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 / 2)

“她非常、非常……狠,凶狠地坚决,对,而且也非常工于心计。在那个年纪,我们几乎没有人——我是说在学生中间——会认真对待人生。比如对我来说,找一个男朋友打情骂俏比规划未来生涯重要多了。我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浪费了许多时间,买一些零碎的小玩意儿,或者去看电影。我经常和朋友熬夜聊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

“但是劳拉不一样。有一次她告诉我,她在18岁的时候放弃了练体操,因为她意识到,到那时为止她获得的奖项不足以让她在洛杉矶奥运会的参赛队里稳拿一个位置,但要是再等四年,她就太老了,没机会入选参赛队。我问她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关系,把她逗乐了。她说:‘如果你没有机会证明自己是最好的,那努力还有什么意义?’你听明白了吗?对她来说,运动只是一个达成目的的手段,目的是得到众人的认可。那是她最想要的,或者可能是她唯一想要的——让人们认为她是最好的。据我所知,从很小的时候起,她的竞争欲望就被过度开发了,而且逐渐发展成了一种执念。她不管做什么,都要做最好的;不管想要什么,都要尽可能快速地获得。

“而且她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认为自己是一个开放、宽容的人,时刻可以为了他人牺牲自己。但是任何挡她路的人都是她要消除的障碍。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她如此看重与韦德的关系。她感觉很光彩,她得到了最有魅力的教授、一个众人敬仰的天才的关注。他的注意让她感觉自己是特殊的——她是那个被选中的人,在一群叽叽喳喳的、把韦德视作神明的女生中间,她是特殊的。提摩西只是一个像小狗一样跟着她的男生,让她不时睡一睡。”

看上去对她来说,说话还是很累的,她的双颊已经泛起了红晕。她一直在清嗓子,好像口干舌燥的样子。她喝光了咖啡,我问她要不要再来一杯,但是她说已经喝好了。

“我觉得这也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她和我做了朋友。虽然我生长在城市里,但我很天真、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这让她认定,不需要因为自己是一个漂在纽约的乡下人而有什么包袱。她把我带到她的翅膀下,可以这么说。不管她走到哪儿,我都像桑丘·潘沙[5] 一样跟着她,骑着我的毛驴,看着她大张旗鼓地奔向名誉与荣光。但是她不能容忍我一丝一毫的独立举动。一次我没问她的意见就买了一双鞋,她成功说服我那是世界上最难看的鞋,只有完全没有品位的人才会穿那种东西,于是我把它们送人了。”

“好吧,她是一个不近人情、精于算计的婊子,但是这样的人有很多。你觉得她有没有可能和韦德的死有关系?她有什么动机吗?”

“韦德写的那本书,”她说,“那本该死的书。”

***

她告诉我,教授在劳拉的帮助下写了一本书,他依靠她的数学知识,建立了一个评估创伤事件后行为变化的模型。

按莎拉的回忆,劳拉把她的贡献想得过大了。她认定如果没有她的帮助,韦德不可能完成这个项目。所以她要求教授把她算作合著者,而教授也同意了——她高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莎拉。当时,提摩西去欧洲的一个大学做研究项目,而劳拉搬进莎拉租的公寓与她同住一间卧室,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搬到和理查德·弗林合住的那个地方了。后来她跟莎拉说,她的那个室友,弗林,是个沉迷于白日梦的人,而且疯狂地爱上了她,这情形让劳拉感觉很有趣。

但是,劳拉因为经常光顾教授的别墅,有一天发现了他寄给一家出版社的创作方案。在文件里根本找不到她的名字,所以她意识到教授一直都在对她撒谎,他从来没有想过拿她当作合著者。

就是那个时候,莎拉说,劳拉开始显出了她最丑恶的一面。她没有歇斯底里,没有摔东西,也没有大喊大叫——她要是有就好了。劳拉请求在莎拉的住所过夜,她自己坐着发了一两个小时呆,什么话也没有说。然后她开始拟订作战计划,就像一位决意要把敌人消灭的将军一样。

劳拉知道教授与一同进行那项秘密研究的同事起了分歧,所以她首先开始混淆他的视听,让他以为那些人在跟踪他,在他出门的时候搜查他的房子。实际上这是劳拉自己干的事——她挪动东西,留下房间被人闯入的蛛丝马迹,享受着这种施虐的游戏。

接着,劳拉让教授相信她在和理查德·弗林恋爱,并且把弗林介绍给他,好让他感到嫉妒。她力图让教授推迟交稿,同时想说服他采用之前的署名方案。

莎拉说,教授可能意识到劳拉的要求是荒唐的:她甚至还没拿到自己的硕士学位,却已经在一本重要的学术著作上署名了——他会因此遭到批评,学术声誉也会遭到严重损害。

我记得弗林在书稿里写到了他第一次见到韦德的经过。如果莎拉·哈珀所言不虚,那他当时只是一个棋子。在劳拉导演的木偶剧里他只是一个布袋木偶[6] ,唯一的用途就是让教授心生嫉妒。

“教授被杀那天夜里,劳拉来到我的公寓,”莎拉接着说,“那是在凌晨3点左右,我上床很早,因为第二天要搭车回纽约家里过节。

“她看上去很害怕,告诉我她和理查德·弗林吵架了,他把她的调情当真了,全心爱上了她。她收拾所有的家当搬了出来,东西都在她外面的车里。不管怎样,提摩西几天之前已经回来,他们又打算同居了。”

“理查德在书稿里说,劳拉说她要一整天都和你待在一起,并且在你家过夜。”

“我说了,她凌晨才到我家。之前她去了哪里,我一点儿都不知道。但是她乞求我说,如果有人问的话,就说我们整个晚上都在一起。我答应了,以为是为了应付理查德·弗林。”

“莎拉,你当时住在哪儿?”

“在罗基希尔,距离学校几公里远的地方。”

“你觉得从劳拉和弗林合住的地方到你那里需要多久?”

“不用很长时间,即使是在天气非常糟糕的晚上。他们住在贝阿德的什么地方,要20分钟左右吧。”

“考虑到当晚的天气,她从教授在西温莎的别墅回到弗林家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再加上收拾东西的时间,就算一个小时吧——加起来是两个小时。如果我的消息准确,那晚她确实又回了韦德家一趟,这意味着她从那儿离开的时间是凌晨1点左右,而不是弗林向警方说的晚上9点。也就是说,是在韦德遭到袭击之后……”

“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劳拉在说谎。她通常非常自信,但是那天晚上她吓坏了,对,就是吓坏了。我刚刚被叫醒,巴不得赶快再回床上去,所以不愿意听她把故事原原本本讲一遍。那时候我们就疏远了,并且实话说,我也不想再和她做朋友了。我在沙发上给她收拾了个睡觉的地方,告诉她我早上很早就要走。但是当我早上7点醒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留了一张纸条说她去找提摩西了。

“我出发的时候是8点,在我朋友的车里听广播才知道前一晚发生了什么。我让他在路边停车,我们当时已经上了新泽西的高速——I-95号高速,我记得我一下车就吐在路边了。我立刻怀疑劳拉是不是和教授的死有关联。朋友想把我送去医院,但我努力平静了下来,假期几天都卧床不起。圣诞节期间,警察把我叫去问话,所以我回到新泽西,录下了证词。我告诉他们劳拉从那天中午到第二天上午都一直和我在一起。既然知道她可能和一场严重犯罪有关系,为什么我还要替她说谎?我不知道。我觉得她主宰了我,我不能真的拒绝她什么。”

“后来你又见到她了吗?”

“就在警察问完话之后,我们一起喝了咖啡。她一直在感谢我,并且向我保证她和谋杀一点儿瓜葛都没有。她让我为她做证,这样警察和记者就不会再去烦她了。还有,她说教授最后认可了她对那本书的贡献,答应把她作为合著者,在书上写上她的名字。和我说这个干吗?他为什么在被杀之前突然转变了心意?”

“所以你是不相信她了?”

“不相信。但是我心情很低落,心力交瘁,只想回家,忘掉这一切。我决定休学一段时间,直到1988年秋天才接着上课,所以我回到学校的时候劳拉已经毕业了。那一段她往我家打过几个电话,但是我并不想和她聊天。我跟父母撒谎说,我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精神崩溃,需要去治疗。第二年我回到普林斯顿的时候,韦德之死已经是昨日旧闻了,几乎不再有人谈及此事。那之后就不再有人向我打听案子的事了。”

“之后你还见过她或者和她说过话吗?”

“没有,”她说,“但是去年我偶然发现了这个。”

她拉开她的包,拿出一本精装书,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作者是劳拉·韦思莱克博士。包封上有一张作者的黑白相片,附有一段简介。我审视了这张照片,发觉她在过去的20年里并没太大的变化:一样普通的五官,只是因为一种坚定的神情才相互联系起来,使她显得尤其成熟。

“我在康复中心发现了这本书,它出版于1992年。我认出了封面上的照片,意识到她把名字改了。这是她的第一本书。我发现,这本书获得了一致的好评,而且她之后的职业生涯都建立在这本书的基础之上。毫无疑问,这本书就是韦德要出版的那本。”

“我正纳闷为什么那本书始终没有出版过,”我说,“看来它似乎在谋杀之后就消失了。”

“我不确定那本书在多大程度上和韦德的死有关,但是我猜测她偷走了它。可能她操纵弗林实施了谋杀,自己则偷走了那本书。所以我又做了一件事……”

她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擦嘴,纸上留下了口红的痕迹。她清了清喉咙。

“我找到了弗林的地址。这并不容易,纽约住着很多姓弗林的,但是我知道他在普林斯顿大学读英文专业,1988年毕业,所以最后还是找到了。我把书放在信封里寄给了他,并没有附上任何文字。”

“他很可能不知道劳拉偷了韦德的书稿,并且仍然觉得那只是一桩伤害了所有人的三角恋情。”

“我也是那么想的,后来我得知弗林去世了。不知道是否是我寄给他的书让他终于明白了这件事的原因就里,这才决定写下事情的经过。写书可能是他复仇的方式,为了报复劳拉对他撒的谎。”

“所以劳拉得以全身而退,还多亏了你和理查德。你们包庇了她。”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刻薄,但我说的是事实。

“她总会利用那些关心她的人的感情,她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我对你说的事,你对此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我不打算做任何官方的声明。”

“我觉得官方声明就不必了,”我说,“只要弗林剩下的书稿没有找到,这整件事就是镜花水月。”

“我觉得这样更好,”她说,“陈年往事了,没有人会再感兴趣的。实话说,我都没什么兴趣。我有自己的生活,以后我得想想自己的事儿了。”

告别了莎拉·哈珀,我感慨万千。事情是如此讽刺,当我对这一切不再抱以希望之后,却成功梳理清楚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正义是否得到伸张,这我已经不感兴趣。我从来不是一个为所谓的真相献身的狂热者,而且我知道真相和正义并不总是一致。至少有一件事我是同意萨姆的:多数人更喜欢简单而精彩的故事,而不是复杂且无用的真相。

约瑟夫·韦德的死已经是将近30年前的事了,理查德·弗林也已经盖棺入土。可能劳拉·贝恩斯把她的职业生涯建立在了谎言之上——甚至谋杀之上,但是人们从来都对这样的人崇拜有加,奉为英雄——翻一翻历史课本就明白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象着劳拉·贝恩斯把别墅翻了个底朝天寻找书稿、而韦德躺在一边血泊里的情景。理查德·弗林,可能是他手拿棒球棒,他那时在做什么?仍然在现场,还是已经离开?他有没有试图藏起作案工具?如果他是为了劳拉才下此狠手的,那么为什么劳拉甩了他?而他又为什么仍然要袒护她呢?

或者,这些事只是莎拉·哈珀自己演绎的。一个生活从那时起江河日下的女人,而她从前的朋友则事业蒸蒸日上。有多少人能为他人的成功由衷感到高兴,而暗地里又不想让他们为自己的成功付出代价?看看新闻就明白了,各位。

但是我的疑问已经无关紧要了,所有细节也失之痛痒。我就这么相信好了:劳拉·贝恩斯,一切都是这个冷酷、精明的女人玩的一场台球游戏。击出一个球,它会去碰撞别的球,如此继续。理查德·弗林、提摩西·桑德斯和约瑟夫·韦德只不过是她杆下的台球罢了——互相撞击着,直到劳拉想要的那颗球掉入袋中。

而且所有事情中最讽刺的一件,就是韦德这个如此喜欢窥探别人心智的人,却最终被他的一个学生将了一军,一败涂地。如此说来,要是劳拉真是一个比她的导师还要技艺高超的心灵解剖师,那她确实配得上她成功的职业生涯。

***

第二天我在东村[7] 的咖啡馆见到了彼得。

“调查进行得如何了?”他问,“你看上去很疲惫,老兄,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告诉他,他交给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并且递给他一份书面总结。他只是把信封装进他的蠢箱子里,没有特别重视。我还给了他一本劳拉·贝恩斯的书。

他并没有问我还有没有其他发现,似乎心里在想着别的事情,所以我便开腔了,把1987年秋冬发生之事的一个可能的真相讲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听我说着,手里把玩着一包糖,还时不时地抿一口茶。

“你说的或许是对的,”最后他说,“但是你意识到了吧,没有确凿的证据,将这种事公之于众有多难?”

“我没说要公开什么。”我说,他似乎松了一口气。“我对比了韦德寄给阿尔曼-林普金出版社的样章和劳拉的书的第一章,它们实际上完全一样。很明显这是她偷窃教授书稿的证据——当然,也可能仅仅表明他们共同写就了这本书且她的贡献十分重大。无论怎样,这证明不了她为了偷书稿而草菅人命,并拉理查德做帮凶。但如果有理查德的书面证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很难相信寄给我书稿的人是个杀人犯,”彼得说,“我也不是说他不可能,只是……”他看着别的地方,“你觉得他的书会是一本忏悔录吗?”

“嗯,是的。他已经来日无多了,不关心身后的名誉,而且没有后代。可能劳拉骗了他,操纵他杀死了韦德,然后留下他独自承担后果,自己却拿他犯罪的果实开创了杰出生涯。当他收到书的时候,才恍然大悟他当年牵涉的事是什么,意识到那几个月里真正发生了什么。他为了一个谎言毁掉了自己的一生。从始至终,他都被蒙在鼓里。可能当时她承诺会与他复合,分手只是暂时掩人耳目,好减轻两人的嫌疑。”

“好了,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但是稿子不见了,你看上去也不打算重写一本。”彼得把话题拉了回来。

“是的,事情就是这样的。看来我浪费你的时间了。”

“不用道歉。实话说,我认为没有哪家出版社会愿意负担所有法律上的繁文缛节、不怕麻烦地出版这本书。一有动静,劳拉·贝恩斯就会派一大批律师把出版商削成碎片。”

“我同意,老兄。谢谢你的咖啡。”

我回到家,整理了过去几周调查出的所有文件,收进一个纸箱扔在柜子里。然后,我给达娜·奥尔森打了电话,说我没能发现什么新东西,并已经同意放弃整个调查。这样也许更好,她说,让死者安息,生者继续他们的生活。我暗想,她这番话就像是给死去的理查德·弗林准备的墓志铭。

***

那天晚上,我去上西区拜访了弗兰克大舅,告诉了他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花了大概一个小时才讲完,你知道他最后说了什么吗?他说我白白扔掉了他听过的最有意思的故事。不过,他总是一个热情过度的人。

我们一边侃大山,一边喝啤酒看球赛。我努力忘记萨姆,忘记那些不知所踪的书稿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确实奏效,那晚我睡得像婴儿一样沉。

***

几个月后,我从前在“邮报”的一个同事从加州给我打来电话,邀我去为一部新的电视剧做编剧。我接受了,决定把公寓租出去,然后动身去西海岸。我想在柜子里腾点儿地方,于是收拾了关于韦德案的文件,接着打电话给罗伊·弗里曼问他要不要。他告诉我他有新消息。

“谢谢你能想到我——我也正要打电话给你,”他说,“看上去我们有了一个投案自首的人。”

我的心突然收紧了一下。

“你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劳拉·贝恩斯吗?她自首了?”

“呃,据我所知不是她。听着,你过来,我们一起喝杯咖啡聊聊如何?把资料带上,我会把整件事讲给你听。”

“好的。什么时候?”

“你来定吧,我一直在家,哪儿也不去。记得我家在哪里吧?那好的,千万别忘记带上那些文件,我仍然有一些困惑。”

[1] 拉丁裔:通常指来自美国以南、讲西班牙语的美洲人。——译者注

[2] 快客(crack):又名霹雳可卡因,是一种极易成瘾的毒品;快客瘟疫指1984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这种毒品在美国流行的一段时期。——译者注

[3] 在美国文化中,警察与甜甜圈密不可分,因为甜甜圈商店大多24小时营业,所以很多警察会在巡夜时将车开往犯罪高发地的甜甜圈店,买零食和咖啡,久而久之,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警察都是一副甜甜圈不离手的形象。——译者注

[4] 酗酒者互诫协会:又名“戒酒匿名会”;一个国际性互助戒酒组织,组织的成员会共同鼓励、共同监督摆脱酒瘾。——译者注

[5] 桑丘·潘沙:《堂吉诃德》中堂吉诃德的忠实跟班。——译者注

[6] 布袋木偶:指那种能让人将手伸进布袋,控制木偶动作的木偶。——编者注

[7] 东村:纽约曼哈顿的一个街区,属于纽约的核心地段。——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