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个月,赛拉斯一直很忙。他会一连离开坟场好几天,有时甚至好几周。圣诞节时,卢佩斯库小姐来顶替过他三周,她和伯蒂在她租住的小公寓里一起用餐,还带伯蒂去看了一场足球赛,就像赛拉斯所承诺的那样。可三周后,她在捏了捏伯蒂的脸蛋,叫了他一声尼米尼——她给伯蒂起的昵称后,就回了那个在她口中叫“古国”的地方。
现在赛拉斯走了,卢佩斯库小姐也走了。欧文斯夫妇正坐在约西亚·沃辛顿的坟墓里和他交谈,三人都郁郁寡欢。
约西亚·沃辛顿说:“所以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也没交代该怎么照顾伯蒂那孩子?”
见欧文斯夫妇双双摇头,他接着说:“他到底去了哪里呢?”
欧文斯夫妇都回答不上来。欧文斯先生说:“他从来没有离开这么久过。他在这个孩子到来时保证过,说他一直会在这里照顾他,若他不在就会找别人来帮忙,他保证过的。”
欧文斯太太说:“我担心他出事了。”她几乎要落泪,可下一刻她的泪水就转为怒火,“他太不像话了!就没有什么办法把他叫回来吗?”
“我束手无策。”约西亚·沃辛顿说,“但我相信他肯定在教堂地下室留了钱,好给那孩子买吃的。”
“钱钱钱,就知道钱!”欧文斯太太说,“钱有什么用?”
“伯蒂出去买吃的要用到。”欧文斯先生回答,可欧文斯太太转而将怒火撒到他身上。
“你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欧文斯太太离开沃辛顿的坟墓,去找她的儿子。不出她所料,伯蒂正在山顶上望着整座城镇。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呢?告诉我,我就给你一便士。”
“你没有一便士。”伯蒂说。他已经十四岁,长得比他母亲还要高了。
“我的棺材里有两便士。”欧文斯太太说,“也许有些发绿,但依然是货真价实的两便士。”
“我在思考这个世界。”伯蒂说,“我们怎么知道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还活着,还在外头?”
“赛拉斯是这么说的。”
“可赛拉斯告诉我们的仅此而已。”
“他的出发点一定是为你好,你明白的。”
“谢谢。”伯蒂不为所动,“所以那人在哪里?”
欧文斯太太没有回答。
伯蒂说:“你看到了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对不对?在收养我的那天晚上。”
欧文斯太太点点头。
“他长什么样?”
“那时我眼里只有你,没太留意他。让我想想……他有一头黑发,非常黑。他让我很害怕,棱角分明的脸,一副又是饥渴又是愤怒的模样。赛拉斯把他送走了。”
“为什么赛拉斯不干脆杀了他?”伯蒂厉声问,“他当时就该直接杀了他。”
欧文斯太太用冰冷的手指抚摸伯蒂的手背:“他不是个怪物,伯蒂。”
“如果赛拉斯当场杀了他,现在我就会很安全,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对这件事,赛拉斯了解得比你多,比我们任何人都多。他了解生与死,这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事。”
“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他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说。”
伯蒂歪着脑袋,用同雷雨云一样灰暗的眼睛凝视着欧文斯太太。“可是你知道,对不对?”
欧文斯太太说:“伯蒂,你什么也做不了。”
“你瞧,我能学习,我能学会我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我什么都能做到。我了解食尸鬼之梦,我会梦游术。卢佩斯库小姐教会我怎么看星星,赛拉斯教会我低调沉稳。我还会阴魂不散法和隐身术,还了解坟场的每一寸土地。”
欧文斯太太伸出一只手,抚摸儿子的肩膀。“有朝一日……”她迟疑了。有朝一日,她将再也无法触摸伯蒂;有朝一日,伯蒂会离开他们。这一天终会到来。思来想去后,她说:“赛拉斯告诉我,杀了你家人的人叫杰克。”
伯蒂一言不发,后来才点点头,说:“妈妈?”
“怎么了,儿子?”
“赛拉斯什么时候回来?”
午夜的风从北方吹来,冷得刺骨。
欧文斯太太早已消气。她为儿子忧心忡忡,只能说:“我也想知道,宝贝儿子,我也想知道啊。”
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十五岁了,此时此刻,她正坐在一辆老旧双层公交车的上层,一肚子怨气。她恨她的父母离了婚,恨她的母亲从苏格兰搬走,恨她的父亲对她们的去向漠不关心。她恨这座小镇,因为它那么不同,一点也不像格拉斯哥——她在那儿长大。她恨时不时转过拐角就会看到眼熟的东西,恨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熟悉,熟悉得让人心痛,熟悉得让人恐惧。
这天早晨,她忍无可忍地对母亲说:“至少在格拉斯哥我还有朋友!”她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她母亲只回应道:“至少你在这儿生活过,我是说,你小时候在这儿住过。”
“我不记得了。”斯卡莉特说,“我什么人也不记得了。你还指望我能找回五岁时交的老朋友吗?你不会真这么想吧?”
母亲说:“嗯,你去啊,我不拦你。”
今天在学校时,斯卡莉特一直闷闷不乐。现在她依然在生气。她恨学校,她恨这个世界,而此刻,她特别恨公交车。
每天放学后,开往市中心的97路公交车会将她从校门口带到大街尽头,她母亲在那里租了一间公寓。在这个疾风劲吹的四月天,她在公交车站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也没等来一辆97路。因此,当看到终点站是市中心的121路开来时,她就跳上了车。可在97路向右拐的地方,这路车却向左一拐,进入老城区,驶过市政花园,路过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的雕像,接着缓缓爬上蜿蜒的山路,路边有两排高大的房子。斯卡莉特心一沉,相比怒火,难受的感觉渐渐占了上风。
她从车的上一层走下来,慢慢向前挪,看着“不要在车辆行驶时和驾驶员讲话”的标语,开口道:“不好意思,我想去金合欢大道。”
司机是个高大的女人,皮肤甚至比斯卡莉特还要黑。她说:“那你应该坐97路。”
“可这辆车也去市中心。”
“那是终点站,得绕一大圈,一会儿还得回这里。”女司机叹了口气,“你最好在这里下车,走下山。市政厅前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在那儿搭乘4路或58路,这两路车都能把你一路带到金合欢大道。在体育中心下车,走到金合欢大道。听明白没?”
“4路或58路。”
“我把你在这里放下。”公交车驶过一对敞开的铁门,在山路边临时停车,那铁门看起来阴森可怖。斯卡莉特站在打开的车门边,直到司机催促:“下车,快点。”
她的脚刚踏上路面,公交车就喷出一股黑烟,呼啸而去。
大风吹过,墙另一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斯卡莉特向山下走去——所以说她需要个手机嘛。每次只要她晚到家五分钟,她妈妈就会大惊小怪,可硬是不肯给她买一部手机。真是的。
看来她又得挨一场口水仗了。不是第一场,也不会是最后一场。
她走到敞开的铁门前,往里头望去……
“太奇怪了。”她大声说。
有这么个说法——似曾相识,意思是你感觉你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或是梦见过,或是神游过。斯卡莉特有过这样的体验,比如预感到老师马上要讲她去延文尼斯度过假,或预感到有人的汤勺即将掉落。可这次不一样。这种感觉不是似曾相识,而是她真的来过这里。
她步入敞开的铁门,进了坟场。
当她走入时,一只乌鸦飞了起来,闪过一道黑色、白色与荧光闪闪的绿色交织的光芒,接着落在一棵紫杉树上,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转过拐角有座教堂,教堂前有一张长凳。”斯卡莉特一边默念,一边转过拐角,真的有一个教堂,但比她印象中小得多:一座由灰色石头砌成的哥特式建筑,上有尖顶,墙面斑驳,叫人瘆得慌。教堂前有一张久经日晒雨淋的木质长凳。她走到长凳前坐下,晃动双腿,仿佛她还是个小女孩。
“小姑娘。嘿,小姑娘,”身后有人说,“我知道这么做有点厚脸皮,但能不能劳烦你帮我一下,我需要别人搭把手,希望没给你添麻烦。”
斯卡莉特环视四周,看到一个穿着浅黄褐色雨衣的男人蹲在一块墓碑前,手里拿着一大张纸,纸被风吹得忽上忽下。斯卡莉特连忙跑过去。
“你压住这个地方。”男人说,“一只手在这里,一只手在那里。对,就是这样。真是难为你了,我不胜感激。”
他从身边的饼干盒里拿出一根有点像蜡笔的东西,和小蜡烛一般大,随后在紧贴石头的纸面上来回刮擦,动作驾轻就熟。
“好嘞,”男人欣喜地说,“出来了……哦,弯曲的线条,在底部,我想这应该是常春藤——维多利亚时期的人很喜欢用常春藤的图案装点各种东西,这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好,搞定了,你可以松手了。”
男人站起身,用一只手顺了顺自己灰白的头发。“哦,我刚才应该站起来缓一缓的,两条腿都麻了。”他说,“你觉得这上面写了什么?”
真正的墓碑早已覆满绿色和黄色的地衣,磨损得几乎看不清了,但拓片很清晰。
“麦杰拉·戈斯佩德,本教区的老姑娘,1791年到1870年,失去一切,唯余记忆。”斯卡莉特大声念了出来。
“没准记忆也失去了。”男人冲斯卡莉特勉强地笑了笑。他长着稀疏的头发,眼睛透过小小的圆框眨巴眨巴,看上去活像一只友善的猫头鹰。
一大滴雨落在纸面上,男人赶紧把纸卷起来,接着一把抓起装蜡笔的饼干盒。又落下几滴雨,斯卡莉特循着男人所指的方向,拿起一个靠在墓碑边的文件夹,跟随他走进教堂避雨。
“太感谢你了。”男人说,“我想雨不会下太久,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基本是晴天。”
如同在回应他,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大雨铺天盖地般倾泻而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拓印墓碑的男人说。
“真的吗?”斯卡莉特在想的是:我妈妈会杀了我。
“你在想这是座普通教堂还是座墓地教堂?答案是——据我确认,这个地方很早以前就有一个小教堂,大约在公元800年,也可能是公元900年。后来,这里又重建、扩建了好几次。不过在19世纪20年代时,这儿发生了一起火灾,在那时,这个教堂对这片地区来说已经太小了,住在周边的人开始将乡村广场上的圣邓斯坦教堂用作教区教堂。所以重建时,他们把这儿建成了墓地教堂,保留了许多原本的特征——据说远处那面墙上的彩绘玻璃窗就是那时流传下来的……”
“其实吧,”斯卡莉特打断了他,“我在想我妈妈会杀了我。我坐错了公交车,而且这么晚还没回家……”
“我的天,可怜的小家伙。”男人说,“听着,我就住在这条路前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他把文件夹、装蜡笔的饼干盒和卷好的拓印纸往斯卡莉特手里一塞,在疾风骤雨中缩着肩膀,一路小跑出了大门。几分钟后,斯卡莉特看到了车灯的亮光,听到了车喇叭的鸣响。
她跑到大门口,看到一辆老旧的绿色小型车。刚才那个男人正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
“上来吧。”他说,“你要我带你去哪里?”
斯卡莉特站在原地,雨顺着她的脖子淌下来。她说:“我不搭陌生人的车。”
“你说得很对。”男人说,“不过,礼尚往来嘛。来,在东西湿透前把它们放到后座上。”
他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斯卡莉特探身进去,把拓印墓碑的工具放在后座上,尽可能摆放整齐。
“要我说,”男人说,“何不给你妈妈打个电话,告诉她我的车牌号呢?你可以用我的手机。进车里来打吧,不然你就要淋成落汤鸡了。”
斯卡莉特仍在犹豫,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耷拉下来。天很冷。
男人探身过来,把手机递给斯卡莉特。斯卡莉特看着手机,意识到相比于上车,她更害怕给母亲打电话。
“我是不是也可以给警察打电话?”
“当然可以,你也可以走回家,或者直接叫你妈妈到这儿来接你。”
斯卡莉特坐上副驾驶座,关上车门,抓着男人的手机。
“你住在哪里?”男人问。
“你不必如此。我是说,你只要把我带到公交车站就……”
“我送你回家,地址?”
“金合欢大道102A,不在大路上,体育中心过去一点点。”
“你走岔路了吧。行了,我现在送你回家。”男人放下手刹,让车掉了个头,驶向山下。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吗?”男人问。
“算不上。我们在圣诞节后才搬过来,不过我五岁时曾在这里住过。”
“我听你说话有点儿苏格兰腔。”
“我们在苏格兰住了十年,那儿所有人都是这种口音,可来这儿之后,我突兀得就像一根大拇指,和其他四指格格不入。”她这句话听起来像在开玩笑,可这是真事。她的话里没有调侃,只有苦涩,连她自己都听得出来。
男人把车开到金合欢大道,停在斯卡莉特家门前,并坚持要陪她到门口。当门打开时,他说:“非常抱歉,我擅自把你女儿带回来了,显然你把她教育得很好,比如不能随便搭陌生人的车。但是呢,雨下得很大,她上错了公交车,到了城镇的另一边,一时手足无措。希望你能打心底里原谅她。请原谅她,也请原谅我。”
斯卡莉特本以为母亲会冲着他俩大喊大叫,却惊讶而释然地听到,母亲只说了一句话:这年头再小心也不为过,请问你是一位老师吗?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男人说他叫弗洛斯特,但她们最好叫他杰。
帕金斯夫人笑着说那他可以叫她诺娜,随后开始烧水沏茶。
喝茶时,斯卡莉特给妈妈讲了自己坐错公交后一路的经历,讲她是如何到了坟场,如何在教堂前遇到了弗洛斯特先生。
帕金斯夫人手中的茶杯掉了下来。
由于坐在桌边,茶杯没摔得太狠,没有碎,只是洒出了点茶水。帕金斯夫人手忙脚乱地道歉,随后起身到水池边拿了块布来擦干净。
收拾干净后,她说:“你是说山上那片坟场?老城区那片?”
“我住在那一带,”弗洛斯特先生说,“做了许多拓印墓碑的活儿。你知道那儿名义上是一片自然保护区吗?”
“我知道。”帕金斯夫人抿紧嘴唇,“弗洛斯特先生,谢谢你开车送斯卡莉特回家。我想是时候送客了。”她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冰块。
“我说,这有些过了吧。”弗洛斯特先生友好地说,“我无意伤害你们的感情。是我说错了什么话吗?拓印这事是当地的一个历史项目,不是说挖骨头啊,盗祖坟啊,之类的。”
有那么一瞬间,斯卡莉特以为母亲要对弗洛斯特先生动手,而对方只是面露忧色。
可帕金斯夫人摇摇头,说:“不,这是我们家过去的事,不是你的错。”她似乎努力想让自己的语气轻快些。“是这样的,斯卡莉特小时候经常在坟场玩,那是,嗯……十年前的事了。她有个幻想中的朋友,一个叫诺伯蒂的小男孩。”
弗洛斯特先生的嘴角抽了抽,一丝笑意若隐若现:“一个幽灵?”
“不,我想不是。他住在坟场,斯卡莉特甚至指得出他住的那座坟墓。这么说来,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幽灵。亲爱的,这事你还记得吗?”
斯卡莉特摇摇头,说:“我那时一定是个可笑的孩子。”
“怎么可能呢。”弗洛斯特先生说,“诺娜,你把女儿教育得很好。好了,茶很不错,交到新朋友总是令人愉悦。我现在得走了,回去做顿简单的晚饭,接着要去参加一个当地历史协会的会议。”
“你自己做晚饭?”帕金斯太太问。
“没错,自己做,确切来说只是解冻加热。我可是个使用蒸煮袋的行家。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住,是个老光棍。说实在的,这个词在报纸上总是指男同性恋,是吧?我不是男同性恋,只是还没碰上合得来的女人。”一时,他看起来很沮丧。
一向讨厌做菜的帕金斯太太说她经常在周末做大餐,在她送弗洛斯特先生到门口时,斯卡莉特听到弗洛斯特先生同意星期六晚上来和她们共进晚餐。
当帕金斯太太从门口回来时,她只对斯卡莉特说:“希望你的作业已经写完了。”
当晚,斯卡莉特躺在床上,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碾过主路,想着下午发生的事。她去过那片坟场,在她小时候,所以一切都让她觉得那么熟悉。
她想象着,回忆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可睡梦中她仍走在坟场的小路上。夜幕低垂,可眼前的一切都像白天一样清晰。她站在山坡上,前面站着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背对着她,望着城镇的万家灯火。
斯卡莉特问:“你在做什么?”
男孩四处张望,似乎不知该往哪儿聚焦。
“谁在说话?”他说,“哦,我看到你了,隐隐约约的。你在梦游吗?”
“我想我在做梦。”
“和我说的意思不太一样。”男孩说,“你好,我叫伯蒂。”
“我叫斯卡莉特。”
男孩又看向斯卡莉特,似乎是第一次见到她。
“哦,原来是你!怪不得我看你那么眼熟。你今天和那个人在坟场,那个带着拓印纸的男人。”
“那是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说,“他人很好,还开车送我回家了呢。你看到我们了?”
“对,坟场里发生的大多数事我都会留意。”
“伯蒂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这是诺伯蒂的小名。”
“我想起来了!我居然做了这么一个梦。你是我幻想中的朋友,那时我还小,现在我们都长大了。”
伯蒂点点头。
他比斯卡莉特要高,一身灰,尽管斯卡莉特描述不出他穿了什么。他的头发很长,像是很久很久没理过发了。
他说:“你小时候很勇敢。我们进入山里,看到了刺青人,还遇见了杀戮者。”
斯卡莉特的脑海不再平静。先一起惊涛,后一记骇浪,翻天覆地的黑暗,奔涌而出的一幅幅画面……
“我想起来了。”斯卡莉特说。可一抬眼,面前是黑黢黢的卧室,耳边无人应答,只有穿行过黑夜的公交车从远方传来的低沉轰鸣。
伯蒂的食物储存了很多,每样都能存放很久,小部分放在教堂地下室,而大多数存放在温度更低的墓穴里。赛拉斯会确保食物充足且存放妥当。这些食物够伯蒂吃上几个月,如果赛拉斯或卢佩斯库小姐不在,他几乎一步也不会走出坟场。
他想念坟场外的世界,但他知道外面不安全,暂且不安全,而坟场毕竟是他的世界,他的领地,他为之骄傲,并深深爱着它——以一个十四岁男孩全部的爱。
可是……
在坟场,每个人都不会改变。伯蒂小时候的玩伴现在依然是小孩子;他曾经最好的朋友,福丁布拉斯·巴特比,如今已比伯蒂小了四五岁,每次见面,他们可谈的东西越来越少;萨克雷·波林格同伯蒂年纪一样,身高相近,和伯蒂相处时脾气变好了许多。他会在夜晚与伯蒂一起散步,讲述他朋友们的不幸遭遇。故事的结局通常是他的朋友被送上绞架——其实他们没犯什么罪,完全是冤死;他还有一些朋友被送到美洲的殖民地,但他们只要一回来,还是会被绞死。
丽萨·赫姆斯托克,伯蒂过去六年的朋友,却是另一副样子。当伯蒂去荨麻地里找她时,她总是不在,偶尔在的时候脾气也很差,动辄就和伯蒂吵起来,常常蛮横无理。
伯蒂和欧文斯先生说了这事。思索片刻后,他的父亲说:“我跟你说,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她喜欢男孩时的你,而你长大了,她不确定你成了什么样子。我小时候每天都和一个小女孩在鸭塘边玩耍,直到她到了你这个年纪。有一天她突然往我头上扔了个苹果,然后就再也不和我说话了。这一直持续到我十七岁。”
欧文斯太太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我扔的是梨,而且我很快就和你说话了,我们在你堂兄奈德的婚礼上跳了一曲,那时你的十六岁生日才过去两天。”
欧文斯先生说:“亲爱的,你说的当然是对的。”他冲伯蒂眨巴眼睛,示意他别当真,接着做了个“十七”的嘴形,以示自己才是对的。
伯蒂一直没和活人交朋友,他那时日不长的校园生活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但他依然记得斯卡莉特。自从斯卡莉特走后,他想念了她好几年,后来才不得不接受了再也见不到她的事实。可现在她来到了坟场,他却没认出她……
伯蒂晃悠晃悠,渐渐步入坟场西北边的幽深之地,那儿因盘绕缠结的常春藤和树木而危险重重。路边挂有标语,建议游客就此止步,可这根本就没必要挂。一旦你走过埃及路尽头的那丛常春藤,走过引领人们前往安息之地的仿埃及墙的一扇扇黑门,阴森恐怖的气息就会扑面而来,让你毛骨悚然。西北边的坟场早已被一百年来的日晒雨淋打回了原始的面貌,墓碑东倒西歪,墓穴要么被遗忘,要么就干脆消失在了绿色的常春藤或积聚了五十年的落叶之下。若想通过这里,几乎无路可走。
伯蒂小心翼翼地前行。他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对这里暗藏的凶险心中有数。
他九岁时曾探索过这片区域。有一天他在四处探寻时,脚下的土地忽然坍陷,害得他掉进了一个足足有二十五英尺深的洞。这个墓穴挖得如此之深,本是为了装下更多的棺材,可这儿没有墓碑,棺材也只有一口,在最底部,里头住了一个懂医学的绅士。这位绅士名叫卡斯泰尔斯,是个很容易激动的人。见到伯蒂时,他兴奋得不得了,还坚持要诊疗他的手腕(伯蒂掉下来时抓住了一棵树的树根,扭伤了手腕),之后他才听从伯蒂的劝说,去找了别人来帮忙。
坟场西北部,落叶一堆又一堆,常春藤一簇又一簇,其间常有狐狸安家,时而还会见到掉落的天使雕像茫然地凝视着天空。伯蒂艰难前行,他迫切地想和诗人聊一聊。
诗人名叫尼赫迈亚·特罗特,他的墓碑掩映在青枝绿叶之下,上头写着:
此地长眠着
尼赫迈亚·特罗特
诗人
1741—1774
天鹅死前之绝唱
伯蒂说:“特罗特先生,我有问题想请教你。”
尼赫迈亚·特罗特无精打采的脸瞬间容光焕发:“当然可以,勇敢的男孩。诗人的建议热情真挚,直抵人心!我该如何为你涂上油膏,哦,不对,我该如何为你涂上香膏,缓解你的痛苦呢?”
“我其实并不痛苦。我只是——是这样的,我遇见一个以前认识的女孩。我不知是该去找她,和她说话,还是应该放下此事,就此相忘。”
尼赫迈亚·特罗特挺直身子(虽然还是没伯蒂高),双手激动地按着胸膛,感叹道:“哦!你必须去找她,向她恳求。你必须称呼她为你的特普斯歌利[1],你的厄科[2],你的克吕泰墨斯特拉[3]!你必须为她写诗,写激情澎湃的颂歌。我可以帮你写。这样一来,你定能赢得她的芳心。”
“我不必赢得她的芳心,她不是我的真爱。”伯蒂说,“我只是想和她说说话。”
“所有器官中,”尼赫迈亚·特罗特说,“舌头最为不同寻常。无论是香甜的美酒,还是苦涩的毒药,我们都用它来品尝;无论是甜言蜜语,还是恶语污言,我们都用它来发声。去找她吧!和她说话吧!”
“我不该去。”
“你该去,先生!你必须得去!无论这场战斗胜败与否,我都会为你写下永恒的诗篇!”
“可如果我为一个人解除隐身,其他人会更容易看到我……”
“啊,年轻的勒安得耳,年轻的海洛[4],年轻的亚历山大,请听我说!如果你畏缩不前,那么光阴荏苒,日月如梭,一无所有便会是你所有的收获。”
“说得好。”伯蒂听了后心情很好,他很庆幸来向诗人寻求建议。他心想:的确,如果你不相信一位诗人能提供理智的建议,那你还能相信谁呢?他忽然心念一动……
“特罗特先生,给我讲讲复仇吧。”
“复仇如同冷菜,越凉口味越佳。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尼赫迈亚·特罗特说,“别因一时激动而贸然复仇,要等待,等待时机成熟。格罗布街上有个赶马车的人,名叫奥利望——我得提一嘴,他是个爱尔兰人。此人恬不知耻,居然好意思剽窃我的第一卷诗集《佳篇荟萃——致文人雅士》。尽管如此,他的那些打油诗依旧品质低劣,毫无价值可言,连写诗的纸也只能用来充当——不,我不能说出来,你就当我说了一句粗俗至极的话。”
“那你向他复仇了吗?”伯蒂好奇地问。
“当然,不仅是他,我还报复了和他同类的整个伤风败俗的群体!我复仇了,欧文斯先生,那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复仇。我写了一封信,公之于大庭广众。我把信钉在许多家伦敦酒馆的门前,那群没文化的人常去的地方。我向他们宣告,由于天才诗人天性脆弱,我将不会再为他们写诗。从今往后,我只为自己与自己的子孙后代写诗,有生之年,我不会再为他们这帮人发表任何诗作!我立下遗嘱,死后要与未发表的诗作一同下葬。有朝一日,等哪位后人领略到我的才华,发现我有上千首诗没有传世时,我的坟墓才会被挖开,我的诗作才会从我冰凉的手中被抽走,最终得以出版,得到芸芸众生的嘉许。唉,走在自己的时代前面是多么可悲啊!”
“那你死后,他们有来挖你的坟,出版你的诗吗?”
“还没有,但来日方长,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所以……这就是你的复仇?”
“没错。多么强大有力!多么奸诈狡猾!”
“的……确。”伯蒂哑口无言。
“冷——菜——上——佳!”尼赫迈亚·特罗特自豪地说。
伯蒂离开坟场西北边,穿过埃及路,来到更加清爽,没有植物挡道的小路上。
暮色渐渐降临,伯蒂慢慢地走向老教堂——这并不是因为他抱有赛拉斯远行归来的期望,而是因为他习惯了黄昏时去教堂,作息规律让他感觉很好。还有就是,他肚子饿了。
伯蒂敏捷地穿过地下室的门,进入地下室。他移开一个纸板箱,箱子里装满了卷了边、受了潮的教堂文件。随后他拿出一盒橙汁、一个苹果、一盒面包棍和一大块奶酪。他边吃边想,他该怎么去找斯卡莉特呢?他能找到她吗?既然她是在梦里到来的,也许他可以试一试梦游术……
他走出教堂,走向他常坐的那条灰色木质长凳。在看到长凳上的东西后,他犹豫了。
一个女孩坐在他的长凳上,正在看一本杂志。
伯蒂让自己隐身得更加彻底,成为坟场的一部分,比一片阴影、一根树枝还要不起眼。
可女孩抬起头,直直地看向他,说:“伯蒂,是你吗?”
伯蒂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为什么看得见我?”
“一开始看不见,还以为你是个影子或别的什么,可你的模样和我梦里一模一样,然后你就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伯蒂走到长凳边,问:“这杂志你看得清?你不觉得太暗了吗?”
斯卡莉特合上杂志,说:“是挺古怪的,的确很暗,但我完全看得清。”
“你……”伯蒂一时不知自己想问她什么,“你一个人在这儿?”
斯卡莉特点点头:“我放学后来这儿帮弗洛斯特先生拓印墓碑,完事后我跟他说想坐在这儿想想心事。我答应之后跟他去喝杯茶,然后他会送我回家。他压根没问我为什么要待在这里,只说他也喜欢坐在坟场里,还说他觉得坟场是世界上最安宁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斯卡莉特问:“我能抱抱你吗?”
“你想抱我?”
“对。”
“这样啊。”他想了想,“你想抱就抱吧。”
“我的手不会穿过你的身体吧?你真的在那儿吗?”
“不会的。”
斯卡莉特抱住伯蒂,抱得很紧很紧,让伯蒂喘不上气来。
“疼。”
斯卡莉特松开手:“抱歉。”
“没事,这挺好的,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抱得那么紧。”
“我只想确认你是不是真的。好几年来,我一直以为你只是我的幻想,还差点把你给忘了。但你不是我的幻想,你回来了,你既在我的脑海中,又在这个世界上。”
伯蒂笑了笑,说:“你以前经常穿一件外套,橙色的,每当我见到那种橙色,就会想起你。那件外套你应该不穿了吧?”
“不穿了,好久不穿了,那衣服对现在的我来说太小了。”
“的确。”
“我得回家了。不过,我想我周末能过来。”看到伯蒂的表情后,斯卡莉特又说,“今天是星期三。”
“好啊。”
她转身要走,又问:“下次我怎么找到你?”
伯蒂说:“别担心,你自己过来就行,我会来找你。”
斯卡莉特点点头,转身离开。
伯蒂走回坟场,上了山,来到弗罗比歇陵墓。他没有进去,而是踩着陵墓墙边浓密的常春藤攀了上去,坐在石头墓顶上一边思索,一边看着坟场外车水马龙、生机盎然的世界。
他回想起斯卡莉特的拥抱,那么令人安心。安全地行走在坟场外的大地上是那么美好,成为自己的小小世界的主人是那么美妙,哪怕只有一瞬间也好。
斯卡莉特说:“我不想喝茶,谢谢。”
“那你要来一片巧克力饼干吗?”弗洛斯特先生担忧地问。
“说真的,”他对斯卡莉特说,“你的样子就跟见了鬼一样。不过,若你去了坟场,那见了鬼也不是不可能。我有个婶婶,她有一次说她的鹦鹉被鬼魂附体了,那是一只鲜红的金刚鹦鹉。我婶婶是个建筑师。其他细节我就不清楚了。”
“我没事。”斯卡莉特说,“今天挺漫长的。”
“我马上开车送你回家。对了,你对这个有啥想法吗?我都卡了半个多小时了。”他指向小桌子上被果酱罐压住四个角的一张墓碑拓片,“你觉得上头的名字是格莱斯顿[5]吗?这人说不定是首相的亲戚呢。可别的我什么也没看出来。”
“不太像。”斯卡莉特说,“我周六来时再仔细看看。”
“你妈妈会来吗?”
“她说她早晨会先把我送到这里,她自己要去采购晚餐的食材什么的。她打算烤只鸡。”
“你觉得,”弗洛斯特先生满怀期待地问,“会有烤土豆吗?”
“应该有吧。”
弗洛斯特先生一脸兴奋:“但愿没给你妈妈添麻烦。”
“她很乐意准备这顿饭。”斯卡莉特真诚地说,“谢谢你愿意开车送我回家。”
“不客气。”
弗洛斯特先生的房子又高又窄。他们一同走下台阶,来到一楼窄小的门口。
在波兰古都克拉科夫的瓦维尔山上,有许多统称为龙穴的山洞,以一条死去已久的龙命名,许多游客慕名而来。但在这些山洞底下还有一些山洞,游客们不知晓,更别提探访过。通往地底山洞的路很长,那些山洞里甚至有人居住。
赛拉斯走在前面,灰色巨兽卢佩斯库小姐紧跟其后,四条腿落地无声。跟在两人身后的是坎达尔,一个浑身裹满绷带的亚述木乃伊,他长着强健有力的雄鹰翅膀,眼睛像红宝石,怀里抱着一只小猪。
一开始他们一行有四个人,但在之前的一个山洞,他们失去了哈龙——一只伊斯兰教精灵。这个种族生来自信到自负的地步。哈龙走进一片由锃亮的黄铜镜子三面环绕的空间,被一束炫目的铜光所吞噬。不一会儿,他的身形从现实中消失,只显现在镜子里。镜子中,他喷火的眼睛睁得巨大无比,嘴唇一开一合,仿佛在冲他们大喊:这儿危险,快点离开。接着他消失了,他们永远失去了他。
镜子影响不了赛拉斯,他走过去,用自己的外套盖住一面镜子,这个陷阱就失效了。
“这样一来,”赛拉斯说,“我们就只剩三个人了。”
“还有一只猪。”坎达尔说。
“为什么?为什么带只猪来?”卢佩斯库小姐张嘴问,露出狼舌和狼牙。
“它能带来幸运。”
卢佩斯库小姐低吼一声,并不认同。
“哈龙带小猪了吗?”坎达尔反问。
“嘘,”赛拉斯说,“嘘,他们来了,我听到声音了,来了很多。”
“放马过来吧。”坎达尔低语。
卢佩斯库小姐脖颈上的毛立了起来。她一言未发,但已作好迎战准备。她拼尽全力,压制住仰天长啸的冲动。
“这里一路上来很漂亮。”斯卡莉特说。
“是啊。”伯蒂说。
“所以说,你的家人全被杀死了?有人知道凶手是谁吗?”
“没有,至少我不知道。我的监护人只告诉我那人还活着,等将来的某一天,他会把他知道的全都告诉我。”
“哪一天?”
“我准备好的那一天。”
“他在害怕什么?怕你跃马横枪,去找那个杀了你家人的凶手报仇雪恨吗?”
伯蒂严肃地看着斯卡莉特,说:“可不是嘛,但我不会用枪,不过你那么说也行,我要用的东西和枪差不多。”
“你在开玩笑吧。”
伯蒂一言不发,紧抿双唇。“我没有开玩笑。”他摇了摇头。
周六清晨,阳光明媚。他们刚刚走上埃及路,来到松树和枝枝蔓蔓的猴谜树[6]的树荫下,免受阳光直射。
“你的监护人,他也是个死人吗?”
“我不能说他的事。”
“跟我说也不行吗?”斯卡莉特看上去很受伤。
“跟你说也不行。”
“好吧,随你。”
“不,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斯卡莉特打断了他:“我答应弗洛斯特先生不会逗留太久,我得回去了。”
“好吧。”伯蒂很担心自己惹她不开心了,可又不知该说点什么来缓和气氛。
他看着斯卡莉特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向教堂走去。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女声,奚落道:“好个傲慢的丫头。”可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伯蒂走回埃及路,心里很别扭。莉莉贝特小姐和维奥莱特小姐同意他在她们的墓穴里放一个装满旧版平装书的纸箱子,他想去找点书来读。
斯卡莉特帮弗洛斯特先生拓印墓碑,一直忙到中午才停下来吃午饭。弗洛斯特先生想为她买点烤鱼和薯条以表谢意。他们走到山脚下的快餐店,买完后一边走上山,一边享用纸袋里热气腾腾的烤鱼和薯条,烤鱼浸过醋,撒着亮晶晶的细盐。
斯卡莉特问:“如果想调查一起谋杀案,该去哪里找线索?网上我已经查过了。”
“嗯,这得看情况,那是怎样一起谋杀案?”
“我想是当地的吧,十三四年前,这附近有一户人家被杀了。”
“天哪!真的吗?”
“没错。你还好吗?”
“不太好,说真的,挺不是滋味的。我是说,发生在本地的真实凶杀案,任谁听了都会不舒服——你想,那样的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我没想到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对这种事感兴趣。”
“不是我感兴趣,是我的一个朋友。”
弗洛斯特先生吃掉最后一块烤鳕鱼:“去图书馆吧,如果网上没有,那就去查阅一下报纸。对了,是谁让你查这件事的?”
“哦。”斯卡莉特尽量不撒谎,“是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这事是他提起的。”
“绝对应该去图书馆。”弗洛斯特先生说,“谋杀啊,我一听就瑟瑟发抖。”
“我也是,心里直发毛。”斯卡莉特又满怀希望地问,“今天下午,你能顺道送我去图书馆吗?”
弗洛斯特先生将一根长长的薯条从中咬断,一边咀嚼,一边失望地看着剩下的薯条。“凉得真快啊,薯条这玩意。上一刻还热乎得烫嘴,下一刻就让你琢磨:啊,怎么凉得这么快。”
“抱歉。”斯卡莉特说,“我不该总麻烦你送我去这儿去那儿的——”
“没有的事。”弗洛斯特先生说,“我只是在想下午该怎么安排才好,还有你妈妈喜不喜欢巧克力。你说是来瓶红酒好呢,还是来些巧克力好呢?我不太确定,要不索性都拿来?”
“我能自己从图书馆回家。”斯卡莉特说,“我妈妈喜欢巧克力,我也喜欢。”
“那就巧克力了。”弗洛斯特先生松了口气。山两侧各有一排带露台的高大房子,他们走到其中一栋房子前,弗洛斯特先生的绿色小型车停在外头。“上车吧,我送你去图书馆。”
图书馆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建筑,由砖石砌成,其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初。斯卡莉特四处看了看,走向咨询台。
咨询台的女人问:“有什么事?”
斯卡莉特说:“我想查阅一些旧报纸。”
“是学校的作业吗?”
“是当地历史协会让我来的。”斯卡莉特点点头,为自己没撒谎而暗喜。
“我们已经把当地报纸做成了微缩胶片。”女人说。她很高大,耳朵上戴着银色耳环。
斯卡莉特感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她知道自己看上去就心里有鬼,惹人生疑。可女人直接把她带进一间屋子,屋里有许多形如电脑显示屏的盒子。女人给她演示了这些盒子的使用方法,教她如何每次将一页报纸投影到显示屏上。“有朝一日,我们会将这些全部数字化。”女人说,“好了,你想找什么时期的报纸?”
“十三四年前。”斯卡莉特说,“我不晓得更具体的时间,但我查了后就能知道。”
女人递给她一个小盒子,里头有五年报纸的微缩胶片。“尽管查吧。”
斯卡莉特本以为一起灭门案一定会登上头版,可当她终于找到相关报道时,却发现这起谋杀案的新闻居然在第五版这一不太起眼的版面。事件发生在十三年前的十月。报道平铺直叙,轻描淡写,仅仅刊登了如下信息:
罗纳德·多里安,36岁,建筑师;
其妻卡洛塔,34岁,出版从业者;两人之女米斯蒂,7岁——三人被发现死于邓斯坦路33号,疑似谋杀。警方发言人称就目前的调查进度,发表评论为时尚早,但他们已发现重大线索且正在追踪。
报道没有提那一家人是怎么死的,也没提到有个小孩失踪了。随后几周没有跟进的消息,警方也未发表任何评论,反正斯卡莉特没有看到。
但她敢肯定,准是这起案件:邓斯坦路33号。她知道这栋房子,她去过。
她把微缩胶片盒还给咨询台,向图书管理员道谢,随后在四月的阳光下往家走去。
她母亲正在厨房里烧菜——想必不太成功,从那来自炖锅锅底,近乎飘遍整个屋子的煳味就可见一斑。斯卡莉特撤入自己的卧室,打开窗户透气,让煳味散出去,接着坐在床上打了个电话。
“你好,是弗洛斯特先生吗?”
“你好,斯卡莉特,今晚一切顺利吗?你妈妈怎么样?”
“哦,尽在掌控之中。”斯卡莉特说。她曾问过妈妈同样的问题,而她妈妈就是这么回答的。“那个,弗洛斯特先生,你在现在住的房子里住了多久?”
“住了多久?我想想,大概四个月吧。”
“你是怎么找到那栋房子的?”
“通过房产中介。这房子没人住,价格我又能承担,嗯,多多少少付得起。再说我想找一栋步行就能到达坟场的房子,所以这栋恰好合适。”
“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旋即决定直话直说,“十三年前,有三个人在你住的房子里被杀了,多里安一家。”
电话那头沉默了。
“弗洛斯特先生,你还在吗?”
“嗯,我还在。抱歉,斯卡莉特,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这是栋老房子,我是说,你会料想到这里曾发生过很多事,但不会是……好吧,具体发生了什么?”
斯卡莉特不知该告诉他多少为好:“一份旧报纸里有个小版面,只写了地址,别的什么也没有,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哦,天哪。”弗洛斯特先生听上去对此事非常感兴趣,超乎斯卡莉特所想,“斯卡莉特,这样的事正是我们当地历史学家所关心的。交给我吧,我会尽力调查,之后把结果告诉你。”
“谢谢你。”斯卡莉特舒了口气。
“嗯。我想你给我打这通电话,是因为如果诺娜知道我住的房子曾发生过谋杀案,即便发生在十三年之前,她也不会再允许你来见我或允许你来坟场了。所以呢,如果你不说,我绝不会提起这件事。”
“谢谢你,弗洛斯特先生!”
“七点见。等着巧克力吧。”
晚餐非常美味。烧煳的味道早已从厨房散去。烤鸡很香,沙拉很棒,烤土豆太脆了,但心情愉悦的弗洛斯特先生说这样的烤土豆正合他的口味,他还拿了第二份。
他带来的花,母女俩都很喜欢,巧克力呢,他们当甜点吃了,也很完美。弗洛斯特先生坐着与她们谈天说地,与她们一同看电视,一直到晚上十点左右,他说他要回家了。
“时间、潮汐,还有历史研究不会等人。”他说。他热忱地握住诺娜的手,冲斯卡莉特会意地眨了眨眼,告辞离去。
当晚,斯卡莉特试图在梦里寻找伯蒂。她在临睡前想着他,想象自己在坟场里到处寻找他。可她梦到的,却是和小学同班的朋友们一同在格拉斯哥的市中心游荡,他们想找一条街,发现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死胡同。
在克拉科夫的那座山的地下深处,在被人们称作龙穴的山洞之下最深的坟墓里,卢佩斯库小姐跌倒了。
赛拉斯在她身边蹲下,双手抱住她的头。她的脸上血迹斑斑,部分是她自己的血。
“你必须离开我。”卢佩斯库小姐说,“去救那个孩子。”她处于半人半狼的状态,脸是女人的样子。
“不。”赛拉斯说,“我不会丢下你的。”
在他身后,坎达尔抱着他的小猪,就像孩子抱着一个洋娃娃。他的左翅已经碎裂,再也无法起飞,可他那留有胡须的脸庞却流露出宁死不屈的神情。
“赛拉斯,他们马上会卷土重来。”卢佩斯库小姐低语,“太阳就要升起了。”
“那么,”赛拉斯说,“我们就得在他们蓄势待发之前把他们解决掉,你还能站起来吗?”
“能,我是上帝之犬的一员。我能站起来。”卢佩斯库小姐低下头,让脸没入阴影,屈伸指关节。当她再次抬头时,她的头已变成狼的样子。她把前爪搭在岩石上,吃力地立起身:一只比熊还要大的灰狼,皮毛和口鼻处沾着血。
她仰起头,龇牙咧嘴,发出一声奋勇迎战的怒号。她再次低下头,低吼:“来吧,决一死战!”
星期天下午,电话铃响了,此时斯卡莉特正坐在楼下,一笔一画地在便条纸上临摹漫画人物的脸。她的母亲接起电话。
“真是太巧了,我们刚刚正好在聊你。”她母亲说,虽然没有那回事。“棒极了,”她母亲接着说,“我特别开心,真的,一点都不麻烦。巧克力?巧克力很完美,无可挑剔。我和斯卡莉特说过让她转告你,你什么时候想吃一顿丰盛的晚餐,直接告诉我就行。斯卡莉特?对,她在,我让她马上来接。斯卡莉特?”
“我就在这儿,妈妈,你不用叫那么大声。”斯卡莉特接过电话,“弗洛斯特先生?”
“斯卡莉特?”弗洛斯特先生听上去很兴奋,“那个,嗯,我们谈过的那件事,就在我家发生的那件,你可以告诉你的朋友我发现了——嗯,我问一句,当你说‘我的一个朋友’时,是不是指的就是你自己?还是说真的有这么个人?这么问不知有没有侵犯你的隐私——”
“我真有个朋友想知道。”斯卡莉特被逗乐了。
她的母亲投来狐疑的一瞥。
“告诉你的朋友,我挖掘了一下——不是字面意思,更像是翻箱倒柜,翻找了很多很多东西。偶然间,我真的挖掘到了可信度极高的信息——被隐瞒的惊天秘密。不过,我想这东西大肆宣扬不太好……总而言之,我有了新发现。”
“发现了什么?”
“听我说……别觉得我脑子坏了。不过,据我所知,这家人中三个人被杀了,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我想他还活着。这不是个三口之家,而是个四口之家,死了其中三个。叫你的朋友来见我,我会把这些都告诉他。”
“我会叫他的。”斯卡莉特放下电话,心如擂鼓一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时隔六年,伯蒂再次踏上那窄窄的石阶,一路向下,他的脚步声在山中的石室里回荡。
他走到石阶尽头的平台,等待杀戮者现身。他等啊等,等啊等,可什么都没出现,什么都没低语,什么都没移动。
他环视石室,丝毫不受一片漆黑所扰,死人能看见的他都能看见。他走向地上的祭坛石,酒杯、胸针和石刀摆在上面。
他弯下腰,摸了摸石刀的边缘。刀把他的指尖划破了个小口,比他想象得更锋利。
这是杀戮者守护的宝藏。一个三重声响起,但没有伯蒂记忆中那么中气十足。
伯蒂说:“这一带活得最久的就是你。我来和你谈谈,希望你能给我提提建议。”
停顿。
没人来向杀戮者寻求建议。杀戮者负责守卫,负责等待。
“我知道,可赛拉斯不在,我不知道该问谁。”
杀戮者以沉默应答,寂静在尘土和孤寂中回荡。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伯蒂实话实说,“我想我能找出杀死我家人还想杀了我的那个人,可这意味着我得离开坟场。”
杀戮者一言不发,卷须般的烟雾环绕石室缓缓游移。
“我不怕死。”伯蒂说,“但是,有太多我在意的人花了那么多时间和心血来保障我的安全,教我知识,保护我。”
依然一片沉寂。
伯蒂接着说:“这件事我得自己解决。”
对。
“我知道了,冒昧打扰,非常抱歉。”
杀戮者的低语忽然溜进了伯蒂的脑海,声音柔滑,带着讨好之意:杀戮者会守卫宝藏,直到主人归来。你是我们的主人吗?
“不是。”
接下来是一声饱含期望的恳求:
你愿意做我们的主人吗?
“恐怕不行。”
如果你是我们的主人,你将永远处于我们的盘绕之中,护佑之下。如果你是我们的主人,我们会一直保护你,直到时间的尽头。我们不会让你承受世间的任何危险。
“我不是你们的主人。”
不。
伯蒂感到杀戮者在他脑海中翻腾,它说:那就去寻找你的名字。刹那间,脑海空了,房间也空了,只余伯蒂一人。
伯蒂小心翼翼,快步走上石阶。他已经有了决定,趁这个决定还在他脑中熊熊燃烧,他得尽快行动。
斯卡莉特在教堂边的长凳上等他。“怎么样?”她问。
“我和你去,走吧。”
两人肩并肩,向坟场大门走去。
33号是一栋又高又窄的房子,处于一整排带露台的房子之中,由红砖砌成,毫无特色。伯蒂看着这栋房子,心里捉摸不定,不知这栋房子为何没带给他任何熟悉或特别的感受。这只是一栋房子,和其他房子别无二致。房子前面不是小花园,而是一小块水泥地,临路停有一辆绿色小型车。前门曾被漆成明亮的蓝色,但早因时间的流逝与太阳的暴晒而褪了色彩。
“你来?”斯卡莉特说。
伯蒂敲了敲门。一开始没有声音,随后咔嗒咔嗒的脚步声从门后传来。门开了,露出门廊和台阶。门框里站着一位戴眼镜的男子,灰色的发际线呈现出后移之势。他冲两人眨了眨眼睛,接着向伯蒂伸出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必你就是帕金斯小姐的神秘朋友吧。很高兴认识你。”
“他叫伯蒂。”斯卡莉特说。
“鲍勃?”
“伯蒂,D结尾。”她转向伯蒂,“伯蒂,这位就是弗洛斯特先生。”
伯蒂和弗洛斯特握了握手。
“水正在烧。”弗洛斯特说,“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吧。”
他带着两人走上楼梯,进入厨房。在厨房里倒了三杯茶后,他带着他们进了一间小小的起居室。“这栋房子层数多,一层上头还有一层,”他说,“卫生间在上一层,我的工作室和卧室还要再上一层。这么多台阶,用来减肥正好。”
他们在一张特别大的紫色沙发上坐下(“在我搬来时这张沙发就在了。”),开始喝茶。
斯卡莉特原本还担心弗洛斯特先生会问伯蒂太多问题,但他没有。他看上去很兴奋,仿佛刚刚证实了某位名人久未现世的墓碑,迫不及待地想昭告天下。他难耐地动来动去,仿佛憋着什么天大的事,不立即吐露就要承受生理上的痛苦。
斯卡莉特问:“所以说,你发现了什么?”
弗洛斯特说:“嗯,你是对的,我是说,这里就是那家人遇害的地方。而且……我觉得这起案件……嗯,并不是被刻意隐瞒了,而是被遗忘了,被当局给……忽视了。”
“我没明白。”斯卡莉特说,“凶杀案不太会被忽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