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浮城 梁晓声 6221 字 2024-02-18

“死结……”他说。

忙了半天他解不开它。

她的裤子极瘦且短。使她的腿看去似剥了半截皮的香蕉。束腰的。不是什么美观的皮带,而是一条手指般粗的红色尼龙绳。两端两个绒球儿。结实得足以吊死一个人,甚至一头大牲口。勒了双重的结。他已感到毫无办法。

“他妈的!……”

他嘟哝。很恼火。内心产生了憎恨。一种不明确的憎恨。不知该憎恨某个设计了这类女裤的人,还是该憎恨她——他急切地想要立刻实现蹂躏欲望的女人。抑或裤子本身。

他开始啃那个结。

用牙齿也无济于事。

他像一只饥饿的猫,面对的不是鱼,不是耗子,不是肉或别的什么。是蛋。是外壳坚硬的蛋。姑且不论里边的东西好吃不好吃,首先是根本就难以达到目的。

她仰望着他。盈盈地,径自在笑。笑得妩媚。

她喜欢男人对自己这样。并且希望,全世界的男人,永远的,都对自己一个女人这样。果而如此,她才不管1999年这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呐!街头书摊全在卖《1999世界大劫难》这一本外国人写的书。她买了。看了。绝对地——信。不知她究竟根据什么认为,即使不信那个外国佬的预言,人们也应该和她一样推测,反正地球是到了差不多该毁灭的时候了。她才不在乎地球毁灭不毁灭呐!也不怕。想通了一点——趁年轻的漂亮的自己还没毁灭,赶紧地,不失一切时机寻欢作乐。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嘛!她想。年轻的漂亮的一个自己,不就是一朵好花么?万籁俱寂的这一个夜晚,有个傻二小伙儿死乞白赖地缠着被自己所迷所惑所耍弄,不就是人生的一场好游戏么?

他以为他是在蹂躏她。只不过隔着层薄薄的衣绸,不算彻底。而她却更以为她是在蹂躏他。蹂躏他的情欲蹂躏他的心理。一报还一报。否则不是就不好玩了么?

他瞎忙。满脑门儿忙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

伤神费劲儿呢傻二——她内心嘲笑他。

那个双重的结不过是形式上的结。是美饰物。是根本解不开的结。

要脱掉她的裤子,“问题”不在那儿。“关键”在后不在前。后面有个小小的按扣儿。只一个。非常隐蔽。扯开,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两个按扣儿这条裤子就不值二百三十多元了。她这么认为。就是冲这一点买的。

她打定主意不指导他如何才能脱下她的裤子。

“解不开!……”

他不但恼火,甚至愤慨了。

她仍以一种撩拨的眼神儿望着他。她确信善于撩拨的眼神儿会使不性感的女人也性感。正如她确信地球是到了差不多便该毁灭了的时候一样。为了娴熟地掌握运用这一种眼神儿的技巧,她经常对镜苦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功夫不负有心人。达到炉火纯青的高超阶段之后,她和自认为是正人君子的男人们的理性较量,成绩好得不能再好。数搏数胜。岂止数胜,而且速胜。可谓“牛刀初试”,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与拳击场上的情形相反。在被他以一股蛮力抱起粗鲁地掼在床上那一刻,她又一次体验到了胜利者的骄傲,以她脸上的妩媚充分表达出来。男人觉得她最妩媚的时刻,正是她内心里最自豪的时刻,也是她内心里最鄙视最轻蔑男人的时刻。

她认为这个压在自己身上的出租汽车司机,浪费了她太大精力占有了她太多的时间。尽管他为她花了几百元钱。几百元钱如今也算一笔钱么?她觉着得不偿失。不合算。

所以她才不指导他如何脱下她的裤子呐!当然她也不会自己脱。并非故作矜持。更不是由于害羞。害羞?——一个虚伪之极的词儿罢了。自从她第一次以一张舞票和一顿夜宵的代价,将自己半推半就地贷给一个开包子铺的小铺主,便不觉得世界上再有什么值得她害羞的事了。那四十多岁的矮胖男人的老婆,在几个小伙子的陪同下跟踪而至,撞开她的房门,将赤裸裸的她和赤裸裸的那个男人,从床上拖到地上,从地上拖到室外。那时她住筒子楼。那一年她十七岁半,初中留了一级,还是没考上高中……

那女人说这一种惩办方式叫“曝光”。

被“曝光”过的胶卷难道还怕再被“曝光”么?

好笑的是那个女人。当众打了丈夫一耳光,扔给他裤衩,待他刚穿上,竟挽起了他的手臂。走得雄赳赳气昂昂。一副趾高气扬旗开得胜的样子。

从此她觉得自己无所畏惧。就像某些出生入死过的铮铮男子汉无所畏惧。

“解不开!……”

“不要急……慢慢来……”

他的口水将那个仅仅是饰物的双重的结弄湿了。也将她的绸裤弄湿了一片。

她用一根手指饶有兴趣地缠他的一绺头发。她觉得他的头发质地不错。柔软。仿佛品种优良的狮子狗的毛。皮毛店的售货员管那叫“长麦穗”或“短麦穗”。他的“毛”属于短的一类。曲卷得挺自然。

她不告诉他那个结其实不是结,不过是结形的饰物,还因为,她觉得,在这种时候,能不能脱下女人的裤子,纯粹是男人们自己的事儿。难道卖茶蛋的老太太还应负责教买茶蛋的人怎么剥蛋皮儿么?如果他不能脱下她的裤子,证明他笨。他急他的,与她有何相干?

他越不耐烦,她越感到愉快。

妩媚的她,盈盈地径自地笑着。头脑中进行着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思考——萨达姆大叔占领科威特干什么呢?布什老大爷又管这件闲事儿干什么呢?表现的哪份子国际责任感呢?管人家的闲事儿人家当然要扣押你们美国佬儿做人质啰!英国法国也跟着凑热闹儿,一场国际大戏还没高潮呐眼瞅着要被“禁演”了!还有那个脑门子上展示地图的戈尔巴乔夫,竟当起什么总统来了!奇怪,中国黑龙江省地图,怎么被上帝倒着印到苏联人脑门上了?不是上帝搞的名堂能是谁搞的呢?

尽是些严肃的关于重大时事的思考。

他已开始令她反感了。她脸上的妩媚,乃是本能。非为取悦于他。甚至连内心嘲笑他的兴趣也没有了。任凭他徒劳无益地进攻那个解不开的结。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城市,仿佛平地生长出一片蘑菇似的,繁殖出许多像她这样的姑娘。不,她们也许从来不曾是姑娘。她们大抵从妙龄少女一下子就变做成熟的女人。她们零售或批发自己,并非被生活所迫,而是被自己所迫。她们与传统概念的娼妓大有区别。后者即使摇身一变成了贵妇,往往不能忘她们女性经历的那一段耻辱。而她们即使变成贵妇,心理意向也还是更迷恋于是一个娼妓。这纯粹是一种活法的选择和确定。当我们指出哪一部分中国人活得最惬意、最潇洒、最轻松、最滋润,简直就不能昧着良心不将她们包括在内。不论事实上她们活得怎样,起码,连她们自己都认为,她们并不辜负人生……

她们恣享人生那种急迫感,犹如在快干涸见底的河中扑腾的鱼。

忽然,她的思考不知又转向哪一方面去了。她微微欠起身,说:“劳驾,把桌上那本字典递给我……”

他不怎么情愿地服从了她的命令。接着,他终于暂时放弃了对那个解不开的结的进攻,转而研究她的上衣。

她翻了一会儿字典,合上,抛到一边儿,问他:“哎,你说,zuò爱的zuò,究竟是哪个zuò?要说是工作的作,就有点儿不通了。这个字有三种字意——兴起、定为、举行,和爱字连起来,怎么都让人觉着有点儿不像话,是不?要说是做木匠活儿的做,有意思——制造或完成,太有意思啦!”

他同样没发现她的上衣有什么扣子。那是一件套头穿的上衣。领口那儿也有裤子那么一根尼龙绳。也勒了双重的结。也解不开。领口护着脖子。他不明白她怎么穿上的。

“嗨,你他妈的!这是一套什么鬼衣服!……”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咒骂了。

她仿佛没听见。根本不理他。自言自语:“想想咱们中国人,怪可爱的。干什么,都玩儿似的。玩深沉,玩思想,玩责任感,玩忧患意识,玩斯文,玩粗野,玩高雅,玩低俗,玩文学,玩音乐,玩电影,玩感情,玩海誓山盟,玩真挚,玩友谊,统起来就是,玩人生,玩现实。也不知是哪个小子,把这‘玩’字在中国推广了的,连人生都是一场玩儿,那爱,不更是玩儿么?‘玩爱’,不是比什么zuò爱更现代么?我说,你先歇会儿行不行?没个眼力见儿,干扰别人思考问题……”

突然她缄口了。她那妩媚,渐渐过渡成惊愕,定格在脸上。

他手中握了一把刀。就是那把刚才他们切西瓜的牛耳尖刀。由于愤慨,由于憎恨,他的表情显得挺可怕的。

“你,你想干什么?……”

“我想一刀宰了你!”

他咬牙切齿,同时将刀从她颈下探入她上衣内。哧啦一声,剖开了。像开膛一条案板上的鱼。

她感觉到了刀背贴着自己肌肤剖下去的力度。她张大了嘴,骇然了。

他以同样的手段剖开了她的裤子。

于是她裸露于他眼前。墨绿色的绸质的衣服和裤子,从她身体上滑落在粉色床单上,如同大量的苦胆,从被剖了膛的鱼腹中淌出……

“你王八蛋!你得赔我这套衣服!……”她被激怒了。她一向并不在乎男人对她玩粗野。但她着实心疼这套衣服。

他狠狠扇了她一耳光。随即将刀往桌上一扎,一声不吭就扑在她身上。

她第一次反抗一个男人对她的攻占……

然而他双手扼住她颈子,使她喘不过气……

他那种凶狠的样子,仿佛不是要受用她的身体,而是要掐死她。

她的反抗徒劳无益。她第一次体验到,并非一切“玩爱”的方式,都是她可以镇定自若地接受的。她也感到了久违的耻辱。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报复这个王八蛋!……

然而她渐渐窒息了。

没料到我婉儿这么个死法——分明的,他是一边疯狂地受用她,一边彻底发泄着对她的一总儿的憎恨。她的报复的决心,消散在窒息的黑暗中……

“好玩儿么?”

他从容不迫地穿衣服,恶毒地问。

她毫无声息。

他拍了拍她面颊。她仍无反应。将耳朵贴在她胸上,觉得她心室里一片宁寂,似乎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了。

她根本不喘气儿了。

他慌张了……

大雨泼击着马路。雨鞭暴虐地抽着停在路边的出租车。除了雨声,还是雨声。整个城市在酣眠。

他将西服翻在头顶,抻成帷盖,奔过马路,冲入车内。衣服湿透了。他脱了它,扔在客座上。启动前,习惯地朝后望了一眼。

习惯?他妈的他不习惯!不习惯那道将小小的空间隔成两部分的钢丝网。一点儿也不习惯!然而他又明白,对出租汽车司机,那的确是一道安全网。他所在的车队,自从一名女司机被杀死在车内,所有的女司机们全改行了。不久又发生两起劫车事件,于是男司机们夜晚也不贸然出车了。在夜晚,那道安全网,更加使他们将自己的每一名乘客都想象成歹徒。一把沉重的扳子,就在他屁股底下坐着。随手可以在一秒钟内抄起来。用它砸碎一个脑袋比用拳擂碎一个西瓜容易得多。

刚刚弄死别人的人,对于自己可能也会随时被弄死的戒心和恐惧,肯定增长十倍,如果戒心和恐惧可以用什么法子度量或计算出来的话。

尽管他确信车内绝无第二个人,还是用右手拿起了扳子,只用左手把握方向盘。他是个驾驶技术高超的司机。他将油门一踩到底。于是那辆“皇冠”,以近一百迈的车速,疾驶而去……

他意识中只有一个字——逃。却不知究竟该逃往何方。他觉得这城市像一对儿钹,其实早已将他扣住了。但他还是想逃。一切人,在犯下罪行之后,第一个意识,全都是想逃。包括那些自首了的罪犯。逃是本能。自首是理性。而理性对任何人,都是压制了下意识才能进行的思维。

车开到一个十字路口,他连犹豫都没犹豫,便将车拐向左边的街道。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主宰、指引着他。驶过一条街。又驶过一条街。又驶过一条街。刮雨器无声地在眼前刮过来,刮过去。大雨迷蒙了车灯的光束。好像上帝认为城市太肮脏了,站在天堂,用救火的高压水龙对城市进行冲洗。也对这辆疾驶的出租车进行冲洗。马路两旁的树冠,被雨瀑泼得萎缩了,如同一杆杆水中浸泡过的鸡毛掸子。在又一个拐弯处,车灯的光束之中出现了阻行的木马。刹车已来不及。一只前灯撞在木马的一端。他眼前的路顿时暗了一半。整个城市也似乎暗了一半。

那是一段被掘土机啃过一遍的路。他不得不减速。车几次陷住,几次挣扎而出。通过那一段路,他已精疲力竭。仿佛一直在疾驶的,不是车。几次陷住几次挣扎而出的,也不是车。是他自己。他也糊涂了,在逃的,究竟是自己,还是这辆车。车和人,在人的紧张感下,已浑然一体。他觉得自己变成了这辆车的一部分,这辆车也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突然,面前什么也不存在了。街道、楼、树、路灯……一切一切,全消失了。透过车窗,车的独眼于黑暗中照射出一片凄迷的光。不比萤火虫屁股上的磷光更大些……

完全凭着本能,他将车猛地刹住了。

那时这一辆车,已开上了这一座沿海城市的栈桥。车前轮,距桥尽头仅几米!

当他明白车刹住在什么地方,瘫软了。一只手从方向盘上垂落,另一只手却仍紧攥着扳子。这是一种难以解释的生理现象。右手,连同右臂,其绷紧的状态,与他整个人的瘫软状态,形成反差。他想丢掉扳子,想松开手,却不能够。那一只手,那一条手臂,仿佛不是他的了。仿佛是机械的。而机制的关节在哪儿,他不知。

他看到了排山倒海的浪涛和大涌,铺天盖地向他压过来,瞬间吞没他和车。他恐惧地大叫一声,几乎晕过去。其实不过是他的幻象,不过是又一阵雨瀑猛泼在车窗上……

怎么是这个地方?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逃到这里。等于逃了半天没有逃。他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在现实中,是在梦中。自己弄死了别人,或自己被别人活活钉在棺材里。谁从小到大没做过这样的噩梦呢?因为有了怀疑当侥幸的根据,他稍许镇定了些。不像别人,在这种时候,捏自己的脸腮,拧自己的耳朵,或咬手指。他不。他吸烟。他认为,一支烟,足以燃尽一场宏大的梦。“剑”牌。在“卡拉OK”买的。他给女服务员一张“工农兵”,女服务员找给他三元四角。他又将一只手伸进兜里,那些钱在。每一个细节都是可以回忆起来的。那么不是梦了。梦是回忆不起细节的。他从没做过一个那样的梦。他的神经又紧张了。每一个被弄死的人,其实都对凶手实行了一种报复。除了职业杀手或刽子手,他们因害怕审判而感到的恐惧。那真是没法儿形容。他的侥幸一下子减少了一半。拿着打火机的手直哆嗦。火苗是橘黄色的。他将气阀推到最大,火苗忽地蹿了两寸多高。不,不是梦!梦是黑白的。只有现实才是彩色的!电影里电视里那些彩色的梦,不论凶梦还是吉梦,都是完全不符合生活的!哪个人做过彩色的梦?打火机的火苗是橘黄色的!不用再捏脸腮、拧耳朵、咬手指了……不用了!你完了你!你成了一个杀人犯了!你逃了半天逃到这条绝路上!这预示你逃也没意义。无路可逃……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早已泪流满面……

他没吸那支烟。

他伏在方向盘上绝望地号啕大哭。

在本市,刑事破案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七!这是车队的哥们儿侃大山时讲的。那么也就是说,只有百分之十三的人,犯了罪而逍遥法外。他没自信将自己划入百分之十三。这概率太小了啊!要是反过来,他也许还有点儿自信。他妈的公安局这帮王八蛋!图他妈的什么那么认真啊!才百分之十三的机会!这不是存心不给人留希望么!……

当然他最恨的是她——那个名叫“婉儿”绰号叫“蓝妹妹”姓什么不知道的婊子!他想,她一定是他命里的克星。否则,她怎么会那么轻易那么简单地就使他受到了那么强烈的迷惑呢?难道今天的事,是他命中注定的么?

他并不想掐死她。他连掐死她的念头也没产生过。他认识她才五天。五天的时间,除了那个解不开的结,他对她再无别的愤慨,不可能形成想掐死她的犯罪动机。没有犯罪动机。压根儿没有!他在心中极力替自己辩护。

那天,在服装摊前,她买,他看。逛服装摊是他的业余爱好。她将一套衣裤往自己身上比试了半天——就是今天她穿的那套鬼穿的有结而无法解开的衣裤——扭头问他:“怎么样?”

平心而论,他毫无被问的心理准备。然而他并没有一愣。那也值得一愣么?

“现代极了!”他绅士风度十足地回答。

“真的?”

“真的。”

“那你借我五十元钱吧。我钱不够,差三十元。”

他感到受宠若惊。

找她的二十元钱,她理所当然地放进了自己的钱夹子。朝他一笑,带着那套新潮装,转身便走,连个谢字也没说。就像他是她丈夫,或就要是她丈夫了。

走出很远,她似乎不经意间一回头,似乎很偶然地发现他跟着她。

“你是跟着我么?”

她蹙起眉,有几分奇怪地问。

他当然是在跟着她。他也说不清楚企图。为了讨她对他说一声照理该说的“谢谢”?有这么点儿成分在内。但即使她说了,他也还是会跟着她。五十元换“谢谢”两个字,太贵了呀!他内心巴望得到的回报,要丰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