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乔唯之章 我是一棵秋天的树(1 / 2)

那场意外发生之后,我总在做一些怪诞的梦。

比如说,我曾无数次在梦中回到了老房子——从这座城市的滨海路一路向北,一片环海而建的复式住宅之中,有我以前住过的房子——有时,我会幽灵般的在整栋房子里游荡,或者钻进其中一个房间,试着看看里面有些什么。虽然梦的内容多少会有些不同,但一直以来都相同的是:我再也没有在自己的梦里遇见过我的家人——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与我性格迥异的弟弟,他们就像蒸发一般从我的梦境里消失了,又或者说,根本从未出现过。

在我的意识还能用“清醒”二字来形容的几小时前,我仍待在那家叫“魔王”的夜总会里,手里端着一个玻璃酒杯,从嘈杂的音乐和狂躁的人潮中穿行而过,那种漂浮感像乘着一辆晃晃悠悠的绿皮火车,车轮咣当咣当敲击着枕木,我伫立车头,检阅着轨道两侧一张张陌生的脸,那些人脸交替着拉长又变窄,感觉是从哈哈镜里映出来的。我的身体似乎被注入了某种节奏,它在剧烈地摇摆,如同一台上足了发条的玩偶。有笑声从我的牙缝里挤出,可听上去却异常遥远。

有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人爆了几句粗口,又和我推搡了一阵,空气里发出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酒精似乎在胃袋里燃烧起来,我不过是吐了一口气,天花板上就有火星掉下来,砸在那人的脸上,他的脸碎了,和周围的一切融化成了一团火,整个空间都被扯成了怪异的形状,接着,就归于一片沉寂。

我在一条很长很长的隧道之中爬行,向着有光的地方而去,一扇门阻挡了我的去路,但光就在门的另一面,它从门缝下面透出来,吸引着我把那扇门推开。刹那间,耀眼的白光晃得我的双眼刺痛,几秒钟之后,我才得以放下遮挡眼睛的手臂,看清自己身在何处。整个空间如同一个白光织成的蛹,起初,我以为自己到了天堂,但我转念一想,天堂不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天堂里不应该只有一张床,而且像我这种人也上不了天堂。没错,我是看到了一张床,它被白色的床单覆盖着,但傻瓜都看得出那床单下面有东西,似是人形的轮廓躺在那里,鼻尖将床单高高顶起,呈现出鲜明的五官线条,好像庞贝古城让岩浆吞没时留下的遗迹,我觉得恐惧,满脑子充斥着拔腿就跑的念头,只想快点离开这儿,而身体却不受控制,该死的双脚一步一步向那东西挪过去,嘿!拜托,别——

可是说什么都来不及了,我那不受控制的双手已经伸向雪白的床单,像变魔术似的缓慢地掀起床单的一角,我听到心脏怦怦乱响,像两伙持枪者交锋时在打一场巷战。接下来,枪声一般的心跳声戛然而止——假如这场戏是吴宇森导演的,这时就该有白鸽振翅飞起,在翅膀的扇动之中,某个慢动作倒下的大英雄砰砰砰砰血浆四溅——然而我只看到了自己,自己的死相,在我以往的人生中,曾经无数次从镜子里照见过,无数次从照片上看到过这一张脸:松弛的皮肤苍白却光洁,眼睛虽是闭着,但无法让人忽视,无论是眼睛、鼻子还是嘴唇,都继承了我父母的优点,不自夸地说,还算得上是一张英俊的面孔,起码审美观正常的人不会说难看,女人缘嘛,也是不错的。

第一次以俯视的角度去盯着自己看,我竟想起了那部叫《入殓师》的电影。但话说回来,我是不喜欢自己的容貌的,更不喜欢照镜子,不喜欢的原因多得可以塞满一卡车,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讨厌自己,是恨之入骨的那种讨厌,以至于我常常这样想,像我这种人凭什么会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呢?越是这么想,双脚就越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动弹不得,只能原地站着,眼看那白光如潮水一般渐渐退去,越来越多的红色从床单下面淌出来的,开始是一条小溪,后来逐渐溢成了河流,最后像细菌入侵似的占领了整个空间。我伸出双手,任那黏腻的汁液从指间穿过,任由一股血腥的气味冲进鼻腔,一阵翻搅的胃部令我马上坐起来趴在床边呕吐着,我就是这么醒过来的,第一个闯入视线的东西竟是摆在床边的垃圾桶,刚好避免了宿醉的我弄脏自己的床单。

我伸直僵硬的胳膊,抓起床头的闹钟,时间显示是凌晨5点40分,又做噩梦了。浑身湿答答的,我踢掉盖在身上的薄被,室温设定为25℃的空调发出嗡嗡的鸣响……好吧,我承认,这样醒来之后的心情真是糟透了!坏心情的原因并不是空调的错,也不是昨晚下肚那些难以计数的酒精的错,而是源自噩梦。一半的我冲自己大喊大叫:“你又做了一个噩梦。”另一半的我却不屑地说:“没关系,那只是一个噩梦。”而脱离这两部分意识之外的躯体,可能被真实的梦境给吓傻了,正在浑身发抖。这种感觉令人沮丧,虽然我这人生性退缩消极,但远不至于胆小懦弱、贪生怕死,可我仍旧没办法说服自己不去想梦里那些细枝末节。

脖子上这颗嗡嗡作响的脑袋只记得昨晚我好像狠狠地放纵了一把,推开门走进客厅,茶几上还堆着喝光的酒瓶,地毯上粘着吃剩的披萨,干掉的芝士看着像硬胶皮一样,我把它们从脚边拎起来,随手甩进地上的啤酒箱子里,右手的骨骼传来一阵刺痛,我定睛一看,指节肿得老高,泛着青紫色,貌似是我昨晚把某个浑蛋痛扁一顿留下的纪念。

清障之后,我踢了踢躺在地上的大左,想让他醒醒,他鼻子里猪一样地哼哼了一阵,大概是没打算把眼皮睁开,半裸的上身搭着凌乐乐的左臂,我忽然注意到她的手指上文着一朵精巧的雪花,以前和她在一起时,我竟没注意到这么明显的特征,我想,妈的!肯定是她新近文上去的。

沙发上瘫着仰面朝上的安东——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他有一半的俄罗斯血统,不知道他的酒鬼老爸是哪根筋不对,竟给儿子取了一个这么拉风的名字,也难怪他在陌生人面前很少提自己的全名,之前有个选秀节目的霹雳评委也曾和我抱有雷同的看法,经她点评的那人似乎是叫“海鸣威”。安东的嘴角挂着一些类似于呕吐物的玩意儿,让人一阵反胃,我走近时发现地上也有一滩,于是恶狠狠地嚷了“三字经”。

我用披萨的包装纸飞快地抹掉那团花花绿绿的东西,再次丢进刚才那个啤酒箱子里。时间已接近早上六点,我不想太阳完全出来之后自己的家里还像一个巨型垃圾场,我需要赶快把这些家伙扫地出门,“起来!起来!都给我起来!”我挨个儿踢醒他们。大左睡眼惺忪地看了看我,问道:“现在几点了?”我没回答他,因为他自己的手机就丢在脚边,我示意他把粗壮的大腿向边上挪开一点,因为他压住了掉在地上的电视遥控器。凌乐乐和安东也醒了,凌乐乐盘腿打坐在地上,边打呵欠边搓着那只文有雪花图案的手,只有安东还赖在沙发上不起来,两只凹陷的灰蓝色眼睛处于对焦不灵的状态,我想起自己刚才吐在垃圾桶里那摊调色盘一样的玩意儿,猛地上前提起他污迹斑斑的领口:“昨天晚上你给我酒里放什么了?你说过不在我这儿碰那玩意儿的!”

“嘿,哥们儿、哥们儿,别动气。”他抓着我的手,死气白赖地让我松开他,“就这一次,不会有问题的,我就是想帮你放松下心情,要是你不乐意,以后不再碰就是了。”我内心升腾起一股怒火,也许是那场噩梦作祟,也许是因为我推开门看到的这一地狼藉,也许是因为亲眼见到刚刚跟我分手的女孩躺在别的男人的臂弯里,而那个男人只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健身教练,几小时前还和我喝着啤酒称兄道弟的,我突然对这一切感到深深的厌恶,我讨厌现在的生活,讨厌这帮狐朋狗友,他们没有一个真心待我,全都只是些酒肉朋友,对,只是酒肉朋友。

我承认自己把所有怒气都撒在了安东的身上,我挥起左手朝着他的右脸就是一拳,因为我现在只有左手能用,正打在他俄罗斯老爸遗传给他的高鼻梁上,斑斑点点的血迹顿时喷溅而出,他双手捂住鼻子,眉心拧成一个疙瘩:“你他妈的是疯了吗?”他气急败坏,想要爬起来还手,可他先前整个人是瘫在沙发里的,站起来这个动作对他来说实在太过于突然,身体根本借不上力,我也只是随便躲了一下,他便扑了个空。但他好像并不死心,想克制住眩晕在地上站稳,从他迷幻的目光和汗津津的大白脸来看,我知道他一定嗑了不少的K粉,强劲的药力还在牢牢控制着他。<b>(注:K粉,氯胺酮,外观为纯白色细结晶体,医学上将其注射液用作麻醉剂,新型毒品的一种。)</b>

“你们俩有病吧?”大左在原地站着,但站姿表明他随时准备冲上来把火力全开的我们两个拉开。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安东用手掌抹了一把鼻子下面的血,抄起桌上的啤酒瓶,我也顺手抄起立在鞋柜旁边的棒球棍,那上面还有洋基队A·J·柏奈特的亲笔签名,是一个家在纽约的做模特的朋友送给我当做纪念的。这下大左不再袖手旁观了,他试图挡在我们两个中间,但又慑于我们各执“凶器”不敢太过靠近。

“得了吧,不是来真的吧?都冷静点儿,至于吗?”凌乐乐无奈地揉了揉后脑勺,又打了一个呵欠,“神经病!一大早的,昨天晚上没疯够,就让他们打好了,有些人就是心里不痛快,那就发泄啊,大不了把这里全砸了。”她说着站起来用细长的手臂甩了一下沙发上的靠垫。

可能是我的药力也没完全散尽,她此刻的表情在我眼中看来十分放荡,不比楼下洗头房里穿着红色小短裤专靠两条葱白大腿招揽生意的女人好到哪儿去。有一瞬间,我没心没肺地想,究竟为什么会和这个女人好上呢?瘦得没胸没屁股,样子又一般,完全就是一个长裂了的桂纶镁,我当时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回过神来,只想赶快结束这一切,亲手结束它。从来没打过棒球也没认真看过一场棒球比赛的我,手里的棒球棍却像哈利·波特的魔杖一样在我们面前飞舞起来,砸碎了桌上的啤酒瓶,让这个垃圾场向更加残破的方向迈进,破碎的玻璃喳飞溅出混乱无序的轨迹,我忽然体会到一种快乐,一种只有在欣赏一部黑色喜剧时才有的疯狂而嘲弄的快乐。

大左和凌乐乐吓呆了,安东拿在手上的啤酒瓶只剩下瓶口龇着大嘴,烘托着他脸上戏剧性的表情,转瞬间,他们都成了这出喜剧里表演浮夸的龙套,最后,我用尽身体残余的力气大吼了一声:“滚!都他妈的给老子滚!”话音散尽时,我发觉自己想喊这句话很久了,也许并不是针对他们而喊的,大有一种武林高手改天换地前振臂一吼的架势。在他们挂着震惊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离去之后,我从心底涌上来一阵释然。

我又孑然一身了,浑身上下畅快极了。我万分享受这狂欢过后的孤独,把这视作最好的时刻,扔掉球棒瘫倒在沙发上,重重地喘着粗气。我对着电视屏幕上映照出的自己的影子,摆摆手用嘴型说了一句“FUCK”。最坏的无非就是,我弄丢了一份原本收入不错,又是我从事的这个行业里人人称羡的工作,又有什么大不了?我今年二十三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这东西,找找总会有的。

手机铃声在这时候响起来的,完全陌生的一个号码,接起来,电话里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讲起话来有种南亚一带的口音。

“请问,这里系乔梓聪的家吗?”搬来出租屋之前我就把老房子的电话呼转到了手机上,之所以我会这么做,好像冥冥之中就是在等今天这通电话。听到父亲的大名,尽管他把乔梓冲读成乔梓聪,我立刻回问他有什么事。

电话里的声音说:“系这个样子啊,我这里呢,有乔梓聪的一个背包,我是根据他在记事簿上留的地址找到这个电话的,请问你是乔梓聪的什么人?”

“你刚才说什么东西?背包?”我一瞬间有点混乱,赶忙坐直身子,想仔细听清对方说的每一个字,何况他的口音实在难懂。

“噢,对,乔梓聪,系他的背包,你系他的什么人内?”

“我是他儿子,等等,先生,我没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系这个样子滴啦,”他又解释道,“他之前呢,不在我们的救援队伍中,他属于另外一个队伍,但我们走散了,我捡到了他的背包,可我现在不知道他人在哪里呀,所以我只能联络你咯。”我彻底被他说的话搞糊涂了,一直在等待父亲消息的我,紧张和不安突然一股脑儿涌了上来。我没空管背包的事:“你刚才说的队伍,是指什么队伍?能告诉我你在哪儿遇见他的吗?”

“这个真系说来话长,我现在已经离开那里啦,回到新嘎坡了。”他把新加坡说成是新嘎坡,“之前呢,是在班达亚齐,”他问我,“你应该知道那里吧?最近新闻上常播粗的嘛。我就系在那里遇上乔梓聪他们的团队滴。”

我想回答我知道,但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班达亚齐是印尼一个特区的首府,今年春天,那里才刚刚发生过一场巨大的地震。“我们是代表新嘎坡到印度尼西亚参与医疗援助的团队,之前遇见乔梓聪所在的中国团队,后来我们两队人就走散了,但他的背包却阴错阳差地落在我手上了。”

“他还活着吗?”我只是急切地想得知这个问题的答案,其他的都不重要了,不管他在哪里,只要他还活着,什么班达亚齐、苏门答腊,就算他在伊拉克贩卖军火都行。

而对方却给不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个……我也不能肯定地知道,所以我也不能回答你啦。”他为难地说,“那么,你现在系在家里吗?我想把你父亲的东西尽快交到你的手上。”

我对这位自称是陈先生的人说了些感谢的话,把详细的地址告诉了他,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好像有个东西悬在了这条距离遥远的电波上,发出扑哧扑哧的恼人声响。

老房子已经两年没住人了,我转动钥匙打开铁皮门时,院子里惊飞起一群麻雀,门口有棵杏树,树上结的零星几个颗杏都被它们给糟蹋了,露出暗黄色的果核,落在地上招来一些蚂蚁,它们竟成了老院子唯一的长住客,长时间没有人照管,这棵树就快要死了。

我揭起铺在沙发上的床单,看着灰尘在阳光里散漫地胡乱飞舞,一连打了几个喷嚏。墙上的时钟因为缺乏电力早已罢工,我把它摘下来,对着腕上的手表调到现在的时间,没有了电力,它不过是个死去的时钟,但时间从来不会死,它跑得飞快,比过山车还要快。正准备坐在沙发上歇上一会儿,快递公司的人就按响了门铃,我听着老房子沙哑的门铃声,竟然感到一种久违的归属感,就算时间跑得再快,终有一天,我都要回到这里。

快件的右下角被我签上了名字“乔唯”,我对快递员道了谢,他告诉我我在这儿之前他来送过一次,可没人应门。我对他说寄件人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是他让我回来取这份包裹的。临走时,身穿红色制服的快递员问我:“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我懒得解释就点点头,对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是的,我一个人,不过,很快就不是我一个人了。”我猜他可能误会了我的话,以为我要结束单身步入婚姻殿堂之类,便很俗套地丢下一句:“那真是恭喜你了,祝你幸福。”然后就钻进送货的小卡车,顺着小径开走了,我望着他的车子远去,一直在想,幸福?这个东西哪怕跟我能扯上半毛钱的关系,我都该谢谢他。

我把包裹放在门口的玄关处,锁上门出去。尽管我很想知道背包里都有些什么,但我没时间了,因为我必须现在发动车子,去接一个和我一样需要回到这里的人。就算我不能幸福,但我也可以让别人变得幸福。

我要去的地方离老房子有点距离,开车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一个在这座城市的南端,一个在北端,路上我给邮寄包裹的陈先生打了电话,告知他父亲的背包我已经收到了。然后又接了两个电话,其中一个打错了,另外一个是安东打来的,他在电话里对昨天早晨的事做了深刻的检讨,虽然我也搞不清楚他到底在为什么道歉,难道为我一拳打破了他的鼻子?真好笑,还是为我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总之不好意思乔唯,以后咱们还是朋友吧,我觉得你也不应该为了这点小事生气。”

“小事?你觉得这是小事?”我反驳道。

“唉,算了算了,不说这个啦咱们。这周有两个平面要拍,你能来吗?咳,我知道你能来,你是我手里最好的模特,不是吗?”他一连串地说些让我开心的话,料定我不会真的和他断绝往来,我问他在哪里拍,然后约好了时间,很快就把电话挂了,我现在除了工作的事情之外懒得跟他多讲一句话,就算他是我合作最久的一个摄影师,那又怎么样?我连自己的模特经纪公司都说炒就炒了,放他一两次鸽子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可一想到去他那里就能见到……还是算了,别傻了,就算见了又怎么样,你早就成为人家的过去式了。

汽车转弯时,重光康复中心的守门人照例对我点头微笑了一下,这个月我已经第三次见他了,以往我会每隔几个星期就来这里一次,可最近来得勤了一些,和凌乐乐分手之后,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但我知道,从今天起,就再也不用上这儿来了,所以我回了守门人一个很灿烂的笑容并且按了两下喇叭作为致意。

和上周末的情形一样,我又是在靠窗的地方找到了奕,他手里依旧拿着那个我给他买的手机。那好像是他的护身符,绝不可以离身半步,否则他就会发脾气,其实他从来都不知道要打给谁,每次我打电话给他,即使是电话接通了,他也从不对着话筒讲话,但我还是会和他说话,我知道他在听,从他的呼吸声就能听得出来。

对于一家盈利性质的康复中心,我是出了名难伺候的客户,如果不按照我的要求去做,我就会发脾气,但他们从没对我表示过抗议,应该是我从不少给费用的关系。病人送到这里时,康复中心都会留下家人的电话,但突然联络不到人的事情时有发生,被抛弃病人的下场,可想而知。碰到像我这样把每月开支的一半都投在康复中心的冤大头,自然就成了这里的VIP。

负责照管他的看护员阿威总是要在上午阳光好的时候把他安顿到窗前,他对光线敏感,对天空着迷,特别是在夜晚,他总是对着星空仰起头,不知在寻找着什么。“遥远星球的孩子”——出于善意,有人这样称呼他们,但总有些恶意的,躲在角落里伸长了颈子看的,好在那双忙于追逐光斑的眼睛永远看不到那些,或许他真的一直在寻找着带他来到地球的那颗星吧。

他看见了我——穿过许许多多晃来晃去身穿白色病服的身体,穿过阳光中飞舞着的细小尘埃——他知道我也看见了他,他冲我走过去的方向伸出了手,虽然动作迟缓了一点,但并不妨碍他成为这个房间里最耀眼的人。

我弯下腰,本想拍拍他瘦削的肩膀,但我的手终于还是停在了半空中,他不喜欢有人触碰到他的身体,不论是谁,那都是让他感到害怕的事,甚至,他会因为你碰了他而尖叫。你根本无法想象眼前这个一向安静的人发起疯来的样子,我见过,所以我放弃了这个动作。我直接说道:“我们就要回家了,听说我有可能装不下你准备搬回家去的东西?”

除去那些精神上存有问题的病人,我知道大厅里那些身着绿色衣服的看护员都在看这边,他们看看我,又看看坐在椅子上的人,我清楚他们内心在感叹着什么,正如四年前肖院长第一次见到我时,万分惊讶地盯着我的脸,又看看躲在父亲身后的乔奕:“还真是一模一样啊……”她连连感叹着。是的,一模一样,这四个字,在别人眼里是稀罕,这二十几年来,我早已习惯了来自人群中异样的目光。我们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是,在我们的生命里,多了一个奇妙的羁绊,我和乔奕是一对双胞胎,同卵双生,科学一点的讲法就是,同一颗受精卵在分裂为两团载有遗传密码的细胞里发育而成的双生子,我们拥有一模一样的面孔,一模一样的血型,如非基因突变的话,我们甚至拥有完全一样的DNA,但我来这个荒诞的世界报到比他早了五分钟,也许就是这五分钟的时间差,注定了我们之间那微小到百分之零点零几的差别——我的弟弟乔奕,变成了“雨人”。

他跟在我后面向门口走去,但始终保持着一公分的“安全距离”,他缩着脖子,看那些跳来晃去的病人时,眼里总带着紧张感。看护员阿威递给我一整箱杂志:“你弟弟的东西可真不少,我从没见过有人离开这儿的时候带走这么多东西,已经全帮你装车了,这是最后一箱。”

我看着满满一后备箱的杂物直发愁:“他不是把你们这儿给搬空了吧?”

因为后备箱已经装满了,阿威只得帮我拉开车门,示意我放到后排座椅上,然后,他摇摇头开玩笑说:“我看也差不多了,他是我们这儿最‘富有’的病人,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收藏品。”我回头看,康复中心大厅里的地板擦得很亮,那些映照在地板上的影子轻飘飘的,它们表情麻木的主人纷纷转过头来,一张张苍白的面孔上竟露出艳羡的目光,那一瞬间,我确定他们明白走出这道门所代表的含义,他们一点都不傻。

“回——家。”乔奕站在汽车旁边,拉着车门,目光游离地扫视着周围的人,似乎是在炫耀着他就要回家了。我对着身后的他笑了一下,说:“挺开心的嘛。”

“回家。”他继续重复着刚才的话,身体别扭地前后晃着。

在他眼中,所有陌生人都是移动的仙人掌,拿着随时都会放射电弧的电焊枪,这个组合听起来很霹雳,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必须面对的残酷,不能与他人碰触,不能与他人进行眼神上的交流,他固执地遵守着他那个星球上的规矩,仿佛逾越雷池半步,都是自杀行为。

阿威特别熟悉这一点,所以从来不会与他发生肢体上的接触。另外,跟乔奕讲太多的道理是没有用的,那只会让他对周围的环境感觉到陌生和恐惧,每当这时,他就会六神无主地用惊慌的目光打量四周,好像随时都会被移动的仙人掌用电焊枪击毙。在阿威的协助下,他才肯老实坐进车里,一进去马上把车门关好,好像刚才那个不肯上车的人根本不是他。一坐进去,他就对汽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捏着后视镜对着自己的脸照来照去,还用嘴巴吹眼前的刘海。

我站在康复中心门口跟院长告别。“照顾他会很辛苦的,”她脸上带着例行公事般的笑容,我猜这是她失去了一笔固定的收入后的强颜欢笑,“祝你好运。”她握住我的手。

真不错,今天有一个人祝我幸福,现在又有一个人祝我好运,我觉得今天是个好日子。

于是我就顺势拥抱了她一下,只是那种表示感谢的拥抱,她开始先是一怔,随后露出很享受的样子,当我放开她时,她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笑容。“我会的,那您多保重,肖阿姨。”我故意把“阿姨”二字加重了一些,好让她重新审视自己的举止,她不自在地绾了下鬓角的华发,清清喉咙说:“有空的话,常回来看看。”在我听来,这句话格外地引人发笑。

“你不跟阿威告别吗?”我边发动引擎边问乔奕。

“算了,别难为他了,”阿威趴在驾驶席这边的窗口上,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倒是希望,他再也不会回到这儿了。”

“这话,你是对每个离开这儿的人都说吗?”

他想了想,说:“真想听我的答案吗?其实我来这儿之后,只看护过两个病人,一个是你弟弟,一个呢,永远都没离开过这里,我把他葬在后山,但那座坟除了我,从没有人来看。”

一路上我都在想阿威说的话,想着想着我更加确定自己的决定是对的。秋日里带着咸味的海风从敞开的车窗吹进来,这辆车是父亲的,装着很多他过去收藏的CD——除了整天泡在实验室,他年轻时仅有的爱好就是听音乐。不过最近我很惊喜地发现,他收藏的CD都意外地好听,我按下车载唱机的播放键,我记得里面装着一盘张雨生的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