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里,她有点怕信天翁。
信天翁天使般宽阔到失衡、舒展到平衡的翅膀,体现着波澜壮阔的美,以及不能被阻挡的狂野自由。年幼的信天翁会用三年时间飞越大海,不着陆。飞行中的肌肉日益强健,硬得仿佛是骨骼的构成部分。有个新西兰的留学生,曾经送她礼物:一只木雕信天翁,可能出自旅游纪念品商店。信天翁本身就是一种最像木偶的鸟,脸像木头雕刻的,还有浅肉红的嘴,以及苍白的脸上一双不会转动的眼珠。信天翁模样简单,表情硬邦邦的,或者说就没表情。尽管信天翁的翼展能像三折伞那样便携地收起,她仍把它视作僵硬之躯。
这些不是理由。她怕信天翁是到加拿大以后的事。因为名字的巧合:信天。
作为师哥的信天与她大学时就认识,在温哥华重逢。信天是个书呆子,绰号信天翁,长得就像信天翁那么木呆呆的,也像信天翁那么勤奋刻苦。读书时候,他住在图书馆,几乎不需要宿舍里的睡眠。信天一直是受苦的命,但这份苦,使他越飞越远。他没想到,自己远到不能张开和收拢他的翅膀。他抱有知识分子的偏执,遭遇数次不公待遇,他历尽周折,破釜沉舟,斩断所有退路,毅然移民北美大陆,发誓不让孩子重复自己的挫折。他的女儿,必须拥有美丽且自由的未来。
为了孩子。他忍受不了中国的教育,“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这样的声音,在家庭,在候车室,在学校的辅助教材,堂而皇之地出现,大家习以为常,几乎当作行为典范。“不要跟陌生人说话”,这是我们从孩子就开始的教育失败。我们太精明了,话说得那么明白,那么透。透心凉的透。他要让自己的女儿获得保障一生的温情。许多人像信天一样,因为财富、雄心、恩怨、灾难等各种原因,他们放弃乡土和祖国,选择移民,前往梦境中的理想国——他们把那里认作精神意义的故乡和理想意义的彼岸。
刚移民时,信天孜孜不倦地对亲戚介绍温哥华的空气、食物、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他有着原住民似的骄傲感,不在意自己正激起听者秘密而强烈的反感。可惜,他后来没有获得天堂般的日子,过得不好。信天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失业数年,被迫放弃专业,从事他并不喜欢的体力劳作:餐馆侍者,车衣,从事超市仓储或收银。
她理解信天,来加拿大时,她也经历过不容易,连成为合格侍者都难。她记恨那个台湾常客,餐桌上永远只要一碗汤,而她渴望小费。她自己不会到外面用餐,去超市她只买最平常的食物,不敢尝试最安全的冒险。色彩斑驳的豆子,长得奇怪的朝鲜蓟,易拉罐里气味汹涌的饮料,她猜不出它们的味道;后来,连好奇心也失去了。她只吃最基础的食物,选择最廉价的品种。
物质上的紧张出自现实压迫,但也不全是,深层原因是:心理上没有安全感。她并非受洗的教徒,但专门去过几次教堂,希望求得宁静与安慰。需要深仰,才能看清教堂穹顶那些悬在高处的灯盏。人们需要形而上的指引,否则自重就令人沉陷。她为什么喜欢飞鸟?因为它们用自己的翅膀钉住天空,保持人类仰望的高度;假如失去天堂,我们的世界不会成为替代的天堂,而是被坠塌下来的天堂,直接,压进地狱。
她后来没有再和众人一起祈祷。一方面,因为宿命。她觉得要上帝均匀地溺爱每一个人,本来就是对神的苛责,相当于要上帝管理的每一滴雨水都落点清洁……有些雨注定要落到花瓣上,有些雨注定要落到泥浆里。另一方面,她发现,有些教徒来到华人教区,并非出自信仰的需要。貌似虔诚,他们不忽略任何一次礼拜,但对教义的理解却模糊、陌生,乃至兴趣寥寥。这些华人移民在教堂聚合,是体面、快捷又功利的社交手段,他们希望从彼此那里获得一些嫁接当地生活的便利。当什么也抓不住的时候,同胞的黄土肤色,变成了彼此的乡土颜色——其实这种来自母语的安慰,不过是停留在语感和语气助词的安慰。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困境里,孤立无援地作战。
经过努力,加上运气,她的处境得以好转,就像抵达终点的候鸟生活在迥异从前的环境里。信天呢,没有抽中命运的彩票。他预感自己将成为科学家,没想到,沦落到不需要头脑,手脚却不歇息的劳碌里。在温哥华,人到中年的他甚至不能获得沉稳的夜晚,失眠严重。当初信天移民的信念,是为孩子。他后来一无所有。关系疏离,离婚后的信天与妻女联系极少。
她和境遇困窘的师哥见面,请信天喝了一杯咖啡。看不出什么异常,他照样是信天翁那样缺乏表情变化的脸。提及妻女,信天并不避讳和难过,仿佛适应了孤寂。她喝了一口拿铁,看着咖啡上奶泡拉花的图案,不是树叶或卡通心,更像一个轻微不对称的臀部。这就是变形的享乐。她对信天,觉出无话可说的尴尬,她想:我们都有铁打的心肠、纸糊的自尊。
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见面。数月之后,信天给自己买最贵的机票,飞往度假胜地。回来以后,他自杀了。他从高楼跃下,完成叹号一样的死亡。像希腊神话中的伊卡洛斯,飞得太高,蜡翼融化,他从靠近太阳的地方坠入冰冷的深海。
她看到新西兰皇家信天翁中心的纪录片时,感到头皮发麻。那是令人密集恐惧症发作的奥塔哥半岛,草坡、悬崖、游客的汽车以及供他们短暂停留的椅子上,到处是海鸥,身影、叫声、羽毛以及粪便。下一个镜头,是信天翁,孤傲远飞的信天翁。她回忆起死去的信天,这个名字,象征宿命的绰号、就范的命运。这部纪录片在数日之后给予她一个怪异的梦。大量的死鸟从天而降,没有一只砸中她,她就像毒后,穿着猩红的衣服。她辛酸地看着那些羽翼巨大的鸟,它们曾高飞的翅膀上端拱起宽钝的角……现在遍地鸟尸,她站在一堆弯折而破旧的伞骨之间。
信天死了。信仰的灯塔照耀,他向着光源走在触礁的路上。他走了那么远,飞了那么远,被拖行了那么远。如果说迁徙,是壮丽而不倦的朝圣队伍……在这个队伍中,有些,将成为献祭。除了事先到安息之所默默离开的鸟,也有鸟只死于飞行途中。飞着飞着,就垂直掉下来,像从天堂里扔下一块诅咒的石头。这个世界,无处不牢笼,黑暗天花板上的星星满含锈迹。死去的鸟,没有飞进它的自由。
据说,信天的骨灰是装在一个饼干筒里偷偷运回国的。他的母亲,不忍儿子装在托运箱里被忽略、被检查、被惊扰,坚持把他放入随手的行李。变成骨灰的他这么轻,信天离开世界的时候比他来到的时候还轻,似乎通过此生,他还回了什么欠下的东西。但愿信天在曲奇饼的奶油香里,能获得一个平生难得的珍贵睡眠。
至死也没有得到女儿的安慰与怀念。信天把自己千难万险地运抵死亡之地,像千百万溯游鲑鱼中的一条。他的女儿由此更换母语和信仰——习惯黄油、面包和牛排,热衷跑步,让粗砾般的阳光把自己晒成麦色,给予陌生人善意,成年以后远离父母。许多移民当初都是为了孩子,为了这些不再与他们相认的孩子。为了下一代,牺牲自己——这是鲑鱼的命运。
鲑鱼有着炯亮却愚痴的眼睛,季节一到,它们在各自家乡的河口聚集,溯游而上,寻找童年铺满沙粒的河床。体内的脊索就像一根颤动的磁针,校正它的磁极和方向。倔强的鲑鱼不断摆动鱼尾,直立起来跳跃,像水中的芭蕾舞者,不断从湍流和瀑布中跃起。经游浅滩时,水面可以看到它们宽阔的背脊,以及马达般有力击打的尾迹。为了抵达繁殖地,鲑鱼经历急流险滩,经历一路的牺牲。沿途布满猎食者,水里的,天空的,甚至还有陆地上的熊。雾气弥漫的早晨它们就来了,悬垂的水滴和升腾的热量从熊粗糙的毛丛里散发出来。可以说熊是个粗暴的食客,也可以说它是个精细的挑剔者——熊喜欢浪费,它撕下并享用湿亮的鱼皮,剩留大量鱼肉。被剥了皮、肢体也残缺的鲑鱼仍然活着,受尽折磨才允许去死。微弱而细小的水流,从鲑鱼闪耀的鳃盖里渗出,暖杏色的肉体暴露,像树木有着涡流状的年轮,记录它们渡过的江河湖海。
能够抵达洄游终点的,都是幸存者。
雌雄排卵排精的瞬间,彼此大张布满刺齿的嘴,在高潮中排出发亮的卵粒和精虫。胶囊一样的受精卵粒,是鲑鱼遗留在世的珠宝。为了这些致命的珠宝,它们耗尽最后的气力。矿物石英般闪光的大鱼,产卵后老化得非常厉害,甚至活着的时候就开始腐烂,沉入同样脱落鳞斑的陆续死去的尸堆。
她到北温区的鲑鱼繁殖中心,目睹艰难迁徙之后的死。自从克里夫兰水坝修筑起来,鲑鱼无法越过大坝抵达产卵地。鲑鱼繁殖中心,所谓更好地养育下一代,意味着这一代鲑鱼更悲剧的死。千难万险洄游的鲑鱼,甚至得不到腐烂中静悄悄的死。人类摧毁鲑鱼原本就谈不上美好的蜜月,“生殖工厂”取代了它们临终的身体狂欢。
人们用肘部夹住婚鱼隆起的额头,一只手固定鱼身,另一只手沿腹腔推挤,混合血色的精浆从泄殖腔里排出。对雄鱼不算粗暴,人们直接用利器剖开雌鱼的腹腔,长长一刀,几乎从下巴滑到尾巴……大团晶莹的卵粒,就像卡车卸货一样从腹切口里滑落出来。戴着橡胶手套的工人,搅动肉馅般搅动盆子里的精卵,完成速效的交配和受孕。粗粝带血的暴力婚配,不需要调情和审美,不需要它们婚礼的彩虹体色,不需要肢体的颤抖和悸动。鲑鱼在自然状态,受精卵成活率低,人工可以把生存概率调到九成。幼鱼将在水池,或者塑胶袋和聚氯乙烯的管道里,度过自己作为产品的童年。鲑鱼在繁殖中心产卵,提供人类愿意看到的节目。实际上,鲑鱼被改变了家族的遗训、旅行的终点、告别的墓地……死亡的时间提前,鲑鱼死于尽头之前的自己。
庄子写鲲鹏,是由大鱼变成的巨鸟……鸟是游在天上的鱼,鱼是游在水里的鸟。骨灰已运回故乡,信天算不算一只归心似箭的鸟、一条叶落归根的鱼?他移民,斩断退路,横刀一命,只为自己看不到的未来;他挣扎,放弃希望,横刀一命,只为自己不再看到未来。他的血,不能改变太平洋的咸度,就像候鸟的翅膀无法改变风向。
2014年,北京
服务员戴着尖顶软质的红帽子,步履弹跳,为她端过一套简餐。圣诞节,商场底层的茶餐厅里,重复播放圣诞欢歌。落地窗上,挂的雪花装饰物,直径达至一米,这些由毛织物构成的六角形,边缘缀着银丝绒,逼真模仿出晶状物上的寒霜。食客脚下堆积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空气里飘浮着即时酿制的人造欢乐……像啤酒模具那样有着永不破灭的泡沫。在东方和西方,在北京和温哥华,圣诞节变得一样热烈。不过,此时的圣诞节,蜕变为盛大的商业促销机会,无处不弥散着欢快的钱味儿,似乎信仰也能变成一本万利的生意经。
她在北京逃避过年少时期的黑暗,在北京忍受初恋的惊心动魄与万念俱灰,在北京读书和工作,但她从来没有对北京产生故乡的情怀。不过,哪里又让她有过归宿感呢?和外婆共同生活过的村庄,那个留下耻辱的小城,还是鲑鱼巡游的异域他乡?她和地理意义的联系微弱,不生根的,童年、青春期和成长期都在流浪里。当她成为离群孤雁,反倒有一种宿命之后的坚定。
当年北京留给她的印象,谈不上美好或不美好,只是日常状态的磨损。拥堵的早晨,人人行色匆匆,赶到某个地方去支付自己的体能与热量。头脑、手脚、腰肢或脊背,我们总要出卖身体的某一部分,才能换取把整个人都塞进去的立锥之地。十年后,到处还是追赶的人,追赶公交、艳遇和致富的机会。不能停,停下来就成为遗落站台的落伍者,成为被明天抛弃的弱者。
其实变化真大啊,北京。豆汁变成咖啡,提笼遛鸟变成手游里的宠物和精灵,京剧脸谱变成日韩风里雌雄同体的眼线与唇红,青砖灰瓦的四合院变成玻璃幕墙的摩天大厦……作为国际都会的北京,是否在城市群中沦为分母,沦为雷同的无数中的一个?
她曾听一位旅美老作家聊天,老人家清瘦、沉稳,在国外多年,依然保持着清晰的乡音。他生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北平,他回忆当年,北平的普通百姓,哪怕引车贩浆之流都颇识礼数,几乎听不到脏话——那极为不体面,人们耻于为之。他认为,这是因为北平数百年的帝都史,士大夫阶层的礼仪已经沉降到社会底层。内圣外王,修己安人,温良恭俭让等等被普遍认同。伴随消失的青砖灰瓦,老北平如今是记忆里的一座遗迹。现在的北京街道,满耳就是“操”“丫”“屌丝”“逼格”,脏字用于频繁的日常交流,从市井口语到话剧台词,它们出现得就像标点符号那么自然。北京丧失了……它曾经讲究的老灵魂。
就像池塘养不起鲸鱼,北京被称为城市森林的树丛养不起大动物。雾霾低沉。她的一个朋友出国前从未在北京驻留,快二十年了,他决心弥补这一课。没想到抵达当晚,他的眼睛和嗓子极不舒服,雾霾几乎诱发他的哮喘。为了预防病症,他乘坐第二天早班飞机匆匆逃离。他要回到河水浩荡的故乡——那个当初他死命逃开的地方,现在为了救命拼命赶回去。当然,没有哪个故乡能与天堂媲美,否则我们就不曾远离;也许故乡与天堂的相似之处在于,只有远离才能发现它的美,就像站在大地上才能仰望云层。
等她的朋友赶回故乡,记忆里的田园消失。水,早已在河道和村民的嘴唇上一起干涸。没有野花、果实和溪流,稻田里丛生杂草,青壮年离开了,留下的老人都在睡觉。没有劳动的体力和期待的热情,无所事事……整个村庄都在睡。生死恍惚,垂暮者提前躺了下来。
同样的失望,她体验过了。妈妈病逝之后,世间大概只有她记得外婆的生日,她一直把这个数字当作行李箱的密码。如果外婆活着,应该有一百岁了。她突发奇想,在外婆生日那天,回到了自己曾经和外婆一起生活过的地方。
面目全非,像是一场骗局。山被炸碎,为了攫取零碎的建筑材料。穿过村庄的河,那是长江无数支流中的一条,当然不见踪迹。长江,起自巴颜喀拉山,直到经济繁华地带的入海口;从众神仰望的高地,到众生喧嚣的冲积平原……长江经济带是全球重要的内河经济带。没有哪条河像长江这样,从远古走到现代文明的核心区域;也没有哪条河像长江这样,被改造得千疮百孔,剥夺得面目全非。城市化进程,如同一场告别故乡的迁徙。据说2013年,中国城市人口已超越农村人口。一个延续几千年的乡土中国,渐行渐远。“故乡”,这个含情脉脉的词语,内涵被改变,甚至从地图上被抹除标记。
像倾巢下的幼鸟,农民离开田地、老屋和亲人,走向远方的灯火。在乡村路上辗转,在生产线的履带上忙碌,在高速公路上奔行、运输……禁止调头!哪里才是故乡,哪里才是彼岸。不停地走,他们没有世亲和宿敌,一生命运悬系于陌生人之间。可以依靠脚旗、颈环和翅标,来跟踪和记录飞鸟;可这些离开家园的人们,如何判断他们的过与往,能否从他们脏脸上的泪痕看到泥色的河流,从他们荒腔走板的口音听出籍贯和家谱?
像倾巢下的幼鸟,农民离开田地、老屋和亲人,走向远方的灯火。可以依靠脚旗、颈环和翅标,来跟踪和记录飞鸟;可这些离开家园的人们,如何判断他们的过与往?
母亲喂养我们年少的胃,故乡的山河喂养我们的往事——这是爱国主义产生的基础。我们曾把营养不良的土壤当作贫瘠的故乡来热爱,可现在,我们难以找到整体的故乡,只剩破碎的土粒。家族、环境、习惯、风俗和传统,靠一代代人来存储和延续;当记忆遭到撕裂和洗除,出现难以逾越的代沟和断崖,某种秘密的遗传密码被篡改了。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难以记得自己昨天的脸。包括北京。
因为洪水和泪水,因为求学和求生,因为逃生和谋生,因为被动和主动;也因为羞耻和遗忘,因为挣扎和受挫,因为绝望和梦想……她不断离开又不断出发。她走过的地方,从乡村到城市,从祖国和异域。有些山清水秀之地,被水泥、塑料和垃圾填充;有些山重水复之地,被闪烁灯光和不熄渴望点燃。梦境中她会混淆母语与英语,现实里她会模糊故土与异乡。她觉得这一代人渐渐丧失了乡愁滋味;瓶装水的普及,使水土不服不再存在。人们不再需要故乡所代表的归宿,像候鸟在孤独的飞行中忘记方向。伤感徒劳,连地球都在宇宙中迁徙,在黑暗中沿着轨道失重地飞行。
第二天,她就会登上返回加拿大的飞机。来去匆匆,往事纷乱,却雁过无痕。像电视里有关迁徙的镜头,到处是密集舞动的羽翅,铺天盖地的鸟令人眩晕……节目结束,只留下斑点频闪的屏幕。这就是她的回乡,天空,空了,像一张曝光过度的相纸,只剩下黑白灰。
是否她的心境与季节有关?这个纬度的冬天难免萧索。当春天如一只巨翼的候鸟飞回,她也许会重怀期待。
她知道,至今北京残留的古建附近,依然麇集燕子。燕子勤勉,衔泥、筑巢、哺食、生育。喉部像颗毛茸茸的杏子,小而强反光的眼睛隐匿在阴影里……燕子凄厉地鸣叫、翻飞,尤其在暴雨之前。它们有着低频听觉,小巧的耳道能感知遥远之外的风起云涌。成年燕子有着幽深的钢蓝色、尾部的镰刀弧度;而刚出生的幼燕,嗷嗷待哺,张大嘴巴时,可以看到它们鲜艳的喉咙——那种黄色,通常是人类用来表示紧急救援的。每三只燕子中只有一只,能得到繁衍后代的幸运。
这些热爱童年和故乡的小精灵,去过哪里,穿越过风暴中怎样的闪电?燕子的体量,相当于一个孩子的拳头,削薄的翅膀既锋利又脆弱,难以想象它们经历的风浪。燕子在高压电线上休息,诗人描绘它们像五线谱。其实是由于很少着陆而只留残根的腿,不适合平地站立,燕子的短处暴露无遗,它们从天才变成残疾。
飞起来迅捷、走起来笨重的燕子,像她自己。每隔几年,她就改换生存环境,以至于她分不清,到底出于被迫还是惯性。她对远方保持谜语般的好奇,缺乏留鸟的忠诚。一成不变的生活甚至让她感到隐隐屈辱,她不能忍受,仅仅是地心引力,就把自己变成一条拴在链条上的狗。有一年脚踝受伤,她愣是拖着撕裂的筋腱,瘸脚去了一趟南美洲。朋友们嘲笑,可她把自己当成一只被捕获的鸟,把踝骨处的护腕当成一枚金属环……佩戴环志,是研究鸟类迁徙的常见方式。如果现实中不能疾走如飞,她就把飞当作自己的行走方式……人们说的遥远,看我飞翔。
每个人都向往变化,每座城市亦是如此吧。从飞机舷窗凝望北京,她发现璀璨灯火组成的图案,充满直线与横线、竖线与斜线,像插满蜡烛的生日蛋糕被划开数刀……但愿,切割使人们得以分享美味。她向后仰靠,北京渐行渐远。美妙在于往返之间,无论离去与归来,她都愿相信,远方的地平线上,有个发光的降落点。
坐在飞机上,她像骑鹅旅行的少年。机翼发出脉冲式的红色光闪,间隔的瞬间照亮周围一小团的雨,看上去就像一面磨损过多的玻璃。她想象,无数候鸟秘密地在高空潜行,它们飞得如此盛大又如此安静,如同缓慢移动的整个星空。星空,也像铺天盖地的候鸟群,金色的翅膀擦亮黑暗……我们忽略了日常生活里的奇迹。
种子、候鸟与漂泊者,他们抵达远方,是为自己创造一个可以回忆的故乡。落叶才能归根,浪子才能踏上回头之路,她走了这么远,为了让翅膀得到极致的体验。穿越昼夜和风暴,作为候鸟,她不能回头,只有抵达终点才能折返,甚至才有机会体会浅尝辄止的悔意。她默默地调整手表的时差,逆时针方向转动,指针像溯流而上的鱼。水流如同时间,打在洄游鱼脆质又倔强的头骨上。
2016年,肯尼亚
不仅止飞鸟。迁徙,是天上的事情,也是大地上的发生。八月的非洲,她去看动物迁徙——它们从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草原,进入肯尼亚的马赛马拉。
满满都是集群的食草动物。长颈鹿,原始、华丽又优雅。斑马,经典的黑白配,形成令人眩晕的几何之美。转角牛羚的体色是铁锈红,臂部和腿部的瘀斑灰蓝。汤普森瞪羚,身姿轻盈,体侧有鲜明条斑。数量最多的是角马。成群结队的角马,罪人一样低着沉重的头,披拂垂散的发绺,漫山遍野,泥浆一样涌过草原。
什么都不能阻止前行,千军万马,仿若朝圣。即使迁徙途中,到处是敞开的伤口,兀鹫和秃鹳从尸首的体腔里换取肠胃。到处是骨架,剔得干净的肋拱上面,只剩头颅上的短角以及因暴露更显硕大的牙齿。害羞者常常是草食动物,拘谨紧张。它们只是作为一堆堆被单独包装的脂肪和血液,运输在肉食者的早餐与晚宴之间。一旦覆盖着的皮肤保鲜膜被撕开,它们迅速腐坏,烂在炽烈的阳光和成吨的暴雨里。
食草动物走到哪里,食肉动物就跟到哪里。角马,看到同伴被吃无动于衷,甚至因普遍而近切的死安静下来。它们与满脸血污的饱食者毗邻而居,继续咀嚼和反刍。就像被家暴伤害的女性选择留在婚姻里面那么自然,就像亲人死去我们希望自己健康地活着而不会殉葬那么自然。是没有选择的那种自然,并非麻木与冷漠,它只能承受随时的杀戮。然而,那些初生不久的斑马,那些孤独漫游的小羚羊,从未真正了解凶手,缘何能从空气中嗅到一丝猛兽气息就被惊吓得狂奔?它们从成年者那里继承的技能和遗产,是恐惧,让它们终身保持警惕和戒备,也让它们从同伴的死中得到暂时解脱。
为了从价值低廉的植物里摄取热量,素食者不得不整日奔波,无心他顾——它们艰难收集食物营养来养育血肉。而肉食者享用起来更加便利,所以它们进食所需时间短暂,可以有大量闲暇用来嬉戏、发呆,甚至情绪厌倦,乃至做出近于哲学的思考。她发现,食肉动物都有一张悲伤的脸。马赛马拉草原的狮和豹不怕人,游客密集窥看,丝毫不影响它们进食、玩耍、睡眠、排泄和交配,它们深知自己具有伤害的能力而呈现坦荡和蔑视。勇气来自暴力——是的,真正的勇气来自对暴力的控制,而不是激发。肉食者以一种不讲道理的暴戾,散发神秘之美。无需张扬,通常它们松弛、优雅,冷漠又懒惰……隐藏懒惰之中的,是惊人的果断。放纵的肉食动物拥有特权:一种因无耻而获得的自由,一种因自由而获得的傲慢。因此,别具魅力。
她想起,小时候怕夜晚来临,瞬间丧失方向感带来的压迫几乎让她哭起来。外婆不怕,外婆说她自己小时候臂肘烫伤,长辈给她涂过一层虎油,从此即使在丛林里遇到的狼都会绕行。据说,穿越黑暗的人脖子上假如佩戴一颗虎牙,村庄里的狗绝不会狂吠,而是噤无一声,深深低俯,仿佛臣服于归来的王者。她做过胆大妄为的猜测:上帝生杀予夺,既激情又淡漠,无惧非议和诋毁,整个世界屈服于他伟大的独裁……他,是肉食者。
没有来肯尼亚之前,她看电视节目得到的印象,马拉河是一道致死的关卡,只需闯关一次,之后就是伊甸园里的新生。事实并非如此。向塞伦盖蒂草原或马赛马拉草原的同一迁徙季,角马数次来回穿越马拉河。河的两岸都有角马,既有从此岸去彼岸的,也有彼岸来此岸的,两岸并无绝对差别。那么,角马为何过河?并且岸边犹豫,反复徘徊,最后才决绝跃下,穿越扬起的灰尘、溅起的水花和鳄鱼张开的大嘴。难道角马只是无法克制对远方的渴望,只是对现实的几乎进入潜意识的反抗,才让它们向死而生?纪录片拍到,角马甚至躲避较浅的安全地带,蓄意选择危险区域,似乎获得面对生死的勇气比获得侥幸的机会更为重要。也许,因为陆地也潜伏危险,杀戮者的齿锋无处不在,来自鳄鱼的威胁并不更大——鳄鱼饱餐一顿可以长久不进食,狮子和豹总在打猎。所以对角马来说,过河也许谈不上是额外冒险,不过是又一次日常的忍受。她甚至怀疑,这种生存竞速,只是角马自愿设置的考验,从而完成慷慨而隆重的祭献。
在马赛马拉草原,她第一次乘坐热气球。乘坐者最初需要以摔倒般的姿势躺在倾斜的吊篮里:屈腿,后背着地,缩在狭小局促的空间里。她听到燃料罐附近发出类似轻微爆炸的声音,喷灯上的火焰,将加热后的空气充入球囊。热气球升空后,垂直的吊篮非常平稳。她的手臂扶住边框,看天地辽阔,壮丽奔行的动物生生不息。
迁徙,不可思议的旅程。驱使伟大行动的,可能出自基础乃至卑微的目的,像鲸游动,追逐小如光斑的磷虾。当果实被洗劫,种粒埋入更深的地下,当鼠和蛇把身体卷成螺旋形进入黑暗的冬眠,那些理想主义者开始出发。动物迁徙多是因为食物和气候的现实原因,还有就是寻找与配偶共度的蜜月地,才迫使动物们遗弃曾经繁茂的聚居所,但她依然心怀激荡,深信这个世界有多少迁徙的脚步,就有多少流浪不羁的灵魂。
在云端,在大地上,在海洋里——迁徙铺开古老而壮阔的朝圣之路。斑马穿过博茨瓦纳的草原与狮子的阻击,抵达盐沼,去舔食岩块上的矿物质。海象游过白令海峡绕路北上,寻找结实的可供栖身的浮冰。水母从阴影密布的危险沙层,翕动着透明而诗意的伞膜,上升到光斑耀动的水面。出生在夏威夷的座头鲸,要从温暖的出生水域,滑动桨叶般的鳍肢,前往寒冷的阿拉斯加。奔跑有如舞蹈的瞪羚,虹膜和鳞片映照彩虹的鲑鱼,深沉歌唱的鲸鱼……从最柔弱的到最强悍的,都义无反顾,踏上征程。栖息在北美大陆的大桦斑蝶,每年要花130天,飞行3000公里,向南迁徙。重量甚至小于1毫克的蝴蝶,以远比婴儿拇指柔弱得多的肉身,扇动亮橘色的翅翼,麇集着,抵达千里之遥。冻原上走过的驯鹿,厚厚的皮毛下积聚脂肪,边走边哈出雪白的霜气,珊瑚状优美的角叉挂满冰晶……驯鹿在漫无际涯的苔原上跋涉,它一生走过的道路,足够绕地球三周,是世界上迁徙路线最长的哺乳动物。它们为此获得神赐的报答:无声却震撼的北极光就在它们头顶的高空闪耀,如同加冕。
……日出光芒万丈,她忍不住眯起眼睛。随着热气球高度的上升,无论是数量磅礴的角马,还是集体围剿的鬣狗,都变成微弱的斑点。不知不觉,她流泪了,她突然发现自己获得了飞鸟的视野。地面上的人看来,她也小得近乎斑点吧,像只飞高的候鸟。她把一条胳膊伸出吊篮之外,风吹拂指骨,她觉得自己正在长出季节性的羽毛。
人们曾以为鸟类的呼吸和鼓翼同步,事实上二者各自独立。当静止不动的时候,鸟类的呼吸比哺乳动物更慢;一旦飞行,鸟类的呼吸可以加速到静止时正常速率的20倍。这是内心激情在身体上的反映。鸟类,有着远比人类飞行员更丰厚有力的胸肌,凭借着光线、星宿、气流和磁极组成的地图,它高飞。在勺形的头颅里,每只鸟都藏好一根忠诚的指南针。即使长在两侧的眼睛未必能看到多远的前方,即使优雅前伸的脖颈后面是一双苦力的翅膀,只要终点和希望不灭,候鸟就会出发,密集的翅膀就像移动的花季。
她好奇,鸵鸟和鸸鹋,眼睛都是大且微陷,它们不会飞。鸟类中的善飞者眼睛偏小,如天鹅大雁之类。是否高空展翅,被猎杀的机会相对低,不必时刻警惕;加之俯瞰大地,万物渺小,眼睛大几毫米、小几毫米,并无差别,所以善飞者不再扩张眼眶?可事实上,从出发到回归,候鸟的死亡率很高,能够返乡的只是幸运的少数,衰老成为一种巨大的奖励。候鸟中的许多,死于跋涉或飞翔的中途,死于沙漠、森林、滩涂、积水或极地,死于天敌的追杀和自身体力的衰竭,死于变幻的云层和气流,死于不屈的心……履行诺言,需要昂贵的成本,所以,它们以命相抵。在濒死的疲惫中,它们锐而小的眼睛,最后是否见过蜃气中的天堂?即使星光照耀下的故乡已然死去,候鸟依然坚定地飞往它们的墓地。
季节的钟摆,把时间从此岸摆渡到彼岸。天空没有疆界,唯一的根系,是它学会飞翔的地方——候鸟既是信诺之鸟,又是不断的背叛者。飓风一样的鸟群。暴雨一样的鸟群。交响乐般的鸟群。铺满天空,鸟群不断变换图案,就像上帝传达秘密的旨意。可惜人类鲁钝,使他们无法读懂神的只言片语。古希腊神话中说宙斯曾经化身为天鹅,她觉得,神是可能以候鸟的样貌降临的。耶稣不是一只候鸟吗?在尘世和天堂之间折返,他的复活就是一次迁徙……他在十字架上,打开滴血的双翼。
热气球越升越高,已经难以区别有条纹的斑马和泥浆色的角马——如果你有鸟的翅膀,就不怕停在悬崖上。她不畏惧,如果说还残留一点点害怕,是因为她有几秒钟担心自己会越出吊篮,是因为在奇妙的出神之中,她错觉自己可以飞起来,可以像一只鸟那样飞得那么宁静,有如禅定……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往昔、今生与来世。她想起和外婆共同生活过的那个村庄。天空阴沉,水下的村庄看不到一丝痕迹,蓄积起来的水库淹没了一切,甚至改变了四周的远山。她相信,记忆,就藏在开阔水面的雾气里,如同鸟翼藏在云层之间。
……天上是飞鸟,它们迁徙自己的生活,使之更靠近自由。它们剪开地平线,然后在旋转而闪烁的光团与星宿之间,丧失重力地漂浮,由此体会虚空般的自由。地上是刚刚降生、还围裹湿漉漉胎衣的角马,它们尝试用颤抖的腿站立,以躲避巡行的狮子、有着哀悼泪线的猎豹和凶悍的鳄鱼,尽快加入迁徙的漫长之路。天上和地下,它们一同被召唤着,出发。
她习惯了肉身和精神一起流浪和迁徙,习惯了它们为此遭受疼痛和伤害。她想,肉身就是故乡,灵魂能够远游,甚至带领肉身迁徙。如果灵魂是被肉身软禁的囚徒,那就像是一只围绕墓碑盘旋的鸟。多少年来,她总是被远方蛊惑与召唤,因为若无梦想,整个生活不过是一个庞大的惩戒之所。并且,梦想若无一丝绝望,未免就缺乏神圣——绝望到极端的梦想才几近信仰。是否童年看到的候鸟,成为一生对她的感召?当鸟群开始史诗般的迁徙,那是魔咒——她仰头看到天上的飞鸟,低头开始路上的行走。
神话说:天上一日,等于地上一年。那么,走天上的路还是走地上的路更难?在天上,谁会成为障碍呢?没有,没有谁能伤害神,能阻挠他的意愿,所以神走一天的里程,大地上的生命需要一年才能完成。因为大地充满障碍,河流、石头、山脉、丛林、沼泽、沙漠、悬崖、陷阱、猛兽……需要逾越的,何其艰难。对人来说,甚至无论诱惑还是灾难,都是阻隔。
她想起了雪莱的那句诗:“你从大地上腾空而起,越飞越高,像一团火焰。”候鸟跃升,穿越人神之别。季节与季节之间裂开的口子,它们用羽翼一针针缝合,就像外婆刺绣,候鸟用彩色的羽毛在圆绷着的拱形天堂里绣出丝线。只有神和他的候鸟,能把天地之间的伤口都缝合得那么优美……弓形精湛,她会看到,暴雨之后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