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1 / 2)

追火车的人 雷默 5767 字 2024-02-18

马良很少在走路的时候东张西望,因为他看到的世界是一高一低的。

那天他又来到了好朋友浩明的钟表修理铺,工作棚很小,里面装下两个人,转身也显得十分困难。浩明坐在小窗口前的高脚板凳上,右眼戴着一个显微镜,正在修理一块古老的怀表。马良一进门就抱怨:“你这真像个鸟笼,长年待在里面不闷吗?”

“让我待外面才不习惯呢。”浩明瓮声瓮气地说,他冲马良甩了一下头,意思是让马良自己找地方坐。

“这哪有坐的地方!”

浩明指了指紧挨着门的木箱说,“那里不是能坐嘛,你把上面的钟拿掉。”

马良把挂钟拿了起来,又觉得无处安放,浩明伸出手说:“给我,拿给我。”

马良看他坐在那里不动,上身像皮筋一样可以拉长,手臂一舒展,把那口挂钟挂到了墙上。马良坐下后,浩明继续埋头于他的钟表修理,只是脑子分了一半出来聊天。

“你应该找点生意做做。”

“我也想啊,能做什么呢?”

“你过来,到这来看看。”浩明把窗口的位置挪了出来,马良凑上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这有什么特别吗?”

“猜猜前天我在这里看到了什么?”

“什么?”

“我见到一个人,怕费鞋底,光脚走路,两只鞋拎在手上。”

“谁这么吝啬?”马良又凑近小窗口,这回他果然看到对面的马路上一双双走来走去的鞋子。

“这不是个做生意的机会吗?你可以在我旁边开个修鞋铺。”

“那些行头得垫本钱啊,家里棉花都卖了也凑不齐这个数。”

“你先把棉花卖了,不够我借给你。鞋子每个人都要穿的,这个生意做不完!”浩明讲到兴起,把右眼上的显微镜摘了下来,那只眼睛因为长期戴显微镜,原先的单眼皮变成了很深的双眼皮。“照理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最不关心的就是两条腿,穿什么也好像跟我们没有关系,但做生意是赚别人的钱,他们缺什么就卖什么。”

“你真有经营头脑!”马良说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他觉得一个人的脑子如果长期不用,真的会生锈,反而用得越多,灵感越会源源不断地找上门。这跟浩明修钟表一样,长期从事修理工作,让他拥有了一对异常灵活和发达的上肢。

他的身子其实像一株虚张声势的萝卜,从外表看,绿油油的,长势很喜人,底下却萎缩得很可怜。这也是浩明白天从不离开那个“鸟笼”的原因,有人曾经在星夜看到过浩明打烊回家,他们是这样形容的:浩明只有半截身子,用手走路,粗一看以为地里的庄稼活了,仔细一看那其实很吓人。

浩明选择在天没亮上班,天黑透才回家,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他担心自己的身体吓到别人,或者被别人讥笑。久而久之,这个习惯已无法改变,成了他生活的铁律。

马良看着浩明,有时候会有一种庆幸心理,这种感觉藏在心里,让他觉得自己有点卑鄙。他知道两个人走得这么近,好得无话不谈,都源于同病相怜,作为朋友是不应该有这种谁更幸运一点的比较的。每次这个感觉一露头,他就拼命地想浩明的优点,来压制心里那阴暗的部分。

马良对浩明的赞美也是由衷的,比如这次开修鞋铺的点子,很明显整个三七市只有浩明想得出来。如果别人想到了,早就开起来了,还轮得到他?马良说:“你这把火放大了,我现在身上的血要沸腾了,只想早点回家卖棉花去,收购棉花的朱八今年你有见到过吗?”

“等着别人来,你还不如自己主动点。”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找他?那价格会压得很低的,这家伙算计得精。”

“你以前不是弹棉花吗?原材料价钱哪有成品卖得高。”

马良觉得浩明的脑袋真的神了,这几乎是一本做生意的百科全书啊,随便翻一页就能找到发财的秘诀,他说:“浩明,你怎么不早说啊,早说我可能现在是万元户了。”

浩明不屑地笑笑说:“这种事情也就跟你说说,你看过别人赚钱的事到处说吗?亲兄弟都不会吭声的。”

这句话让马良听了非常感动,他说:“虽然我们不是亲兄弟,但我以后就把你当亲哥哥。”

浩明说:“这话太肉麻,我不爱听。”说着,他重新戴上了显微镜,继续埋头于他的钟表修理。

这兄弟间的一把拉,让马良从泥沼中挣脱了出来。那年气温也比往年冷,他弹的棉被销售很火爆,一口气取代了朱八,把三七市所有农户的棉花都收购了。弹着弹着,修鞋铺的行头从那根好听的弦下生出来了。

修鞋铺落成之后的第一笔生意是浩明给的,他从“鸟笼”里翻出了两只鞋,丢了出来。浩明的嘴巴凑近了“鸟笼”的小窗口,他说的话像从喇叭中放出来:补两块鞋底,练练你的手艺。

马良从地上捡起了那两只鞋,发现鞋子很小,只有巴掌大小,鞋子的成色很新,但鞋底都磨平了,马良明白这是浩明的手“穿”的。

马良第一次使大头剪刀,觉得那家伙太笨重了。尤其在废旧橡胶上剪鞋样,感觉剪刀被橡胶死死地咬住了,拔也拔不开。浩明在“鸟笼”里看得哈哈大笑,他说:“这跟两条交媾的狗差不多,撵不开。”

马良有些丧气,浩明说万事开头难,补不好很正常的,做任何事都得先把自己心浮气躁的毛病修理好,人一有韧性,什么事都好办。马良想想也对,浩明俨然成了自己的授业恩师,总能讲出头头是道的东西来。

浩明也挺享受这个过程,虽然谈不上手把手地教,但他总把自己的经验告诉马良,他说穿皮鞋的人最好赚,果然有很多穿皮鞋的人来找马良钉鞋钉。马良最喜欢给鞋子钉铁钉,三下五除二就把钉子敲进去,仿佛给鞋子上了一身盔甲,走起路来虎虎生威,响声能传出八丈远。

浩明看起来有点诲人不倦,每天都要跟马良喋喋不休地说上一通,马良在这样的熏陶下,刻苦钻研业务,不到一个月,竟然把修鞋的手艺练得精熟。马良觉得自己对修鞋是有天赋的,虽然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己还能做这个,但仿佛命运注定他是做这一行的。他跟浩明说:“如果前世可以查询今世的职业,我估计就是个修鞋匠。”

“你知道你为什么鞋子修得比别人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应该对鞋子特别在乎。”

马良觉得浩明说得很有道理,越缺什么就越在乎什么。他修鞋子的时候仿佛带着一种信仰,特别虔诚,线头剪得干干净净,更不允许有一丝毛边,所以找他来修鞋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马良的头一直处于低着的状态,那就是一个看鞋子的角度。有一天,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两个轮子,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陌生小伙子,两个轮子原来是一辆车。马良后来知道那是猪肉阿三家的毛脚女婿,第一次来三七市。他把铁家伙往马良跟前一摆,马良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轮胎扎破了。”

“这个我不会修。”

“找遍了大街,没有一个修车行,所以才来找你的嘛。”

“它是什么东西?”

“自行车啊,代替人走路的。”

“你说它会走路?”

“是啊。”

“怎么走?”

“人骑在上面,脚踩在这里,跑得飞快。”

“你是马戏团的吧?”

“不是啊,你没见过自行车吗?我们那里有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怎么可能?两个轮子,人坐上去不就倒了吗?”

“不会骑的人都这么想,等你会了,想倒还倒不下来呢。”

“骗人!”

小伙子急了,抓过自行车,骑了上去,骑出一丈远又摇摇晃晃地拐了回来,把自行车往后一拉,撅着屁股横在了惊呆的马良面前。

“现在相信了吧?”

“可……我觉得这是耍杂技!这里没人会骑,浩明,你说对吧?”

浩明一直趴在小窗户后面打量着,他没有吭声,只是一直盯着那辆自行车。好在这个时候猪肉阿三的女儿找来了,她穿着一条红得像鸡冠的大裙子,因为太招眼,走路的样子看上去很滑稽,仿佛已经自乱阵脚。她看到亮晶晶的自行车,眼珠子也变得亮晶晶起来。

“怎么?坏了吗?”

“轮胎扎破了。”

“我本来还想让你带我去兜风呢。”

“以后吧,你给我作个证,他不相信这自行车能骑,非说我是马戏团耍杂技的。”

“哎呀,他们都没看到过自行车啊,这是新式货,城里才有!”

马良看了看猪肉阿三的女儿说:“我认识你爹,你爹不是卖……”

“骗你是小狗,骗你死全家,这总该信了吧?”

“可我是修鞋的,这个东西真的不会修。”

小伙子说:“你只要把轮胎翻出来,找到破洞,用胶水胶上就可以了。”

马良犹豫了起来,猪肉阿三的女儿开始了担忧,她扯了扯她对象的衣服说:“要么算了,万一修坏了该怎么办?”

“总得找地方修,不能骑自行车,难道让我走回去吗?四十多里路,走得脚底翻白了。”

马良看他们着急,说:“工具我可以借给你们,你自己修。”

小伙子就在旁边蹲了下来,他手忙脚乱地开始卸螺丝,马良实在看不过去,就过去帮他。

“你告诉我怎么弄,我帮你卸,不过得先说好了,修坏了不能怪我。”

“行。”

轮胎破洞是找着了,但没有打气筒,补完那个破洞,装上零件后,小伙子也没敢骑,他小心翼翼地推着,车把手上挂着两袋礼品,晃得很厉害,猪肉阿三的女儿风光无限地一路抖着鸡冠红的裙子,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停下来看热闹。马良觉得这自行车推着也还是招摇的,那是大宗家产,仿佛在诉说他家显赫的身世。

意外修理了自行车以后,马良做生意的心思好像从修鞋铺逃走了,他向猪肉阿三打听起了自行车的价格。猪肉阿三说,那很贵的,一般人买不起,怎么?你也想买一辆骑骑吗?马良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回答。

马良做什么事都担心被人瞧不起,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一般不轻易松口,他只跟浩明提起过自行车的事。

“这家伙骑上去真的会跑,从小到大,我都不知道奔跑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你也想买一辆骑骑?”

马良点点头。

“这是大家具,不能一时冲昏头脑,你得考虑成熟,万一买回来,你骑不了呢?”

“阿三家的毛脚女婿不是说了吗?他们城里很多人都骑自行车。”

“可我们不同于普通人,我们的腿有毛病,你确定能骑?”

马良就不说话了,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他的腿跟浩明的腿还是有区别的,他只是短了一截,那条短一截的腿不是废腿,是有力气的。

马良不说话,浩明也不说话,那气氛就尴尬了起来。最终还是浩明退了一步,他说:“你要买自行车,总得先把修车铺搞兴旺了,没钱怎么买自行车?再说,自行车买来,也不一定非得会骑,这东西摆着看看也是好的。”

马良觉得这话听起来还是不怎么舒服,这有点诅咒他骑不了自行车的味道,他说:“要么不买,买来肯定要骑的。”

马良从此开始起早摸黑地做生意,几个月过后,他亲眼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从他修鞋铺前飞驰而过。骑自行车的又是一个年轻人,后座上还捎着一个姑娘,一路响着铃铛,后座上的姑娘一直笑着,笑声也跟铃铛一般脆。马良抬起头来,感到一阵风从右脸刮过左脸,等他反应过来,自行车已经骑远了。

马良拍了拍身旁的“鸟笼”说,“那人你认识吗?”浩明说,“那小子他爹我认识,百货商店的王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