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少?”
“我的价格是很合理的,我们可以面谈。”
“好吧,”她想了一会儿后说,“你可以来我这里。”
“不,多谢了,我可不喜欢警察。”
“那么在哪儿呢?我也不喜欢窃贼。”
“你知道布莱安公园的花展吗?那里有一个大帐蓬,展期一周。”我要选一个人多的地方。“我会去的,什么时候?”她问。
“四点怎么样?”我不想给她太多的时间,免得她想报警。
“好吧。”
我挂断电话,匆匆离开公用电话亭。我知道警察不会追踪到这个电话,但还是谨慎一点为妙。
四点差十分时,我来到布莱安公园的大帐蓬里,侦查一下附近是否有便衣警察。一切似乎很正常。四点整,我看到她在42街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急急忙忙地走进公园。
她独身一人。
没有橡皮鼻子和八字胡,我想她不会马上认出我的。我在人群中绕着她走了两圈,确定—下是否有人在监视她,最后,我向她走去,她正在观赏一盆兰花。我想她不会马上认出我的。
“我们以前没有见过面吗?”我平静地问道。
她转过身,微笑着说:“我想我们见过。不过,没有了八字胡,我一下子没有认出来。”
“花展好看吗?”
“说实话,我对此一窍不通。”她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很好地遮住了她脖子上的瘀伤。“我为昨晚的事抱歉,”现在看见她,我知道我来对了,她是个神秘人物,哪怕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也值得来这一趟。
“有什么可抱歉的?那是你的职业。”她第一次正视着我,“不过,你的本来面目要好看得多。”
“你没有报警?”
“没有。我觉得这儿很安全,”说着,我们两人一起漫步走出帐蓬,找到一条长凳坐下。“现在谈谈项链的事吧。”
“你愿意赎回去吗?”
“保险公司——”我不和保险公司打交道,你可以领到赔偿,又得到项链。”
“那是违法的。”我耸耸肩。“你昨晚不该戴它,像你这样国色天姿的女人是不需要钻石的。”
“谢谢你的夸奖,”她说,“我以为只有三流小说里才有绅士风度的窃贼。”
“我不是有绅士风度的窃贼,不过,我不会扼杀受害人。你为什么要对警方那么说呢?”她耸耸肩。“他们看见瘀痕,自己得出了那结论。单就这点而论,如果说出真相,那就麻烦了。”
“真相是,你丈夫曾经想杀死你。”她惊骇地瞪大眼睛。“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最初我不敢肯定,直到我确知出租车上的男士是你丈夫后,才最后认定是这样的。有人企图掐死你,但你没有报警。你戴上项链来掩饰瘀痕,免得宴会时被丈夫或其他人看见?我猜你在家时不会成天戴这项链。假如你想瞒你丈夫,那么,你会用化妆品,而不会用项链。如果他知道那些瘀痕,那多半是他造成的。”
“你很聪明。”
“还行。”
她的眼睛又碰上了我的。“我们谈正事吧。你要我花多少钱赎回?”
“在这种通货膨胀的日子里,可能要值二十五万元。”
“保险才保了这数目的一半。销赃的会给你二十五万吗?”
“你对这行懂得不少啊!”
“我先生和我愿意付你五万元。”她愿意交易,这使我颇感意外,我本以为这是一个陷阱,或她会故意拖延时间。于是我和她讨价还价,故意不慌不忙地说:“七万五。”
她摇摇头:“五万,不行就算了。”
“你想从保险公司那里取得赔偿吗?”
“那是我们的事,与你无关。同意吗?”
我抬头凝望着帐蓬,试着通盘考虑一下。到目前为止,这事只花了我一千元,那就是付给山姆的钱。纯利是四万九千元,这很不错。再说,我又不用冒险去跟销赃的打交道了。
“好吧,就这么定了。”
她不那么紧张了,我奇怪她为什么如此急于成交。“很好,我们能不能今天就了结它——今晚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可以,”我也是急于脱手,“在哪儿成交?”
“我们家。”
我摇摇头:“那太危险了。”
“你不相信我?”
“你相信我吗?”我反问道。
“好吧,”她叹了口气,“那么由你来决定吧,我们一定照办,不过公共场所不太好办。”
对此我没有异议。我考虑叫山姆再去偷一辆出租车,但想想还是不要这样。山姆越来越贪婪,只会增加我的开销。“中央火车站的底层怎么样?”我说,“那儿夜里关门,不过我们到那里并不难。
“好吧,九点钟怎么样?”
“很好,就在那儿见吧。”
我留下她独自坐在长凳上,急急忙忙地先走了。似乎没有人跟踪我,但我不敢冒险。我从42街的入口进了图书馆,乘电梯上了一层楼,再溜出去,上了第5街。然后乘公共汽车回到公寓。
快到九点钟时,我变得越来越不安。他们指望我拿着钻石项链,到中央火车站的底层,和他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麦迪逊夫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哪儿来的五万元现金?我四点钟和她见面,那时候银行早已关门了。我很怀疑,像麦迪逊这么有钱的人,家里会存放那么多的现款?
这明摆着是个陷饼。
可是,如果是陷阱,为什么今天下午不在布莱安公园抓我呢?答案似乎很明显,今天下午我不会把项链带在身边。今晚我会带着,警方人员也会守株待兔。不过,我自有应付的办法。我早早赶到火车站,买了个甜面包,用面包袋子装项链。然后在通往底层楼梯的墙边找到一个空壁柜,将袋子放进去。再把柜子的钥匙装到一个信封中,用透明胶把它粘在一只摇晃的垃圾盖上。我想放那儿总比放在我口袋安全些。
我从楼梯走下去见麦迪逊夫妇时,底层空空的。虽然我知道这里会有警卫巡逻,但估计几分钟里不会有人打扰。
麦迪逊夫妇九点整到达,她双手插在一件黑色大衣的口袋里,他空着双手,有点洋洋得意,又有点不自在。我在饭店外见过他一次,认出他的确是麦迪逊本人。
他们来到我站立的地方,他说:“嗯,我知道你就是指挥昨晚抢劫的人。”我靠在关闭着的售票口前。
“他们说,我是可以安排交易的人,”我说。
“你把项链带来了吗?”他个子高大,一对灰眼睛冷冰冰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他的手指细长,我可以想像,就是这双手在她脖子上留下了瘀痕。“带来了,不过让我们先看看现金吧,”如果这时候警察出现的话,我身上没有任何可构成犯罪的东西。
没有警察出现。
“把钱给他看,”麦迪逊对他太太说。
“好吧,”她的右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我先看见黑手套,然后是手枪,那是一把微型自动手枪。“对不起,”她对我说,举起了手枪。
接着,她竟对她丈夫的后脑勺开了枪。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都来不及作出反应。当麦迪逊躺在我脚边时,她扔下手枪,尖叫起来。
我立刻明白她的用心。
我就是那个替罪羊!所以她在扣动扳机之前,向我说抱歉。
只是项链不在我的口袋里,这点可能救了我。
火车站的一位警卫跑过来,后面跟着一位穿制服的警察,他们到来时,她仍然站在自己亲手谋杀的尸体边,尖声大叫。
“这个人,”她指着我,“他杀了我丈夫——”
“我目睹了全部过程,”我对那两位警察说,“我听见下面有吵闹声,下来看看。他们正在吵架,我下来时正好看见她开枪射死他。”
“他胡说!”她冲着我喊道,“他偷了我的项链!项链就在他的口袋里!”
警察犹豫不决地看着我。我冷静地说:“我口袋里没有任何东西,只有证件。”
我打开皮夹,亮出我的警徽和身份证,“我是德比警官,九十一分局的,你们如果不信,可以打电话查问我的身份。”这时太太终于不叫了,嘴巴张大着。
身为警察兼强盗,有时候会使你陷入困境,但有时候也可以使你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