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达和鲁比将秋季的大部分时光花费在苹果上面。苹果收成颇丰,不得不加以采摘、去皮、切片和榨汁,在林间处置水果的确是件惬意的干净活儿。天空大部分时间澄碧如洗,空气干爽宜人。即使在正午,阳光都是细碎偏斜,单从光线角度判断,人们便已知晓冬日已然不远。每个清晨,当露珠仍在鸡足草上滚动时,她们便抬着梯子出来了。爬到果树的枝杈间采摘苹果,将它们装进袋中,梯子随着支撑她们体重的树枝轻轻摇曳。当所有的袋子装满后,她们便把马和爬犁拉进果园,将袋子拖过来倒空后重新开始采摘。
与割草不同,干这种活并不十分劳累,晚上躺在床上时,它只在艾达的脑海中形成一幅祥和的静态画面:红色或黄色的苹果悬挂在低垂的枝干上,背景是深蓝色的天空,她的掌心向上伸向苹果,但并未触及它。
艾达和鲁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餐餐都吃苹果,或炸或炖,或做成馅饼,或打成果酱。她们将苹果切片晾晒成小块的苹果干,然后装在布袋中挂在厨房的天棚上。一天,她们在院子里生起了一堆火并架起了一个黑色的果酱锅,这个锅如此之大,以至于当她们站在边上用木杆搅拌里面的果泥时,艾达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麦克白》中女巫们调制魔粥的场面。当果酱变得极为黏稠,并因里面的调味香精和红糖呈现出旧马鞍的色泽时,她们便用瓦罐将果酱封存起来,足够吃上一整年。她们将略微腐烂的苹果挑出,连同那些落在地上的苹果一起轧成果汁,剩下的残渣喂猪,鲁比说那样会使猪肉吃起来更香。
现在,果汁已发酵成为多少可以派上用场的苹果酒,为此,鲁比在一个下午特意外出交易。听说河的下游有一个姓亚当斯的人宰了一头牛,她便带上两罐苹果酒,看他们能够换来多少牛肉。她给艾达派了两个任务:烧掉她们较早前垦拓那块被遗忘的低洼空地时清出的枝杈;还有就是按照鲁比教给她的方法,将她们在那片空地边缘的蒿草中发现的,已被截成六段的老黑栎树树干劈成木柴。这将是伐木工作的一个极佳开端,因为她过不久便要爬上山去伐倒一棵山胡桃树或栎树,将它分成几段,然后装在抓斗中用马拖回家去切割成片、劈砍成柴。艾达怀疑她们是否有足够的力量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但鲁比详细论证说,拉锯不一定要用蛮力,只需急徐有致、心平气和以及掌握节赛。拉锯,放手,等着另一端的人将它拉过去之后再将它拉回来即可。要避免卡住,鲁比说,主要的是不要急于求成。按照一种可以持之以恒的节奏来干。控制在你第二天仍旧可以下床继续干活的强度,既不要多,也不要少。
艾达目送着鲁比渐行渐远,决定先将那几段原木劈成木柴,然后再在凉爽的下午享受篝火。她从菜园来到工具房,取出大锤和楔子并将它们带到那片空地,她围着栎树树干在齐腰深的草丛中踩出一个圆圈,成了一个工地。木头堆在一边,它们的长度超过两英尺。自从这棵树在两三年前被雇工伐倒之后,这些原木便被遗忘,一直躺在那里,木质已呈灰色。鲁比曾警告说,这些干木头可能不像它们在新鲜湿润时那么容易劈。
艾达将这些圆柱形的木头放倒,再将它们竖起来,她发现拇指般大小的鹿角甲虫正隐匿于腐烂的树皮中。她按照鲁比曾经演示的那样,先在横断面寻找一个合适的缝隙,然后将楔子插入其中。要慢慢来,不要紧张,只需举起七磅童的大锤让它下落,于是,重量、重力以及角度组成的魔力就会劈开木头。她喜欢将楔子砸进一半,然后停下来聆听木头彻底爆裂前几秒、缝隙扩大时所发出的裂帛之声。除了那连续的砸击之外,这个工作是平稳的。木质顽固的韧度和锤子的重量给这一工作平添了缓慢的节奏。除了一截树干因上部长过大枝杈而变得纹理不清、难以处置外,其他的木头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全被艾达劈成柴了。她将每段原木劈成了八大片,估计共有四十片木材堆在地上将被拖回烧火。她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但后来才意识到这些劈柴只够烧上四五天。她开始计算她们整个冬季大约需要的木柴数量,但很快便放弃了,因为这将是一个太大的数字。
艾达肩背处的衣服已被汗水浸透,她的头发湿湿地粘在脖颈上。她回到房子旁,喝了两勺溪水,摘下帽子,再多舀两勺浇在头发上,然后将水从头发里拧出去。她把脸打湿后用手揉搓着,再用自己的衣袖把脸擦干。随后,她走进房中将小桌和笔记本拿到屋外,坐在阳光下的门廊边上,等着身上干爽起来。
艾达将她的钢笔在墨中蘸了一下,开始给她在查尔斯顿的表姐露西写信。周围寂静无声,只有笔尖在纸上划过的声音。
若是我们在大街上相遇,我怀疑你是否还能够认出我来;鉴于我目前穿着寒酸,外表又欠优雅,你就是看见我,也未必愿意理睬我。
此时我正弯腰坐在这里将纸放在膝盖上给你写信,我穿的是一件破旧印花衬式连衣裙,它已被我劈栎木木柴时出的汗浸透,我一直戴着一顶边缘和帽顶均已破损的草帽,所以它现在就像很久以前我们曾躲在上面避过暴风雨的那个干草堆一样支满了草梗(还记得吗?)。我握笔的手指黑得就像马镫上的皮革,那是在剥胡桃那臭烘烘、湿乎乎的外壳时浸染而成,我的食指指甲像斧刃一样凹凸不平,亟需修剪。那个雕刻着山茱萸花朵的银制手镯在我手腕黝黑皮肤的反衬下显得格外耀眼。今日秋意如此浓郁,以至于对它的任何描述都会宛如哀歌。我正在小憩,等着身上的衣服干透,然后再去点燃那堆柴火。
在无法尽叙父亲去世之后所有我所从事的这些粗活。它们改变了我。仅仅几个月的劳动竟能造成身体上如此大的变化,真是令人惊异。整日待在户外使我变成了硬币一样的棕色,而我手腕部和前臂的肌肉多少变得结实起来。我在镜子里看到的是一张比以前更坚定的面孔,颧骨下面更加凹陷。我想,一种新的表情有时会出现在它的上面。当在田间干活时,有一些短暂的时光我的大脑完全呈现空白状态。没有任何想法掠过我的头脑,尽管我的感官对周遭极为敏感。如果一只乌鸦飞过,我会洞悉它的全部细节,但我不会再为它的黑色寻找比拟物了。它是某种虚无的东西,不带任何隐喻。任何事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认为那些时刻是我崭新心态的萌芽。你从未在我身上见到过这种情绪,我怀疑它有些类似于某种满足感。
她重新浏览了一遍这封信,觉得没有提及鲁比显得有些古怪和不实,造成了一种她独自生活的印象。想着稍后再去加以修正,她便将这封没有写完的信放在桌子上。她找来了一把草耙、一些火柴、一条披肩,《亚当·比德》(英国女作家乔治·爱略特的小说——译注)的第三部和一条腿被锯短、椅背挺直的小椅子,将它们带到了树枝旁。
她和鲁比上个月每天大部分时间都用长柄镰刀、耙子和锯子忙个不停,然后让砍下的树枝落在地上。这些铺在地上的黑莓枝、蒿草、大块的古柏木和漆树枝摆在一起,已被太阳晒了几个星期,现在已经相当干燥。艾达用草耙忙活了一会儿,将树枝拢在了一起,当她干完时,这个树枝堆已经像个玉米垛,空气中充满了枯枝烂叶的味道。她将一些残枝败叶踢到柴堆的边缘并将它们点燃。当火熊熊燃烧时,她便将椅子拖到热量所及的范围内,坐下来读那本《亚当·比德》,但书看得并不顺利,因为她不得不时常站起来去拦截那些飘向地面的火舌。她用草耙背将它们打熄。而之后,当火堆烧平时,她就不得不将柴火聚拢并向高处堆,每一轮下来,这个火堆的直径都会减小一些,当天色渐晚时,火堆己呈圆锥形高耸在空地中,火焰在它的上面升腾,就像她曾看到过的一本关于南美的书中所画的正在喷发的火山。
于是,她把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书上归咎于工作。但实际上,她对亚当·海蒂和其他那些人物早已失去了耐性,要不是看在这本书使她大大地破费了一把的分上,她早就把它扔在一边了。她希望故事中的所有人物能够更加豁达豪爽,而不是如此受制于环境。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机会、更广的区域。去印度吧,她指挥着他们,或是去安第斯山区吧。
她用欧蓍草枝作书签标记了她所看到的位置,然后便合上书将它放在膝盖上。她怀疑当她到了一定的年龄,或是心里感到人生的航向已然确定,读到的任何东西也许不再能够给她改变人生的强大动力时,文学是否会丧失一些吸引力。
在她的身边伫立着一棵粗大的蓟。她记得拿着镰刀干活时曾因艳羡它那拳头大小的紫色花朵而绕过了它,但那朵花现已干枯成了银白色。她伸手将花头撕碎。她的想法是:既然世界上的每个细小角落似乎都能够成为某个生物的家园,那她倒要看看居住在蓟花里面的房客是何方神圣。蓟花的冠毛很快在风中飘散,其中一些粘在她那满是烟味的衣服和头发上。她发现只有一个针尖大小、状如螃蟹的凶猛小生物孤独地居住在这个干枯的花心内。它用某条后腿紧紧扒住一线冠毛并挥舞着一对细小的蟹钳做出威吓状。她一口气将那根发亮的冠毛和那个无名生物吹走,并望着它们借着一般上升的气流向上飞腾,直到像己故人们的亡灵那样消失在无垠的天际。
在她刚生好火并开始阅读时,阳光还很明亮均匀,天空从地平钱到天顶层次分明地由白渐蓝,使艾达联想到并非十分高明的风景画。而现在夜幕已经逼近草木葱茏的山坡和牧场,天空呈现出颜色柔和的条带和旋涡,直到整个西天看上去就像她那本日记的大理石花纹衬页。加拿大黑雁鸣叫着列成“V”字队形向南飞去,寻找着过夜的地方。一阵微风吹过,菜园里稻草人的裙摆上下翻动。
瓦尔多已经来到畜棚的门边。它等待着并很快会大叫着以提醒人们前来挤奶,于是,艾达离开她的椅子将这头母牛牵回畜棚给它挤奶。空气平静而潮湿,随着天色渐晚而转凉,这头母牛转过头来看着挤奶过程时,她的呼吸带着哈气并散发出湿草的味道。艾达用力拉着奶头,看着牛奶流出,听着它们注入奶桶时音色的变化,先是注向桶壁和桶底时所发出的尖锐咝咝声,然后便是一种较低沉的哗哗声了。在奶头粉红色皮肤的反衬下,她手指的皮肤显得越发黝黑了。
艾达将牛奶放入冷藏间后回到了空地,在那里,篝火仍在慢慢地燃烧,渐渐地化为飞灰。晚上任它自行燃烧并不会发生什么危险,但艾达不愿那样做。她想让鲁比顺着山路回来时发现她满身烟灰地驻守在工作岗位上。
空气中有了一丝凉意,艾达围上了披肩。据她估计,无须几天,夜晚就会变得过于寒冷而无法在日落时分坐在外面了,就是裹着毯子也不行。草丛中有了露水,于是她弯下腰去把自己扔在地上的《亚当·比德》捡了起来,将它的封皮在自己的裙子上揩拭。她走过去用草耙搅动着篝火,而篝火向空中投撒着火星。在空地的边缘,她收集起掉落的胡桃枝和干燥的古柏枝,将它们投进了火中,火焰很快旺了起来,烤热了周围的空气。艾达将她的椅子拉过来并伸出手取暖。她望着山脊的弧线,看着它们隐没在远方时暗影的深浅变化。她仔细研究着天空,看它的颜色何时才能渐至靛青色,那两颗航标一般的行星——金星和另一颗(据她估测是土星)——何时才会闪烁在西方低低的天际,迎接那即将繁星密布、令人头晕目眩的夜晚。
今天晚上她留意了太阳落山时的位置,因为几周以来她一直在练习记录它在山脊上的落点。据她观察,随着白天越来越短,太阳的落点逐渐向南偏移。要是她打定主意在这个布莱克谷生活下去直至死亡的话,她相信自己将会在山脊上竖起两座高塔来标记太阳一年之中摆动的南北两端。她拥有太阳全年落点的整段山脊,而这是一件饶具情趣的事。之后人们只需标注十二月和六月太阳在自己的行动路线上折身而回以进行又一轮的季节交替时所在的位置就可以了。然而转念一想,她又认为根本无须高塔,只要将太阳转折处的一些树木清除便可在山脊上刻上凹槽标记了。如果年复一年带着企盼望着太阳逐渐接近那个凹槽,然后在某一个特定的日子落入这个凹槽,之后又从里面升起并原路折回,那将是何等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流逝,一次又一次地观看这个过程,将使岁月不再像是一个可怕的单向流程,而是循环往复的过程。感受这一现象会令一个人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像是在说:此刻你在这儿,就在这一点上。这或许就是那个问题——我在哪儿?——的答案。
夕阳早已西下,艾达仍坐在火堆旁等待着鲁比。金星和土星用它们璀璨的星光照亮了西方的夜空后,便沉向了地平线并隐没无踪。一轮满月升了起来,而就在这时,艾达听到林中传来一阵声响,是踏在落叶上的脚步声和低低的说话声。出于本能,她从地上捡起了那把草耙并躲到火光照亮的范围之外,观察着。有人影在空地边缘移动,艾达进一步退到黑暗中,她将草耙举在面前,五个尖齿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然后,她听到有人叫着她的名字。
——嗨,艾达·门罗小姐!一个声音柔和地叫道。
无论名和姓都是按照她父亲最不喜欢的发音方式叫出来的。他向来都不厌其烦地一再纠正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发音:艾达中的“艾”音要短促清脆;“门罗”中的第二个字要重读——他总是这样说。但经过了这个夏季,艾达不再迫使自己的名字去违背人们自然的发音习惯了,她也学着去接受艾达·门罗被称呼的方式:
“艾”拉长,“门”重读。
——是谁?她问道。
——是我们。
斯特布罗德和一个同伴走进火光中。斯特布罗德左臂臂弯里夹着他的小提琴和琴弓。另外那个男人肩上斜靠着一把工艺粗糙的班卓琴(一种强乐器,琴身中空,圆形——译注),他像人们经过边境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时那样将琴身支在身前。他们两人都因刺眼的火光而眯起了眼镜。
——门罗小姐,斯特布罗德再次说道,只有我们。
艾达走近他们,一只手搭在前额上挡着火光。
——鲁比不在。她说道。
——我们只是随便拜访,斯特布罗德说道,如果你不介意有人陪伴的话。
他和另外那个男人放下了乐器,斯特布罗德挨着她的椅子坐在了地上。艾达将椅子从他身边拉开了一段适宜的距离,也坐了下来。
——给我们再捡些树枝,把火烧旺一些。斯特布罗德对那个拿班卓琴的人说道。
此人一言不发地走进林边的黑暗中,艾达能够听出他正拾起树技并将它们折成适合烧火的长度。斯特布罗德在他的衣服下面摸索着,掏出了一个装满棕色液体的一品脱小瓶。磨损了的玻璃瓶上满是划痕和指纹,几乎已经不再透明了。他拔去瓶塞将瓶口在鼻子下面晃了一下,再将酒瓶举向了篝火,看着透过威士忌的光亮,然后呷了一小口。他轻轻地吹出了一个两个节拍的口哨,声音由高到低。
——对我来说,它简直好得无与伦比。但不管怎样,我还得把它喝掉。他说道。
他长长地喝了一口酒后用拇指将瓶塞按了回去,然后便将酒瓶收了起来。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你了,艾达说道,你还好吧?
——一般吧。他说道,像一个逃犯似的住在山里没那么有趣。
艾达想起了她听到监狱的那个俘虏讲述的故事。她开始讲给斯特布罗德听,以警告他等待逃兵的将会是什么,但他已经知道这个故事了。它在这个县已流传了好几遍,开始是被当做新闻,然后变成了逸事,最后成了传奇。
——那伙人是帮刽子手,斯特布罗德说道,当他们人多势众时尤其如此。
那个拾柴者回来往火堆中扔了一些断枝,然后又到林中去了几趟,拾来更多的木柴堆在那里备用。干完后,他便挨着斯特布罗德坐在了地上。这个男人既不说话,也不看艾达,而是将身体朝篝火相反的方向倾斜一个角度,以使自己的目光能够落在斯特布罗德身上。
——你的伙伴是谁?艾达问道。
——他是斯万哲家的男孩,或是庞格家的。他有时这么说,有时又那么说。但两家都不认他,因为他是一个弱智儿。不过依我看,他长得有点像庞格家的人,干脆就叫他庞格。
这个人长着一个与他极不相称的大圆脑袋,上帝像是存心开玩笑一般竟使里面的内容如此之少。尽管据斯特布罗德说他已年近三十,但人们仍旧称他为孩子,因为他的智力低下得连最简单的迷语都解不开。对他而言,这个世界没有次序、没有因果、没有惯例。他看到的一切都是新鲜事物,从而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奇。
他是一个个柔软肥胖的人,臀部宽大,就像他顿顿吃粗粉肥肉长大的一般。他那像母猪一样的胸脯耷拉在衬衫领口的外面,当他走路时它们不停地拍打着。他塞在靴子里的裤腿松垮地盖在靴子上面,而他的脚小得几乎无法承受他的体重。他的头发近似于白色,而他的肤色略微发灰,故此,总的来说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用来装点心和香肠末肉汁的陶瓷盘子。除了新近被发现的弹奏班卓琴的天资之外,他几乎没有一技之长,除非人们把他的温和、善良及睁大柔和的双眼观察面前发生的一切当做是一种才能。
于是,斯特布罗德讲起了他们俩凑在一块儿的过程,在他讲述时,庞格毫不关心,似乎根本不知道,或是根本不在乎自己成为了谈论的话题。据斯特布罗德说,庞格一定程度上是在无人关心的状态下长大的。一般来说,他是一个毫无价值的人,因为他既不能正常地思维,也无法被强迫去干活。如果逼他干活,他就会坐下来。鞭打他,他就会不躲不闪地承受且依旧不动。因此,他成年后便被放任自流,任其在冷山中游荡。他逐渐熟悉了它的所有罅隙。他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几乎分不出蛴螬与鹿肉之间的区别。他根本不去理会一天中的时段之分,月明之时便主要在夜间活动。夏季,他以铁杉树和胶杉树下芬芳的腐叶堆为床,而在数日阴雨时便到突出的岩脊下面躲避。冬天,他便借鉴蟾蜍、鼹鼠和熊的生存方式:在一个山洞里做窝,寒冷的月份几乎不再活动。
当庞格多少有些惊奇地发现逃兵们开始在他的山洞里居住时,他便将自己安置在他们中间。出于对小提琴曲的热爱,他尤其依恋斯特布罗德。对他而言,斯特布罗德是一个学问高深、身怀绝技、深谙神意之士。当斯特布罗德将琴弓在琴弦上拉动时,庞格便会不时的跟着哼唱,但他发出的声音就像鸭子在叫。被其他人喝止之后,他便爬起来跺着脚跳上一段极具神秘色彩的舞蹈,一种古代凯尔特人的痉挛抽搐式舞蹈,就像他们在对抗罗马人和朱特人,或是对抗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英国人的战斗中获胜后表演的那种。庞格左奔右突地跳着,直至筋疲力尽,大汗淋漓。然后,他就会扑倒在尘土已经夯实的山洞地面上仔细地听着琴声,他的鼻子在空中描画着音乐的曲调,就像一个人在看着苍蝇盘旋一样。
斯特布罗德会奏出一串音符,一遍又一遍地拉着这个乐句,一段时间之后,它就会对庞格的心灵产生魔咒一样的效力。庞格喜欢斯特布罗德的演奏所带给他的感受,于是,他迷恋上了小提琴和小提琴手。他开始追随着斯特布罗德,总是带着一种等待食物的狗一般的忠诚。晚上,在逃兵们的山洞里,他会醒着躺在那里,等到斯特布罗德睡着之后便爬过去,紧靠着他那弓着的背躺下。斯特布罗德在凌晨醒来时就会将这个男孩连同他的帽子一起推开,使他同自己拉开一段适当的距离。这个男孩之后就会盘着腿坐在火旁盯着斯特布罗德,就像随时会看到某个奇迹一般。
斯特布罗德是在一次“袭击”中偶然获得了庞格的这把班卓琴,“袭击”是这些“穴居人”用来描述他们最近抢劫随便某个曾得罪过他们中的成员、致使这个成员怀有朦胧恨意的富农的术语,这多少使他们的这个新习惯显得体面些。十年前某个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成为袭击的借口;一个人从泥泞的路边跑过时将泥浆溅在了你的身上;当你走出商店时有人匆忙经过并撞到了你的胳膊却没有道歉;某人雇用你为他干活却克扣了你的佣金或是给你下命令时的口吻可以被你理解为他自认为高你一等。任何怠慢、贬损或是嘲弄,无论多么久远,都可以成为借口。再也没有比现在更好的算账机会了。
他们抢劫了一个叫沃克的人的家。也是这个县里少数几个贵族之一,是一个主要的奴隶主,而这同穴居社群相抵触,他们的基本观点最近有了转变,开始将战争及战争带来的麻烦归咎于蓄奴者了。同时,在那些被沃克认为是低他一等的人(据他判断,这几乎包括了所有人)的眼中,他长久以来都是一个专横跋扈的浑蛋。“穴居人”们裁定,他应该受到惩罚。
他们在黄昏时到了那个农庄,将沃克夫妇捆在了楼梯的栏杆上并轮流打沃克的耳光。他们已经搜查过外面的库房并洗劫了他们能够找到的所有食物——火腿、猪腰、大量的腌制食品、几袋粗粮和玉米粉。他们还从这个房子里拿走了一张红木桌子、银质餐具和烛台、蜂蜡蜡烛、一幅从餐厅墙上取下来的华盛顿将军画像、英国的瓷器、田纳西的藏酒。后来他们就用这些战利品将他们的山洞装饰起来。华盛顿的画像放在壁凹中,蜡烛插在银烛台上。桌子布置上了威基伍德(由威基奇伍德及其后代制造的陶瓷的商标。威基奇伍德(1730—1795)是英国陶瓷工匠,制造的器皿极有名——译注)陶瓷和银制餐具,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一辈子都是用瓢和角制成的容器吃饭的。
从某种角度来说,斯特布罗德的注意力并没有完全放在劫掠沃克的财物上,庞格的班卓琴是他惟一的战利品。他是从沃克的一个工具间里的挂钩上把它拿下来的。它有点难看,琴身的圆形部分有失对称,但琴头是用猫皮制成,琴弦用的是羊肠线,并且它的音质极为柔和。他只打了沃克一个耳光作为报复,因为在很久以前他曾听到沃克说他是个傻瓜,当时他正醉醺醺地坐在路边的木桩上,徒劳地试图用小提琴拉出音乐来。我现在已经掌握拉小提琴的技巧了!斯特带罗德在打过沃克那已经发红的面颊后说道。回想起来,那次对沃克的袭击令他不安。有生以来头一次,他认为他的行为可能会遭到报应。
回到山洞,斯特布罗德将班卓琴送给了庞格并把自己仅知的一点弹奏知识传授给他:如何拧弦轴调音,如何用拇指和食指拨弦,时而轻拂,时而像猫头鹰扑向野兔那样猛抓琴弦。显然是出于极好的天资和给斯特布罗德的小提琴演奏提供适当伴奏的渴望,这个男孩没费多少力气便知道如何弹奏它了,就像人们学敲鼓那样轻松。
那次抢劫之后,他和庞格几乎不事旁务,潜心于音乐。渴了,他们有沃克的上等好酒。除了偷来的果冻,他们什么都没吃。他们只在醉得无法弹奏时才肯睡觉,连洞口都不常去,以至于不知外面是黑夜还是白昼。然而,正因为如此,庞格现己熟悉了斯特布罗德的全部曲目,他们形成了二重奏组合。
当鲁比最终回来时,她只拿回了一小块用纸包着的血淋淋的牛胸肉和一罐苹果酒,因为亚当斯只想卖掉比她希望的要少得多的牛肉。鲁比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的父亲和那个男孩。她的眼神冷漠,在赶路时她扎起来的头发散落下来,披在了肩上。她穿着墨绿与浅黄相间的条纹棉布裙子和灰色的毛衣,头戴一顶灰色的男式毡帽,在缎带上插着一根小小的孔雀羽毛。她把那个纸包托在掌上并上下掂着它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