张脸望向我,眼睛如惊愕的小鹿般瞪大着。
那是玛丽·霍金斯。
玛丽吃惊张嘴的同时,我也使尽全力放声尖叫。管家冷不防吓了一跳向后退,绊到一张小沙发椅,像保龄球瓶一样翻倒。外面士兵也吓得惊叫着跑上来。
我拎着裙摆像报丧女妖一样大声尖叫:“老鼠!有老鼠!”接着便往客厅跑。
我这么歇斯底里地叫着,玛丽也跟着尖叫。我猛然冲向她,把她挤到客厅一个角落,抓住她肩膀。
我迅速在她耳边低声说:“不要告诉别人我是谁,一个字都别说!否则我小命不保!”我本来还觉得自己大惊小怪,但话一说完,才发觉此言不虚。若有人知道我是红发詹米之妻,我的处境会非常危险。
玛丽茫然点了头,房间另一边的门就打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
“玛丽,这恐怖的噪声是怎么回事?”他身材圆润,下巴线条坚毅,双唇紧抿,显然他是个不惜胁迫他人而得以随心所欲度日的人。
玛丽紧张得结巴:“没、没事,爸爸,只是有老、老鼠。”
男爵闭眼深吸口气,试图表现出耐心十足的样子,接着睁开眼睛,看着自己的女儿。
他命令玛丽:“再说一遍,孩子,流畅一点。我不许你这样咕咕哝哝。深呼吸,稳住。好了,再说一遍。”玛丽照着父亲的话做了,她吸了好大一口气,连胸口绑的胸衣束带都绷紧。她手指绞着裙子的绸缎,试着镇定下来。
“有、有只老鼠,爸爸。老鼠吓到这位弗……这位夫人了。”
这次表现算是差强人意。男爵走上前打量我。
“这位女士,请问你又是谁?”
找不到那只神秘老鼠的梅因沃林队长终于进门,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将我介绍给大家,并呈上坎贝尔上校的字条。
“看来你要由公爵大人看管了,夫人,至少暂时是这样。”男爵将字条交给一旁的管家,接过管家从架上拿来的帽子。
“很可惜刚见面我就要匆匆离开了,比彻姆夫人。”男爵往后头看了看,那里有道短短的楼梯从大厅旁岔出去。管家已经恢复神色,上了楼梯,把那脏兮兮的字条托在铜盘上。“我看沃米斯利已经去通知公爵了。我该走了,不然会错过邮件马车。夫人,就此告别。”
他转向玛丽,说:“再见,玛丽,记得要……好吧,再见啦!”他的嘴角上扬,露出慈父的微笑。
玛丽眼睛看着地上,低声说道:“再见,爸爸。”我轮流看了他们两人一眼,玛丽究竟在这里做什么?看来她就住在这里,而这栋屋子的主人应该和她有亲戚关系。
“比彻姆夫人?公爵大人请您现在去见他。”一个矮胖的男仆在我旁边,对我行礼。
我转身跟着仆人走去,玛丽紧紧抓住我的袖子,想开口说话:“可、可、可是……”此刻情势紧张,我没有耐心听她说完,于是敷衍地笑笑,拍拍她的手。
“好,好,别担心,没事的。”我说。
“可、可是,他是……”
这时男仆一鞠躬,推开走廊尽头的一扇门。房内的灯光照射在满室奢华的织锦与光滑的木制家具上。我看到一张椅子侧着,椅背上绣了家徽。刚刚外头的那个石雕家徽有些磨损,这个就清楚多了。
这是一头昂首蹲立的猎豹,爪子里抓着一束百合花,还是番红花?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站起身,我警觉起来。他转过身来,影子投落在光洁的门槛上。玛丽终于痛苦地说出她想说的话,她的声音与男仆的介绍同时响起。
她说:“是我的教、教、教父!”
男仆说:“这位是桑德林汉姆公爵大人。”
公爵惊讶地张大嘴:“你是……比彻姆夫人?”
我无力地说道:“呃,这样称呼也可以……”
客厅的门在我背后关上,房里只剩下我和公爵大人。我关门前看了玛丽一眼,她站在走廊上,眼睛瞪得像盘子一样大,嘴巴像金鱼嘴巴一样无声地一开一合。
窗户两侧放着巨大的中国风陶瓶,窗前搁着嵌花桌。壁炉台上摆着一座风情万种的青铜维纳斯雕像,旁边有两只镶金边的瓷碗,镀银烛台上插着蜂蜡制的蜡烛,正燃着烛光。地上铺着内面起绒的地毯,看得出是质料很好的波斯制品,几乎盖满了地板,角落还放着一架大键琴。房里剩下的一点空间,则摆着镶嵌家具和几件雕塑。
我神色自若地说:“您这儿布置得很出色啊!”公爵一直站在火炉前,双手在燕尾服外套后方交握。他看着我,宽阔、红润的脸庞上充满兴味,但带着戒心。
“过奖,夫人大驾光临,令寒舍蓬荜生辉。”公爵胸膛宽阔,却用尖锐的男高音说话。兴味终究盖过戒心,他笑了,笑得直率又亲切。
“您为什么自称姓比彻姆?这该不会刚好是您的真名吧?”他问。
我脱口道出实情:“这是我娘家的姓。”
“您是法国人?”公爵扬起两道浓密的金色眉毛。
“不是,我是英国人。我总不能用弗雷泽这个姓吧?”
“我懂了。”公爵依旧扬着眉,他对一张双人小织锦椅扬了扬头,请我坐下。椅子的雕饰繁复,就像房里其他家具一样高雅精致,足以纳入美术馆收藏。我把湿透的长裙拉好,尽量保持优雅,不管裙子上的泥块与马毛,一屁股坐上华贵的锦缎椅。
公爵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微笑,在炉火前来回踱步,一边打量我。一股暖意与舒适感在我酸痛的腿上蔓延开来。脚边就是疲惫的深渊,我努力抵抗着不让自己跌进去。此刻情势诡谲,可不是卸下防备的时候。
公爵突然问:“你到底是什么身份?是英国人质、狂热的詹姆斯党人,还是法国间谍?”
我用两根手指头按摩酸痛的眉心,正解是“以上皆非”,但这么说对我的处境于事无补。
“这屋子陈设高雅,相较之下,招呼客人却怠慢了点。”我极力摆出傲慢的姿态,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容易。不过,路易斯传授给我的高傲贵妇典范,多少有点效果。
公爵就像只蝙蝠听到笑话,叽叽尖声高笑起来:“请原谅,夫人。你说得对,我应该等你用过茶点再请教才是,我真是太不周到了。”
他摇铃召唤男仆,低声吩咐几句,然后站在炉火前平心静气地等托盘端来。我坐着不发一语,偶尔环视房间,或是偷看一下公爵。我们都没兴趣闲聊,尽管公爵和蔼可亲,但我们都清楚,这只是暂时停火。
我想知道原因。别人常常好奇我是谁,这我不惊讶。但我比较想知道公爵的角色是什么,或他认为我的角色是什么。他之前遇过我两次,当时我是弗雷泽夫人,拉里堡堡主之妻。现在,我出现在他家门口,冒充英国人质,自称比彻姆夫人,刚被人从一群苏格兰詹姆斯党人中救出,不管是谁都会对我的身份充满好奇,但他对我的态度远不只是单纯的好奇。
茶来了,还配上司康饼与蛋糕。公爵拿起自己的杯子,扬眉示意我用另一杯,我们就这样默默喝茶。我听到房子另一头有闷闷的撞击声,似乎正在锤打钉子。公爵放下杯子,与茶碟碰出轻响,暗示我们重新回到敌对状态。
公爵以米老鼠般的声音搭配威严的表情说道:“好,那么开始吧,弗雷泽夫人——我可以这样称呼吧?谢谢。首先我想说,我对你已经十分了解,不过还想了解得更清楚。请不要迟疑,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我承认,要杀你确实非常不容易,但我相信终究可以办到。”他朝我微微行礼,笑容依然挂在嘴角。
我动也不动地凝视着他,但不是因为我天生沉着,纯粹只是过于惊愣。我仿效路易斯的另一个招牌动作,先是诧异地扬眉,啜一口茶后,从容地用绣上姓名字母的餐巾轻轻印了印嘴角。
“公爵大人,也许您会觉得我很傻,但小女完全不明白您所说的。”我客气地答道。
“是吗,夫人?”
那双灵活的蓝色小眼睛眨也不眨,伸手拿起托盘上的镀银铃摇了一下。
门立刻打开,这个高瘦的男人一定是一直待在门边等候召唤。他穿着高阶仆役的暗色制服与上好的亚麻上衣,来到公爵身边,深深一鞠躬。
“听候大人差遣。”他的英语带有明显的法国口音,五官也是法国脸孔:长鼻子、一脸苍白、薄唇紧抿,一对耳朵像小翅膀从头两侧探出来,耳尖很红。他抬起头看到我,瘦削的脸霎时失去血色,不由自主后退一步。
桑德林汉姆公爵不高兴地皱着眉,然后把目光转向我问道:“你不认得他了?”
我才想摇头,那男子贴在裤腿旁的右手突然动了一下,悄悄弯下中指和无名指,以食指和小指对着我,那是山羊角的避邪手势。下一秒,我便看到他的虎口边的小小黑痣,更加印证了我的猜想,这下我明白了。
毫无疑问,在巴黎时,穿着圆点上衣攻击我和玛丽的,就是这个人,而且这显然是公爵的杰作。
“你这该死的王八蛋!”我破口骂道。我愤怒地起身撞倒了茶几,随手拿起最近的雪花石膏雕刻烟草罐,用力朝那人的头猛扔过去,他转身逃窜,沉重的烟草罐差了几寸,在门框上砸得粉碎。
我追着他,门砰的一声重重关上,我停下脚步喘气。我双手叉腰,瞪着桑德林汉姆公爵。
“他是谁?”我质问道。
公爵平静地说:“我的贴身男仆,名字叫艾伯特·丹东,他是个好人,喜欢戴领巾、穿长筒袜,可惜就是和这些法国人一样心浮气躁,也迷信过头了。”公爵不以为然地对紧闭的房门皱了皱眉,“这些天主教徒真的很讨厌,又是圣人又擦香水,而且什么都信。”
虽然我的心脏仍贴着紧身胸衣的鲸骨怦怦跳,不过呼吸逐渐缓和了下来。我费力地深吸一口气:“你这龌龊、恶心、无耻的……变态!”
公爵不耐烦地点头:“好,好,你说的我都承认,还有更多你没提到呢!不过,这件事我的确运气不怎么好。”
“运气不好?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就是运气不好?”我走到双人椅旁坐下,步伐有点不稳,激动得双手发抖,只好紧握双手,藏到裙子下。
“夫人,我运气不好的事可多了!”他姿态优雅地张开双手说道,“想想看。我要丹东去解决你,他和同伙想先找点乐子,这也无可厚非,但是他们莫名其妙发现你是什么女巫,手脚就慌了,逃跑前还玷污了我的教女。我费心帮她安排的婚事全都告吹,想想事情有多讽刺!”
他每句话都让我惊讶,我不知道该先反驳哪一句,但其中有一句特别刺耳。
“解决我?什么意思?你是说你真的想杀了我?”眼前一片天旋地转,我只能猛灌一大口茶,但此举的镇定效果欠佳。
桑德林汉姆公爵快活地说道:“是的,我一直努力想让你明白这点。夫人,要不要来杯雪利酒?”
我仔细看了他一会儿。他刚才说想杀我,现在又说要倒酒给我?“白兰地,斟满一点。”
他尖细的嗓音又咯咯笑起来,走到餐具柜边时,转头又说了一句:“兰德尔队长说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对他来说,这可是绝无仅有的恭维。女人总喜欢缠着他,但我想是因为他的外貌,而不是他的癖好。”
我接过他递来的白兰地。“所以乔纳森·兰德尔的确为你工作。”我看着他倒了两杯酒,确定里头就只有白兰地,我迫不及待猛灌一大口。
公爵跟着我喝下一大口,辛辣的酒气让他眨了眨眼睛。“当然,好的工具往往危险,但不需要因噎废食嘛,只要事先预防就好了。”
“危险?你到底多了解兰德尔?”我好奇地问道。
公爵哧哧地笑:“夫人,我对他可说是了如指掌,大概比你懂多了。雇用这种人,要有手段才行。钱只能用来贿赂,而不是用来控制人。”
“不像勒索那么好用?”我冷冷说道。
他往后一靠,双手在圆鼓鼓的肚子上交握,无动于衷地看着我。“所以你认为我们彼此勒索?”他摇摇头,些许鼻烟灰末飘下,沾上他的丝绸背心,“不,夫人。一方面,我们身份地位不同,这种传闻只可能在某些圈子里影响我的名声,我其实不需要太担心。但对兰德尔队长来说,军队非常不认同这种不自然的癖好,甚至往往因此将当事人处死。他根本动不了我,真的。”尽管他有三层下巴,他还是努力把头侧向一边。
“我能控制兰德尔,靠的不是财富也不是威胁。他服侍我,是因为我能给他想要的东西。”公爵说道,水汪汪的蓝色小眼睛在眼眶里闪闪发亮。
我打量他肥厚臃肿的眼眶,毫不掩饰地露出嫌恶的表情,公爵大人笑得发颤。
公爵说:“不,不是你想的那样,队长不像我,他的口味稍微精致高雅一点。”
“那你到底给他什么?”
公爵低声说:“虐待,我任他恣意施虐。不过,你早知道了,对吧?最起码你丈夫知道。”
光坐在他附近我都觉得污秽,我站起身来,想离他远一点。雪花石膏烟罐的碎片散落一地,我漫不经心地踢中一块,碎片弹跳起来,打转着飞进双人座椅下,让我想起了刚刚在这里的丹东。
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问他为何计划谋杀我。但此时不说,更待何时?
我转身面对他问道:“你为什么想杀我?”我迅速扫了一眼桌上的物品,万一他还想杀我,我可以拿个东西抵御。
他似乎没打算亲自动手,反而费力弯下腰捡起那只奇迹般完整无损的茶壶,放回立直的茶几上。
公爵平静地说:“这在当时算是个权宜之计。我知道你和你丈夫想阻碍某件和我有关的事。我本来想除掉你丈夫,但他和苏格兰两个有权有势的家庭关系密切,动他太危险了。”
我脑中灵光乍现,像在放烟火。“你想除掉他?难道是你派水手到巴黎袭击詹米?”
公爵随便点点头:“这手段有点粗糙,不过最简单。但后来杜格尔在巴黎现身,我开始怀疑你丈夫究竟是不是效忠斯图亚特,我无法确定他的立场。”
我才想知道公爵的立场呢!他这番话说得奇怪,听起来好像他私底下其实是个詹姆斯党人。倘若真是如此,那他保密的功夫真是到家了。
公爵轻手轻脚地盖上茶壶盖,继续说:“然后,你和路易王的友谊与日俱增。就算你丈夫和银行家没谈成功,只要你高抬贵手不管闲事,路易原本可能送来查理王子需要的东西。”
他把手上的司康饼凑近眼前,皱着眉,弹掉上头的几丝细线,又决定抵抗诱惑,把司康饼丢回桌上。
公爵边回忆边说道:“等我弄清楚实际情况,我便让他获赦,努力引诱他回苏格兰。要让他获赦,我可是花了不少钱,但终究是白花了!”
“但后来我想到你丈夫对你一往情深,真是感人。”公爵唇边露出令人生厌的假笑,“我猜,如果你遭遇不幸,他可能心神不宁,没心思顾及原本的计划,这样我就不必杀他,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轩然大波。”
我忽然想到什么,转头看着房间角落的大键琴。琴架上放着几张乐谱,上面的字迹优美清晰。“待殿下踏上苏格兰,即有五万英镑。”签名处写了“S”,显然是桑德林汉姆(Sandringham)的缩写。
公爵愉快地笑了:“夫人,你真的非常聪慧。一定是你猜出来的,至少我听说你丈夫对音乐不拿手。”
“其实不是我猜出来的。”我从大键琴前转身答道。桌子这边没有拆信刀或钝器这种有用的东西。我忽然匆忙拿起花瓶,把脸埋在一大束温室花朵中,闭上双眼,感觉冰凉的花瓣轻触我突然热烫的双颊。我不敢抬头,生怕公爵察觉我脸上表情有异。
因为在公爵的背后,我看到了一个圆形、外表如皮革的东西,形状像南瓜,裹着绿色天鹅绒窗帘,就像公爵的异国风艺术品。我睁开眼睛,透过花瓣小心偷看,有张嘴咧着不整齐的牙齿对我笑,就像万圣节南瓜提灯的笑容。
我感到既惊恐又充满安慰。我对门口那个乞丐的直觉没错,那是修·门罗,当詹米还是高地逃犯时就有的老朋友。修·门罗当过校长,在海上被土耳其人掳走,遭到拷打而成了残废,沦为乞丐与盗猎人,另外还是出色的间谍。我听说他是高地军的间谍,但没想到他因为间谍行动到了这么南边的地方。
他像鸟儿一样在二楼窗外,攀着常春藤等多久了?我不敢对门罗多作表示,只能死死盯着公爵肩膀的上方一点,看似冷漠地凝视空中。
公爵充满兴趣地看着我。“真的吗?该不会是格斯特曼吧?我不觉得他有那么机灵。”
“你觉得我机灵?真是太抬举我了。”我把鼻子埋在花丛里,心不在焉地对一朵芍药说话。
门罗放开常春藤一会儿,一只手出现在我的视线内。阿拉伯人抓走门罗时,割了他的舌头,所以他会用手语。他先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慎重地先向我一指,然后再指他自己,最后往旁边一指。宽大的手掌翘起,拇指和食指做成一双跑步的腿,向东边跑去。他又眨了个眼,握拳致意,然后就消失了。
我终于放松下来,接着深呼吸,恢复平静。我打了个喷嚏,把花放下来。
“所以你是詹姆斯党人?”
公爵和蔼地回答:“不一定。重点是,夫人,你是吗?”公爵从容地脱下假发,抓抓只剩稀疏金发的头顶,再戴回假发,“在巴黎时,你想阻止詹姆斯国王夺回宝座。失败以后,现在你和你丈夫似乎十分忠诚地支持殿下。为什么?”他蓝色的小眼睛现在看起来不是很热衷,但当初他可是十分热衷于暗杀我。
自从我意识到身在桑德林汉姆公爵的屋檐下,我就不断回想弗兰克和韦克菲尔德牧师对桑德林汉姆的讨论。他是詹姆斯党人吗?就我记忆所及,历史的评价(也就是弗兰克和牧师的评判)尚无定论。我也不敢妄加臆测。
“我不认为我该告诉你。”我缓缓开口道。
公爵扬起一边的金色眉毛,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珐琅盒,撮出一点盒里的东西。“夫人,你确定这样做好吗?我随时都可以把丹东叫来。”
我直截了当地说:“丹东一丁点都不敢靠近我。”趁他张口结舌之际,我匆忙接道,“另外,你也不会碰我,就那档事来说。况且,如果你这么想知道我站在哪一方,那么你找出答案前也不能杀我了,对吧?”
公爵被一小撮鼻烟呛得猛咳,用力捶打穿着绣花背心的胸口。他大肆打着喷嚏,口沫横飞,我站起身,轻蔑地冷冷瞪着他。
“这样吓唬就能逼我开口?没用的。”我不知哪来的信心。
桑德林汉姆用手帕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最后,他深吸一口气,从噘起的厚唇吐出一口气,眼睛紧盯着我。
他从容说道:“很好,我想仆人已经把你的房间整理好了,我请女仆来带你回房。”
我看着他的表情一定很傻,因为他费力从椅子上站起时,挂着嘲弄的讥笑。“从某种程度来说,你到底是什么身份,或你知道什么信息,都不重要。我让你住在这里,是因为你有一项很重要的特质。”
“什么?”
公爵顿了一下,伸手拿摇铃,微微一笑。
“你是红发詹米的妻子,他很爱你对吧,夫人?”
以拘留室来说,这房间还不坏。房间长宽各三十英尺,装饰的奢华程度,只有楼下的客厅才比得上。小平台上放着一张天篷床,蓬顶装饰着鸵鸟羽毛,从四个角落探出,床边垂坠着花缎帏幔,一对花色相配的锦缎椅放在大壁炉前,看起来十分舒适。
陪我前来的婢女放下带来的水盆和水罐,匆匆点起准备好的炉火。男仆把罩着盖子、放着晚餐的托盘摆在门边的桌上,然后面无表情地站在走廊上。我本来打算趁人不注意冲出走廊,这下计划也给破坏了。我沮丧地想,反正冲出去也没什么用,等我在走廊上转过第一个弯,就会在屋子里彻底迷路,这该死的房子像白金汉宫一样大。
女仆出去前优雅地行个屈膝礼,对我说:“公爵大人希望您住得舒适,夫人。”
我没好气地回答:“当然了。”
她离开把门关上时,发出砰的一声,令人心情更加沉重。钥匙转动发出的刺耳声响,似乎刮去覆盖我裸露神经的最后一点保护。
宽敞的房里寒意袭人,我冷得发颤,抱住双臂走到壁炉边,坐在一张椅子上,然后深深陷入。我有一股冲动,想趁自己独处时,好好发泄一下情绪。但另一方面,我又担心如果让压抑的情绪释放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我紧闭双眼,感受眼前跳动的红色火光,希望让自己冷静下来。
毕竟,我现在还没有危险,修·门罗正要去找詹米。即使经过这周的移动,导致詹米失去我的消息,门罗也会找到他,指引正确的方向。门罗认识这四个教区中每个佃农锅匠,走遍每户农舍庄园,他无声的信息将会透过消息与流言网络快速散播,就像风吹着云朵越过山岭一样快。但前提是,他已经从攀爬的常春藤上下来,安全离开公爵的势力范围,没被逮到。
我安慰自己:“别傻了,他可是专业的盗猎人,怎么可能被逮到。”话音从装饰华丽的白色石膏天花板弹回,给了我一点支持。我继续说着,好听听自己的声音:“这样一来,詹米就会到这里来。”
我突然意识到:没错,等詹米来了,桑德林汉姆公爵的手下正恭候大驾。公爵强调,我是红发詹米的妻子,这就是我最重要的特质。我是诱饵。
“我是诱饵!”我坐挺身子大喊,想到他们竟然这样羞辱我,我大感愤怒,但也感谢这股怒气驱散了恐惧。我趁此怒意自我振作,于是站起身来大步走动,思索着下次见到公爵要送他什么新称谓。正当我琢磨着“鬼鬼祟祟的屁精”这个词,外头传来压低的叫嚷声,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我推开窗口沉重的天鹅绒窗帘,发现公爵所言不假,窗口密密实实地交错钉满粗大的木条,连想伸出一只手臂都很困难,但我还是可以看到外面。
薄暮降临,园林树下的阴影漆黑如墨,喊叫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马厩也传来喊声,两三个人拿着点燃的火把出现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