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父亲会在发病之前变成一个小偷。在我二十九岁的时候,他已经因为酗酒,大部分时间忘记了自己是谁,当然也丧失了继续殴打母亲的能力。据母亲回忆,在他不能再向她动手之后,也就是如果挥出拳头,很可能没法击中目标反而自己会向着挥拳的方向摔倒之后,他爱上了微笑。他就坐在床边,看着我的母亲微笑,母亲问:你笑什么?他说:给一点酒喝。他的手放在腿上,剧烈地抖动,点一支烟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把火苗放在烟头上。母亲不说话,出门买菜,等她回家之后,父亲还坐在原来的地方微笑,而在她随后发现,厨房里的料酒空了。之后她把家里的料酒藏了起来。在家里找不到一滴酒之后,父亲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母亲问他:你叫什么?他笑而不答,母亲大声喝问他:说话,你是谁?他摇摇头说:想不起来。母亲说:我是谁?父亲说:你是小玲。母亲说:小玲是谁?父亲说:是我的媳妇。母亲说:你是谁?你叫什么?父亲摇摇头说:想不起来了。母亲说: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多年做了什么?父亲摇头说:不知道。母亲说:你打了我三十年,你欺负了我三十年,你知不知道?父亲仰起脸说:是吗?母亲说:不要装傻,你肯定什么都知道。父亲说:我想不起来。如果真是那样,对不起了,小玲。母亲找出家里的白酒,倒了一杯给父亲,说:喝了吧。父亲喝了一口,就吐在了裤子上,然后微笑看着母亲说:喝不下了。母亲抬手打了他一巴掌,然后抱着他哭了。
傻掉之后的父亲每天的工作是坐在楼下的小卖部门口晒太阳。母亲早上把他领过去看他坐好,在天黑之前再把他领回家,帮他洗漱睡觉。我家的窗户正对着小卖部门口,母亲可以随时看到他是不是还在那。她从没发现他曾经离开过那个板凳,但是事实证明他一定在什么时间走开过,这让她在后来十分费解,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不见了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呢?而他曾经离开过的证据就是他会送给母亲礼物。比如一天母亲晚上把他领进家门,他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苹果放在客厅的餐桌上说:给你一个苹果。另外一次他从口袋掏出一只湿漉漉的小螃蟹说:给你一个螃蟹。母亲问他,东西是从哪来的?他说是有人送他的。母亲问,谁送你的?他说,想不起来,就是有人要送给他,他只好收下。有一天在母亲接他的时候,发现他的鼻子肿得老高,上衣有干了的血迹,而兜里装着一枚准备送给她可已经压碎的鸡蛋。母亲把他领到了附近的菜市场,没费多大的力气就找到了打他的人,一个常年在那里卖鸡蛋的男人。你怎么可以打他,他是傻子,母亲说。男人说,傻子就可以偷东西吗?母亲说,把鸡蛋还给你就好,你为什么要打他?男人说,到底是你傻还是他傻,如果他还给了我,我会打他吗?我当场抓住他,他还不还给我,说我说好送给他的,怎么能反悔?我不是打他偷东西,是打他嘴硬。母亲说,可你打了他的鼻子。男人说,我也不是拳击手,怎么能说打哪就打哪。父亲在母亲身边微笑着对那男人说:谢谢你送我鸡蛋。小玲正好你也在这里,鸡蛋就是他送给我的。母亲拉着父亲的手离开了鸡蛋摊,还有谁送过你东西,你记得起来吗?送我东西的人我怎么会不记得。母亲找到了卖苹果的女人,找到了卖螃蟹的老人,找到了卖其他东西的人。他们都记得父亲,不是没有其他人在菜市场小偷小摸,但是只有父亲一个是偷了东西,还要感谢对方把东西送给他的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收母亲递过去的钱,他们大都会说,东西不值几个钱,而且谁叫他是个傻子吗?只有一个卖大蒜的女人说:我觉得他没偷东西。母亲说:偷了就是偷了,把钱收下吧。女人摇头说:他拿了东西之后,谢了我,我觉得就算送了,那头大蒜确实是我送给他的。
之后父亲走路出现了困难,之前他虽然走得很慢,可是还是能自己走路的。在某一个时间点之后,他开始跌倒,而且经常跌倒得十分突然,上一秒钟还好好的,缓慢而平稳,下一秒钟就突然摔倒在地,站起来之后全然忘记自己刚才跌倒过,而问母亲,我的衣服怎么脏了?上面的灰尘是哪来的?在母亲领他去医院的路上,准确地说,是刚刚走进医院的时候,他看了看医院里嘈杂的人群和几个正聚在一起哭泣的家属,然后再次摔倒在地,这次他没能自己爬起来,而是倒在地上好像睡着了。医生给出的结论是,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之后,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只是无法确定什么时候会醒过来,因为血块已经大大的损伤了他脑部的神经,再也无法复原了。是不是早就开始出血了呢,他已经傻了几个月了,记不起自己是谁?母亲问。医生说,不是,在医院跌倒的时候是唯一一次的出血,之前大脑也许是健康的。母亲说,那他怎么已经开始失去记忆了呢?医生说,很多酗酒的人大脑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而这种损伤单从外观上或者说单单从颅内组织的情况上是没法确切分辨的。医学从某种程度上只是一个概率问题,比如这次脑出血的原因,当然很可能是因为长年酗酒导致的,不过也可能完全没有关系,就如同苹果会掉到地上,是因为万有引力的关系,可你无法确知下一次苹果还会不会掉在地上,虽说从过往的经验来看,有着极大的接近于完全的可能,说到底还是可能。作为医生,我只能说,他到现在这个地步很可能是因为酗酒导致的,傻掉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而且未来他很可能再也无法讲话,无法行动,也很可能在睡梦里因为更严重的复发而死亡,但是这些也都是可能而已。
在我来到医院之后,母亲向我复述了这些可能。即使在我记忆里母亲最无助的时候,也就是被父亲逼到墙角用皮带抽打的时候,她也没有这么弱小。她的人生好像刚刚着了一场大火,而她现在站在废墟前面,无数次的哭泣之后,幻想着一切能突然从灰烬里生长出来。而她的这种状态也剥夺了我本来应该获得的轻松感,因为父亲无法再向母亲施暴而获得的轻松感。在看到父亲躺在床上的安静面容时,这种轻松感更是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他在均匀地呼吸,嘴角似乎还在似笑非笑,我本来曾经设想过无数种报复他的方式,而现在他已经无法感知任何方式的报复,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我发现自己忽然陷入了一种迷茫,像个坏父亲一样活着,就像他曾经做过的那样以便给我一个报复他的机会和像现在这样慢慢的无声的死掉,如果我是上帝的话,他的这两种存在方式我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一个。当然把时间向前移动,我更愿意选择他像一个好父亲那样活着,使母亲度过幸福的人生,使我变成一个不同的人,可我没有能力拖拽时间的鼠标,我的界面上只有一个能够点开的文件夹,名称是:他熟睡。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安排,在一个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全部家庭生活之后,好像筋疲力尽一样躺在床上睡着了。在我三番两次以案子在身为由,拒绝陪护他之后,母亲说:你是他的儿子,你不能不管他。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我说,我没有不管他,他的医疗费用由我负责,我只是没时间待在医院里。你可以雇一个护理,费用也由我负责。而且关于名字,又不是我请他起给我的。母亲说,如果你确实忙那就算了,工作要紧。护理我不会去雇,我自己来。我说,你会把自己累死的。母亲说,他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不会累到哪里去。事实马上证明她错了,父亲死人一般活着,除了大脑,其他所有器官都在正常运转,好像一个老板出国度假的公司,虽然无法做出什么重大的决策,可也没有因此而倒闭,而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经营。母亲迅速消瘦下来,原本隐藏的血管浮现在手上,她默默消瘦的样子明确通知我:你已经别无选择。于是我向蒋不凡告了假。父亲病了?我说,是,脑出血,估计坚持不了多久了。什么时候的事?一个月之前。你怎么才说?不是有案子在跟嘛?赶紧给我滚回去,案子要多少有多少,爸就一个。在哪个医院,我去看看。别去,需要你的时候我会和你说。行,反正是你爸,你自己定。不用着急回来,缺了你地球照样转,懂吗?
于是我得到了一个没有期限的带薪假期,收入没有多少减损,蒋不凡擅自在一些案宗的经办人上写了我的名字,以便我能拿到相应的奖金。换句话说,从表面上看,我在休假的时间里也神出鬼没地破了不少案子。而面对人生的第一次如此漫长的无事可做,除了每天晚上睡在父亲的单人病房里,白天中午醒来之后,我便去公园或者书店打发时光。
和安歌分别的那条长椅,我在警校念书的时候也经常会去坐一坐。面对着湖水和远处的树林,清空自己的思绪,然后把安歌引进来,放在脑海的中央。虽然这么多年来,我没有放弃寻找她的努力,可还是没有一点线索。她的父母卖掉了皇姑区岐山路上的房子,搬到了国外,不过是搬去了两个不同的国家,因为两人已经在安歌失踪不久之后宣布离婚。我没有就此放松对于这两个人的关注,防止安歌暗地里联系他们其中的某一个而我没有知道。但是看来安歌并没有这么做。她的父亲在付了他那几个学生一大笔赔偿金之后去了美国,并在美国获得了很大的声誉,而声誉也同时助长了他风流成性的行事风格。他在两起和幼女有关的丑闻中成为被告,但是都成功脱身,原本的丑闻成了美国社会对东方艺术家不公正的诋毁。她的母亲在她失踪第二年之后在日本再嫁,第二任丈夫是日本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陶艺匠人,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千兵让。两人定居冲绳,婚后一年生下一个男孩儿。她渐渐退出了知名艺术家的圈子,成了一个更温和的母亲。安歌应该三十岁了,和我一样。她可能生活在和此时此地不同的某时某地,过着她想要的生活,也许就像她说的,活在自己最喜爱的时光里,也可能完全相反,过得一塌糊涂。她写给我的信在我的抽屉里放了十几年的时间,铅笔写下的字迹已经不是那么清晰,每次把信在台灯下展开,安歌便好像来到了我的身边,一边拆开我的钢笔检查哪里出了问题,一边轻声说:请放心,我会捍卫你。她还没有死,与其说是一个判断,这句话更像是一种信念。我牢牢把这种信念拷在自己的心神上,带着它从十八岁慢慢走向三十岁,时间越久,这种信念越为强烈,她不会死的,她躲了起来,而我一定会找到她。
新华书店与我家的直线距离大约五百米,实际距离大约一千米,和父亲所住的医院与我家的距离差不多。我记得刚刚从平房搬到楼里,从我家的窗户向外看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新华书店”四个红色的大字。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华书店已经萎缩在两层楼里,其他楼层租为他用,最大的租户是中国联通公司的营业厅,每天卖着不同兆宽的宽带和各种话费套餐。两层楼的书店在S市也已经算是规模不小,况且二层的地上还铺有地毯,可以拿本书席地而坐随意看下去,直到书店打烊。书虽然摆得不是十分规整,换句话说,简直是随便乱堆在书架和地毯上,可是如果遇见资深的营业员,还是可以跨过障碍物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书的。在陪护父亲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中午醒来,简单吃过早饭,就走到新华书店里找本书坐下。我读书可说是并无一点目的,更不用说想要磨炼什么精纯的趣味,只是因为从高中起喜欢读而读,甚至说安歌对此事的作用也仅仅是起了头而已,往后便成了我自己的事,读书可以忘记包括安歌在内的所有事情,只在心里想着:有趣有趣,后面待要如何?或者目前无聊,再过几页会不会有点起色。这么说来,我大多读的是小说,并非是看低了其他题材,或者看到诗歌和散文就忽然不认得字了,而单纯是个人兴趣。小说总体上是一个完整封闭的世界,人类最接近上帝的角色可能便是充演一个小说家,科学家当然也能从一个试管中造出一只羊或者一条蛇,听说造人从目前看来也不是很难做到,但是其工作或多或少还是与小说家不同。最初的亚当夏娃并没有多少可看之处,只有吃了生命之树上的果子之后,能辨善恶,一切才开始有趣了。我常怀疑小说家的劳动和那树上的果子有极大的关联。我不看侦探小说,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东野圭吾之类。不是写得不精彩,只是作为警察,知道这些作家是大大的外行。这也正是这些小说能够精彩的原因,若是内行人,必会处处掣肘,想象力无从施展。史诗巨著也能拿起来看,只是一旦写起史诗,作家就好像当即失去了幽默感和灵巧,中国的作家更是如此(也可能原来这两样东西就没有多少)再加上我对小说有某种偏见,这种偏见很可能来源于自己的懒惰,即是一部完美的小说应该有一个完美的长度,超出这个长度就很难完美,再经典的长篇巨制也有冗长的成分。那天下午在新华书店二层,我就正拿着一本我喜欢的书,不错的长度,坐在书架中间的地毯上读。
“想到这件事,不知不觉喝了很多酒。天已经晚了,饭厅里只剩了几桌客人。有一个服务员双手叉腰站在厨房门口,好像孙二娘在看包子馅。我在恍惚之间被她拖进了厨房,倒挂在铁架上。大师傅说:‘这牛子筋多肉少,肉又骚得紧。调馅时须是要放些胡椒’。那母夜叉说道:索性留下给我做个面首,牛子你意下如何?她上唇留一撮胡须,胸前悬着两个暖水袋。我说道:‘毋宁死。’她踢了我一脚说:‘不识抬举。牛子,忍着些。过一个时辰来给你放血。’于是就走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忽然一只狮子猫,其毛白如雪,像梦一样飘进来,蹲在我面前。铃子对我说:‘王二!醉啦?出什么神?’”
我活动了一下脖子,小声说:这小子。然后用手指沾了一点吐沫,准备翻过这页继续读下去。
“你叫别人怎么看?”一个声音忽然在对面冲我说。
原来是一个坐在我对面的女孩儿,我们两个都直着腿坐在地上,她手里也端着书,腿离我的腿很近。
“在和我说话吗?”
“当然在和你说话。你的吐沫沾在书页上,别人怎么看?”女孩儿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地上的下摆过了膝盖,脖子系着黑色围巾,身边放着黑色的皮制挎包。只有圆脸和脖子的皮肤十分白皙,眼睛本来也许是可爱的那一款,因为即使皱着眉头下的眼睛也没有她想要表现出的那么严肃。总体上来说,好像刚刚参加完爷爷丧礼,但是并没有特别悲伤的女大学生。
我没有应声,继续读书。
“你为什么不买回家去读,怎么读就随你的便了?”
不应声,也不要再用手指沾涂抹,我告诫自己。可为什么不马上站起来走掉?似乎不合礼数,太冒犯别人了一点。
多亏书写的精彩,很快我就又回到王二和小转铃的世界。
“小转铃说过,她需要我这个朋友,她要和我形影不离,为此她不惜给我当老婆。和一个朋友在一起过一辈子可够累的。所以我这么和她说:也许咱们缘分不够,也许你能碰上一个人,不是不惜给他当老婆,而是原本就是他老婆。不管怎么说,小转铃是王二的朋友,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这家伙。
“确实这么有趣?”黑衣女子怎么还没走。
“是有趣。”这个问题我愿意忠实的回答,对于一本确实有趣的书,无论面对的是什么人,我也应当对书负责,说出这本书确实有趣的事实。
“你知道弄这一本书有多麻烦?遇见你这种只看不买的人,努力就白白浪费了。”
“没有明白你的意思。”我把手指放在书页之间,防止一会读的时候忘记从哪继续。
“我的意思是把这一本书做出来,辛苦不是一般的,又要组稿,又要审查,还得设计封面,确定纸张,再到发行,宣传,就算上市之后,一旦被查出有反动的因素,书被下架不说,编辑的执照也要跟着被吊销。结果落到你这样人的手里,把自己的吐沫抹在每一页上,又放回书架,拍拍屁股走了。”
“确实辛苦。可是这些辛苦的目的是把书变成钱还是让读书的人获得乐趣呢?或者说,做一本书到底是为了有人买还是有人看?”
“当然是要人买,如果没人买,编辑就会饿死,作者就会饿死,行业就会饿死,到时候谁再写书做书给人坐在书店里看?所以根本问题是花钱买书。”
好吧,第一这书确实不错,除了这一篇,其他几篇还没读过,买回家也不算亏本,第二以我的收入其实大可以多买些书放在家里,只是书店离家太近了一点,我又不是那种买书不读摆在家里充门面的人,家里只有十几本常读的枕边书,其他时候想读书就走几百米的路,养成了习惯。第三,目前看来,若是不掏钱买下这本书,今天想要不冒犯对方而脱身实在很难。
“你说得对。我这就买。”说完我站起身,腿脚有点麻木,一边活动脚踝一边把手伸进怀里。没有带钱包。也许钱包落在了父亲的病房里,那天是第一个月住院结款的日子。
“我明天来买,今天没有带钱。”
“这当然是你自己的事,不用跟我汇报。”
不要辩解了,不要管她相不相信。明天来买就好。我对她点点头,走了。
来到病房,遇见每天给父亲换点滴的护士,一位三十四五岁,样子相当男性化,手脚麻利的女护士。“你的钱包落在款台上,我帮你拿到护士站了。”“谢谢你。”取回钱包,我坐在父亲病床对面的沙发上。那几天母亲犯了高血压,下午需要回家休息,所以我通常早早就到了病房。沙发打开来可以变成一张单人床,我晚上就睡在上面。病房条件很好,当时已经是深冬时节,附近的小马路上还有积雪,夜晚的时候无论穿得多么厚实,站在室外太久也会渐渐手脚麻木。病房里却好像夏天,进来不久就需要把衣服一件一件脱掉。父亲身上插着监测仪器,躺在床上均匀的呼吸,房间里既没有花也没有水果,几乎没有前来探病的人。事实上,如果我不进来,房间里几乎只剩下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头发。父亲什么时候头发全白了呢?应该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一点点白到最后一根,只是我没有注意。我站起来看了看点滴的进度,按照过去几天的经验,五六个小时之后才需要更换。心电图十分平稳。掀开棉被的一角,没有排便。然后我躺回沙发上,此人变得如此安静真有点不可思议,若在平时,他看我躺在自己的衣物上,一定会踢我一脚,骂我一顿,说不定由此生出母亲应该对我变成这样负责的念头,再痛骂母亲一顿。我起身把衣服叠好,打开沙发,放在已经变为床的沙发的一角。再次躺下之后,我想,就算你突然醒过来,也没有理由找我的麻烦了吧,然后便睡着了。在睡梦里,我见到了姑姑,准确的说,是很老很老的那个姑姑,可能有一百岁。她颤颤巍巍地向我走过来,把钱塞进我的手里,说:给你念书,不要告诉别人。我说,姑姑,我已经不需要再念书了。她还是说:给你念书,不要告诉别人。然后转身走进一个隧道里,我喊到:姑姑,你去哪?她回头和我说了一句什么,我听不见。我说:你说什么?她刚想再说给我听,突然被一阵风吸进了隧道里不见了。
第二天中午来到书店,黑衣女孩已经先我来到那两排书架之间坐好,看见我走过来,她抬头对我说:来买书了?
“是。”
“信用还可以。不再坐一会了?”
“不了,像你说的,买了书回家随便看,沾多少吐沫在上面也不会有人管我。”
“这本书不赖,你不想看看?”她挥了挥手里的一本红色小书。
“什么书?”
“《击壤歌》。”
“没听说过,名字我都不懂,恐怕看不下去。”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就是击壤歌的意思,一首上古的歌谣,不过这本是台湾人写的。”她站起来把书递在我手里。
我接过翻了翻。她在我身边说:“你觉得封面怎么样?”
“还好,是一面墙和一扇窗子是吧。”
“我觉得有点呆滞,如果我做,就用木棉花,因为书里提了好多次罗斯福路的木棉花。版式呢?我是说你觉得打开之后,读上去舒服吗?”
“还好,字看上去不大不小。”
“我也觉得是,版式可以,只是没用插图有点可惜。应该放些插图进去,台北的风景啊,校园啊,也可以把圣诗或者歌词写在纸上拍下来做成插图放进去,文艺气息会更浓一点。”
“圣诗?”
“里面有一首很不错的圣诗,前四句是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神对人的大爱,永远不更易。若用繁体字写在信纸上一定很好看。”
我感觉到心跳加快,喉咙收紧,放在书页上的手指不受控制的哆嗦起来。
“在哪里?”声音也不像自己的。
“哪能记得,自己翻翻看,书也不是很厚。”
我找到了圣诗,然后又找到了那首叫做《小白帆》的童谣。然后我坐在地毯上,把书从头到尾读完了。等我再次把眼睛从书上挪开,发现黑衣女孩坐我的身边看着我,好像在看从金字塔里走出来的木乃伊。
“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在发抖吗?”她小声说。
我摇摇头说:“还是不懂。”
“不懂什么?这书有这么感人?女生心事嘛,怎么把你感动得这么厉害?”
“看完了之后我也不明白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是谁?”
“一个朋友,看完这本书之后失踪了。”
“女朋友?”
“不是。很特别的朋友。我不知道该怎么讲,讲不出来,希望你能理解。”
“说实话,不是很容易理解,我没有过这样的朋友。不过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
从《击壤歌》中抬起头之后,我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这个时点我应该已经在父亲的病房里了,随后我发现自己处在不小的难堪之中。我拿出手机打给护士站。“没事,你父亲的情况很平稳,我们能够帮你照顾,你可以晚点回来,每天来这里陪护,也需要适当的休息,要不然你也会病倒。”
“如果方便的话,想请你吃点东西。”我对女孩儿说,高中毕业之后,认识的女孩儿不少,也偶尔会和看得顺眼的女同学单独吃饭,吃饭而已,然后就各自找路回家。
“方便倒是方便,不过我不喜欢白白吃别人的东西,这本书我送给你。可以吃火锅吗?”
“没问题。”于是下楼分别给两本书结了账。
到处都是火锅店,我选了一家相对精致的。点过菜之后,女孩儿拍了拍手说:“好了。名字,职业。”
“天吾,是警察。”
“姓天吗?”
“李天吾。”
“我叫穆天宁,是做文学编辑的。”
“怪不得对书的制作说得头头是道。原来是行家。”
“不算行家,刚刚入行不久,不过确实很喜欢这个职业,每天满脑子想都是怎么把书做好,有时候睡觉也想。”
“为什么喜欢做编辑?喜欢读书?”
“肯定是喜欢读,要不然也做不下去。也喜欢写,但是写得很烂,没法出版那种,于是就选择做编辑,别人写,我来做,一本书创造出来,我也占一份,喜欢这种感觉。”
“有一个问题。”
“可以随便问,既然是你请客。”
“为什么这么喜欢穿黑衣服,还是这两天有特别的事情?”
“很简单的理由,我有点胖,黑衣服会显得瘦一点。能看出来我有点胖吗?”
“说实话,不太看得出来。”
“那就说明我穿对啦。”穆天宁一口吞下一枚在我看来尚且半熟的鱼丸。
寒夜里的火锅店热气腾腾,食客们都在对着一锅沸水把东西放进去提出来,然后端起酒杯,喊着笑着把酒灌进肚子里。如果有什么东西能真实的模拟这个城市的话,火锅店也许要算一个,生的变成熟的,理智的变成疯癫的,沸水不变,只是不断有新鲜的人跳进去煮。
“忘记了一件事情。”闷头吃了一会,穆天宁突然说。
“请讲。”
“没有点酒,一直在喝茶水,喝的我都觉得瘦了。”
“是我的疏忽。我不能喝酒,夜里还有事情,你自己喝行吗?”
“一点问题没有,一个人喝两份。”
穆天宁招手叫来服务生,点了一件冰镇的雪花啤酒。一件是小件,即是六瓶。不到半个小时,就着鲜牛肉,手切羊肉,金针菇,蔬菜拼盘,喝掉了三瓶。还是面不改色,吃东西的势头也不见减弱。
“让你破费了。”她一边打开第四瓶啤酒一边说。
“不用客气,随便吃喝。今天钱包确定带了。”
“明白。警察嘛,手高手低,不会太穷。”
“没你想得那么简单。而且即使不是警察,一顿饭也不会把人吃得破产。”我继续慢慢喝着自己的茶水,欣赏着她把酒倒进嘴里的潇洒手势。
“四瓶啤酒是我的极限。”她打开第五瓶的时候说。
“多喝点没关系。”
“可是你说的,喝多了胡言乱语发疯耍泼你也要付账。”“只要你不用啤酒瓶把我打倒在地,付账的一定是我。”
喝掉第五瓶啤酒之后,她的脸颊上有了红晕,东西也不怎么吃了。
“刚才我没有说实话。你这警察不怎么样,不说实话你也不知道。”
“现在准备说吗?”
“看在你请我吃这么多好东西的分上,我说给你。我穿黑衣服是因为我刚刚失恋了。”
“失恋的原因是对方去世了?”
她用手指着我说:“你还挺机灵的,这句话说得讨人喜欢。不过那小子还没死,活的比我还要快活,跟一个两条腿像麻秆屁股像秤砣的女人跑了。”
“很形象。”
“能不形象吗?被我堵在床上,掀了被子一览无余。”
她说完,打开第六瓶啤酒给我的玻璃杯倒满,泡沫顺着玻璃杯淌到了桌子上。
“陪我喝一杯。否则宁可我自己付钱,也要把你打倒在地。”
我只是举起杯和她碰了一下。
“我的爱情死了,黑衣戴孝。为我过去三年的傻逼爱情,干杯。”
我的酒还没有喝完,她就已经倒在桌子上,脸枕着餐盘睡着了。
我结了账,拿了书,扶着她站在火锅店门前,觉出寒风凶猛。刚才说看不出她有点胖确实不是虚言,而把她扛在肩上才发现她也没有骗我。无处可去,好像捡到了找不到失主的钱包。和陌生人喝酒本就存在这样的风险,一旦其中有一个人事不省,另一个除了把她领回去别无他法。我只好打了一辆出租车把她载到父亲的医院。医院还没有熄灯,走廊里十分明亮,因为有一个患者刚刚去世了,一个中年女人坐在走廊中间用手捶着水泥地面号啕大哭。父亲病房的护士执勤,正在帮病人家属查找殡仪馆的电话号码,看见我们之后说:咦,是又要办住院吗?这么晚可不行。我说:不是,一个朋友喝多了,在父亲的房间将就一宿就好,不会给你添麻烦。她走过来翻开穆天宁的眼睑看了看说:看来没事,睡一觉就好了,父亲病了,还跑出去喝酒,你就是这么休息的?我没有答话,拖着她进了父亲的病房,把她放在沙发上。她这么睡过去,明天起来恐怕要感冒。才过了几分钟,她的鼻子上就有汗珠了。我在心里权衡了一下,走过去把她的外衣脱掉,里面的毛衣终于不是黑色,而是白色的底子上绣有一只黄色的维尼熊。就这样吧,即使再热,也没办法再继续了。我用床下的塑料盆打了半盆凉水,放在沙发边,然后坐在父亲床边的椅子上,把外衣搭在椅背上,拿起《击壤歌》读。
夜里父亲还是像原来一样,毫无动静,只是排了一次尿,倒是穆天宁翻身吐了两次,挥舞双手好像在一手掐住谁的脖子,一手扇其耳光。幸好我小心躲过,帮她把脏东西倒掉。凌晨两点左右,她彻底沉沉睡下。《击壤歌》写得十分流畅,随处可见才女的妙语,只是所写所想,无论时间空间,离我相当遥远了。七十年代的台北,不知道给了安歌什么样的启迪,使她义无反顾使自己消失于熟悉的世界,以她失踪的年龄和身上所带的东西,不可能跑去台北的,或者这本书和她的失踪完全没有关系,只是时间上碰巧紧密相连,而她失踪的原因只是受不了当时的一切,如同割伤自己一样,以断然消失来表示对这个可笑世界的抗拒,而我也是她所遗弃的这个可笑世界的一部分,也许是使这个世界最终完整的一块拼图。不得不承认,那个夜晚十分漫长,读书的过程也远远称不上愉快,尽管书中的青春情怀激荡四溢,可我发觉在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我好像老了。即使找到了圣诗和歌谣的下落,也就是安歌失踪事件所能留下的最重要也是最后的线索,也无法从中窥探出她失踪的真正秘密。我遭到了潜伏在各种偶然性里的命运的沉重一击,几乎把我击倒在地,使我产生了放弃继续寻找的念头。也许是不是继续当警察也无关紧要了,这不是我的人生,是他人的人生,我不小心掉了进来。我年龄还不大,可以继续去读书,也许将来可以做一个老师,把我喜欢的文章念给他们听,和要好的学生通信,看他们一点点长大。与合适的女人结婚生子,妻子牵着孩子的手弹奏钢琴,我在一旁批改学生的作业,也许那才是属于我的真正的人生。但是就在发现天已经亮了的时候,另一种执念重又钻进我的身体,我拉开窗帘,望着窗外薄弱的天光,想起在警校的训练课上,被强壮对手的小腿牢牢锁住喉咙,只要我没有认输,在没有断气之前,都有反败为胜的机会。目前找到安歌的希望虽然愈发渺茫,可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已经死了,而从我掌握的信息来看,世界上也许只剩下我一个人还在苦苦寻找她。我忽然明白,虽说我渺小而脆弱,在当警察的几年里,不断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时刻,随时可能被死神的大手轻轻捏死。我并没有违背我许下的诺言,虽然我也曾经伤害她,每次想起那天的情景我都想马上跪倒,恳请上天能原谅我因为年少而犯下的过失。可我在其后的年头里,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捍卫她,那就是无论如何不能把她遗忘,以后也不会,只要我还活着。
穆天宁醒了,方式是又一次吐进盆里。只不过这次呕吐使她醒了过来,自己去洗手间把塑料盆刷净,看起来又洗了洗脸,梳了头发。回到沙发上之后,她把额上沾湿的头发拨到一边说:“没想到昨天晚上能睡在病房里。”
“我也没有想到。”我把《击壤歌》放进抽屉之后说。
“醒来之后发现在病房,还以为是自己不行了。”
“不会,六瓶啤酒而已。有心事的人容易喝多。”
“把我带到病房睡觉,你真够可以的。”
“没有办法,晚上离不开人。”
“这是你的什么人?睡觉的那位。”
“我爸。脑出血,可能不会再醒过来了。”
“就这么一直睡下去?”
“可能也不会,最有可能的是突然有一天死去,不过样子也会和现在差不多。”
“看来真正有心事的不是我,是你。”
“不算心事,无能为力的事情我通常不怎么去想。”
“这么说我可差远了。不过,”她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床边,“也可能是我没法确定什么样的事情我确实无能为力。”
父亲应该不知道谁站在她的床前,即使他这时醒过来,似乎我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身边的这位来访者。一位醉酒的女文学编辑机缘巧合来到这里看看你。恐怕他会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
“不用上班?”
“请了长假。”
“当警察还真不错,你们需要女警吗?”
“也许需要,不过你可能不行。”
“怎么这么瞧不起人,我身手相当了得。”
“不是这个意思。警察不能动不动就把自己喝醉,随时都可能出警的。”领教过了,我心想。
“谁动不动就喝醉?我这辈子第一次失恋,还不能醉一回?我看你是大男子主义,有机会比试一下你就知道了。”说着她把手放在父亲的额头上。
“干嘛?”我吓了一跳,伸手去抓她的手。
她用另一只手推开我,说:“我外婆瘫痪十六年,一直住在我家,平时都是我护理,你紧张个什么劲?”
她一边用手轻轻抚摸父亲的额头,小心避开纱布蒙着的刀口,一边说:“叔叔,我叫穆天宁。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小猫小狗都跑上街了。如果你这就起来,我就陪你去院子里走走。想休息也没关系,我这人最喜欢在这样的天气宅在家里,看看书啊,看看电影啊,看看韩剧啊,睡睡午觉啊。你大可以安心睡你的回笼觉,我帮你按按摩,没意见吧。”
“小猫小狗都跑上街,这句有点奇怪。”我说。
“不要把小猫小狗不当人,这是大男子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她坐在椅子上,牵着父亲的手开始帮他放松小臂。
“点滴打得久了,身上会肿,要多做皮肤按摩刺激他的血液循环。先是手和胳膊,然后是后背,最后是腿和脚。指甲怎么这么长?”
“指甲?”
“指甲刀呢,有没有,如果你指甲这么长,你不觉得丢人吗?你爸一定觉得丢人,只是说不出来而已。”
没有准备指甲刀,我跑去护士站借了一把。“那位醉酒小姐醒了吗?”护士把指甲刀递给我。“完完全全醒了。”我回到病房,穆天宁已经脱掉了小熊毛衣,露出了红格子衬衫。看起来准备轰轰烈烈大干一场。
“这里真是热得可以,怪不得一直觉得口渴。指甲不要剪得太秃,不小心弄破了会感染,勤剪一点就可以。”我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她看也没看一口气喝下去,然后继续帮父亲剪指甲。
“和父亲感情很好?”
“一般。”
“一般就是不好。”
“这么说也可以。”
“你这个警察说话真是婆婆妈妈,难以想象枪会落在你这样的人手里。”
“只能说明你对警察有误解。”
“和父亲感情不好,那么晚了还要拖着我来病房?”
“两码事。夜里一定要来。”
“不和你说了,总是说不痛快。你不睡一会?看你眼睛,一夜没睡是吧。”
“没事,我妈马上来了,我回家去睡。”
“明白,妈妈一来,你就要解释为什么房间里多了一个我。第一天按摩,也不宜做得太久。”说完她把侧着身子的父亲放平,以极快的速度穿戴整齐,拿起挎包说:“你那本书也借我看看?”
“送你吧。”
“不着急,我先看看有没有趣。叔叔,你先睡觉,醒了就出去走走,不要害怕,世界没怎么变的,再见了。”说完头也不回的出门去。
真是个急先锋。我心里想,讲话快,喝酒快,喝醉快,消失快,怪不得失恋那么快。三年快吗?很快了吧,和希望的一辈子比起来。没有过几分钟,妈妈拎着新买的尿片走进来。
“你爸今天气色很好。”
“是吗?我看没什么两样啊。”
“不一样,他好像在笑。”
“没看出来,错觉吧,妈。”
“可能吧。你先回家睡觉,早饭我做好了放在电饭锅里。对了,护士说,你昨晚背过来一个女孩儿,人呢?”
真应该掌嘴。
“已经走了。”
“哦,回家吧。”
十个小时之后,我又回到病房。妈妈正坐在椅子上和父亲说话。
“当时如果不是你,那年厂里的扑克双打比赛我们就是冠军了。谁想你打到一半,埋怨我出错了牌,扔下牌走了。谁没有出错牌的时候?错了再想办法赢回来,扔下牌走了可是你的不对,多好的一手牌啊。”
“妈我来了。”
“哦,那我回去。指甲剪得挺干净,我都没有想到给你爸剪指甲。”
“回去吧,明天不用那么早过来。”
“对了,有空帮我买一台半导体,我的那个又坏了,想听点地方戏。”她出去之前说。
独自一人再拿起《击壤歌》读,这一次发现安歌从中提取的信息好像都和海洋有关。那首圣诗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海洋,“可不忍一沉沦”也可视作孤岛一样的人的沉没,况且在她声称自己所写的小说中,也化用了圣诗中的句子说,阳光照耀海水,也照耀我们。而那首朝鲜童谣《小白船》不但提到了海洋而且提到了灯塔。船,海洋,灯塔,也在她口述的小说中出现。在《击壤歌》的135页和184页两次引用了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