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2)

罗伊·弗里曼住在博根郡,和纽约隔着一条哈德逊河。但是他说要来纽约处理一些事务,所以我就在西36街的一家餐馆里订了位置。

他又高又瘦,样子像一位专门演配角的演员,就是那种在勇斗恶人的英雄背后默默做掩护的老警察的角色,他让人感觉是值得信赖的——虽然你并不知道原因,因为他在电影里只有一两句台词。

他的头发几乎完全白了,还有他精心修剪过的大胡子也是,遮住了他的下半张脸。他自我介绍之后,我们就攀谈了起来。他说他与一个叫戴安娜的女人有过近20年的婚姻,有一个叫托尼的儿子,刚刚满28岁,但是他很难见儿子一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他们离婚以后,他的前妻和儿子搬去了西雅图。他儿子已经大学毕业了,在当地一家广播电台当新闻主播。

弗里曼并不讳言,坦陈自己应该对离婚负全责,百分之百,因为他太过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并且从前总是酗酒。在1969年那会儿,他是第一批大学毕业后就直接被分配到警局的警探,局里的一些人因此记恨他,尤其他还是一个非裔美国人。而且他强调,有人说种族歧视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已基本消除,尤其在小城镇的政府部门,这纯属谎言。当然,在那之前,电影里就已经开始有黑人演员扮演法官、原告、大学教授和警长的角色了,但是现实和电影是不一样的。不过弗里曼的收入不错——那时一个巡警一年能挣将近2000美元,而且他从小就想当警察。

他告诉我,在八十年代初,西温莎镇警局大约有50位警察,多数人年龄在40岁左右。局里只有一位女性,是当时新招的,而且除了一个拉丁裔[1] 警官何塞·门德斯,其他的都是白人。在新泽西和纽约,那是个冷酷的时期:快客瘟疫[2] 开始泛滥,虽然普林斯顿不算重灾区,但这并不意味着那里的警察就日子好过。弗里曼在普林斯顿警局待了10年,然后在1979年去了默瑟郡的西温莎,在一个几年之前刚成立的侦探科工作。

他和我聊得很开心,并且坦言,自从退休以后他就过着隐士一般的生活。退休警察没多少知心朋友,这很正常。

“你为什么还对这个案子感兴趣,约翰?”他问。

他提议我们以名相称。虽然在他的口音和相貌中有些东西莫名让我有点儿畏惧,但是我同意了他的提议,并且把事情的全部真相都告诉了他。我已经无力再编故事了,没有什么“韦德传记”,也没有什么“悬疑谋杀案面面观”,我确信面前的这个男人值得我完全信任。他如此善良,还不知道我是谁便同意会面,并和我倾诉他一生中的辛酸往事。

所以我坦诚相告,理查德·弗林写了一本讲述那段日子的书,但是书稿的一部分找不到了。我受雇于这本书的文学代理,正在研究——或者说调查这个案子,希望重构事实。我已经和一大批人谈过话了,但目前仍没有确凿的结论,也不能确定这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他指着他带过来的一个浅黄色信封。“我去了一趟侦探科,给你复印了这些。”他说,“我们到九十年代初才开始用电脑存档,所以这些是我翻遍了档案箱才找到的。没有秘密文件,所以拿出来很容易。把这些文件拿去读读吧。”他劝我说,并且把信封塞进我的包里。

接着,他给我简略讲述了一遍他所记得的事情:他怎样和法医去了韦德的别墅,此案在媒体上掀起的风暴,还有他们怎样缺乏有价值的线索,形不成一套解释凶案的理论。

“关于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相互冲突的。”他说,“教授过着安稳的生活,不涉毒、不涉黄,也不去任何不好的地方。他那时也没有和人有过摩擦,住在一个安全的街区里,邻里都是正派的人,相互之间认识很久了,都是学者或企业大亨。然后,突然之间,这家伙在自己家被打死了。他家里有很多值钱的东西,但什么都没有丢,甚至现金和珠宝还都好好地放在那儿。不过我记得凶手在匆忙中翻找了他的住宅,有的抽屉开着,文件洒了一地。但是我们找到的指纹都是来自已知者的:一个整理教授图书室的孩子,还有一个有门钥匙、经常去他家的修理工。”

“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文件,”我问,“有没有提供什么潜在线索?”

“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我记不得……所有东西都在这些复印件里了。但是我记得我们在别墅里发现了一个小保险柜,没人知道密码。于是我们叫了一个开锁匠来,他把保险柜打开了,里面却只有一些现金、契据、照片之类的,没发现和案子有关的东西。”

“教授刚刚写完了一本书,似乎书稿丢失了。”

“他的遗物是由他妹妹打理的。她在案发几天后从欧洲赶过来。我记得她,她特别像个电影明星,穿着贵重的皮草,戴了一堆珠宝,像个歌剧女主角似的,说话还有外国口音。她确实很靓丽,不瞒你说。我们问了她几个问题,但是她说她和已故的哥哥不是很亲近,她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

“她叫英琦·罗西,”我说,“她在意大利已经住了很久了。”

“也许吧……你说的韦德的书稿可能在她手里,或者被别人拿走了也说不准。又过了几天我们把警方的东西都从那儿清走了,她妹妹没反映丢了东西,但是我怀疑她根本就不知道她哥哥有什么。我讲过,他们两个已经20年没见面了。她着急,想把事情尽快了结,葬礼之后立马就回欧洲了。”

“我知道有个年轻人是嫌疑人之一,马丁·路德·肯尼特,后来他因为杀害一对老夫妇入了狱。”

“对,伊斯顿夫妇,那真是桩残忍的谋杀……肯尼特被判了终身监禁,现在还在雷克斯岛监狱关着。但是他没有被指控杀害韦德教授——”

“是的,这我知道,但是有段时间他被当作韦德案的主要嫌疑人,是吗?”

弗里曼耸了耸肩。“有时候你还挺明白的……韦德是个名人,事情吸引了媒体,一度还受到全国关注,所以我们也有压力要尽快破案。州长办公室协助我们调查,而默瑟郡检察厅也从重罪科调来一位侦探,伊凡·弗朗西斯。他是那种往上爬的家伙,你懂我意思吧?有很强的政治背景。我们地方上的警察只是些小喽啰,所以一切都是这位侦探和检察官在幕后操纵的。

“我当时还是那种仗义执言的性子,我认为那个孩子,肯尼特,和伊斯顿夫妇之死以及韦德案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绝对是认真的。检察官想把他视作韦德案的首要嫌疑人,正如你说的那样,所以其他的破案思路就被陆续放弃了。但这真是太蠢了,我们心里都明白。那个孩子可能不太灵光,但是他还没有蠢到把他从受害者那里偷来的珠宝,送到离犯罪现场仅有几条街远的当铺卖掉。有没有搞错?为什么不去纽约,不去费城?没错,他是个业余毒贩,但是他并没有暴力前科。教授被杀那晚他还有一个不在场证明,所以他是韦德案凶手的可能性甚至压根不该予以考虑。”

“关于这些我在报纸上读过一点儿,但是你能肯定——”

“我正要跟你讲,他当时在一家游戏厅里。那时候还没有电子监控,但有两三个人一开始就确认了,案发时间他们看见肯尼特在玩游戏,可是接着伊凡·弗朗西斯去见了他们,他们就改口了。另外,肯尼特的公设辩护人是个傻缺,他根本不愿和人辩论。懂了?”

“所以理查德·弗林那条线很快就没人管了?”

“是的,没错。那也是一条线,但不是唯一一条‘很快就没人管’的线索,用你的话说。我记不起来全部的细节了,但是我想弗林是最后一个见到教授活着的人,所以我们和他约谈了几次,不过并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的把柄。弗林承认当晚在那里,但是他说他在案发前两三个小时就离开了。在那本书里他有坦白什么吗?”

“正如我告诉你的,书稿的大部分章节现在失踪了,所以我不知道他的故事接下来要怎么讲。但是关于案发那段时间的事你有一点不知道,因为理查德·弗林、德雷克·西蒙斯和其他证人对此缄口不言,那就是有一个叫劳拉·贝恩斯的研究生当晚也在。西蒙斯告诉我,她和弗林在与教授见面的时候争执了起来。”

他笑了。“永远不要低估一个警察,约翰。我知道有时候人们以为我们只是一群大嚼甜甜圈的蠢货[3] ,笨到在裤裆里都找不到自己的老二。我们当然知道你说的那个女孩的一切,她应该和教授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但是最后什么也证明不了。我约谈了她,但是她在那天晚上有一个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我记得是这样的,所以她不可能在现场——又是一条死路。”

“但是那个人,那个修理工——”

“至于那个修理工的说法……啊……他叫什么来着?”

“西蒙斯,德雷克·西蒙斯。”

他突然不说话了,朝着一片空白凝视了半晌,然后从兜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倒出来一片绿色的药伴水服了下去。他露出尴尬的神色。

“不好意思……啊,对,他的名字是德雷克·西蒙斯,对。我不记得他讲了什么,但是他的说辞我们也没有采用。那家伙有病,健忘症,而且他穷到屋顶漏风,你懂我的意思吧?无论如何,虽然有点儿流言蜚语,但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教授和那个女孩是情人,而且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

“你记得是谁证实了她的不在场证明吗?”

“都在我给你的那些文件里。我记得是她的同学,一个女孩。”

“莎拉·哈珀?”

“跟你说了我不是所有的事都记得住,但是文件里面所有人的名字你都找得到。”

“劳拉·贝恩斯当时有一个男朋友,提摩西·桑德斯,可能他心怀妒忌,认为女朋友和教授有染。有人和他谈过吗?”

“劳拉·贝恩斯不是嫌疑人,我告诉你了,所以为什么我们要调查她的男友?怎么了,关于这个人你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与这个案子相关的发现。很多年前他在华盛顿特区遭枪击身亡。警方说是抢劫引发的凶杀案。”

“哦,那真的很遗憾。”

我们吃完了饭,点了咖啡。弗里曼看上去精疲力竭、心不在焉,就好像我们的谈话耗尽了他的电力一样。

“但是为什么弗林没有被正式起诉?”我继续问。

“记不得了,但是我想,像弗朗西斯这样的侦探,一定是有充足的理由不把他送到陪审团面前。那男孩是一个大学生,有一份干净的履历,而且从不多管闲事。我记得他不吸毒、不酗酒,也没有暴力倾向,所以不像是个潜在杀人犯。对了,他通过了测谎仪测试,你知道吗?这种人不会突然冲出去杀人,甚至在严重的精神压力下也不会。有些人就是没有能力杀人,哪怕为了救自己或者至亲的命。前几年我读过一个研究,说‘二战’期间多数人其实只是在打空枪,而不是瞄准敌人。用一根球棒把人拍死,那真是难了去了,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轻松。所以即使你认为那个孩子罪大恶极,我也不觉得他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罗伊,你认为一个女人能做得到吗?我是指在体力上。”

他想了一会儿。

“唔,把一个男人的头用球棒敲成那样?我觉得做不到。女人杀人比男人少见多了,而且她们几乎从来不会如此暴力地杀人。她们杀人的时候会下毒,或者用别的不血腥的方法,比如用枪。话说回来,法医学提供规律,但是没有定数,所以一个侦探从来不应该排除任何假设。我记得,韦德是一个壮汉,身形魁梧,必要的时候防卫起来也不会含糊。是的,他被杀前喝了酒。酒精含量可以揭示受害人被攻击时身体状态方面的很多信息,但也不是全部的信息。在同样的酒精摄入量下,有的人可能反应速度基本正常,而有的人可能就自顾不暇,这因人而异。”

“你考虑过西蒙斯的嫌疑吗?”

“谁是西蒙斯?哦,抱歉,那个修理工,那个人的脑子有点儿问题……”

“是的。之前他被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因为精神问题被判无罪。为什么他不是嫌疑人呢?”

“他很配合警方,而且也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他只在最开始时被当作一个潜在的嫌疑人——其实每一个能和受害者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被考虑。他被问了几次话,看起来不是坏人,我们就没有再管他。”

***

他是坐火车来的,我开车把他送回他在新泽西的家。其间他给我讲了那个年代警察的生活。他住在一间松树环绕的旧平房里,在一条土路的尽头,靠近I-95公路。我离开前,他让我将调查接下来的新进展通知他,我答应了他,但是我知道自己就要放弃了。

不过,当天晚上我仍然读了他带给我的文件,却没从中发现什么我还不知道的信息。

理查德被约谈了三次,他的每一个回答都直接、明确。他甚至同意测谎,并且通过了测试。

***

劳拉·贝恩斯的名字仅仅出现在一份关于韦德的熟人及社会关系的报告中。她既没有被当作嫌疑人,也没有被当作证人,而且只被问过一次话。似乎有人怀疑她那天晚上可能在场,并且在9点理查德到来的时候离开了别墅。但是理查德和劳拉都否认了这一猜测。理查德和教授一起喝了酒,但是文件里他称劳拉当时不在现场。

后来,我心不在焉地上了会儿网,又想到了萨姆:她对我笑的样子,她眼睛奇异的颜色,她左肩上一块小小的胎记。我有个奇怪的感觉,关于她的记忆已经逐渐开始模糊了,逐一退入那一幕幕我没有好好把握的过往。那些时光似乎成了一间间锁住记忆的密室,密室的钥匙已经被我丢掉,因为藏在里面的回忆实在太痛苦了。

直到黎明将至我才勉强入睡。我听得见这个城市深重的呼吸声,千万人的梦境和故事交织成一个大球升入天空,仿佛随时都会爆开。

***

之前几周,我给莎拉·哈珀打了好多次电话。见到弗里曼后的第二天,她终于给我回了电话,当时我正想找彼得把整个调查交代清楚,就此退出。哈珀的嗓音很好听,说她立刻就想见我,因为她不久就要出趟远门。她还记得哈利·米勒找过她,想知道我找她要做什么。

说实话,我不是特别想见她。那时我已经和太多人聊过了,他们净告诉我一些互相矛盾的故事;与萨姆的分手对我打击很大,让我无法在这种陈年旧事上集中精力,我基本上失去了所有的兴趣和好奇。突然之间,这些事情好像变成了毫无深度的图画,就像童书里的平面插图,压根儿不能激发我的热情。我已经没兴趣再长途跋涉到布朗克斯区去见一个吸毒者,迎接我的无非又是一堆谎话,只是为了赚点儿快钱占个便宜。

不过她提议进城来见我,所以我还是同意了。我给了她一个街角酒吧的地址,她说她大概一个小时后到,到时会提着一个绿色的旅行包,我可以凭这点认出她来。

她晚到了10分钟,来时我正在喝意式浓缩咖啡。我用眼神确认是她,她走过来与我握手,然后坐下。

她的样子与我想象中的很不同。她身形矮小瘦弱,身材仿佛十几岁的孩子,皮肤白皙,正好配上她杏色的头发。她穿着便装:牛仔裤、印着“生活真美好”的长袖T恤、一件破洞牛仔夹克,不过装束非常整洁,散发着名贵香水的味道。我提议请她喝一杯,但她说自从戒毒禁酒以来,她已经一年不喝酒了。她向我确认,从那时起,她也不再沾毒品了。她指着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包,“我在电话里说过,我会离开一段时间,”她说,“所以我觉得最好先和你谈谈。”

“你要去哪里?”

“去缅因州,和我男友一起。我们将住在一个岛上,他在一个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基金会找了一份工作。我盼望做这种事情已经很久了,但我想确保万事妥当后再离开,你懂我的意思吧?我会想念纽约的。我的前半生不折不扣完全是在这里度过的,但现在这是个全新的开始,不是吗?”

她和我聊起天来似乎很自在,即使我们是初次见面。我认为她可能仍然在参加酗酒者互诫协会[4] 这种互助团体,她的脸上几乎没有皱纹,但是绿松石色的眼睛下面有深深的黑眼圈。

“谢谢你乐意来和我聊,莎拉。”我说。我给她简要讲了理查德·弗林的书稿,以及我调查到的在1987年末那段时间发生的事。“丑话说在前面,你要知道雇我的代理没有给这个调查准备太多的预算,所以——”

她挥了一下手,打断了我的话。“我不知道米勒那家伙告诉了你什么,但是我不需要你的钱。最近我已经攒下了一点儿钱,而且我将要去的地方也不需要花多少钱。我同意见你是出于另一个原因,这关乎劳拉·贝恩斯——或者韦思莱克,她现在把姓氏改成这个了。我想关于她有几件事情你最好知道。”

“我想再点一杯意式浓缩,”我说,“你要一杯吗?”

“一杯脱咖啡因的卡布奇诺就好,谢谢。”

我去吧台点了咖啡,然后回到座位上。这是星期五的下午,酒吧里渐渐挤满了喧嚷的顾客。

“你打算谈谈劳拉·贝恩斯?”我说。

“你对她了解多少?”

“几乎不了解。我们面谈过半个小时,通过几次话,就这样。”

“她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不是很好的印象,说实话。我感觉当我问她当年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她在对我撒谎。只是一种感觉,不过我想她是在掩饰着什么。”

“劳拉和我曾是好朋友,我们做过室友。虽然她来自中西部,但是丝毫不闭塞,并且极其有涵养。她的那种诱惑力不仅吸引男生,同样也招女孩子喜爱。她很快就结交了很多朋友,每个派对都邀请她,教授们也对她好评不断,她是我们班上最受欢迎的学生。”

“她和韦德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你知道些什么吗?有人说他俩之间有一些说不清的事,理查德·弗林在他的书稿里面也这样暗示。但是她声称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暧昧过。”

她思索了一会儿,咬着下嘴唇。

“怎么说呢……我不相信他们之间有什么肉体上的关系,但是他们确实很在乎彼此。教授不像是一个会对年轻女人有意思的人,他只是自己有一种活力。我们都敬仰他,关心他,他的课讲得非常好,很有幽默感,让你感觉他确实对所讲的东西很在行,也确实希望你学到东西,而不是为生计所迫不得不硬着头皮工作。让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有一年的秋季烟火秀——那些年间有许多很蠢的仪式活动,有一部分可能现在还保留着——几乎我们全班人都去了,再加上几个教授,待在艺术博物馆前面的空地上,等着天黑下来开始放烟花。在半个小时之内,几乎每一个学生都不自觉地走到韦德周围,站成了一圈,而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之前的一些同事说他是一个好色之徒,而且酗酒。”

“我不赞同,而且劳拉也没有对我说过那样的事。我倾向于认为那些都是闲言碎语。不管怎么说,劳拉那时候还是有一个男朋友的——”

“提摩西·桑德斯?”

“对,应该是这个名字。我从来记不住人名,但我认为你是对的。劳拉似乎确实在乎他,如果说她确实会在乎别人的话。但是除去她和那个男孩以及韦德之间的关系,劳拉开始向我展示出一副不一样的面孔,渐渐地让我感到害怕。”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