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以植物为中心或以自然为中心的观点深为拉斯金所厌恶。在他抑郁症较为严重的一个时期,他曾非常厌恶地评价说,光合作用理论让我们眼中的叶子变成了一个“气量计”。他心目中的形态或功能上的美,是一种深奥抽象的特质,上帝将美根植于植物中是为了提升人类的心智。这样一种特征竟然能被非人类的生物用某种方式“辨识”,这让他不能接受。罂粟花的红色火焰,或一朵兰花复杂的结构,竟然对一只昆虫有吸引力——即一只昆虫也能欣赏这种美——这是对神的亵渎。这种想法使得拉斯金只相信一套基于他自己审美标准的生物等级制度。“对美的洞察,”他写道,“和对特征进行描述的能力,其基础是道德本能和对动物或人的品质进行界定的能力。所以若没有一个神定下的完美之标准,就无法确定哪种生物更符合这个标准,也就不可能说一朵花进化得更好,或一只动物比另一只高级。”
拉斯金实际上制造出了一套美学版的“药效形象说”。上帝“赐予”某种植物一些品质——比如花瓣的对称方式,或茎和叶所成的角度——这些品质可能有一些基本的生物功能,但主要是神对美的标准。而识别和解释这些品质就是鉴赏专家的责任了。
杂草就是没有这些神赋之美的植物,是不知因何原因从更高层次“堕落”的植物。一开始拉斯金接受了杂草是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这一定义(这个定义在19世纪已经颇为流行),并不屑地补充道:“谁曾见过荨麻或毒参长在正确的地方?”但后来他引入了一个有趣且乖滑的歪曲版定义。杂草是“一种天生就倾向于进入错误地点的植物……并不是因为它有毒或丑陋,而是因为它不知进退——拼命挤进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并妨碍他人。”因此一种植物哪怕天生丽质,只要它还天生带有了野心,就属杂草之列。
但不过几页之隔,他就开始罗列一些与“不知进退、妨碍他人”无关的其他杂草品质。例如,“生得坚硬粗糙”才不是经历风雨后顽强恢复的标志,而只能被看作流浪汉身上的伤疤。“一种植物若能在任何地方生存,那它通常都会生活在自己不受欢迎的地方。”拉斯金的措辞越来越傲慢,仿佛杂草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道德上的抉择。“ (一棵杂草)对生长地不加甄别,”他继续写道,“也完全没有对故乡的热爱,毫无高贵品质;这样的分辨能力,若还毫不谦逊,似乎想借此四处传播,就更加低贱。在它们去过的地方,它们将继续被当作异乡之草。”杂草是平民,是为大众所熟悉的流浪者。
他认为,杂草还具备自相矛盾的品质——“即固执和软弱”——使它们更适合做杂草,这样的品质在一些“邪恶力量”的影响下能将令人喜爱的茎变成木桩,将叶变成刺。因此——在大部分篇幅都用来讲香堇菜的一章中——他将恶语谩骂砸向了每一种多少带点杂草脾性和特征的植物,并谴责“近期对植物消化系统和生殖行为的研究狂热,如今可能已为植物学家们那藏在显微镜下的险恶用意更添了一份遭神厌恶的原因或迎合了恶魔下流的渴望,这会滋生各种刺、钉、缺口、刺毛、缝隙、斑点、瑕疵、污秽和毒液,而这些全都能从植物的结构中看到,或从植物的溶液中提取”。
拉斯金并没否认植物的形态结构也可以具有功能,但他强烈否认这些结构在植物自己的生命宇宙中有任何(除纯力学构造上的)重要性或价值。美这样的品质,与一棵植物按自己的规则在同类中努力生存时所表现出的优雅高贵全然不同。只有被神赋予了指点自然的天分的人类,才可以承认或否认它们的美。因此他认为,花是植物存在的一切和终极意义,并不是因为它能吸引昆虫、酝酿种子,而是因为它能给人类的双眼带来欢愉。
如今不会再有人注意拉斯金这些有违常理的想法。这些想法中的大部分都是在他精神状况恶化和对工业时代滋生的愈来愈多的丑陋倍感绝望的情况下产生的。但它误打误撞地提炼出了人类对杂草态度的中心思想,即对它们的判断应完全按照我们的标准,而非按照它们所生活的自然世界的标准来进行。
拉斯金的观点所拼凑出的世界与美的概念大相径庭,美是一个过程,是生长和衰老中表现出的优雅,是乔治·斯塔布斯画笔下的牛蒡叶,也是乔治·德梅斯特拉尔被牛蒡果实的精巧结构所激发出的灵感。2008年,杰出的美国摄影师珍妮特·马尔科姆[104]将牛蒡之美的展现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她拍摄了一辑28张的牛蒡叶的单片叶特写。她喜爱牛蒡,喜爱它们的壮观也喜爱它们的个性。没有两片叶是完全一样的。她还欣赏它们将自己的经历——无论是狂风,还是昆虫的咬啮——记录在那宽阔叶片上的方式。在她自己为这辑照片所写的说明中,她特别感谢了理查德·埃夫登[105],他的那组名人照片使她产生了想要为“无名的叶子”拍照的灵感。“正如埃夫登喜欢寻找饱经风霜的面孔,”她写道,“比起稚嫩无瑕的新叶,我也更喜欢老旧的、有瑕疵的叶子——它们才是有故事的叶子。”
于是连着三个夏天,她都在采摘牛蒡叶子,然后把它们架在小玻璃瓶里,从正面为它们拍照,“就像它们正面对着我一样”。只有这么近的距离才能让一株植物“把它最好的一面”展现给镜头。最后的作品证明她的方法是正确的。这些牛蒡叶历经磨难后依然庄严、顽强、雅致。它们被冰雹击穿留下了窟窿,因为病毒和枯萎产生了具有奇异美感的斑点,被食叶的幼虫挖出了一条条通道。在这组照片的最后一张中,这片叶子已经被昆虫啃食得十分彻底,只留下了叶脉,仿佛冬天里落尽叶子的树。我想即便是拉斯金也不得不赞赏这幅照片,这幅只剩下主干却还顽强活着的叶的照片。
的确,许多植物都曾在各种侵袭下恢复过来;但看着一种为人厌嫌的杂草享受着如此饱含敬意的赞美,对我而言,这本身就展现了一种特别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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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们十分熟悉的词汇“野趣园”(the wild garden)是由爱尔兰园艺家威廉·鲁宾森[106]创造的,并且是他首先提出杂草那来势凶猛的美丽或许可以在我们的“户外空间”里找到一席之地。对19世纪末的园艺界而言,这是一种十分先锋的想法。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找到了将他们对奢华与规整的双重热情完美融合的方式——“毯状花坛”。皇家别苑中娇弱且色彩艳丽的花被移到了有加热装置的温室中,种成直行和对称的图形(每棵植物间距恒定且不能生杂草,以保证图案的对比度),在短暂的花季盛放后再被拔去。年轻的鲁宾森当时在巴里克尔凯文庄园里做见习园丁,他看到园丁们工作时仿佛军队里的中士,一点不像植物的管理者。他写道,整个情形看起来就像他们“正把大楼的警戒线标志搬进花园中”。鲁宾森对植物种植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不同种类的植物应当混种在一起,就像在大自然中那样,球茎们长在树下,蕨菜深入潮湿的洼地。他难以忍受自己在巴里克尔凯文庄园看到的这种系统化编制,于是在1861年离开了那里,那时他22岁,有传闻说他从温室中猛冲出来时没有关窗,于是炉火熄灭,温室中的植物死伤惨重。
九年后的1870年,在为皇家植物学会在摄政公园建花园而广游四方学习考察后,他出版了他的经典著作《野趣园》。他在欧洲和美洲的探险使他形成了一种以野外各种植物共同生长的模式为基础的园艺哲学。与拉斯金抽象而死板的审美不同,鲁宾森坚信自然是一种过程,而这个过程绝不是整齐、规律的。他崇尚的是“由神秘和无限可能共同构成的最高层次的植物之美”。《野趣园》初版的前言是由激进作家和智者悉尼·史密斯[107](杂志《爱丁堡评论》的创办人)所作,这篇前言抓住了这本书的根本精神:
几年以前,我第一次前往并住在了国内一个宏伟美丽的地方,人人都说这里的地面是按照顶级的品味布置的。刚到那儿的三四天里,我完全被迷住了;这布置看起来比大自然好太多了,我开始衷心希望整片大地都能照这最新的方法进行改良……三天之后我筋疲力尽:一株蓟草,一株荨麻,一丛枯死的灌木——任何偶尔出现且与这里格格不入的东西——都会给我慰藉。我逃离这些人造地面,去临近的普通地方散步,这里有马车留下的车辙,有沙砾形成的小坑,有凸起,有不规则,有毫不优雅的粗糙小草,还有因无人精心照顾而出现的千奇百怪,而这一切都比精心设计再一股脑塞进狭小空间的单调之美强上1000倍。
这本书原本的副标题是“坚韧的外来植物的引进与自然分群,外加英国野花花园一章”。他对野花花园——那时候这是个外来概念——的设计,是首次有人提出单纯因本土植物的装饰价值而集中种植它们的设想。这个名单上有许多杂草:长在溪边或草地潮湿角落的白屈菜,墙角下与布满石头的河岸边的虞美人和侧金盏花,散布在花坛苗圃的麦仙翁、锦葵、贯叶连翘和柳兰。
但是在《野趣园》后来的版本(1881年出版)中,他去掉了关于野花的内容。这部分本来也只是书中的次要内容,并且此处的“野”只是指一种品质特性,而非一个植物种类。鲁宾森真正的目标是发明一种新的自然分群法——有时群的规模会被压缩,或特意让不同的群之间形成对比——以及将大自然中因地理因素被分隔的植物种在一起。毕竟他建造的只是一座花园,而非要再现一个生态系统。
于是他开启了横跨地球,从温带地区特意引进植物的风潮,这股风潮带来的潜在杂草的种类可与17、18和19世纪早期意外引入的杂草种类比肩。鲁宾森当年喜爱的外来植物如今依旧长在我们的花园里。这些植物还远远地走出了我们的花园,形成了现代杂草群落中最为独特的一种。鲁宾森深知他推荐的植物中有许多都具有侵略性。他警告说,这些植物若是被种在边界,种在大庄园花园边缘的灌木丛和树林中,就会野化和逃逸——这些地方实在太有利于植物们越墙逃走了。
他推荐用聚合草做地被植物:“如果将一两棵聚合草种在灌木丛中,它会很快扩散并杀死杂草,这一点在野趣园的经营中已经得到了证明。”但他没料到的是,这种植物很快翻墙而出,自己也“落草为寇”。东方聚合草(这是鲁宾森特别喜爱的一种植物,也是我的最爱之一)现如今是诺福克郡南部我家附近分布最广的道旁杂草。山羊豆是“美丽的边护植物中……一种高挑优雅的多年生植物,很适合在条件恶劣的地方种植”,后来它也成了伦敦附近荒地上最常见的杂草之一。在鲁宾森推广之前,英国几乎没人种植虎杖。他说这种植物“若种在花园里,要担心它会泛滥并排挤其他植物,但要是种在户外的游乐场、种植园或土壤充足的水边,它们就会长得十分不错”。一枝黄花和紫菀(两种植物都来自北美洲)是被他复原得最成功的物种。这两科植物都是临近17世纪末才被引入英国,但它们“会破坏老式的混合边护植物,因此被废弃”。但鲁宾森曾在秋天的新英格兰森林中看到这两种植物生长在一起,他觉得那时的它们就像“画一样美”。因此他建议将它们改种在“不太有人照料的灌木丛、小树林和林间的走道边,在这里它们可以像本土杂草一样自由地生长,并在秋天长成迷人的风景”。一个半世纪过去了,这两种植物都已经被普及。它们无法再享受独占林间走道的待遇,如今的它们聚集在整个英国乡村铁路和公路的路堤上,每到秋天就为这原本荒凉的道路添上满目的姹紫金黄。
威廉·鲁宾森的“野趣园艺”只是影响外来植物传播的举动之一。但先引进外来杂草作为园艺植物,后又推崇自然风格的种植方式以保障杂草的传播,这些都强有力地说明了杂草与栽培植物之间的界限是多么模糊。植物可以在这界限上来回穿梭,身体可以,身份一样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