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阿斯佩恩庄园历险记</h4>
在我拥有特权为夏洛克·福尔摩斯记载的所有案件中,有一桩案件是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下来的。这倒不是因为那次历险的遭遇本身有多么恐怖和离奇——它的恐怖和离奇程度跟福尔摩斯的其他调查经历差别不大,确切地说我认为原因在于这桩案件的方方面面所表现出来的不祥且令人苦恼的氛围。那种氛围使我的灵魂感到冰冷,甚而几乎摧毁了我的灵魂,直到今天它都带有某种力量使我无法安睡。在每个人的人生中,必定都会有一些体验是自己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去经历过的,对我而言这桩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不过,我现在还是打算将这个故事付印出来,让其他人来评判我在这件事上的勉强是否说得过去。
那件事发生在九十年代的一个三月,那是人们记忆中最寒冷的一个冬季之后接踵而来的阴郁的春天。那时候我住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房子是福尔摩斯租下来的。那是一个阴沉的傍晚,氤氲在狭窄街道上的浓雾使空气变得非常压抑,路边的煤气灯的光芒被浓雾遮挡,只能依稀见到一点点微弱的黄光。我躺卧在壁炉前的一把扶手椅上,而福尔摩斯——之前一直在房间里不安地来回踱步——走到弓形窗户旁边停下了脚步。他正在向我描述他本人当天下午做过的一个化学实验:他在实验中加入了作为催化剂的二氧化锰,于是使氯酸钾加速分解成氯化钾和——最重要的实验成果即在于此——氧气。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在心里悄悄地为他此刻所表现出来的热忱感到喜悦。恶劣的天气使我们接连几个星期都很少出门,也没有遇到什么所谓的“小问题”来引发他的关注,于是他开始表现出一种倦怠的迹象,而这种迹象常常会使他沉溺于吸食盐酸可卡因的嗜好。
突然,我听到有人在敲楼下的大门。
“你有预先约好的访客吗,福尔摩斯?”我问他。
他的全部回应就只是摇了摇头而已。他迅速走到餐柜边,拿出一瓶白兰地酒,倒了一些出来,接着用旁边的汽水制造机做了一些苏打水。他将酒和苏打水混在一起,然后端起杯子走到一把扶手椅旁,展开四肢舒舒服服地躺了上去。
“也许是哈德森夫人在宴请宾客吧。”我自答道,并伸手去取烟斗架上的烟斗。
可是楼梯上微弱低沉的说话声,还有紧接着走廊上响起的脚步声,表明我的猜测是不成立的。片刻之后,我们的房门上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来。”福尔摩斯喊道。
房门被打开了,是哈德森夫人。“这里有一位年轻小姐想要见你,先生。”她说,“我跟她说现在已经很晚了,请她明天再来,但是她说她有非常紧急的事情求见你。”
“既然这样,那么请务必让她进来。”福尔摩斯立即站起身来回答道。
哈德森夫人转身离去,过了一小会儿,一个年轻女人来到我们的客厅里。她穿了一件时髦的旅行长外套,还戴着一顶带面纱的帽子。
“请坐吧。”福尔摩斯用他惯常的轻松随意的礼貌态度领着她来到一把最舒适的椅子旁边。
女人对他表示感谢之后,解开了外套的扣子,取下帽子,然后坐了下来。她拥有讨人喜欢的外形、优雅的举止和镇定沉着的气场。我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五官看起来过于严厉,不过这也许是由她脸上的焦虑神色所导致的。按照我的习惯,我试着用福尔摩斯的方法来观察眼前这位陌生女子,可是我没法看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信息,只留意到她的脚上穿着一双威灵顿长靴。
我发现福尔摩斯正用一种戏谑的方式与我说话。“我们这位客人是从诺森伯兰郡来的。”他告诉我,“除此之外她还是一名热衷于骑马的女骑手。她是乘坐双轮双座观光马车来到这里的,而不是乘坐地铁。还有,她已经订婚了。目前我只能推断出这些信息。”
“我已经听说过你大名鼎鼎的方法论,福尔摩斯先生。”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年轻女人便回应道,“这正是我想要的。现在请允许我来分析一下你得出结论的步骤。”
福尔摩斯略略点了点头,他的脸上明显流露出一种惊讶的神情。
女人举起一只手,“首先,你看到我戴着订婚戒指,却没有戴结婚戒指。”
福尔摩斯颔首表示肯定。
她继续举着自己的手,“另外,想必你已经注意到了我右手腕外缘的半月形老茧。当一个人以骑马的姿势端坐好,手里握着马鞭时,缰绳正好就勒在右手腕的这个位置。”
“这是一道相当漂亮的老茧。”福尔摩斯说。
“至于双轮双座观光马车,那就太明显了。你亲眼看到了马车停在路边,而我也看到你当时就站在窗户旁边。”
听了这话,我不由得笑了起来,“看来你这次是棋逢对手了呀,福尔摩斯。”
“诺森伯兰郡,我猜你是从我说话的口音里听出来的,对吗?”
“你没有诺森伯兰郡的口音。”福尔摩斯告诉她,“倒是带有一些泰恩-威尔郡的口音,大概是桑德兰市那片地方吧,同时还略微夹着一点点斯塔福德郡的口音。”
女人顿时变得非常惊讶,“我母亲的家族就是来自桑德兰市,而斯塔福德郡是我父亲的故乡。我以前还不知道原来自己结合了他们两个家族的口音特点。”
“我们的语言模式是根深蒂固的,女士。我们没法改变它,这差不多就像我们不能改变自己眼睛的颜色一样。”
“既然这样,你又是如何知道我是从诺森伯兰郡来的呢?”
福尔摩斯指着女人的靴子,“因为你穿着威灵顿长靴,于是我猜测你这次旅途的起点是一个正在下雪的地方。我们这里已经接连四天没有下雪了。诺森伯兰郡是全英国最冷的地方,目前英国境内就只有那里的地面还有积雪。”
“你怎么知道诺森伯兰郡现在还有雪呢?”我问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指了指身旁的一份《泰晤士报》,脸上露出了一丝痛苦的表情,“好了,女士,请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并讲一讲我们可以怎样帮到你吧。”
“我的名字是维多利亚·赛尔科克。”女人回答道,“在很大程度上说,我即将拥有的婚姻,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请继续说下去。”福尔摩斯说道,再次坐了下来。
“请原谅我事先没有预约就贸然来访。”赛尔科克小姐说,“事实上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找谁求助。”
福尔摩斯喝了一口苏打白兰地,等待着这名年轻女人继续往下说。
“我的未婚夫拥有一处产业——阿斯佩恩庄园,位于离赫克瑟姆镇几英里远的地方。我和我母亲就在那里为婚礼做着准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那个地区被一匹凶猛而残忍的狼所搅扰。”
“一匹狼?”我吃惊地喊出了声。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迄今为止,它已经害死两个人了。”
“可是狼已经在英国绝迹了呀。”我对她说。
“事实未必如此,华生。”福尔摩斯告诉我,“有人认为它们仍然生活在最偏远和人迹罕至的地方。”他转而对赛尔科克小姐说,“请跟我讲讲这些屠杀事件。”
“这些事情实在是太残忍可怖了,所以人们认为是野兽所为。”她犹豫了一下,“而且,看起来这只动物对人的胃口越来越大。”
“一匹吃人的狼?”我说,“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吧。”福尔摩斯回应道,“不过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想想肯尼亚南部的西查沃国家公园里那些吃人的狮子吧。当其他的猎物严重不足时——你应该还记得刚刚过去的那个极度严寒的冬天——食肉动物为了生存下去,也许会转而攻击人类。”他看着赛尔科克小姐,“有目击者吗?”
“是的,有两名目击者。”
“他们说自己看到了什么呢?”
“一匹硕大的狼退回森林里。”
“当时他们与那匹狼的距离有多远?”
“两人都是隔着一大片平地沼泽观察到的……距离差不多有几百米吧。”
福尔摩斯歪了歪头,“白天还是晚上?”
“晚上。借着月光看到的。”
“那匹狼除了身形很大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显著的特征呢?”
“有的。据说它的头上覆盖着白色皮毛。”
“白色皮毛。”福尔摩斯重复了一遍。他将两只手的指尖合拢在一起,陷入了沉默。片刻之后,他又再次同那年轻女人说话:“那么我们究竟能怎样帮到你呢?”
“我的未婚夫埃德温是阿斯佩恩庄园的继承人。阿斯佩恩家族是那片土地上最显要的家族。既然那一带地区的居民已经被恐惧攫住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站出来承担起剿灭这只野兽的任务,以免它再次害人。埃德温近来常常在晚上独自进入森林,尽管他携带着武器,可我还是对他的安全感到无比担忧,害怕他会遭遇不幸。”
“我明白了,赛尔科克小姐。”福尔摩斯的表情略微有些严肃,“恐怕我帮不了你。你需要的是勇敢的猎人,而不是一名顾问侦探。”
赛尔科克小姐脸上的忧虑变得更深了,“可是我听说你成功地解决了巴斯克维尔庄园的可怕谜团。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
“至于你说的那次调查,亲爱的小姐,我们要对付的是人,而不是一只野兽。”
“可是……”赛尔科克小姐踌躇了片刻,她那沉着镇定的气场渐渐减弱了,“我的未婚夫非常坚决。他的身份使他觉得这是他自己必须履行的责任,但他的父亲珀西瓦尔爵士却认为不应该阻止他。福尔摩斯先生,求你了!除了你之外就没有人可以帮助我了。”
福尔摩斯喝了一口苏打白兰地,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沿着房间走了一圈,然后再次坐下。“你刚才提到有人看见那匹狼退回到一片森林里。”他说,“我想问问,你说的是基尔德森林吗?”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阿斯佩恩庄园与基尔德森林毗连在一起。”
“华生,”福尔摩斯转而对我说道,“你知道诺森伯兰郡的基尔德森林是目前全英国最大的林区吗?”
“我还不知道呢。”我回答道。
“而且它出名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还缘于那里有全国最大数量的欧亚红松鼠?”
我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发现他脸上原本冷淡、无动于衷的表情已经被另一种热切而渴望的神色所替代了。我当然知道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欧亚红松鼠。他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前沿的研究欧亚红松鼠的习性和分类的专家,而且已经以此为主题发表了好几篇专题论文。我还感觉到他对眼前这个女人怀有一种不同寻常的赞赏与钦佩。
“在那样一个欧亚红松鼠数量如此巨大的地方,很可能有机会观察到它们所具备的一些迄今还没被人发现的特征。”福尔摩斯的这番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自己说的,而不是对我们。随后,他将目光转向我们的客人。“你在镇上有住的地方吗?”他问道。
“我已做好安排与伊斯林顿的亲戚同住。”
“赛尔科克小姐,”他说,“我倾向于接下这项调查任务,不过原因几乎跟这案子本身无关。”他看了看我,然后意味深长地看着帽架,那里挂着我的圆顶礼帽和他那顶带长耳盖的布帽。
“我悉听尊便。”我迅速回答道。
“既然这样,我们明天早上会在帕丁顿火车站与你会面。”福尔摩斯告诉赛尔科克小姐,“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那里有一趟于早上八点二十分出发去诺森伯兰郡的快车。”
接下来他把那名年轻女人送到大门口。
第二天早上,跟计划相一致,我们在帕丁顿火车站见到了维多利亚·赛尔科克,并从那里动身去赫克瑟姆。福尔摩斯通常是一名晚起者,现在他似乎对这桩案件再次产生了些许犹豫。他整个人看起来焦躁不安而且沉默寡言,火车鸣笛开动之后,就只留下我来跟年轻的赛尔科克小姐聊天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向她打听了关于阿斯佩恩庄园和住在那里的人——包括老人和年轻人——的一些情况。
她解释说,那座庄园是在一所古老的小修道院的基础上改建而来的,那所修道院最初是在1450年左右建成的,后来在英王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的运动中被部分拆除掉了。庄园现在的主人珀西瓦尔·阿斯佩恩爵士是一名帽子商人,在他年轻的时候因研发出了一种制作绿色毛毡布的改良工艺而获得了专利。
福尔摩斯先前一直在观看车窗外面过往的风景,这时他插话道:“你是说绿色毛毡布吗?”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它被用来铺在赌桌上,也是50年代女帽店最流行的帽子面料。珀西瓦尔就是靠它发家致富的。”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一只昆虫,随后他又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回到火车车厢的窗户上。
赛尔科克小姐告诉我,珀西瓦尔爵士制作的帽子已经获得了向英国王室供应的许可证,这也成为他获得骑士爵位的重要铺垫。他的儿子埃德温——也就是赛尔科克小姐的未婚夫——很早就参军入伍了,在英军轻龙骑兵团服役。目前他暂时住在庄园里,正在考虑要不要终身从军。
尽管赛尔科克小姐是非常圆滑谨慎的女人,但我还是从她的谈话内容中觉察出一些东西:虽然埃德温的父亲想让儿子继承家族的生意,可是埃德温本人却对此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随着火车继续前行,伦敦周围诸郡茂盛的草地和灌木篱被更加天然的景色所替代:荒原、沼泽地、秃树干和悬崖上不时冒出的一棵棵枯瘦的小树。最终我们抵达了赫克瑟姆,这是一个漂亮的乡村小镇,镇上只有一条大街,沿街都是由茅草和石头搭建而成的村舍。一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在火车站等着我们,一名面色阴郁的车夫正拉着马的缰绳。看见我们后,车夫一言不发地将我们的手提箱装上马车,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赶着马离开了火车站,让马车沿着一条有车辙的乡间小路往庄园驶去。
小路略微有些倾斜下行,马车驶入了一片越来越潮湿,景色也越来越沉闷的区域,路面上不时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前一天所提到的积雪。当我们还在火车上时,太阳最终还是出来了,不过现在它又躲在了云朵背后,周围的景致显得有些阴沉而压抑。
马车行驶了大约五英里之后,福尔摩斯——自打我们从火车上下来之后他就一直一言不发——突然开口说话了。“请问,那是什么?”他询问道,并用手杖指着远处。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片低矮的沼泽地——或者说是湿地,四围都是杂草。在傍晚的薄雾中,我能看到更远的地方有一排连续的黑色阴影。
“那里是我先前说过的沼泽。”赛尔科克小姐回答道。
“那么在沼泽的另一侧就是基尔德森林的边缘了吗?”
“是的。”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我能说狼袭击人的事件就发生在那片沼泽和森林之间吗?”
“是的,没错。”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像是对自己的某些观点感到满意,可是他没再继续往下说了。
这条乡间小路继续向前延伸,为了避开那片沼泽地,小路拐了一个大大的弯,最后我们终于能瞧见前方的阿斯佩恩庄园了。这是一个古老的庄园,有着不太寻常的建筑风格,边房和附属建筑呈交叉状极不协调地排列着,我将这种古怪的建筑风格归因于庄园是在从前的修道院废墟之上修建起来的。随着马车离庄园越来越近,我便能看清更多的细节。庄园的正面极富乡村风情,处处覆盖着地衣,缕缕青烟从一根巨大的砖砌烟囱上飘袅升起。庄园的主建筑和各式附属建筑都被苔草和矮小的橡树包围着。也许是由于早春的寒凉空气,或是因为这里靠近沼泽和那片阴暗的森林,我不禁明显地感觉到这座庄园已将周围的严寒阴郁和不祥氛围都吸为己有了。
车夫将马车停在庄园门口的车辆通道上,他先将赛尔科克小姐的旅行包搬下车,然后开始搬运我们的行李,这时福尔摩斯制止了他,让他先等一等。我们跟在赛尔科克小姐身后走进了一条长廊,这里的家具和装潢都非常简朴。一个男人——显然是阿斯佩恩庄园的主人——正在一个看起来像是客厅的房间门口等着我们。他高而瘦削,年龄大约五十来岁,有着稀疏的白发和布满皱纹的脸。他穿着一件黑色双排扣长大衣,一只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条马鞭。刚才他一定是听到了我们的马车停在门外的声音。他将手中的报纸和马鞭放下后,朝我们走了过来。
“我猜您应该是珀西瓦尔·阿斯佩恩爵士吧?”福尔摩斯说道。
“是的,先生。不过我还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呢。”
福尔摩斯略微鞠了一躬,“我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是我的朋友兼助手,华生医生。”
“我知道了。”珀西瓦尔爵士转而看着我们的女性同伴,“这么说,这就是你去镇上的原因咯,赛尔科克小姐?”
赛尔科克小姐点了点头,“的确如此,珀西瓦尔爵士。请允许我现在去看看我的母亲。”说完她便迅速离开了,留下我们与庄园主单独待在一块儿。
“我听说过您,福尔摩斯先生。”珀西瓦尔爵士说,“不过恐怕您此次的长途跋涉是徒劳无益的。我知道您的方法论非常有效,可是对于一只畜生来说——譬如那只正困扰着我们的野兽——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还有待观察,不能过早下结论。”福尔摩斯简短地回应道。
“唔,请进来喝杯白兰地吧,怎么样?”珀西瓦尔爵士领着我们进到客厅,一名男仆为我们端来了点心。
我们刚在火炉边围坐下来,福尔摩斯便直截了当地说:“看起来您并没有像您将来的儿媳一样为您儿子的安全担忧。”
“是的。”珀西瓦尔爵士回答道,“他最近刚从印度回来,而且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可是,现在所有的传闻都说那只野兽已经害死两个人了。”我也直奔主题。
“以前我曾和我儿子一起打过猎,我对他的搜捕能力和枪法都非常放心。事实上……哦,对了,你就是华生先生,是吗?事实上埃德温以非常严肃的态度来看待他自己作为阿斯佩恩庄园继承人的责任。我敢说他的勇气和积极性在这个地区是有目共睹的。”
“我们能跟他谈谈吗?”福尔摩斯问道。
“当然可以,但是得等他回来之后。这个时段他还在森林里猎捕那只野兽。”庄园主停顿了一下,“如果我是一名年轻男人,我也会和他一起。”
在我看来,他的这个借口暴露出一丝懦弱的痕迹。我偷偷地瞄了一眼福尔摩斯,后者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珀西瓦尔爵士身上。
“不过呢,赛尔科克作为女人,有着柔弱胆小的天性,她感到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得照顾和体谅她的感受呀。”庄园主继续说,“我非常乐意让你们自由使用这个地方,福尔摩斯先生,我也愿意提供你们可能需要的一切帮助,如果你们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住在庄园里。”
在他提出这慷慨的邀请时,似乎带着一丝不情愿的怨气。
“不必麻烦您了。”福尔摩斯说,“我们在赫克瑟姆找到了一家旅馆——好像是叫北斗星旅馆——我们准备将那里作为我们的行动基地。”
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时候,珀西瓦尔爵士不小心将自己的白兰地洒了一些在衬衫的胸襟处。他将酒杯放了下来,略有不悦。
“爵士,我听说您是做帽子生意的。”福尔摩斯转移了话题。“很多年前是这样的。现在别人代我打理生意。”
“我一直都对做毡帽的流程非常感兴趣。这纯粹是出于科学好奇心,你知道吗,化学也是我的爱好之一。”
“我知道了。”庄园主心不在焉地拍了拍被弄湿的前襟。
“据我所知,最主要的难题在于:要把又直又硬的动物毛软化,使它们足够柔软,从而被制成毛毡。”
我看了福尔摩斯一眼,想知道他究竟打算把话题引到何处去。
“我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读到过,”福尔摩斯继续说道,“过去土耳其人用骆驼尿来解决这个问题。”
“跟那些远古时期的方法相比,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珀西瓦尔爵士回答道。
这时,赛尔科克小姐回到了客厅。她看着我们的方向,展露出了一个略显疲惫的笑容,然后找了个座位坐下。很明显,她真的非常担心自己的未婚夫,看起来她需要花费不少自制力才能让自己保持镇定。
“无疑你自己的工艺要现代得多。”福尔摩斯不露声色地说,“我对其应用方法感到非常好奇,真想听你讲讲。”
“我也很希望能满足你的愿望,福尔摩斯先生,可是这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所以恕我无可奉告。”
“我明白了。”福尔摩斯耸了耸肩,“唔,可是即使你跟我讲了,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呀。”
门廊那边传来了一些动静。片刻之后,一个穿着全套狩猎服装的年轻男子出现在了客厅门口。此人显然是珀西瓦尔爵士的儿子,而且他脸上的坚定神情、军人特有的举止和挂在肩头的重型步枪使他看起来英气逼人、一表人才。赛尔科克小姐猛地站了起来,先是略感安慰地松了一口气,继而哭着朝他飞奔过去。
“噢,埃德温!”她说,“埃德温,我求你了!就让这次成为最后一次吧。”
“我亲爱的维姬[1]。”年轻男子温柔而坚定地说,“我一定要把那只野兽找出来打死。我们绝不能容许新的残暴事件再次发生。”
珀西瓦尔爵士也站了起来,并向埃德温介绍福尔摩斯和我。不过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却不耐烦地打断了这些繁琐的礼节,急着向新来的人发问。
“让我来猜一下。”他说,“你今天下午的捕猎行动并不怎么成功。”
“的确如此。”埃德温·阿斯佩恩略带苦笑地回答道。
“我能问问你是在哪里追踪猎物的吗?”
“在沼泽地西边的森林里。”
“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发现吗?足迹,野兽的粪便,或者兽穴?”
年轻的阿斯佩恩摇了摇头,“我什么都没找到。”
“这是一匹非常狡猾机灵的狼。”珀西瓦尔爵士插话道,“甚至连好几条狗都无法追踪到它。”
“真是一件棘手的事情。”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的确是相当棘手的难事。”
福尔摩斯拒绝了在这里吃晚餐的邀请。简单地在庄园里走马观花之后,我们乘坐先前那辆四轮轻便游览马车回到了赫克瑟姆,并在北斗星旅馆找到了住处。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之后,我们去拜访当地的警察局,结果发现这个警察局就只有一个名叫弗雷泽的警官。当我们看到弗雷泽时,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面,认真而努力地往一个小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根据我和福尔摩斯多年来的冒险经历,我对地方警力从来都没有特别高的评价。乍看之下,费雷泽警官——穿着深橄榄色的风衣和皮质紧身裤——似乎证实了我先前的想法是正确的。不过,他听说过福尔摩斯,而当他开始回答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的询问之后,我意识到我们面前的这个人即便不是一位才智出众的要人,起码也是一名努力而能干的警察,而且他看起来有着值得赞赏的坚毅顽强的态度。
根据警官的讲述,第一名受害者不仅古怪,而且略微有些邪恶,此人是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老年男子。他在临死前几周突然出现在了赫克瑟姆,鬼鬼祟祟地四处游走,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言乱语,吓坏了妇女和孩子们。他看起来很穷,而且没有足够多的钱供自己住旅馆。在他出现在镇上一两天之后,一些好事的居民将弗雷泽警官叫来,由此警官便知道了关于这个无名氏男子的事情。经过一番搜索之后,警官发现这个老人住在基尔德森林里一所被伐木工人废弃的小木屋里。老人拒绝回答警官的一切询问,也拒绝讲述关于自己的任何事情。
“口齿不清地胡言乱语?”福尔摩斯逮住了这个细节,“关于这一点,你能不能说得更具体一些呢?”
“他大多数时候都在自言自语,狂乱地打着手势,不过说真的,他说的几乎都是废话。在这些废话之中,他还会穿插着说些自己遭遇到的不公正对待。”
“你说他说了很多废话。比如说呢?”
“差不多都是不完整的只言片语罢了。诸如他被背叛了,遭受迫害了,他很冷,他会诉诸法律并寻求公正的裁决等等。”
“还有其他的吗?”福尔摩斯继续追问。
“没有了。”警官回答道,“噢,不对,还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情。他常常提到胡萝卜。”
“胡萝卜?”
费雷泽警官点了点头。
“他很饿吗?他提到过别的什么食物吗?”
“没有。就只提到了胡萝卜。”
“你是说他并不是只有一次提到了胡萝卜,而是提到了很多次?”
“这个词似乎不断地从他嘴里冒出来。不过福尔摩斯先生,正如我刚才所说的,他说的话都是含混不清的,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我觉得福尔摩斯的问话方式是徒劳无益的。像这样仔细斟酌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看起来是很愚蠢的事,而且我不能看出这与他最终丧命于狼牙之下有任何关联。我能察觉到弗雷泽警官的感受跟我是一样的,因为他此时正用一种不可理喻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
“再跟我讲讲那个人的外貌。”福尔摩斯说,“请把你所记得的与此有关的一切事情都告诉我,请不要遗漏任何细节。”
“他看起来非常邋遢,衣着几乎沦为缠在身上的破布条,头发又脏又乱。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呃,还有,他的牙齿很黑……”
“你说他牙齿很黑?”福尔摩斯突然急切地打断道,“你的意思是,他的牙齿坏掉了吗?”
“不是的。确切地说,他的牙齿全是清一色的深灰色,在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几乎就是黑色的。另外,他似乎始终都处于一种醉酒的状态,不过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来酒钱的。”
“你怎么知道他醉酒了呢?”
“因为他表现出嗜酒的人通常会有的症状:口齿不清,双手战栗,步态不稳。”
“你有没有在他居住的那所伐木工小屋里见到酒瓶呢?”
“这倒没有。”
“当你和他对话的时候,有没有闻到他嘴里呼出来的酒气?”
“没有,可是我遇到过太多的酒鬼了,非常清楚他们有哪些显著的特征,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弄错的,福尔摩斯先生。”
“好吧。请继续说下去。”
警官如释重负地按照自己的思路继续讲述着:“镇上排斥他的呼声很高,以至于我打算将他从这里赶走,结果那匹狼竟代我完成了这项工作。在我问询过他之后的次日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森林的边缘。他的尸体被撕裂了,手臂上和腿上都有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