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 2 黑夜行者的危险岔路 chater 16 被胁迫的德克斯特(2 / 2)

当然了,肯德尔老是出可怕的事情,但没什么需要用到我的专业知识。后来回想起这件事儿,我当时应该表现得更积极些,但我当时还想着自己在YouTube上被迫成了明星的事情,而且非常想看完其他几段视频。最后一段是什么?我预感那个视频会揭示些新内容,暴露一些信息让我更接近韦斯。我非常需要马上接近他,越近越好,近如一把刀刃的距离,赶在其他人看到视频并认出我之前。所以我的心思没有集中在工作上,跟文斯一起驱车前往现场,一路上打着哈哈,心里却在想,韦斯到底在最后那段视频上放了什么。所以,当文斯停好车关掉引擎并说“下车”时,我一眼看到目的地后不禁大吃一惊。

我们停在了一栋大楼前,我以前来过这里。事实上,我一天前才来过,带科迪来参加童子军活动。

我们停车的地方是金湖小学。

当然,这可能只是个偶然。任何时候都有人被杀,即便是在小学也不例外。如果这些不是让生活变得格外有趣的偶然事件,那无异于整个世界都是绕着德克斯特转了——当然了,只在某些情况下才是这样,我还没自大到真相信会这样。

所以昏头昏脑并略带不安的德克斯特跟在文斯后面,蹒跚地走进去,钻过黄色的封锁胶带,经过大楼的侧门,那里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我走进守卫严密的现场时,听到一阵奇怪的白痴似的口哨声,然后我意识到那是我发出的。尽管有透明面具用胶水粘在脸上,尽管那洞开的身体里填着童子军制服一类的东西和用具,尽管我绝对不可能是对的,但我还是从十英尺外就认出了那具尸体。

是罗杰·多伊奇,科迪的童子军教官。

尸体是放学后在学校侧门附近发现的,这个侧门是学校餐厅和礼堂共用的紧急出口。餐厅的一个服务生出来抽烟时发现了尸体,他现在需要服用镇静剂。我快速看了一眼尸体,明白他为什么需要借助药物了。仔细看了两遍之后,我自己也想吃药了。

罗杰·多伊奇的脖子上套着个小挂链,坠了一只哨子。跟前几次一样,尸体的内脏被掏空,填进了一些有趣的东西,这回是一套童子军制服、一本封面上写着“大熊童子军手册”的书,以及其他几样用品。我看到一把斧子的手柄露了出来,还有一把刀,刀柄上有童子军的徽章。我弯下腰凑近了看,还看见一张用普通白纸打印的显影颗粒粗糙的照片,上面用粗黑体写着大大的“准备好”几个字。这照片成像模糊,拍的是远处几个男孩子和一个大人正往这座大楼里走。不用细看,我已经知道那个大人和其中一个孩子是谁。

我和科迪。

科迪的背影那么熟悉,我绝不会弄错。这张照片要传达的信息我也不会弄错。

现在我感觉很别扭。我跪在地上,看着这张模糊的照片,上面是我和科迪,而我在想,假如我现在把这张纸拿走,会不会被人看见。我还从来没有破坏过证据,不过,我也从来没成为过证据的一部分。我知道事情变得严重了。“准备好”以及照片,这是一个警告,一个挑衅——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怎么能伤害到你。我来了。

“准备好。”

可我还没准备好。我都不知道韦斯人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他的下一步行动是什么、什么时候采取行动,但我的确知道他一直都棋先一着,而且他大大增加了难度。这回不是什么偷来的死尸,也不再隐姓埋名。韦斯杀了罗杰·多伊奇,而不是仅仅装点了尸体而已。他挑这个受害人是精心策划的,目的是引我上钩。

这也是个多重的威胁。因为照片的出现又增加了一层意义——他在说,他既能抓住我,也能抓住科迪,或者只是把我的真相曝光。确凿无疑的是,一旦我被曝光而且入狱,科迪就成了没人保护、任韦斯为所欲为的羔羊。

我死死地盯着照片,想象着是不是随便谁看到都能认出上面的人是我,我打不定主意该不该拿走它销毁。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做,无形的黑翅膀拂过我的脸,让我脖子上的汗毛倒竖。

黑夜行者到目前为止对这件事儿都保持沉默,只偶尔傻笑几下哄自己开心,不过这会儿他传递的信息很清楚,是照片的回音:“准备好。你不是独自一人。”我立刻明白附近有人在用邪恶的目光看着我,犹如老虎看着它的猎物。

我缓慢而小心地站起来,做出一副临时想起把什么东西忘在车里的样子,走回停车场。我随意地打量着那片地方,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有梦游似的德克斯特在很平常地信步溜达,在他若无其事、心不在焉的微笑下有黑色的浓烟在喷吐,我在搜索着是谁在盯着我。

找到了。

在那边,离我一百英尺的停车场一边,视角最好的地方,一辆小小的铜色轿车停在那里。透过风挡玻璃,有什么东西在冲我闪烁——是阳光下相机镜头的反光。

浓重的黑色携带着利刃在我体内呼啸着穿过,我仍然很悠闲地朝那车走去。隔着老远,我看见相机的反光下移,一张男人小而苍白的脸露了出来。黑色羽翼在我俩之间哗哗扇动并坠落,时间过去了漫长的一秒——

汽车发动,退出了停车场,轮胎发出尖叫,融入马路上的车流中。我跳过去追,却只能看到车牌上前半部分的字母OGA和三个看不清的数字,中间那个不是3就是8。

但看清是什么车就足够了。我至少能从车辆登记查起。不会是在韦斯名下,不可能。在警匪片铺天盖地的今天,没人这么笨。他跑得飞快,不想让我看清他或他的车,可这次我的运气来了。

我站在那儿足足有一分钟,让体内的狂野风暴平息下来,变得安静乖巧。我的心怦怦跳着,通常我在白天不会这样。我发现韦斯有些害羞,跑得飞快。这样很好,不然我能把他怎么样?把他从车里揪出来杀掉?或者把他逮起来塞进警车,好让他跟大家讲述德克斯特那不得不说的故事?

不。他溜得好。我会找到他,我们会在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相会,在适当的夜色的掩护下。我有些迫不及待。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换上我最好的假笑,走回到那堆色彩缤纷的曾经是科迪的教官的肉旁边。

文斯·增冈正蹲在尸体旁,不过没干什么正事儿,而是皱着眉头呆望着尸体里的那些东西。我走过去,他抬起头说道:“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管溅血分析。他们付钱给警探来找出什么意思。”文斯歪头看着我,好像我刚刚建议他把尸体吃掉。“你知道是库尔特警探负责这个案子吗?”他说。

“也许他们付钱让他干别的事儿了。”我说,心里感到些希望。如果是库尔特负责,即便我去跟他认罪,交给他我的演出录像,他都依然有本事破不了案。

所以我开始干活时,心情已经差不多变好了——我迫不及待想快点儿干完好回警局,在电脑上继续追逐韦斯。好在现场几乎没什么血迹——韦斯是个干净人,这个我喜欢——所以几乎没什么可让我干的。我很快做完,求一个警察带我回警局。开车的警察是个大块头白头发的家伙,叫斯图尔特,一路上跟我聊迈阿密海豚橄榄球队,也不在乎我有没有搭理他。

车子开到警局,我逃也似的冲到我的电脑旁。

车辆登记信息数据库是警察工作的最基本工具,不管是真实生活还是在小说里都是这样。我为自己借助这个工具而有点儿不好意思,因为这活计在弱智电视剧中看起来实在太容易了。不过要是有助于找到韦斯的话,我会尽量克服这种近乎考试作弊的感觉。不过我真心希望他能给我来点儿更具有挑战性的题目。眼下只好因陋就简,在现有条件下把事儿干了,希望过后会有人向我征求建设性的意见。

十五分钟后,我已经把整个佛罗里达州的数据库都梳理了一遍,发现三辆带OGA字样的小型铜色轿车车牌。一辆是在基西米52注册的,似乎有点儿远。另一辆是1963年的老爷车,我确信要真是它,我会认得出来。

剩下一辆是1995年的本田,注册的名字是肯尼思·温布尔,地址是迈阿密西北九十八街。这个地方的房子都比较廉价,离设计区德博拉被刺的地方很近,即便步行都可以到。也就是说,如果警察来到你在东北四十街的住宅,你可以轻易地从后门跑出,溜达几个街区找到这辆没主的车。

不过,假如你是韦斯,你会把这车弄到哪儿去呢?我会把它开得远远的,远离我偷车的地方,而绝不会在附近的西北九十八街。

除非韦斯和温布尔之间本来就有关联。这要是管朋友借的车就完全说得通了——哥们儿,我去杀个人,个把小时就回来。

当然,出于某些古怪的原因,我们没有关于“你的朋友都是谁”的登记。要是有这个数据,国会也通过这个提案的话,我此刻的工作就会容易得多。可是没这么走运,我得付出加倍的心血,亲自走一趟。这就叫勤奋努力。但首先我得看看还能不能再找出些关于肯尼思·温布尔的信息。

我快速搜索了一遍数据库,没查到这家伙有前科,至少干坏事儿时没用这个名字。他的水电费账单都付了,尽管煤气账单晚交过几次。再深入查一下,进入他的税务记录,我发现温布尔是自由职业者,他的职业一栏写着“录像编辑”。

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奇怪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只是跟土老帽儿进城似的抓抓后脑勺说:“娘哎,真不得了。”但这回要说是巧合未免过于牵强。我一直在追踪一个以录像带做线索的家伙,现在这个线索把我引到了一个专业做录像的人这里。这种时候,一个见多识广的调查员必须接受“这可能不是巧合”的事实。所以,我轻轻地对自己嘟囔了一句“啊哈”,我觉得自己这一声叫得也挺专业的。

温布尔肯定以某种方式和这事儿有关,跟韦斯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他们一起制作、传递录像。所以他们也很可能合作摆弄尸体以及最终结果了罗杰·多伊奇。所以,德博拉去敲门时,韦斯逃向了他的另外一个同伴温布尔的住处,一个藏身之所,一辆小铜色汽车。

好吧,德克斯特。发动引擎,准备出发。知道他在哪儿,现在该去抓他了。在他把我的名字和照片登在《迈阿密先驱报》的头版之前,我得行动起来,抓住他。

德克斯特,你在吗,伙计?

我在。但我突然奇怪地发现自己在思念德博拉。这件事儿我该跟她一起干的。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是德克斯特的最佳状态时段。德克斯特需要在黑夜才能盛开,才能焕发出真实自我的生命活力。日光和追捕这两件事情不搭界。有了德博拉的警徽,我还能藏身,要是没有的话……我当然不是紧张,只是有点儿不舒坦。

我站起来走了。我出了门朝我的车走去,却怎么也甩不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

那感觉一直跟随着我,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而德克斯特正在一头扎进去。但正因为没有更明显的征兆,所以我继续前进,暗自为到底是什么在我的心底翻搅感到奇怪。真的是因为害怕日光,还是潜意识觉得我漏过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会从背后偷袭我的东西?我在脑子里把每件事过了一遍又一遍,结果还是一样,很简单,很有逻辑,很正确,我没别的选择,只有以快取胜,可我为什么心神不宁呢?

在离温布尔家的屋子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停车的时候,这感觉仍然存在。我看着街上,在车里一动不动地坐了好几分钟。

那辆铜色的车就停在路边,在他家门前。万籁俱寂,没有被拖拽到马路边等待运走的大型尸块,只有普通迈阿密住宅区的一栋房子被正午的烈日烤炙着。

继续在关掉冷气的车里坐下去的话,我自己也要被烤熟了,再过几分钟,大概就能看着我变得酥脆可口。不管我感觉到了什么让人惊恐的东西,我都得趁车里还有空气的时候做出决定。

我从车里出来,站在骄阳下眨了几秒钟眼睛,然后顺着马路边朝与温布尔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很闲散地溜达着,绕着街区转了一圈,看了看这栋房子的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一道铁丝网拦成的栅栏后面是一排丛生的灌木,从周围看不到里面。我继续走着,穿过街道,回到车旁。

又站了一会儿,我继续在烈日下眨眼,汗水顺着脊梁骨往下淌,顺着前额流进眼睛。我知道再这样站下去会引起旁人的注意。我得行动,要么去屋前,要么回车里,开车回家,等着看自己出现在晚间新闻中。可是那个讨厌的烦人的低语仍然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在说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我又站了一会儿,直到心里那个小东西又响了一下,我最后对自己说,得,不管那是什么,只管放马过来。

我想起自己是带了道具的,我打开后备厢。里面有一个夹纸的硬板,这东西在前几次调查坏蛋生活方式时派上了用场,还有个简易领带。走运的是,我今天正好穿了一件正式的衬衫,纽扣系到脖子,于是我把领结别到领子上,拿起硬纸夹和圆珠笔,走过街道来到温布尔家门前。我看上去是个公家派来的小干部,来查点儿小事情。

我看看街上,两侧种满了树,有几家后院种的是果树。好吧,今天我就是来自州树木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员德克斯特。这个身份能让我以正当理由接近房屋。

然后呢?我真能在光天化日下进屋擒获韦斯?灼热的日头下这个念头显得不大可行。没有让人安心的黑夜,没有暗影让我藏身。我身无遮拦,显而易见,要是韦斯从窗口看一眼并认出了我,那这场戏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

可我有什么办法呢?如果我什么都不对他做,他很可能对我做什么,从曝光我开始,然后伤害科迪或阿斯特,或别的什么人。我得在他继续为非作歹之前把他的脑袋切下来。

我现在就要这么做了,可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想法在这时冒了出来,德博拉就是这么看我的吧?她是不是认为我是一个粗野下作、为所欲为的家伙,所以她才那么生我的气?她把我想成了一个贪婪的魔鬼?这感觉真让人痛心,我无法动弹,任汗水从前额滚落。真不公平,真没天理。当然了,我的确是个魔鬼,可不是她想的那样。我很整洁,很有操守,很礼貌,很仔细地设法不乱丢尸块儿,不给游客带来不必要的惊慌。她怎么就没看到这些呢?我怎样才能让她理解和欣赏哈里教规中的严谨与美好呢?

我深吸一口气,走向温布尔家隔壁的房子,打量着道旁的树,又在硬纸夹上记录着什么。我慢慢地走过去。没有谁嘴里横咬着大砍刀跳出来拦住我的去路。于是我站住脚,走向温布尔家的屋子。

这里也有需要检查的树,我看着树,做着记录,然后往他家的车道走了两步。屋里悄无声息。我又走近了一点儿。我仔细地看着屋子,发现所有窗户的窗帘都被放下来了,什么都看不见。我再走近些,看见有个侧门,我漫不经心地走过去,注意听着是否有人在低声说:“看,他来了!”还是一无所获。我假装看见了后院煤气阀门旁的一棵树,那棵树离大门只有二十英尺远,我走了过去。

依然毫无异常。我在硬纸夹上写了几笔。门的上半部是玻璃,百叶窗没有放下来。我走过去,上了台阶,往里望去。一条黑暗的走廊,上面排列着洗衣机、烘干机,还有几个扫帚墩布之类的东西堆在墙边。我握住门把手,非常缓慢无声地拧动。没上锁。我深吸了一口气——

一声惨厉的尖叫从屋里传来,我大吃一惊。那声音充满痛苦和恐惧,以及求生的意愿,就连漠然的德克斯特都条件反射地向前走了一步。我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屋子,但一个小问号跳入脑海,似乎在哪儿听过这声惨叫?我的另一只脚也迈进了屋子,我想着,真的吗?在哪儿听过?答案立刻就来了,我心里一松:是从韦斯做的“新迈阿密”的录像上。

也就是说,这声惨叫是录制的。

也就是说,这声惨叫是引我进门的。

也就是说,韦斯已经准备好了,在恭候我。

尽管说出来不太有利于我的形象,但我的确停住了脚步,膜拜我自己脑筋转的速度。然后,我听从了心里的低语,它在嘶喊着:“快跑,德克斯特,快跑!”我蹿出房屋,跳下车道,正好看见铜色小车尖叫着开上街道。

然后一只巨掌从身后将我推倒在地,一阵热浪卷过,温布尔的房子变为一片火海,砖头瓦砾纷纷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