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为何失望,
以及可以抱有何种期望?</h2>
何怀宏
我最早读到王昭阳的文字,记得是本书中的第一篇《亚裔男之忿》,当时就欣赏其文字的生动和洗练,也认真思索其中提出的问题。后来陆续在《新世纪》杂志的专栏上读到他的系列文章,几乎篇篇都有亮眼之处。其间我们在我家见过一面,虽不敢谬托知己,但我在认真拜读此书之后写成这篇序言,希望作者和读者将其视为一种也是释出我自己内心一些长久疑问的讨论和对话。
正像我们从书中最后一篇《制度与心》中富有感情的追忆看到的,昭阳的祖父是20世纪中国著名的知识分子、合译马克思巨著《资本论》的学者王亚南。他的父母也都是当代有名望的高级知识分子。而他不仅是文化世家的子弟,本人也可以说“得天独厚”,在1982年20岁的时候就去美国留了学。他也很早就在让许多人艳羡的华尔街的投资公司干过,在浪漫的旧金山待过,经历过前些年美国经济发展最快的一段时间。然而,在美国求学和生活多年,他却对“美国梦”或者说“美国信仰”本身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和失望。后来他多次往返于中美两地,中国有些方面“趋美”或者说向现代化“趋同”的社会生活的变迁大概也是让他失望的。他曾经决定放弃绿卡,彻底回到中国,但过了几个月就觉得不行,终于只能将自己定位为昔日家国的过客。倒是他后来在苏联和旧欧洲等地的流浪和情感经历,使他精神上似乎重新有了一种苏醒和希望。
<h3>为什么失望?</h3>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种变化?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些深入到美国校园或社会的年轻中国学子,不像众多走马观花者或淘金者,反而会对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支配话语感到深深的失望乃至信仰破灭,转而向别处寻求,尤其是转向文学,也许有文学天赋的人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这倒不仅是中国的学子如此,在西方,趋左的学者也是出身文学的居多。他们对美国的社会生活、体制尤其是市场,持一种严厉批判的态度。诺齐克曾分析过为什么许多人文知识分子反对市场,他认为是那些在校成绩优异的学生走向市场社会之后感受到了挫折和失落。
这一解释可能有些简单化,但也可以视为其中的一个原因。而作者还没走进美国社会,在美国的校园里时就已经感受到一种失落了。因为这里还要加上他特有的一种身份与追求,即作为一个青春“亚裔男”的身份和对爱情的特别向往。他在刚开始来美国的时候,“早已打定主意,绝不再回中国。对这个新的国家,我充满热忱与好奇”。那时候他对美国抱有一份“虔诚和真挚的心情”,“说心里话,有机会做美国人,让我欣喜若狂”。但一旦来到美国,原先在中国的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仅仅会读书和智商高也不易得到女生的青睐。他在北京的时候早已情窦初开,虽然美国的同学之间都彬彬有礼,但他到美国后所“遐想过的美妙事情,在第一个星期、第一个月、第一个学期,甚至第二年、第三年,都没有发生”。这对作者这样一个“青春男”来说可能是难以忍受的。于是,“每个周末,每个假日,看着别人两口子亲亲热热,背着包去小火车站,我心中的煎熬和愤怒就无以言表。我开始喜欢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读战争史,读毛泽东的书,并因之热血沸腾”。他说他渐渐对美国产生了“浓厚的敌意”,后来虽然在纽约期间也有过相知甚深的美国女友,在流浪欧洲之后也仍然回到美国生活,并归化入籍,但终究对美国的社会感到一种彻底的失望。
这失望的一个直接或主要起因或是因为性爱,但失望的内容却不仅于此。究竟是在哪些方面呢?它是相当根本和彻底的失望,但大概也不是囊括一切的。首先大概不在于自然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甚或优美,居住、食物是否安全乃至充裕等物质生活条件。甚至于问题似乎也主要不在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制度和状况上。作者写道:“美国主要的问题,不是经济,或所谓‘民主不民主’;虽说发生了金融危机,尚待复苏。平心而言,美国的政府官员、地方警察和各级法院还算通情达理,不常听说格外严重的舞弊情形。若是抱怨美国缺乏自由,未免吹毛求疵,钻牛角尖。”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大的问题。作者说:“有时意识形态无可指责,但底色逐渐苍白萎缩;有时恰好相反,意识形态僵硬甚至黑暗,但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前者似乎是指美国,后者是指苏联。尽管作者的行文似乎处处显示出对美国社会生活和主流话语的全部否定,认为在美国并无真正的自由,那里的“自由”是个“恶毒的笑话”。他说:“我去了美国,然后便失却了对美国的信仰。我无法指明究竟是谁、哪个机构或组织剥夺了美国和我的自由……无论如何,2001年夏天,我终于溜出美国,窜到欧洲。这对我而言,无异于第二次解放。”
我们仔细阅读作者的叙述,问题看来主要是出在“感觉”上,尤其是出在对“幸福”的感觉上,因为对幸福(从文本看,其中性爱占很高甚至最高的位置)的追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感到生活特别乏味和没劲。问一个在今天中国已经变得好玩也好笑的问题:“你幸福吗?”那么这里的回答是“我很不幸福”。就像作者写到的:“问题是,硬件一应俱全,而你却感觉非常不好,往往还说不出是为什么,这是最糟糕之处。压抑,乏味,没劲。城市没劲,乡村没劲;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郊外‘新开发中产社区’,更是超级没劲。这不是笑话,那无以形容的憋闷、疏离、焦躁,还有麻木,能把好好的大人或小孩给活活逼疯。”作者的感觉对他来说无疑是真实的,他也是格外敏感的。但这是否也是生活在美国的大多数人,或者局限一点儿,是否也是美国的新移民中大多数人的感觉?
这种失望缘何而来?怎样才能生活得有味乃至有劲?对于具有浪漫情怀和才华的人们来说,动荡的年月可能是指望革命,和平的日子里大概就只能是指望艺术或者爱情了。作者希望制度体现爱心,对革命也倾注了相当的感情,当然,他同情和心向往之的不是那些最后夺得和掌握大权的“成功”的革命家,倒是那些没有“成功”甚至被杀的革命家,比如罗莎·卢森堡和托洛茨基。作者对20世纪革命之后导致的极权体制同样反感。他也不相信托洛茨基、罗莎和考茨基会与罗斯柴尔德家族同属于一个巨大的“国际阴谋”,他大概也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资本与市场基础上的社会能长久稳定。就像他引罗莎的话所言:“柏林恢复了稳定吗?你们这群侏儒!真的不知道?你们的‘稳定’建在沙滩上。明天,枪炮声再度响起;你们将吓得面无人色。一声嘹亮的号角,向世界宣告革命的来临:这是我,过去,现在,将来,直到永远。”他反复谈到对一种不祥之兆的预感,甚至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大难,说“我这代人注定了还要见证天翻地覆的改变”。
是的,可能会有大变,永远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但也要有所准备,这种“沉闷乏味”的生活也可能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原因我将在后面谈到。另外,真正的革命是一定要提出某种正面的理想和价值目标的,这种价值目标是什么?我们目前的确还看不出来。要不就只是一种单纯的“大难”?或者新的价值目标要等进入了“大难”之后才会涌现?但那样的话,我们是否甚至要为此期待以至推动“大难”?而这样做是不是不仅过程的代价太大,乃至在这之后出现的结果更难忍受?
<h3>有关爱的追求 </h3>
从本书文本看,在作者那里,一个中心的价值追求是爱,他正是以此为基本标准来衡量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优劣的。作者写到一个没读过几本书的俄罗斯小姑娘对他说:“完美性爱是最高的境界,为之愿意舍弃一切。”他觉得这其实就是说出了他“寻觅半生的苦涩真理”。然而,他在这方面却屡屡挫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居住在旧金山时期。他说在这全美乃至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工作也不累,然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个很传统的美国男孩大卫,还有一位长得高大威猛、名叫丹尼斯的俄罗斯哥们儿,“却愣是在旧金山找不到女人”。
这可能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有关。女权运动可能造就或增加了一些让男人难于亲近的“悍妞”。他说激进女权运动要重写一切性爱规则,修改所有涉及男女内心默契的细微法则,许诺让大家一起来塑造新型的、没有人格缺陷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对激进女权运动、对性解放也不抱好感,认为“性的解放,并没有带来精神的成长”。他还是要在性中追求爱情,至少是一段时间里性爱对象的唯一。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认为“除却即将来临的生态崩溃和经济瓦解,女性的复兴是唯一需要关注的人类转型”。“无人能够逃脱时代。男性正在消失。”他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成百上千种新的主义实验,真正留存下来的,靠左边的是女权加同性恋,靠右边是“市场万能”的新自由经济学。然而,这两者看来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说他一直搞不懂,不快活的女人对男人丧失兴趣,是觉得男人都不像男人,还是觉得自己本身也不像女人?他不能想象,假如一座城市里的男人都病态了、颓萎了,女人还怎么能够丰润妩媚、神采奕奕。他不解:90年代“民主胜利,极权倾覆;旧金山的甜白性感妞,变成愤怒凶悍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历史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这两者之间可能确实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同属于平等的潮流,在政治上是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则是男女平等,乃至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或纠偏似的更加崇尚女权。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 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
但作者也不是没找到“白妞”中的意中人,他在美国也曾有过几个不错的情人或女友,在欧洲更有过一些和“白妞”们的美妙的情爱经历,尤其是他和萨洛美的一段可能是最为铭心刻骨的爱情。只是这所有的性爱都没有“终成眷属”或成为“一生伴侣”。如此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在情爱方面完全不“成功”。或者说,只要努力去寻找,在异族的异性中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乃至同等精神文化水准的人也不是全无可能。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终成眷属”或保持爱情?以他和萨洛美最动情的一段经历为例,作者写道:“凭着锐利的女性直觉,萨洛美开始洞察到我在若干细微层面上对她的敷衍和应付,欲望释放后四处游弋的色眼,还有更致命的一点:最为本质和真切的内心情感中,我的冰冷盔甲和自我保护。”即他在这一深爱中还是有一种“不在场”或“不投入”,导致两人的关系最后断了。所以,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崇尚爱,为什么遇到了值得爱的人还是没有全身心地投入?结果还是让对方失望,而最后自己也失望?
的确,作者也深刻意识到完美性爱的性质和艰难,他说:“爱情是敞开自己。生命历程和动物直觉中最原始、率真,甚至非常羞耻的层面,赤裸裸袒露给对方。一触碰便弄得血肉模糊,痛不欲生。由此长出另一个稚嫩生命。不是肚里的胎儿,而是非常纤细、被不太准确地称之为‘我们’的东西。它多半只在瞬间存活,然后随风飘逝,留下漫漫一生的痛楚和遗憾。”他说“这个历程使女人更加柔韧而丰满,男人则远远未必”。事实是,爱情的失败对女性的伤害往往比对男性更大,她们在爱的过程中也往往比男性更为专注和投入,而失败之后她们所承受的也比男人更为沉重,以后也更缺乏新的机会。另外,爱情与制度、与社会有关系,但似乎也没有太多关系。在一个相对健全的社会里,爱情的成功主要和男女双方的努力有关,爱情的维系更是如此。这种维系不仅和双方的感情有关,还和生活的理性或者说智慧有关,同时责任感也绝不可缺席。
<h3>美国、苏俄与中国</h3>
在本书中,有4个具有思想象征意义的地理标志:中、美、俄、欧,其中尤其鲜明的前三个。中国似乎是在离开苏联的模式而向美国的模式走,当然,它自己的某些千年历史文化和百年革命文化的自身特点也是丢不掉的。它今天也不像俄罗斯那样彻底否定自己曾有的体制。但还是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从既往的事实而言,苏联曾像是中国的昨天;而从不少人的追求来说,美国则像是中国的明天。这三者之间既有关联,又存在着一种紧张。就像作者所写到的:“中国的故事、苏联的故事、美国的故事,各自源流深长,或许也暗藏杀机。”
作者对美国的观察和叙述自然占据了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近30年,他在美国生活的时间最久,并且最后回到美国。他结合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体验,谈到了美国的金融危机、校园枪击事件、郊区生活、族群问题等。其中许多观察是饶有趣味的,当然,最生动的还是其中的一些人物:他在美国和欧洲的女友、当年的文青和愤青朋友等。在他看来,美国的族群仍然是难以融合,校园枪击案件几乎还是每年会发生,金融活动之后的价值观还是会继续导致经济危机。
作者对构成了“美国理想”大部分光环的美国郊区生活的评论尤其有趣。在他看来,“二战”之后联邦政府决定为大约1100万座将要兴建的单门独户郊区房提供按揭补贴,加上1956年国会通过《跨州高速公路法案》,这两个纯粹国内性和经济性的事件,标志着美国大众日常生活开始走向大面积郊区化,也标志着传统美国中小城市由繁荣转向萎缩、退化和荒芜,乃至对日后全人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他认为,今天美国约有85%的人口居住的具有基本雷同的小草坪、停车库还有平房或楼房的郊区社区,其实是对城市和乡镇的双重抛弃。它使居住者的生活彻底依赖于私人汽车和高速公路,过分规整的居住区域同集中组合式的购物中心相互隔绝。上班和谋生的地点往往相距很远。作者认为这样的社区不可能提供奇遇或惊喜,而最根本而且无可救药的缺陷是,“它不可能给它的任何一位居民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家乡感”。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待在一个这样的美国郊区社区里。的确,这里的生活基本是“在轮子上的生活”,要离开社区,不开汽车几乎是寸步难行,即便只是要打一瓶酱油。虽然不远处也有荒山原野,可即便到了那里也不能信步走去,因为就连不多的步行和骑车的道路也都是规划好了的。但我感觉,周围的多数人还是喜欢这种生活,还没得到的也趋之若鹜。作者自己也写道:“真正推倒苏联的,不是别的,正是那一排一排印在明信片上的小白房子。”如果大多数人都想有一块草坪或者花园、双位车库的独立房屋,大概也只有这样的“郊区化”才能摊得开、铺得下。它带来的毛病可能还是一个利弊权衡的问题。相比住在都市的“筒子楼”或“鸽子笼”中,大多数人可能还是更愿意选择居住在这种郊区。当然,这种生活方式如果过于呆板雷同,席卷一切,构成一种对哪怕是少数人更愿意的生活方式的压抑甚至机会的剥夺,那也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作者对美国的批评还触及了整个“现代性”更深的层面,尤其是有关数量统治和文化衰落的方面。他谈到在市场化席卷一切的情况下,社会变成了一个原子化而且虚矫做作的大众社会。每个人都必须从小学会为自己设计一个不断更新的包装和品牌。“一切集体的、物质的梦,都可以延伸、组合、重复、量化、交换。” 消费主义或物质主义盛行,“华尔街是唯一和最后的宗教。它崇拜的偶像,是无限扩张和可替换的数量,以及这个数量对时空和脆弱生命的征服”。现代社会是一种数量的统治,也是物质的统治。物质的东西是一切都可重复、可定量、可替换的。在滚滚而来的物欲面前,人们对生命的质量、对精神的东西不免敷衍,对生命质地的高贵也干脆拒斥或充耳不闻。于是文化的衰落变得必不可免。这种衰退其实不只是美国的,而是世界性的。作者说:“1990年后,不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各国各语种的文学艺术,似乎一下子同时失语,出现了空前的叙事危机。也许有若干零零星星的美好例外,但遮不住、挥不去整体而言夕阳西下、明日黄花的喑哑和凄凉。这种集体性失语,相对于我们这代人所经历和见证的惊人历史变化,显得多么可悲、多么不可原谅。”我虽然认为这话说得有些过分绝对,但也有基本的同感。即文化或者文学艺术总体上并没有随着经济和民主的发展而上升,反而是下降了,包括获得了较充分的言论自由和一定政治自由的俄罗斯,其文学成就不仅远不如19世纪时,可能还不济苏联时期。
总之,在作者看来,“贫富极度悬殊,文化精神生活虚假凋敝,日常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极度规整、刻板、隔绝、孤寂的国度——这是今日的真实美国”。在美国,“无限度物质扩张被提炼为一种新的集体共同身份,除了大众娱乐语言、心理咨询语言,还有技术、数字和管理语言之外,在人与人之间,似乎再没别的交流形式”。而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整个世界也在趋于美国化,包括过去与美国抗衡的社会主义阵营。作者写到,1991年“自由”的胜利,意味着人类的这一大部分也彻底臣服于这种生活方式。作者还说:“强悍和尊贵,作为人生品格,不再属于今日西方。”尊贵不好说,但美国至少还是今日西方中最强悍和野性的,至少在对外的方面。西方曾经最强悍的,甚至也追求一族“尊贵”的国家可能要属昔日的法西斯德国,他们却被西方人自己给打败了。
我们再来看苏俄。作者对苏联有一种留恋,苏联和美国也恰好构成一种对比。尽管他1994年夏天第一次去俄罗斯时苏联已经解体,他觉得自己还是感到了不少美好的东西。但若看他此前几年还在美国的时候从电视中看到苏联解体时就已有一种伤感,而到俄罗斯的“下车伊始”也就有一种感动。我们或许可以说,这种情感首先是对美国乃至今天的中国失望的直接结果,是一种因此之故而对“异托邦”的寻求。
作者虽然认为斯大林的苏联是“建筑在尸骨和谎言基础上的强横制度”,但他可能对这个“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还是估计过高。他认为有相当数量的事例表明,有一大部分苏联人民,也包括不少趣味比较高雅的青年男女,事实上接受了这个制度,并勉强建立和维持了一种单纯、质朴、草根性的小群体价值观。他说苏联人民“畏惧、蔑视、尽可能躲避,却也习惯并严重依赖这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他们学会最大限度地争抢并占有体制给予人民的各种许诺:免费住房、免费教育,不需要发愁的工作,需要排长队领取的优质香肠、咸鱼和奶酪”。“一般来说,他们的生活并不像索尔仁尼琴小说里描述得那样悲壮、凄惨,他们也并不似美国‘冷战’评论家们所暗示的那样,殷切渴望多党选举或投票自由。”但这种“争抢”不正是制度带来的问题,不正是对道德和精神的侵蚀吗?如果多数人想要过的正常富足生活需要通过“潜规则”、需要通过侵蚀道德来实现,怎么会是社会深处的“明快、晶莹和温暖”呢?另外,且不说多数人,不说人们的物质生活,甚至也不说言论和政治自由,和作者类似的作为少数的知识分子,日常生活在这样一个“蛛网般严密的庞大体制”中是否又会真的快乐呢?故此,一种给人以普遍尊严的自由民主制度还是值得去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