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暗藏在帝国的边缘(2 / 2)

陆游是范成大的部下,任成都府路安抚司参议官兼四川制置使司参议官。但范成大不理睬他的抗金策略,反而频频地施武于西南边地的吐蕃等少数民族,建立毫无实用价值的、炫耀其筹边武功的筹边楼,以夸张自己的政绩。平日里范成大主要过着对名花,开夜宴,醇酒美人、音乐歌舞的奢靡日子,全然不管离成都并不算十分遥远的川陕一带的战事与边务。

跟随范成大过这种生活,让陆游颇不自在:“乐哉今从石湖公,大度不计聋丞聋。夜宴新亭海棠底,红云倒吸玻璃钟。琵琶弦繁腰鼓急,盘凤舞衫香雾湿。春醪凸盏烛光摇,素月中天花影立。”(《锦亭》)陆游对范成大招饮的铺张有着力之描写,但最要紧的是前两句。“聋丞”之典出自《汉书·黄霸传》:“许丞老,病聋,督邮白欲逐之。霸曰:‘许丞廉吏,虽老尚能拜起送迎,正颇重听,何伤?且善助之,勿失贤者意。’”陆游在表达对范成大的微讽和调侃,意思说我虽然是个聋子,但范成大还是要把我摆在那里作装饰品;或者说我本身就是个聋子,之所以没被开除,是因为范成大照顾我。石湖公范成大先生对我陆游真是太好了,因此“乐哉今从石湖公”。

于是陆游不得已开始喝酒赏花,借以解闷消愁,开始爱上成都的山水风光,“剑南山水尽清晖,濯锦江边天下稀”(《成都书事二首》)。陆游转移苦闷的第一招便是去爱上在成都开得繁茂的海棠,香得醉人的梅花。对前者他说“成都海棠十万株,繁华盛丽天下无”(《成都行》),“碧鸡海棠天下绝,枝枝似染猩猩血。蜀姬艳妆肯让人,花前顿觉无颜色”(《海棠歌》),尽抒情夸张之能事,可见人称其为“海棠颠”,不全是不实之词。对于后者,陆游最著名的诗句奉献给了它,“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梅花绝句》)其状摹挚爱梅的情态,在我看来,甚于千万首味同嚼蜡的梅花诗。

成都的风土人情、良辰美景以及诸多先贤的人文遗迹,都使陆游的愤懑之心有所化解,起了一定的移情及“麻醉”作用,“乐其风土,有终焉之志”,即便是东归后所作的诗也“多道蜀中遨游之盛”,以至于其故乡的人不怎么理解此点(《乡人或病予诗多道蜀中遨游之盛,适春日游镜湖,共请赋山阴风物,遂即杯酒间作四绝句,却当持以夸西州故人也》)。即使62岁做严州牧时,仍有归蜀之意,其《东斋偶书》一诗中有“不死扬州死剑南”一句,并自注说:“顾况诗云‘人生只合扬州死’,而予尝有归蜀之意。”有归蜀之意固然表明其对成都的眷念之情,但究竟只是他的怀旧情绪的“曾经有过”的归蜀之意,事实的结果是没能也不可能终老于蜀。蜀地毕竟是他壮年政治上失意的伤心地,一想起这些他就可能五内沸腾。

除了在观山玩水、醉酒花间外,陆游将其爱国不能的苦闷更多地倾诉给“穷年忧黎元”“致君尧舜上”的前辈诗人杜甫身上,因为现实生活中与自己见解相同的知音稀少,只好在遗留下的古迹里去寻找异代知音,而杜甫便是最好的人选。“我思杜陵叟,处处有遗踪”(《感旧六首》),“拾遗白发谁人怜,零落歌诗遍两川”(《夜登白帝城楼怀少陵先生》)。陆游悲杜甫一生坎坷,不被人理解,报国无门,也是自悲,悲两人遭遇的相似。其实按世俗的标准来看,杜甫的游食生活比陆游的闲官生涯要困难得多,其一生逃荒避难,为衣食奔波,行走于权贵之门,杜甫生存之艰难,更堪浩叹。

杜甫赴蜀是在战乱时保全身口,为全家活命找一条出路,“季冬携童稚,辛苦赴蜀门”(《木皮岭》)。彭州刺史高适描述当时的情状说:“关中比饥,士人流入蜀者道路相系”(《新唐书·高适传》),杜甫就是这“道路相系”者中的一位。因此注定他到成都的心态比王勃、陆游更悲惨。

他在赴成都的途中过五盘岭时就断定了“成都万事好,岂若归吾庐”。揆诸情理,能“归吾庐”自然是更好,何况成都绝非万事都好,那里自然有让他非常不顺心的事。他到成都时心情之复杂,可谓一言难尽:“翳翳桑榆日,照我征衣裳。我行山川异,忽在天一方。但逢新人民,未卜见故乡。大江东流去,游子日月长。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喧然名都会,吹箫间笙簧。信美无与适,侧身望川梁。鸟雀夜各归,中原杳茫茫。初月出不高,众星尚争光。自古有羁旅,我何苦哀伤。”(《成都府》)成都的一切既使他感到新鲜,又使他感到身在异乡的孤寂与不便,他对自己不安定的生活虽然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游子日月长”,但一想到没有归途的生活,禁不住内心一阵怆然。他深感成都的风物与其此前所见相异,也很繁华,但总觉得不是很适意。到后来,他发觉才到成都就产生这一通思想,好像心态上未免过于灰暗,于是结尾来了一句他少有的洒脱“自古有羁旅,我何苦哀伤”,其实正好表明他的“哀伤”浸入骨血,不易排解。尽管如此,他还是很快就在成都自己平常的生活中找到了些乐趣,写出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杜甫前后两次在成都居住了近四年,写了二百六十多首诗,其中以田园、山水为题材的诗写了不下一百首,可以说成都的风土人情打动了他。

但即便如此,杜甫一直怀着“此身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奉送严公入朝十韵》)的心情来看待他在四川的奔波生活。其赴蜀原在于当时蜀地尚未动乱,并且有些朋友在那里可接济他。而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了,蜀地既有吐蕃的连年骚扰,又有地方军人割据混战,朋友也逐渐稀少,“厌蜀交游冷”(《春日梓州登楼二首》)。加上长期漂泊,年老多病,思乡之情日渐加深,于是在公元763年春天听说战乱已平,即欣快地写下了他平生最快活的诗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准备出蜀,但听到严武再次镇蜀,杜甫旋即再赴成都,但此次经历,只不过让其更加失望,加以严武突然病故于成都,因而他决计离开成都东行出川。

成都或者不妨扩大点说四川,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即退守和暂时的栖居,也许会过得很安稳。在帝国版图上的位置,和与外国接壤的边境省份相比,算不上真正的边缘地带(不过1703年,为免除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的地丁各项钱粮,上奏者说这四个地方“俱属极边之地”,见《(道光)石泉县志》),但从成都从来都不曾是中华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来看,加上四蔽的地理位置,绝域殊方的风俗民情,它真正算得上暗藏在帝国的边缘。从政治上,只不过有些小打小闹的割据政权,曾在这里短暂地寻欢作乐,这种短暂意味着其存在缺少霸王之气,不过是一种小家子气的苟且自存而已。其最根本的体现是政权的守成倾向,即无力向外扩张,但这种守成最终会导致无力自保,国鼎相让,甚至身首异处。

从经济上看,四川包括成都繁荣的时期如唐宋,政权运转所需的费用,有不少是由它供给的,其受剥夺的程度也甚于其他州郡。政权只从成都获取,却不提供相应的使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采用的方式多为杀鸡取卵。如宋代的私人交子,固然因私人缺乏本金或其他问题,最终导致缺乏信用,形成诉讼;但官方收回置交子务后,却因战事频仍、机构臃肿、贪污成性,滥印交子,而造成通货膨胀,最终缺乏社会信用而作罢,但统治者从中掠夺财物的目的是达到了的。换言之,所谓“扬一益二”,其实都是为保证首都这样的政治中心的巨额挥霍作铺垫而已,事实上的经济中心却没有获得经济所应具备的活力,以及相应的市场发展机能,从而好端端的经济态势变得萎缩。

成都从来就没有作为帝国文化中心这样超凡的实力,这不只是因为中国的城市不管是首都还是地方性府、州、郡的城市格局,都是中央集权制下高度集中的。城市的功能不像英美工业化国家的城市功能出现某种分工与合作,而是将多种功能容纳于一座城市,使这座城市的功能看上去庞大,实则每一个功能都处于互相制约而萎缩的状态。这样的情形,自然就会使文化人——自然包括某些官僚,因为古代的科举制度造就了文人与官员在某种意义上的融合——的入川大半是因着其他被动的原因,如战乱逃难,如宦游失意等,而非自愿。王勃、杜甫、陆游就是这样的典型,这样的文化人对成都来说,算得上是过路文化人,成都的物质生活虽然让他满意,但很难留住他的心。抗战时大批的高校及作家、学者、教授内迁至蜀地,但抗战一结束,鲜有留下来的。蜀地的文化虽因他们的到来有一定的建设和积累,但毕竟时日较短,而且由于战后一窝蜂地迅速撤离,反而造成新的文化延续上的伤害,无法弥补,因为文化的发展仰赖于它的创造性和绵延性。

成都或者说四川从大的方面来讲,在国家危急的时刻,它的作用胜于承平之日,如唐玄宗、唐僖宗因战乱奔蜀,宋代的战事如对金、西夏,尤其是南宋时对蒙古的抵抗长达半个世纪之久,南宋偏安于杭州,其衰亡被延迟,四川居功至伟。抗日战争四川对国家的贡献有目共睹,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诸方面均出力甚巨。但一至承平之日,其发展虽不落后于有些城市,但要像有的沿海城市那样尽显英雄本色,恐怕甚难。

这就表明,成都在农业社会中的作用更多是守成型而非进取型,更不是具有敢为天下先精神的先锋型,这一点颇像儒家思想在中国现实社会运行中的境遇。作为一个时代的探路者——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成都都是不行的,其保守闭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远离海洋的内陆城市,在一个庞大的专制帝国易于守成而非开拓,似乎也是必然的。

再从人口迁徙来看,从古至今,成都人口的进出是不平衡的,进入的多而迁出的少,除了像宋末或明末,很少有主动大规模迁出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成都人口迁徙规律中没能做到,这自然与中央集权下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以限制人的自由为目的的人事管理制度及其思想有关,但不能忽略成都人口迁徙的自身特点。这特点就是入蜀的人的素质相对较低,而较少的出蜀者其素质却相对是较高的,如宋末四川士人因战乱出蜀,导致蜀学的彻底式微。当然你可以说蜀学的兴起缘于唐五代的战乱大批北方士人入蜀,这确实是不争的事实。但像这样的人口迁入,在四川迁徙史上是较少的,尤其是清代的“湖广填四川”,其整体素质并不算太高,几乎都是在当地没有恒产的底层人,清朝前期四川地区考中进士的较其他省份偏少,其因素固然很多,但从以上论述不难看出端倪(李朝正《清代四川进士征略》)。

移民文化素质,对以后人口素质的构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的深圳就是一面镜子。文化人不管因何种原因入川,但多以唐宋时期为主,如前述的卢照邻、王勃、高适、杜甫、白居易、刘禹锡、李商隐、陆游等,时间越晚近,越是很少有著名文化人入川,只有到了清代末期才有王壬秋到尊经书院任山长。抗战是个例外,那是将整个临时的首都安到四川境内来了的原因。如今人才流动上的不平衡,就更是如此,好的人才往更具冒险的、机会更多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移动,靠市场的活力调节,而流入成都的人的整体成就和素质都要稍欠于他们,这只不过是古代人口流动的现代版(大规模民工外出打工是另题,应单独探讨)。而且文化人之入川,也多半是因其不顺意,成都这个温柔乡,只起着在一定程度抚平心灵创伤的作用,一旦稍有好转,他们绝不久待,并决计离开。国家亦是如此,成都包括四川历来作为“王业之基”——秦并巴蜀以灭六国,刘邦定三秦到隋人平陈,宋人定江南等均是如此,但“王业之基”绝不是王业本身,王业本身要在长安、北京、杭州等地建立,绝不会在巴蜀的任何地方,巴蜀只是一种可堪利用的过渡而已。

不错,对国家对个人而言,成都都像一剂止痛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止痛。但要完全治好病根,却非大动手术不可,不可能指望止痛药去抢头彩,率先将根深蒂固的病灶清除,毕竟它的药效是有限的。

<h2>让人慨叹的温柔乡</h2>

温柔是个夺命的词汇。温柔乡更是一个广为流传的销人魂魄的典故。妩媚无比的赵飞燕,为了承欢固宠,不使汉成帝移情别恋,便将其妹赵合德送给汉成帝享用,哪知她的媚术真是举世无匹,令汉成帝龙颜大悦,惊叹不置:赵合德真是温柔乡啊,我要在里面养老送终,再也不出来了。汉成帝养老送终没能做到,送命倒是很快就做到了。而成都在许多看来似乎就是这样一个温柔乡。因此在相对贫瘠而苦寒的地区如陕西及甘肃等地都流行着“少不入川”之说。

所谓“少不入川”其实主要是入成都,因为那里秀美的山水、丰饶的物产,都会使一个人流连而不能自拔。青少年时代是一个人进取心、创造力、可塑性都很强的时期,这个时期到了不需要多少奋斗,便可轻而易举地得到一定的物质享受的成都,就会形成自足安逸、悠闲内闭的心态及生活态度,对一个人长远的发展,以及充分开掘一个人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并不是十分有利。换言之,青年少时代入了成都,便会深陷其间而不能自拔,沉醉其间减少了自己向更多的方向发展的余地,使自己的机会成本加大,风险性加大,而成功的机会反而偏少,从而断送自己发展变化的可能性和多样性。明人薛瑄《效竹枝歌》中也有“‘锦官城’东多水楼,蜀姬酒浓消客愁。醉来忘却家山道,劝君莫作‘锦城’游”(林孔翼《成都竹枝词》)这样的提醒,基于这样的原因,人们告诫,没有足够的准备,在青少年时代,这个安乐窝是不能随便来的。

但是上述论点必须有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即少不入川的人,一定会在外面有所成就。如此一来,这个论点的荒谬性便凸显出来。其实无论在何处,要取得成功,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投资,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长期的及短期的,没有相应的投入成本,必然不可能得到应有的产出,从而赚取利润并获得成功。这是一个经济学的常识,它可广泛运用于人们涉及现实利益时的行为选择中,尽管人们许多时候的选择看起来并不着眼于经济因素,但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其间所隐藏的利益色彩。

在农业社会里,一个人选择成都作为自己生存发展的基地,那么他必然会取得先天的优势,即以都江堰形成的灌区农业,所带来的水旱从人、物产丰饶的自然现状,优于中国的许多农业区域,这样就会形成物价上的相对平稳,即便偶有波动也波动不大,除非像战乱、大的水灾等非常时期。整体物价的平稳,使得农业社会的投资行为,其风险性大大缩小,因为这里有可依靠的“天”即所谓水旱从人,因而其产品所获利润,并不比外面价格卖得更高的产品的利润空间小。这也就是在农业社会,成都较其他地区有一定优势的原因,但一旦农业社会开始瓦解,成都地区的优势便会受到一定的削弱,这也就是如今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人口大规模出川打工的原因,大批的民工出川谋生,是成都地区在农业社会里的微弱优势已然解体的具体表征。这个安乐窝,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确实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四川包括成都地区历代日常生活用品的物价波动沉浮,实在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和领域。成都地区的土地素以肥沃著称,加之人口较密,地无寸土之旷,尤其是都江堰灌区之内的水田更是价格高昂。《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中载上田亩值两千钱,经过四百年后,到唐初,都江堰灌区上田亩值十金,折合十万钱,上田价格增加至五十倍,平均每年上涨12.25%,上涨幅度在农业社会也还是不一般(《旧唐书·高士廉传》)。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年)的米价是“米斗不过三四钱”(《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但在后蜀广政十三年(950年),米价比贞观年间还要低,“斗米三钱”,其原因在于“蜀中久安,赋役俱省”,以至“城中之人子弟不识稻麦之苗”,可见民众也能从后蜀这种割据政权得到好处(《蜀梼杌》)。

但田价的昂贵以及米价的低廉——战争时期除外,因为这个田价也不是战争时期的田价——透露了几个信息:其一,都江堰之水旱从人,获丰收是平常之事;其二,田地一旦买置,可以永久利用,每年除所产稻米可卖钱外,在理论上,还可使购置田地的购买成本无限地趋近于零,而且如果继续按每年12.25%的田价上涨(当然市场不可能这样的规矩,因素很多)的话,那么其毛利收入还是可观的。不过,从总体上看,这样低廉的价格,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因为不可能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那么有田的人就不可能对其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尤其是那些田多的人,无非是找人租种,尽管从单产上可以尽量提高,但劳动成本却并没有降低。也就是说,只有随着酿酒业的发展,并能从中获取更高的利润,那么米价才可能上涨,购置田产的人和种田人才可能从中获取较多的利润,而这一切必须仰赖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公元1086到1094年间,有说“蜀中比年米谷极贱……米一石直七八百文”(吕陶《奉使回奏十事》)者,也有说“臣闻成都……民间米斗六七十文”(刘挚《乞体量成都漕司折科税米奏》)。所记大抵相同。公元1023到1032年间,“官以三百钱市民间布一匹,民甚便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官方出三百钱,本身就是在压价收购,民众都还称便,说明要么布匹的供求关系是供过于求,要么是确实卖不起价。就是在宋咸平年间(998—1003年),每匹绢的价格约三百文,而彼时山东地区每匹绢值八百文,四川便宜一半以上(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四)。按四川地区的绢价格,需二匹多才能购一石米。米价不高,绢钱亦贱。低廉的物价,说明商品交换的程度不高,手工业亦不算发达,当然最终是消费需求不够强劲有力。

但到战乱、水灾的时候,成都米价腾贵惊人,譬如清初丧乱,全蜀大饥,人民相食,1647年“谷一石值银四十两”(傅迪吉《五马先生纪年》)。按一石谷约合1500斤,折合米约1200斤,那么30斤米费银一两。其他地方似乎更吓人,如川南斗米25两,6斤米费银一两,比成都约贵四倍(《(同治)重修大邑县志》卷十九),而乐山更是斗米30两,5斤米费银一两,比成都约贵五倍(《(道光)新津县志》卷四十)。一方面表明因战乱成都逃跑和死亡的人很多,另一方面也可证明都江堰在非常时期还能起点作用,使那些没逃跑的人还能得到一点收获,这也是成都水旱从人、物产丰饶的间接例证。但是到了1727年,湖南、广东、江西等省之民,“大约因川省旷土本宽,米多价贱,而无知之民平日既怀趋利之见,又有传说者谓川省之米(这不全是传说,1731年,官方议准四川储谷约每石三钱,这是记载于《光绪大清会典事例》中的。这就意味着费银一两可买4000斤米,相当于100年前清初战乱时,成都米价是其133倍多,川南米价是其666倍多,乐山米价是其800倍,这个价差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也可以想见四川尤其是成都的恢复重建能力是较强的——引者注)三钱可买一石”(《(嘉庆)四川通志》卷首),就是说费银一两可买5000斤米。可以想见战乱对民众祸害之一斑,也说明“湖广填四川”,不全是政府在引导,到了雍正朝甚至有人提议禁止外省人入川了。由此表明这个安乐窝对人之引诱。

战乱与平时的米价相差之大,确实是惊人的。如果没有战乱,比如东汉到唐初约400年的时间,其上田亩值也不过增长至50倍。而战乱则导致了几百倍的差距。一是战乱时政府赈灾不力,视民众疾苦如未见。二是清初为开发人丁稀少之四川在赋税上较他省有所减少。三是人口较战乱之前的人口密度还是较低,自我消费力不够。四可能是成都人的奢靡之风,导致自己存储不多而至米价腾贵。五是交通不便导致外运不多。只是到了后来逐渐外运,如1753年“拨四川谷十八万于江南,自是亦屡有拨济邻省之举”(王庆云《石渠余纪》卷四《纪邻谷协济》)。这说明四川之米加上交通费,再加上相应的利润空间后,其米价在江南仍有竞争力,另外说明江南自产米似乎不能完全自供,因为大量的人成了专业的商人及其他手工业者,其日常生活物品全仰赖于用货币购买,用自己的劳动去购买他人的劳动,这说明社会分工也愈益细密,而成都在清代社会的商业远不及江南,是宋以后成都继续衰落的佐证。

物价低在农业社会是个可傲的资本,因此清初从外省入蜀的“冒险分子们”,在四川包括成都取得成就定居后,很快就沉醉在他们开创的业绩之中而不能自拔。对子孙到外面的闯荡不再支持,即便是在上个世纪初,我们照样可以看到成都地区农村的许多“土老肥”,为了不使其儿子外出,不惜让其早婚,更有甚者,不惜让他在家中吸鸦片,此乃亘古未有之怪现状。郭沫若后来在一首诗中,描述其从乐山外出读书,其母告诫他休作异邦游的事情。这是彼时整个四川心态的一个缩影。这是清朝中后叶,四川尤其是成都的物价相对平稳,给民众闯荡精神的扼杀以及由此带来的保守。台湾学者吕实强研究1835至1910年民生日用品价格上涨情况,各物总平均为122.5%,75年间平均每年上涨1.63%,木工、土工、石工、篾工、织工、农佣等十余种农村短期雇佣工价上涨,而1875至1905年30年,各种工资平均增加55.4%,平均每年增加1.85%,这样算下来工资增长指率高于物价增长指率。再计算上其他损失,也是工资增加和物价上涨持平。具体地说,衣着类各物(1875至1915年)平均上涨57.5%,年平均上涨1.44%;食品价格(1875至1905年)上涨39.7%,年平均上涨1.32%;建筑材料(1875至1905年)各物平均上涨63.5%,年平均上涨2.12%。(吕实强《近代四川的农民生活》,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七期)只有衣、住两类略高于工价增长水平。现代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物价上涨每年在3%以下是较为合理的,因此清末三十年四川尤其是成都的农工商业的发展均极平稳,因而积聚着财富,也蕴蓄着保守。

然而,物价低在今天的商业社会却并不一定就是福音,消费水准的高低与购买力的强劲与否,与当地人的收入多寡是成正比的。观念的落后以及我们的腰包之瘪,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再自欺欺人的。诚然,“四川一省,风景之美,名胜之多,物产之饶,矿苗之富,殆为天下冠,除海货外,应有尽有”,但绝不应该有“良足闭关自守,此殆他省莫能抗衡者”的心态(徐心余《蜀游闻见录》)。小说家、成都文化史研究专家李劼人先生在《暴风雨前》中借青年郝又三之口曾说过:“因为生活程度低,大家便容易过活,费不了多大的事,衣食住行完全解决,因此大家便养成了一种懒惰行为,和苟安心理。”消耗式享受的物质基础已然具备,就不怕你不置身其间了。但我要说的是,他在低物质的水准上享受自己的一生,与你激进地奋斗一生取得所谓的成就,到底哪个更得人生的真谛?还真不好说。真的,还真不好说,至少我是糊涂的。而且从个人的生活方式来说,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选择,尊重别人的选择而不是去指摘别人,我想比那些天天去教导别人要这样奋斗要那样奋斗的人,更像一个现代人。

我现在就在这个安乐窝里,暂时还没有挪窝的迹象。生活总不可能只有一种方式,王尔德曾跟一种呆板的艺术评价准则开过玩笑:全国都是一片美学的声音,那就大祸临头了。唉,对成都人待在安乐窝里的闲适生活,我还能说什么呢?王尔德的调皮是我心头最好的解药:除了诱惑之外,我什么都能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