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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愉 莉莉·金 4614 字 2024-02-18

“她们还干别的了吗?”

“其他的我没见着。”

“为什么没见着?”

“我走了。”

“为什么?”

他沉默了。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这显然是一段痛苦的回忆。我觉得我们该打住了。

“女人们穿的是什么来着?”内尔又问了一遍。

他没回答。

“女人们穿的是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

“你说过吗?”

又是一阵沉默。

“那天是不是有什么事让你不高兴了?”

“阴茎葫芦。”他低声说,“她们身上都系着阴茎模样的葫芦。我跑开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就走了。”

“基奥纳的女人也是这么穿戴的。”我告诉他,“看了是会让人觉得不舒服。”

“基奥纳人?”昌塔看着我,如释重负。然后,他笑了,笑得很大声。

“什么事那么好笑?”

“那时我真是个傻小子。”说到这儿,他又大笑起来,“我母亲身上系了个阴茎葫芦。”他的嗓音变尖了,脸皱得更厉害了,只剩下一双湿乎乎的眼睛和发黑的、光滑的楔形上齿龈。他似乎正在把体内的紧张和压力释放出来。

内尔也跟着一起笑。我不确定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在提问,问的又是谁的问题,他明明不愿再往下谈,而且这是他保守了一辈子的秘密,我们最终是怎么把这个故事从他嘴里掏出来的呢?Bolunta。内尔曾说过,其实他们很想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上过这么多年的学,又考察过这么多年,可真正让我受益的教育正是内尔在这一天传授给我的。在我后来的职业生涯中,这种锲而不舍的作风让我受益良多。

午饭过后,她拿出袋子,收拾了几样东西。

“你要去考察?”

“我今天不会搞那么久。我不去邻村,只到本村的女人路去看看。”

“别为了我改变你的计划。我去找坎那普。跟他一起四处转转。”

“真抱歉,你瞧芬这事儿办的。他把你的船开走,你哪儿也去不了。”

“我也不是哪儿也去不了。假如我真想走,我可以花钱让人把我送回去。”一不留神把实话说了出来,我不禁有些脸红。

她笑了。她站在那儿,身上穿着件撕破的衬衣,罩着下面宽松的棉布长裤,肩上斜背着手工编织包,美极了。“记得把你的烟带上。”说完她便走了。

坎那普想让我给他讲讲赞本和芬去打猎的情况。他们都是这么以为的——芬和赞本是去打野猪了。他把我带到男人屋那边。进去之后,他告诉我,男人们都在谈论他们俩的这次远征。我坐在厚厚的藤垫上给众人递烟,很快便赢得了为数众多的朋友。昌塔也在。每次我们的目光相遇,他都会爽朗地大笑起来。尽管坎那普努力替我翻译,可他毕竟是勉为其难,因此我只听懂了他们的谈话中一些很小的片段。因为赞本不在,他们觉得可以随意谈论他。有些人还因为自己没被邀请参加这次行动而觉得受到了轻视。总的来说,他们都觉得赞本走了是件好事。他们都说,他丢失了灵魂。他人回来了,却把魂给丢了。他曾经性如烈火,可回来的这个人却已心如死灰。他们说,他完全变了个样。他这次出去,就是要找到他的灵魂,把它重新放进自己的躯体。他们向他的祖先们恳求,唱诵着他们冗长的名字,并向地下和水中的神灵祷告。我看着他们如此虔诚地向他们的神祈祷,乞求他们把赞本的灵魂送回他的躯体。眼泪从他们紧闭的双眼中涌出,汗珠成串地淌在他们的胳膊上。我心想,还从没有人替我祷告过呢,不管是用这种方式还是什么别的方式。

我没听见她上楼。当时我正在打字机上敲当天的笔记。

“我喜欢听这声音。”她站在蚊帐外面说。我吓了一跳。

“希望你不会介意。如果我不赶紧把笔记敲出来,用不了多久它们就全成纸糊糊了。”

“我的也一样。”她咧嘴冲我一笑,那么阳光,那么可爱。

“我马上就完。”

“不着急,反正机子是芬的。”

她走进卧室,从里面搬出另一台打字机来。她把它摆在跟我的桌子紧挨着的那张桌子上。我想集中精神,可我分明知道她的双腿就在桌下,我的左边。她的手指正把纸张塞进打字机的滚筒。

她辨读自己的笔记时嘴唇会轻微颤动。她开始打字了,速度可以说是奇快,我并不觉得惊讶。那声音能让我收摄心神,我们俩敲字的响声交织在一起。我注意到,每敲完一行,她都要用手把纸往上推一下。那是台很不错的机子,鸽灰色的机身,乳白色的键盘,可角上却凹进去一块。银色的臂杆也齐根折断了。

她把纸从机子上摘下来,迅速填进一张新的。

“我感觉你并不是在敲什么成文的东西。”

她把第一页递给了我。上面根本没有分段,也几乎没有标点,每行之间的间隔小到不能再小。塔维坐着一动不动她眼睛低垂几乎要睡着了身体还在摇晃穆答玛在仔细地替他捉虱子把虱子弹到了火里她的指甲在他发丝间穿梭发出嘶嘶声一幅温柔关爱祥和的圣母怜子图。

我低头看了看我自己写的:通过与昌塔的交谈,鉴于他的家乡平罗离基奥纳很近,我们应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这个地区周边还有其他部落也有过打扮成异性举行仪式的习俗。

“你这是在写前卫小说吧。”我说。

“我只是想,一年以后,当我再读到它的时候,它能让我回到当时的情境中去。此刻我觉得重要的东西也许到那时已变得不重要了。假如我能把今天下午我和穆答玛、塔维坐在一起时的那种感受原样记录下来,那将来我就可以回顾所有的细节,而不是只有我现在觉得足够重要的那些东西。”

我试了下她的方法。我对昌塔做了一番完整的描述,他的肉瘤、他没有指头的双手,还有他清澈的双眼。我把我记得的我们之间所有的对话都写了下来,内容比我原先记的笔记要多得多。可笑的是,先前记笔记的时候,我还觉得该记的已经全都记下来了。我喜欢听两台打字机发出的声音;它让我觉得我们像一支乐队,正在奏出奇怪而动听的乐曲。它让我体会到一种归属感,让我觉得我们的工作非常重要。她总能让我觉得我们的工作很重要。这时,她忽然停了下来。她在看我。“别停,”我说,“听你打字我脑子会更好使。”

把手头的工作做完之后,我们吃了些鱼干和剩下的西米煎饼。从门口能看见外面在打闪,还夹杂着隆隆的声音,我以为那是在打雷。

她点上蚊香。我们端着各自的茶杯,在门口坐了下来。

“鼓声,”她说,“为芬和赞本敲的。他们这是在为他们俩祈求一个平安的夜晚。”

我把从男人房里听到的以及他们希望赞本能找回灵魂的谈话都告诉了她。我们听到人们正在往鼓声周围聚集。有几个女人从我们屋下走过,她们的孩子落在了后面,其中有一个还拿着个针织娃娃,那一定是内尔送他的。闪电仍在北边的山岭后头继续,只不过没出声,月亮很快就会从那个方向升起来了。我感觉在这个世界里我也终于有了一个小小的容身之地。

我们谈起了我们的网格理论。

“环境决定性格,文化也一样。”她说,“有些人在一起能相互激发出对方的某些性格特征。你不觉得吗?比方说,假如我丈夫也说,‘听你打字我脑子会更好使’。我就不会因为我强烈的工作欲而感到惭愧。有人能影响你的成长,这种感觉并不常有。你在看什么呢?”

我其实没看任何东西。我只是尽量不去看她。月亮尚不见踪影。除了闪电出现时那几秒,外面连湖水都看不见。然而天空在变化。我能感到有什么东西,一股和凉风类似的东西,正吹向我的胳膊和脸。可那不是风,连微风都不是,那只是一阵让人感觉不一样的气流,仿佛有人在三米之外把冰盒的盖子短暂地打开了一下。我伸出手,想去感受它,仿佛它是应我的呼唤而来。可朝我的手袭来的却是一阵大风。突然间,树木开始颤抖,长在房屋四周的草被风刮得唰唰直响。

“我们到沙滩上去求雨吧。”她说。

“什么?”

“我们也跟祖尼人一样,跳舞求雨去。”

说完,她走下楼梯,跑到了路上。我跟了过去。我当然会跟过去。

我们俩谁也不知道真正的求雨舞该怎么跳,可我们会即兴创作。据她说,在祖尼语中,雨叫ami。其实我们这算作弊,因为雨已经开始下了。一切都变得那么快,在我们的头顶,高大的棕榈树被风吹得就像一团泡沫。天空变得又低又暗。可我们仍在沙滩上,一边跺着脚一边喊着ami,喊着所有我们知道的能代表雨、湿或者水的字眼。这时,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更暗、更冷,风也变得更猛烈了。记忆中雨的感觉,真正的雨的感觉,在大雨到来之前的几分钟终于出现了。我们仰着脸,把双臂尽量伸出去。巨大的雨点砸在我们全身,我们皮肤上的虫子通通被砸到了地上。

雨水砸在湖面上,发出阵阵巨响,我的耳朵过了好几分钟才勉强习惯。在旱季,你根本意识不到大自然有多么收敛。而现在所有的声响、所有的气味都回来了,狂风和湿气把它们全兜了出来,花草、根茎,还有树叶,都在尽情释放着它们浓郁的气息。雨水越钻越深,就连湖本身也开始发出一股刺鼻的泥岩气味。内尔看上去更娇小、更年轻了,我很容易便能想象出十三岁时的她,九岁时的她,那个宾夕法尼亚州农场上小女孩的模样。除了盯着她看,我什么都忘了。我几乎没意识到我停止了讲话。“我觉得我们该进去了。”她说。

我以为她是说该回家了。可她转过身去,解开了裙子,把它扔在沙子上。她往水里蹚去,身上只剩胸罩和一条宽松的短裤。“我不会游泳,你最好赶紧下来。”

我飞快地脱掉我的衬衣和长裤。湖水比空气暖和,那感觉像是两年来我第一次洗澡。我浸到水里,水没到我的脖颈,我让我的脚在水面上漂着。湖面宛如一张银箔,任由雨点像锤子一样砸在它上面。

她真的不会游泳。我以前怎么都没注意到呢?我用手一左一右地划着水,而她只会笔直地站在那儿,脚踮来踮去。我当然想自告奋勇教她,想趁机搂着她,就像当年我母亲在剑桥的河里搂着我一样。我想感受她的身体在我怀中的分量,想用手指感受她胸罩的轮廓,想在她露出水面时感受她那条又薄又湿的短裤。即使不真的去做,我也能感受到,能逼真地感受到。为了把这股冲动强摁下去,我觉得我必须游得离她远点儿,然后再游回来,听听她在滂沱大雨中究竟在说些什么。

我们从水中爬上岸接着跑回家的一路上,大雨一直在往下浇。我们钻进各自的蚊帐室,在黑暗中换上了干衣服。我从贮藏柜里找到一些看样子已有些年月的澳大利亚饼干。她问我是不是从来就没有不饿的时候。我说,那我的身材比你的还整整大了一倍呢。这句话引得我们又开始讨论起我们俩的身高相差多少。后来我们干脆靠着柱子量起身高来,我们用铅笔刀在柱子上分别刻好标记,然后再计算二者的差值。我把丈量用的卷尺展开,举了起来。刚游了那么久的泳,我的手指头都还是湿的。四十三厘米。

“同样的长度在水平方向上看着要长一些。垂直看感觉则没那么明显,对吧?”

我们站在那根柱子旁。她量身高的时候作弊了,她踮着脚,头使劲儿往上伸,雨点正重重地撞击着我们头顶上方的茅草屋顶。我真不知道,除了把她举起来送到我的唇边,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让我吻到她。她笑出声来,仿佛我的心思全被她听见了。

我们回到沙发上坐了下来。不知怎么,我跟她说起了多蒂姑姑、新森林,还有一九二二年我到加拉帕戈斯群岛的那次旅行。“我父亲本来希望,那次旅行会让我成为一名生物学家,可结果我获得的唯一一个有价值的发现是,我的身体,它爱上了炎热湿润的气候。你的可就不一样了。”她的胳膊就在我旁边,我差一点儿就伸出手,让手指轻轻拂过她那有疤痕的胳膊。

“我母亲家是宾夕法尼亚州种土豆的农民。我继承了他们的特点。你真该看看我在冬天是什么样。越冷我的精力越充沛。”

我笑了:“你那样子我想不想看还不一定呢。”但我其实很想看。没有什么比那更让我想看了。

她又跟我说了许多她那些种植土豆的祖辈的事,以及他们是如何从大饥荒中活下来的。这令我想起了叶芝的诗《吉里根神父谣曲》。我们俩一来一往地念起了那首诗。

一战以后,布鲁克、欧文和萨松30的大部分诗歌都被我背得滚瓜烂熟,我对他们的诗如此熟悉,以至于我开始觉得那些诗是约翰或马丁写的。马丁的确写过诗。那些战争诗人和我的兄弟,还有我的青春岁月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当我念到《冷酷的心灵》31一诗中“眼泪的流淌也并非没有尽头”那句时,我觉得自己都要哭了。但我没有。哭的活儿由内尔包了。

如今,我不愿时常回忆当时的情形。因为每到最后,我都会因为当时年轻懵懂的我没有干脆利落地上去吻她而感到心痛。我觉得我们还有时间。我觉得,无论如何以后还会有机会。这是爱最容易犯的错误。或许是唯一的错误。“我有时间,你也有时间”32,虽然我从未对艾略特感兴趣过,可他这句诗此时却在我耳边响起。内尔已经结婚了,而且有孕在身。即使我吻了她又能怎样呢?即使那天晚上我吻了她又能改变什么呢?一切?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不可能知道了。

我们念着念着便睡着了。最后是谁在念,念的是谁的诗,我都记不清了。后来还是小塞玛和阿米尼使劲儿戳我们的腿才把我们弄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