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h3>
一百年前,一个十三岁的孤儿活在草原,唯一的财富八匹老马,在一个傍晚为人所盗,他开始无望地追逐。
在广大平坦的草原上,这一凄凉景象获得了广泛同情,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我们蒙古自古状如散沙,一个追马的行为使人们第一次集中到一起,随着那八匹马的日渐渺茫,我们征服了世界。
我们的帝国起源于八匹马的丢失,那个丢马的孤儿日后成为蒙古人的第一个君王,他被世人称为“成吉思汗”,蒙语含意为“找遍天下”。
汉地女子的娇巧体态是一种迥异于草原的美感,这美感单凭做爱已无法穷尽。那些从汉地边境掳来的女子,往往被系在马臀后面裸体奔跑,在夕阳中映射出伤口的嫣红。我们喜欢观赏她们遭受折磨时呈现的柔弱,在这时总有一种冲动突然产生。
我们必将侵入汉地。
侵入汉地后,从我大元皇帝开始,整个种族陷于自毁的狂热。贵族们被赏赐了大片土地,以致有足够的面积去伪造草原。在被征服的汉地出现一圈圈无人地带,仿效着北漠的荒凉。我们以自己的方式尽情享受着一切,这一切只来源于八匹马的失踪,眼前的昌盛是日后衰落的补偿。
但有一些人想背叛命运的安排,我的父亲便是一位赞成汉化的王侯。他与大多数蒙古人不同,他有着白质的皮肤,所以在他的内心,对于汉地有着更白皮肤的人种,感觉亲近。
汉化的第一步是种植庄稼,他尤为羡慕站在水田中弯腰插秧的生活,在我两岁时他便将我带到了农村。
初夏,我眼中一片绿色,绿色之上是白色的风,风中夹杂着数不清的小稻花粉微粒。从此,只要我一闻到稻米的香气,便休克过去,当地的汉人医师说那是一种名为“过敏”的病症。
我的父亲尴尬地发现我吃不下米,而蒙古传统的烤肉,又不是我两岁的牙齿所能咬动,我是元朝第四代蒙古人,我已经过分贵族化。我对粮食过敏,已经预示了我的短命,为了防止我被饿死,父亲将我送进了八思巴神庙。
他说好等我五岁便将我接走,但在我四岁时,安徽、湖北爆发了红巾军起义,他们是一帮吃素的人,信奉一本叫《明王降世》的经书。他们缺乏战斗的体力,很快被绞杀干净,但我父亲却在行军中遇到了偷袭,意外地死去。
消息传来,我一个人在花园中站了很久,太阳完全落下山去,火烧云褪成一片淡淡的粉色。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将永远地留在八思巴神庙。
神庙让我吃饭的方法十分简单,从不把新煮好的米饭给我,我吃的都是三四天前的剩饭,冰冷干硬的剩饭已完全丧失了稻米的气味。
父亲死后,我的家族收回了许诺给神庙的千顷土地,我的母亲戴着出嫁时的耳环被送回了蒙古草原。面孔坚硬的神庙主人——德界仁波切将丧失土地的怒火集中到我的身上。
在神庙,我无人保护,在刮着寒风的夜晚,我在睡梦中会被人剥光,绑在一条板凳上扔到院中。那一次,多亏我及时冻醒哇哇狂叫,才被人救起,免去了死在睡梦之中。
但我无法逃脱赤龙。
五十年前,国师八思巴活佛,曾在蒙古皇帝面前从高崖跃下,他的身体在半空神秘地消失,只有一蓬红袍晚霞般降落。八思巴却在同时出现在悬崖下。面对这一神迹,蒙古皇帝赐名为“赤龙”。
德界仁波切要把我培养成才。他让人将我架到神庙大殿屋脊之上,命令我立刻跳下。
站在屋顶光滑的琉璃瓦上,看着院落中仰面向我的人们。
我在隆冬季节赤裸着身体,只在腰际绑扎一块深红的厚布,那是演练赤龙的服饰,跳在空中,布将在空中展开,是任意的形状,给予人以威猛的声势。
在屋脊,可以望见遥远北方一道紫色的风尘慢慢显现,那是来自西伯利亚的苦寒。而遥远的南方,有团亮晶晶的绿色,美丽得琥珀一般,在那光色中,隐约有人影晃动,带给我极大的亲切,感动得我胸口温热。
在这一刻,我明白了赤龙的奥妙,然后我跳下,感到自己瘦小的身躯呈现壮丽,我消失在半空中。
三日后,一个来自草原的老人到了大都,四处散布:“那个在神庙失踪的孩子,是八思巴的化身,他已转世到汉人中间,他放弃身体上一切神圣特征,成为一个低贱的汉人。他将怀着巨大的怨气出生,蒙古王朝将由他灭亡。”
他是个巫师,被很快斩首。
从神庙屋脊跳下后,我经历了死亡,仿佛眼睛眨了一下,再睁眼时,有了新的父母。我出生在一条山泉边,黑色的树叶散发着腐烂味道,醇酒般芬芳。一把雪亮的小刀在我身上划过,从此我有了一个完美的肚脐。
出生时山泉漂下一蓬红色的荷叶,我便被荷叶包裹送入家中,犹如披着红袍。由此缘故,山寨中的老人为我起了乳名,为“红螺障”。
我的父母是山中唯一的年轻夫妇,我是山寨中唯一的小孩,在我的童年,没有玩伴。当我长到十二岁时,山寨中的大部分人已衰老死去。
我的父亲是个天真烂漫的大汉,他对蒙古骑兵的闪亮铠甲羡慕不已,他爱极了我的母亲,所以想让她看到自己威风凛凛。那时蒙古兵团已打到欧洲,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年轻的战士,开始向汉人招兵。
我的父亲成了蒙古军中一个下等骑兵,终于身穿黑亮的铠甲,但我母亲只看了一次,是他开赴欧洲时。他骑在一匹纯红的四川矮马上,对我母亲发出灿烂微笑。
他没能够回来,倒毙在俄罗斯某条冰冻的河面。
我和母亲寂寞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季节的变化也不能带给我们喜悦。她长久地忧伤,像一朵对天气没有反应的植物,我十四岁已明白,她是活不了太长时间的。
我的山寨是被时代遗忘的角落,三百年来,只有我的父亲受到外界影响,这成了山寨中一个令人叹息的话题,但也没被他们说多久。在我的山寨,人们对于时间缺乏敏感,在我出生前的三十年里,山寨中已不再有新的生活、新的生命,一个个我熟悉的人变得平静,他们逐一被埋进黑色的土壤中,如同草木枯萎。
我十五岁时,母亲终于死去,那时山寨中只剩下我一个人,安葬完母亲后,我立在坟场为自己的将来祈祷,然后离开了我的山寨。
离开时,才想到还不知道父母的姓名,我在废弃的祠堂中翻阅族谱,知道了我父朱世珍,我母陈三娘,这座山寨名为太平乡,而我,名朱元璋。
母亲是个懒散的人,她从不种地,也不让我下田,春耕时将种子随手一撒,到了秋天有多少吃多少,所以我有着修长纤细的手指,却没有浑身的气力。下山后,从家中带来的食物很快地吃完,百般无奈下,索性做了和尚。
在安徽一处低矮的土山有座两百年的庙宇,叫渐觉寺,那里多了一个叫“极瑛”的沙弥,便是我了。生活是个令人烦躁的过程,我忍耐着,为防止大脑退化,我每隔一段时间便到山下的农田中偷一两株白薯,因为这种植物有着大脑需要的糖分。
随着成吉思汗、忽必烈的逝去,蒙古的元气似乎耗尽,战神家族的血液开始衰微,后来的元朝皇帝往往短命,执政几年便病亡或被权臣谋杀,大地上满是战争的预兆。
一三四五年春季,我在一个月中便听到数件:
汴梁下红雨,湖广降黑雪,山东下绿冰雹,陕西、浙江各有一山凭空飞去,不知所终;乐清江有水怪相斗,常有火球自水中飞出,伤及两岸万余人;兰州夜间黑气弥漫,黑气中有兵戈格斗之声;居庸关上空有云红艳似火,落地燃烧,毁田园村舍无数。
但战争风云不可思议地被压制,先来的是蝗虫。饥荒广阔得令人无处逃难,以致庙里的和尚都要背尸体回来充饥。地里再没有白薯。我以前偷白薯时常被一个小姑娘捉住,我知道,如果我吃下一根手指,便会失去再见她的勇气。
我想在饿死之前再看她一眼,一步步爬下山来,推开她家院门后,我发现我再也不能够回到山上,因为她有着足够的粮食让我长到十八岁。
十八岁时我的胡须黑亮细密,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挡我成为一条壮汉,可怕的饥荒早已过去,我必将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农夫,娶妻生子。
她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嫁到了附近的东莱村,给我留下吃不完的粮食,每当坐在她亲手挖掘的地窖,我总是头痛欲裂,最终决定再做个和尚。她还有个弟弟,我原想照顾他长大成人,但我还是离去。
望着她弟弟站在土坡送我的身影,他是那么的弱小,我想:“别人的孩子能沿街乞讨,他为什么不能?”——我只能如此。
当我回到渐觉寺时,全寺的和尚已改变了信仰。他们念颂一本波斯商人传来的经书——《明王降世》。经中讲到,在人类罪恶无以复加之时,完美世界就会来临。
山下常有蒙古骑兵彪悍奔驰,经中有一句:“海中鳞蟹何者是?心生罪孽不净者。”说鱼、螃蟹的鳞甲,正是它们的罪恶显现,蒙古兵身穿铠甲,正如虾蟹。和尚们判断,现在的世界已不能再坏,完美世界就要到来。
此经在寺外的百姓间更为流行,听说远方有信奉《明王降世》的红巾军,拿起武器对抗元兵。我回到渐觉寺两个月不久,山上来了个受伤的人,他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说话慢悠悠无精打采,但眉宇间闪烁着果断刚强。
他常扒开包扎的伤口,对和尚们说:“这是蒙古人弄的。”在和尚们的惊叫声中哈哈大笑。他混不在乎的劲头,令我感到他是条好汉。
这支叫红巾军的队伍在一天深夜来到寺院,接走了养伤的大汉。看着火把照射下鲜艳的红巾,我心中升起复杂的情绪,痴呆呆地追出很远,直到他们停下问我:“你要不要参军?”
在寺院中养伤的人是一位首领,叫张士诚。他带领着我们去袭击一队落伍的蒙古骑兵。
我们的身体渗在水沟中,忽然感到大地波动。月光下,我们看清了要消灭的敌人,不是张士诚描述的二三十人,而是整整两个编队,六百余人。他们的铠甲在黑暗中反射着寒冷星光,当我们攻击的号角在山头响起,整个奔驰的蒙古骑兵立刻顿住,在黑暗中全无声息。他们的训练有素,令我们所有人都心头一惊。
我抡起把改装后的铡刀冲出,跑出五百米后才发觉身后没有一个人跟来。我孤零零地站在旷野,蒙古骑兵缓慢地分成两队,次序井然地将我包围。我回首看到水沟中张士诚的身影闪动了一下,便缩回了。
我心中是无可忍受的悲凉,抡起铡刀囫囵砍去,由于距离很近,那些蒙古骑兵怕我砍伤战马,便闪出一条道来,当我要从这条道跑出时,左右已伸来齐刷刷的长矛。
二十几只长矛逼迫着我行走,那些蒙古兵叽里哇啦地说话,听语气是感到开心。我走到一棵大树时,手中的铡刀被长矛灵巧地挑落,被逼着爬树,当长矛够不到我时,蒙古骑兵便拉开弓弦,随着一只只长箭钉在树皮,我被逼到树木顶端。
夜空的月色闪烁光晕,光晕中有着明亮的金星,天体的美丽令我震惊。在那一刻,我恍然记起曾听说蒙古兵爱玩一种叫“山羊上树”的游戏,将人逼上树梢,再放火将整株树烧掉,树上的人惊恐万状,蒙古兵可以兴致勃勃地看两个时辰,由于火是慢慢燃烧,往往烧成黑炭依然不倒,那时的汉人土地常有这样的黑树静立。
我想象着自己在火光中的丑态,终于决定立刻摔死。当蒙古兵尚未点燃树下柴火,我已跳在空中。下坠的我倍感快慰,不知因何觉得,死亡就像眼睛开合般轻松。
我感到脚跟一震,震开了双眼,耳边是一片“赤龙”“赤龙”的惊叫,六百铁骑迅速消散,黑暗的山峦回荡着散乱的马蹄声。
拾起地上的火把,我将身后的大树点燃,从此后,汉人土地上的黑树中有一棵是汉人自己烧的了,完美世界即将诞生。我没有去找张士诚,随便选了个方向,一步步走下去。
两天后,蒙古兵血洗了这片地带。据传闻说,在火烧一名汉人俘虏时,汉人跃向空中突兀地消失,却有一件红色僧袍飘然而落,灭亡元朝的八思巴化身出现了。
<h3>二</h3>
我原本可以有另一种生涯。
那天晚上,我一步步走下去,来到了东莱村,到达时已是清晨。这里就是她嫁人的地方。她嫁人以后,气质变得沉静,我看到她走出屋,在院子里费力地劈柴。我没有帮她,走了,从此我走上了我的命运。
在东莱村口,我遇到了我一生的朋友——刘伯温。
刘伯温是远近有名的怪人,一天到晚四处闲逛,兴致来了便蹲在地上写些什么。他说他在写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叫《郁离子》,还说十年内有天子出现,他将助其成就霸业,方圆三百里的村姑都疯狂地将他追求。
刘伯温一碰见陌生人总是滔滔不绝,说他每晚夜观天象,满天都是改朝换代的征兆。他讲完时,已经过去整整两天,他有气无力地问我,他一肚子的学问该作何是好?
我说:“要不,去打蒙古人吧。”
我注定要被他纠缠一生,当他决定打蒙古人前,先给我看了面相。说我鼻准丰厚,腮部方挺,是大人物相貌,但我的名字不好,“极瑛”两字清贫一世、绝子绝孙,我说那本就是个和尚名,然后告诉他我本名朱元璋,他愣了一下,说:“还等什么天子,你当天子吧。”
刘伯温将附近组织松散的红巾军拉到我的麾下,当一个人有了几千名下属后,就会感觉有所不同,我心底升起一种渴望,把那个暗许我偷白薯的女孩抢过来。
带着五百人浩浩荡荡地向东莱村进发,终于看到她家。时间又是清晨,她的院落蓝汪汪一片。我忽然明白了,不管我带多少人,我还是无法鼓起勇气,她是不属于我的。
从此我的生活变得简单,只剩下一件事,当皇帝。
所有的农民武装都叫红巾军,信奉那本《明王降世》的波斯经典,相信会有明王出生,来拯救世界。我们的信仰不能吃肉,而蒙古人的体能太过卓越,随着败仗的增多,部队中吃肉的呼声越来越高。
我原本以为明王只是个美好传说,不料在湖北地带有人自称了明王,提倡吃肉。他被张士诚擒获,召集各路人马去朝拜。我到的时候,明王正在表演奇迹。他借来一只头盔,揉了揉双手,就从里面拎出只兔子,赢得了一片掌声。
明王表演的最后一个神迹,是把张士诚锯成三段,扔在箱子里盖上红布,然后张士诚完好无损地跳出,跑到每一个人跟前展示活力。
他劝我们每一个都试试。一个个红巾军首领被锯成三块扔进箱子,却不见他们跳跃而出。轮到我时,我拒绝了。张士诚诚恳地说:“大家都是兄弟,所有人手拉手地一块跳出,岂不更好?”
我没有跳进箱子,所以被关进了地牢。抓我时,张士诚请示用何法将我处死,明王狠狠地说:“饿死他。”这是明王想出的最残忍方式,看来他以前很可能是个饥民。虽然张士诚觉得这个方法收效太慢,但由于是明王当众宣布,也只好照办。
张士诚为我准备的牢房干净无比,因为他觉得有只蟑螂或蝎子,都足以让我支撑半年。他屡次劝明王将我用斧子劈死或是用刀砍死,明王却说:“咱们已经饿了他一个月,为何要功亏一篑?”
一个月来总有人给我送饭,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窄脸姑娘,她的气色总是很差,眼帘罩着一层黑色,她的身体如此不好,以致我总担心她突然死掉。她给我送饭时从不说话,低垂着眼睛把饭盆一扔转身就走,当我吃完时,她的手会突然出现,以极快的速度将饭盆拎走,常常将我吓得半死。
那天她带着一张刚烙好的饼兴冲冲地来到牢房,与闷闷不乐的张士诚撞个正着。她以极快的速度将盛饼的铁盘藏进胸膛,回答了张士诚的几个提问,原来她是明王的丫鬟,她说明王也对我的饿而不死感到困惑,便派她来视察一下。
张士诚嘟囔了一句:“有什么好看的。”溜溜达达地走了,她面对牢笼解开衣襟,在拿出饼的同时展露乳房,灼热的面饼已将她烫伤,白皙的皮肤上血泡连连。
此时窗外万马齐喑,是各路红巾军攻进城来,他们守着箱子等了一月,也不见自己的首领掀开红布跳跃而出,于是愤然攻城。
城堡陷落后,明王被逼施展神迹,将三十多人放出。但由于时间隔得太久,出了事故,拉上的手再也分不开了,这三十几个首领从此行动一致,为了避免相互绊倒,他们进行了刻苦训练,终于成了一支纪律严明的纵队。
当明王赞叹“从此红巾军统一了!”时,被盛怒的人们乱刃劈死,他四分五裂的身体分成小块地逃走。而张士诚早已不见踪影。
我脱险了,带走了我那乳房受伤的姑娘。她的伤在四十天后痊愈,我对着她的胸口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彼此都感到甜蜜。但裸露的时间过长,她不可抑制地患上感冒,最终转化成肺炎,匆忙地死去。
我曾经询问她救我的原因,她说她小时候,元朝颁布了一道旨意,为了照顾远在蒙古草原的同胞,要在汉地招收两万童男童女送去为奴,汉人们急忙让儿女结婚,一时大地上喜气洋洋。
她结婚的时候只有八岁,她的丈夫年仅十一,这样的婚姻毫无乐趣,她忍受了多年,见到了我后,便想尝试恋爱的滋味。我也知道,作为个受难的英雄,我易受爱慕。
我设法找到了她的丈夫,赏给他两名妇女,望着这个千恩万谢的男人,我嘱咐他:“多生小孩,打蒙古人。”
远离了那三十个连在一块的首领,我的红巾军单走一路,打下了南京时,突然接到了刘伯温病危的消息。
他隐居在一片杏树林中,入秋后仍有零星果实挂在枝头,犹如血滴。为避免惊动也许沉睡的他,我远远跳下坐骑。当我走入院落,书童对我说:“先生看病未归。”
我想住下等他,书童说:“也许一月,也许两月,就算一年再回来也不稀奇,先生每次看病都是行踪莫测。”
一个月后,我忍不住又去,书童说:“真没回来。”归途中,杏林中一个人影摇摇晃晃而来,我忙迎上,不料却是别人。
那人的气质和刘伯温极为相像,都是不修边幅,两眼迷茫。他说他也是来找刘伯温,听说不在转身就走,高声唱道:“壮士功名尚未成,呜呼久不遇天子。”
当我第三次来到杏林时,满树的枝叶都已凋零,乱纷纷地支撑着积雪。书童一脸不高兴地说:“先生回来了,正在睡觉。”
我在院中等待时,忽然想到现在的情景很像是“三顾茅庐”。于是我对一个随从说:“你大叫,有赏。”随从大叫:“看我一把火烧了这茅庐,他还睡不睡觉。”我马上吩咐左右:“把这人给我推出去斩了。”
刘伯温立刻跑了出来,两眼泛着泪花,口中念叨:“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我回答:“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他一愣:“来者可是刘皇叔?”我:“抱歉,在下朱元璋。”
刘伯温给我展示了他养病期间的研究,他说:“现在蒙古在北,张士诚在东,三十个连为一体的人在南,所以我建议你在西,与他们四分天下。”说完后脸色发红,可能觉得自己的计划比诸葛亮的“三国鼎立”多出来一国,有些不好意思。
我说:“据线报,在西方新冒出来一个叫陈友谅的人。”刘伯温大惊,口吐鲜血昏厥过去,被救醒后喃喃道:“算了,你就待在中间,跟他们五分天下吧。”
五分天下的计划令刘伯温感到自己大大地贬值,心灰意冷地睡觉去了,我不想再刺激他,就起身离去。
在冰雪闪亮的杏林,我思索着刘伯温装作病危引我来见,却是这么一个扫兴的结果,不由得为他难过。一个随从凑上前来,说:“自古文人都像小老婆似的,巴望受重视,理他干吗?”
我吩咐左右:“把这人砍了。”
离开了刘伯温,我带领着部队赶往南京。走得筋疲力尽时,我的战士唱起民谣:“哀哉汉人,似人非人,似鬼非鬼;哀哉汉人,男无整衣,女无完裙;哀哉汉人,生儿作牛,生女作马。”
听得我心烦意乱,吩咐左右:“把唱歌的砍了。”
途中见到一户农舍前停着辆豪华马车,上面有绣金的梵文,应该是西番喇嘛的,一个汉族男人正在用草料喂马,抹着眼泪,口中骂骂咧咧。
我想转换一下心情,便派人去询问,得知一伙西番喇嘛正在他的家中,家中有他的老婆和女儿。由于八思巴的影响,蒙古人信仰了喇嘛教,那些西番喇嘛们享受种种特权,常常乘车出游,随处闯入人家,驱赶男人奸淫妇女,名为“打猎”。
那个男人对我说:“他们已经来过三次。”我吩咐左右:“进去抓人。”那一伙喇嘛被砍头前,曾冤屈地狂吼:“天下不太平了,连这都不许么?”我说:“不许。天下不太平了。”
我的队伍离开后,那个男人追出好远,反复叫着:“你们走了,我怎么办?”我说:“带着你的老婆和女儿,背井离乡。”
过黄河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乡间神医,他是一个色目人,那是我们对白种人的统称。他被叫作“也里可温”,应该来自欧洲的深部。和他沿着黄河散步时,发现他手背有着螺旋形的伤痕,宛若一个“万”字。
那是被钉子钉穿的特殊疤痕,他说,许多年以前他是一个叫“雅各达”地方的圣人,曾被钉在十字架上,七天后,他爬出了坟墓,朝着太阳的方向走去,丢掉了他过去的名字和所有的经历。
他用生硬的汉语告诉我,他以前犯了一个错误,人间只有痛苦,而他却教人去感受幸福。在黄河中有一块积沙而成的三角洲,他要去那里,当第二年河讯时,三角洲会沉入河底,他将死于自然的变化。
他传授给我一个治肝炎的咒语,当我的部队渡过黄河时,我见到他已踏上三角洲的泥泞,向我挥了挥手。这个色目人令我接触到前所未闻的概念——幸福。在部队的行进中,我思索着我的幸福,驾马闯进了一家路旁的农户。
里面有一个劳苦的农夫,我对他说:“你有女儿吗?”他疑虑地小声回答:“有,干吗?”我:“给我。”
他的女儿只有五岁,我带着这个小女孩追上部队,心里觉得颇不是滋味。她在马鞍上哭闹着要回家,我劝她:“你要再哭,就把你砍了。”
赶回杏林后,我对着刘伯温背诵色目人的咒语:“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必得富足;卑贱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必得尊贵;疾病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必得解脱。”
听完我的话,刘伯温解脱了他的肝病。他大病痊愈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抱着个女孩?”
我尴尬地解释这是我抢来的。他又犯了给人看相的毛病,他让我将这孩子放在床上,她顺着我的手臂滚落在床,平摊四肢,仰面朝天。刘伯温赞叹道:“女孩们多是扭捏地侧卧,而她竟然平躺,可见心胸宽广,贵不可言,我敢断定她是未来的皇后。朱兄,娶她吧。”
他的病刚好,受不了太大刺激,我就答应下来。他兴奋不已:“包在我身上,我一定把她培养得母仪天下。”又赔着小心地说:“不过你最少也得等上十年。”
我俩开始共商国是,他说元朝新任丞相脱脱,很有才干。在刘伯温的授意下,我给他写了封信,斥责了蒙古人的恶行。
不久,脱脱竟然回信,说蒙古兵骚扰百姓另有苦衷,由于他们深入外族腹地,必须让战士们烧杀淫掠,人人不敢投降,以免被杀了平民愤,所以必将越战越勇。最后写道:“我们一少数民族,霸占这么大国家……不易呀!”我和刘伯温几乎流泪。
自从给脱脱写了封信,脱脱就有了每天来信的习惯。他大小琐事无所不谈,我专门派了一个人负责给他回信,她是一位阵亡将领的妻子。脱脱写的信我们一般不看,有一次偶尔翻看,发现是一封情书。
脱脱的来信,我的秘书后来就不给我们看了。只有当脱脱一时大意,信中露了军情,她就会满面通红地前来找我,将信一扔扭身便跑。
脱脱这封来信,讲述了他击败北方红巾军的经过。在红巾军联合攻大都时,元朝皇上顺帝,举行了一个大型的消灾法会。
攻到大都城外的红巾军战士突然听到一阵巨大鸣响,那是一万支喇叭齐鸣,只见一千少女走上城墙,赤裸着大腿双臂,搭披象牙长链,犹如壁画中的天女。她们扭动腰肢,提起一足原地旋转,看得城下的红巾军战士相续摔倒,爬起后无不骂骂咧咧:“他奶奶的,太漂亮了。”
红巾军战斗情绪高涨,后备部队也急速地赶来,奔跑成一条长线,被埋伏的脱脱击溃。当脱脱身着浑是鲜血的战袍走进城中,却发现没有一个人欢迎,四处响彻着女性的呻吟。
原来当胜利的消息传来后,顺宗下令:“全民做爱,以庆胜利。”对于归来的脱脱,他说了句:“给你留了三个。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就钻进了卧室。
带着三个少女,脱脱回到了自己的府第。他说:“听说你们刚才在城墙上跳的舞美极了,能再给我跳一个吗?”三个少女便跳了起来,看着少女的舞姿,脱脱泪流满面,他知道自己的国家快要灭亡。
我们把脱脱的这封信广为宣传,鼓舞战士的必胜信心,结果适得其反,大多数战士对城头跳舞的女子产生向往。
我也昏昏沉沉,只想睡觉。连续许多天躺在床上,直睡得筋骨酸疼。有侍卫劝我:“您要不也找个姑娘。”找来了好多姑娘,我选了一个最健康的。她的乳房柔软鼓胀,在被褥里散发着水果的香气,令我的大脑有了一丝清爽。
恢复了智力,我从她身边坐起,大喊:“来人呀!我要行赏。”为我找姑娘的侍卫,一脸得意地跳了进来。我一指他,说:“赐死!”他一脸不解:“为什么?”我说:“要找姑娘,我自己会找。你越权了。”
他被捉出去,一刀劈死。床上的女人吓得缩成一团,我朝她招招手,说:“别怕,他是坏人,你是好东西。”
这个女人,被我昵称为“水果姑娘”。一个月后,她的脉搏有了微细的颤音,那是怀孕的迹象。她的小腹令我安宁,女人的骨盆具有魔力。
我应该娶她的——做这个决定时,我想起了一个非常好玩的事情,把这事跟她一说,她立刻笑得踢起了小腿。几年前,我抢了一个五岁的女孩,刘伯温说她是未来的皇后,非要让我娶她。
我和水果姑娘笑了一路,到了刘伯温家,见到了这个贵不可言的女孩。她刚刚长到八岁,正在院子里玩一个花球,一下摔倒,哇哇地哭了起来。水果姑娘说:“你要娶她?”我长叹一声:“刘伯温好歹是我的朋友,得给他个面子。”我俩哄笑起来。
此时刘伯温一脸严肃地出现,将女孩从地上扶起,擦干她脸上的泪,说:“别哭。好好看看,这就是你将来要嫁的人。”他的手向我一指。
那个女孩圆睁了双眼看我,正在努力记住我的相貌。我实在受不了,拉上水果姑娘,迅速离开了他家。
<h3>三</h3>
水果姑娘小腹隆起的时候,南京城外聚集了六十万水军。据说是被劈成碎片的明王率领,很快地给我下了战书。
水果姑娘的小腹日渐壮大,失去了她的水果味道,每天午饭后,我都要和水果姑娘一块睡个午觉。她已经很胖了,躺在这尊暖烘烘的肉体旁,躲避着六十万水军的幻影,那些巨大船体的弧线,近似于水果姑娘的乳房、小腹。它们浮在冰冷的湖面,不是我所能征服。
我甚至不再喝水。作为一个即将有孩子的男人,我的确意志消沉,两眼深陷,胡须凌乱,总是东张西望,小动作很多。刘伯温对我说:“你这样下去不行。”
“我也知道自己变了。”
“要不要找个高人?”
“谁?”
南京城外,钟山之上,隐居着一个旷代高人,据说出生在一千七百年前的秦始皇时代。秦始皇周游天下时,身边有八名术士。他们来到南京,断定此地一千年后将有王者诞生,建议秦始皇在钟山埋下八个他的雕像,镇服这个后代王者。秦始皇打算埋八个铜像,但他们坚持要埋金像。
秦始皇死后,八位术士有七位发了财,没发财的,是记不起自己那尊金人埋哪了。一千七百年过去,他还在寻找,他的名字叫周颠,就是刘伯温介绍给我的高人。
虽然我知道他是个笨蛋,但还是上了钟山。周颠见到我,非常兴奋,他说我就是他们当年算出的王者。我之所以意志消沉,因为钟山上还埋着一个金人。为解除秦始皇的法术,他要我发动全军上山搜索。刘伯温小声对我说:“要不咱们就帮他这个忙?”
周颠的脸上全无皱纹,眼神清亮得仿佛婴儿。即便一千年七百年前他是个骗子,现在也应该有点道行。我动了恻隐之心。
当我们把整座钟山挖垮,还是没找到周颠的金人。刘伯温问周颠:“你的金人,会不会是你那七个同事给偷走了?”周颠惊得张目结舌,显然,一千七百年来,他从未想过这点。
周颠大叫一声:“这帮混蛋,找他们算账去!”他跑出几步,猛然停下,号啕大哭:“过去这么久了,我到哪找他们去呀!”
目睹了这一人间惨剧,我的心情更加暗淡,回到南京城后,便听到水果姑娘流产的消息。在我的宅院中,如果有人要喝水,要去地下的一间密室,以免我听到水声,浑身痉挛。水果姑娘下楼喝水时摔倒,被人发现时,身下的血已经凝结。
她就这么死了,还有我的孩子。将她安葬后,我到了地下密室,喝光了里面所有的水,然后去了城外水域。
整个湖面洒着红艳的夕阳,仿佛她流产的血泊。水下有一只鳄鱼浮起,是只幼鳄,它瞪着莹黄的眼珠,好奇地观察着我。望着它嶙峋的背脊渐渐远去,我大叫了一声:“我的儿呀!”跪在岸边痛哭不已。
停止哭泣时,我望见了明王的船队,它们布成方阵,船和船之间用铁索相连,有悬空走廊相通,在起伏的波涛中稳如泰山。我用湖水洗了洗脸,跳上马背,对随行人员说:“给我挑两桶鄱阳湖水带回南京。”我有了决战的斗志。
两桶鄱阳湖水摆在卧室,清澈得仿佛水果姑娘的双眸。面对六十万水军,我不会再逃,从此我要变成另一个人。我让人制作了七千艘战船模型,开凿了一个一百丈水池,放在里面,供我研究战术。
模型是1:1000的比例。每到中午水面暖和的时候,我就脱光了衣服,跳进水池中,摆弄那些模型,每每玩得兴高采烈。我玩水的消息传遍了南京。刘伯温帮我打圆场,说:“面对强敌,统帅是多么轻松。”
放——轻——松!受我的影响,南京城中立刻歌舞升平,娱乐业得到了迅猛发展,而且还吸引了外地戏班前来演出。
最远的来自北方,蒙古人的统治区域。北方戏剧发展出了女艺人,名为“正色一旦”,最著名的正色一旦是忠都秀。当她领班到达南京时,百姓迎接的场面,盛大得仿佛迎接一个帝王。
太出色了!每一个音韵上,都有她一次腰部的转动。演出结束,她美艳地一鞠,然后迈着碎步消失。我追到后台,她正准备洗脸,尖叫道:“什么人呀,出去!”
回到家,我越想越气,终于按捺不住,叫来三百兵马,对他们说:“把忠都秀给我抓来。”他们闹哄哄地去了。我想了一下,又叫来六百兵马,说:“去把那帮捉忠都秀的人都给我捉回来。”于是南京百姓见到,我的部队在街面上自相残杀。
我们的时代,男学生称为“徒弟”,女学生称为“弟子”,忠都秀的戏班所有演员都是女人,称为“弟子班”——念起这个名字,就可以感受到温馨,如果将来,我当了皇帝,就将后宫妃子们统称为“弟子班”,让她们叫我“师父”。
追求忠都秀,我决定从她师父身上下手。我查到,她的师父叫关汉卿,是元曲四大家之一,代表作为《窦娥冤》。看完了这个剧本,我突发灵感,想出了一个得到她的计划。
忠都秀为南京长寿老人举行了义演,演出结束后,她表示要为老人们敬茶,引起了一片掌声。所敬的第一个老人,道骨仙风,喝下茶后,倒地而亡。
那位老人十指发黑、两眼凸出,经过检验,发现忠都秀的茶中含有剧毒,她蓄意杀人的消息传遍南京,无数人呼吁要当众斩首。杀掉一个美丽的尤物,也许比亲近她更令人亢奋,整个南京都在打听她斩首的时辰。斩首那天,为了占一个好位置,许多百姓前一天夜里就来了刑场,他们带着干粮,吃到第二天黄昏。
他们白等了两天。
斩杀忠都秀是在另一个地点,我家的院子里。她跪在我的花圃中,领子被向后拽开,露出全部脖颈和部分肩部。我站在她身后,举起沉重的镔铁斩刀,望着展现在眼前的白润肌肤,忽然内心充满诗意。
果然是我们时代的一流女子,刀锋离她还有两寸,她的脖颈就敏感得泛起了大片红晕,仿佛少女害羞的脸颊。我从没接触过皮肤如此之好的女人,扔掉刀,我抓住她的领子,将她从地上拽起,抱入了怀中……
意外地,她接受了我。
竟然以死亡来向一个女人要挟爱情,我都羞愧于我的卑劣,但她是个流浪四方的卖艺女子,每个地方都有富贵强权,对于我的作为,已见怪不怪。只是对于那中毒而死的老人,她耿耿于怀,觉得我为得到她,而伤害一条性命,实在禀性残忍。
我对她说:“那个老人是钟山上的神仙。”那老人是周颠,有着千年道行,装死装得惟妙惟肖,然后他就赶往外地,去寻找一千年前骗他的那帮术士去了。我曾经劝他:“算了,都一千多年了,要不我打个金人送你。”他说:“不,是我的东西我就一定要拿回来!”他的性格如此执着,真难相信他是个神仙。
他走远后,我对他大喊:“你帮我追上了姑娘,我会永远记得你!”他潇洒地回首,“算得了什么,忘了吧。”他这句话说得还像个神仙。
我把周颠的事讲给她听,她就解除了对我的误会。
她已经嫁人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她的师父关汉卿,元曲四大家之首,一个脸色酱紫的彪形大汉,喜欢打架,大多数时间待在酒馆、妓院。她拜他为师时,他的剧本已名扬天下,捧红了七八个正色一旦。
在一次酒后,他要了她,酒醒后对她的臀部赞不绝口。从此,关汉卿每当醉酒后,都要大谈她的臀部,一时尽人皆知,弄得她屡屡要自杀。她一次上吊未遂后,关汉卿就再也不说了。
两年后,关汉卿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自远方而来,两人喝得烂醉,关汉卿又一次管不住自己的嘴,说起了她的臀部。听完关汉卿的描述,那朋友就管不住了自己,冲进她的房间,剥下了她的长裙。
第二天中午,那人从她的房中走出,向关汉卿长鞠一躬:“你说的没错。我能不能在你这多住几天?”那人住了半个月,令她品尝到充分的男女之欢。他与关汉卿的粗鲁作风迥然不同,擅长温柔的调情与细腻的抚摸,她感到身体里的雌性全然舒展。
半个月后的一个早晨,那人不辞而别,给她留下一个冰冷的枕头。当晚,关汉卿走进她的房间:“我那个朋友说,他要娶你……再让我体会一下你有多好。”她给了关汉卿一个满意的答案。然后她说:“这次,什么也不许说。”关汉卿说:“一定。”
关汉卿管不住自己的嘴,不但是他的风流韵事,还有对元朝的不满,他的剧本中讽刺了那些作威作福的乡绅官僚,可想而知得罪人不少。一天喝醉后,他被一伙地痞拎出酒馆,拖到小巷里连刺了七刀。
关汉卿的葬礼是她置办的,在葬礼的最后一天,来了一个满面风尘的人,正是关汉卿远方的朋友。望着他鞋面的尘土,她说:“关汉卿说了,你要娶我。”那人说:“是吗……好吧。”从此她和那人生活在一起。
那人叫白朴,是元曲四大家的最后一位。他家在黄河南岸,对面便是蒙古。当蒙古人侵入时,奸淫了他家全部的妇女,并将他母亲掳去了蒙古草原。他无心考取蒙古人的功名,早早地写起了剧本。关汉卿与白朴都风流成性,与社会各阶层的妇人偷情,创作素材丰富,令他俩在众多写手中脱颖而出。
忠都秀比白朴小二十岁,享受到无尽的娇惯。当白朴四十岁的时候,决心去蒙古草原寻找自己的母亲。在对母亲相貌没有一点印象的情况下,白朴骑着个小毛驴,一个人去了空旷的草原。
白朴去了十年,当忠都秀三十岁时,仍没有归来。
忠都秀以后就是我的了。我难以割舍与她的缠绵,已连续十天都躺在床上。十天后,我从床上坐起,站在地上很久方能掌握好平衡。她坐起后,跳下了床,一落地就步伐轻盈,这就是男人女人的不同。
她梳妆打扮后,陪我走出大门。我询问门房:“这些天有没有人闹事?”出乎意外,门房回答,我的将士们没来过,倒是有一个邋遢的平民在门口坐了十天。
在门房的指点下,我看到大门对面的影壁靠着一个身材修长的人,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他鬓角已经斑白,衣衫破旧不堪。当我向他看去,他对视上我的目光,一脸萧索的神情。
我想让门房叫他过来。但忠都秀已向他走去,他俩说了几句话,因为隔得较远,听不清说些什么,我只见到在那人面前,忠都秀在这二十天向我展示出的万种风情逐渐衰弱,最终消减得踪迹全无。
当她完全变得像一个贤淑的守家妇人时,那人将手一背,迈步而走,她一低头,小步地跟上。
她就这么走了。
那个人是白朴吧?
我要打仗。我要身先士卒,战死沙场。但我得给刘伯温留下个儿子,好让他有个人可以辅佐,成为一代名臣。为了满足朋友的理想,我必须再找个女人。
我的府邸有一群打扫卫生的小姑娘,整日忙得汗水淋漓,因为我们时代的窗户结构复杂,是两百只鸟的雕花图案,擦一个窗户能累上三天。我将一个小姑娘从窗户上抱下,问她:“你是个女的,能生小孩吗?”
她自信地说:“大概可以吧。”我说:“那就帮我生一个吧!”她很努力,但以她的年龄而算,多少有点勉强。我不抱什么希望地从床上坐起,向窗外眺望,远方壮丽的群山变得琐碎。
当我召集将领,准备安排后事时,才知道南京城中来了个道士,将他们全部迷惑。那人叫尹志平,北方全真教的领袖,据称法力无边,道号“齐天并地水火真人”,挥舞着雪白的拂尘,走起路来足不着地。
他会土遁,南京城中的富商频繁地请他吃饭,在赴宴的道路上,见不到他的人影,只见到路面隆起一个土包飞速地移动。他弄坏了南京所有的路面,赢得了百姓狂热的崇拜。虽然他到南京只有二十天,却建起了一个仅次于我家的华丽府第。我砸开他的宅门,果然我的将领都在。
我惊讶地发现他左眼眼皮上有一块伤疤,还是艳红的肉色。我有着多年斗争经验,没有立即发难,压低了声音,说了句:“大师,再见。”
我向遥远的北方派去了三百个密探,调查尹志平的生活作风。他只要曾经对某个女信徒稍稍热情,我就可以将他赶出南京。但他作为一代领袖,一定持戒甚严,我甚至都准备招来文人捏造,不料传来的消息令我大吃一惊。
这是个恶性事件。尹志平在山野中修炼时,见到一个熟睡的牧羊女,就上前将她玷污,当牧羊女的丈夫赶来,尹志平竟然抽刀将那男人的一条胳膊砍断。
他被捉来,依然神情自若。刘伯温当众宣读了他的罪行,引起了将士们的连声惊叫。他被斩首时,南京百姓的欢呼声经久不息。但当刀砍下,尹志平的身体分裂成无数小块,四面八方地逃走。刘伯温气愤地叫道:“为什么所有高人都会一哄而散!”
尹志平的府邸被摧毁,发现了密室,藏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没有南京妇女的柔美娟秀,却有着北方山里女人的爽朗健康,是一种我不熟悉的风情。
我问她:“你是尹志平的女人吗?”她点了点头,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剪刀。剪刀向我刺来的时候,我的目光盯着她敞开的胸襟,那里盛载着沉甸甸的分量。
剪刀没刺到我,她被卫士架住,蹬着两条腿,口中犹自骂个不休。这个被悬起来的肉体,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每当我走近一步,她就奋力地向我踢腿,也不知她的腰部蕴含有多大动力。
她折腾了半天,累得脸色通红,两条蜷起的腿终于放下。我吩咐卫士:“把她架到水塘,淹死。”她给扔了进去后,尹志平果然出现,跳入了水塘中营救,但他扑腾了许久也没能将女人救起。我下令:“把两人都捞上来吧。”
那个女人被捞上来已经死了。尹志平摇晃她几下,却咿呀地醒来。尹志平解释,北方山区女子放羊时总爱唱歌,北方的歌曲慷慨激昂,她已练得气息很长。
我大感惊讶,问:“能唱一个吗?”她唱了起来,果然每句的尾音都拖得长长。淹死一个南方女子的时间,淹不死一个北方女子,这是我今天得到的教训。
我:“好了,再淹死她一次。”尹志平道:“只要不淹死她,我就帮你打败六十万水军。”他一副高人风范,引得那刚缓过来气来的女人眼神闪亮。
尹志平取来医书《黄帝内经》,上面记载了瘟疫之神——螟。它极其微小,每当有地震发生,才跑出地面,钻入跳蚤体内大量繁殖,折磨得跳蚤疯狂叮人。
据我所知,七百里外刚有过一次地震。我说:“跳蚤太难捉了。”尹志平悠然道:“只要找到被跳蚤叮过的老鼠就行了。”我说:“多谢。”
无数小箱子,随水漂到了明王的船营,里面是我军从七百里外捉的老鼠。几天后,江面上开始漂出尸体。明王船营上挂起了雪白的丧幡,据此推测,已经有高级将领瘟疫而死。再有两个月,他们就将全部死光。将领们都来劝我开战,惧强欺弱是每一个人的本性,我说:“打吧。”
当我军黑压压地冲上敌船,我疲倦地睡着。醒来时候,明王已被五花大绑地扔在我面前。我踢了踢他,说:“不能把你小块地劈死,但可以把你整块地烧死。”
把他绑到木柴堆上,点火后,明王化作一缕青烟,飘飘忽忽升上高空。我问刘伯温:“这怎么回事?”刘伯温喃喃道:“防住了‘一哄而散’,想不到他还会‘逃之夭夭’。”
尹志平走来说:“啐他。”我号令众人一起向上啐唾沫,青烟状的明王就掉了下来,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我赞叹尹志平法力无边,他谦虚地说:“哪里哪里。一哄而散与逃之夭夭,是文人自古相传的两项保命绝技,但文人脸皮薄,一用口水啐他,就乖乖就范。”
当明王再一次被扔到我脚边,我想出了对付他的办法。明王被一小片一小片地剁碎,投进鱼缸里,鱼缸里有着水草、石块,他散碎的肉体无法再次聚集。我敲了敲鱼缸,说:“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呀?”散碎的明王说:“世外桃源。”他一片片碎肉热带鱼般欢快游动。
刘伯温恍然大悟:“对付文人,弄不死他,就给他个世外桃源。”此时我看到湖水中游过一只鳄鱼,我曾经失魂落魄地喊它“儿子”,它高扬着头颅离我而去,我感到胸口一空,仿佛心脏被挖走了一块。
胜利后,我给尹志平盖了官邸,然而不久南京城中瘟疫蔓延。我带了三百刀斧手砸开了他家,里面空无一人,于是我下令:“把地板凿开!”
他果然有这个习惯,又给自己建了座密室。密室中空气恶劣,他躺在那个北方女子的腿上,已然死去。他竟然也中了瘟疫。
我让人将那女子从地下室架出,她的面颊上已出现了一小块红斑。我请来南京城中的名医,他们都掩着口鼻一步跳开。她将不可避免地死去,临终前要求我将她与尹志平的尸体合葬。
我对她说,尹志平的尸体已被运到城外焚烧,她说:“那就也烧了我吧。”我考虑了一下,说:“要一块烧,你得告诉我,你和尹志平的故事。”
她是个山中的放羊姑娘,早早地嫁了人,娶她的是一个脚骨粗大的五十岁男人,每晚强制性做爱。她在野外被道士玷污,对此她并不反感,当她发现道士匀称的裸体,心中还有一丝庆幸。此后,每当她放羊,道士都会从草丛中跳出。
尹志平和牧羊女的恋情旷日持久,教徒们再也找不回自己的领袖。而她的丈夫听到传闻,砍了尹志平两刀。夺过钢刀,尹志平将她丈夫的右臂砍下。尹志平说杀人是一种解脱的感觉,但他的左眼皮在搏斗时擦伤,中了诅咒般一直无法愈合,破了他一代高人的庄严相貌。
听完牧羊女的讲述,我说:“我能抱你一下吗?保证把你和尹志平一块烧掉。”她点了点头,当我刚碰触到她的衣衫,她头一歪,倒在我怀里断绝了呼吸。
她和尹志平的尸体燃烧后,升起了两缕青烟,青烟中依稀有他俩的幻影,一个将士惊叫:“逃之夭夭!”就要号召士兵向空中啐唾,我制止了他们,说:“让他俩走吧。”
两股青烟融合在一起,向着瑰丽的朝霞飘去。
<h3>四</h3>
南京城中已有七千人死于瘟疫,一天我的脸上出现了红斑。我终将无儿无女地死去,在这世上不留一点痕迹,犹如一道青烟。
这个想法令我极度感伤,拖着病体去了走廊,在一大帮擦窗棂的女孩中认出了那个和我好过一次的,说:“喂,你说应该可以,到底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