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魅(1 / 2)

孙频 18369 字 2024-02-19

对爱情和一个虚假男人的遐想比没有爱情还要让她疲倦。

<h2>一</h2>

李林燕眯着眼睛歪在火炉旁边烤着两只手。在冬天的夜晚,她最贪恋的地方就是这火炉边了。她贪恋的是坐在这火炉旁边时才会有的那种安定和迟钝。这火炉旁的时间是静止的,独立的,仿佛是从时空中硬剜下来的一块。

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安静得像一座秋天里颓败的废园,没有一点人声,甚至没有猫的足迹,有的只是那些自生自灭的植物和植物上面流过的一寸一寸的光阴。

她静静地歪在那张木椅上,这种自由简直巨大到了空旷,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很多时候她会不自觉地打开自己身体深处那些镇静地折叠的记忆,她一层一层把它们打开,看过之后,再一层一层包好。她在火光里烘烤着它们,像个农夫在秋天翻晒地里的那些玉米和红薯。

她是1985年考上大学的——苏北的一所师范学院,毕业后按照原籍被分配回了吕梁山区的方山中学当老师。

这所高中虽说是方山县城的高中,但设在县城的边上,出了校门就是黄土高坡,周围全是荒山野林,倒也肃静,寺庙似的。学校里只有一个残缺不全的操场,几排破破烂烂的窑洞就是教室,窑洞是依着山势一层一层摞起来的,楼房似的。摞在最上面的一层破窑洞就是单身教师宿舍,几个刚分配来的老师星星点点地缀在里面。到了晚上亮起灯的时候,从下面望上去,简直有手可摘星辰的耸然感。

李林燕来方山中学报到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她就站在单身宿舍前面的空地上来回踱着步子背宋词。“三年枕上吴中路,遣黄耳,随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鸳鸯,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9月的山里早晨已经很冷了,她还穿着一条当年最流行的大红裙子,晨风中露着两条细细的小腿,蝙蝠衫系在裙子里,头发一缕一缕地卷在肩膀上。她的脸越往下越细越尖,嘴唇几乎要小到融化不见了,但是一大早起来她就在上面涂了口红,薄薄的一层红落在她苍白的面皮上,雪上红梅似的,萧索中自带着几分妖娆。她的眼皮也是薄薄的单眼皮,便在上面涂了一层蓝色的眼影,蓝色的眼皮沉甸甸地缀在眼睛上面,像两粒熟透了的葡萄。就是出来背个书,她也要化好妆才肯出来亮相。

学生们陆陆续续来上早自习了,听到上面传下背书声,都仰起脸来看着她,学生越聚越多,渐渐围成了一圈,个个仰着脸,像瞻仰升旗仪式似的。李林燕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穿着幸子衫、喇叭裤,蹬着半高跟鞋,一只胳膊下面端端正正夹着课本,高高挺着胸脯,因为挺得太高了点,使她看起来就像拎着两只乳房在走路,很容易让人想起“两只黄鹂鸣翠柳”之类的诗句。

大约是她自己也觉得胸脯挺太高了,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胸脯挺着,头却垂着,含羞地埋在肩膀上。从背后看上去,她步调凛然庄严,再加上胳膊弯里中规中矩地夹着一本书,俨然像个修女,但裹在喇叭裤里的鼓鼓的臀和两只高高耸起的乳房又给人一种带荤腥的肉感。开学第一天,李林燕就这样披挂着口红、眼影、喇叭裤,庄严地、凛然地走上讲台,开始给学生们上语文课。

李林燕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化好妆,然后到宿舍外面背书,背唐诗背宋词背《诗经》,“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她不睡觉,别的老师也睡不成,有个教地理的老师实在忍不下去了便问她:“哎,都上班了你还每天背书做什么?你班上的学生都没你勤奋。”她一边摩挲着卷了一个角的《诗经》,一边歪着头呆呆地看着远处说:“不背怎么能行,总是要离开的,哪能不做点准备?”那老师一听就警惕地说:“什么,你才刚来就要去哪里?”

她看着那个模糊的远处,嘴里断断续续地说:“总不能……一直待在这样一个地方吧,总不能一辈子就在这里了吧,这样一个……地方。”那老师听明白了,说:“可不是,谁愿意来这山沟里?可是你不在这儿,你能去哪里?北京、上海倒是好,可是我们去了能做什么?去那里给人打个工也没多大意思。不过人在哪儿都一样,打交道的人都不过就是身边那几个数得着的人。你想去哪儿?”

李林燕听了这话,并不急着回答,只是神秘地朝虚空一笑,就像那虚空自有人接应她。笑完了,她才心满意足地回过头来看着眼前的真人,但嘴里说出的话仍是没有魂魄的话:“去哪里?这个不好说吧?这个世界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是不?我们今天就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你能知道你明天可能在哪儿吗?你能知道你明天一定活着吗?我今天在方山,但是明天就有可能在我们的对面、地球上的对面。这些谁能说得来呢?”

那地理老师听着这话,觉得虽不着调却分明铺着些胸有成竹的底气,地球的对面?难不成她随时要出国去?这荒凉的黄土高坡上别的都不好长,唯独流言最容易疯长,越是荒凉的地方,人们的舌头根子越软,人必得有些消遣才能活下去,而消遣是可以从嘴里生出来的,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消几日,方山中学的老师们就都知道这个新来的李林燕是随时准备要走的,一走就要到国外去了。啧啧。在老师们的口舌中,李林燕仿佛一夜之间长出了三头六臂,人人争着抢着想认识她,唯恐她走了就晚了。

老师们对这个新来的李林燕忽然有了一种怪异的尊重,这尊重的下面掩饰着的却是一天比一天疯长的好奇,这种好奇本身就是嗜血的,长得越大,嗜血程度越深,他们恨不得变成虫子尖尖地钻进她身体里窥视她那些最深最暗的角落。这种带着血腥气的尊重形成了一种气场,悬浮在李林燕的周围。李林燕自然感觉到了,她被这种气压着,就像被很多个隐形的人推着挤着。他们争相推她举她,她便有了一种悬空的幻觉。这让她在慌乱中又有了些微微的得意。慌乱的是,他们必得从她身上采摘到什么成果才肯罢休的;得意的是,他们这样殷切地看着她,仿佛她不是肉身做成的,在这破败的学校里她倒更像一座异域的佛像了,她神秘而遥远,她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别人这样供着她,她不由得高看自己。她更是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饱满的情绪中,这团情绪像琥珀一样将她封在了里面,她成了琥珀里的那只虫子。她除了每天早晨早早起来背诗词之外,还自己写诗。她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是专门用来写诗的,她把写诗的时间削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洗衣服洗到一半她想起了一句诗便湿着手写在本子上;看到窗前有一棵树的叶子落光了,她也马上写一首诗出来;闻着邻居炖白菜的味道,她也会立刻写出一首关于白菜的诗,当然内容主要是这炖白菜的气味是怎样的卑微和复杂。

晚上,她把一盏大大的灯泡吊在头顶,然后趴在桌子上写信、写诗、看书,灯泡从她身上兀自拓出了一个青色的阴森的影子,落在地上,长长地拉过了半个房间,使她看上去像个困在古堡里的囚徒。深夜,她捧着莎士比亚、捧着巴尔扎克,一本一本地往下看。在白天捡到的落叶上写满诗,一片一片夹进厚厚的书里做书签。她在一方白色的确良手帕上用钢笔写了一首词,题上自己的款,盖上自己的印章。末了觉得还不过瘾,还缺点什么,便蘸上水往手帕上抖,水滴沾到墨迹便晕开了一片,斑斑点点的,有点像黛玉葬花的样子了。她把手帕整整齐齐叠好,和那些准备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

有时候她会在灯下呆呆地坐一会儿,什么都不做,坐着坐着会突然和自己对话,她自问自答几句,有时候会突然悄悄叫自己“我的女孩”。叫完了,她又脸红起来,连忙拿起镜子,不好意思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看陌生人一样坐在灯下久久地端详着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像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蹦起来,到宿舍外面背诗词。她真的像个旅客一样,好像她一直坐在火车上赶路,即使是打个盹也不影响她赶路,就是睡着了她其实也是在赶路,没有一分钟可以停留。她像是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准备着身上会突然长出翅膀,会从这方山中学突然飞走。当然在没有长出翅膀之前,她还是过着人过的日子。她把老南瓜剁碎了,拌上酱和香油,和成细细的馅儿,给自己包饺子吃,每只饺子都包成吊挂金兰的样子。她把后山的野果子摘回来熬成鲜红的果酱,蘸着馒头吃。她会不厌其烦地用很长时间给自己做一顿捞饭吃,先把小米煮到八成熟,捞出来滗掉水,把酸菜细细地切成丝、辣椒和葱切成丝、土豆切成丝,然后炸了辣椒和葱,把小米、酸菜和土豆丝炒在一起,炒好的捞饭颜色一定得是金黄色的,在里面必得看到四种及以上的颜色——红、绿、黄、白。

她知道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窥视着,她事无巨细地应付着每一个细节,就像是在帮助别人解剖自己。

周末她去县邮局寄信,那个地理老师陪她去的。地理老师自从做了流言的源头之后,更是觉得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接近李林燕。两个人到了邮局,李林燕要寄的是航空信,营业员问她寄往哪里,她目若无人却口齿清晰地说了两个字:“美国。”地理老师听得清楚,心下窃喜,仿佛李林燕要飞走的证据已经确确实实被她捏在手里了,尽管这件事于她其实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回学校的路上,李林燕一边兴奋地抱怨着这航空信花了她多少钱,一边心情很好地东张西望,看见什么都想买,连十字路口每天卖的炒碗托,她都想吃一碗。两人每人吃了一碗碗托,李林燕请的客。两人吃饱了,打着蒜味的饱嗝继续往回走。路上,趁着碗托还没消化,地理老师小心翼翼地问:“信是写给谁的啊?”李林燕心情很好,再加上她也亟须有个人能分享她的喜悦,喜悦和悲伤一样,多到溢出来的时候,都需要有人接着才好。只要有人能接着,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知音。李林燕把地理老师当成了临时的闺密,对她讲起了这信的另一头系着的那个人。她不能不骄傲,不能不往出讲,因为她隔着半个地球系住了信对面的那个男人。

李林燕刚上大学就开始发表诗歌,发表一些豆腐块大小的文章,这在80年代已经够特别了,她便成了中文系有名的才女,大学四年里崇拜者不断,但她只是兀自清高着,不肯和男生多说一句话。上大四的时候,她被一家诗歌杂志邀请去参加一次笔会,据说参加笔会的有很多著名作家。李林燕自然是去了。一行人在广西桂林游山玩水了几天,一路上一名四十多岁的旅美作家一直绅士般地跟在李林燕左右。两个人一直落在人群最后悄悄地交谈着。据说他这次正好回国,是被特邀回来的。两个人一路上谈文学谈诗歌,一直谈到了最后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就要各奔东西了,大家几天下来刚刚有了熟悉感就要道别,都有些不舍,便都喝了不少酒。李林燕也喝了好几杯。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几杯下去其实已经不胜酒力,只是被气氛裹挟着,不能自已,别人喝,她也跟着喝。裹在人群中,她昏昏沉沉地听着周围的说话声和女人们发出的低低的啜泣声。她已经辨别不出是谁的声音了,她只是呆头呆脑地坐在那里,胃里燃烧着,眼睛里却越来越湿润。

折腾到半夜,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了,这才起身跌跌撞撞地回房间休息。李林燕回到自己房间就倒在了床上,脑子里似乎是空的,又似乎太满了,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还没做完。这种感觉就像在她咽喉里卡了什么东西,她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她像尾鱼一样烦躁地翻着身。

<h2>二</h2>

那时正是夏天,他们住的是疗养所的二层小洋楼。李林燕住在二楼,阳台上的门大开着,窗前的紫薇和合欢影影绰绰的,枝叶几乎要探进阳台里来,花香在幽静的夜色里像水一样涌进来,流了一屋子。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鼓起来,涨得满满的。李林燕伏在床上,脑袋昏昏沉沉,被晚风和花香吹着,感觉自己正乘在一只涨满了风的帆船上,不知道漂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轻微地响了一声,窗帘忽然被挑了起来,一个男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

李林燕大吃一惊,居然有人翻窗进来了。再看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旅美作家。他就住在她楼下,这最后一晚,他踩着窗前的合欢树爬上了她的阳台,来到了她身边。在那一瞬间,李林燕觉得这简直是个梦境,像极了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情境,一个男人为他深爱的女人夜不能寐,佩着短剑,深夜从高高的城堡爬进她的闺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他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把她揽在了怀中。她连半点挣扎都没有,他吻她的时候,她也热烈地回应他,好像她对接吻早已驾轻就熟了一样,她不能让他小看了,她好歹也是会写诗的,一个女诗人应该做什么?在这样一个夜晚应该做什么?

他的嘴一边吻她,一边居然还能空出缝隙来说话,他像是在用打字机敲打一些残缺不全的词句:“我的女孩……我是如此爱你……我不舍得离开你……”李林燕彻彻底底地融化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在逼真的背景下,她临时变成了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这个时候,她像一粒被树叶托起的早晨的露珠,全心全意活在那一个瞬间里,完全忘记了下一个瞬间随时可能会来的粉身碎骨。

旅美作家带着性欲满足之后类似于酒足饭饱的微醺抱着她,他们继续谈诗歌,仿佛不谈诗歌他们就活不下去,就像鱼儿离了水会死。他们谈普希金,谈济慈,谈里尔克,谈狄金森,他们惊叹他们原来读过这么多相同的诗,就像一轮硕大无边的月亮照着她也照着他,就是把地球绕一圈,他们也生活在同一轮月亮的光辉下。谈到后来旅美作家泪流满面,于是再一次做爱,要是不做爱,这汹涌澎湃的激情用什么表达呢?再没了。用他的话说,“太爱了只好做爱”。于是一晚上做了谈,谈了哭,哭了又做,周而复始,直至天亮。

窗外浮起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旅美作家警惕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怕被人看见,他决定原路返回。从窗子上爬出去,再顺着合欢树爬下去,回自己的房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为了一夜贪欢还得爬树上墙,多不容易,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出其中的滑稽,可是,只有李林燕感觉不到。她只觉得她的骑士要在天亮之前佩着短剑离开她的窗口了,他九死一生地来看了她一次,又要离她而去了。

她生离死别一般紧紧抱着他,她只以为她是抱着她的一生,却不知道她抱着的不过他的一个瞬间。她久久地不肯松开手,抱着他泪如雨下。他一边观察着窗外天光的脚步,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她:“我的女孩,我爱你。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有一天你会去我身边的,我会等着你。”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尽早脱身,他给她写下一个他在美国的地址,让她给他写信,并信誓旦旦地说他一回去就尽快给她写信。

她信,她为什么不信?哪个女人要是在年轻时候没相信过爱情,那她不是超人,就是未老先衰了。一个按部就班长大的女人应该是,渐渐发现她所深信不疑的事物其实就在时时刻刻地腐朽。

笔会结束了,她又回到学校。旅美作家和那个夜晚像《聊斋》里那些野外的宅院,不管前一晚看起来多么富丽堂皇得吓人,天一亮却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些微微的恐惧了,但她拒绝去看烟消云散之后最底下的那点真相,她不让自己去看。她绝不能相信那个晚上不存在,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那个泡沫般的男人打捞出来。因为,只有他的确存在过了,她的那个晚上才能真实地存在过,那么她的爱情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她所有的思念就是正大光明、理所应当的。

她开始给他写信,虽然在那封信寄出去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提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绝望,因为她其实一直在若有若无地问自己,如果他给她的地址是假的呢,如果这个地址是根本不存在的呢?那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这个地址是她和他之间唯一细若游丝的牵连。然而,两个月之后,这点绝望感忽然之间被荡涤一空了。旅美作家来信了。虽然只有短短半页信,内容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但这一天对于李林燕来说简直成了节日,她恨不得举着这封信像举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一样把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搜出来通知一遍。

她自然是欣喜的,但这欣喜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她在捏着那封信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踏实和宁静,仿佛就那一个瞬间就足以够她尘埃落定了。她那虚构中的半梦境般的爱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巢穴,被夯实进去了,就此终于可以落地生根了。她几乎喜极而泣,喜的内容也颇为复杂,除了觉得自己的爱情落地了,稳妥了,大概还因为对方不是个本土的作家,旅美,遥远而辉煌的两个字,就像寺庙里塑了金粉的菩萨。世上之人,是不是只要沾了菩萨的金粉就会看起来都像菩萨了?

一年时间里旅美作家陆陆续续地给她回过四五封信,每封信都很短,内容上也大同小异,说自己正在创作某一部长篇小说,说自己正坐在自家的花园里看书,想她。他说很想念她,“我的女孩”。“我的女孩”,这四个字像只牢不可破的鱼饵一样牢牢把她钓住了。每次她都稀里哗啦地流着泪,像不识字一样,反反复复地看这四个字,看着看着便独自笑起来,笑着笑着泪又下来了,仿佛一人分饰了好几个人的角色,简直要复杂到心力交瘁了。那天她像一个西方人过圣诞节似的,一个人兴奋地去逛街,在街上看见什么平素舍不得吃的东西,立刻掏钱买给自己,还破费给自己买了一只发卡。一个人在那儿大肆庆祝,庆祝了整整一天。

旅美作家在信中承诺说要在她大学毕业之前来看她,然后把她接走,但是直到她毕业了按原籍分配回吕梁山区当老师了,他也没来。他不来,她还能把他从信里揪出来?她失魂落魄地到方山中学报到,如果不来报到,就连工作都没了,吃什么喝什么?她是被迫来的,所以来到方山中学的第一天她就憎恨这个地方,虽然她自己不过就是这吕梁山的某个山沟里长大的女孩子,但她觉得今非昔比,自己俨然已经是半个美国人了,却意外地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的还是窑洞,原始人似的。

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里,似乎她是从时光隧道里意外漏出来的怪物。她住在窑洞里,还睡着土炕,这些都让她觉得可怕,觉得不应该。于是每个晚上她都要趴在灯下给他写信,一方面是怕他不知道她换了地址,另一方面是盼着他来救她,把她从这黄土高坡上救出去,救到大洋彼岸去。他现在是她唯一的稻草,贵比黄金。她比在大学时还用力地给他写信,每写一封信都像舍出了半条命一样。但她很享受这个虐待自己的过程,似乎只有在这信纸间把自己榨干了,把自己一身的血肉都灌进这字里行间,她才能稍稍舒服一点,才能踏实地睡一个晚上。

写信成了她一天中的头等大事,仿佛只有到了晚上她才真正复活,苏醒过来。她每晚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写她对他的刻骨思念,写她看到了月亮,就觉得他们正在一轮月亮下面,无论多远都被一种月光照着,这种感觉让她幸福。白露了,她便写“露从今夜白,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这样一直写到月末,她才把厚厚的三十张信纸叠在一起给他寄出去。

可是事实上,自从她来到方山中学之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他的一个字。尽管她每天按时给他写信,每月按时给他寄信,唯恐和他失散了,但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像具渐渐沉到水底的尸体,连个水泡都没有冒出来。她伸出手去拼命地要把他捞上来,可是落在她手里的只有远去的天光云影。

来到方山中学不觉已是一年,这一年里她整整齐齐给他寄出了十二封信,每封信都是厚厚的三十页。可是,他再没有来过一个字。她寄出去的信从来没有被退回过,也就是说他还是能收到的,那他为什么不给她回一个字?她越来越恐惧,越是恐惧,就越是要挣扎。她不能停下写信,一旦停下了,她简直不知道在这方山中学里她该怎样过下去。她只能更深地把自己甩进那种巨大的离心力旋涡里,恨不得让自己在其中绞碎了,化成齑粉。

两年过去了,她还是每天给他写信,事实上她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他们有的不过是一夜,又有两年多的时光已经从这一夜的上面踩踏了过去,就是石头,又经得起几番销蚀?他已经越来越面目模糊了,可是她不甘心,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相信,她不愿意相信这就是所谓的欺骗。那个晚上他抱着她流了那么多泪,难道他见一个人就会流那么多泪?不可能。她挣扎着一封接一封地往下写,一旦停下来,她的日子怎么过?她就会被拦腰截断了啊。但在她写信中间,她恍惚看到的分明是另一个男人。这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是她用最热烈的回忆、最殷切的愿望所编织成的一个幻影。她无法描述他的形象,只觉得他在字里行间离自己越来越近,那么真实,比一个真人还要真实。他像是一尊从苦难深处长出来的基督,不见真身,却慈悲地看着她。她觉得他近在咫尺,只要他一念慈悲就可以把她带走。然而,只要一写完信,她就会立刻跌在地面上,又是加倍的心力交瘁。

对爱情和一个虚假男人的遐想比没有爱情还要让她疲倦。

三年过去了,她一直待在这方山中学里,把一届学生从高一带到了高三,直到送他们参加完高考。他们毕业了,要上大学或回家种地了,她还待在这里。同来的几个年轻老师有的已经结婚,剩下的也在谈婚论嫁了,只有她,没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因为全方山中学上上下下都知道她可是有个远在美国的男朋友,随时可能回来接她走,怎么能给她介绍?那不是害人家嘛。

当然她也绝不会开口求他们,她根本不稀罕,她怎么能在这样一个地方落叶生根?在这三年时间里她也曾想过要不扔了这份工作,出去闯荡,可是去哪里呢?一个城市里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去了投奔谁?难道做个打工妹?老师这份工作再怎样无聊,毕竟都是旱涝保丰收的,她不必今天担心明天没饭吃,可是如果把这工作都丢了,那是怎样一种危险?随时都会没饭吃,随时可能饿死。不能走。

她终于在某一个早晨停止了在宿舍前面背诵诗词,没有任何前奏的,戛然而止。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她没有像以往一样早早爬起来,相反,她把窗帘紧紧拉着,甚至没有起来吃早饭。直到快上课的时候她才蓬头垢面地去教室上课,连妆也没化。她轰然塌下去了。自然,她被学校里的老师们悄悄笑了两天。女老师们抿着嘴,无声地笑着交换着会心的眼神,嘴里轻微地啧啧两声。毕竟都是当老师的人,不至于像农村妇女一样拍着大腿大声啧啧:“怎么书也不背了?眼影也不描了?那还怎么出去啊,不是说随时要走的吗?这书也不背了可怎么走啊,啧啧……啧啧啧。”

她关上了眼睛、耳朵,装作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像个盲人和瞎子一样在学校里做行尸走肉状。过了几天,老师们渐渐习惯了没有她背书声的早晨,再加上冬天夜长昼短,人人赖在暖烘烘的被子里不想起来,自然也懒得再去管她,这才算平息下来。只是发生过的事情就不可能完全无迹可寻,此后老师们见了她就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目光暧昧诡秘,深不见底,让她不寒而栗。这些目光就像戏台下准备看戏的目光,期待中略带贪婪,贪婪后面却是拒之千里的一点细若游丝的冷。

她知道,接下来,无论她上演什么,他们都会死死地看着,她就是把自己天衣无缝地藏在一只箱子里锁死了,他们也会把她翻出来、挖出来,把她抖落在太阳下面。

她给旅美作家写信的终结是在她来到方山中学第五年的夏天。这时候已经是1994年了,这年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依旧一个人住在单身宿舍里,住在她周围的老师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单身老师们结婚后就多半不在这破窑洞里住了,另去找房子或者远一点住到县城里了。周围住的老师都是去年刚刚分配来的新老师,年轻得像一面面镜子一样,明晃晃地照着她,直到照出她的苍老。她就是再努力躲他们,也有不小心被他们照到的时候。一旦被他们照到,她就像中了箭一样在心里默默地呻吟着,脸上却绝不能让他们看出来。她面无表情地、刚强骄傲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就像她谁都不认识,她是一个真正的天外来物,而他们不过是一堆尘世中的肉身。

她二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方山意外地多下了几场雨,黄土高坡上竟也零零星星多了些草木。这是个周末的下午,李林燕独自从学校里出来,向学校后面的山上走去。她没有什么目的,走走停停,不觉就走到了山顶。她坐在山顶的一片空地上看着周围的山谷树木。她呆呆地坐着,觉得自己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单单就只是想坐一会儿。就这样她一直坐到了黄昏时分,直到黄昏漫山遍野的血红色夕阳唤醒了她。她看着周围,疑心自己这是在哪里、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生以来一直坐在这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异常亲切地看着身边那些野草闲花,也觉得像是自家的一样,觉得它们一直长在她身边。她细细地死死地盯着它们看,不过一分钟时间,却像是有无数个四季俯仰着过去了,无数的时光从这些细小的植物叶子上流过去了。

她突然明白了,那其实是时间,那些从叶子上流走的东西就是时间。她悚然而惊,伸出手去想要拦住那些时光,截住那些时光的流逝。可是,最后一缕夕阳从她的指尖无声地流走了,一丝痕迹都没有落在她手上。

李林燕浑身打着战,死死盯着自己那双手,这双苍白的手像被时光漂白的河床一样萧索荒凉,空无一物。她用这双手掩住了自己的脸,她坐在空旷的山顶上一个人号啕大哭。她终于第一次承认,她其实是受骗了,她其实是被骗了。她骗了自己整整六年,现在,在她二十八岁的这个夏天,她终于残酷地叫醒了自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她的五脏六腑、她所有的感觉其实早已经醒了,只是她的身体、她的四肢还在冬眠,还是迟迟不肯醒来,她知道她是怕疼,所以她拖延着不肯让自己醒来,可是,可是,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时光长河中稍纵即逝的,她怎么可能永远不醒来?

巨大的史无前例的疼痛随即便吞没了她,和她预想的几乎一样。她疼痛着,号啕大哭着,一次一次地问自己:你怎么能骗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你怎么能这么长时间地自欺欺人?

十年之间,文学神圣的时代正在一点点远去,那个招摇撞骗的旅美作家早已随着时代泡沫般销声匿迹了,不知他是不是已经改行开餐馆去了,大约他早已经忘记曾经还有过她这样一个人,不过就是一夜情,当年和他上过床的女人估计也不止她一个吧。她什么都不算,连情人都不算。可是,她为什么心甘情愿地固执地骗了自己六年?真正骗她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

一轮焦黄的月亮很近地挂在她的头顶,似乎只要站起来就能碰到它了。她已经停止哭泣了,只是默默地久久地坐在那里,坐在月亮下面。最后,不知道几点了,她终于起身,蹒跚着向山下走去。她先是怔怔地站着,看着下山的路,好像在积攒些力气下山。但是在迈出这第一步的时候,她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古怪的轻松感,就像一个刚被上完酷刑的犯人知道自己还活着的一瞬间产生的感觉,庆幸还活着,却深知活着后面不过是更深不见底的悲伤。

<h2>三</h2>

两年像两天一样过去了。渐渐地,她变得开始依恋那些无生命的东西,她一只接一只地往回买一些根本用不着的杯子,瓷的、塑料的、玻璃的、不锈钢的,花花绿绿地摆在窗台上。阳光落在窗台上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杯子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像陶俑一样纷纷散发着一种暖钝的光泽。阳光穿过那几只玻璃的杯子在窗台上落下了一片粼粼的光影,阳光移动的时候,那些波光像阳光的脚一样,随着阳光变幻着,变成了各种奇怪的图形,阳光渐渐消失的时候,它们便也像植物一样一寸一寸地死去了。

她经常在有阳光的时候长时间地站在窗口,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些光影的变化。有时候她会往其中的一只杯子里灌满水,插上一只山上采来的野花。在冬天的时候,她会把从白菜里剥出的白菜心插进杯子里,等着它开出米粒似的白菜花来。

她每天要把宿舍里的几件家具细细地擦洗一遍,把水泥地扫一遍再拖一遍,她还迷恋上了晒衣服和叠衣服。只要是阳光好的时候,她就会在窑洞前面的铁丝上晒衣服,把好久没穿的衣服也从箱子里挖出来,五颜六色地晒上一片,一直晒到日薄西山的时候,等到衣服像海绵一样吸饱了阳光,她才像收割庄稼一样把这些衣服收回去。收回去了再仔仔细细地叠一遍,然后再压到箱子底下去。过一阵子,她又会周而复始地再晒一遍,再叠一遍,像个按照时令有条不紊地耕种收割的农夫一样。

有时候晒衣服的时候,她会眯着眼睛看着铁丝上那些红裙子、幸子衫、蝙蝠衫、滑雪衫,虽然不过是六七年前穿过的衣服,现在看上去却怎么都觉得像从坟里翻出来的陪葬品,这种感觉让她有些骇然,不过六七年的时间里她就已经死了一回?但不管怎样,这些衣服她再没有穿过,她最多把它们晒一晒叠一叠就又放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了,不许它们出世。她现在穿得像一棵删繁就简的秋天里的树,连片叶子都难见,只有铁画银钩的枝干了。一夏天她就穿着一件的确良衬衫、一条黑色健美裤,冬天的时候就裹着一件咖色西服,腿上的喇叭牛仔裤已经短了一截了她也不管,照样套在腿上,喇叭裤吊在脚踝上面,走起路来像在腿上开出了两朵喇叭花似的。

信早已不写了,诗倒还写,大约也是出于惯性,不写就更孤单了,但就是写了也不再发表,只写给自己看。深夜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灯泡下,抽着烟写诗。有的老师起夜上厕所路过她窗口的时候,会听见她的窑洞里传出晋剧声,她在听半导体里的晋剧,有时候还能从窗缝里看到她一边抽烟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她让他们觉得害怕,似乎她到了晚上就会卸去画皮变成一个靠晋剧度日的老太太。

这一年,方山县文化馆里一个叫余有生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听说李林燕会写诗,便专门跑到方山中学来找她。这年头居然还能有文学爱好者来找她,委实不易。余有生三十出头了还未结婚,据他自己说是为了诗歌事业不肯结婚,怕诗歌的纯洁性被世俗琐事淹没了、腐蚀了。他不肯结婚的原因自然无从考证,不过其中有一个原因大概是他不缺女人,在那个满地是文学女青年的年代,一个会写诗的男人钓几个女文青还是轻而易举的。就连相亲的时候,女文青们都不忘问一句“你会写诗吗?”,就像现在的女青年问“你有房有车有六位数以上的存款吗?”。生态变了,生物们只好跟着进化,物竞天择。无论在哪个年代,如果一个男人既不缺女人又不缺自由,大约都不会太急着去结婚吧。

从旅美作家身边跋涉过来的李林燕再看其他诗人便有了曾经沧海的感觉,就像一个人自以为吃过大宴了怎么还能回头去吃粗茶淡饭。余有生第一次去她宿舍找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对面,叼着烟扯着嘴角冷眼看着他,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诗歌和文学。她把油腻腻的头发在脑后胡乱搓成一条辫子,身上套着一件男人穿的的确良衬衫,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她想这足以把他吓跑了,可是没过几天,余有生又颠颠跑过来找她了。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女诗人在方山县绝无仅有,仅此一人,他认为他千辛万苦地找到了知音。他来投奔他的知音了,她能不收留他?

其实,在这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李林燕一直在反省自己和那个旅美作家最开始的源头,最后她想清楚了,那个源头其实就是她对他有一点崇拜。她高看了他,她心甘情愿地仰着脸看他,把他当寺庙里的一尊佛像似的供起来仰着看。她抢先把自己置于一个低下的位置,那谁还能再把她扶起来?就算人家最后骗了她、抛弃了她,其实都是她自找的,她能说出来吗?她能控诉他吗?傻子吃的亏,骗术失去麻痹力之后的耻辱,这两种质地不同的痛苦居然在她身上兼备了。就是这样,她也只能把它们当成一颗囫囵牙往下咽,明知道消化不了也只能往下咽,万万不能让人看着了。他们除了把她编排成一个坚不可摧的笑话世代流传下去,还能做什么?

因为吃过这样一种亏,所以再看男人的时候,她最怕的、最忌讳的就是,高看他。再见到任何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下意识地,先要把他祛魅——先把他身上一切虚假的磁场全部消除掉,把他先变回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吃喝拉撒的男人再说其他。她见到余有生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他甭想着拿两首诗就想把她唬住把她蛊惑了、骗了,就是他诗写得再好,他就是拜伦再世,她也绝不会高看他一分一毫,绝不。

她平视着他,这让她心生舒服,仿佛这也算一种对旅美作家的报复。他每个周末雷打不动地过来找她和她谈论诗歌、文学,他坐在那里滔滔不绝地和她说话,似乎他有生以来嘴一直就是被禁闭起来的,好不容易获释,对说话简直有一种饥渴。她其实也有这种饥渴感,在方山中学的这七八年里,她很少和人说话,别人也很少和她说话,开始几年她还靠着写信能和信里的那个影子说说话,后来信也停了,干脆就没有了说话的机会。她才像真正被关了禁闭一样,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一句人话,无非一张口就是:“你那个国外的男朋友呢?还不来接你?”她恨不得朝那说话的人脸上泼硫酸,不笑话别人就会死啊?专门拣着那处不愈合的伤口捏,大约这也是一种旁人无从体会的乐趣,大约很过瘾。除了上课,她几乎不开口,可是当她一个人躲在宿舍里的时候,她会在那不停地自言自语,她絮絮地问自己今天吃点什么。然后她回答自己,炒个馍花算了,反正也饿不死。她已经几年不肯给自己包一只饺子了。

现在忽然有个真人摆在她面前和她说话,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就像一个在雪地里走久了的人猛然回到暖烘烘的屋子里。她其实并没有仔细地听他在讲什么,她只知道他讲的是诗歌是文学,但是光知道这一点就足以让她觉得温暖了,就像路过一片麦田,明知道自己不会下去收割的,可是只要心里知道那是麦子也就觉得踏实了,知道来年不会挨饿了。她钝钝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和他鱼一样一张一合的嘴,像看着一部年代久远却熟悉万分的默片,就像是,她自己就是从这部电影里走出来的一个已经衰老的女主人公。她有些怅惘,有些感动,还有些不甘。毕竟有个能说话的人也不是坏事。

他们来往一年后的一个深夜,因为一时谈得兴起忘记了时间,想起来要走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已经开始下雨了。余有生为难地站在门口,不敢说话,他要是主动说“我今晚就住这儿吧”,那不是摆明了自己的居心吗?她心里明白,于是她豪爽地掐掉烟,说了一句:“今晚不走了,就住我这儿。”余有生毕竟是诗人,也不推辞,果然就住下了。宿舍里就一张炕,两个人自然要睡在一张炕上。装了前半夜,到了后半夜终于还是睡到一起了,李林燕也没太多抵抗,睡就睡了,她这样一个名声的女人要是留宿一个男人而没睡,那是万万没有人信的。既然没有人信,她索性就把它给坐实了,也不枉他们笑话她一场。

和旅美作家那一夜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和余有生这一夜对她来说其实不过是第二夜,两夜之间一隔就是十年,她从二十岁一步奔到了三十岁。和余有生这一夜,她依然生涩幼稚,似乎中间这十来年的时间根本就是空的,白过了,她不过是从昨天走进了今天,可是心境却不同了。她问自己这十年时间里究竟做了些什么,她对自己的回答是,她做了十年贞洁牌上的烈妇,做了十年莫须有的寡妇,为了一个并不存在的男人,她整整守了十年。“傻×。”黑暗中她默默地骂了一声自己。

她在黑暗中看不清余有生的脸,她也不想看清他。她依稀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和一个男人流着泪接吻,拥抱,生离死别。那可真的是生离死别。那时候的她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她是个新女性,她可是要爱情也要自由的新女性,就是没有性经验,她也恨不得装得经验丰富一样,好让别人不要以为她是伪装的新女性。她在黑暗中无声地残酷地笑了,把头侧到了一边以免被他看到。

她和眼前这个男人自然不可能有十年前的感觉,那种感觉,美好也罢,残酷也罢,无耻也罢,一辈子也就那么空前绝后的一次,以后,再不会有了。她在这个夜晚的感觉很简单,那就是,她像是初尝禁脔一样,心头兜起了一种近乎肉感的喜悦。她报复了旅美作家,报复了方山中学的老师们,报复了这十年时间里的她自己。所有的这些人包括她自己,她都该报复,她积攒了十年,是她揭竿而起的时候了。

就这样,三十岁的时候,她公开和余有生在方山中学的单身宿舍里同居。当她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余有生从她单身宿舍里出出入入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一个词——奸淫。而这个词就是向着她直直戳过来的。她把两只手交叉抱在胸前,站在窗前冷笑,那又怎么样?左不过也就这样了。她惧怕的并不是这个词本身,而是在这段时间里,她在这种奸淫与偷情过程中再一次发现了生活本身的平淡无奇和庸常本质。谈完诗歌就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厕所了吗?早知道本质上不过如此,她又何必用十年时间绕了一个大弯?当初早早嫁个平庸的男人,十年后也大不了就是现在这种平淡无奇了。她越发觉得自己这十年时间里真是亏了。

她后悔这十年时间不该为一个男人白白守着,就像一个犯人后悔当初不该犯罪一样。于是,她不由得开始欣赏眼前的奸淫,即使眼前的男人并不是多么令她中意的。可是,他毕竟帮着她从这牢狱般的十年里跳出来了,她看着这十年彻底离开她了,永远不再回来,她看着它的离去,就像亲眼看着一个仇人咽气一样过瘾。

可是一切的感觉都不过像烟花一样短暂,都不过在转瞬之间就无迹可寻,面目全非,很快变质。很快,她再次厌倦了这种状态,她已经三十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就这样无偿地给一个男人做知音加情妇?再过几年呢?他去找更年轻的女人去谈论诗歌和爱情,而她将在这破窑洞里孤独终老?其实,她早已经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注定有些人是要孤独地生再孤独地死去的,可是,她并不愿意成为这些人中的一个。她本能地想逃开,只是一种本能。

有了这种心思之后,她便再次认真审视余有生,像解剖人体一样仔仔细细审视他。她对他并没有那种惊心动魄的爱,可是,现在她已经不需要这些了。那些东西他妈的一辈子有一次就够了。他毕竟也是个没结婚的男人,难道他就不想有个家?再说了,无论别人怎么嘲笑她,余有生还不是风雨无阻地每周来看她?他毕竟也是个诗人,无论什么时候,只有同类才更珍惜同类吧,永远只有同类项才能被合并,才能水乳交融甚至血脉相连吧,就算整个世界都不理解你,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你是怎么回事,这也够了吧。他们在一起也一年时间了,别的不敢说,惺惺相惜这一点她相信他们还是有的。他倒没有什么钱,但是毕竟有份稳定的工作,在一起生活的话,日子总还是能过下去的。现在她也不要别的了,就想要个日子。

于是,她向余有生提出要结婚。余有生没说结也没说不结,只说再处段时间看看。他都说这样的话了,她还能说什么?总不能用鞭子赶着他催着他结婚,好像自己已经十万火急地搁不住了一样,多放一天都会变质。她有些后悔先开口,怎么能这样赤裸裸地着急呢?被他看轻了。

又过了一阵子,余有生忽然兴奋地跑来找她,原来他的一首诗在全国的诗歌比赛中得了一等奖。他跪在她面前泪流满面地说,他这首诗的灵感全部是她给予他的,没有她就没有他的这首诗。她呆呆地坐着,惊恐地看着他哭,他的诗得奖并没有在她心里掀起多么巨大的喜悦,同行永远相轻,她压根没觉得他的诗写得有多好。真正让她触动和惊悚的是他的眼泪,又一个男人在她面前哭得一塌糊涂。她在那一瞬间便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男人,他当时也是哭成这样。第一个男人在她面前流泪的时候,她是感动;第二个男人在她面前流泪的时候,她害怕了。她突然怪异地笑了,男人流个泪怎么这么容易,似乎是因为流个泪太容易了,没有成本,又不用花钱,所以就随意使用,不加节制?

她看着满脸是泪的余有生,忽然觉得隐隐不安,似乎仅仅是凭着十年前的经验,她便觉得这眼泪其实是一种危险的征兆。她定了定心神,趁机又提出了要结婚的话。余有生正在兴头上,胆汁分泌正旺盛,什么都答应,两个人甚至开始商量着什么时候去领证。

然而,在他们还没来得及领证之前,余有生忽然被调到省里去了。就是因为他这首在全国得奖的诗,他被调到了省文联,直接从县城到省城去了。一听到消息,李林燕心里就明白了,他们这就算是完了。忽然想起几天前自己心里的预感,她忍不住背上一阵阴凉,像是不小心触到了命里一处阴暗的玄机,脸上却还在木木地独自微笑。果然,余有生被调走之后,就再不和她提结婚的事,都两地了还谈什么结婚,这不是明摆着不现实嘛。开始时他还写写信,偶尔打打电话,以尽尽义务,大约也是为了求得心安,毕竟,白白睡了人家一年。时间一长,他果然就心安了。

于是,他们和平分手。

这时候,李林燕已经三十一岁了,仍然独自一人住在学校的破窑洞宿舍里。方山中学的老师中也不乏才子,有好事者在余有生调走之后给李林燕封了一个雅号——“作家的摇篮”,以此来纪念曾在她身边出入过的两位男作家同志。虽然他们压根没见过第一个男人,但是,只要他还在传说中活着就足够了。

在传说中活着是一种更坚不可摧的存在。

<h2>四</h2>

此后,在方山中学,老师们只要看到李林燕远远地走过来了,便无声地抿着嘴笑着,对接头暗号似的说一句:“‘摇篮’过来了。”“李林燕”这个名字简直要被人们渐渐遗忘了,人们强迫性地把她装进一只坛子里,不让她出来,还要贴上封条,上面盖个戳——“作家的摇篮”。于是,她被迫变成了另一种物质。

她惊恐地发现,年龄越大,她就越不可能离开方山中学了,因为她老了,还因为她已经有了可怕的依赖性。她仍然寄居在原来的人形里,仍然终日在这方山中学晃荡着。校长总不能因为她是“作家的摇篮”就把她开除吧,毕竟,就算和两个男人睡过觉也终究不算犯罪。虽然没有人开除她,但她知道,在这方山中学里,她其实已经被彻底流放了,她走在方山中学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其实都是走在渺无人烟的大漠里。为了活下去,她只能进化自己,让自己被迫长出了两座驼峰,驮着水和脂肪,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送走一个白天再送走一个晚上,然后又是白天。她一步都不敢停,只怕一停下就彻底走不动了,可是心里却再明白不过,自己不过是走在一只圆形的玻璃球上,兜兜转转绕一圈不过是又回到起点,她永远都出不去了,她其实已经被焊死在这只玻璃球上了。

是啊,她就是再憎恶这些人——这些叫她“摇篮”的人,她又能逃到哪里去?在方山中学一窝就是十年,十年可以让多少东西灰飞烟灭,一个三十二岁的单身女人能逃到哪里?现在所有的国企都在改革,多少工人下岗失业,连口饭都没得吃,她好歹是个老师,不用下岗失业,偷偷庆幸都还来不及。回父母家吗?山沟里的父母已经把她视为耻辱,都怕她回家被邻居笑话。只有在这个角落里还有一份微薄的工资养着她,她起码饿不死,有一间破窑洞可以住,她起码淋不到雨。她知道自己一离开这里就会像一只离了水的螃蟹,爬不了几步就会被晒死在阳光下。

就这样活吧,她告诉自己。别人叫她“摇篮”的时候,她就假装听不见,她要装厚颜无耻,百毒不侵。装无耻都不够,她还要装彪悍,她几乎已经是手不离烟了,比学校里的任何一个男老师抽烟都厉害,成了传说中可怕的“丁丁烟”。她与一切女性化的东西绝缘,弃之不及,她脸上不再涂抹任何东西,赤裸裸地被黄土高坡上的阳光晒着,脸颊两侧各长出了一块喜气洋洋的红斑。这个世界上的女人们正时兴什么衣服已经与她无关了,她穿一切让人混淆性别的衣服,衬衫、球鞋、军大衣,只有那条油腻腻的辫子她始终没舍得剪,终日像条蛇一样爬在她背上。她不舍得剪大约是因为心里终究恐惧,如果剪了,她就连一点女人的痕迹都没有了,仿佛被毁尸灭迹了,那个作为女人的她就彻底烟消云散了,连一点证据都没有了。当然,她也不可能真的变成一个男人,那就是说,她将变成一个男人和女人之外的第三种性别的人,她将变成一种全新的生物。

她可能终究担心变成这种生物后会被彻底逐出人境,于是便为自己保留了这条油腻腻的辫子。

无耻和彪悍成了她身上的两座驼峰,她驮着它们才能保证自己活下去,只要她驮着,别人就休想把她困死在方山中学。她就是要活,谁敢拦她?走路的时候,她昂着头,假装什么也看不见,也避免了和人打招呼。因为经常连胸罩也不戴,自然也不可能再拎着两只乳房走路了,塌了,她的全身上下除了目光,别的地方几乎都塌了。不过,她愿意,她就是狠着劲让自己往松松垮垮里塌。

不如此,就不足以报复她自己。

那年到正月二十八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她已经连着几年不回家过年了。父母跟着哥哥一家子过,她插不进去,嫂子把她当灾星。她父母也不想让她回去丢人败兴。她准备自己一个人在宿舍过年。这天她去菜市场买菜买肉,准备包点饺子吃。忽然,她在猪肉摊上看到了一只褪得干干净净的猪头,眼珠子还没烫掉,灰蒙蒙地瞪着,耳朵、嘴都完好无损。不知为什么,她就站在那肉摊前看着那猪头看了很长时间,她呆呆地和那猪头对视的时候,肉摊老板问了她一句:“想买?快过年了,买回去一个整猪头正好供在牌位下。”他说的“供在牌位下”就是说先拿猪头祭祀祖先了,人们再吃。祭品?她脑子里跳过这个词。然后,她盯着那只猪头忽然无声地笑了,她明白她为什么一直盯着它看了,因为她和它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不过是个祭品。它祭祖先,她祭文学。她在这儿又遇到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