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大哭过的人,才懂大笑不易(2)(2 / 2)

他拿筷子夹起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闭着眼嚼一会儿,像是吃什么珍馐美味,然后喝一口酒。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我猜他应该是在等什么人吧。

可服务员悄悄跟我说,这人都坐了快一小时了,还没等到什么人。

我临走前,帮他把饭钱给结了。

不管他等的人来没来,我总希望能让他觉得,自己并不孤独。

一个人独食,这是最孤独的腔调。

读书谬论

我的学问有点儿臭。

这主要和我摄取知识的方式有关系。网络时代,电脑手机,走哪儿都能翻着看着,可这毕竟都是浅阅读。图书馆里,教室课堂,也多是为了生计奔波的专业书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于我来说,真正能捧起书本慢慢读一读,有兴趣读一读的,反而是在厕所里。归功于我爸的发明创造,我家马桶旁有一个简易书架。我爸负责的书目是《浪荡女人》

《野火春风斗古城》《猎人笔记》;我妈负责的是《饮食男女》《李碧华小说选集》《小团圆》。

至于我自己的书单,不敢列出来让读者见笑。大多是野路子,想哪儿看哪儿,一本街头派送的《健康保健》,我能瞧上半个小时,专找有姑娘插图的章节。

厕所读书,给我带来了俩坏处。

第一个是长时间马步锻炼,下半身气血不畅,走路打飘。

第二个是形成了巴甫洛夫式条件反射。人家巴老先生是利用狗看到食物或者吃东西之前会流口水的现象,在每次投食前都摇铃铛,连续几次后,巴老先生即使不把食物拿出来,只要摇摇铃铛,狗照样流口水。

对我来说,我现在看见书,哪怕不翻,都想去厕所。

如此奇妙的现象,至今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就像我妈希冀从连续剧里获得家庭伦理问题解决办法一样。

大多数人读书,总想得到点儿什么,要不然对不起那花出去的二三十块钱。

初中的时候,坐我前排的姑娘,属于文学少女类型。手边的书都是《瓦尔登湖》《金阁寺》,文艺指数要是和现在豆瓣上读书的姑娘对比,估计能超过她们两百个百分比。这姑娘常穿白衬衣,黑色长发,浅色长裙,班上同学视其为天人。男生轻易不敢找她说话,否则一律被其他人当成叛徒,每人和她聊天时间严格控制在三十秒内,一旦超时,严惩不贷。

不过后来我想一辙,既然不能主动出击,那让姑娘自己送上门不就行了么?

用文艺腔调吸引文学少女,这是一个初中少年智商的极限了。

我开始读穆齐尔的《没有个性的人》。

真的看不进去,老派德语作家(实际上他是奥地利人)写出来的东西总是晦涩难啃,难以理解的人生哲理,无法想像的另一种生活。但对于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在自己喜欢的那个文学少女面前大声背诵:“这是心灵和经济的联合。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想品味古老奥地利文化的巴洛克艺术风格魔力,从而给平行行动生出了一个思想。”

令人发指的风骚,逼格直接爆掉现在绝大多数为女朋友念村上春树的儿郎。

我记得自己读出这一段的时候,她的眼睛熠熠生辉,就连我脸上的青春痘她都忽略了。

这已经是快十年前的事情了。

后来我心中暗自憧憬的文艺女神找了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我们在同学聚会上见过,那个男人有肚腩,有金戒,有好车,虽然经常念错字,但依然不妨碍姑娘一脸甜蜜地搂着他的胳膊。一个爱读书的姑娘,爱上一个爱念错字的汉子,我想这一定是真爱。

至于那位姑娘,我最后一次碰到她,是在新华书店,她安安静静地看《孕妇健康》。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一重境界。

为了爱情。

高中时候,语文老师讲“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说是少年人读水浒,容易热血冲动不计后果,老年人读三国,会后悔往日错走的人生,也容易变得老奸巨猾。

但这话对一正处于叛逆期,头发长得能遮住嘴巴,一天不招惹是非就浑身难受的我来说,简直是点亮一盏指路明灯。你不让我干吗,我偏偏就去干。从家里书柜里把《水浒》拿出来,吹掉浮灰,开读!

但我注定不是个好读者,读任何书都是思维发散,正经情节没记住多少,倒是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我读《水浒》,对宋江杀阎婆惜尤其好奇,老宋用的凶器为什么叫“压衣刀”,为什么叫这名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了这个我专门跑到书店里查兵器典籍,但一无所获。后来又去瞧宋朝史籍,但人家并不关注打打杀杀的黑社会分子用什么家伙宰人。直到我扒拉出一本民国年间文化人考究《水浒》的东西,才知道真相是什么。

“压衣刀”就是指佩戴在衣服外的匕首,挂在腰带上,防身用。

但它还有个名字叫“解衣刀”,我一愣,又不明白了。难道说是路上瞧见姑娘漂亮,强行施暴,结果对方不肯,咱们就拿这玩意儿解开人家的衣服?那确实称得上善解人“衣”了。

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解释,挺重口味儿的,说古人入厕脱便,一般用不了纸擦,都是拿刀子刮。那惨遭菊花重点照顾的小刀,就叫解衣刀。

以上的答案,我都给前排心仪已久的高中漂亮女同学一一讲述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理我。后来,她找了一个男朋友,北京人,硕士,码农。切,比老子这法学出身的都烂大街,差评。

最后一次见她,她拿的是《妇女之友》,我偷偷看了一眼,她看的那一章名字是“如何合理避孕”。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二重境界。

为了求知。

上了大学以后,无聊课程常拿图书馆里的存货解闷儿。钱钟书先生原来记述自己的大学生活,说学生可以到书库里去看书,左右逢源,辗转相生,可免借还之劳,此中乐趣,不可形容,恐怕只有饥鼠入太仓之乐仿佛似之,我亦有此感。

上课期间,老师监察甚严,电子产品一律禁用。于是人民群众花样不断,拿大的教材课本当盾牌挡住里面的小开本读物。更有心灵手巧的,外面蒙一层书皮,上书“民法总论”,里面的内容却是“那一剑真快,划破了他的喉咙”。

铃声响起,众人神游天外。

在西撒的沙漠里,人们用塑料袋装上浑浊的水,晒在太阳下,这种反光能让那些嗡嗡叫的苍蝇敬而远之。那里的人们用一块长两米的布料遮住脑袋,呼出的湿气浸透在嘴前,免得那些干燥如针的沙子把嘴巴打烂。

在刚果金,一只蚊子叮了人一口,那个人能被毒晕。丛林里的娃娃兵平均年龄只有十二岁,但他们可以在三秒钟内用AK47把三个成年人全突突死。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会说汉语,因为他们崇拜的对象是李小龙、成龙、李连杰。

李鸿章拜见荷兰女皇的时候,荷兰女皇让他行吻手礼,但老李同志却不通西方礼仪,以为是要找他要礼物,于是把大钻戒塞女皇手里。女皇说了声谢谢,继续伸手,老李以为还在要礼物,结果十分尴尬地站在当场。后来老李同志忿忿地对随从说,这妮儿咋这样呢?比咱们国内的官场还腐败,差评!

无论是西撒,刚果金还是荷兰,我都没去过。无论是蒙面民族,娃娃兵还是百年前的老李同志,我也都不可能见过。

所有的一切,我都是从书本上得知的。这大概是读书最为有趣的地方,七大洲,四大洋,七十多亿人,这就是我们朦朦胧胧了解,却永远又无法真正来了解的世界。

这大概是读书的第三重境界,去了解。

借着作者的文字,瞧瞧不一样的故事,沿着旁人的视线,懂得如何生活。

读书有乐,开卷有益,大概就是如此吧。

侠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