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
深秋,我终于为丈夫选定了一块墓地。陵园位于北京的西山,背面是满山黄栌,四周是苍松和翠柏。绛紫和墨绿色把气氛点染得凝重而清远。同去的五六个朋友都认为这地方不错,我说:“那就定了吧。”
我知道这不符合他的心愿。生前他曾表示希望安葬在一棵树下,那应该是一棵国槐,朴素而安详,低垂着树冠,春天开着一串串形不卓味不香不登大雅之堂的白色小花。如果我的居室在一座四合院,我一定会种上一棵国槐,把他安葬在树下,浇水、剪枝,一年年地看着他长得高大粗壮起来,直到我老,直到我死……
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愿望在如今已成为死者的奢华。那么就把遗憾再一次留给自己吧。我在心里说:“郿英,对不起……”
人活在世上到底需要承受多少遗憾才算了结呢?活着,就一定会有明天有下次,有弥补的机会和方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遗憾。不管那会使我怎样地痛苦和辛酸,我都别无选择,我必须跨越生与死、男人与女人、过去与现在的界限,重新翻阅他人生的全文,咀嚼它,品味它——这是一个男人能够留给一个女人的全部财富。这是一个父亲能够留给一个儿子的真正遗产。和周郿英第一次见面是在北岛家。那是一九七八年冬天,那年的北京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包括诞生了一份对于文学意义重大的文学刊物。因为这份刊物一些素不相识的年轻人聚在一起。那天他戴一副秀郎框眼镜,穿一件旧得说不清颜色的大衣,围一条小方格围巾。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胡子,两腮光光的,唯独下巴底下留着。开始我以为那是现代派的标新立异,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太瘦不好刮。一次住院护士们因此给他起外号叫“老山羊”。
以后,为了办那份文学刊物,我们经常在76号见面。他几乎每天下了班都去,每次总是带来切面或烧饼。大家都很穷,没有钱买肉,他做的素面总是大受欢迎。有一次芒克的女朋友毛毛病得很重,什么也不想吃,只闹着要吃他做的热汤面。男人们经常一起喝酒,经常有人喝醉,免不了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洋相。他的酒量与北岛、芒克、黄锐、黑大春这伙人相比并不逊色,但他从不喝醉。和许多号称酒鬼、酒圣、酒仙的在一起,他从来没有醉过,总是像个老大哥扮演收拾残局的角色。有时把喝醉的人送回家,有时坐在马路上听酒后真言酒后胡言直到深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那些日子,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到76号去印刷装订我们的杂志,条件虽然艰苦,但做自己喜欢的事大家都觉得很神圣。傍晚,我们再转移到另外一个房子大一点的朋友家去聚会。来人不管相互是否认识,都可以在那里朗读自己创作的小说、诗歌、剧本,有时候也朗读名作。在那里,我读到了叶甫图申科、帕斯的诗,知道了法国女作家玛格莉特·杜拉斯的名字,读了她的短篇小说《琴声如诉》并因此而对她崇拜备至。那个星期天的午后,阳光淡淡的,懒懒的,被76号凌乱、破败的院子分割得支离破碎。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细长的腿由于内八字脚而略微有点弯曲,脚下是一双旧得没有一点光泽的皮鞋,茶色裤子的裤角磨出了毛边,下巴的胡子长长的,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当时他在和谁说话,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但我记得他的姿势和表情。两臂抱在胸前,冷峻,若有所思——这是他的常态。在他死后这些漫长的日日夜夜中,我曾竭力回忆我们相识以来共同度过的日子,有许多细枝末节都淡忘了,唯有他的形象、姿势、动作、表情会从记忆中凸现出来,挥之不去。有时候不经意的,他会突然向我走来——推着那辆叮当乱响的破车,慢悠悠地向我走来;挎着那个破旧的黄书包,一肩高一肩低地向我走来;穿着那件草绿色派克式大衣,步履沉重地向我走来……冷峻而若有所思。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的呼吸甚至他的气味,那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每当这时,我会反省以往把“绝望”这个词使用得太轻率……就在那个星期天,他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就在午后的那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愿意,他一定会爱上我,我一定能让他爱上我!
这个念头使我得意,更使我吃惊,因为当时我已另有所爱,他也正被大家说服着,成全另外一个女孩的恋情,更何况大家私下里还在议论关于他曾经因为恋爱而自杀的传奇故事。几年以后我们才真正恋爱,又过了几年我们才结婚,这中间一波三折险象丛生。但最终我们毕竟走到了一起,毕竟生下了我们的儿子,我们共同经历了短暂的欢乐和长久的战争,经历了爱的幸福和与之俱来的恐惧,经历了生的期待和与此相伴的死的绝望,而这一切都始于那个周日的午后,始于偶然回首的一瞬间那个莫名其妙的念头。
一个人的吸引力是很微妙的。一次,我和画家栗宪庭从外地出差返京,他去火车站接我,握手寒暄之后很快便分手了。后来我和栗宪庭成了朋友,他对我说:“你的男朋友真棒,是个了不起的男人。”我当时吃惊地说:“你们只有一面之交呵。”以后十几年他们几乎没有交往,听说他去世,栗宪庭说:“老周可是个好人,葬礼我一定得参加。”我想,这只是一种印象,一个艺术家夸大了的直觉。但是一个男人,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必有原因,肯定不是衣着,不是相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分量,他的独特肯定别有原因。
一年多以后方那份刊物不存在了,但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那时我重病在家,又刚刚经历了一次感情挫折,他常去看我,帮我挂号陪我看病。有一段时间我住在清华大学,怕我孤单下班以后他赶到西郊再坐末班车进城,一次他打来电话让我别买饭,来了才知道那天是腊八,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给我送来了腊八粥和包子,赶二十里路用饭盒带粥,这样的事恐怕只有他才做得出。
他住在单位,家虽然离得很近,为了自在宁肯住在库房,晚上把一块木板搭在写字台上就是他的床,库房原是一座大庙,阴冷而潮湿,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他津津乐道地给我讲过一只每晚必到、把两只前爪搭在门坎上陪他看书听音乐的黄鼠狼,并开玩笑地说:“它能和我交流,早晚会成精变仙。”
他的单位在市中心,朋友们路过时坐一会儿便不想再走,于是办公室成了客厅,下班以后常有规模不等的聚会。不管是谁他都面条一碗、一碗面条,有时外加八分钱一个的大火烧。即使喝酒,也只有二锅头、花生米,拌白菜心、水萝卜就算是奢侈之物了。鄂复明、王捷、万之、田晓青,是那时候的常客。他们有时候海阔天空,国事家事天下事无所不谈;有时候话又很少,可贵在于“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总之彼此都觉得很满足。田晓青说:“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隔多长时间,只要见到他,喝一杯酒聊几句就觉得心里踏实,觉得世界没变。”苇岸在一篇写黑大春的散文中称他为“诗人的摇篮”,我不喜欢这种形容,这是夸大了的赞誉之词,虽然出于好意,却不符合事实。但我相信一个充满了幻想与躁动的十八岁男孩的心灵,在那种娓娓的彻夜交谈中会变得平和而安静。这种神交似的交往成为他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男人与男人之间既了解并珍爱各自的优点,又了解并包容各自的弱点的友谊,成为他生活的支点,人生的事业,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终结。我想,很多朋友怀念他,是因为想起他便想起那个年代,想起那个年代自己的幼稚与单纯,真诚与梦想。现在我们上哪里去寻找当年的圆明园、丁家滩、十渡,又怎样才能促成当年那种背着瓶啤酒、带着干面包、在野外玩童年时的游戏的郊游呢?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著,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知道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唯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比癌更加险恶的恶性肿瘤,因手术后施行了放射治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的放疗设备技术都很落后,一个疗程下来,把一个十岁男孩的前腹后腰都烧伤成板结状。几十年来,他受尽了放疗性肠炎和粘连性肠梗阻的折磨,为此小学和中学他分别休学一年,文革开始时,他是北京65中高三的学生。
因为身体不好,他没去农村,很自然他的家成为下乡返城的知青的集散地。同学和同学的同学、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亲戚和亲戚的亲戚从山西、陕西、内蒙、东北,从兵团、从村里带来大量当地的新闻。他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亲眼看到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和场面,但是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知青们挨整、被斗、自杀、坐牢的遭遇使他感同身受。那些年,他忙于看望同学和朋友的父母,忙于为那些急于回家探亲和不想马上离京的打假电报,开假假条,忙于接站、送站。与此同时,他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时候,他一连几天钻到图书馆里。高尔斯华绥、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雨果、狄更斯对灵与肉、善与恶的揭示和剖析与当时知青们的苦闷、彷徨、失望、抗争绞绕在一起。虽然他没有在广阔天地里劳其筋骨惩其体肤,也不必为自己的现实处境而焦虑,却同样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礼。他在给一个内蒙插队的同学的信中写道:“上午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为他高兴,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又得知另外一个朋友被判处死刑,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又能怎样,这就是生活。”可以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迎来送往,而后,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北京独处。
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学在内蒙因为替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帮”的言论,好几个知青身陷囹圄。他积极参与了此案的上访。一个当年参与此事的同学回忆说,所有的上访材料一经他的手修改,马上变得条理清楚,而且分量加重。上访很快有了结果,北京军区马上派专人调查,案情有了重大转折,一些同学很快被释放,与刑事问题有关的也得到了从轻处理。虽然他身处北京,,但他四处奔走出谋划策,对此案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常听他讲一些离奇的事情,三角恋爱、情杀、起诉、私了、公了,似乎有一个场,有一个无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无偿地、没完没了地解决一桩桩公案。他不顾风险地帮朋友躲避过追查,不堪其苦地为朋友打过官司,不厌其烦地给朋友调解过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纷,不无同情地听朋友诉衷肠倒苦水。同时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牵连,不公平地被误解、遭抱怨。现在的人对此可能不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当年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相处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难与共的友谊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知是我们老了还是社会变了,我常怀疑以后再不会有像当年那样的人际关系。
大家说他是个好人,他为自己创造了——或者说大家共同为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烦时,你第一个想到他。他有一种聚精会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的习惯,他顺着你的思路听你把话说完,但并不急于下结论,也不总说你爱听的。他总是试图引导你站在对手的立场上,换一个角度重新把事情审度一遍。即使是你错了,他也绝不会让你感到孤立无援;在你需要帮助时,他会把同情、理解、时间、金钱给予你,让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他绝不再锦上添花,许多出国的朋友每年都寄来贺卡托人带来礼物,但他从不回复,一次也不,固执得令人不可思议。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
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这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我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力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委屈,一点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时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
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是在我出现之前一次没有结果的恋爱。她离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北京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帮她抚养着幼小的女儿,“文革”中一个黑五类兼有海外关系的家庭面临这样的境遇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没有调回北京之前,他几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给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为她调动四处奔走。我不能确切地说他们之间是同情还是爱情,是由同情导致爱情还是由爱情而产生同情,但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种选择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他曾经把这比喻成背十字架。最终他们没能结合不是因为他对那样一个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为他的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同意他娶一个结过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爱他的母亲,不愿意伤害母亲,其结果是自己背负双重的十字架却谁也没有被成全。母亲为他大龄不娶操碎了心,他与她苦恋多年最终分手至死未见,三刃刀刺伤了三个人的心窝,以后又一度成为我们关系中的阴影。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是浪漫的,结局却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极致,结果却总是不如人意。
当矛盾的双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须做出是非判断的时候;当明明是社会的不公,他不得不违心地劝说别人委曲求全的时候;当他所爱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极端的时候;当一个人因为境遇的悲惨而沉沦而堕落的时候——在是非与善恶的天平上寻求到的平衡,顷刻又在本能和现实的天平上倾斜了。——在劝说别人的时候,被压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别人的时候,受伤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这种强烈的内心冲突,形成了极大的性格反差——坚强与软弱,情感与理性,苛刻与宽容,自闭与开放,悲观与乐观,现代与传统。
也许是他深感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能做的太少太少,渐渐地他把类似于救世的信条修正为:“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而他自己不论怎样累、怎样难、怎样苦都从不抱怨从不诉苦。我不止一次听他对我对别人说过:“如果你受了伤,没有别的办法,一个人蹲到墙角,自己舔干净伤口,然后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他这样要求自己,我成为他的妻子以后他也这样要求我。我哭,他从不哄从不劝,他说,只知道孩子需要哄老人需要劝,不承认女人也需要哄有理智的人也需要劝。同时,他却一如既往地成为女孩儿、男孩儿和女人、男人们信赖的兄长和朋友。我呢,则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一个只爱妻子和孩子不爱别人的男人是自私的;一个爱别人而唯独不爱妻子和孩子的男人是虚伪的。我承认虚伪不属于他,也知道不管是爱也好恨也罢,他的方式总是独特的,其实我欣赏的正是这种独特,可趣味是趣味,一旦真正面对它又无法超脱。
他是这样一个人!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吗?我能够承受这样一个人吗?如果当年能够这样问自己,也许我们会成为世上最令人羡慕的朋友,不管我们是否恋爱是否结婚。然而我不能,像大多数女人一样,我希望所爱的男人既强悍深沉又温柔顺从。
一九八五年春节前夕,我们终于结婚了。没有房子,没有仪式,没有钱,甚至没通知各自的家庭。我们置办的唯—家当是两块五毛钱一把的特小号铝壶,在一个临时外出的朋友家里,我们用这把小水壶和一个五百瓦的电炉烧水做饭,度过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肠梗阻发作住进医院,但这并没妨碍我忘乎所以地认为,只要拥有他我便拥有一切。
两个月后他出院时我们住进了一间借来的小平房。虽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点,但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我们觉得很知足。冬天,炉子上的水壶和窗纸的响声呼应着,水蒸汽把玻璃画得斑斑点点。那时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得多,最冷时用湿手拉门上的铁把手会有被沾上的感觉,他回到家总是先摘下满是哈汽的眼镜,一边擦一边念叨着“还是家里暖和”。吃着炉台上烤的馒头片或烧饼,讲各自单位里发生的事情,谈论我们共同认识的册友,追忆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赶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来访,他就像个孩子,一边顺口把“风雨故人来”的诗句改成“风雪故人来”,一边张罗着喝二锅头吃涮羊肉。他喜欢这种情调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这个对北京风俗一无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兴趣十足。夏天,他喜欢喝生啤酒。那几年,北京的生啤酒不好买,我常常拿着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队,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别是朋友来了喝不上生啤,他会难受得坐立不安。
我们的小屋从不冷清,常有人不约而至,深夜十二点也有人来敲门。来得最多的是鄂复明,家里的力气活、技术活全由他一个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请,只要等着,不出三天他准会来。史铁生也是那时候的常客,房子小,没有沙发也没有扶手椅,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张折叠椅,铁生摇着车到门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进来。一个体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个体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况且他放疗烧伤后没有腰肌和腹肌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坚持亲自背才放心。后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让他能休息好,铁生写了一张条贴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来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客人看着表,坐到十五分钟便开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坚持总是说:“那张条不是为你写的,踏实坐着。”于是别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来我是个反对喝酒的人。父亲在世时常喝酒,从我懂事起就听母亲唠叨和抱怨,所以对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见。我曾经暗想,将来绝不找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当丈夫。他进入我们的家庭时,父亲已经重病,他多次为没有陪老人喝过酒而遗憾。他对我说:“不会喝酒的人无法体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变恶,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差不多被他说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那个老头看起来没什么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盘花生米,每天都是我先离开,我们谁都知道对方在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他说:“那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看着、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交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他从不一块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滋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吃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饺子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起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史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得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我,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之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作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而不可收。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和氛围。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