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高兴》话语的非理性,在它的作者那里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与说理相反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它的思维定式是“对抗”,不管对方说得对不对,都一律要予以“反击”,决不认账。与此相应的话语习惯就是“吵架”,在最大程度上用语言暴力(嘲笑、谩骂、挖苦)给对方造成伤害。这样的思维定式和话语习惯本身之所以非理性,是因为它不想讲理。不想讲理的人,你又怎么对他说理呢?
我在写短评时,其实还是低估了《中国不高兴》作者非理性话语的非理性程度。我以为,只要用实例指出了逻辑谬误的问题,就能引起《中国不高兴》作者的同感,但是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作者之一的王小东给出了一个拒不认账的答复:“坦率地说,《中国不高兴》一书中的语言逻辑是非常严密的。”王小东在此陈述的是他的看法,而看法是否在理,是需要说明或证明的。就在王小东为自己“逻辑严密”辩护时,他又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他给了自己一个百分之百的称赞(“非常”),而这是最难证明正确的。这就像一个人说,我从来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对方只要找到一个反证,就能驳倒这样的全称命题(逻辑上叫“过度一般化谬论”,overgeneralization)。在这种情况下,他正确、有力的说理方式应该是一一驳斥我所列举的逻辑谬误。如果他能够证明我举的例子不是他的谬误,那就足以证明我是在无理指控,而他则是逻辑严密的了,可惜他并没有这么做。
又如,王小东挖苦《南方都市报》说:“南方某都市报,还是多花点钱吧,多花点钱雇个好一点的写手来骂我们吧,别舍不得花钱,你一个大报,因为舍不得花钱,雇了这么个写手来骂我们,这不是丢自己的脸吗?”他不知道,在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谬误:原因与结果的不搭配,因为“花钱”不是“写好文章”的原因,花钱再多,也未必能买到好文章。“说不”类的书赚了很多钱,但文章写得并不好。原因和结果不搭配的原因是,它们之间有一个“不可靠假设”。这三者之间构成了这样一个谬误的三段论证:(1)凡是出钱多,就一定能买到好文章(这是一个不可靠前提);(2)因为这篇文章没有出够钱;(3)所以这篇文章很糟糕。
为一个著名作家像为初学写文章的学生一样分析逻辑谬误,值当不值当呢?在一个公共说理成为风气,人们普遍具有逻辑、说理习惯的社会里,把常识性的东西当作一个严重的公共话题,当然不值当。但是,在一个公共说理严重匮乏,连一些“作家”、“学者”、“思想家”都分不清讲理和不讲理的区别,而他们在许多非理性读者那里又很有市场的社会里,情况就不同了。提醒公众公共说理和逻辑的必要性,也就成了一件很值当、很迫切、具有公众启蒙意义的事情。
赞同《中国不高兴》的读者,往往不只是赞同这书的观点,而且也是认同它那种对抗、谩骂、暴力、吵架的话语方式。例如,一位叫刘安亮的网民在王小东的博客上留言道:“我替您回击《中国青年报》。写给《中国青年报》:怎么老是看到你发批评《中国不高兴》的文章啊?怎么看不到你发表扬和赞成《中国不高兴》的文章啊?拉偏架也不能这么偏啊?多少赞成这本书的你怎么装看不着啊?还什么青年报你能代表青年吗?就贵刊这样还想引领读者引领青年思想您别做梦了!”
网民刘安亮是用吵架或打架来看待王小东和《中国青年报》的意见分歧的。他要进行的是“回击”,而不是说理。吵架是一种对抗的、拒绝说理的话语。态度越凶,说话越狠,吵架就越成功,但说理也就越失败。吵架的一些“狠招”和“绝招”(如死不认账、反咬一口、我错你也错、谩骂)恰恰是说理话语所摒弃的。吵架比的是谁嗓门高,谁更善于运用语言暴力,谁更能伤害对方。吵架双方的彼此伤害越深,在“理”上取得共识、妥协的可能就越小。吵架要置人于死地,说理要人际沟通,这两个恰好是背道而驰的目的。
还有一位网名叫“憨子”的,看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查建英对《中国不高兴》的批评,在王小东的博客上留言道:“这个查女士(我真不愿意这样称呼她,因为我看她跟李银河一样,属于中性人),基本上都是胡搅蛮缠……我认为她是造谣污蔑中国人民,按无罪推定的角度,那只能认定她是弱智…… 她污蔑中国人民要复仇、要自卫的行为是跟美国西方侵华一样,是小流氓行为。我只是囫囵地扫了一眼,实在没兴趣看那女人喷她的不知道是雌性还是雄性荷尔蒙。最后我要说,那女人,用很狡猾很不要脸的手段……从这个女人的骂人的狡猾手段来看,我认为她是故意混淆是非,而不是真傻——是屁股(在美国生活十几年)决定了她的大脑——明明卖了淫她却又装得很圣洁(张嘴闭嘴站在咱中国人的角度,为中国人考虑)。此女人,真不是东西。”13这样的吵架语言,简直就是《中国不高兴》的回声。
王小东声称,《中国不高兴》出版后一个月就卖出了32万册,而且大多是为它叫好的。如果是真的,看了像是网民“憨子”这样的留言,不能不让人为中国非理性的普遍蔓延感到担忧。《中国不高兴》只不过是中国公共话语生态恶质化的冰山一角。一切可能与它意见不同的人都是它争吵、羞辱、嘲笑、谩骂的对象。它借助的本来就是那种高度情绪化、具有暴力和仇恨倾向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结合,对它来说,说理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这种主观色彩浓厚而不能自我约束的语言在网络和大众文化中已盛行多时。正如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所指出的,这种以网络为主要言说空间的话语,其明显特征是“哄客”们的暴力、冲动、专横、仇恨。这个网络中的“群氓社会”,与勒庞(Gustave Le Bon)在100多年前论述的有形群氓社会具有相同性质的狂烈、暴戾、冲动、易受蛊惑和不理性。
网络群众的主体是“哄客”,“哄客就是用酷语、色语和秽语对公共事件或人物进行道德-美学评判的匿名网民”。哄客群众游走于网下假面社会和网上虚拟社会之间。他们在网下可以是温顺服从的假面臣民,在网上则可以是尖刻暴力的蒙面叛逆。网上哄客身披隐身“马甲”(网络化名),以蒙面代替假面,在虚拟社会中复制现实社会中的自我隐藏和变形策略。这种自我隐藏和变形折射着新极权政体人格中被扭曲了的自由欲望和与之共生的暴力倾向,“互联网的匿名注册制度,捍卫了思想和言论自由,庇护了必要的正义批评和真相陈述,同时也为网络暴力话语的发育提供摇篮。匿名效应制造了大量的‘无名氏’,他们可以放肆地宣泄个人焦虑,而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角色责任”。
非理性的群众极具排他性、压制性和暴力倾向。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现实生活中的渺小个体,在群情激奋的人群中感到自己人多势众的力量,因此,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看法时,他们总是倾向于表现得十分专横。这种群众性的民意宣泄既是偏执的,又是高尚的;既是专横的,又是理想的。它兼有崇高和暴力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因素。它的崇高境界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高尚感情(国家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爱国主义),使他们在崇拜和服从中寻到自己的幸福。它的暴力倾向以“道德净化”为理由,排斥一切异端和不同意见,理直气壮地展示和夸耀自己的不宽容和狂热。而这样的群众行为恰恰支持了极权统治惯用的驭民逻辑和合法性:为了高尚的目标,可以不择手段地实行任何对个人的排斥、钳制、压迫、残害。这也是“不高兴”民族主义话语的主要特征。
<blockquote>四自说自话不是公共说理</blockquote>
一个国家中公共话语的匮乏和病态,是在逐渐的过程中发生的。正如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说,语言环境中的变化和自然环境中的变化一样,“开始都是缓慢地累积,然后突然达到了物理学家所说的临界点。一条被逐渐污染的河流会突然变得有毒,大多数鱼类都灭绝了,游泳成为一种危险。但即使是这样,这条河看上去还是正常的,人们还可以在上面划船。换句话说,即使河里的生命都已经死亡,这条河还是存在的,它的用途也还没有消失,但它的价值大大降低了,并且它恶劣的条件对于周围环境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中国今天的公共语言变质已经达到并超过了这样的临界点。还有人在用这样的公共语言写作,许多写作是用粗暴、扭曲、隐讳甚至逢迎的方式进行的,它的公共价值大大降低了。当然也还有“说不”类的写作,它更是在本来已经病态的环境中扩散非理性话语的病毒。
长期以来,在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形成明确的、被公众社会普遍运用和遵守的公共说理话语(学术出版物中也许有一些例外)。这首先是因为,人们对公域和私域的话语未能予以清楚的区分。美国大学的说理写作课上一般会向学生特别强调这个区别。例如,学生在写作文时,教师会告诉学生,从酝酿到成文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开始时,写作者记下一些自己的想法或观点(往往是在“酝酿”的时候,与别人“聊”出来的),称为“笔记”(notes)。笔记是零零星星、断断续续的想法,不成文,完全是写给自己看的,暂时不必考虑读者是谁、读者会有什么不同看法等等。笔记是一种私域的写作。一旦有了初步想法,接下来就是草稿。草稿基本上还是写给自己看的,但行文的表述或结构要比笔记完整一些,称为“手记”,手记已经基本连贯成文,可以读了。“手记”与“日记”是同一个词:journal,这是因为,大部分随手所记的文字与日记是同类性质的,主要是写给自己看的。第三阶段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说理之文” (essay),它是作者写给别人看的,所以必须考虑到它的公共性,必须考虑到别人会要求提供什么论据、可能会有什么不同意见、如何才能有效说服他们等等。这种私域和公域话语区别的意识需要不断地培养,使之成为一种习惯。
在中国,话语的私域和公域区别十分模糊不清,以至于公域话语时常受到私域话语的不当影响。说理必须区分公和私的话语,因为私域话语的“我与我”关系难以顺利转化为公域话语应该具有的“我与你”关系。例如,从20世纪60年代起,中国各级学校教育都号召“学雷锋”,学习的远不只是做好人好事,更是雷锋式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最典型的文本就是《雷锋日记》。小、中学语文教科书里有不少与《雷锋日记》相似话语的文本,教师要求学生的是一种只讲“深刻理解”,不讲“说理评估”的阅读方式(其实许多教师自己也不知道还有说理评估这么回事)。
《雷锋日记》中的话是雷锋写给自己看的,是一种私域写作。雷锋说:“处处听党的话,坚决地、无条件地做党的驯服工具。”他省略的主语是“我”。无论雷锋对自己提什么要求,那都是他自己的事,“我与我”的话语是无须作公共说理的。但是,如果雷锋是对另外一个人说话,说“你”必须这样做,那就成为“我与你”的话语。这时候,他就必须给对方一些充分的理由。给予充分理由,那就是公共说理。
“学雷锋”是一种以非理性的话语机制为基础的行为模仿。它要求的是,雷锋怎么做,你也怎么做; 雷锋怎么想,你也怎么想。除了“雷锋这么做”和“雷锋这么想”之外,你再不需要有其他理由,也再不能问“为什么”。长期用这样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模式来规范社会,必然会取消公共说理的作用,也必然会削弱公众的说理能力。
《雷锋日记》式的语言本身无所谓好或不好,雷锋只受过小学教育,能够写出这样的日记已经很不容易。他心地善良,虽然他做好事会有一些功利的动机(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多照片和事迹了),但我们不应该用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的态度去对待他做的好人好事。然而,把雷锋日记的语言拔高为公共说理,却是有害无益的。对《雷锋日记》很少有作说理评估的。例如,有人赞美雷锋语言善于“巧用对比”、“对比套用”、“排比连用”,是青年人应该学习的语言榜样。雷锋说,“我懂得一朵花打扮不出春天来,只有百花齐放才能春色满园的道理。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赞美者评论道:“通俗的比喻,鲜明的对比,形象地说明先进人物要带领大家一道进步的深刻道理。”雷锋只是用了一个比喻,连理都还没说,哪里来什么“深刻道理”?如果硬要把雷锋的话解释为“说理”,那么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逻辑问题,那就是,并没有谁说过“一朵花可以打扮出春天”来啊!先提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错误想法”,然后把它驳倒,这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叫“稻草人战术”。
其实,“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是一句俗语,而俗语或谚语都属于口语文化,不能直接拿来当作论据,因为这么做可能出现“人云亦云”的谬误逻辑。波兹曼指出:“在一个纯粹口语的文化里,智力常常同创造警句的能力相关,即创造具有广泛适用性的精辟俗语的能力相关。据说,所罗门知道3000条谚语。在一个印刷文字的社会里,有这样才能的人充其量被人看作是怪人,甚至是自大的讨厌鬼。在一个纯粹口语的社会里,人们非常看重记忆力,由于没有书面文字,人的大脑就必须发挥流动图书馆的作用。忘记一些事该怎样说或怎样做,对于社会是一件危险的事,也是愚蠢的表现。在印刷文字的文化里,记住一首诗、一张菜单、一条法规或其他大多数东西只是为了有趣,而绝不会被看作是高智商的标志。”
说理是一种波兹曼所说的“印刷文字的文化”,虽然它也可以用说话的形式来表达。说理的交流特别得借助于文字。逻辑谬误出现在口头话语中时,一句接一句,往往不可能一下子“听”出来。当然,在文字表述中,如果只是“粗读”,也是读不出来的。所以,说理教育的一项基本的学习和阅读训练就是“细读”。
日记无论写得多好,多么有文采,有学问,都是一种自言自语、自说自话的话语。因此,没有谁会对没有发表的日记提出公共说理的要求。但是,日记(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写作)一旦发表出版,并且有了开导、影响别人的企图,那它就已经进入了公共话语的领域,因此也必须接受“说理评估”的检验。《中国不高兴》中就有许多经不起“说理评估”检验的自言自语和自说自话。这一现象在中国许多别的出版物中也屡见不鲜,这是学习《雷锋日记》成长起来的那一代读书人(程度当然有所不同)潜移默化地学会使用的语言。
像日记这样的私域话语中的“我”,看上去指的是他个人,但是,这个“我”的范围有时不只是个人,而是由亲近者组成的小群体。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亲近关系与公共群体成员之间的那种陌生人与陌生人的关系是不同的。陌生人公共群体所特别需要的那种说理话语,对于亲近者小群体常常是可以舍弃的。这是因为,在亲近者小群体(如家庭、帮会、教会、政党)中,成员之间有一些在“理”之外的维系力量(亲情、义气、共同信仰、同志关系等等),也有一些与平等对话无关的结合原则(儿子对父母的孝道、帮会的帮规、宗教的教规、政党的党纪、领导/被领导等级等等)。
在亲近者小群体中的那些形似“公域”的话语,其实并不充分符合公共说理的要求。例如,在民主的政党内,也许会有说理的话语。但说理并不是所有政党话语的必然特征。党内很可能为了保证统一意志,在组织各层次中一级级下达“指示”,这种指示的话语充其量不过将“我与我”放大到“我们之间”而已。但这种“我们之间”的话语是建立在上下级领导的科层、等级关系上的,它与平等对话的“我与你”话语并不符合。
当一个政党(顾名思义是一种小群体)的观点要传达给它之外的社会人群时,“我们之间”的同志关系就必须转换为“我(们)与你(们)”的平等公民关系,原先不一定需要的“说理”也就变得非要不可了。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政党的观点被直接放到社会中去,并要求其他人群像党员一样对之加以接受,这在中国几乎已成为惯例。“我们之间”和“我(们)与你(们)”这两种不同话语严重混淆,使得“我与你”的平等公共说理话语一直无法在中国得以确立。
《中国不高兴》是几个朋友间聊出来的,说他们是“同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是一种典型的“我们之间”的话语。只要作者们愿意,他们本来完全可以把这种“我们之间”的话语转化为“我(们)与你(们)”的话语。就像学生作文必须把notes和journal转化为essay一样,他们必须有意识地这么做才行。但是,大概是由于没有受过这方面教育的缘故吧,《中国不高兴》的作者们并没有能够完成这关键的一步。
不仅如此,民族主义本身就很容易成为一个同道者之间同声相求的情绪话语,它包含的“我们”有一种自然投缘、自然亲近的关系,很容易形成“我们”排斥“你们”或“他们”的倾向。民族主义话语要有说服力,必须特别注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我(们)与你(们)”的关系,这样才能与“他者”建立一种虽不一定投缘,但却平等、相互尊重的公共说理关系。而这恰恰是《中国不高兴》作者们不知道如何去做,或者根本不屑去做的。
<blockquote>五高调宣传也不是公共说理</blockquote>
任何话语交际都是由三个关键部分构成的:信息发送者、信息、信息接受者。其中,发送者与接受者的关系特别重要,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际过程中传送的是什么性质的信息。如果发送者与接受者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那么,传送的信息是说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为了传送说理信息,交际双方之间必须有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因此,选择什么样的话语,也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或者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际关系,就有什么样的话语。
长期以来,中国公共语言一直受宣传话语影响和塑造。在宣传话语的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存在的不是一种可以发问和必须对话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领导”和“群众”(被领导)的等级关系。即使在不同的“领导者”们那里,信息传送也是在“上级”和“下级”的等级关系中进行的。在这种等级关系中形成的话语是“指示”,不是说理。指示有时可能会附带作一些说明,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接受,不是接受反方的怀疑、质疑和反驳,并与之进行说理对话。宣传话语是武断下达的,它追求的是简单、直接、容易接受的效果。它有很鲜明的立场,但往往缺乏说明立场的理由。
宣传与“说服”是不同的。朱维特和奥多奈尔的《宣传与说服》正是以这一区别来定义“宣传”的:宣传是单向贯彻信息发送者的意图和需要;而说服则是双向互动的,兼顾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交流需要。宣传居高临下,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随时可能在交流的某些环节上违背真实原则;而说服则必须平等对待对方,诚实地遵守真实原则。宣传往往不容受众发问,因此依靠某种外部强制力维持信息的传递机制;而说服则必须容许、鼓励对方发问,双方都是自由而不受胁迫的自主主体。因此,在宣传和说服之间不只是话语样式的选择,而且是话语制度环境的区别。在某种势力可以为所欲为进行宣传的社会中,一定存在着某种不受节制的胁迫性制度。
宣传在当代话语中往往用来特指某种由组织体制来从事、完成的信息散布。宣传散布的思想、观点,开始是宗教的(17世纪),后来则是政治的和政党的。20世纪是宣传成熟、发展、多样化的时代,不仅用于政党口号、群众动员、思想控制、舆论引导,而且也用于商业广告。现代政党宣传的对象是群众,也是动员和控制群众社会的主要手段之一。正是在20世纪,原先中性词义的“宣传”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获得了虚假、欺骗、蛊惑、玩弄、操控、洗脑这样的含义。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初中教材把逻辑谬误和宣传手法放在一起,用以引起学生们的警觉。
民族主义很容易变成一种宣传,一种很高调的宣传。民族主义后面有一种天然的体制力量,国家和政党组织都常常利用民族主义,即便是在民间,民族主义也不会与国家权力没有关系。“民族”与“个人”之间没有对等的关系,民族永远不会错,错都是在个人,所以代表民族说话的人,永远理直气壮,盛气凌人。民族主义是不好惹的,不管对谁来说,“不爱国”、“汉奸”、“卖国贼”都是很沉重的帽子。在反驳这种民族主义和指出它的非理性特征时,甚至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理性的民族主义思考根本无法与非理性的民族主义辩论,因为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不可能有说理这种对话。说理的首要前提是愿意说理。非理性不讲理,不只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讲理,而且是因为根本就不愿意讲理。这种极端强梁、霸道、暴力的非理性,已经超出了民族主义讨论本身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讲理的弄不过不讲理的,如果这成为普遍现实,那么社会也就会陷入一种非理性、无是非的可怕状态。
《中国不高兴》的民族主义话语中就渗透着高调宣传的那种武断和霸气。在它那里,有简单结论,无详细理由的“论断”比比皆是。它是一种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所作的训斥和不高兴宣告,根本不屑于考虑可能的不同意见。“老黄瓜刷漆”的比喻就是一个例子。据王小东说,这个说法是指“国家活力”,“(黄瓜的比喻)是讲的这个国家现在所具有的活力,中国有比美国更长的历史,中国近代也失败过,但现在中国正在崛起当中,比如,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就比美国快得多”。
王小东有所不知的是,在任何论述中,对于“结论”来说,比喻都不能提供直接“理由”,充其量只是一个说明。也就是说,说明再多,如果没有直接证明结论的理由,结论仍然不成立。如果是讨论“国家活力”,就应当清楚地告诉读者,国家活力究竟是指什么,应当有哪些指标,等等。关于国家活力的说理讨论不是在一个人说“有活力”,另一个人说“没活力”之间顶牛,也不是在两种完全对立的立场之间作有你无我的选择。不同立场背后往往会有关于活力性质、标准的不同理解。说理讨论的结果往往是发现,对活力的理解,其实要比“有还是没有”复杂得多。武断口号或比喻式的“论断”往往是一种预先杜绝反方说理的话语圈套。他说是老黄瓜,你不同意,说不是老黄瓜,看上去是反驳他,但事实上却已经陷入了他的不当比喻之中,因为国家并不能以黄瓜来类比。
《中国不高兴》给民族主义设下了一个类似的话语圈套,好像辩论是在“民族主义”与“反民族主义”(被贴标签为“自由主义”)之间进行。其实,这是一个谬误的“虚假对立”(false opposition),因为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并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的。正如《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一书的作者塔米尔指出的那样,民族主义的一些理念本来就包含在自由主义的社会和政治实践之中。彰显这些理念可以使自由主义更易被广为接受。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都通常夸大他们各自立场间的普遍论和特殊论的界限。其实这一界限根本站不住脚,大可不必坚持。自由主义理念并不像它自以为的那样基于普遍原则。否则,为什么自由民主国家中的公民身份要取决于出生权利和亲属关系,而非个人的国籍选择?为什么自由主义者认为,每个人不应在政治上效忠于世界上某个最公正的国家政府,而只应效忠于他自己的政府(只要这个政府行事公正)?为什么自由民主国家的福利只限于本国公民,而不旁涉他人?自由主义的理念行为其实早就包含了民族主义的某些价值,自由主义在蕴育民族理想的同时,也珍视那些衡量民族理想的其他人道价值,“这个过程的结果便是重新厘清具有正当性的民族理想和追求这些理想的(正当)手段”。
与《中国不高兴》民族主义论调完全不同的是,塔米尔对民族主义的论述所使用的是一种理性的、精细的书面说理文字语言。塔米尔的理性书面说理语言对于只会“聊”和“侃”的《中国不高兴》作者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也是他们必须通过虚心学习才能掌握的。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对大众文化时代人们因阅读和接受习惯的改变而丧失思想能力充满了忧虑。他认为,就说理而言,写作优于口语,写作的表述方法会对文化有较健康的影响,“印刷文化的认识论在日益衰退,电视文化的认识论在同步壮大。这些都会在大众中产生严重的后果,其中一个后果就是我们将(因思想幼稚而)变得越来越可笑”。皮亚杰的理论是,只有口头语言的人在智力上不及有书面文字的人,而“电视文化”里的人比前两者都表现得智力低下。
说理是一种思想能力,它要求我们尽可能全面、完整地把握讨论的问题,采取一种真实而客观的态度。这就需要说理者随时当心在说话和文字表达过程中的逻辑。同时,说理者还必须能够了解和判断对方的态度和不同立场。在判断说理可靠性的时候,他要同时做几件事情,“包括把判断推迟到整个观点完成时作出;把问题记在脑中,直到已经决定何时、何地或是否能回答它们;用所有相关的经历作为现有观点的反证。还必须能够舍弃那些同所涉观点无关的知识和经历”。如果一个社会中有许多人都能够经常地、有意识地这么做,他们就能够帮助提高整个社会的思维、判断、说理能力,也能够在此基础上帮助维持一个理性、开放、多样化的公民社会和民主秩序。这种话语对于人们政治、社会的实际影响作用确实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