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福尔摩斯简短地说,“那么第二名受害者又是怎么回事呢?”
此时此刻,我承认自己真的很想站出来反对福尔摩斯的调查方式。他一直在问警官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对重要问题只字不提。比方说——是谁发现了受害者的尸体?不过我控制住了自己的舌头,没有打断弗雷泽警官的思路和讲述。
“那是在第一名受害者被发现两周之后。”警官说,“第二名受害者是从牛津大学来这里观察和研究红狐的自然主义者。”
“他的尸体也是在同样的地方被发现的吗?”
“两个地方离得不太远。第二名受害者被发现的位置离沼泽地更近一些。”
“你怎么知道这两起恶性事件都是同一只动物干的呢?”
“先生,他们的伤口看起来差不多。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第二起袭击还更凶残一些。这一次,那个男人……被部分地吞吃了。”
“镇上的人对这第二起袭击事件有什么反应呢?”
“人们议论纷纷。不停地议论,而且非常害怕。珀西瓦尔爵士对这件事也很感兴趣。还有,他那最近刚从印度战场回来的儿子每天晚上都携带着一支步枪去森林里搜寻,想要用枪射死那只野兽。我自己也对这件事展开了调查。”
“你的调查是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才启动的吗?”
“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在第一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说实话我确实没有要展开调查的意图。你应该明白我的感受,那是一种终于摆脱了那个老无赖的喜悦心情。可是这一次就不同了,第二名受害者是位可敬的学者,而且显然我们遇到了一只要吃人的野兽。既然这匹狼连续两次袭击人类,那么它一定会再次发动袭击——如果它没被杀死的话。”
“你询问过目击者吗?”
“是的。”
“他们彼此间的说法一致吗?”
警官点了点头,“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他们看到那只野兽躲回到森林里,那是一只很可怕的动物。”
“他们是从多远的地方看到的呢?”
“比较远,而且是在晚上,不过当时有月光。他们清楚地看到它头顶上的皮毛已经泛白了。”
福尔摩斯思索了片刻,“负责验尸的医生是怎么说的?”
“我在刚才的讲述中已经说过了,医生发现两名受害者都遭到了重创,第二名受害者的尸体被部分地吞吃了。”
“而第一名受害者的尸体上仅仅只有一些试探性的咬痕而已。”福尔摩斯转而对我说道,“你知道吗,华生,野兽通常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变成食人动物的。我们之前提到的西查沃国家公园里的狮子也是如此。”
我点了点头,“也许这匹狼的狩猎范围本在森林深处,而刚刚过去的那个长久而严寒的冬天迫使它逼近人类居住的地方。”
福尔摩斯转过头去继续询问警官:“你还进一步观察到什么别的情况了没有?”
“恐怕说缺乏观察还更合适些,福尔摩斯先生。”
“请解释一下呢。”
“唔,这很奇怪。”弗雷泽警官的脸上露出了困惑的神情,“我家的农场就在森林的边缘,在第二起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为了寻找那只动物的踪迹,我进出森林至少有十几次。你也许会认为那样大的野兽是很容易被找到的,可我只是找到了少量足迹。虽然我并不擅长追踪,不过我敢发誓那只野兽的行动方式有些不同寻常。”
“不同寻常?”福尔摩斯问道,“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因为它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那野兽就像幽灵一般,来无影,去无踪。这就是为什么我往往会在晚上出去搜寻新踪迹的原因所在。”
听到这里,坐在椅子上的福尔摩斯倾过身去,“请允许我在此对你提出劝告,我希望你立刻停止做那样的事情,不要再在夜晚去森林里了。”
警官皱了皱眉,“可是我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福尔摩斯。而且,真正陷于危险之中的是阿斯佩恩少爷。他每天晚上都去森林里搜寻那只动物,而且一待就是半个晚上。”
“听我说。”福尔摩斯表情严肃,“那完全是一派胡言。阿斯佩恩少爷没有危险。可是你,警官,我得警告你——要当心你自己。”
如此唐突的建议,以及认为赛尔科克小姐对其未婚夫的担忧并没有事实根据的这种想法,着实令我有些吃惊。不过福尔摩斯没再多说什么,也没有继续再问什么问题——他只是再次警告警官不要进到森林里去——至此,我们的询问就这样结束了。
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我们只得将我们的调查局限于对赫克瑟姆的居民进行询问。福尔摩斯首先找到了那两名目击者,不过他们提供的信息也不外乎就是弗雷泽警官已经告诉给我们的:他们看到了一匹大狼,体型非常庞大,它迈着大步飞快地往沼泽地的方向逃走了。在月光下,它头顶上的皮毛是亮白色的。这两名目击者都没有再继续看下去,因为他们意识到自己应该全速跑回家里躲起来。
随后我们回到了北斗星旅馆,福尔摩斯向那里的旅客问起他们对于那匹狼和那两起袭击事件的看法。每一个跟我们说话的人都对此事感到紧张不安。有些人借着酒意,大胆地表态说总有一天他们自己也会去森林里搜寻那只野兽,不过大多数人却满足于让年轻的阿斯佩恩少爷去搜寻野兽,他们对他的勇气表示出了相当的钦佩和赞赏。
只有两个人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其中一人是一名本地杂货店主,他深信那两起袭击事件都是一群住在基尔德森林深处的野狗所为。另一个人是旅馆老板,他告诉我们第二名受害者——就是那位不幸的牛津大学自然主义者——曾直截了当地宣称施暴的野兽并不是狼。
“不是狼?”福尔摩斯迫切地问道,“请讲讲他是凭什么知识得出这个明确的结论的。”
“我也不好说,先生。那人只是说在他看来,狼在英国已经绝迹了。”
“我觉得这差不多就是一个经验主义的论据。”我插话道。
福尔摩斯用恳切的眼神看着旅馆老板,“既然不是狼,那么,那名自然主义者认为基尔德森林里的野兽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先生。他没有再说过别的什么了。”说完,老板便折回去继续擦拭他的玻璃器皿。
这一整天,除了跟警官的对话之外,看起来我们几乎都在进行徒劳无益的询问。晚餐时福尔摩斯有些沉默寡言,接下来他很早就带着不悦的神色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差不多是在刚刚破晓的时候,我便被窗户外面一阵刺耳的说话声吵醒了。看了看手表,才刚过六点钟。我立即穿戴整齐,然后跑下楼去。一群人聚集在大街上,手舞足蹈地大声交谈着。福尔摩斯已经在那里了,当他看到我从旅馆里出来之后,便迅速朝我走来。
“我们得赶紧过去。”他说,“又有人看见狼了。”
“在哪里?”
“就在同样的地方,沼泽地和森林边缘之间。来吧,华生,我们得赶在别人前面去到现场。你的韦伯利二号手枪在身上吗?”
我拍了拍西装背心的右边口袋。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你的枪也许不能打死一匹狼,不过起码可以把它赶走。”
我们找到了先前租用过的那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和那位坏脾气的车夫,坐着马车迅速离开了赫克瑟姆,福尔摩斯不住地催促车夫让马跑得更快一些。在马车朝着荒凉的沼泽地进发时,我的朋友福尔摩斯解释说他已经跟刚才在人群中引起骚动的目击者交谈过了,她是一位年长的夫人,也是一位药剂师的妻子,她早上出门是为了沿路寻找药草和药用花卉。在先前那两名目击者所提供的信息之外,她没有增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只是再度证实了他们两位的观察结论——那只野兽的个头很大,还有它的头顶上有着引人注意的白色皮毛。
“你担心的是……”我开口说道,欲言又止。
“我非常担心。”
到达事发现场之后,福尔摩斯要求车夫将马车停下,然后立即——连一秒钟都没有耽搁——从马车上跳了下去,步行穿过覆盖着苔草和荆棘的地面。沼泽地在我们的左侧,基尔德森林的深色阴影在我们的右侧。在晨间露水的沐浴下,植物都是湿漉漉的,地面上仍然有一些积雪。在我们走了快一百米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裤子都已经被水浸透了。不知不觉间,福尔摩斯已经走到我前面很远的地方去了,他像着了魔似的猛扑着前行。就在这时,我看到他在一座小山丘的顶部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沮丧的叫喊,随即突然跪倒在地。在我朝他走过去的过程中,我把枪握在手里做好准备,等我到了他的身边,才看清他所看到的是什么。一具尸体躺在布满杂草的沼泽地上,这里离森林的边缘还不到两百米。一把军用步枪——显然是“马提尼-亨利”步枪——搁在尸体旁边。我清楚地认出了被撕得粉碎的风衣和皮质紧身裤……这是弗雷泽警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的尸体残骸,这可怜的家伙。
“华生!”福尔摩斯以一种专横的语气说道,“什么都别碰!不过我倒希望你目测之后能对死者的状况提出医学见解来。”
“他显然是受到了某种巨大而残忍的动物发起的猛烈攻击。”我观察过眼前这具毫无生气的尸体之后告诉他。
“是一匹狼吗?”
“看起来很可能是这样。”
福尔摩斯继续追问:“那你看到明确的、可清楚识别的痕迹了吗?比方说尖牙的印记,或者……爪印?”
“这个很难说。攻击的猛烈性和尸体被破坏的严重程度,使得这种特定观察很难进行。”
“他的身体上有没有某些部位……不见了?”
我再次看了看尸体。尽管我有着丰富的医学背景,可我依旧认为这是一个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任务。我不止一次地看到过被老虎袭击的印度土著部落的男子,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弗雷泽警官所遭遇的这种如此野蛮的袭击。
“是的。”我最终说道,“是的,我认为的确有些部位遗失了。”
“那么这与第二名受害者所遇到的情形一致吗?就是那名自然主义者?”
“不,不,就这方面而言,我得说这次的袭击范围更广。”
福尔摩斯缓缓点了点头,“你看到了吧,华生。它像西查沃国家公园里吃人的狮子一样,再次发动了袭击。它们在每一次袭击中,都会变得比前一次更加肆无忌惮——而且更加偏爱最新获得的食物。”
说完这话,他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了一个放大镜。“步枪没有开过枪。”他仔细检查“马提尼-亨利”步枪后宣告道,“很明显,野兽是从后面偷袭弗雷泽的。”
对尸体进行了简单的检查之后,他开始沿着一个逐渐扩大的圈子四处察看,突然——伴随着一声叫喊——他弯下身子,眼睛看着地面,继而朝着远处一个农舍的方向缓缓走去,我猜那里应该就是不幸的弗雷泽警官的家了。走出十几米后,福尔摩斯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随即——手里仍然举着放大镜——回到尸体所在地,并缓缓地从尸体旁边经过,最终他来到了这一大片平地沼泽的边缘。
“狼的踪迹确凿无疑。”他说,“足迹是从森林里出现的,在农舍那里停留了一下,然后又从那里来到了袭击发生的地方。无疑狼是从森林里钻出来的,它悄悄跟踪受害者,然后在开阔地带将其残害致死。”他沿着沼泽的边缘再次用放大镜观察草地,“足迹直接进入了沼泽,你看。”
现在福尔摩斯环绕着沼泽而行,其间还进行着一系列动作,包括好几次停下脚步、原路返回和饶有兴致地对某些区域进行极其仔细的检查。我留在尸体旁边,遵照福尔摩斯的吩咐不去碰任何东西,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裤子已经湿透了,冷冷地贴在皮肤上,冻得我不住地发抖。一小群好奇的围观者远远地站在路边望着我们。就在福尔摩斯完成他的调查工作之后,当地的医生和法官出现了——弗雷泽警官一死,当地法官便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空有权位的人。关于自己的发现,福尔摩斯一个字也没有透露,只是站在沼泽草丛中深深地思索着,并看着医生、法官和我将尸体裹起来抬到马车上。马车往小镇的方向驶去了,我走回到福尔摩斯身边,他还静静地站在原地,显然没注意到自己的裤子已经湿透,靴子里也灌满了水。
“你有没有发现其他能引起你兴趣的东西呢?”我问他。
过了好一会儿,他转过身来看着我。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石楠烟斗。点燃烟斗后,他反倒用了一个问题来回答我:“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华生?”
“这整件事都是一个谜团。”我回答道,“起码,跟那匹该死的神出鬼没的狼有关的事真的很让人费解。”
“我不是指那匹狼。我想说的是珀西瓦尔爵士和他儿子之间的充满深情的关系。”
这个绝不合乎逻辑的推论打断了我的思绪。“恐怕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福尔摩斯。在我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充满深情——至少就父亲对儿子的人身安全漠不关心这一点来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吸了一口烟。“是的。”他神秘莫测地回答道,“这就是谜团所在。”
现在我们离阿斯佩恩庄园很近,而赫克瑟姆镇却很远,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马车被法官拿去用了,于是我们便朝庄园走去。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抵达了庄园,珀西瓦尔爵士和他儿子出来迎接我们,看得出他们刚刚用过早餐。大清早发生的袭击事件还没有传到他们这里,在听说了我们带来的消息之后,整个庄园上下的人都开始议论纷纷。年轻的埃德温当场表达了想要立即动身去寻找那只野兽的愿望,不过福尔摩斯劝阻了他:在刚刚完成了一次袭击之后,那只动物无疑已经回到自己的巢穴里了。
接下来,福尔摩斯询问珀西瓦尔爵士是否可以出借自己的马车,因为他打算立即坐马车去赫克瑟姆,并搭乘最早一班火车回到伦敦。
珀西瓦尔爵士面露惊讶之色,不过他很快答应了福尔摩斯的请求。爵士派仆人去准备马车了,这时福尔摩斯看着我,并建议我们沿着花园散散步。
“我认为你应该和我一起坐马车去赫克瑟姆,华生。”他说,“把你放在北斗星旅馆的行李收拾妥当,然后返回阿斯佩恩庄园这儿来过夜。”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激动地喊道。
“如果没有意外,我会在明天之内从伦敦赶回来。”他说,“届时我会把跟这只凶狠的野兽有关的确凿信息一并带回。”
“噢,福尔摩斯!”
“不过在那之前,你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的状况。华生,你得向我保证,在我回来之前,你不会离开庄园——甚至外出在周围短途散步也是不可以的。”
“喂,听我说,福尔摩斯……”
“我对此持非常坚决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我不会作出任何妥协。不要离开庄园——尤其是在天黑之后。”
尽管他的要求听起来极度古怪——考虑到福尔摩斯认为表现得比我激进得多的埃德温·阿斯佩恩没有危险,那他对我的要求就更显得不可思议了——我却用了非常和缓的语气跟他说话。“我必须说两句,老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对破获这桩案子这么有把握。”我告诉他,“那匹狼在赫克瑟姆这里——而不是在伦敦。除非你是打算带回来两挺重机枪,否则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恰恰相反!你应该非常明白。”福尔摩斯反驳道,“你应该更大胆地作出推论,华生。”可是就在这时,砾石车道上响起了一连串的马蹄声,一辆有篷马车驶了过来。福尔摩斯上车入座后,取下帽子朝我挥了挥,紧接着车夫便驾着马车疾驰而去。
我在阿斯佩恩庄园度过了乏味的一天。一阵风吹过,紧接着下起雨来。起初雨下得很小,后来逐渐变得更大一些了。我无事可做,于是花了好几个小时阅读一份昨天的《泰晤士报》,随手写了一些日记,还去珀西瓦尔爵士藏书丰富的图书室里转悠了一下。一直到吃晚餐之前,庄园里只有仆人们偶尔跟我打打照面,没见到其他人。晚餐开始后,埃德温宣称说自己夜里还想出去搜寻那匹狼。而赛尔科克小姐现在自然更加担心未婚夫的安危,所以她对埃德温的提议表示强烈反对。场面有些尴尬。尽管埃德温并不是对赛尔科克小姐的反对意见完全无动于衷,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对于珀西瓦尔爵士来说,他显然因儿子的勇气而感到自豪,他当着儿媳的面称儿子的行为为家族争得了荣誉,也得到了四周居民们的高度认可——庄园主由此来为自己的冷静态度进行辩解。在埃德温离开之后,我认为我应该待在赛尔科克小姐身边,并试图跟她交谈。在她目前的精神状态下,要做成这事可不容易。让我由衷感到高兴的是——在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我听到了埃德温的脚步声在门廊那边响起。他这次的捕猎再次以失败告终,不过起码他平安地回来了。
第二天下午很晚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终于再次出现了。他事先发过电报,请珀西瓦尔爵士安排马车去赫克瑟姆火车站接他,现在他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庄园。福尔摩斯是带着法官和镇上的医生一道抵达庄园的,刚一落脚,他便立即将住在庄园里的这一家人和仆人们召集起来。
当所有人都在他面前坐好后,福尔摩斯宣告说他已经破获了这桩案件。这样的说法顿时引来了无止境的惊愕和质疑,埃德温很好奇他所说的“破获”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桩案件的元凶是一匹狼。福尔摩斯拒绝就这一点进一步阐述,他只是解释说尽管现在已经比较晚了,但他还是要回到自己在北斗星旅馆订的房间去,因为他针对该案件的一些重要笔记还放在那里,他需要整理那些笔记,从而得出最终的完满结论。在乘坐马车前来这里的路途中,他已经与法官和医生交谈并交换了意见,他来到庄园只是为了接我与他一道返回镇上,我得帮他落实跟案件相关的各种细节问题。他还宣称自己将于明天把调查结论公诸于众。
在福尔摩斯的讲话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一名车夫进来通知说珀西瓦尔爵士的马车的后桥坏掉了,估计要明天早上才能修好。这样一来,福尔摩斯——连同法官和镇上的医生——就得等到明天才能返回赫克瑟姆去。别无他法,他们所有人今晚都只得在阿斯佩恩庄园过夜。
福尔摩斯对这件事感到非常不悦。在紧接而来的晚餐过程中,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愁眉苦脸地用手中的叉子拨弄着盘子里的食物。他的另一只手肘放在锦缎桌布上,同时他还用这只手支撑着自己狭窄的下巴。餐后甜点被端了上来,这时他宣称自己打算走路回赫克瑟姆。
“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珀西瓦尔爵士吃惊地说,“路途超过了十英里。”
“我不会沿着道路走。”福尔摩斯回答道,“那样太绕了。我会从阿斯佩恩庄园走一条直路去赫克瑟姆。”
“可是那样的话就得穿过那片沼泽地。”赛尔科克小姐说,“在那里……”她突然住声了。
“既然如此,我会陪你一道去。”埃德温·阿斯佩恩开口道。
“你别这样做。那匹狼刚刚才在前一个晚上发动了袭击,我想它不会这么快就再次饿了。不用你出马,我自己一个人回去就好了。华生,等我一到赫克瑟姆,我就着手安排马车明天早上来这里接你和其他人。”
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或者说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当男人们纷纷走进图书室去喝白兰地、抽雪茄后,福尔摩斯悄悄地把我拉到了一边。
“听我说。”他把声音压得极低,“你要尽可能小心地溜出庄园,确保不被人发现。这一点非常重要,华生,你离开的时候一定不能被人发现。你要记住,眼下你的处境非常危险。”
尽管这话让我颇感诧异,但我还是向福尔摩斯保证说我会按他说的去做。
“接下来你要悄悄地去到我们发现弗雷泽警官尸体的小山丘附近,再找个合适的地点把自己隐藏起来,使得别人无论从哪个方向——沼泽、森林、小路——走过来时都看不到你。你务必要在十点钟之前就找好地方躲藏起来,然后你就待在原地等着我从那里经过。”
我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指示。
“还有,等我出现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作声,也不要站起来,总之不能以任何方式让别人发现你的存在。”
“那么再往后我需要做什么呢,福尔摩斯?”
“你放心,等到了该你行动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现在我想问问:你的手枪仍然在你身上吗?”
我拍了拍背心口袋,自打我们前一天来到庄园直到现在,我的韦伯利二号手枪就一直放在这里面。
我的朋友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只要你确保能随时将它取出来就好。”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福尔摩斯?”
“离开这里之前,我还需要花些时间做点儿事情,跟阿斯佩恩少爷聊聊天,陪他打打桌球,或者做些其他的能使他转移注意力的事情。总之我的目的是让他今晚不要去猎捕那匹狼,这可是至关重要的任务。”
随后我便伺机等候着,待所有的男人们都开始全神贯注地玩起扑克牌游戏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找到帽子和外套并穿戴整齐。在确保自己没被庄园的家族成员和仆人们发现的前提下,我从早餐室的玻璃落地门出去,离开房子,穿过草坪,来到了赫克瑟姆路。雨已经停了,不过大半个月亮仍被云层给遮挡住了。浓雾笼罩着这片荒凉的土地。
我沿着这条向东北方向缓缓弯曲的泥泞小路前进,我知道小路的前方会出现广阔的沼泽地。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荆棘丛和草丛中仍然不时能看到一块块的积雪。走了几英里之后,我来到了小路的最北端,小路从这里向东边弯曲,通往小镇的方向。我转而向南,穿过低矮的灌木丛,往沼泽地的方向前行。现在月亮从云层后面露了出来,我能够看到前方的沼泽地在月光下闪烁着一种惨白恐怖的光芒。沼泽地的另一侧便是基尔德森林的深色轮廓,在黑暗中依稀可见。
最后我终于来到了小山丘旁边,我看了看四周,然后着手按照福尔摩斯的指示来做——找到一个藏身之处,使别人从任何方向看过来都不能发现我。这可有点儿困难,不过最终我还是在小山丘的东边找到了一小块洼地,这里被金雀花和荆豆环绕着,是非常好的藏身之所,而且这里地势相对较高,能清楚地看到各个方向的情况。于是我便在这里安顿下来,等待着,花香让我暂时忘却了寒冷。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在一片极其阴郁的氛围里守夜,非常难挨。因为不能活动,我的四肢都渐渐变得麻痹了,而我的外套几乎起不到抵御潮湿和寒冷的作用。我一次又一次地往各个方向张望,在其他时候,出于精神紧张的习惯所驱使,我不时检查着手枪的状况。
十一点刚过,我终于听到沼泽地那边响起了一阵从阿斯佩恩庄园的方向传来的脚步声。我小心翼翼地从我的躲藏之处往外窥视着。来人是福尔摩斯准没错,他戴着布帽,穿着长外套,瘦削的身躯以他特有的迈大步行走的方式从浓雾中显现出来。他沿着沼泽地的边缘行走,正朝着我的方向走来。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韦伯利手枪,使自己做好准备应对即将出现的各种状况。
我一动不动地等待着,福尔摩斯将双手插在衣兜里,极其镇定地继续朝着赫克瑟姆的方向行走,看他那样子就像是晚上出来散步一般悠然自得。突然间,我看到森林那边蹿出了一个“不明物体”。那是个很大的深色形体,几乎周身都是黑色,就在我这么看着它的时候,它竟然四脚着地,一跃而起,继而径直朝着福尔摩斯的方向猛冲过去。我的朋友身处小山丘的远端,他没法看到这只动物。我紧紧握住自己的韦伯利手枪:无疑这就是那匹可怕的狼了,而眼下它正打算向第四名受害者发动攻击。
眼看它越来越靠近,而我已经准备好在它袭击福尔摩斯之前就要扣动扳机,等待它的将是非死即伤。然而紧接着——就在它离我的朋友还有两三百米远时,它居然主动出现在了福尔摩斯的视野里。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野兽突然停止了跑动,随即气势汹汹地向前爬行,速度很慢。
“晚上好,珀西瓦尔爵士。”福尔摩斯平淡地说。
听到这句俏皮话,那只野兽的回应是发出了一声恶毒的吠叫。现在我悄悄地离开了自己的藏身之处,从狼的身后朝它走过去。突然,那匹狼竟用两条后腿站立起来。我努力使自己在靠近那匹狼的过程中不发出任何声响,在我离它更近些时,我万分惊讶地发现那只野兽居然是一个人——果真是珀西瓦尔爵士。他看起来像是穿着一件熊皮大衣,两只皮靴的底部分别安装着两只逼真的假狼爪,他的手套上则用很大的纽扣固定着一对很像狼前爪肉垫的物品。他的一只手里似乎握着一把手枪,另一只手则握着一个很大的爪型工具,这个工具的把手又粗又长,前端还有尖尖的耙齿。他的头发很稀疏,在逐渐上升的月亮的照耀之下,他的头顶显出了不自然的白色光芒。我发现自己已经被眼前这奇异的景象和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态发展给惊呆了。
珀西瓦尔爵士笑了笑——这是一种躁狂的发疯似的笑。“晚上好,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你将成为我的一顿美餐。”随后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什么,我还没来得及理解他的意思,只见他已经将手中的枪举起来,枪口对准了福尔摩斯。
他的这一举动使我顿时从麻痹状态中恢复过来。“住手,珀西瓦尔爵士!”我在他的侧面喊道,同时举起了手中的枪,“我用枪瞄准你了。”
珀西瓦尔爵士猝不及防地转过身来面对着我,并用手枪对准了我。说时迟那时快,我扣动了扳机,子弹射中了他的一只手臂。他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喊叫,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肩部,然后跪倒在地。福尔摩斯迅速去到爵士身边,将手枪从其手中抢过来,接着取下了他另一只手上握着的那个奇形怪状的工具——我知道他此前就是用这个工具在受害者尸体上模拟出了狼爪的撕裂伤——接下来福尔摩斯转而看着我。
“华生,我希望你能尽快去镇上。”他平静地说,“回来的时候记得带回一辆马车和几名强壮的男子。我要待在这里和珀西瓦尔爵士一起。”
之后发生的事我简短归纳如下:在珀西瓦尔爵士被当局带走并关押进治安法庭候审之后,我们回到了阿斯佩恩庄园。福尔摩斯依次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告诉给了地方法官、年轻的埃德温·阿斯佩恩和赛尔科克小姐。待一切结束后,福尔摩斯坚持要求我们立即搭乘下一班火车返回伦敦。
“有件事我必须得承认,福尔摩斯。”当我们的马车在破晓时分返回赫克瑟姆的路途中,我对他说,“尽管在以往的案件中,我也常常被蒙在鼓里,但这次的情形却尤其让我感到吃惊。这无疑能证明你拥有出奇制胜的超然能力。你是如何知道其实在这些暴行背后躲着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匹狼呢?另外,你又如何知道那个人就是珀西瓦尔爵士呢?”
“我亲爱的华生。”福尔摩斯回答道,“我当然知道珀西瓦尔爵士就是真正的凶手。”
“那么请你解释给我听一听。”
“对于一名善于从看似巧合的事件中发掘出重要信息的侦探来说,其实整桩案件中有很多证据早已显露出来。首先是那个疯子——第一名受害者。华生,在处理一系列杀人事件时,要记得特别留意第一起事件。通常杀人者的动机和后续的整个案情,都与第一起案件息息相关。”
“没错,可是那第一名受害者不过是个没头脑的流浪汉而已啊。”
“他也许是在最近几年才变成这样的,而且他也并不是一直都处于疯癫的状态。华生,你还记得吗,在他的胡言乱语中,时常会冒出一个词:‘胡萝卜’。”
我想起了这一点,也想起了当时福尔摩斯对这个细节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可这件小事对破解整个案情又有什么重大意义呢?“请继续说下去。”我对他说。
“你需要知道一条专业知识,‘毡合预处理’[2]指的是将动物皮毛放进硝酸汞溶液中进行浸泡的工艺步骤,目的是为了使动物的毛发更加柔软,从而可以用来制作上等的……毛毡。”说到“毛毡”这两个字时,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毛毡。”我重复道,“就是用来做帽子的材料吗?”
“没错。那种溶液是橙色的,很像胡萝卜的颜色,因此这个工艺步骤被称为‘毡合预处理’。不过,这道工序会对操作者的身体造成相当严重的不良作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跟从前相比,今天这项工艺已经用得非常少了。如果人长时间吸入汞蒸汽——在制作毡帽的过程中,操作者不可避免地会近距离吸入汞蒸汽——就会产生不可逆的中毒反应。操作者的双手会抑制不住地颤抖,牙齿会变黑,说话会变得含糊不清。严重的话,会痴呆或精神完全失常。于是才有了这样一句俗语:‘疯得像个制帽匠’。”福尔摩斯挥了挥手,“我之所以知道这些事情,是因为我长久以来都对化学有着狂热的兴趣。”
“可是这一切跟珀西瓦尔爵士又有什么关联呢?”我还是不太明白。
“既然你想听,那我就一一讲给你听吧。你应该还记得,弗雷泽警官认为那名流浪汉是一个醉鬼,他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是那人口齿不清、行动不力。然而,他也发现了那人的嘴里其实并没有酒气。我当即就认定那人的问题并不是酗酒造成的,而是汞中毒的表现。他时常提到‘胡萝卜’一词,这就解释了他是如何中毒的——无疑他患上了毡帽制造者的职业病。最开始我出于本能的反应,认为珀西瓦尔爵士过去的职业跟这个突然出现的奇怪老头没有什么关联。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这个老头显然曾与珀西瓦尔爵士打过交道。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这两件事:首先,这个疯老头曾经愤慨地提到过‘背叛’和‘诉诸法律并寻求公正的裁决’之类的词句。其次,你也许还记得珀西瓦尔爵士是如何通过一种独特的制作绿色毛毡布的改良工艺而发家致富的。你也许还记得,当我在阿斯佩恩庄园提及这个话题时,他拒绝与我讨论相关的内容。”
马车摇晃颠簸着向赫克瑟姆驶去,而福尔摩斯还在继续讲述:“留意到这些事情之后,我开始考虑这个陷入困境的可怜老家伙有没有可能曾经是珀西瓦尔爵士的生意伙伴——或者他有没有可能是那种绿色毛毡布改良制作工艺的真正创始者。多年后的现在,他回来找过去的生意伙伴算账,想要揭露珀西瓦尔爵士不堪的过往。换句话说,这整件事是以一场严重的商业争端开始的,而珀西瓦尔爵士则用了一种传统的手段来解决争端——通过谋杀。在我看来,当这个老家伙出现在赫克瑟姆后,珀西瓦尔爵士很可能承诺会给他补偿,并且同意与他在沼泽地边缘的一处偏僻地点见面。珀西瓦尔爵士在那里杀死了他从前的生意伙伴,然后——为了避免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他残忍地将尸体撕裂,甚至还在尸体上留下了一些牙印,从而使得这一事件看起来像是一只硕大而凶残的野兽所为,种种迹象表明这只野兽最有可能是狼。”
“他这样做之后,看起来完全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了。”我说,“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再度杀人呢?”
“你应该还记得,第二名受害者是从剑桥大学来的自然主义者。本地旅馆里有人回忆说这位学者认为狼袭人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而且还宣称英国已经没有狼了。珀西瓦尔爵士通过杀死这个人实现了好几个目标:首先,他压制了此人关于狼已经在英国绝迹的坚决主张——珀西瓦尔爵士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是人们的注意力又被引回到第一起杀人事件上来。其次,在此之前他已经听说了赫克瑟姆的传言称他过去的生意伙伴是被一匹狼所杀害,所以他这次用一件巨大的熊皮大衣、模拟狼爪的手套和鞋套作掩护来行凶杀人,要是这次他在作案过程中被人看见了的话,他便有机会使民众对狼袭人的传言深信不疑。他穿戴着全副的伪装,以四肢着地的姿势跑向和跑离杀人现场。华生,我相信第二次他其实是希望被人看见的,因为这样就会激化食人狼袭人的传言。起码在这一点上,他如愿以偿了。”
“是的,我能看出这一系列事情中无情的逻辑。”我说,“可是,弗雷泽警官的遇害又是怎么回事呢?”
“弗雷泽警官就算不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干的侦查员,但他起码也是一个具有顽强毅力、锲而不舍的人。毫无疑问,珀西瓦尔爵士已将他视为极大的威胁。你再想想弗雷泽警官曾对这匹狼的某些行径所表现出来的怀疑态度。我大胆猜测一下,警官心中的疑点一定与狼进入沼泽的踪迹被人看到,但在那之后却再没出现过有关。结果是什么呢,警官在第二起袭人案件发生后,一定跟别人提起过他的怀疑。我自己则是在警官死去之后在沼泽地发现这一奇怪现象的。狼的足迹是从东边进入事发区域的,可西边却只能看到人离去的脚踪。你瞧,珀西瓦尔爵士四肢着地以一匹狼的身份爬进了沼泽,作案后他再以他本人的身份借着植被的掩护从沼泽走出来。弗雷泽警官一定曾向珀西瓦尔爵士提到过自己心中的疑惑——华生,你要记得,出事前一天,他说他曾去阿斯佩恩庄园警告年轻的阿斯佩恩少爷停止对狼的猎捕——他这样做相当于是签下了自己的死刑执行令。”
听着福尔摩斯用略显得意的语气揭示出这些真相,我实在是震惊不已,现在我唯一能做的不过只是不住地摇头而已。
“最终使我破获案子的重要元素是珀西瓦尔爵士对他儿子去猎捕野兽这件事所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甚至略带鼓励的态度。他看起来完全不在乎埃德温的安危,为什么呢?在我看来答案很明显:他知道儿子不会受到来自那匹狼的威胁,因为那匹狼就是他本人。而且,珀西瓦尔爵士倒白兰地的方式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煞费苦心地想要隐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的初期麻痹症状表明他自己也处在因汞中毒而逐渐发疯的过程中,而他很快也会沦为跟他从前的生意伙伴一样悲惨的那般境地。”
这时马车抵达了赫克瑟姆火车站。我们带着行李从马车上下来,然后走上了站台,刚好可以赶上八点二十分开往帕丁顿的火车。
“内心惦记着这些怀疑,”福尔摩斯继续说道,“我去了伦敦,结果没花太长时间便找到了我想寻求的答案:多年以前,珀西瓦尔爵士的确有过一位生意伙伴。当时那个人指控珀西瓦尔爵士偷走了一项宝贵的专利,并将其据为己有。不过,后来他被判定为疯子,还被珀西瓦尔爵士的公司安排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个可怜而不幸的家伙刚从精神病院里出来了几天,便以基尔德森林里胡言乱语的疯子形象露面了。
“我从伦敦回来后,非常肯定这里不但没有吃人的狼,而且也确知珀西瓦尔爵士正是杀死三个人的凶手。当时唯一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捉住他。我不能直接揭露真相——这里没有狼,我不能这样做,我得找一个理由诱使珀西瓦尔爵士将我变成他的下一个目标,并引他在以往作案的地方对我下手。因此我夸张地宣告说我已经破获了这起案子,而且选择在晚上走捷径穿过沼泽和森林边缘之间的郊野,以往的几起谋杀案就是在那里发生的。只要我的其他估计没有太大偏差的话,我非常确信珀西瓦尔爵士将会抓住这个机会把我作为他的第四个目标,对我发动攻击。”
“可是你当时之所以选择走那条路步行回去,唯一的原因是珀西瓦尔爵士的马车轮轴坏了呀。”我问他,“你又怎么能预测到这样的突发事件呢?”
“这不是我预测到的,华生。是我促成这件事发生的。”
“你的意思是……”我突然住口。
“是的。我对珀西瓦尔爵士的有篷马车实施了破坏行动。也许我应该开具一张支票来支付马车的维修费用。”
清晨的天空中传来了模糊的汽笛声。片刻之后,一辆特快列车驶入了站台,我们在几分钟之内便上了车。“我承认自己实在是感到无比震惊。”当我们进入自己的车厢时我感叹道,“你就像一位不断超越自己最佳作品的艺术家。现在还有一个细节是我所不明白的。”
“既然这样,那么,亲爱的华生,你就说出来呀。”
“福尔摩斯,将一起谋杀案伪装成动物所为是一回事,可是实际地吞食受害者的部分遗体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为什么珀西瓦尔爵士会这样做……而且,事实上还更加变本加厉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简单。”福尔摩斯回答道,“看上去珀西瓦尔爵士发疯的程度越来越甚,于是他的捕食兴趣也就日益浓烈了。”
接下来大约半年的时间里,赫克瑟姆狼的事情都没有再被人提起过。有一天我偶然读到了《泰晤士报》上刊登的一则通告,称阿斯佩恩庄园的新主人和他的未婚妻将于下月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婚礼。看来——起码在本地人眼里——儿子成功的军旅生涯和他搜寻那匹所谓的狼时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完全足以补偿父亲的残暴行为。至于我自己嘛,我期盼着能在我所认识的最漂亮的年轻姑娘——也就是我的“维多利亚·赛尔科克”——的陪伴下,度过更多美好愉快的时光。
后来福尔摩斯偶尔也会提及这桩案件,那次远足没能让他有机会进一步研究欧亚红松鼠——对他来说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也许就在这里了。
<hr/>
[1] “维多利亚”的昵称。
[2] 在英文中,‘carrot’(胡萝卜)一词的ing形式‘carroting’是‘毡合预处理’的意思。得名的由来是该工艺用到的溶液是胡萝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