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惜别:竹叶青(1 / 2)

竹叶青,最毒的蛇,最烈的酒。自别后,思念同竹瘦,却又刚烈得从不向什么而低头。唯有那年青丝,用尽余生来量度。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卫风·伯兮》

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我知道钩是一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曾说过:这是一个流行离别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古龙的小说《离别钩》中的杨峥用一种极为残酷的武器,钩名离别,恰恰是为了可以不离别。而《伯兮》中的女子自从与爱人离别,则首如飞蓬,不膏沐,不适容。

我的阿哥,你真是我们邦国最魁梧英勇的壮士,手持长殳,作了大王的前锋。自从你随着东征的队伍离家,我的头发散乱如蓬草,更没有心思去涂脂抹粉——你不在身边,我打扮好了给谁看啊?

天要下雨就下雨,可偏偏又出了太阳,事与愿违不去管。我只情愿想你想得头疼。哪儿去找忘忧草,能够消除掉记忆的痛苦,它就种在树荫之下。一心想着我的大哥,使我心伤使我痛。

战争残酷,会破坏掉很多东西,伤亡惨重,生民流离,但它首先破坏的就是军人的家庭生活。军人出征,还没有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就被抛置,成为弃妇,处于孤独与恐惧之中。不过,《诗经》中众多的弃妇诗,也只有《卫风·伯兮》种的这句“自伯之东,首如飞蓬”最简练、最形象。意思是说,自从丈夫出征了之后,我的头发,就如飞蓬一样乱糟糟,并不是我没有物品没有时间去打理,而是我懒得去收拾,即使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又给谁看呢?一语道破“女为悦己者容”的意念。你不在身边,谁适为容!

《战国策·赵策一》中有“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句子,说当时侠士之风盛行,士可以为欣赏自己的人卖命,而女性也只为喜爱自己的人而修饰妆容。如杜甫《新婚别》中,面对即将远征的丈夫,新娘表示“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我只对你化妆描眉,展现美容。古时候女子对男子的依恋过重,造成了这种现象。《诗经》中《郑风·狡童》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女孩邂逅了小伙之后就容易得相思病,就有了《狡童》这个故事。你怎么不愿和我再说话啊,因为你的缘故,我吃不下饭!你怎么不愿与我同吃饭啊,因为你的缘故,我睡不着觉!热恋中的人儿,特别是古代。男子一不跟女子说话,她马上就吃不了饭,只不过没有跟她一起吃饭,她马上睡不着觉,真正是寝食不安。如此一来,恋爱中的女人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男子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而他的离开,更让她寝食难安,还谈什么梳妆打扮!

自古以来女人爱美,先前都是打扮来打扮去的,而《伯兮》中这名女子如今却懒得梳妆,蓬头垢脸坐着等待,等待她心目中那个威武健壮的“为王前驱”的夫君归来。然而思念的日子实在不好过,想他想得头也痛心也病,真想得到一棵忘忧草把他忘却。但是尽管痛苦难忍,还是有点想念的好,想着他,也许生活还有些盼头与希望,心甘情愿地想念着,承受着煎熬,“愿言思伯,甘心首疾”,必要的时候甚至连性命都可以交付。

也许他们是新婚夫妇,上战场前他还执画笔为她描眉,然后在云鬓旁别上几朵小花,娇羞脸庞,顿时生辉。这是她所盼望的现世安稳。哪知道,残酷的战事就把心爱的丈夫拉到生死未卜的战场。战场上,短兵相接,朝不保夕,自己在日日夜夜不安之中,肝肠寸断。天下女子所希望的也就是那现世安稳与岁月静好,有爱人,还可以被爱,长相厮守,到生命的尽头,这就是人生的完满。往往,天意弄人,连这仅有的一点美好都不成全,道不尽的离合,唱不完的悲欢。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确实,离别有时候就如一把钩,那一瞬间,整个人的心好像被钩子钩碎,更痛心的是斯人已去,你就只能抱着那已经随他远去的不再完整的心,默默承受着这苦痛。翘首企盼,不知道能否等到那个人的回来,怕是要等到飞蓬凋谢、生命尾声了。

说到诗中的植物飞蓬,还有另一层的意味。“其华如柳絮,聚而飞如乱发也。”《集传》中这样说,飞蓬也由此得名。作为乡野间俯首皆是的一种荒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们的根甚浅,叶落枝枯后,极易从近根处折断,飘摇不定,遇风则四处飘落,这也是它得名的一个原因。这样一种微不足道的植物,出现在《伯兮》里,就有别的意味了。“首如飞蓬”,不过是一种表象,弃妇的思念,才真正的如风中飞蓬,早随夫君上前线走天涯。而她夫君,又何尝不是一棵飞蓬,他的生命飘摇在战争这场“大风”中,怎么可能回得来。如此,她们哪还会有心情打扮自己。

“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诗仙李白曾这样对诗圣杜甫说,明知道世事难料,二人都似飞蓬在空中旋转飘落,不知道是否还会相见,且干尽了这杯中酒吧!尽管《伯兮》中的女子没有诵诗饮酒,但她自此不妆容的行为比起二位大诗人更多了几丝悲伤。

如何能相忘于江湖——李白《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从宋玉那句“悲哉,秋之为气也”无端为秋染了一层悲伤起,秋就不从快乐起来,纵使秋天独擅清气,天空高蓝。刘禹锡曾写过一首《秋词》尝试为秋辩驳,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一句“我言秋日胜春朝”总显得没那么多说服力,想想还是聂鲁达说得最好:“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引秋意却不含悲,不带怨。

再众多关于秋的诗词中,我一直最心仪王夫之那句“梧桐暗认一痕秋”,有段时间,一直念叨着这句诗当做安眠曲。若论全诗,则最喜欢李白这首《秋风词》: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亲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秋天的风总是如此的萧索凄清,秋天的月却又总是如此的清明高远。叶子飘然落下,纵使相聚也要被风儿吹离散,而寒鸦在树上栖息却又不是要被人惊吓飞走。

想当初我们彼此相爱相守,便以为会是天长地久,可是分开后却再难得知何日能够再此相聚。如今,我站在这秋风秋月的夜里,往事历历在目,让孤单的我情何以堪?

一旦走进相思之门,识得相思之味,就必然要尝到那相思之苦,我本以为,只有永远的相思不得、永远的回忆才是痛苦的,磨人的,谁知这短暂的相思也是无止境,难穷极的。

早知今日,相思会在心中如此难缠地牵绊,还不如你我当初不要相识,不要相爱,更不要相许。

喜欢它却不是因为李白写秋的笔力如何,仅仅是因为那句“何如当初莫相识”。每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心中多少都会存着些足够下酒的往事,平时不与示人,却会在某个时刻,人事浮现,弄得自己的内心狼狈不堪,却只能自怨自苦。

为爱受苦,是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的。正如杜鲁门·卡波特所说:“头脑可以接受劝告,但是心却不能;而爱,因为没学地理,所以不识边界。”相思和爱注定是无指望停歇的,唯有内心带着无限的悔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那个一生为情、为佛两相撕扯的仓央嘉措,以有情人,以修道者之身这样劝告世人: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想到萧亚轩那首《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刚出道时的歌,那时她还没成为所谓天后,眉目尚清淡,声音中花哨也不多,才能将一曲悲伤的歌唱得这么好。

“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今后各自曲折,各自悲哀/只怪我们爱得那么汹涌,爱得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如果当初在交会时能忍住了/激动的灵魂/也许今夜我不会让自己在思念里/沉沦。”

也许还是收出初见时怒放的心花最好,那样才能耐得住终老的寂寞,不会任自己一味在爱里沉沦;也许还是压根就没遇见过最好,省得自己被情思萦绕;也许还是做个不熟的陌生人最好,便不会向如今这般心思颠倒。这些想来也不过是些赌气的话,但凡在爱里走过一遭的人又怎会轻易舍了爱?

高中时,痴迷于简桢的文字,如今对她虽早已淡然,却仍对《四月裂帛》中的一句记忆尤深: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处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

若一人曾投石,打破那一池春水,如何还能回到最初的无绪无波?要与深爱的人相忘于江湖,注定是说得出,做不出的憾事。

当我猜到关于爱情的谜底时,才发现一切都已过去,而岁月早已换了谜题。既然如此,你就趁着秋天过去,冬日将至,把我冰封在冬天里吧。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自在地宽慰自己:不去爱、不去感觉、不去了解;让一切可能从不发生;拒绝生命中的危险、想像、开闯、创伤、希望与失望,并时时对自己说:自此,你要为自己事事周全,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你要的安心稳妥。

我们受的教育是: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纵使人生也是一雨成秋,转眼即物换星移,缀满凄凉,我们也不会容许自己如一个灰头土脸的弃妇。人世迢迢无尽,纵使枯枝上仅剩落叶几枚,我们依然要眉目飞扬。

“如果某一天,当我们听到她的名字时不再感到肉体的疼痛,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微微地发抖,更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自己的行程,那么,我们的情感现实正在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也就是冷漠和遗忘。到那时,我们周身不会有任何的伤口和血迹,而爱情就这样消逝了。”这是那位鼎鼎大名的普鲁斯特写下的,看着这段话,我想他一定也目送爱情离开过。

只怕水远山遥,梦来都阻——李商隐《无题》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薰微度绣芙蓉。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是血里带风的,总要不时地离开,到处地漂泊,难安于一座城的风景。这些年来,不断地在和他人告别,曾经的玩伴,知心的老友、拳拳的亲人。然而浸淫在古书中日久,心中总有遗憾:离别应当有柳,有酒,有人为我高歌击筑,有萧瑟的风或缠绵的雨,在凄寒的水旁,或驿路的断桥边上,如今,却在这聒噪蝉声都不响,只有大太阳的钢铁丛林中,离别就这么轻易地上演了。

爱因斯坦曾慨叹现代科技唯一值得称颂的就是现代的交通技术,它让思念的距离变得更短了。但是我依然怀念古时那跨越云山几重的绵长思念。在古代,我们不发短信,用黑色的墨、蝇头小楷、薛涛笺慢慢写一封手书;在古代,我们不视频网聊,想你时用记在脑中的模样画一幅你的像,日日相对便是相见。在古代我们不坐飞机漂洋过海,不会在见你时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行尽江南,翻过两座山、走几十里路,牵着马走过你的馆楼,去牵你的手。我最喜欢翟永明那首《在古代》:

在古代,我只能这样

给你写信并不知道

我们下一次

会在哪里见面

现在我往你的邮箱

灌满了群星它们都是五笔字形

它们站起来为你奔跑

它们停泊在天上的某处

我并不关心

在古代青山严格地存在

当绿水醉倒在他的脚下

我们只不过抱一抱拳彼此

就知道后会有期

现在,你在天上飞來飞去

群星满天跑碰到你就像碰到疼处

它们象无数的补丁去堵截

一个蓝色屏幕它们并不歇斯底里

在古代人们要写多少首诗?

才能变成崂山道士穿过墙

穿过空气再穿过一杯竹叶青

抓住你更多的時候

他们头破血流倒地不起

现在你正拨一个手机号码

它发送上万种味道

它灌入了某个人的体香

当某个部位顫抖全世界都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