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就是富人——过度浪费,庸俗无节制,为了一件小小的事件而耗资巨大,安排阔绰乏味的场面。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炫耀他的富有,认为会被人羡慕……”
他说:“富人目空一切,拥有财富使他丧失了理智,似乎人间一切快乐都属于他所有,财富和金钱成了他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价值标准。而且还幻想金钱可以买到一切。总之,由富有而导致的典型特征是——富有的白痴。”
今天,在与商业时代拥抱亲吻的中国,我们不是也几乎随时随处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所辛辣讽刺的富人么?
后世的史学家们,在分析强盛一时、商业繁荣一时的古希腊帝国灭亡的原因时,指出社会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公,贵族和富人的穷奢极欲也是主要的一条,显然根据是相当充分的。
萧伯纳对商人的刻薄辛辣也是当年在英国出了名的。
在一次宴会上,一位大腹便便的富商走到萧伯纳跟前,没话找话地说:“萧伯纳先生,您为什么总是这么瘦啊?看了您这副样子,外国人一定会以为我们英国一直在闹饥荒呢?”
萧伯纳瞥了富商的大肚子一眼,冷冷地回答:“那么看了您这副样子,外国人一定就同时明白我们英国闹饥荒的真正原因了!”
还有一次,萧伯纳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位家财万贯的房地产商。他倒是对萧伯纳挺崇拜的,希望萧伯纳能给他签个名留作纪念。萧伯纳用手杖在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冷冷地说:“那么请收下吧。最好能让我领教领教,你是怎样连地皮一起刮走的!”
以上两件事,不仅在当年几乎人人皆知,而且在后世广为流传。
萧伯纳曾经这样说过:“全部文明的记录,就是一部金钱作为更有力刺激而失败的记录。”
他的话包含有这样两重意思:一、商业与人类文明,尤其与资本主义文明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前者几乎贯穿于后者的“全部记录”;二、但这一种关系在本质上又是失败的。
为什么又是失败的呢?
他接着说:“大多数的普通百姓并没有平等的机会去致富,而少数利欲熏心的家伙却在极有限的机会下轻而易举地成为百万富翁。使人们大为惊奇的是他们的德行和他们的财富形成鲜明的反衬。使我们不得不认真地思考并加以怀疑,商业时代究竟是不是我们找到的一个救世主?”
在萧伯纳所处的时代,他的怀疑,包括他的愤慨的指责与批判自有道理与根据。
相比于富人们对社会财富的贪婪的占有和聚敛,他“统计过,培养一个穷孩子的费用,包括破衣服在内,只不过需要二先令”。
我对外币缺乏常识。
一英镑是否等于十先令呢?
他当年的统计使我不禁地联想到了今天中国咄咄逼人的贫富悬殊的现象,以及今天中国那千千万万因为难以支付极少的钱便上不起学的穷孩子。
所幸我们毕竟有一个“希望工程”。
萧伯纳们,和亚里士多德和梭罗们,在他们所处的世纪和时代,目睹的是原始的“商业”。原始的商业的的确确具有邪恶性。
爱默生们对商业时代的歌功颂德,却更是以他们的预见性为自信的。
而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商业这个资本主义文明的“配偶”,如今又的的确确在许多方面改邪归正,由当初那妖冶放荡、虚荣贪婪的“新娘”,修炼成了一个善于抚养资本主义文明,有不可轻视和低估的能力呵护整个资本主义体制的“贤妻良母”。
正是“她”的这一种嬗变,使二十世纪的世界,开始以乐于接受的态度对待之了。
商业将更加紧密地贯穿于世界文明记录的未来……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今天,在商业时代的深远“海域”里“弄潮”的,已是另一类“新生代”了。
他们年轻却见多识广,从商经验极其丰富。他们以文质彬彬的外表,不动声色地掩饰着也许只有自己才清楚到底有多大的勃勃雄心。他们起码有大学学历,甚至是博士、“博士后”,或者是“洋插队”回来的外企外商全权代理人什么的。他们精通外语,善于“包装”自己,广为结交对自己的事业有助之人,尤善走上层路线。他们谙熟商业法律,谁企图骗他们上当门儿都没有。而他们钻商业法规空子的行为,又能做得那么的不显山不露水天衣无缝。他们双手紧紧按住自己的钱袋儿,双眼每时每刻都在商界扫描着。一旦盯住了时机,其反应之快宛如矫鹰擒兔一般。他们中更有的人本身即是科研后起之秀,并是一纸抵万金的某项专利的拥有者。比起他们的科研前辈,他们将科研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的头脑,灵活得前辈们脑筋急转弯也还是望尘莫及。
他们的综合素质之高,根本不是十年前那些“骑着摩托背着秤”的人所能匹比的。
正是他们的涌现,无情地从商域排挤和淘汰了前者们,确立并巩固了自己们的主角地位。使前者即使存在着,也只不过变为一些“大群众”的角色罢了。
正是他们的涌现,促推着中国的商业时代进入了第二阶段——从“猪往前拱,鸡往后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到混沌渐分、层次渐清的阶段;从主要是以“倒”和“贩”激活市场到主要是以新商品新材料新技术丰富市场的阶段;从满足基本商品需求到满足名优商品需求的阶段;从无序到开始有序的阶段。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乃是确保商业生命力强盛的三大要素。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几年里,中国的商业时代曾呈现出最乌烟瘴气的现象。商业不择手段只顾赚钱其他似乎什么都不顾了的贪婪性,也暴露得最为淋漓尽致。“假冒伪劣”商品正是在那几年里泛滥成灾,比比皆是,仿佛到了无法可治的地步。
某某领导在电话里生气地指责:将我当成什么了?难道我们的同志们现在不分什么人的钱都一概照接了么?!这还是为公。那中饱私囊的官员,对商的亲爱有加,与对百姓的冷漠无情,早已形成极鲜明的对照了。
又据报载,一位经商大款,席间当着些社会名流一语惊人——某某副市长算什么,我一个电话,让他半小时内出现在我面前,他不敢三十五分钟才到!
言罢掏出手机拨号下达“指示”,副市长果然半小时内超前到达!
我的一位在电视台工作的记者朋友告诉我:一次他出差外地,在歌舞厅消遣,适逢一大款向一歌星小姐献花,还未下台,有人却又向她献花,朗朗曰:“这一束花,是在座的××副市长命我献给您的!并为您点歌一首……”
世界的丑陋在全世界,卖淫、走私、贩毒、色情业的方兴未艾,文化的色情化,贿赂的丑闻,无不与商业瓜葛甚密。十之八九,是在合法经商的招牌之下进行的。连昔日韩国的总统,也东窗事发,原来曾被商所俘过,在全世界的睽睽注视之下站在了被告席上,并且被判处死刑。
那些日子里韩国是多么的举国激愤啊!出租汽车司机大瞪着两眼将车摇摇晃晃地开上了人行道。警察发现他滴酒未沾。他是由于心理被刺激成那样儿。他接受不了他们的前总统原来是一个勒索巨贿的家伙这样一个铁证如山的事实。
而一个月薪一百万韩元的政府较高级官员,于头脑清醒之时算了一笔账,结论是他若想挣到他们的前总统受贿那么大数目的一笔钱,得工作四十余年。他算完这笔账倒不愿意清醒着了。于是跑去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并用酒瓶子击碎了酒馆的玻璃,当众搂抱住女招待非礼无忌起来……
但是谁若问韩国人还要不要商业时代了?回答将是肯定的——当然还要!
一个理智的国家理智的民族,明白商业时代再有一百条一千条不好,却仍有另外一百条一千条别的任何时代所不可能带给人们的好处,却仍是人类最好的选择。
总统索贿巨款,将他绞死就是了么!
韩国人尽可以许多许多次地选出一个总统,而对商业时代的选择却是不容反复的。一旦动摇了它的基础再要重新恢复它的基础,最短大约也需二十年。韩国人是明白这一点的。世界上几乎所有高度民主的国家的大多数公民,也都是明白这一点的。一个繁荣的商业局面光临的时代,对于这些国家的普遍的人们来说,不啻是上帝对世间的一次巡礼。而总统对他们算什么呢?不过是比较认可的一名公仆罢了!
诚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中所言:“民主社会中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东西能比商业更伟大、更辉煌了。它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丰富了大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想象,把所有的旺盛精力都吸引过来。无论是谁,无论是任何偏见,都不能阻止人们通过商业而致富的愿望。民主社会中,所有大笔财富的取得都要靠商业的增长。”
然而商业这支“玫瑰”,对于与之久违了的中国人而言,却未免太是光怪陆离、杂乱无章、浮华而又浮躁了。它使人欲膨胀,人心贪婪。它使腐败现象如同倒片机将蝴蝶变成毛毛虫的令人厌恶的过程放映给人看。它使一小部分人那么不可思议地暴发,使他们中某些人暴发之后为富不仁……
所希冀的和已经面临的似乎根本不是一码事,于是许许多多的中国人迷惘、困惑、失落、痛心疾首而且愤懑了。开始以娼妓般的语言诅咒商业时代。
但这似乎主要是几年前的情况。
几年前商业在中国的混浊的初级阶段,确实是“刺”多“蕾”少的。
现在它的“刺”已被共和国的法修剪掉了一些。现在它当年的一些“蕾”开花了。
现在,普遍的中国人,已经能够比较冷静比较明智比较客观比较平和地凝视商业时代了。
谁若问普遍的中国人——我们是否应该将商业时代这看起来总有点儿离经叛道的“新娘子”再一次逐出国门?
普遍的中国人寻思一下,大约会宽容地这样回答:让“她”留下吧!世上哪有没毛病的“媳妇”,我们日后慢慢调教“她”吧。
这么想和这么说,都无疑意味着一个民族的成熟。
而这一种成熟,又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时代改变了太理想主义的期望。
中国是一个动辄容易陷入理想主义思维怪圈的民族。
而西方人却早就对商业时代的本质有所洞察了。
《民主主义和教育》一书的作者杜威说:“认为商业的事情在它自身的范围内可以‘自觉’地成为一种理想的文化,认为它可以把为社会服务作为自身的宗旨,并让它来代表社会的利益和良心——这样的想法是极其荒谬的。先生们,我们在承认商业贡献的同时,绝对不可以把它想象得很温良。因为这不符合事实。我们要给它套上鞍镫。我们跨在它背上的时候,要穿带马刺的靴子。只有在这一种情况下,它才能收敛它自私自利原则之下的欲望,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对社会作些回报。”
杜威的这段话,对当前的中国人,尤其当前的中国首脑们,是非常有参考意义的。
一切有关商业的法规、法令,都是为了更好地驾驭它,是使它更大限度地造福于社会的“鞍镫”和“缰辔”。同时也是不断激励它按照社会福利的总目标奋进的“马刺”。优秀的骑手和坐骑之间,常常达到一种“合二为一”似的最佳境界。这也是国家和商业时代之间的最佳境界。
税法是商业法规、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条。
密尔在《功利主义》一书中说:“买卖人对一切顾客买一样的东西收一样的价钱,并不随顾客出钱能力的大小而高低他的价目,世人都认为这是公道的,而不是不公道。但是若以此原则制定税法,就与人的人道主义和社会利便的感觉太不相容了。国家应对富人特别制定某几项高税。因为我们冷静分析不得不承认,国家这台机器,历来为富人的效劳比为穷人的效劳多。”
卢梭在他的《政治经济学》中则说得更明白:“如果富人显示阔绰的虚荣心可以从许多奢侈之物中获得极大的满足,那么让他们在享受奢侈时增加一些开支,正是征收这种税的充分的理由。只要世界上有富人存在,他们就愿意使自己有别于穷人。而国家也设计不出比以这种差别为根据的税源更公平更可靠的税源。”
世界上许多商业发达的国家都早就这样做着了。
中国将如何开始呢?
再给它点儿时间吧。
如果,一个时代为了“造”出一个富人,不惜以产生三个甚至数个穷人为代价,那么不管它是不是商业时代,不管多少有思想的人极力加以赞颂,它总是要完蛋的。
罗斯金在《到此为止》一书中说:“既然穷人无权占有富人的财产久为人知,我同样也希望,富人无权占有穷人的财产这一事理明昭天下。”
一切鲸吞、瓜分、巧取豪夺、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的人,都既不但对国家犯罪,同时也对人民犯罪,犯有制造贫穷罪和占有穷人财产罪。因为道理是那么的明白——那一部分财产原本是靠劳动者积累的。国家原本是可以用它救助一部分穷人,消灭一部分贫穷现象的。
萧伯纳在他的小说《巴巴拉少校》前言中说:“金钱大量地聚积在一部分人手里,对他们来说多得没有什么价值了,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少得可怜难以为生时,它就变成该诅咒的东西了。”
这样的现象往往是由于——“给四个人每天三先令,让他们干十到十二小时的艰苦劳动;而却常常向另一个人提供不劳而获的机会,使其轻而易举地便会得到一千或一万英镑”。
这绝不是一个健康的、成熟的、人人衷心拥护的商业时代的特征。
健康的、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基本特征应该是——普遍的人们为了挣到使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钱其实并不太难;某些个人企图挣比这更多的钱其实很不容易。
在中国,目前相反的现象还随处可见。
但是要消除这一种现象,中国又只有万桨齐动,中流击水。回头恰恰无岸。
商业时代的一切负面弊端,只有通过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才能疗治。这一点是走过来了的国家向我们证实了的。好比一个在冰天雪地中决定何去何从的人,思考必须变得极为简单——哪里升起着炊烟哪里就是继续前行的方向。而商业的炊烟,一向袅袅升起在时代的前面。商业不在其后插路标。它不但一向一往无前,而且总是随之带走火种。你需要火,那么就只有跟随它。国家是人类的公产,就像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一样。人类进入了商业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公民”都只能“跟着感觉走”,迁移不到外星球去。中世纪的罗马教堂曾发放过“赎罪券”——这意味着上帝也曾集资。宗教经商,赎罪靠钱,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商人是商业的细胞。商业是人类社会的动脉。商业其实从来不仅是人类的表象活动,也不仅是由它影响着人类的意识形态。它本身便是一种最悠久的最实际的意识形态的变种。它使政治像经济。它使外交像外贸。它使经济学像发财经。它使我们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一半儿像商人。它使商人像马克·吐温说的那一种人——“如果金钱在向我招手,那么无论是《圣经》、地狱,还是我母亲,都绝不可能使我转回身去。”它使道德观念代代嬗变。它使人文原则更弦易张。它给一切艺术随心所欲地标价。不管是最古典的还是最现代的,最俗的还是最雅的。它使法绕着它转。今天为它修正一款,明天为它增加一条。以至于法典最厚的美国,律师们喟叹当律师太难了。它殷勤地为我们服务,甚至周到至千方百计净化我们每天所吸的空气和每天所饮的水的地步,但同时一点儿也不害臊地向我们伸手要钱。你不需要几万元一套的马桶,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是商便合法地生产之……你不需要全金的水龙头,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是商便合法地生产之……
它还制造格林童话里的国王才睡的黄金床……
它还在月球上开发墓地。将来肯定也要在月球上开发旅游热线。人觉得地球上的商品已经太多太多,但明天商业还会向人提供令人感到新奇的东西。商业早已开发到了人的头脑里,人的心灵里。人的思想人的精神其实早已入股商业了。人还敢嘴硬说人拒绝商业时代么?人有什么资格拒绝有什么资本拒绝?人每天的心思一半左右与商业时代有关。它本身微微地摇摆一次,万亿之众的命运和生活就不复再是原先的状态了!物理学家说:人是熵的减少者。化学家说:人是碳原子的产物。生理化学家说:人是核酸与酸的相互作用器。生物学家说:人是细胞的聚体。天文学家说:人是星际的孩子。而商业时代说:我是人类的奶娘。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是。谈到将来,便确实产生了一个终极关怀的话题。人类不再吮“她”的乳汁行不行呢?这话题太沉重,也太遥远。还是不讨论吧!邓小平同志的一种思想方法,不失为很实际的方法——如果我们的智慧不够,不妨留给下一代人去解决……
商业的本质是寂寞
我凝眸注视商业时代,渐悟它的本质其实是寂寞的。
像我这一代中的许多人一样,在大学时期——亦即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六年“四人帮”被一举粉碎之前,我已经是一名彻底的“文化大革命”的思想抵牾分子了。在当时的复旦校园,谁思想上若是这样,一旦被揭发或自我“暴露”,个人命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文化大革命”后期的专制政治对于“思想异类”分子的惩办是冷酷无情的,从教师到学生,任谁都不得不更加言行谨慎地自我保护。我的表现也毫不例外,只不过与别人相比,常因口舌放纵招致政治嫌疑罢了。我十分感激我的老师们,没有他们当年遮挡着我,我也许注定了会做牺牲品的。而实际情况乃是——十之七八的人,都和我一样,早已是彻底的“文化大革命”的背叛者了。又好比一幕大戏,在接近尾声的紧锣密鼓中,众多的角色都渐显出了背叛的意识。“凤头、猪肚、豹尾”,形容大文章的这六个字,用以形容“文化大革命”最恰当不过了。它的开始是那么的独特,它的过程所包容的事件是那么的复杂丰富,它的结尾又是那么的精彩,典型的“史笔”风格。
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曾积极自觉地充当思想解放的马前卒。我是一颗企图自行地从棋子盒里蹦上棋盘硬充马前卒的棋子。这当然很可笑,但也很真诚。非是为了实现什么个人野心,是受一种政治热忱的驱使。当年哪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国小知识分子不曾受过这一种政治热忱的激励呢?这难道不也是中国小知识分子的一份儿时代荣耀么?如果说当年也有杂念的话,那杂念的成分分析一百遍,不过便是这样罢了……
我和我这一代中的许多人,站在距中国政治大舞台最远最远的边缘击鼓呐喊,不遗余力,自是为了能对中国的改革开放稍微起一点儿推波助澜的作用。那时我并不能明了,改革开放最终要呼唤来的乃是一个商业时代。我想我的许多同代人也不能明了。其实我们呼唤的不是未来,而是过去,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反右”之前那一段短暂的中国梦的片断。它在我们的思想中留下了一种乌托邦的美好光彩。我们希望在我们不遗余力的击鼓呐喊声中,由某些主宰中国历史进程的人物,高明地将它剪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的后面。这是我这一代中不少人的思想局限性。我是头脑里残存着这一种局限性的他们中的一个。
然而如今中国的一只脚已经迈入了商业时代。它如同大潮过后,从海底渐渐隆起的又一块大陆。它使我们陌生使我们愕然的同时,我们已经随潮被推到它的脊背上了,已不可能退回到原先的陆地上。商业时代!它光怪陆离,它浮华而又浮躁,它使人欲膨胀,它使人心贪婪,它使官员腐败的现象如同倒片机使蝴蝶从银幕上变成毛虫一样令人厌恶,它使一小部分人暴发,暴发之后甚至为富不仁,它砸烂了许多人的“铁饭碗”,砸烂之后甚至使他们懵懂无措地陷入不知出路在何方的窘况……
所要的和已面临的根本不是一码事!
这恐怕便是相当一部分中国人迷惘、困惑、失落与愤懑的原因吧。我和他们一起诅咒过它。我诅咒时,甚至并不能明了,我所诅咒的究竟是商业时代本身,还是它有时被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方式移置在中国的现代历史进程中所发生的种种溃烂……
但是,现在我已经能极冷静地凝视商业时代了。
首先我终于明白,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的短暂而又充满憧憬的早期中国梦的片断,剪辑在经过思想解放运动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后面,构成的将依然是一部“剪辑错了的故事”。
其次我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当时代宣布改变了以后,绝大多数人是只能也随着改变的。若时代变而人不变,那得有极其雄厚的资本和异乎寻常的资格。你如果企图超脱于商业时代之外,那你必得有祖传的产业足够养活你和你的家。果而有之,你消费祖业的方式,也必是商业时代的方式。你的消费倾向,也必受商业时代的影响。你如果不得不以商业时代的规则谋职谋薪,不管你思想上以多么激烈的姿态抵抗它,你实际上已经屈服于它了。最广大的工人,包括那些失业的下岗工人,最终是注定了都不得不归依于它的。农民也是。几乎百分之百的大小知识分子也是。我也根本没有与之抗衡的资本和资格。我的“抗衡”,倘非用“抗衡”一词的话,恐怕也只能体现在如下方面——远避它的奢华一面,因为那非是为我营造的风景。控制住自己所从事的文学创作的倾向不过分的商业化,因为那我自己便会觉得我变成了一个专门糟蹋文学的人。但同时又必须容忍艺术、文学包括我自己的作品被某种程度地蒙上商业色彩的现象。
谈到我自己的作品,这是有时连我自己也做不了主的。“某种程度”,应以不辜负广大喜爱文学的读者的期望为前提,而不仅仅以发表或出版的官方限制为前提。后一种前提是对自己的低标准要求而非高标准要求。在这一种情况之下,我将原谅自己的“偶尔失足”,我自己对自己的原谅无疑会比广大读者对我的原谅稍微宽厚点儿,但我一定约制自己不由“偶尔”滑到“再三再四”的程度。因为我所坚持的是现实主义。现实主义的主要宗旨是面对现实的文学性“发言”,包括文学性的指判式“发言”。我清楚,我若再“失足”,我的现实主义“发言权”也就由自己取消了。纵观世界,非商业色彩的艺术和文学已属凤毛麟角。我不想声明我一定加入凤毛麟角的行列,因为我做不到,还因为我不认为只要带有商业色彩了,艺术便不再艺术,文学便不再文学了。清高如郑板桥者,也为自己的画明码标价过的。更因为我开始意识到,一个商业时代的小说家,靠稿费尽家庭经济责任,而又能相对严肃地进行长久的创作,乃是很“诚实的劳动”之一种。比之不能这样,而不得不向国家伸手讨索,讨索不到就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强。比我年轻的一批作家、编剧,某些人是很善于经营自己的。他们理当更善于经营自己。因为我这个年龄的作家从国家获得到的,比如房子、基本工资、职称,他们将不再那么容易获得到了。我到上海时,李子云大姐问我是否已是作家中的富翁,我只有笑笑,问她何以会这样想。她说都在传你《年轮》拿了几十万元,《浮城》一书又拿了几十万元,那你不已是百万富翁了么?我只好又笑。我创作《年轮》电视剧,每集含税二千五百元。我交《浮城》稿时,编辑说每千字八十元,我吓了一大跳。因为闻所未闻。自己主动提出不要比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高出那么多,高出一点儿,每千字四十元就满足了。发行得好,愿补就再给补些。发行得很好。但我的稿酬是按每千字四十元外加印数稿酬算的。当时我甚至分不清印数稿酬和版税有什么区别,还曾打电话去向张抗抗请教。此前我的三四百万字的作品,乃是由每千字七元、十元、十三元、十五元、二十元至三十元出版的。
我真的不希望比我年轻的作家们向我说,这除了是“迂”不再是别的什么。他们以后的命运将和我们大为不同。他们中的大多数将不得不变为脱离体制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不比我多些商品意识情形将会很糟糕……
一个成熟的商业时代也许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最理性最明智的选择,起码目前是这样。成熟的商业社会,需要一个国家与周边国家的和平友好关系的保障,需要国内政治稳定的保障。这两个商业时代的保障,其实首先已是与老百姓利益相关的重要保障。
我凝眸注视商业时代,渐悟它的本质其实是寂寞的,是一种大寂寞。和平使国际外交主要成为外交家们的事,政治意识淡薄使政治主要成为政治家们的事。商业时代的惊心动魄的大决策,几乎无一不与商业相关,而且仅仅反映在极小一部分人之间。有钱的开始有闲,有闲最能生出寂寞之感。缺钱的疲于奔命地挣钱,也就顾不上寂寞。连寂寞都顾不上的活法,无疑简单乏味到极点了。商业社会的特征,的的确确乃是金钱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命运的特征。它有时太令人厌恶。但细想想,又不见得比政治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的命运更不堪承受到哪儿去。全民政治化是庸俗的政治,全民商业化恰恰是成熟的商业时代的标志。商业时代的文学也将是寂寞的,因为成熟的商业时代将善于调解和处理许许多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给文学剩下的仅仅是“社会题材”的“边角料”。文学不屑于咀嚼这些“边角料”,因而归于人的心灵。但面对寂寞的人的心灵,文学还没形成文学以前,便先自倍感寂寞了。成熟的商业时代是断难产生史诗性文学的时代……
现在的中国,当然非是成熟的商业时代。一部分人仿佛被摈弃在它的门外,进不去,又退回不到原来的社会坐标上,这是它趋向成熟,还是夭折在混沌状态的大问号。进不去又退不回的人越来越多,它的混沌状态将越持久。而持久对它是危险的……
目前文学针对现实发出的种种感应之声,是中国的另一足也迈入商业时代之前的尴尬的诉说乃至呼号。而之后,几乎一切艺术和文学的品格,都必须或深或浅地印上商业的编号。当中国也果真成熟为一个商业时代了,文学对现实的感应之声也就越来越微弱了。那时它不那样是不可能的。正如目前要求它对时代本身的尴尬性放弃诉说和呼号是不可能的。
那时的作家将比文学更其寂寞。但是人民却会渐渐安于一个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寂寞。归根结底,对某一时代的优劣的评估,主要是以人民而非作家们的感觉来判断。相对于人民,时代甚至可以完全忽略作家们的感觉不予理睬,而且不丧失它什么最基本的原则。
中国人对玫瑰的刺究竟领教多少?
诚如爱默生所言——“商业是像玫瑰花一样美丽的。”
但他的话意味着——你要玫瑰,就得同时连它的刺一起要。
这世界上还没培育出无刺的玫瑰。
这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商业时代“美丽”到像爱默生所盛赞的程度。
商业这支玫瑰的刺,有时确实是含有毒素的。它蜇人之后,人的疼痛的后果,比被马蜂蜇了一下严重得多。它的气味儿充满社会,社会仿佛就变成了一个大批发市场或交易所了。而许许多多的人,其实并不甘愿生活在一个类似大批发市场或交易所的社会里。这的确也是商业时代令人厌恶的一面。
韩非子曾说过:“渔者持鳝,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
意思是——鳝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乍,然而因利,“皆为贲、诸”,都成了勇士。
古文中又曾说过:“匠人成棺,不憎人死,利之所在,忘其丑也。”
饲蚕养鳝,劳动者谋生之计,其实无可厚非。何况,对于见惯了蚕的妇女,见惯了鳝的渔夫,并不觉得蚕和鳝很可怕。蚕还被南方的女人们叫作“蚕宝宝”呢。百姓的谋生,和商人的谋利,是有极大区别的。所以我虽引用了韩非子的话,倒并不赞同他的观点,只不过算作介绍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利的看法罢了。
我的观点是——人为谋生而勇,只要不犯法,不害人,其实是可敬的。
商人为谋利而勇,是不是同样可敬,就得具体分析了。
比如开棺材铺的老板,如果整天都在巴望着闹瘟疫,世人死得越多越好,我内心里就难以对他有什么好印象了。当然那古文的原意,指的不是这样的老板,而是做棺材的匠人。“不憎人死”,也不过是不在乎自己的行当与死人的紧密关系罢了。
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商人的心理,又确确实实和某些开棺材铺的老板是一样的,又确确实实整天都在巴望着闹瘟疫,世人死得越多越好。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就对他们进行了入骨三分的写照。
利己是商业的原则。
投机是商业的智谋。
昨兮今兮,亘古如兹。
一八六一年,一个移居英国的日本人某天早晨读报时,看到了英国王子病情恶化的消息,于是大喜过望,他知道发财的机会来了,他奔走于伦敦和附近的城市,低价抢购黑衣服黑布。几天后,王子去世了,在全英国的悲痛气氛中,他高价抛卖黑衣服黑布,一转手赚了约合九千万日元。
商业的利润几乎总是伴着商人的投机行为源源不断滚入他们的钱柜。一个不善于投机的商人几乎不配是一个商人,起码不配是一个好商人。
商业的利己原则往往是与社会和人心的情理原则背道而驰的,它有时伤害社会和人心的情理原则,确实像流氓强奸少女一样。
文明的“玫瑰”的“刺”,有时也如此这般地令他人反感令社会不齿,不能不说商业确有“恶习难改”的一面。在中国,从商业时代的初级阶段到现在,闹剧、俗剧、丑剧更是不胜枚举。
比如从动物园里租了老虎囚于店堂招徕顾客便是一例。报载,某省菜市商场开张大吉之日,为了营造轰动效应,竟租用一架直升机,打算来个“天女散花”,自空中撒下数万元人民币。其他拉大旗作虎皮的事例也屡屡出现。
我知道这样一件事:某“个体企业家”为了高攀上层人物,赞助某社会公益活动一百五十万元。条件只有一个——名字见报,形象上电视,但一定要坐在某某领导身旁。一切疏通就绪,他却在头一天晚上因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此时他的衣袋里还揣着第二天上午的请柬。于是活动不得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