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夏天举办的天才生夏令营中,来自全州各地的七到九年级的资优生齐聚一堂。我经常想象在为期四星期的夏令营中,这些天资聪颖的学生坐在大树下互相请教的情景,也想象在篝火晚会上,他们唱着圣歌而非民谣。女孩们一起淋浴时,大家兴高采烈地讨论着芭蕾舞者雅克·丹波伊斯的优美身段或是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思的大脑构造。

但即使是天才生也有自己的小圈子。在所有的小集团中,“科学怪胎”和“数学狂人”的地位最高,这些人不善于社交,但最受尊重。接下来是“历史学霸”,这些人知道冷僻历史人物的生辰忌日,走过其他学员身边时,他们总是低声说些“一七六九到一八二一年”“一七七〇到一八三一年”之类看似无意义的生卒年月。琳茜走过他们身边时则暗自念出“拿破仑”“黑格尔”之类的答案。

还有一些学员属于“巧手大师”,大家对于这些孩子进入天才生之列颇有微词。这些孩子能拆装机件,不需要借助任何说明书或是图纸。他们从实践而非理论层面来了解世界,也不太在乎成绩。

塞缪尔便是“巧手大师”的一员,他最崇拜的英雄是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博士和他哥哥霍尔。霍尔自高中辍学后便在落水洞附近开了一家修车厂,老主顾包括成群结队的飙车族和骑着电动车在养老院停车场闲晃的老先生。霍尔抽烟,住在家里车库上方的房间里,还时常带不同的女友到修车厂后面去。

每当有人问霍尔什么时候才会长大,霍尔总是回答说:“永远不会。”塞缪尔受到哥哥的启发,每次老师问他未来的志向时,他总是回答说:“不知道,我才刚满十四岁。”

而露丝·康纳斯知道自己快满十五岁了。她时常坐在家里后院的铝皮工具室里冥想,被各式各样的门把手和旧五金件包围着,这些都是她爸爸从快被拆掉的老房子里搜集来的。她总是一直冥想到头痛才离开。她爸爸坐在客厅里看书,她穿过客厅,径直跑回自己房间,情绪高昂地写诗,诗作的标题包括《身为苏茜》《死亡之后》《粉身碎骨》《在她之旁》以及《坟墓之唇》。其中《坟墓之唇》是她最得意的作品,参加天才生夏令营时,她也随身带着这首诗。她读了又读,纸的折痕处都快被磨破了。

天才生夏令营开始的那天早上,露丝得了急性胃炎,错过了接送学生的巴士,结果只好请爸妈开车送她到营区。她这一阵子在尝试新的蔬果养生法,前一天晚上吃了一整颗白菜当晚餐。我过世之后露丝就开始吃素,康纳斯太太对此颇不以为然。

“老天爷啊,这又不是苏茜!”康纳斯太太指着面前一英寸厚的牛排对露丝说。

康纳斯先生凌晨三点把女儿送到急诊室,之后再开车送她到营区。去营区之前,他们先回家拿行李,康纳斯太太已经帮露丝打好了包,行李放在车道的尽头。

车子缓缓驶入营区,露丝瞄了一眼正在排队领名牌的学员,看到琳茜和全是男孩的“巧手大师”们在一起。琳茜没把名字写在名牌上,只在上面画了一只鱼。她并非刻意撒谎,只是希望交几个来自其他学校的新朋友,说不定他们从未听过我的事情,或者最起码,他们不会把她和我联系在一起。

她整个春天都戴着那件半颗心形的金饰,塞缪尔则戴着另外半颗心。他们不好意思在大家面前表露爱意,在学校里不敢牵手,也没有互递情书。他们只是一起吃午餐,塞缪尔每天下课陪她走路回家。她十四岁生日那天,他送给她一个插了一支蜡烛的蛋糕。除此之外,他们大部分时间依然和自己的同性朋友在一起。

第二天早晨,露丝很早就起床了,她和琳茜一样,两个人在营区向来独来独往,不属于任何小团体。她一个人散步,边走边采集自己想命名的植物。她不喜欢“科学怪胎”们所标示的植物名称,决定自己为花草命名。她在日记里画出树叶、花朵的形状,标示出她认为的性别,然后为它们取名字,枝叶简单的叫作“吉姆”,花朵繁茂的则叫作“帕莎”。

琳茜漫步到餐厅时,露丝已经在排队拿第二份炒蛋和香肠。她在家里信誓旦旦地说她不吃肉,说了就得算数,可是营区里没人知道这回事。

我过世之前,露丝从没和琳茜说过话,我过世之后,两人也只在学校的走道上擦肩而过过几次。但露丝看见过琳茜和塞缪尔一起走路回家,也看见过琳茜和塞缪尔有说有笑。她看着琳茜只点了一些薄饼,其他什么都没要。有时她把自己想象成我,也曾想象自己是琳茜。

琳茜对此毫不知情,浑然不觉地走到露丝旁边。露丝拦住她,“这条鱼代表什么?”露丝指着琳茜的名牌问道,“你信教吗?”[7]

“不,你仔细看看鱼头的方向就知道了。”琳茜一面随口说着,一面心想要是早餐有香草布丁就好了,香草布丁配薄饼最好吃。

“我叫露丝·康纳斯,是个诗人。”露丝自我介绍。

“我叫琳茜。”琳茜说。

“琳茜·萨蒙,是吗?”

“拜托,别说出来。”琳茜说。在那短暂的一刻,露丝直观地感受到提到我名字所引发的反应。周围的人看着琳茜,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一个女孩倒在血泊中的模样。

即使是自认为与众不同的天才生,也在短短几天内组成了小团体。一般都是男孩一组、女孩一组,十四岁的青少年很少认真地谈感情,那年唯一的例外是琳茜和塞缪尔。

“亲——嘴!”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都会听到这样的起哄。父母不在身旁,又时值盛夏,他们的激情有如野草般滋生。那是一种欲望。我从未在自己认识的人身上感受过如此单纯又疾速增长的欲望,更别说从和我分享同一个基因库的亲妹妹身上了。

他们谨慎地交往,也遵守营区的规定。辅导员晚上拿着手电筒照到男孩营区附近比较浓密的树丛时,从没看到过琳茜和塞缪尔躲在里面亲热。他们在餐厅后门外私会,或是偷偷在一株刻了他们姓名缩写字母的大树旁见面。他们已经接了吻,之后想要更进一步,却办不到。塞缪尔希望他们的第一次能够很特别、很完美,琳茜只想做了就好。她想赶快有个经验,然后就可以真正变成大人。她觉得性爱就像是搭乘电影《星际迷航》中的运输机,在人间蒸发一两秒后重新现形,发现自己已然置身于另一个星球。

“他们就快做了。”露丝在她的日记里写道。我衷心希望露丝能把所有事情写在日记里。她写到那天晚上,我在停车场从她身边飘过,她感觉到我伸手碰了她一下,那感觉绝对真实,并非她的想象。她描述我当时的模样,以及我如何进入她的梦中。她觉得鬼魂会紧贴在活人身上,就像人的第二层肌肤。而如果她专心致志地写下去,说不定就能释放我的鬼魂,她自己也因此重获自由。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写日记,心想将来是否有人会相信她的这些妄想。

一想到我,她就觉得不那么孤单了,好像冥冥之中多了点联系。在梦里,她看到了玉米地,看到一个崭新的世界在面前敞开;说不定在这个新世界里,她能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处。

“露丝,你真是一个杰出的诗人。”她想象我对她说。她在日记中幻想自己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诗人,而她的诗句能让我起死回生。

我能够看到露丝三岁时的一个下午,那天露丝的表姐受托照顾她,正值青春期的表姐把她放在浴室的地毯上,随手锁上门。露丝看着表姐脱衣洗澡,她多想摸摸表姐的皮肤和头发,多想让她抱抱自己。我不知道是否出于这个原因,三岁的露丝才会在日后萌生某种情愫。到八岁时,露丝隐约觉得自己与其他女孩不同,小女孩都会恋上身旁的某些异性,而露丝觉得她对表姐或是女老师的感情更为真实。她不仅希望得到她们的注意,更对她们有种强烈的渴求。随着岁月增长,原本青绿的嫩芽似的情愫,在青春期绽放为鲜艳的番红花般的情欲。但诚如她在日记中所言,她并不想和女人发生性关系,而是想永远消失在她们怀里,她只想有个藏身之地。

天才夏令营的最后一星期,学员们通常都忙着最后一项活动。每个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在结业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父母来营区接小孩之前展示活动成果,然后由裁判评出胜负。虽然要到最后一周的星期六早晨才宣布活动主题,但学员们早已开始准备。活动主题向来都是设计更好的捕鼠器,由于没有人愿意重复过去的设计,活动的难度也就逐年增大。

塞缪尔四处去找戴牙套的小孩,他需要牙套上的小橡皮圈来加强捕鼠器导向臂的弹性,而琳茜向退休的厨师要来了干净的锡箔纸,它反射出的光线会让老鼠晕头转向。

“万一它们喜欢上自己的倒影,那该怎么办?”琳茜问塞缪尔。

“它们不可能看得那么清楚。”塞缪尔回答,他找到一些捆绑营区垃圾袋用的铁丝,边说边忙着刮下铁丝上的碎纸片。在这段时间里,你如果看到哪个小孩莫名其妙地盯着营区内一样毫不起眼的东西,这孩子八成在想着怎样利用它做一个最棒的捕鼠器。

“它们其实挺可爱的。”有天下午琳茜说。

前一天晚上,琳茜花了大半夜时间在田里抓老鼠,她把抓来的老鼠放在一个空兔笼里。

塞缪尔若有所思地看着老鼠说:“其实,当个兽医也不错,但我想我绝不会喜欢上解剖老鼠。”

“我们得杀了它们吗?”琳茜问,“竞赛内容是谁能设计出最好的捕鼠器,而不是比赛谁最会杀老鼠。”

“亚提说他要用木头做副小棺材。”塞缪尔笑着说。

“太恶心了。”

“亚提就是这样。”

“据说他喜欢苏茜。”琳茜说。

“我知道。”

“他提起过她吗?”琳茜拿起一根细木棍伸进兔笼上的铁网。

“事实上,他问起过你。”塞缪尔说。

“你怎么说?”

“我说你还好,你会好好过下去的。”

笼子里的老鼠躲开木棍,纷纷挤到角落叠在一起,徒劳地试图逃跑。“我们设计一个摆着紫色天鹅绒沙发的捕鼠器吧,还可以装个门闩,老鼠坐在小沙发上,门一打开就有小小的芝士球掉下来。我们可以把这个捕鼠器命名为‘野鼠的国度’。”

塞缪尔不像大人们一样逼琳茜说话,他只是陪她一起絮叨着要用什么布料帮小老鼠做沙发。

那年夏天,我已经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人间,因此,我去广场眺台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一到晚上,我天堂里的标枪及铅球选手都不见了,他们去了其他人的天堂,而像我这样的女孩是进不去的。其他人的天堂可怕吗?他们也像我一样看着人间的亲友,越看越觉得孤单吗?还是说其他人的天堂里充满了我梦想的东西?说不定其他人的天堂永远都像诺曼·洛克威尔的画一样,画中全家人聚在一起,餐桌上永远有只大火鸡,切火鸡的则是个做着鬼脸、双眼炯炯有神的叔叔或伯伯。

如果走得太远或是想得太多,我的天堂的景象就会起变化。往下看,我看得到玉米地,也听得到茎叶发出的低鸣,朦胧的声响略带悲戚,仿佛警告我不要越界。我头痛欲裂,天色也开始变暗。忽然间,我又回到了遇害的那天晚上,往事再度涌上心头,灵魂也越来越僵硬、越来越沉重。好多次我都这样回到遇害现场,却什么也干不了,只能凝神注视。

我开始怀疑天堂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这里真是天堂,我的祖父母应该也在这里才对,特别是我最喜欢的祖父。他会把我托起来,带我一起跳舞,我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开心,根本不会想起玉米地和坟墓之类的往事。

“你可以这样,”弗兰妮说,“很多人都做到了。”

“可是怎样才能达到那种境界?”

“这或许不像你想象中那么容易,你必须放弃寻求某些答案。”

“我不明白。”

“如果你不再追问为什么遇害的是你而不是别人,不再去想少了你大家该怎么办,也不再理会人间亲友的感受,”她说,“你就自由了。简而言之,你必须将人间的一切抛到脑后。”

对我而言,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露丝晚上偷偷溜进琳茜的宿舍。

“我梦见她了。”她轻声对我妹妹说。

琳茜睡眼惺忪地看着露丝:“你梦见苏茜了?”

“关于早上在餐厅的那件事,对不起。”露丝说。

琳茜睡在三层铝制行军床的最下层,她正上方的室友翻了个身。

“我可以到你床上去吗?”露丝问道。

琳茜点点头。

露丝悄悄地爬到狭窄的床上,躺在琳茜旁边。

“你梦见什么了?”琳茜低声问道。

露丝边说边翻了个身,这样琳茜就能看见她的鼻子、嘴唇和前额了。“我在地底下,”露丝说,“苏茜走在我上面的玉米地里,我可以感觉到她在我上面走,我想叫她,但我嘴里塞满了泥土,无论我叫得多大声,她都听不到我的声音,然后我就醒了。”

“我没有梦见过她,”琳茜说,“我做过噩梦,梦见老鼠咬我的发根。”

露丝觉得躺在我妹妹旁边很舒服,两人靠在一起感觉很温暖。

“你是不是爱上了塞缪尔?”

“没错。”

“你想苏茜吗?”

四下里一片黑暗,她只看得到露丝的侧脸,而露丝又几乎是个陌生人,因此,琳茜老老实实地说出了心里话:“我比谁都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