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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文化之间的界限无处不在,其中一条就离我现在写字的地方只有约50码。我们在诺福克郡的花园的前边线与路边的草地是连在一起的。从法律上来说这里是属于我们的,但这所有权也存在些争议,因为马路边缘同时也是公共空间,行人们不但可以看见,附近有车时还可以上来临时躲避一下。我们打理花园的方式也基本上跟对待道旁草地一样。我们喜欢春天的峨参和欧报春,喜欢比它们迟一些冒出来的大簇的蓍草和车前草,而盛夏那杂乱的种穗和一束束疯长的草一点也不让我们心烦。我猜我们一年最多就只修剪两次草坪,而这个频率正是乡村道旁草地的标准修剪频率。
但有一位邻居对此很不满意。夏末的一天,我们收到了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封信,它告诉我们有人投诉我们的草地不够整洁、杂草丛生,并要求我们更好地打理它,使它能与邻居门前的草地达到同一水准。这封信十分严肃地暗示我们,公民自豪感和公共设施质量都已受到了威胁。我写了一封颇为傲慢的回信,当然也将我的情况进行了一些夸大。我辩称那些台球桌似的草地可能很“合乎礼仪”(de rigueur),但放在乡村的路边并不相宜,而且被我们的匿名邻居认为是杂草的植物与那些开在无人问津的路边的野花是同样的植物,它们是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就连政府也敦促我们要保护生物多样性。我的回信如石沉大海,毫无回音。我赢了,我想。可我们几个星期以后度假归来时,发现我们的草地被修剪了。那些看不过眼的人为我们代劳了。我想,在这种情况下,打官司追讨损失应该胜算不大。
这只是杂草战争中一次很小的边界冲突,但它却提醒着我们,我们对野性和驯化之间的界限不但敏感性十足,这种感觉还会被各种细微的社会现象所左右——时尚风潮、社区团结、身份阶层、园艺潮流等等。这一事件过去两年,另一个关心植物的替天行道者出现在了村中,用了三个夏夜烧光了这里几乎所有的杂交金柏的树篱。他可能只是个当地的年轻人,发现松柏针叶的易燃性很好玩。但只攻击单一物种的强烈针对性很难掩饰。杂交金柏是一种用于丧葬的树木,它会窃取阳光,也不受其他物种欢迎,是英国最有争议也是最受欢迎的灌木种类。而且,它是栽培植物中唯一一种在高度上受法律特别规定的,仿佛它是休斯敦的一种后院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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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前花园”——尽管在英国人眼里那称不上是“花园”——从设立之初就属于公共领域。在整个美国郊区,房子和马路之间的空间几乎都铺设着草坪。每座房子的门前草地都与邻旁的草地完美融合,整个街区的草坪会连成长度常达几英里的大片草地。整个美国的草地加起来占地约5万平方英里(约合13万平方公里),与整个艾奥瓦州面积相当,而每年人们花在草地维护上的钱超过300亿美元。在美国,每英亩草地消耗掉的化学除草剂和化肥比其他任何作物都多。
遵守正统的完美草地标准所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完全没有敷衍的可能。你对一丛车前草的容忍,不仅反映了你个人的懒散,还是一种对邻居的冒犯。你的草坪是他们的草坪的可见延伸,也是整个社区引以为荣的、精心护理的草坪的延伸。它还是全美国草坪的一部分。如果你没有按时保养,就是自动退出了这个社会契约。
在迈克尔·波伦的著作《第二自然》中,他讲述了纽约州水牛城一个特立独行的草地主人的故事。这名草地主人是研究梭罗的学者,他把自己的前院完全变成了一片长满野花的草甸。他愤怒的邻居将这片杂草全部推平,于是他竖起了一块告示牌:“这片草地不是因为主人的懒惰而变成这样。它是一片自然的庭院,会依照上帝的意愿生长。”一位当地的法官援引了一条与休斯敦杂草法令类似的法令,裁定他的“野花”实际上是“有害的杂草”,并命令他将其割除,否则他将面临每天50美元的罚款。他拒绝修剪草坪,截至上次报道,他的民事违抗行为已经给他带来了超过2.5万美元的罚款。
一个骄傲地自诩为个性捍卫者的国家,何以对本国草地再自然不过的生长状况——以及上面生长出的适宜的植物——持有如此激烈的集体主义观点?波伦认为,“就如同州际公路系统,如同快餐连锁店,如同电视,草坪已经成为全美统一的标志性风景”。但这些限制重重的草地上还是绽放出了更多样的花朵,远比统一规格的大草地绚丽得多。其中缘由既关乎美国对待自然的历史态度,也关乎美国对公民责任的概念,是两者复杂交织后共同作用的结果。
1868年,景观设计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108]在芝加哥城外设计了美国第一个统一规划的城郊社区,并制定了后来成为全国通用制度的一些基本法则。每栋房子都要离马路30英尺(约合9米)远,禁止任何形式的室外分界线,包括墙、树篱、篱笆。这一规定半是为了嘲讽英国文化中的“高围墙”(指高而没有任何通风口的墙),奥姆斯特德认为这种墙会让一排房子看起来像“一串单人疯人院”。美国的前院应该是民主且人人平等的。19世纪70年代弗兰克·J.斯科特[109]继承了奥姆斯特德的衣钵,并发表了《小面积郊区住宅庭院的装点艺术》一文,他宣称:“一片光滑平整、贴地修剪出来的草地是到目前为止郊区住宅庭院中最必不可少的元素。”它将成为社区景致的一部分,并且“大家一起打开并连接前花园所得到的美是一种卓越的品质,每一个参与者都会受益,不会厚此薄彼”。斯科特还努力想把一种独特的“自然”观变成社区文化的一部分。他声称,“用树篱将自然之美与他人相隔绝”是不符合基督教精神的,“而创造或守护自然之美是我们莫大的荣幸”。草坪就是每个普通的美国人分到的一小片旷野。它绿意盎然,所以它依旧还算是“自然”。它被修剪过、喷过除草剂,所以它也是文化,是我们“创造或守护”的。这种集体草地成了“意见统一”的一种表现形式,象征着美国人对土地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态度:土地是宽广的、没有围栏的、共有的资源,摆脱了欧洲人那种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但同时它也是一个竞技场,人的开拓精神要在这里实现抱负,得到发扬。
问题在于,草坪一旦成形便会产生一套自己的标准。给主人们造成直接压力的,不仅仅是美国和紧盯着你的邻居。草地本身也会带来压力,它独特而完美的造型在要求着你,它静默的坚持仿佛在告诉你,假如没能帮它保持这天鹅绒般的质感,就是一种背叛。社会学家保罗·罗宾斯为身负国家传统、邻里挑剔、商业压力和保持草地本身水准几大压力的郊区居民们造了一个术语。他叫他们“草地奴隶”。
但让我们转换一下时空,把空间推到芝加哥以东800英里的小镇——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康科德,时间则从奥姆斯特德第一次在美国草坪撒种回溯20年。这里有一位作家正在苦苦思考一种不同的对待杂草的态度——150年后他将启发一位纽约的历史学家去为“有害”的、玷污了他草地的植物们辩护。1845年,亨利·梭罗已经开始在瓦尔登湖边建造自己一居室的小棚屋。他住在这儿,自己种粮食吃,以基本上算是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了两年多,他捕捉思绪、积累经历,后来这些思考汇集成了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瓦尔登湖,或林中生活》(此书最终于1854年出版),是对他这两年试验性生活的记录。但这本书真正讲述的是做一个最充分意义上的公民意味着什么,如何简朴而从容地生活在一个地方,如何与各个物种的邻居伙伴和平共处。他想要近距离地体会他口中的生活的“精髓”。
而《瓦尔登湖》的精髓之一就是一篇短小且出名的文章,它叫作《种豆》。这是作者1845年暮春时节的经历,那时他对着自己的豆子沉思良多。他估计他们那里种的所有豆子连起来长度要超过7英里(约合11公里),而他已经锄豆子锄到着魔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着魔的原因,但他似乎已经变成——将保罗·罗宾斯的说法稍做改动——一个“豆子的奴隶”。用他的话说,这与自尊有关,但也与对豆子的尊重有关。他爱他那一行行的豆子,而豆子们种下时的顺序和状况也需要继续维持。于是在他不遗余力的锄头下,黑莓、贯叶连翘和委陵菜都被剿灭,但他却依旧困惑,无法为这种“赫拉克勒斯的劳役”找到一个合理的原因。他种了远超需求量的豆子,而且也不喜欢吃豆子。他的快乐存在于那种劳动的仪式中,即便他开始意识到他只是把一种杂草换成了另一种:
大清早,我赤脚工作,像一个造型艺术家,在露湿的沙土堆中弄泥巴,日上三竿以后,太阳就要晒得我的脚上起泡了。太阳照射着我锄地,我慢慢地在那黄沙的冈地上、在那长十五杆的一行行的绿叶丛中来回走动,它有一端延伸到一座矮橡林为止,我常常在树荫下休息……我除草根,又在豆茎周围培新土,帮助我所种植的作物生长,使这片黄土不是以苦艾、芦管、黍粟,而是以豆叶与豆花来表达它的夏日幽思——这就是我每天的工作。
爱打探的邻居“悠闲地坐在马车上”,经过这赤足的劳作者身边,窃窃私语,议论着他播种太迟、他的地里如何凌乱。梭罗则更喜欢看鸟儿在他头顶盘旋的景象——夜鹰和鹞鹰“一上一下,一近一远,好像它们是我自己的思想的化身”。“当我停下来,靠在我的锄头上,这些声音和景象是我站在犁沟中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看到的,这是乡间生活中具有无穷兴味的一部分。”
第二年夏天,他决定完全不种豆子了。这些豆子——以及为它们锄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单纯的习惯,分散他的精力,让他无法领会土地更根本的一些教诲。他意识到,太阳对杂草和农作物是一视同仁地照耀着的。“我望了这么久广阔田地,广阔田地却并不当我是主要的耕种者,它撇开我,去看那些给它洒水、使它发绿的更友好的影响。豆子的成果并不由我来收获。它们有一部分不是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稗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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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梭罗看来,只要不是在最关乎利益的商业场合中,人们对杂草的看法都只是一种内部矛盾,同时也是社会和文化压力作用下的一个结果。私人花园中,杂草的状态和命运则受个人品味与偏见、家族传统和一时的心情左右。它们,或者说清除它们,对营造“家”的氛围所起的作用与门前草坪的成色一样重要。不速之客可能受到欢迎,也可能被人厌恶。园艺中最复杂、讲究之处,归根结底说来基本就是关于自家地盘里什么可以发扬、什么必须铲除的甄选过程。
坐落在诺福克郡南部的我们的小花园也不例外。我和我的伴侣波莉所采取的杂草政策(尽管我们也不是总能达成一致)十分随性,有时候还很虚伪。我们的政策服从于烹饪需要和几条社会惯例,但又会因多愁善感和对这里历史的强烈感情而打折扣。我猜想这花园首次建成应该是在1600年前后,和木质结构的主屋差不多同一时间落成。那时这里是一座小农场,地理位置对主人而言十分便利,它位于村里一块公地的旁边,公地里开满了像硫磺三叶草和红芒柄花这样迷人的野花。我能找到的最古老的详细地图出品于19世纪初,上面显示——就像一座小农场通常安排的那样——这里是一座有实实在在的种植功能的花园。房前有两行果树,屋后有一个水塘。我们现今的草地当初位于一片被测量员标注为“大麻地”的土地的东边角落。这里一字一句写着:“一块用来种大麻的地。”那时住在这里的两个单身汉竟然在我们的草地上种大麻。不过他们种植的是用来制作布料的无麻醉剂效果的品种。这是这山谷里最受小农场主们欢迎的作物。这里湿润的沙质土壤与大麻在中亚的原生长地相似,而在那里大麻最初只是一种一年生的杂草。种植大麻是一档非常普遍的生意。夏天将大麻的茎收割后,这些茎会在池塘中浸泡一个星期(这个过程叫作“浸渍”),以便将长长的纤维与木质的外皮分离。然后人们会拍打这些茎,用一把锋利的木质刮刀将它“打散”以去除外皮。最后,这些纤维会被“栉梳”——捋直和梳理——直到可以放到手工提花织布机上织成上好的亚麻布。这是我们山谷——可能就是我们家花园里——最出名的出口品,拥有大量老主顾,其中包括肯辛顿宫和伊顿公学。
尽管大麻历史悠久、蜚声全国,为当地文化做出了很大贡献,但如今这里似乎已经没有大麻地的遗址了,至少我们这一区是没有的。随着大麻纤维的优良质量被重新提起,时不时会有一块长着这种8英尺(约合2.4米)高的植物的土地出现,这些地通常都躲在非常高的篱笆后面,但完全无法掩饰——至少在温暖的日子里完全无法掩饰——那浓烈的香气。不过在其他场合里,大麻如今被归类到最坏的杂草中。它是有毒的外来入侵者,若无政府批准就在自家种植是违法行为。我曾向内政部申请执照,想种一片迷幻效果没那么强烈的大麻品种,亦即两个世纪前就种在这里的那种,而且我强调了我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兴趣。对方十分清楚地回复我说,家庭种植正是立法所要杜绝的情况。奇怪的是,谨慎写明的获批条件似乎更偏重于将被偷窃的危险降到最低,而非以防止药物滥用为重点。但在字里行间我可以感觉出那种害怕禁忌植物污染灵魂和土地、应使其远离易感人群的古老恐惧。“由种植者决定最合适的种植地点,”条例中做出了让步,写道,“但要保证只能种植在那些将吸引可能盗窃这种作物之人的注意力的风险降到最小的地方。”严禁将其种植在“繁华的道路旁,或靠近住宅、工业区、度假村的地方,(也不能种在)例如,地面有褶皱可以遮挡住作物的地方……”这里的“褶皱”(fold)一词竟与牧羊人寻求遮护的草棚(fold)巧妙地呼应上了。
最后我发现,有没有许可证竟完全无关紧要。一个温暖的夏天,一棵大麻径自从花坛中钻了出来,它那苍白的、著名的手指状的叶子在天蓝绣球和克拉花中间顽皮地摇摆着。它长到大约3英尺高(约合0.9米),10月时绽开了一朵暗黄色的花,又在第一场霜降时倒下。我宁愿相信它的祖先就是19世纪那两个单身汉种来给伦敦人做时髦亚麻布的大麻,它是它们沉睡了很久的后裔。但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它只是一个偶然的产物,像从鸟食中跌落到附近的杂谷那样,它还提醒了我们,杂草总可以找到办法去它们想去的地方。
一座花园中很难有什么植物上的延续。新的主人总是带来新的品味,花坛被重新设计、重新种植,喜欢的植物留下,不喜欢的植物丢开,时兴的新品种被从遥远的地球另一边引进来。我们的花园肯定曾经有一株花贝母长在那棵大麻发芽处的附近,因为每到4月下旬花贝母开花的时节,准能在这同一个位置闻到那股浓浓的狐狸味道。但从来没有花贝母出现过。这是一个植物幽灵,一块嗅觉化石,可能是由某截休眠着的根散发出来的。最有可能在历史巨变后存活下来的植物就是非常古老的树和非常灵活的杂草。长在我们车道边的艾草和欧荨麻可能是两个世纪前长在大麻地里的杂草的后裔。长在莴苣田中的千里光可能属于一个古老的世系,其历史可追溯至3000年前,那时青铜时代的农民刚刚来这山谷里耕作。至于那在茅草中放肆地生长的苦苣菜,我对它的来头完全没有头绪,但它表达出了杂草们的心声:你来之前我们就来了,你在时我们整日为伴,你不在了我们继续生活。(仿佛是为了证明这段心声,世上确实存在着一种专门长在茅草屋顶的杂草。作为一种避开闪电的迷信做法,肉质叶丛贴地而生的长生草曾被专门种在房顶。它们在屋顶待了许久,并基本上适应了那里的环境,于是伏在那里的它们得到了所有植物俗名中最长、最难懂的一个:“欢迎回家,丈夫,但别再喝得这么醉了”。)
我们习惯性地将杂草定义为入侵者,但准确说来它们也是一个地方传承与遗产的一部分,它们是一种祖传之物,是一个历经岁月的基因库,与这个基因库相比,我们的房屋建筑都是昙花一现。杂草碍我事的时候我依旧会拔掉它们,但这只是一种随性的破坏,其中还带着我对它们的敬意,而且我常常因为心头浮现的浪漫情绪而手下留情。杂草的那种怀旧感,也反映了一个人一生中与它们熟稔了多久。它们总在一年中的同一时间出现,每一年都会出现,像那些你巴不得他们住得更远些的唠叨的亲戚。它们是草做的时钟和沙漏。对一个园丁而言,顽固守时可能是它们最恶劣的品质,但这也是一种让人心安的提醒,告诉你生活还在继续。
我们刚搬来这里的时候杂草并不多。即便以挑剔的眼光来看,那时的花园也算得上整齐干净。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为它锄地、割草和修剪。旁边小屋里留下的那一大堆除草剂表明,作为入侵者的杂草们一直处境窘困。我们来的第一年夏天,因为除草剂都收进了箱子,并且我们的精力都集中在房子的内部装修上,“屋外”(de la maison)的杂草们(法国人把杂草叫作mauvaise herbes,意为“坏植物”)大爆发,就像没了猫以后无法无天的老鼠。2003年的夏天热浪滚滚,它们却仿佛卸掉了压在身上的大石,神气活现。大地似乎在喷吐热气之时将它们一起呼了出来,仿佛每一次吐出的都是卷着植物的水汽。琉璃繁缕散布在碎石上,总在早饭时间绽放,午饭一过就收起花瓣。一株巨大的菊蒿在油桶边盛放。常绿五舌草(原产于西班牙)是整座花园里长得最欢的,在土豆地里、小径上、花盆里四处乱窜。在粗糙的草丛中,它们清亮的蓝色花朵点缀在峨参的白色蕾丝大花旁,仿佛钴蓝色的纽扣。
最奇怪的杂草在6月出现了,旧菜园中出现了零星几棵神秘的红脊幼苗。直到盛夏它们才露出身份,原来是丰茂的曼陀罗——这种植物打从我在米德尔塞克斯荒原上到处采集植物时就一直紧跟着我。到7月时,它们淡蓝色的花朵娇美地绽放在一行行灰头土脸的四季豆和番茄苗中(番茄与曼陀罗还是同属茄科的亲戚)。到了8月末,它们就结出了带刺的板栗似的果实。天知道它们是怎么到了我的花园里的。如今最常见的种子来源就是来自南美洲的成包的花园肥料。但古时人们会种植曼陀罗以获取生物碱类药物阿托品和东茛菪碱,用来治疗哮喘和消化系统紊乱,并且曼陀罗的种子已被证明可以长期休眠。要是我们那种大麻的先人们也曾在花园里种了曼陀罗,我可一点都不会吃惊。
我想也存在那么一点微弱的可能性,是我自己无意中把它们带来的,种子可能来自一颗30年前被采摘下来的、一直躲在箱子一角的果实,也可能被夹在了书页间——可能就正好夹在画有曼陀罗的那一页。渐渐地,我发现杂草的出现根本不是偶然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我们这些花园的使用者和劳作者“造就”了它们——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成是“培育”了它们——途径就是我们的个人喜好和行为。许多杂草之所以会出现在这儿,是因为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自己的过去和经历所造就的人。它们可以反映出我们挖土和割草的方式,我们走的是哪条人行道,我们去哪里度假。根本无需特意带它们来这里,只需在它们到来时给它们一点宽容。
不然如何解释这种一个夏天就遍布碎石之上的奇异植物的来源?它看起来有些眼熟,于是我没有多想就以为它是一棵原本长在附近沙地上的无精打采的蓝蓟(Echium vulgare,俗名viper's-bugloss,直译为“毒蛇的牛舌草”)——直到8月末,它越来越像一窝蓝花纹的蛇。蛇一般的形态并非这一类植物获得“毒蛇”之名的原因,这个名字是指它的种子与蛇头形状类似(属名Echium来源于希腊语中的echis,意为“毒蛇”)。寻常的蓝蓟在生长时是笔直挺立的。于是我不再漫不经心地把它当作印象派画作中被抹成一片雾霭的夏日杂草,决定好好观察这碎石上的不速之客。透过放大镜,我发现它布满褶皱的蓝色花朵中间雄蕊较短,高度没有超出花瓣——植物学家把这叫作“内藏”(included)。常见的蓝蓟长着长长的粉色雄蕊,看起来像是正从花的口中探出并且不停颤动——这是它另一个像蛇的特征。这是一个不同的品种——小花蓝蓟(Echium parviflorum),一种长在地中海地区田地和干燥荒地中的一年生杂草。是不是我们上个假期去普罗旺斯,踏过繁茂的农田时有几颗种子藏在我们的鞋底,跟我们一起回来了?无论它们经过什么路线抵达这里,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把它们带到我们家的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什么抽象的植物传播种子的原理。它们是为我们量身定做的杂草。
马鞭草可能是另一个例子。它细长结实的茎上开着小小的明亮的淡紫色花朵,仿佛慢慢燃烧着的烟火。它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的石砖路上,跳进我们的花盆,或躲在低矮的豆子中间。在附近几处沙质土壤的路旁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可能它就是从那里来的。不过它可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圣草之一,中世纪时人们认为它可以抵挡巫术、治愈瘟疫,波莉在自己帮忙照管的诺里奇主教座堂药用植物园中虔诚地种着这种植物。她在植物园中用的工具与她在我们家没那么神圣的土地上翻耕的工具是同一套,于是小块零星的土壤便在两座花园间穿梭着、交换着。如果爱德华·索尔兹伯里爵士依然在世,他很可能可以从我们轮胎上粘着的植物线索中推测出我们每天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