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们都是残废(2 / 2)

追随她的旅程 路内 6201 字 2024-02-18

“理发店。”

我心里一咯噔,他大爷的,总算知道于小齐剃头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了。我故意嘲笑残废,“剃头的还写散文?”

残废涨红了脸,说:“我只是有这方面的爱好,还从来没发表过作品。”

我说:“别太谦虚了,能写点文章已经很不错了。”

残废说:“我真没谦虚,我跟丁老师没法比。”我哈哈大笑,谁想跟这老头比,真是吃错了药。

天还没黑,我带他去吃饭。在街上逛了几圈,都是面馆和包子铺,既然老丁给了我五十块,我就不能太寒酸了。我们钻进一家国营饭馆,叫了三个炒菜,我还要了一瓶啤酒。我给残废发香烟,他很礼貌地说:“不会抽,谢谢。”

本来,请他吃完饭,把他送到长途汽车站,我的任务就完成了,结果出了岔子。吃饭的时候,临桌有个傻逼喝醉了,先是在饭馆大吵大闹,我们不免多看了他几眼,醉鬼忽然认准了残废,跑过来对他说:“你看什么看?”残废吓坏了,本来是讲普通话的,慌里慌张的,舌头没捋直,一不小心露出了乡下口音,说:“我没看你。”

醉鬼说:“你这个乡逼,跑到城里来做啥?”残废涨红了脸,不说话。跟醉鬼一起吃饭的人是个壮汉,手背上有刺青,他过来劝,说:“算了算了,乡下人不懂事,你跟他们起什么劲?”把醉鬼劝了回去。醉鬼坐下来之后,又指着残废,大声说:“我最讨厌乡逼!”

我吃着盘子里的炒蛋,看了看残废,这个呆货涨红了脸,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炒蛋,也不敢骂回去。忽然之间,我的神经有点刺激。我把整瓶啤酒一口气喝空了,让自己也有点醉,然后拎着空瓶走到临桌,说:“你这个傻逼,想死啊?”

临桌那刺青壮汉瞪着我,也抄起酒瓶,想站起来。我岂能让他反客为主?一瓶子砸在他脑袋上,这人叫了一声,捂着脑袋摔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是我第一次用啤酒瓶砸人,我以为瓶子会啪地碎掉,可是没有,电影里那种刺激的镜头压根没发生,瓶子还好好的,也不知道是我砸得不够狠,还是这瓶子太牢。趁着一片尖叫,我又把瓶子砸到了醉鬼脑袋上,这次它碎了,我手里只剩下一个玻璃瓶颈,带着尖刺。我拎着这把凶器,拽起残废就跑,后面女服务员大声喊道:“抓住他们!还没付账呢!抓凶手!”她越是这么喊,路人越是给我让道,跑出去有一千米,钻进一条小巷,四周静悄悄的。我在巷子里放声大笑,这一阵子积郁下来的悲痛一扫而光。再一看,残废从后面跟上来,手里还拎着两个王八,他扶着墙瘫坐在地上。

我说:“喂,散文家,你该多锻炼锻炼身体,乡下空气多好啊,每天早上晨跑,就不会这么喘了。”

残废说:“你也,跑得,太,快了。”

我说:“你也不赖,还记得这俩王八。”

残废说:“我看你,拎着,啤酒瓶子,打人,我就把王八,拎起来了。我没你想得,那么傻。”

我点了根烟,天黑了,小巷里的路灯也亮了起来,照着我们。我对着头顶的灯光吐了一缕烟,说:“太他妈的爽了。”

残废缓了口气,说:“你这个人有点不讲理,你不应该把两个人都打了。”

我说:“你书呆子啊?这种事情还要计较?”

残废坐在地上,冲我挥挥手,说:“谢谢。”

因为打人,残废误了最后一班汽车。他说要去住旅馆,我说不用,到我家睡一晚上就可以,我家反正也没人。残废答应了,路上残废还问我,平时写不写散文。这乡下文学家很天真,我估计他还不是很了解我。我故意说,写啊,我写诗。残废一下子来了兴趣,眼镜片子噌噌地放光,说:“你能背两首给我听听吗?我也爱写点诗,不过写得很差,投稿到杂志社连退稿都没有。”我骗他,说我从来不投稿,我的诗要是给杂志编辑看了,他们会跳河的,因为写得太好了。残废更来劲了,说:“背一首来听听嘛。”我本来想背一首床前明月光裤子脱光光给他听,让他昏过去一次,后来鬼使神差地,我背了欧阳慧的诗。(字号小五)【【【【【【【【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冬天我要去南方。】】】】】】】】我把这首诗缓缓地念出来,听到自己的声音,好像黑夜中有另一个人在说话。残废听了,忽然停下脚步,拎着书和王八,朝着明月朗朗的夜空翻白眼。我问他写得怎么样。残废说:“牛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的诗写得比我好。你太有天赋了。”我说:“你也背一首来听听。”残废很无奈地摇摇头说:“我跟你简直没法比,你让我一下子开窍了,诗应该怎么写。”

我心里很抱歉地说,小子,你又被我骗了。与此同时我又很佩服欧阳慧,她写得诗真有那么好吗?残废兀自在那里嘀咕:“写得太好了,”又问我:“还有其他的诗吗?”我背不出其他了,只好说:“就这两句,随便胡诌的。”残废说:“这哪里是胡诌啊?我自己虽然写不好,但好诗坏诗还是听得懂的。怪不得丁老师那么喜欢你。”

我说:“喂,你现在怎么不说我是流氓了?”残废摇摇头,看来还沉浸在我的诗里,说:“道德归道德,才华归才华,论诗谈艺,道德可以先不讨论。”我听得云里雾里,知道他又开始冒傻气了。

当天晚上,残废就住在我家,我把杨一也叫了下来,出去买了点罐头肉,又买了几瓶啤酒。我和杨一喝酒抽烟,残废也喝着,但不抽烟。杨一和残废聊得挺欢的。说到残废和于小齐的关系,杨一总结说:“噢,你们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残废挺不好意思地说:“我追求于小齐也好几年了,都没结果。”杨一指指我,说:“这儿还有一个呢。”

残废说:“小齐给我写信,说起过小路。我们也算有缘分,来,一起喝了这杯。”我摇摇头,勉强把酒喝了。杨一搂着我的脖子,说:“哥们,我和李翔,都是你的情敌。”残废没听明白,以为杨一也喜欢于小齐,又要和杨一干杯。杨一说:“不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小路也是暗恋过的。”我说:“他妈的,我又没有要跟你们抢女朋友,纯粹是巧合。”

残废说:“小路,我们没有说你是第三者。”

我说:“我看我们三个都是多余的。首先,杨一和他女朋友前几天分手了,他现在比谁都痛苦。其次,于小齐已经找了个大学生做男朋友。”

残废说:“大学生的事,小齐也写信告诉我了。”他独自喝了一口酒,说,“我们还是应该祝福她。”

杨一说:“哥们,你脑子有点不拐弯,祝福个屁啊。你应该祝福那个大学生被汽车撞死。”我说:“我也赞成。”残废摇头说:“这太过分了。”

那天晚上都喝多了,我搂着杨一说:“你看人家散文家,从小就有青梅竹马。我呢,从小就你一个玩伴,我们这叫什么?竹马竹马?”残废笑得把啤酒都喷了出来,说:“小路,你说话真好玩。”

后来残废问我们:“你们戴城的人,为什么那么讨厌乡下人?”

杨一说:“因为戴城人全是傻逼。”

残废想了想说:“这话太精辟了。我跟你喝一杯。”喝完了,他又说:“我去过上海,他们上海人喊我巴子,我很难过。可是到了戴城,他们喊我乡逼。”

“比上海人恶毒吧?”

“我很难过。”残废摇摇头,“为这个世界。”

我说:“喝酒就是喝酒,你他妈的别再抒情了。你要是把自己当一个散文家,就会很敏感,要是把自己当成是个剃头的,你就无所谓了。”

残废争辩说:“我不会一辈子剃头的。”

后来他说到莫镇。显然,他和老丁一样,也很热爱自己的家乡。顺便说一句,这种古怪的感情在我和杨一看来,近乎于狗屁。残废说,莫镇是一个非常安静的地方,将来我们要是有空,可以到莫镇去找他,他一定好好招待我们。在那里可以吃到太湖三白,还有一种鱼叫激浪鱼,可以烤着吃。山上的水果和野菜,家里的腌菜和咸肉。可以到太湖边上去游泳,坐着船在湖里漂着,湖滩上全是巴掌大的鹅卵石,天气好的时候可以看到远处的岛,下雨的日子可以坐在家里。他说那地方很少有人去,它在交通线的岔道上,哪儿都不通,只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像迷宫中错误的角落。

杨一说:“我的理想就是,挣很多钱,然后到一个小镇上住着。”

残废说:“那等你发财了,来找我玩。”

这酒一直喝到深夜,杨一摇摇晃晃地回去睡了,临走前跟残废互相拍肩膀,拍得胳膊都快脱臼了。夜里,我睡在里屋,残废睡在外面。我看他有点醉了,估计他很快就会睡着,谁知关灯之后没多久,残废忽然从床上爬了起来,站在我的房门口对我说:

“小路,你真的喜欢小齐吗?”

我用被子蒙住嘴,瓮声瓮气说:“你有病,睡觉去。”

残废说:“我也很爱她。”

我说:“三更半夜能不能别说这个事?不觉得讨厌吗?”

残废说:“我和小齐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就在一起玩,我从小就喜欢她。后来她走了,我非常想念她。”

我说:“你到底喝了多少酒?我没让你喝二锅头吧?”

残废说:“丁老师说,我们都太年轻了。”

我说:“这老头就只会说这一句话。”

残废说:“我很难过。”

我从床上坐起来,看见他在黑暗中穿着短袖短裤的样子,细胳膊细腿,脑袋的比例偏大,汗衫上全是破洞,他没戴眼镜。我说:“难过就去睡觉。你不冷吗?你要乐意在那里晾着,你就晾着吧。”

残废说:“我希望小齐能幸福。”

我跟本不想听这个,可能也是喝多了,对着残废骂道:“你他妈的能不能少说几句?你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多了?”

残废站在那里,不说话,光是瞪着我。我在黑暗中努力地与她的眼睛对视,好像彼此都把对方当成是黑夜中的噩梦,要用尽全部的力气才能看清楚它。过了好久,他扶着门框说:“小齐不会再回到莫镇了。”我心想,你知道个屁,她也不会再回到戴城了。我们都是多余的人,我们都是残废,我们都很年轻,这样总可以了吧?

当天夜里,被残废这么一搅和,我几乎没怎么睡,眼前浮现出于小齐的影子,又有那个纺织学院的男生,又有欧阳慧和曾园。这些人在我眼皮上跳舞。又想起王保,我差点把这个婊子养的给忘记了。我再次从床上坐起来,抽烟,觉得自己脑袋里装了太多的东西,这大概是一种纠缠着的痛苦吧。

第二天早上,我开着摩托车把残废送到长途汽车站,那里全是中巴车,去往周边的各个乡镇县市。每辆中巴车上都伸出一个售票员的脑袋,大声地招揽乘客,场面很混乱。残废上了车,我坐在摩托车上注视着他,我带着墨镜。他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在莫镇的地址,说:“有空和杨一来莫镇。”我接过纸条,把墨镜摘下来,很潇洒地冲他挥挥手。这个残废,我也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