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佛像(2 / 2)

“耐心等候,尼尔森,”我说,“不要再打架,不要再动手,照他们吩咐的做。”

“我尽量试着做就是了。”

“假如你不和他们合作的话,我没办法帮你了。”

“好吧,我听你的话。”

我离开他,心里明白,如果我不弄他离开那个房间的话,他会死在那里面。

我来到医生的办公室。医生是个外貌温和的中年人,叫史劳德,他告诉我的情况和我弟弟告诉我的差不多,但是我要弟弟亲口告诉我。

史劳德医生的白色外衣、厚厚的眼镜和超然的态度,给我一种感觉:他对文书工作的兴趣,远远胜过对病人的兴趣。

我设法说服他,把尼尔森换到看守比较松,空间大些的房间,让他可以走动。他不买账,因为尼尔森在这儿举止粗暴,态度恶劣。我辩解说,尼尔森的行为正是任何无辜者的正常反应,他平白无辜地被逮捕,又被判刑送到这个人间地狱。但医生坚持说,那是因为尼尔森心理不正常,已经有三位精神病医生确诊。我告诉他,正常人被误诊为精神有问题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但是他不理会。我想我是有些冒火了,因为后来他竟然威胁我,要把我也关起来,因为我和尼尔森一样不正常。

接着,我去找爱德华律师。他是个年轻人,留着长发,穿一套昂贵的西装。我认为,凭他的收入,他是买不起这种西装的。他告诉我,曾经提出上诉,但是希望不大。我告诉他,尼尔森一直说他是无辜的。我问他,为什么他和警方不设法找到真正的凶手。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

他说,在抓到尼尔森之前,凶手每月月圆之时,就会出来作案一次,但是,在抓到尼尔森之后,凶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他是无辜的,为什么凶手不作案了呢?我无言以对。

在审判期间,爱德华一直希望凶杀再次发生,那样一来,尼尔森就可以被释放了,但是,凶杀一直没有发生,因此,他和警察一样,认为尼尔森是真正的凶手。

也许尼尔森说他无辜,是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行为了,这并非没有先例。

我告诉自己,尼尔森是我的弟弟,我必须相信他的话。

三年前我离开家乡时,什么样的人都认识一些。所以,当我离开律师办公室后,我在公共电话亭打了几个电话,找到了要找的人。我叫了辆出租车去他那儿。

那是城中贫民窟的一栋公寓,又脏又破,不过我并不觉得意外。那人住在三楼,他看到我似乎很不高兴。

我告诉他,我要他帮我安排一个人越狱,据说他是个安排越狱的专家。

他问我是哪一个监狱。

我告诉他,是城边的一家精神病医院。

他大笑起来,说他没有办法安排精神病人出逃,因为精神病人的行为靠不住,再说,他也不愿帮助一个拿着冰锥到处杀人的病人。给他多少钱他也不愿干。

这一下我可没有办法了。

但是,我要他出来,他是我弟弟,我要对他负责,如果他死在医院的话,那么,我也有责任。

我带了一瓶威士忌回到旅馆,边喝边想。想了很长时间,也许是威士忌给了我灵感,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离开旅馆,找了一家小型超市,我挑了几样宴会用的东西,然后将一把冰锥放在当中。至于口红,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偷了一支。

离开超市后,我从袋子中取出冰锥,把其他东西扔进垃圾桶。

然后,我一条街一条街地闲逛,一直到深夜。我躲在一个没有人的角落,看到一个少女从公共汽车上下来。

我跟踪她来到一条黑暗的胡同。她是个矮小、瘦弱的女孩,我一只手臂从后面扼住她,另一只手举起冰锥,她惊恐地叫了一声。

但是,我并没有杀掉她。

也许那时我的酒醒了,也许是我潜意识里的良知,不管是什么吧,反正我手中的冰锥没有刺下去。

我放开她,转身就跑,寂静的夜晚里,她的尖叫声非常刺耳。

我跑了不远,就被巡逻车截住了。一搜身,就搜出了冰锥和口红。

警察局的办案人员让我坐在审问室里,他自己则来回踱着步。他是个矮胖的秃顶男人,看上去不像个警察,倒像个商人。

“去年他们在城那头抓到那个傻瓜后,我以为冰锥和口红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他说,“看来,他们抓错人了。”

我露出微笑。不管怎么说,尼尔森没事了。

“不过,也许事情并非如此。”

我不笑了。

他打开我的钱包,打量着身份证说:“这名字很熟。”

他一脚放在椅子上,仔细地看着身份证,“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个名字,”他说,“我想起来了,你的名字和那个被判杀人罪的人一样,如果不是巧合的话,那就是你们家人有这种杀人癖好。”

我没有说话。

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坐在这儿,别乱动。”

他出去了。我坐在那里,心乱如麻,事情越弄越糟,不仅帮不上弟弟的忙,连我自己也被拖进去了。

他终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卷宗。他小心地把卷宗放在桌子中间,说:“全在这儿,在州立医院的是你弟弟。”

他探过身说:“我猜想,你以为杀个女人,给她做个记号,就可以使我们认为抓错了人,你真是太幼稚了。我们只要比较一下手法,就知道是不同的人干的。做案手法各有不同。幸亏你没有下手.我们只能以人身攻击的罪名扣押你,不能指控你谋杀,听那位女孩的口气,好像不愿告你,这倒让我很奇怪。”

我想到的是,对不起尼尔森。

搜身时,连我的那个小佛像也搜出来,现在它就被放在桌子中间。我看到它时,心想:这算是什么幸运符啊!

办案人员走到窗前,掀起百叶窗。天已经亮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使你没有下手,”他说,“不过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对你、对那女孩、对你弟弟,都是一个幸运的事,只可惜另一个女人很不幸。”

我忍不住问道:“什么另一个女人?”

“那个在城里遇害的女人,她遇害的时间,和你动手的时间差不多。她被冰锥刺死,而且用口红做了记号,专家说,作案的手法和以前那些是一样的,看来,你弟弟是清白的,而且不用你来帮忙。他说得对,虽然我尽了力,但我与此事无关。

后来呢?

太阳升到屋顶,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小佛像身上,发出亮光,我可以发誓说,它在微笑。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相信,我的这个幸运符给我带来了运气。

那人轻轻地抚摸小佛像。

“这么说,你认为那一切全是因为这个精美的小玩意?”

“没有别的解释了。”那人看着我问:“你觉得呢?”

我耸耸肩。

那个小佛像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不过,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某种信仰和寄托,他在这个小佛像上找到了自己的寄托。

那个女人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小佛像,可以看出,她也相信。

“他们放了你弟弟没有?”我问。

“还没有,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他出来后,我还要带他去看医生,那些精神病医生的结论并不是完全错的,他的确需要治疗。”

“真奇怪,我怎么没有在报纸上看到对此事的报道呢?”女人问。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 那人说,“警方不愿公开承认自己抓错人了。”

“真正的凶手还没有抓到吗?”女人问。

“没有,”那人说,“不过,那只是一个月前的事。如果凶手照他的日程行凶的话,就这几天了。”

女人打了个冷战说:“一想到他仍然逍遥法外,就感到非常可怕。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为什么做做停停呢?”

“除非抓到他,否则我们不会知道的,”那人轻轻拿起小佛像,放在口袋里,扔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在吧台上。“我得走了,这是我们的酒钱,不用找了。”

女人从凳子上溜下来,抱住他,亲吻他的面颊,高兴地说:“非常感谢你,好久没有人请我喝酒了。”

那人点点头,走了出去,虽然他喝了不少酒,但走路仍然很平稳。“再来一杯怎么样?”我问那女人,“他留下的钱足够我们再喝一顿。”

她微笑着点点头。

我给她倒上酒。

“听了冰锥的事,我真怕到外面去。”她说。

“酒吧关门后,我送你回去吧。”

“那真是太好了。”她说。

我关掉酒吧的灯,再回到吧台后面,冰锥仍然在原来的地方,我悄悄地将冰锥和那天下午偷来的口红放进口袋。

今天是满月,是时候了。

谁也救不了她、就像谁也救不了其他那些女人一样。那些女人就像我老婆一样,浓妆艳抹,唠唠叨叨,吵吵嚷嚷。很久以前我就把我老婆干掉了,可是,她不停地回来,以不同的容貌、不同的衣着、不同的声音来骚扰我。一年前,我以为我终于把她赶走了,但是,上个月她又回来了,她骗不了我,今晚更骗不了我,她一进酒吧门,我就认出来了。

我必须再次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