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1982年

书店位于小克拉伦街,远离牛津市中心的喧嚣,离圣基拉斯街很近。它被各种时尚服装店、餐厅的闪耀光芒所包围。除了最新的小说和厚重的画册,这里还卖美术用品,气氛则不像布莱克威尔或是市里其他严肃书店那样学术,而是温馨而轻松。这是那种能偷走时间的书店:人们经常因为在书架间驻足而错过会议、错过火车。

朱利叶斯·南丁格尔四年多前初到牛津时,就开始在这里工作,以贴补上学的花销。而现在,他已经读完了硕士,却仍然不想离开牛津,不想离开这家店。其实他也不想放下学业,但他知道,是时候开始生活了,他并没有条件支撑搞学术的生活。至于要做什么,他还没有头绪。

他决定拿到硕士学位后的夏天先在这里全职工作,攒些钱。然后挤时间去旅行,之后再开始繁复地找工作的过程,做简历、申请、面试。他想,除了出色的第一名成绩,他并没有什么闪光点。他倒是导演了几出话剧,可做过这个的人太多了。他做过一本诗歌杂志的编辑,可是—这也没什么特别。他喜欢听音乐会,喜欢葡萄酒,喜欢漂亮女孩—他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不平常的地方,唯一的亮点大概是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作为一个伦敦西区长大的男孩,有一个时髦却穷得叮当响的母亲,他上的是一所规模很大的平民综合学校。他懂得怎么跟混混儿打交道,但也举止得体,既能跟有钱的花花公子交往,又能对付稍微缺乏自信心的私立学校学生。

那是八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他正想着去母亲那儿,参加诺丁山狂欢节。他从小就每年都去狂欢节,非常爱那里的气氛,震耳的贝斯、弥漫的毒品气味,给人一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感觉。他正要准备关门的时候,一个女孩匆匆进来。她一头亮眼的红发—不可能是自然的吧,跟邮筒的红漆是一样的颜色—瓷白的肌肤,在身上裙子黑色蕾丝的映衬下显得更白了。他觉得,她看起来像个明星,那种好像在化妆箱里转了一圈,把所有化妆品都用上,再出门游行一番的歌手。

“我需要一本书。”她说。他被她的口音惊到了,美国口音。他所亲眼见过的美国人都是抱着旅行手册和相机,好像刚从夜店走出来似的。

“那你就来对地方了。”他答道,暗自希望这话听起来像玩笑,而不是刻薄。

她看着他,举起手用食指和中指比画了大概两英寸:“至少得这么厚。我要在回家的飞机上看一路,十个小时的航班。我读书很快。”

“好吧。”朱利叶斯喜欢介绍书,“啊,我的第一个推荐是《安娜·卡列尼娜》。”

她微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他点点头。

“好吧。那《尤利西斯》呢?詹姆斯·乔伊斯的?这你说不出了吧。”

她用戏剧的腔调说道:“‘愿意,我愿意,真的。’”

她在重复摩莉·布卢姆的话,主角那滥情风流的妻子,有那么片刻,朱利叶斯想象摩莉就是她这个模样,然后才反应过来,提醒自己摩莉只是个虚构人物。他很折服。他没见过几个能背出乔伊斯书中话的人。他也拒绝被她似乎浩荡无边的文学储备吓退。他得好好筛选一下,推荐一本非常平民化,而他又喜欢的书。

“《盖普眼中的世界》?”

她冲他笑,右颊上现出大大的酒窝。

“不错。我很爱约翰·欧文,不过我更喜欢《新罕布什尔旅馆》。”

朱利叶斯也笑了,他很久没遇到过读过这么多书的人了。当然,他认识一些读书多的人:牛津城里可不缺读书的人。但他们大多是学术呆子,这个女孩则是个挑战。

“《米德尔马契》2呢?”

她张口回答,他一眼就看出,这回猜中了她没读过的书。不过她还是好脾气地笑了。

“太好了。”她说,“你这里有吗?”

“当然了。”他领她去对应的书架,拿出一本橙色的企鹅经典本。

他们就那么站了一会儿,朱利叶斯拿着书,女孩看着他。

“你最爱的书是什么?”她问道。

他慌了。既是因为这个问题,也因为是她问了这个问题。他在脑海里掂量着,刚要回答,却见她举起一根指头。

“只能有一个答案哦。”

“可那不是让人在自己的几个孩子里选吗?”

“必须得回答。”

他看得出,她不会退让的。他心里有答案—《一九八四》,薄薄一本,却是完美的创作,每一次重读都能让他胆寒却激动—但是他不会那么轻易告诉她的。

“你要是愿意跟我喝一杯,”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我就告诉你。”

她双臂抱胸,脑袋一歪:“我不确定我有兴趣。”但她的微笑背叛了她的言语。

“你该有兴趣。”他答道,说完便往柜台走去,希望她会跟来。她有些反复,想跟他玩捉迷藏,不想他放弃,而他决心要陪她玩下去。

她没有跟着他走。他把书录入系统,她递来一张一英镑的钞票。

“今晚有个乐队演出。”他说,“肯定有高浓度苹果酒,去的都是朋克族,但我觉得一个美国女孩在英国的最后一晚去那儿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把书装袋,递给她。她看他的眼神里,有种像是不相信的神情,还有一丝丝的倾慕。

朱利叶斯与女孩相处向来很自信。他尊重女孩,他喜欢的是她们的思想,而非外表,似乎正是因为这个,女孩们也觉得他有吸引力。他体贴,却又保持一些神秘感。他与牛津那些公立学校出身的狂妄男生不同。他的穿着打扮也稍稍与众不同—波希米亚风格,天鹅绒的夹克和围巾,头发稍微漂白。他还很好看—高高的颧骨、大大的眼睛,他还偶尔画眼线来衬托。在伦敦长大的他,并不惧怕不懂时尚的人对他打扮的嘲讽。

“为什么不呢?去就去吧。”她终于答道。

“我八点到。”他说。

他到酒吧时,已经八点二十了。她却不见人影。他不知道是她迟到了,还是已经来过,又走了,或者根本没打算出现。他不想因为这个担心,还是顺其自然吧……

他在吧台点了一杯浓苹果酒,品着酒里发酸的苹果味,然后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找到落日余晖中的一把长椅坐下。这是一家蛮受欢迎的酒吧,但不怎么斯文,他爱的正是这里的不遮掩、不虚伪,而且总有好乐队来这儿演出。此刻,这里有一种欢乐而充满期待的氛围,这是夏日的最后一周,太阳也在道别。朱利叶斯感到他的生活即将改变。但这是否与那个红发女孩有关,他不确定,只觉得有这个可能。

九点钟,有人轻快地拍了一下他的肩。他转过头,是她。

“我本来不打算来。”她说,“我不想爱上你,再去乘明天的飞机。”

“爱上一个人是可以选择的。”

“那可不一定。”她看起来很严肃。

“那咱们就想办法阻止吧。”他起身,拿起自己的品脱玻璃杯,“你尝过苹果酒了吗?”

“还没。”她看起来有些犹豫。

他为她点了半杯,这种酒就算是成年男人,两杯下肚,都会悲鸣起来。他们去看乐队表演,这个乐队是吉普森朋克风,唱的歌都是写心碎、满月的。他又为她点了半杯酒,看着她的微笑变得慵懒,半闭着眼睛。他只想让她那拉斐尔前派画作般的鬈发穿过自己的手指。

“你今晚在哪儿住?”乐队开始收拾器材时,他问道。这时,微醺的酒客们也开始离开酒吧,走进温暖的夜。

她搂住他的脖子,紧紧拥住他的身体。“跟你。”她低吟道,她的唇覆住他的,是夏日最后一颗苹果的味道。

后来,两人在夜的余温中相拥,她呢喃道:“你还没回答我呢。”

“回答什么?”

“你最爱的书。”

“《一九八四》。”

她掂量了他的答案,赞许地点点头,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时,还被她雪白的手臂搂着。他不知道她的航班几点起飞,她怎么去机场,有没有打包好行李—昨晚他们没怎么谈实际问题。他不想叫醒她,她在这儿,让他感觉很安全。他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种全然的完整感。这种感觉让他觉得从前读的许多书都好理解了。他当时以为自己读懂了,不过那只是理性层面上的,而现在,他有了一种更深层的理解。这种感受好奇妙,让他觉得快要窒息。

他要是一动不动,不言不语,她就不会醒过来。也许那样她就会错过飞机;也许那样,他就能再与她共度奇妙的二十四小时。

但是朱利叶斯到底是有责任感的,没法做到任性。于是他捏起一小撮她的头发,搔她的脸颊,直到她动了。

“嗨,”他低声道,“你该回家了。”

“我不想回。”丽贝卡唇贴着他的肩,嘟囔道。

他抚着她温暖的手臂:“你还可以回来啊。”

他一颗一颗地抚着她身上的雀斑,一共有几百个,不,是几千个。他肯定没法赶在她走之前全部数清。

“你的飞机是几点?怎么去机场?”

她没回答,而是拉起他的胳膊,看了看他腕上的表。

“一点起飞。”

他吓得坐了起来,已经十点了:“天哪,你得赶快起来,这样肯定赶不上的。我可以开车送你,但我觉得赶不上了。”

他赶紧起来找衣服,匆忙地穿。她没有动。

“我不去了。”

他正在穿牛仔裤,听到这话,便盯着她看。

“什么?”

“我有主意了,昨晚决定的。”她坐起来,头发乱蓬蓬的,“我想留下来,跟你在一起。”

朱利叶斯笑了:“那怎么行。”他有点慌了。

她坐在床的正中央,睁大眼睛抬头看他。

“你没有这种感觉吗?好像遇到了一生的至爱?”

“呃,有,可是……”那确实是美好的一夜,他不得不承认。他确实疯狂地陷入了爱河,不知这表达对不对。但朱利叶斯还比较理性,他知道,没有人因为一夜情做什么重要决定。

但丽贝卡似乎不这么想。

“这样多合理啊。我想主修英文。我想在全世界最好的学校学。那就是牛津啊,在这里,对吧?”

“啊,对。应该是吧,或者是剑桥。”

“我能考进去的,我知道。我既然能进布朗,那就能进牛津。”

朱利叶斯又笑了,不是笑她,而是笑她的自信。他所认识的女孩里,可没有这样敢大声承认自己有能力的。她们的教养使然,都谦逊而不露锋芒。丽贝卡却将自己的出色自豪地亮出来。她双臂抱胸:“不要笑我。”

“我没笑你,只是觉得你这样做决定太草率了。”“草率”完全不足以描述这事的疯狂程度。

“我不去赶飞机了。”

朱利叶斯倒吸一口气。她是认真的。何况,现在她也赶不上飞机了。据他所知,她还没别处可去。

“那你父母呢?”

“他们能说什么?”

“很简单啊。你不是该去上大学了吗?”

“没错。但是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不对劲。我打算去上,只是因为我应该去。但是这里是正确的选择。我能感觉到,这里。”

她用拳头指了指心口。朱利叶斯小心地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不是认真的。他认识不少异想天开的女孩,不过她们的任性通常是有限度的。他有些紧张:聪明、任性、富有,这三种特质可是致命的组合,他很确定,丽贝卡满足这个条件。从他对她生活不多的了解,也可以总结出她家庭条件优越。

所以她才觉得,自己应该拥有最重要的特权。

“这是我应得的。”她从床上爬起来,“我要找份工作,就在牛津。然后我就参加大学入学考试,明年入学。”

她看起来有点疯癫。他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她对他而言,还很陌生。通常的理由这里都用不到。他决定假装,装作以为她在开玩笑。

“是因为昨晚的苹果酒吧。”朱利叶斯说,“这种酒确实能让人犯迷糊。”

“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朱利叶斯挠挠头:“我觉得你可能没考虑周全。”

“我当然好好考虑了。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不呢?说真的,给我一个理由啊。我又不是要跟什么乐队主唱私奔。我是想进全世界最好的大学。这是好事才对吧?”

她正是那种让人没办法的人,能把最疯狂的想法说得完全可行。

“行了,我开车送你去机场。你可以改签,回家跟你父母谈谈。他们要是同意,你就能回来。”

“我把你吓到了?”

“啊,确实,有一点。”

她走过来,双臂环住他的脖子。他呼吸着她的气味,心嗵嗵地跳。昨晚没怎么睡觉,再加上跟她在一起的原因,此刻他感觉轻飘飘的。他有种通了电的感觉,但同时也感到责任的重量,因为他知道,他的回应将决定事情的走向:他们的未来。他应该抓住缰绳,让马慢些走。

“这是最最美好的事,你和我。你没有这样的感觉吗?”她质问道。

“嗯,确实,很美好。我感觉……只能惊叹。”朱利叶斯看得出,她是受到情绪的左右。她会不会认真思考,然后意识到自己只是在幻想?她会不会看出,她的设想会遭遇重重阻碍?“但我还是觉得你该跟父母谈谈。”

话说出口,他才发觉这听起来有多无聊。他不想为毁了她的人生负责,也不想惹来她家人的怒火。

“我会谈啊,现在就谈。”看丽贝卡的反应,她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可能并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觉得他们会很激动。我爸特别爱英国—他比我大一些时,还来这儿交换学习了六个月,所以他才让我来过一夏天。附近哪儿有电话?”

“楼下门厅里有个公用电话,”朱利叶斯说,“不过你得打对方付费的。你觉得他们被吵醒会高兴吗?也许该等到下午再打?”

“也许吧,他们那边现在是凌晨三点。那咱们就弄点吃的,等一等。我快饿死了!”

他带她去吃传统英式早餐—宿醉的最佳良药—祈祷着,胃里有些食物,昨晚苹果酒的酒劲儿和他俩的激情就会散去一些。事实可没这么容易。下午三点半,她还是坚持要执行她的计划。她打电话时还是决心满满—他想象着,她的父母坐在他们完美的新英格兰厨房里,听说下午不用开车去机场接她了,一脸震惊的样子。他不禁想,他们是不是已经习惯了丽贝卡这样突发奇想?几分钟后,她回到楼上时,会不会垂头丧气,一副被回绝的样子?

他听着她的声音从楼下飘来。

“牛津太适合我了,爸爸。我一到这里就感觉到了。我就想留在这儿。我想在这儿学习。这个地方印在我的骨髓里、血液里、心里、灵魂里……”朱利叶斯挑了挑眉。她确实蛮会说服人,“你知道这地方有多好,你亲口给我讲过的。你再来拜访一趟,自己看看。你要是不同意,我就跟你回家。就这么定了,爸爸。”

哇哦,她真是个厉害的谈判者。

她跑上楼,跳到了他的床中间。

“爸爸要过来。他觉得这个主意很棒,但他得亲眼看看。”

朱利叶斯环顾四周,打量自己的房间:“那他可不会喜欢这里。”

朱利叶斯喜欢自己的卧室,但这可不是能虏获女孩爸爸心的那种房间。他把墙刷成了极深的紫色。墙都被他多年来收藏的明信片覆盖着,明信片上是他的偶像,从海明威到玛丽莲·梦露。屋子角落里放着一台留声机—他最大的一笔投资—还有占了四英尺长的一叠唱片。地上的床垫既当沙发,又当床。他的衣服挂在临时衣杆上:二手店买来的西装,还有一众帽子。他穿衣还是很时髦的。另一个角落里摆着一个烧水壶和一台煤气灶。即使他真的努力了,地上还是摆着数不清的空方便面碗。世上有太多有趣的事可做,为什么要白费力气,在存在严重卫生隐患的楼下厨房里做什么营养餐呢?朱利叶斯喜欢食物,也喜欢烹饪,但他可不想得破伤风。

“没关系,我不会带他来这儿的。我告诉他我住在女性青年旅馆,还在找住处。我们只需要确保他不知道你。”

“哦。”朱利叶斯有点小失望。

她搂住他。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爸要是知道有个男孩子,肯定会拉着我的围巾把我拽回家的。等过几周,我就假装不经意地提一提你,也许你还能去新英格兰过圣诞呢!”

朱利叶斯点点头,着实被这个计划吓到了。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来得太快。毕竟他是昨天才认识的她,而她只因为共度的一夜,便让他的生活天翻地覆。可他还是得承认,他们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是无可辩驳的。他被她迷住了,她也为他沉醉。这种吸引既是肉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甚至是灵魂层面的,令人迷醉,欲罢不能。他心里暗暗为她的大胆窃喜。他几乎可以确定,若是角色互换,他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他同意她的计划,不会有任何损失。

到了第二周的周四,丽贝卡的父亲住进华尔道夫酒店时,丽贝卡已经说服朱利叶斯的经理,让她在书店做兼职。来工作的第一天,她就整理了库房里杂七杂八的多箱老书,有的退回,有的上架,这活儿一直没人愿意干。

她还探查了周围的几所大学,询问了几个入学导师,了解她获得入学资格的可能性。她拿了一摞纸回来研究,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准备入学考试。

朱利叶斯很佩服。这个女孩想要什么的时候,谁都没法阻挡她。

“我一遇见你,就知道我的人生即将转变。”她说,“这是我一生遇到的最刺激的事。无法想象,没有遇到你的话,我现在可能在收拾东西,去世上最无聊的大学上学。”

她与父亲见面后,朱利叶斯去给她开门,差点认不出她。她穿着一条灰色长裤、一件白色衬衫,头发中分,扎成整齐的马尾。她看到他困惑的表情,大笑起来。

她把头发解开,边解衣服扣子,边从他身边挤过去,往楼上走去。

“他觉得我是个天才。”她跟朱利叶斯说,“我们一起去他以前熟悉的地方走了走,他就又爱上牛津了。这对他来说也算是身份象征—他朋友的女儿们可没一个来英国上学的。他答应给我付房租,等我被录取了,还会给我付学费。感恩节、圣诞节、复活节,我得回家过。就这样成交了,对我来说还是很值的。”

他们两人一起躺在乱糟糟的床单上,欢脱地笑,既是笑彼此,也是为她的新冒险而激动。朱利叶斯对丽贝卡的热情无力抵抗,对她的小聪明、她的身体同样是无力抵抗。他脑海里有个小小的声音,警告他要小心谨慎,但他的手指穿过她的红发,把整齐的发丝再次弄乱,他的唇滑过她小而圆润的乳房,忘掉那个声音一点也不难。他比她年纪大,该比她更有智慧。他能应对她。

他能吧?朱利叶斯清楚,他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与他过往的经历不在一个层次。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冲昏头脑的热恋,还是真爱。若是真爱,那又是何种爱?他从书中读到,爱并不总是正面的力量,但他想努力让他的爱变成正能量。

可他还是有种直觉,觉得丽贝卡不会像他一样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她太过热情,太过冲动。短暂相处的时间里,他已经注意到她天马行空的思维,而对于这样自由的人,试图束缚他们是最糟糕的选择。他会把自己的心交给她,还会给她足够的自由。

同时,他还要带她认识她的新世界。这是件美妙的事,通过他人的眼睛重新认识,重新发现牛津。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渐渐忘记了如何发现这里的美和奇妙。他开始默认,所有人都生活在鹅卵石、长回廊、绿草坪、自行车的舒适圈子里。但是给丽贝卡展示城里的地标建筑时,他为这一切自豪,也意识到自己为何迟迟不愿做出下一步的打算,只是害怕那会意味着离开牛津,而现在,他不需要做这样的打算了。

他带她去自己上大学时住的房间,她被震撼到了,惊叹于房间的古色古香、朴素的设施,还有跟《故园风雨后》场景惊人的相似度。

“你的泰迪熊呢?”她边笑,边问道。

“我可以保证,我跟塞巴斯蒂安·弗莱特没有任何共同点。我可没有大豪宅可以回。”

“哦,”她假装失望地说,“我还在遐想当豪宅夫人呢。”

“我们要买个自己的小豪宅。”他说着把她拉到身边。

“不像布莱兹海德城堡那么豪华,但要属于我们。”

他带她去听他参与演奏的交响乐。他拉大提琴,他的交响乐团毫无疑问,得归为三等,因为牛津不缺出色的乐手和音乐家,他还挤不进精英级别的乐团,但她觉得他太棒了,她坐在教堂观众席的前排,演奏《福莱:安魂曲》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还有什么事是你不会做的?”她问道,“我从没见过会做这么多事的人。”

“用大提琴拉出个调子,做鸡肉砂锅菜?”他谦虚地笑了。她甚至佩服他的厨艺,而他的厨艺完全是自学而成,因为他母亲对食物没有任何兴趣,他不得不花多年的时间来磕磕碰碰地学习。

他们商讨决定,今后的四年一起住在牛津,她去上学。朱利叶斯要找份比书店工资高的工作,这样他们才能租一栋小房子。

“你不用太担心,”丽贝卡说,“咱们要是钱不够,我就多问家里要些。”

朱利叶斯惊愕地看着她:“那可不行。”

他不想啃老。这是他一开始教会她的理念之一,要自食其力。她明白这条原则,即使他知道,她还是拿家里的补贴。他也知道,不能指望她立马放下一辈子养成的习惯。

夏去秋来,一切变得更加浪漫美好。他们在河边漫步,在酒吧吃香肠薯片,在皮特河博物馆里欣赏稀奇古怪的展览—她不停地夸赞渡渡鸟的标本—再去听音乐会。她对音乐的了解勉勉强强,不过朱利叶斯带她了解了弦乐四重奏和车库乐队、让她泪流满面的合唱表演,还有周日午后慵懒的爵士乐。

朱利叶斯辅导她为考试复习,督促她读课本、记名言,一篇一篇写论文。她倒也不需要太多督促。她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学生都要积极,她似乎还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读一遍就能背下大段的话。

“我是个怪胎,”她这样告诉他,“我七岁的时候就能背出《凯蒂做了什么》3。”

“对,你是个怪胎。”他打趣道,不过他其实有些被她超人的聪颖吓到了。他觉得她大概能统治全世界。可她没有一心扑在奖学金上,而是希望跟其他学生一样,尽情享乐。他在她第一次醉酒后照顾她醒酒,带她第一次尝试大麻,用他那老爷级棕色Mini在废弃的飞机场教她开车—她有美国驾照,但完全搞不懂手动挡,她花了好半天才弄明白离合器时,他还暗暗窃喜。

“所以你也不完美嘛。”他开玩笑说,这话还惹得她跟他闹别扭。

她参加了入学考试,信心满满地表示自己肯定考过了(朱利叶斯又一次被她的自信惊到,提醒她,英国人都是每次考完试坚持说自己肯定没过)。她跟父母说她搬出了租住屋,跟别人合租了房子,只是没详说是跟谁合租。

“他们信任我。”她跟朱利叶斯说。

“这是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他答道,而她假装听了很生气。

他们成了社交国王和女王。在最拉伯雷式的派对上,所有人都想与他们为伴。他们年轻,很少的睡眠时间、很少的钱,也能过日子。除了葡萄酒和音乐,什么都不重要,当然,还有愉快的谈话和书。他们没日没夜地聊书。书店允许他们从店里借书,读完再还回去,只要不弄坏就行。他们每天读一本书,有时一天甚至读两本。真是美好的时光。丽贝卡发现了缪里尔·斯帕克、艾瑞斯·梅铎,对给了她名字的作品完全着迷4,享受她能找到的每一部达夫妮·杜穆里埃作品。他则在她的推荐下,认识了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诺曼·梅勒。他给她写了一份另类经典完整清单,他承认其实没读过《米德尔马契》时,她让他去读。

朱利叶斯不止一次想过向丽贝卡求婚,但他没有那样做。他想等他们有了经济保障,能买得起房子。虽然他也幻想过,在登记处办个朴素的婚礼后,在切韦尔河岸边开一场疯狂的派对庆祝,但婚姻毕竟是成年人的事,而他们显然还不够成熟。所以,他开始存一些工资进住宅互助委员会,攒订金。这点钱对她来说只是周五吃意面时配的两瓶葡萄酒成了一瓶,所以她并没注意到。

“你是我的公主。”他对她说。

“我家那边,公主不是个好词,是贬义的,说女人太任性,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丽贝卡向他解释道。

“我说了嘛,”朱利叶斯回答,“你是我的公主。”她笑了。

他知道他的母亲黛布拉肯定不会反对他们的事,因为黛布拉思想前卫,似乎从没对他说过“不”。

他们开车去伦敦,黛布拉带他们去肯辛顿一家葡萄酒吧吃午餐。餐厅的墙上是葡萄藤图案的壁纸,他们吃了罐焖鸡和巧克力海绵蛋糕。

丽贝卡被黛布拉迷住了,被她那一串串琥珀珠子、一刻没停的圣莫里兹香烟和沙哑的嗓音吸引。黛布拉身上有种厌世的气质。你会觉得,她似乎见证了一切,做过了一切,即使她如今过着平淡的生活。她一点也没被丽贝卡的高智商,还有鲜明的个性、前卫的着装吓到。她们两人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与对方极为相称。

午餐快结束时,丽贝卡去洗手间,黛布拉点了根烟。

“亲爱的,要小心。”她说,“幸福的泡沫撑不了多久。”

朱利叶斯告诉自己,这只是母亲对他的保护欲。这倒也奇怪,因为他小时候母亲并不是这样,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对他放任不管。他不禁开始猜测情况有何不同。

他叹了口气:“爱过但失去了总比一次都没爱过好。”

“我只是不想看你受伤,出了岔子的话。”

“什么岔子?”

黛布拉吐出一串烟圈:“很多可能啊。”朱利叶斯决心不再因为母亲的警告而心慌。丽贝卡回到桌上,搂住他,说他是她的守护天使,他冲黛布拉微笑着说:“你看吧?”

“你妈好酷啊。”他们沿A40道往回开时,丽贝卡说。

朱利叶斯翻了个白眼。

“我妈从来不担心别人,只管自己。”他说,只想忘掉黛布拉的话给他带来的不祥预感。他有些愠怒:她自己厌世,没必要让别人也过不上好日子吧?“她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那她就是跟我妈完全相反了,”丽贝卡说,“我妈最在乎别人的想法了,连邮递员都包括在内。”

不过,黛布拉没猜错。

朱利叶斯想,他大概也应该想到吧。可是—他到底该怎样想到呢?

问题在于,所有跟他有过关系的女孩都在吃长效避孕药。这几乎是肯定的—大部分女孩上大学时都要去开药,有些上大学前就已经在用了。只要去看看附近的医生,就没问题了。他从没想到,美国人有可能不是这样的。他没想到,丽贝卡可能在来英国之前没有做好避孕计划。在牛津,所有人在性这个话题上都很随意。随意的性活动并不少。朱利叶斯也一样,但遇到丽贝卡后,他就没再跟别人有瓜葛。他第一眼就知道,她是他一生的至爱。可他却忘了这个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