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把这些收好。”她拿起卡片和笔记本。我跟在她身后,想再参观一下她的工作间,我不想漏掉她的任何一个工作步骤。
她把卡片放回架子上,笔记本就搁在卡片旁边。“抱歉,再稍等一下。”说完,她重新翻开笔记本,在上面又添了几条想法。
在她身后,架子底层摆着一百多个这样的笔记本。不是最近的,而是颇有年月。我想,从一九三一年七月至今,她每天的生活恐怕都被这些本子完完整整地给记录下来了。不知怎的,我突然感觉一阵恶心,觉得热,还有一抹光亮在我眼角跳动。我不想吐在她的笔记本上,便赶紧后退了几步。我听到自己问了她一个问题。
“是早上。”她答道,但我已记不清我问了她什么。她向我描述了一番每天下午她去女人路上的那些房子参观的情景。她说,她还参观了另外两个临近的塔姆人村庄。我问她是不是一个人去的。
“不会有危险的。”
“我想你肯定知道亨丽塔·舒默勒21的事。”
她知道。
“她是被谋杀的。”我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点儿。
“比那更糟,我听说。”
这时我们已来到外面,朝远离湖的方向走去。刚才那股恶心的感觉已经没了,可我仍有些不舒服。几分钟前我浑身大汗淋漓,现在身上却是冰凉的。“白种女人让他们感到困惑。”我说。
“对极了。我觉得他们并不把我当一个十足的女人看,他们似乎从没起过强奸或杀人之类的念头。”
“你怎么知道?”不把她当女人看?连我都做不到这点。“面对陌生的东西,所有动物产生的最自然的冲动就是杀死它。”
“是吗?我绝对不会这样。”
脚踝不适的她给自己做了根手杖。手杖正重重地敲在我左脚脚尖旁边。
“看样子你对这里的女人比对小孩子还要感兴趣。”我想起她没说几句就把艾蒙给打发走的那一幕。
她和她的手杖都猛地停了下来。“你从他们身上看出什么了吗?是不是泰凯特告诉你什么了?”
“没有。只不过我发现那个叫泰蒂的女人和我对视的时候非常自然,还有那个男孩——”
“不如你见过的其他同龄男孩有自制力?”
我不由得笑了,她居然这么快就把我的后半句话给补全了。她死死地盯着我。我本打算说那个男孩什么来着?我几乎想不起来了。日光快把路面烤焦了,没有遮挡,没有风。透过她的薄衬衣能看见她乳房的曲线。“我想是吧,对。”
她把手杖朝又硬又干的地面上快速敲了几下。“你也看出来了。才一小时你就看出来了。”
其实已经过了两个半小时,但我没跟她争。
前面路上有人在叫她。
“哦,”她加快脚步说,“这个约博你可得见见,在这儿她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约博走得也很快,身边还跟着个女伴。我们走到了一起,内尔和约博说话的声音很大,仿佛她们之间隔着很远的距离。约博有着塔姆妇女一贯的朴素,剃了光头,胳膊上戴着臂环。而她那位女伴则戴着贝壳和羽毛做的首饰,还有镶着绿甲壳虫的发箍。约博把她介绍给内尔,内尔也把我介绍给了约博。然后,那位名叫艾丽的女伴和我又被介绍给彼此,这期间大家自然少不了要说上很多句Baya ban,有八十七次吧。女伴没抬头看我。内尔解释说,她是约博的女儿,嫁给一个穆图部落的男人,这几天正好回家来看看。我们一直站在太阳底下,我原以为我们很快就要去找芬,可内尔又开始向她们俩提问题。这个女儿应该不是真的,因为她看上去比约博还老几岁。内尔那口塔姆语很糟糕,为了找到合适的词语,她通常会停顿很长时间,然后再把所有想到的词用平淡的语调一股脑说出来。眼前这些让那个女儿觉得很好玩,对此她毫不掩饰。最让内尔感兴趣的是,女儿有多年在塔姆以外的部落生活的经历,如今她对塔姆的看法是怎样的。两个女人背上的网袋里装着很大的陶罐,所以,一开始的饶有兴致很快就变成了不耐烦——约博拽了拽女儿的手镯。可内尔却对她们越来越明显的不快视若无睹,直到约博举起双手,像是要推内尔一把,同时嘴里喊着些似乎是在骂她的话。她们的谈话停止了,约博扯着艾丽的胳膊,两个女人光着脚急匆匆地走了。
内尔的裙子上有个自己缝的大口袋。她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也没找个阴凉的地方,就站在太阳底下用她自己才懂的象形符号一连写了四页笔记。“有机会我一定要到穆图去一趟。”她把笔记本放回口袋里,似乎对刚才那番交谈是怎么结束的丝毫不在意。“以前我不知道约博有个女儿。”
“那不可能真的是她女儿。”
“很奇怪,是吧?我也觉得奇怪。”
“也许女儿这个词他们用得很随意,基奥纳人也这样。他们管谁都可以叫女儿——侄女、孙女,甚至朋友都可以。”
“可她真的是她女儿,我问她了。”
“你问她艾丽是不是她亲生女儿了?”对他们来说,“真的”和“亲生的”意思当然也是不一样的。
“我问约博,艾丽是不是从她阴户里生出来的。”
“不是吧,你?”我最后说道。我还从没遇到过有人当着我的面大声把“阴户”这个词说出来的,更别说说话的是个女人了。
“我就是这么问的。不管到哪个部落,我肯定先把母亲、父亲、儿子、女儿和阴户这些词怎么说学会。这非常有用,它们是最没有歧义的。”
她继续往前走。我们拐进一条小路,她拿着手杖在灌木丛中一阵乱捅。在我看来,她这架势不但不会把蛇吓跑,反而会激怒它们。所以,穿过那片灌木的时候,我尽量不让自己弄出大的动静来。
我们来到一片狭小的空地上,那是这里最后一片平地,再往前就是热带森林了。芬靠着树墩坐着,正督促几个人用海藻汁液粉刷一条刚做好的小船。他没带笔记本,只是屈着膝盖,手里拿着一把大象草拧来拧去。干活的那几个人先看到我们,冲芬说了句什么。芬从地上腾的一下爬起,朝我们跃了过来。
“班克森,”他留了一脸又浓又黑的胡子。像当初在安戈拉姆时一样,他给了我一个拥抱。“你总算来了,哥们儿。怎么搞的嘛?”
“对不起,也没跟你们打声招呼就来了。”
“没事,反正替我们迎接客人的仆人今天也没来上班。你刚到吗?”
“是的。”内尔说,“拜尼正在给我们准备午餐,我们过来叫你回去一起吃。”
“这倒是头一回啊。”他转身对我说,“这些天你都去哪儿啦?你不是答应过我们一个星期就回来的吗?”
我答应过吗?“我觉得应该给你们些时间先适应适应。我不想……”
“班克森,是我们跑到你的地盘上来了,你别搞反啦。”他说。
他竟然把塞皮克说成是我的地盘,这让我气不打一处来。“打住,别再这么乱讲了。”我能感觉到我的语气比我想表达的意思要严肃得多,可我就是改不过来。“无论是基奥纳还是塔姆部落,或者塞皮克河,我对它们的权利并不比其他任何人类学家多,甚至不比住在月球上的人多。我从来都不赞成把原始世界分成一块一块的,每个人占据一块,不许别人染指。一个真正的人类学家永远都不会说出哪个物种或者哪片森林属于自己这样的话来。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我在这儿独自待了有二十七个月,我寂寞极了,我也不想和你们分开。可从你们这儿刚一离开,我就发现,其实我也帮不上你们什么忙,你们根本用不着我黏在身边。我个头太高,这会让有些部落的人感到不安。而且,我考察时的运气差极了,效率也很低。我甚至连自杀都没成功。所以,我是有意这么久没来打扰你们的。现在我知道了,我应该早点儿来看你们,我失礼了。请原谅。”
就在那一瞬间,之前在我眼角闪现过的亮斑又出现了,而且这次四面都有。我的眼球突然间痛极了。
世界暗了下来,但我仍旧站着。“我很好,我没事。”我说。后来他们告诉我,说完那句话,我就像棵木棉树一样一头栽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