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贞
如果仅仅是翻阅族史,也许会对这个曲府的奠基人物颇为失望。我们当然知道那会是一些什么文字:结实然而干瘪,没有什么趣味。它无非说这个人怎样坚韧和精明,能够准确判断时势,从身居要职的皇上命官到自主自为的实业家,走过了一条怎样的道路等等。这些文字并没有记载他的音容,我们既无法从中得知他的身高,也不知道他生气的样子、笑的样子。
确凿无疑的是,曲贞的发迹与海滨一带的黄金开采史连在一起。根据翔实的记录,最早是战家花园一位回家省亲的京官得知民间采金的事情,于是细细考察,回京后禀奏皇上,这才有了后来“发凿山谷”的敕令。姓战的京官被任命为首位督办,他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招募通晓盐铁经济的官吏和商人。曲贞当时年轻,是一位精干的石场主,从小熟悉山脉开采,也就被督办收入麾下。老督办励精图治,凭借超人的毅力为皇上开拓半岛地区的采金业,结果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这里都堪称全国最大的金场。可惜督办积劳成疾,刚踏入事业的顶峰即撒手人寰。新接任的督办是一个宦官,极受朝廷重用却不通实业,在很长时间内难有作为。他只有更多地依靠老督办手下的人,其中曲贞成为最受赏识者,几乎参与了所有重要事项。宦官在任只有三年,离去时对上大力举荐,终于使曲贞有幸在四十岁的盛年做了第三任督办。
督办在当年是怎样重要的角色,今天已难以想象。除了首任督办为四品,宦官和曲贞都是五品,不过这已经是令人畏悚的高官了。当时精通矿业的官吏实属凤毛麟角,自然算得上国之栋梁。曲贞如果在官场上谨言慎行,必会一路春风。但也许是命运周折,也许因为其他,反正他在得意时节突然勒马,从此终止仕途。他辞去了督办一职,转而在海北和南方几个城市兴办铁场和纺织业。此举在当时尽管突兀,却没人视为惊人手笔,倒是引来一片叹息,个个遗憾。
如果翻一翻野史,发现除了一些与黄金有关的美丽传说,如“金娃娃”之类的故事之外,更多的倒是斑斑血泪。民谣说“万两黄金一条命”,其实不仅没有夸大,而且还远远不及。极其原始的开掘方式,不顾矿工死活的官家监工,一切都在吞噬人命。一次塌方、一场溢水,会使上百人死在采掘坑道里。当年恶性事故频仍,督办给上面的奏章却极少如实禀报。朝廷要的是灿灿黄金,不是从远处飘来的血腥味儿。曲贞在六十岁以后正逢清廷末路,以他过人的精明推定,当年想必是有所畏惧。六十改辙,为时不晚,曲贞到底还是识时务的俊杰,引领曲府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从此曲府就变得干净多了。几代下去,人们就会忘记一个督办的残酷,转而谈论的倒是他的仁厚和经营之道。但有一些传说还是不朽的,它们要彻底消逝也难。不过所有的传说总是宽宥高官,而对中下层官吏却毫不留情,一个个都成了凶神恶煞。其实如果督办个个清正仁慈,下面的官吏又怎么会如狼似虎。说白了他们只是不同的虎狼,仅仅是性情有别而已。传说中的那位宦官是白面书生模样,一到任上就擦眼抹泪,因为在朝中看惯了锦衣玉食,突然一派粗粝的大山险壑横在眼前,还有这群面黄肌瘦的矿民,难免珠泪垂落。他在任上不用说大施仁政,一些规矩也改了。曲贞既是他的门生,少不了也是个慈悲人物。
传说曲贞身量不高,仅有一米六几,精瘦坚实。他属于骨骼紧凑有力、肌肉韧壮的那一类,传说早年曾在石场路上赤手空拳打死了一条母狼。要知道一个矿主在当时一般不会独身行路,因为那时半岛西部群山里狼群蹿动,而且还有花斑黄虎。如果一只牲口不慎闯到山里,或是单个山民去了沟涧,一天不见,十有八九就是饲了山兽。山里人知道,最大的凶险是遇到雌性虎狼,因为它们大半为了小崽出来拼杀,势不可挡。所以曲贞年轻时的勇力可想而知。与之不同的是,他娶的妻子却是一位身高马大的人,这因为曲家执意要找一个高爽人儿改改门庭,美丑倒在其次。传说中的曲贞夫人一双大足,一张阔脸。曲贞一生都由这位丑夫人襄助,厮守终生,传为美谈。
传说中对曲夫人的丑大半是言重了。曲府后人个个标致,这就让人怀疑他们会有一个奇丑无比的祖母或曾祖母。口耳相传的故事总免不了夸张,因为说得不堪一些,只会更加突出男人的忍韧和坚贞。的确,在当年动辄三房四妾的官宦那儿,曲贞真是一个罕例。他发迹后不仅没有再娶,而且从来没有绯闻。传说有一个高官在他接手督办之前就起意把女儿许配过去,女儿对曲贞也心仪已久。只是曲贞从未动心。高官委婉相劝,曲折利诱,都未成功。小姐还亲手绣了香囊,一面绣上“心曲”,一面绣上“归贞”,连起来就是“心归曲贞”。她让丫环把香囊送给曲贞,曲贞看了看,就把它装上一颗石子退了回去。小姐弄不明白,高官掂了掂说:“他这是说自己‘心如顽石’啊。也罢,不识抬举的东西!”
小姐又恨又嫉,一心想捉弄一下这个采金场上的小官。有一天她让母亲设了酒宴,故意请了几对夫妇,其中就有曲贞和他的丑夫人。小姐故意要出对方的丑,就让劝酒的做了手脚,在夫人的杯子里投了醉酒的东西。结果不到两杯,夫人就醉了,呕吐不止,眼乜斜了,那模样实在吓人。想不到曲贞一看立刻放下杯子,不顾一切奔过去为夫人揩了脏物。谁知刚刚揩掉,又一口呕吐在曲贞的官服上。曲贞草草擦净,然后向大家作一个揖,弯下腰背上夫人就走了。
曲贞做了督办之后,仍然沿用上一任的怀柔之方,下令所有钻洞子的采金人不得在地下延时过月,而且十天里要有一次肉菜送进洞里。过去的采金人一旦钻进深洞也就等于入了地狱,上边的监工不发一声令,他就得待在下边吭吭哧哧抡锤子,让人一天两次把矿石吊上来,再把食水吊下去。在洞底待的时间最久的,有的可长达三年,如果不是死在洞里,一爬上地面眼也要瞎了。曲贞除了施行不逾两月的新规,还让采金工的妻子十天半月下一次洞子。据说这是丑夫人的提议。丑夫人身高志旺,从不离开曲贞,故深知分离之苦,就让男人颁布了这条新规。这一来采金人个个感激,说:“老天,青天大老爷说来就来了!”
曲贞是个笃信命相的人。早在做石矿主的时候,他就找一个算命先生看过。先生拆了他的八字,又捏弄几下头骨和脚趾,提起笔来写下一首五言诗,说:“回家看去吧。”曲贞半路打开纸片一看,只见上面写道:“腚大脸如驴,爱护莫走失;一生得富贵,袅袅听琴笛。”这时他刚刚二十多岁,并未婚配,所以有些迷茫。想不到转过年来就有人提亲,先是老母亲看了女子,接上又是两人会面。谁知不看则已,一看曲贞心里就洞开了两扇门。原来这个姑娘一如命相先生诗中所言:腚大并高高蹶起,一张脸有些粗糙,长长的真像驴脸。他在心中惊呼:天哪,这就是了。
好像就是从这桩稀奇的婚姻开始,曲贞的命运发生了变化。如果依照命相先生的推定,这位丑大的女人恰是他事业的最好辅佐,其阴阳五行及其他不可言说的一切都在暗中襄助。这些族史上当然没写,惟一能够佐证的,仅是后来发现的曲姓祠堂挂像:有一位夫人端坐大圈椅子上,面貌粗憨,脸膛拉长。由于没有注明这女人是谁,人们也就推断为曲贞夫人。关于夫人的故事多起来,简直要压过了五品老爷。故事中说她是个宽厚的好人,常为苦命的挖金人讨回公道,把那些欺压百姓的监工弄得叫苦不迭。还说她力大无穷,能单手举起一个碌碡,走在山路上遇到个把虎狼,扯着后腿就撕劈了。故事最有趣的部分是渲染她的温柔贤良:别看对恶人和畜类凶狠无比,对自家的小男人却是格外贤淑。她冬天只要一有空闲就为男人捶肩按足,冬夜里还要将其搂在怀中驱寒,半夜起来煮鸡子,凌晨为他做甜羹;说起话来像呵气,哄起人来像小猫。不管人前人后,只要听到半句不利于男人的话立刻恼怒。
最感人的是后来曲贞做了督办,她瞅着穿了官服的男人模样俊美,于是自觉粗丑,不便陪伴他到人前去,就三番五次提出纳妾的事。曲贞拒绝了,她就从坊间寻得一个面容姣好、能画梅兰竹的小女子领到府里。当时只说做个勤杂,实则华衣美食供养着,只想寻个机会推给老爷。曲贞开始并未理会,后来悔恨不迭。说的是一日黑灯瞎火,夜近三更,曲贞酒醉后摸上卧床,亲亲热热睡去。醒来时已是满室通明,小女子一丝不挂偎在一边。曲贞慌慌跳起,这才看到夫人早在厨间熬好了甜羹。小女子穿好衣服坐在床边,曲贞呆傻了。夫人牵上小女子的手说:“如此这般,老爷就不能再变了。”
无论怎样,反正结局还是那样,曲贞一生只有一位夫人。
他成为站在源头上的不朽者——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的大家族都有这样的一个人物;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一段不平凡的历史才能存在,也才能开始。
老爷 这里说的“老爷”是曲贞的孙子。也就从他开始,曲府里的人物才在族史中变得更加清晰和可信。而曲贞父子多少都有点模糊不清,只能更多地依赖传说。到了老爷这儿,一座曲府才无可置疑地矗立在海边小城里,从此这个府第的一切才备受关注。有人曾比较过平原上的两个富豪——战家花园和曲府——哪一个更为显赫?从记载上看,战家花园出过京官,兴盛的时间更早一些;而到了曲府老爷这一茬,两家好像就难分伯仲了;再到后来,也许曲府的底气还要更足一些呢。战家花园名声低落,主要是因为几个男人远走他乡,甚至去了大洋彼岸;而曲府的后人都把功夫用在海北或江南的几个城市,有切近的业绩。
就从老爷这一代开始,曲府走入了鼎盛期。这个时期只有大山里的宁府声望依旧,但那里的基业实际上已经一分为三:因为“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宁府深居大山,虽然经受几番风雨,却仍然屹立着。曲府老爷是个极有城府的人,少言寡语,谋事稳妥,审时度势不失一着。他在五十岁之前即将城里的产业整饬完毕,处置了本来就不多的地产,可愈加专心于城里的事业。
从前的曲府是百分之百的中式建筑,内部修饰更是古香古色。到了老爷手中,他试图改变一下。他毕竟见多识广,领悟一些洋人技巧,对抽水马桶和沙发之类十分赞赏。所以在后来的曲府可以看到中西合璧式的设置,家居装饰既有硬木桌椅,又有皮面沙发;有传统古玩字画,又有新购的西洋油画。老爷五十岁以后甚至读起了翻译小说,口中常常咕哝:“安德烈氏……”
老爷活到这把年纪似乎更为晓悟人生奥秘,从此不再苦苦奔波,海北江南的事业只让别人打理,自己把大半时间都用在这座海滨小城,热心于改造年代久远的曲府。他开始重视它的下水系统,一口气整治了半年才稍稍满意。原来的厅堂摆设如此老旧,拙笨土气,以前竟从未发觉……一切都花去了他不少时光。一年折腾过去,府里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老爷从此真的足不出户,除了每日里读读书、打打太极拳,再就是逗弄园中的几种动物。他亲手把府中的书房扩大了二三倍,所有最新印出的书籍必须及时纳入。他好像对生意事项愈加厌烦,一本本账目都翻得潦草,有时甚至推给下人。太太不放心,但从来不敢多问。
太太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听男人讲一段西洋故事,或看他在宣纸上用功:大字写得越来越多,尽管别人都说有个模样了,本人却极不满意。他让夫人学梅和兰,让丫环们学古琴。一杯清茶是他的最爱,每逢阴雨天里还要喝一杯咖啡。“这物件属于燥品。”老爷指着咖啡说。谁也不知道他的依据是什么。他认为只有在水中舒展如新的绿叶才是滋养阴气、含蓄安静的东西,能让人坐下来品咂光阴。与咖啡的道理一样,他觉得西洋书籍、器具,如皮面沙发之类,都是“燥品”。由于曲府地处海滨,里面添置一些“燥品”当是必不可少的。老爷由此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曲府之所以许多人面容不舒,腰腿有疾,主要原因就是阴冷有余,湿气太重,缺少平衡阴湿的“燥品”。所以他才要疏下水、开窗户,一口气捣烂了二十多扇又窄又小的木格子窗,让木匠换上了光明大亮的玻璃洋窗。
有了咖啡,老爷几乎不再吃曲府常备的一些药丸。这些丸子都是太太信奉的一位老郎中搓成的,据说可以防寒湿,让人不长骨刺。曲府里的上一代起码有三四个人为骨刺困扰,本来是五脏六腑都还健康,只因骨刺作祟,萎缩颓丧日甚一日,最后整个人都垮下来。种种弊端在老爷这里化繁为简,一句“阴湿”,所有的毛病都打发了。老爷的见解是一回事,曲府里崭新的气象又是一回事:所有人都发现府里到处变得明亮了,而且廊里厅堂,时不时飘出好闻的咖啡香气。去过曲府的客人都说:那就是不一样啊,府里有了“阔匪”!开始这样说时,外面的人还以为是府中召来了一个手脚大方、气度非凡的怪异人物,后来才知道“阔匪”指一种深色液体。“那颜色呀,就像酱油一样。”许多人为了试一下这种饮品的滋味,极想做一回曲府的客人。
老爷晚年既是一个变革者,又是守旧的大家长。他的威严日益增加,一切都在不动声色之间。府中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老爷无所不在的气息和声迹,他的目光、呼吸和脚步。这使他们倍感拘束。因为五十岁以前的老爷忙于外边的事情,府里基本上是夫人统辖。那是温厚、滞涩、拘谨而严格的礼法以及诸如此类的奇怪组合。现在则不然,老爷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把这一切全部改变了。府中最得力的几个仆人,如一直侍候在太太身边的闵葵,在府中默默劳作的清滆,都在努力适应这一变化。
老爷对下人的宽厚有口皆碑。海滨小城里的人说:谁能到曲府做事,那大半是前世修下的福分。他们看到从曲府出来的人,无论主仆,都穿得体面时新,颜色和怡,举止安详。人们无法设想这座小城如果没有曲府会沦落到怎样的地步。小城人从来引以自豪的,一是有一个通航的海港,上面泊起的白色客轮真是漂亮极了,那昂昂的汽笛声简直就是在骄傲地宣示什么;再就是历史悠久的曲府了,那一片建筑内有着多么神秘的包容,连围墙后面透出的玉兰花树都在喻示和展现独一无二的昨天。在整个平原甚至半岛地区,几乎所有的新鲜物件都首先收集在曲府,而后才陆续出现在其他地方。显而易见的是,这儿文明的节奏因为曲府的存在而大大加快了。人们私下里常常自问自答:半岛地区谁的学问最大?当然是曲府老爷。“老爷还戴了金丝眼镜呢,怀表也改成了手表。”
老爷还有一个得意的儿子曲予。他一直被置于最好的管教环境,从小跟在老爷身边,稍大一些又送入新式学堂。有一天,老爷与回来休假的儿子谈论“安德烈氏”,发现对方懂的比自己还多,稍稍招惹一下即大谈北美洲开拓史,谈法兰西大革命,有说不完的天外传奇。老爷十分满意,只是板着脸,转而让其背诵诗书章节。少爷面无难色,不仅口气流畅,而且接下来的诠释也好。老爷心花怒放,盯住儿子新式学生装的铜纽扣看了许久,让人端来两杯咖啡。“断不可被洋物风化,这些你须记住。”少爷点头。
老爷在儿子整个的休假期间大致还算愉快,只是看他动手为一个西洋诗人塑像、忽发奇想调弄泥巴时,才不得不出面制止。这引起了儿子的极大不快。老爷当时预感到,一旦曲府易手,不可避免的一些变故就要发生。没有办法,这是时代风习,无论曲府愿意与否,结局将无可逃脱。他只希望儿子不要走得太远,希望他能够有所恪守,遵行一些不变的礼法。老爷的这些忧虑越来越重,最后终于变得忍无可忍了。
少爷这一次触犯的是曲府的大忌。他竟然爱上了一个叫闵葵的女仆。这首先使老太太怒不可遏,继而让老爷大失所望。与儿子的谈话无法正常进行,其他办法也无济于事。事实上当一种威严被冒犯之后,一切也就无计可施了。也许因为绝望,一生善良仁慈的老太太才使出了狠毒的一招:一槌击中了闵葵的头部。
闵葵昏迷了许久。那简直是一次死而复生。少爷的心却由此横下来,与闵葵双双出逃了。
这是老爷一生遭受的最大侮辱,也是老太太无法接受的一次打击。他们从此走上了末路。
太太 她的美貌在海滨小城是出了名的,谁都知道曲府中有了一个天仙,但真正见过的却很少。当年老爷在外面自由恋爱了,府里则为他挑选了一个儿媳。老爷当时正在海北做事,自己相中了一个满族姑娘。姑娘贤淑端庄,漫长脸上生了一双媚眼,让老爷无论如何受不了。他们私订终身的时候,那边的曲府传过话来了,让年轻的老爷快回去一趟吧。他似乎有个预感,告别那天两人几乎一夜没睡,就在庭院里走走坐坐,伴着一轮明月。当时年轻人个个腼腆,他二人以前连手都没有碰一下,这一夜也迟迟不敢亲昵。眼看公鸡叫了,天一亮他就要上路了。两双手好不容易扯到了一起。姑娘叮嘱:快去快回啊!老爷说:嗯。他们手扯着手一动不动。后来姑娘一晕,老爷只好慌慌抱住。她呼吸急促,双目紧闭,他差一点给吓坏了。突然,她睁开那双媚眼笑了。他们在黎明时分第一次接吻。老爷问:“你怎么长这么好看啊?而且,古里古怪的模样。”姑娘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是满人,也不是汉人。我是‘老毛子’后人哪,俺爷爷是‘老毛子’。”“老毛子”就是俄罗斯人,这让老爷咝咝吸了一口凉气。他伸长鼻子在她的腋下颈下嗅着:“真怪,你没有狐骚气,听说‘老毛子’都有狐骚气。”“‘老毛子’和汉人生下的孩儿最好呢,不信你就试试吧!”老爷说我这辈子非要试试不可。
老爷回去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边为自己准备了一个怎样出色的姑娘。父母相中的儿媳是平原东部一个镇上的,从小跟父亲在江南过生活,不仅会说一口软软的南语,而且还识字。她的皮肤也像南方人一样粉细娇嫩,一双大眼黑得让人心跳。小巧的鼻梁,深长的鼻中沟,沉默无语,坐在那儿又稳重又端庄。她的个子没有海北姑娘高,还稍稍嫌胖了一点。整个见面的过程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两人分手时瞥了年轻的老爷一眼。
尽管后来老爷一千个不愿意,也还是忘不了那一瞥。他对父母流泪相诉,说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娶这个姑娘了。母亲问:“她不好吗?”“不,是个好姑娘。不过……不过我答应了‘老毛子’的孩儿,我要返回海北。”父亲一听怒火中烧,一拍桌子喝道:“大胆孽子敢私订终身!”年轻的老爷赶紧跪了。他心里一直闪动着那双妩媚的眼睛。曲府主人当即决定:这一次他不能走了,不圆房就别想回去。年轻的老爷哭了一夜,一遍遍呼唤着海北姑娘。没有办法,那就圆房吧。
新娘在头一个月里几乎没有开口说话。年轻的老爷由惊讶到好奇,有时一直盯她半天。从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亲昵,他发现对方总是不应一声。她似乎使用了一种特异的手语,从爱抚到其他,无一耽搁,只是没有一句语言的沟通。“多么怪啊,哎呀曲府真是娶来了一个聪明的哑巴。”他注意到了妻子的机灵通透:心里无所不晓,只是羞于表达或故意回避而已。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不得不在半夜举着灯火照遍了她的周身,发现她浑身无一瑕疵;然后他把灯火搁在近处,伸手扒开了她的下颌。他取了一个竹板压住了她的舌头,认真地查看口腔,像一个老练的大夫那样。这一次她哧哧笑了。“真的哑巴?”她笑着摇头。这一夜他们何等恩爱,但像过去一样,她还是没有说一句话。
一个月过去了,年轻的老爷对新娘爱恋愈深,一半因为绝望,一半因为甜蜜,竟然很少想到返回海北。正这时从海北回来一个伙计,悄悄告诉了一个消息:“老毛子”姑娘等不下去,已经嫁人了。年轻的老爷默默流了一会儿泪,没发一声。突然有一只手在他的背上抚摸,一回头:是她。“难过吗?”老爷一下跳起来抱住了她:“你终于说话了!”她为他揩干了泪眼:“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从此年轻的夫人变得光彩照人,言行举止无不得体,成为府中人人赞叹的人物。老老爷和太太格外高兴,认定曲府今后必有大好前程。每当年轻的老爷开始无休无止的缠绵时,夫人就说:“让我们做诗吧。”她令人惊喜地当即吟出一首五言诗,让丈夫半晌不语:“花雕一斗尽,李杜半句吟;可叹朝云去,东坡也丧魂。”老爷说:“天,我输掉了,自愧不如。”他一会儿又感叹:“真是奇怪啊,我为什么当初就会那样呢?险些弄丢了一个宝物!”夫人哭了,哭着亲吻丈夫:“你也该去海北料理生意了,且放心走吧,府里有我呢。”
老爷去了海北,夫人在府中照料得无微不至,老老爷和太太满意,下人也个个服膺。没有半年工夫,老老爷和太太索性让年轻夫人主持府中事务,两人只安心去喝香茶了。夫人的美貌已无法遮掩,因为她既要主持事务,就不得不在府中奔波,偶尔还要让女仆陪伴出门。这就让外面的人一窥姿容,少不了引起一片惊讶。城里的人说曲府从天外弄来一个仙子,说不定是从月亮上下来的呢,走路像水漂,说话像呵气,举手投足就像白鹭轻扇翅膀。总之既是仙子就不可多看,看多了眼睛要毁的,会辨不清颜色,最后连稼禾也分不出来。
夫人主持府中事务没有几年,老老爷和太太就相继去世了。年轻老爷从此不得不经常回到府中。他在海北和江南转悠的时间也够多了,一直忙得不可开交。短促的相会让老爷发出一阵感叹:“我花上两辈子的时间陪你都不够用,如今倒忙成这样。我不会一直奔忙的。”夫人说:“你万万不可有这等想法,你是曲府的老爷啊!”她催促男人上路,还用小楷抄一首五言诗放进他的行囊。她一个人闲下来就习字,除了写一手好楷,又练行书。她曾临过一年欧体,因为总也不得要领只得割爱。她让府中的仆人都沾一下文墨,这个做诗,那个写大字,不识字的就猜灯谜。到了五十岁以后,夫人也开始像丈夫一样阅读新书了,见到府中人手持一本武侠小说就贬斥一句:“粗俗。”
夫人晚年安详幸福,这是指老爷的心从海北和江南的生意上收回的头几年。自从她挥动木槌打破了那个叫闵葵的女仆的头颅,幸福时光即随之完结。那一天到来时,尽管老爷正为儿子的事情愤懑难消,面对女仆流淌一地的鲜血也还是受到了深深的震动。他开始有些不信,因为夫人连一只鸡都不忍宰杀,并且一直对下人体贴入微。他看过了昏迷的闵葵又看夫人,见她手抚暖手炉端坐,深长的鼻中沟一动一动,双唇还像过去那样红润。夫人六十多岁了,可头发还是黑的,脸上少有皱纹。这使老爷更加相信那个推测了。
那是一个冰雪天,闵葵去野外时突然发现了一棵桃树:尖梢上有一枚鲜红的桃子。“这该不是传说中的仙桃吧?”她在心里惊呼一句,心怦怦跳。这样的季节,又是冰天雪地,那枚桃子却红得逼人。她小心翼翼摘下,一路揣在怀中,一进府中就喊太太。太太吃了这枚桃子,说味道鲜极了。太太抚摸闵葵,觉得她随处都像个娃娃。太太惊异的是以前怎么就从来没有发现这一点?她捏弄闵葵的手和胳膊,还按了按那个圆圆的脑壳,试了试皮肉厚不厚。她喜欢这样做。闵葵流出了眼泪。她暗中咬了一下老夫人的衣襟,离开了。她在心中一直把太太当成母亲的。
太太真的有点返老还童了。她夜间向老爷叙说自己身体的变化:头上银丝减少,而且变得更加密致;皮肤有了光泽,嘴唇愈加红润。老爷惊异于近在眼前的事实,又一次手持灯火好好看了一遍妻子的躯体,结论是: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至少减去了十岁。
就在第二年的春天,太太动用了那把洗衣槌。从打击的部位、使用的力气来看,老爷知道夫人是要一棒子结果了这条小命的。
曲予 一个人如果在诞生之前知晓自己的命运,必要恐惧,必要拒绝来到人间。曲予一生都在感悟自己,一生都深陷迷茫——只在最后的时刻,仰躺在潮湿的泥土上,听着高粱地里愈来愈远的马蹄声,才渐渐接近了那个谜底。
少年时代从学堂回到曲府,他从未觉得这长长的回廊、精致的花园,还有这府中的男女仆人有什么怪异,觉得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从来如此的。府中有几个比他小一些的丫环,比如闵葵她们,一个个畏首畏尾的样子,倒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想和她们在园中玩一种“跳城”的游戏,她们都躲开了。他试图教闵葵识一些字,对方也摇头。后来他发现闵葵只跟老太太在一起:母亲作画她就研墨,有时母亲还手把手教她在宣纸上添一两笔。
年纪稍大一些,曲予被送到大城市读书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向他敞开时,他偶尔会忘记曲府。每每想起老家,他却怀疑自己最终是否还会返回。他甚至参加过一两次学潮,结识了几个影响自己一生的人。越是后来,越是不想再回曲府。他发现与父亲很难谈得拢。母亲依然如故,一丝不苟地打扮自己,整个府中的肃穆气氛有一多半是从她身上弥散出来的,笼罩了每一个角落。他无法忘记从小在母亲身边依偎的感觉,尽管长成了一个挺拔如白杨的小伙子,也还要时不时地贴近她一会儿。母亲像抚摸一件珍爱的珠宝那样把他牵住,问他分别以来的一些事情。他想告诉一些最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他那几个奋不顾身、热烈求索的同窗,但发现母亲对这一切都不感兴趣。“孩子,瞧你衣服上沾这么多土,你钻到哪里去了啊?”“我在书房里的。”母亲端量他:“那怎么会这么脏啊?”“我在翻找一些角落。”母亲拍打他:“千万莫要迷了眼睛,孩子。”有时他要与男仆清滆一起做点力气活,母亲就沉下声音:“孩子,那是下人做的,你该把心放到别处。”可是曲予觉得与清滆在一起干活,如把冬天用的木炭从土中挖出,把一些蔬菜放进一个又深又湿的地窖里,真是无比有趣!
就是在母亲身边徘徊时,他第一次注意到了闵葵。“天哪,她不声不响长成了这样!”他在心中惊叹。那一夜他失眠了。他竟然无法忘记她的模样。后来好多天,他都在心中默默复制她的样子:圆圆的脑壳,稍稍翘一点的鼻子,不大的身量;特别是那双又亮又大、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睛……她像什么呢?他想来想去,心里就有了一个再亲昵不过的比喻:一只小鹌鹑。“我有了多么可怕的渴望啊,大概要一辈子藏在心里了。”他一遍遍叮嘱自己,从此不敢再到母亲的屋子,因为他害怕,害怕母亲那双洞察一切的目光。
老爷正在无声无响地计划儿子的事情。他正读“安德烈氏”的故事,叠起的书放在大圈椅子旁的卷边木几上,“我们家也该有一个人出洋了。战家花园先走一步,我的孩子不能耽搁了。”曲予如果早上几个月、几天,听到这番话会深表赞同,甚至还会欣喜若狂。但现在就不同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无法放弃、无法割舍的什么横在心上。几天来他试着背诵一些诗章;还有,与清滆一起去园子里做活——可惜怎样都不能遗忘。面对老爷一个沉沉的决定,他一时无语。“你听到了吗?”“我,不太喜欢‘安德烈氏’。”老爷拍了一下扶手:“呔。”他慌乱中知道答非所问,立刻上前一步:“父亲,我,我是说出洋的事不急的。让我把眼前的学业修好,我会按您的吩咐去做。”老爷鼻子里一吭,挥挥手。
曲予不再像刚刚回到曲府那样,焦虑地等待一些朋友的消息。他灼热的心思只因一个小巧的女人滋生。他鼓励自己产生一些胆大妄为的想法,比如在她经常出入的门边挡住去路,然后坚决而突兀地说出一切;或者干脆修一封工整的情书,让一个仆人送到她的手中。打算颇多,最后却被自己一一否决。他发现自己眼睛充血,嘴唇上一层层脱皮,手足都有些发烫。“这样当然不行,这是可笑的。”他像对朋友说出了一个判断那样,干脆地挥了挥手。为使自己不再改变主意,就于当天下午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一件繁重的任务:拦住闵葵,说出一切。
闵葵傻在了那儿,先是害怕,然后是不可变更的回绝口气。但他像被预先告知了一个结局,只满怀信心地重复着那几句话。
从此他再也无法安静和沉着。闵葵的胆子太小了,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帮助她,要打消她全部的疑虑和不安。“这是可能的吗?一个女仆嫁给这座百年老宅的少爷?”所有疑问都被他解答了。他告诉她这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时代,我们的全部惊慌失措都缘于那个简单的事实:从未打开眼前的窗,没能望望远处的世界——远处发生了什么?在一簇簇翻腾的高卷云后面,正有隆隆的雷声呢。一切都不再一样了,一切都不是我们在曲府中感受和看到的样子,你很快就会知道的。“所以”——曲予抓紧她又小又糙的手,“我们的主意坚定下来,就会改变一切。”“一切?”“是的,一切。”
他们长时间待在一个又小又闷的屋子里,这儿就是闵葵的房间。他们挨近了,她靠在他的胸前,一下下亲吻学生装上那枚锃亮的铜扣子。他不得不把她托起来,以便让她能够亲吻到下巴以上的部分。她亲了,哭了。“怕吗?”“不,我是第一次。像做梦。”“不是做梦,再真实不过了。”“嗯。你的个子真高。”“那我就把你举起来。”“不,让我跷起脚来好了。”
就像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青年人那样,他大大方方与母亲讲了自己的爱慕、两人作出的决定。老太太深长的鼻中沟动了动,一时无语。他借口看望老爷,实际上是慌慌跑开了。他们再也不敢堂皇地到府中的其他地方去了。可是在小屋中待了一会儿,外面就有人喊闵葵:“该给太太上茶了。”少爷很快也被清滆叫到了父亲的屋里,老爷的打扮让他一见面就吃了一惊:一件有暗色花纹的绸布长衫,头顶是久已不戴的瓜皮帽;一杯茶早已凉了,手里是一对石头圆球。父亲盯了他一眼,不屑地移开了目光。“父亲,”对方像没有听到。他又叫了一声,父亲看也不看,只挥挥手说:“走开吧,无用的东西。”
那种轻藐会让曲予记一辈子。父亲如果仅仅是失望倒也好多了,可是他对惟一的儿子所表达的仅仅是一种厌恶。曲予有些惊惧,回到自己房间里才渐渐想过来:自己并没有做下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啊,只不过是恋爱了,爱上了一个人。父亲的厌弃仍然是“主人”对“下人”的那番心境,是受一个隐晦曲折的曲府逻辑驱使。他突然明白了:父亲仍旧是一个深宅大院里的老爷,这样的老爷并没有因为喜欢一本新小说、喝一杯浓浓的咖啡,因为使用抽水马桶和皮革沙发之类而改变什么。现在的所有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要么屈从,要么背叛。
也就在曲予痛苦徘徊的时刻,老太太挥动了那把木槌。曲予赶去时,闵葵因大量失血已昏迷过去。她的头发被剪去了大半,躺在那儿,头上厚厚的纱布像是一团压顶的雪。他心疼得浑身颤抖,异常悲愤——在她床前沉默的一会儿,一个铁样的决心在胸间生成了。
曲予与伤口刚刚愈合的闵葵偷偷乘客轮去了海北。这次出逃安排得极为周密,事先没有走漏一点风声。这还要感谢那个与老爷交情笃深的船长,这一次他竟然援助了两个年轻人。当曲府老爷和太太发现两人一齐消失了时,惊得脸色都变了。他们暂时无从判断两个人的行踪——最初以为是去了他读书的那座城市,半年之后才从生意人口中得知两个人去了海北。
曲予在海北期间完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这是因为他对大海对面的那座府第完全失去了希望。他不止一次告诉小妻子:我们再也不会回到那里了。为了谋生,他在当地一家荷兰人开的诊所里学医,其余时间帮闵葵补习文化,以便让她在不久的将来进入一所女子学堂。当时即便在海北这样的大城市也没有像样的西医,所以荷兰人的诊所颇受欢迎。这儿特别擅长眼科,这也让曲予高兴。他曾对闵葵说:“再也没有比眼睛更重要的器官了。”几年内曲予技艺长进很快,荷兰人对他非常赏识。又是两年过去,荷兰人要回国了,他想让曲予去国内的一所医学院。闵葵鼓励了丈夫。
曲予离开了三年。他行前尽可能为她安排好一切,让她进了企盼已久的那所女子学堂。三年啊,让闵葵望眼欲穿。三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倒是先后传来了大海另一边的消息:老爷去世了;一年之后太太也离开了人间。这些消息使闵葵哭了很久。她记起了老夫人的全部好处:夫人就是自己的再生母亲啊,曾经像对待亲女儿那样对待自己。闵葵头上早就结了一个大疤,一点也不疼了。她不再恨那个人,她甚至想这是母亲对孩子最严厉的管教。她宁可相信老人在愤怒的那一刻手足无措,不知怎么就打在了致命处。她既然拣回了一条命,于是就忘不了老夫人的模样,忘不了那一杯茶、那个精致的暖手炉。“太太,您该带我一起走啊,我会在那边为您端茶的。”一句话出口,赶紧掩上了嘴巴。她又想起了即将归来的丈夫,她可不愿将他一个人遗在海北。
曲予终于回来了。闵葵可以向他流利地读出一段国文,而他则时不时地将荷兰语混杂进来,惹得两人一起大笑。丈夫归来第二个星期,闵葵有一天眼圈突然红了,她望着海的那一边、那个大宅院的方向咕哝了一句:“也许我们该回去了。”曲予这才知道两位老人已经去世。
他当时紧紧攥着小妻子的手,咬着牙关。
他们就赶在玉兰花开放的季节返回了曲府。府里一片萧索,沉静无声。一些仆人走掉了,一些还在。那个忠心耿耿的清滆和远房亲戚淑嫂一起迎接了他们。大家都流出了泪水。
“老爷,茶放在这里了。”清滆退着离开,曲予把他喊住了:“再不要叫我‘老爷’,就喊我‘先生’吧!”“是的,老爷。”他应一声走开。曲予后来又纠正了五六次,收获甚微。他回忆这个与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奇怪的是很多往事都记不起来。府中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老老爷在世时收留的一位遗孤,像亲生儿子一样在老老爷身边长大。不同的是他没有去外面上学堂,只做了曲府的领班。曲予归来之后才发现一个触目的现实:为了服侍曲府,年长自己一两岁的清滆竟然还没有婚配。
曲予让闵葵问一下清滆的终身大事——或者干脆由她操办一下?谁知刚才还笑吟吟听他说话的妻子立刻变了脸色:“这是你们男人之间的事,这事还是你去说——要不就找淑嫂吧。”曲予瞥了一眼满脸红涨的闵葵,知道清滆的事情只有自己出面解决了。
曲予直接提出了婚配问题,谁知这在清滆那里竟引起了剧烈的反应。他慌得差点跑掉,脸色红一阵白一阵,口吃起来:“我这、这不急——这不能的。”“为什么?”“我一辈子就侍候老爷了。”“可你总得成个家啊。”“不,我一个人更好。”清滆青青的头皮总是刮那么干净,这使曲予看出他这一刻连头顶也开始发红。曲予大惑不解。在他无声地离去时,曲予心里开始难过起来。曲予在想一个为曲府贡献一生的人应该获得怎样的酬谢;还有,曲府无权拥有一个奉献终生的奴隶,无论曲府曾经怎样帮助过这个人。
一连三天,曲予都在想清滆的事情。第四天上,他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闵葵。闵葵一声不响,一直望着窗外。曲予走近了才发现妻子珠泪满脸。“你同意我的决定吗?”闵葵点点头。
端午节后的第一个上午,早晨八点多钟,清滆正手持一把喷壶走过回廊,曲予把他叫住了。他们一前一后走进书房前面的小厅。曲予对颇为迷惑的清滆说:“我们应该像兄弟一样,但事实上……怎么说呢?只能说曲府耽搁了你的前程。时光变了,曲府也不是过去的曲府了。我与闵葵商量,你该有自己的日子了,该去过更自由的生活。”清滆听得身上打颤,后来目光直直地看过来。曲予想转过脸去,但对方硬是盯住他:“老爷,我清滆有什么过错吗?”“不,恰恰相反,曲府应该永远感激你。”“那为什么要我离开?”“我已经说过了。清滆兄弟,请相信我和闵葵的好意,你不能一辈子这样啊。”“闵葵?她也是这个意思?”曲予点点头。清滆在小厅里踱开了步子,接下去再也没说一句话。
第二天清滆开始收拾东西。曲予取来很大一笔钱。清滆跪下了,说:老爷不收回这笔钱就不起来。曲予略有严厉地说:“这是你半生的辛苦!你还要安置自己的日子呢!你也要我跪下吗?”清滆哭了起来。他哭着把那一大笔钱收下。
在曲予返回曲府的第二年,由他创办的海滨小城惟一一所西医院开始接纳病人,并很快美名远扬。这其实是整个半岛地区最好的西医院。都知道小城里有了一个从西洋回来的老爷,此人仁厚开明,医术高超,特别擅长眼疾。也就因为曲府和西医院的双重名声,半岛地区的大半名流都成了曲予的朋友。也就在事业一帆风顺的第三年夏天,曲府接待了一位显赫人物,这就是在省会身居要职的宁周义。当年的宁周义气宇轩昂,穿一身浅色亚麻布服装,走在炎热的泥路上,却显得一尘不染。“一个多么儒雅的人!”事后很久曲予还这样对闵葵回忆说。他当时并不知道这就是大山里的另一望族——宁府里走出来的人物。
曲予后来接待了又一位宁府里的人,他就是宁珂了。这使曲予眼睛一亮:嗬,宁家的人真是一个比一个英俊。当时的宁珂刚满二十六岁,正在东部城市的一个钱庄里为叔伯爷爷效力。他来曲府是暗中受托,来搭救一个人的。曲予把全部喜爱藏在心里,只彬彬有礼地与之交谈。当时的曲綪小姐已是亭亭玉立,这曲府惟一的千金马上就要过二十岁生日了。那一天上午她和一个叫小慧子的女仆在花园里剪枝,让宁珂远远地看到了一个颀长的身影。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
宁珂来海滨小城的次数开始多起来了。曲府里所有的人都喜欢这个年轻人,特别是闵葵和曲綪,她们在用特别的目光看他。曲予知道如果不发生其他变故,一切都将水到渠成。奇怪的是女儿的终身大事仿佛早已决定,无论是谁都无法变更。做父亲的对此只有等待中的一丝欣慰,而没有什么特别的兴奋。午夜里,突然有深长的悲哀袭来,让他打了个寒战。他推了被子坐起,久久地看着夜色,吓了闵葵一跳。
事实上宁珂与曲綪当时并没有走到一起,他们只从对方的眼睛中读懂了什么。那些话,那些致命的字眼,谁也没有勇气吐露。
曲予极愿帮助宁珂。因为受海北的朋友影响,他许久以来就站在了这一边。海北那些人有的是当年学潮中结识的,有的是他们引见的。在海北生活的一段时间里,这些人频频出入他和闵葵那间温馨的小屋,对女主人的烹调手艺大加赞赏。他们回到海滨小城后仍然与那帮朋友保持了联系。而宁珂的到来,当然也与那一帮人有关。
一个叫“飞脚”的地下交通员比宁珂早一步踏入了曲府,并成为曲予的忘年交。这个人据说有一个过人的本领,就是可以在半天的时间里横穿整个半岛。这在那个年代简直近乎一个传奇,也让“飞脚”本人自豪。只是没人亲眼见他飞驰在平原和山区的模样:双臂张开如翼,半是行走半是飞翔,人送外号“鸟人”。“鸟人”与曲予在一起时,除了神聊各地见闻,还不断穿插一些玄妙的论述,让曲府主人十分快意。因为“飞脚”与宁珂同属一个阵营,所以免不了就一些内部事情相互协调——他们只是到了小城解放前夕才发生了摩擦,那时曲予坚决维护“飞脚”,而没有支持自己的女婿。
这对翁婿两人来说都是极为痛苦的一段经历,那时连闵葵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更好。宁珂当时不仅警惕着“飞脚”,而且对岳父密切交往的许多人产生了疑虑。两个人越来越难以谈得拢了。此刻平原和山区的斗争已进入最激烈的阶段,曲予当然无法超脱。他是革命营垒的坚定盟友,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热情。
但曲予仍然没有亲眼看到胜利的结局。在小城解放前夕,他倒在了城郊的一片高粱地里。那是一次可耻的谋杀。从此海滨小城失去了自己最好的大夫、最儒雅的绅士、最富有的人,失去了一个最正派最博学的男人。
闵葵 她来自半岛最北端,那是离小城一百多公里的乡下,真正的穷乡僻壤。她初来小城时有点发蒙。她早就没了父亲,母亲和她一起住在亲戚家。后来有人介绍她到城里的富庶人家当丫环,就哭着出门来了。当时她只有十二三岁,挎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两件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身子格外纤细,人送外号“谷秸”。她离开故土,惟一高兴的事就是把那个羞人的外号甩在身后了。
她想不到会跨进这样厚的一道门槛。多么大的府第啊,让人看一眼头都发晕。领班说她的职责就是当太太的使唤人儿,端茶倒水,做些小零碎活儿。一点都不累,只是害怕。领班看过了她的破衣服,一抬手就扔进了一个盛杂物的木桶里。她想哭,又忍住。里外换上了新衣服,这之前还洗了澡,使用了香喷喷的肥皂。在让人浑身濡红的水蒸气里,她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在这儿当牛当马也愿意啊。
当时清滆比她只大几岁,已在曲府生活了许久,举手投足都像府里的人。他的话很少,一双大眼睛东瞥瞥西瞅瞅,让闵葵觉得这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闵葵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暗中问他,他不作答,但愿意帮她。
半年过去,闵葵像变了一个人。她胖了,皮肤有了光泽,脸色又红又艳。太太说:“到底是年轻啊!我年轻时脸色也这样。”她的身个却没有长高多少,这是最令人焦心的。她希望自己长太太那么高,这样就有力气干活了。她听说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增强骨骼发育,结果多方努力还是无济于事。太太知道了她的忧虑,就说:“孩子,别折腾了,就这样吧。你天生就是小骨骼的人,这样也好。”她的一颗心怦怦跳,从心里感激太太。不过同伴当中有人告诉,她长得非常匀称,可爱极了。她暗中照过镜子,发现自己真是变得不敢认了:脸庞比从老家来的时候亮多了,大辫子黑乌乌的。
她忽略了自己的眼睛,这才是最不应该的:一双眼睛睫毛长得有些过分,扑闪着让人想起重瓣蜀葵;多么深的两个紫黑色水潭啊,又清又亮,里面有无从察觉的涟漪;还有微微翘起的鼻子,它预示了顽皮而倔犟的性格……她无声无息地在府中来去,只为太太一人奔忙。有人说她是太太的宝贝,是太太穿在身上的贴身小棉袄。
闵葵不知该怎样侍奉女主人才好,在心里不止一次说:让我喊你一声母亲吧!我进府里第二年生身母亲去世了,从此你就是母亲啊!平时,只要太太那双温热的大手一挨近,她的一颗心就扑扑跳,因为真害怕在那一刻叫出来——那会十分冒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