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你能简单介绍一下你妹妹死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吗?这对此案非常有帮助。”
斯特莱克天生就细致而有条理,又在刑侦方面受过严格训练。首先,要让证人不受干扰、畅所欲言地讲述他们所掌握的情况:证人的讲述通常会透露看似无关紧要、实则极有价值的各种细节。一旦得到证人的证言,接下来就要细致而准确地搜集和整理各类信息:人物、地点、财物……
“噢,”刚才的情绪失控似乎扰乱了布里斯托的思路,使他不确定该从何说起,“我不太……让我想想……”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斯特莱克提示道。
“是在——对,她死的前一天早上。我们……我们吵了一架,好在后来和好了。”
“你们吵架是在几点?”
“很早,不到九点。我正赶着去上班。好像是八点四十五?”
“吵架的原因呢?”
“噢,是因为她的男朋友埃文·达菲尔德。他们分开过一段时间,刚刚又在一起了。在这之前,家里人还以为他们彻底分手了,都感到非常高兴。她男朋友那个人非常恶劣,不仅吸毒,还总是花言巧语,把卢拉带坏了。现在想想,我当时可能有点严厉。我比卢拉大十一岁,感到自己有责任保护她。可能我有时候会摆出老板的架子吧。她老说我不理解她。”
“不理解她什么?”
“嗯……所有的事情。她有很多问题。因为她是被收养的,因为她是黑人,却在白人家庭长大。她老说我做人比她轻松……我也不知道。也许她是对的。”
透过那副厚厚的眼镜,斯特莱克看见布里斯托不停地眨着眼睛。“其实,前一天晚上,我们在电话里也吵过一次。我真的无法相信她竟然那么傻,又跟达菲尔德在一起。他们分手后,我们大家都感到松了一口气……我的意思是,考虑到她有过吸毒史,跟一个瘾君子混在一起的话……”布里斯托深吸了一口气,“她听不进规劝。她从来都听不进规劝。她很生我的气。事实上,她曾嘱咐过保安,第二天早上不要放我进去。不过——嗯,威尔逊还是挥手让我进去了。”
实在太丢人了,斯特莱克想,竟然得靠保安的同情才能进门。
“我本来可能不会上去。”布里斯托痛苦地回忆道。他纤细的脖子再次布满红斑,“可我得把她叫我看的合同还给她。就是她要和索梅签的那份合同。她得在那上面签字……她有时对这类事情很不重视。总之,看到保安让我上楼,她感到不太高兴。结果,我们又吵了起来,不过没吵几句,她就平静下来了。接着,我跟她说,母亲很想见她。母亲做了子宫切除手术,刚出院。卢拉说迟点会去看母亲的,但无法保证,因为她很忙。”
布里斯托又深吸一口气,再次抖起右腿,同时不停地搓着那双指节突出的手。
“请不要因为我上面的那些话就认为她是坏女孩。人们觉得她很自私,但她是家里最小的,受到家里人的溺爱,后来又病了,所以自然而然,就成了全家人关注的焦点。然后,她走上这条不同寻常的路。各种人、各种东西全都围着她转,她到哪儿,狗仔队就追到哪儿。这不是正常人过的生活。”
“确实。”斯特莱克附和道。
“总之,我对卢拉说,母亲很没有精神,非常痛苦。她说迟点会去看一下母亲。于是,我离开了。我赶到办公室,从艾莉森那儿拿了些文件,因为,我打算那天在母亲的住处办公,好陪陪她。上午十点左右,卢拉来到母亲的住处。她在卧室陪母亲坐了一会儿。等到舅舅来了,卢拉走进我办公的书房,来跟我告别。她跟我拥抱了一下,然后……”
布里斯托突然说不出话了,开始低下头,盯着自己的大腿。
“再来点咖啡?”斯特莱克转移话题道。布里斯托摇了摇垂着的脑袋。斯特莱克打算给他点时间恢复平静,于是端起托盘,朝外间走去。
艾莉森发觉斯特莱克出来了,从报纸上抬起头,瞪着眼睛问:“你们还没说完?”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斯特莱克板着脸回答,然后开始跟罗宾说话。艾莉森一直瞪着斯特莱克。
“可以再给我来杯咖啡,呃……”
罗宾什么也没说,站起来,接过托盘。
“约翰十点半得回到办公室。”艾莉森微微提高嗓门,对斯特莱克说,“我们最多还能在这里待十分钟。”
“我会记着的。”斯特莱克冷冷地丢下一句,回到里间办公室。布里斯托垂着脑袋,紧握双手,像是在祈祷。
“对不起,”发觉斯特莱克回到座位,布里斯托喃喃地说,“说起这事,我还是感到非常难过。”
“没关系。”斯特莱克说着,再次握起笔,“这么说,卢拉去看你母亲了?是在几点?”
“大概十一点左右。那之后的事情调查报告上都公布了。她先让司机送她去她喜欢的某家时装店,然后返回公寓。她约了认识的一个化妆师去她公寓。她朋友西娅拉·波特也去了。你应该见过西娅拉·波特,她也是模特,是个金发女郎。你很可能见过她们俩打扮成天使的合影:除了各自拎着一个手提包,背着一对翅膀外,什么都没穿。卢拉死后,索梅曾用这张照片打过广告。大家都说索梅的做法太无耻。
“卢拉和西娅拉在卢拉的公寓待了一下午。然后,她们出去跟达菲尔德和另外几个人一块吃晚饭。吃过晚饭,他们一群人去了乌齐夜总会,在那一直待到凌晨。
“后来,达菲尔德和卢拉吵了起来。很多人都看到了。达菲尔德动了几下手,想让卢拉留下,但卢拉最后还是独自离开了夜总会。听到卢拉死的消息,所有的人都认为是达菲尔德干的,可没想到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
“证明他不在场的,是卖毒品给他的人,对吗?”斯特莱克边记边问。
“是的,一点没错。那个——嗯,一点二十分左右,卢拉回到公寓。有人拍到她进了大门。你可能还记得那张照片。卢拉死后,到处都能看见那张照片。”
斯特莱克的脑中浮现出一个受世人瞩目的女人的模样:目光沉重,低着头,耸着肩,紧紧地抱着胳膊。同时她侧着脸,以避开照相机镜头。判定是自杀后,那个画面带上了几分恐怖的意味:在坠楼不到一小时以前,面对无孔不入的狗仔队,那个富有而美丽的姑娘努力想掩藏脸上的不愉快。
“总是有狗仔队守在她楼外吗?”
“是的,要是他们知道她跟达菲尔德在一起,或者想拍到她醉酒回家的照片,就更是如此了。不过那天晚上,他们并不全是在守她。有个美国说唱歌手,名叫迪比·马克的,要入住同一栋楼。那个歌手的唱片公司租下了卢拉楼下的公寓。结果,他根本没去那里住,而是去了某家酒店,因为楼里楼外全是警察。当时,追着卢拉车子而去的狗仔队加上在楼外守候马克的狗仔队,把公寓入口围得严严实实,不过卢拉进楼以后,他们全都慢慢散去了。那些狗仔队不知从什么地方得到密报,知道几个小时内马克不会在那里出现。
“那天晚上很冷,零下几度,还下着雪。所以,她坠楼时,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布里斯托眨眨眼睛,又呷了口已经变凉的咖啡。与此同时,斯特莱克则想着在卢拉·兰德里掉下阳台前离开的狗仔队。可惜啊,他想,一张兰德里坠楼的照片该值多少钱啊,可能下半辈子都不用干活了。
“约翰,你女朋友说你们十点半好像要去什么地方。”
“什么?”
布里斯托似乎记起来了。他看了一眼名贵的手表,惊得倒抽一口冷气。
“天哪,竟然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现——现在什么情况?”布里斯托看上去有点迷惑,问,“你会看我给你的东西吗?”
“会的,当然。”斯特莱克向他保证,“我先做点准备工作,过两天给你打电话。希望到时候我会有许多问题要问你。”
“好的。”布里斯托说着,恍恍惚惚地站起身,“这——是我的名片。对了,你想让我怎么付钱呢?”
“要是方便的话,先预付一个月的费用。”斯特莱克回答。想到对方刚才主动提出要付双倍的价钱,他强压下心中泛起的一丝羞愧,报了一个高得离谱的数字。
令斯特莱克欣喜的是,布里斯托并未计较,而且没问能不能刷信用卡,更没说迟点再给钱,而是直接掏出支票簿和笔。
“那个,可以付四分之一现金吗?”斯特莱克试探地补充道。结果,那天早上他第二次大吃一惊。布里斯托说:“我刚才还在想,能不能用……”说着他点了一叠面额为五十英镑的钞票,连支票一起交给斯特莱克。
罗宾正要端咖啡进去,斯特莱克和布里斯托从里间走了出来。里间的门一打开,艾莉森就腾地站起来,一脸不耐烦地折起报纸。脸色阴沉的她几乎跟布里斯托一样高。她体形硕大,长着一双男人那样的大手。
“看来你答应了,对吧?”艾莉森问斯特莱克。斯特莱克能感觉到,这女人怀疑他在坑她有钱的男朋友。她极有可能是对的。
“是的,约翰雇了我。”斯特莱克回答。
“哈,真是太好了,”艾莉森毫无礼貌地说,“现在你高兴了吧,约翰?”
布里斯托冲艾莉森笑了笑。艾莉森叹口气,像对孩子又爱又恼的母亲那样,对着他的胳膊轻轻打了几下。约翰·布里斯托挥了挥手,跟着女友出了门。金属楼梯上,咚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五
斯特莱克转向罗宾,罗宾已经坐回电脑前面。罗宾在办公桌上分门别类地摆了几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信件。信件旁边就是给斯特莱克的咖啡。
“谢谢,”斯特莱克呷了一口,说,“还有纸条的事。你怎么会是临时工呢?”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罗宾一脸狐疑地问。
“你能拼写,能使用标点。一点就通,工作又主动——杯子和托盘哪儿来的?咖啡和饼干呢?”
“都是向克劳迪先生借的。我跟他说了,我们吃午饭以前还给他。”
“什么先生?”
“克劳迪先生,楼下那个平面设计师。”
“他就这么借给你了?”
“是的。”罗宾略怀戒备地回答,“我觉得,既然问了客户要喝什么,我们就应该说话算话。”
罗宾几次用了“我们”一词,令斯特莱克受到些许鼓舞。
“那个,你比‘应急’中介公司之前派来的所有的人都干练得多。这是我的心里话。对不起,我刚才一直叫你桑德拉。她是上一个临时工。你叫什么名字?”
“罗宾。”
“罗宾。”斯特莱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好记。”
斯特莱克本想开个蹩脚的玩笑,把自己比作蝙蝠侠,把罗宾比作蝙蝠侠的那个得力助手,但看到罗宾涨红了脸,便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太迟了,他想,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严重误会。罗宾转了一下旋转椅,重新面对电脑屏幕,所以斯特莱克只能看到一张红通通的侧脸。刹那间,两人都感到非常尴尬,仿佛置身于狭小的电话亭中。
“我出去一下。”斯特莱克说着,放下几乎没动过的咖啡,侧着身子走到门边,取下挂在衣架上的大衣,“要是有人打电话来……”
“斯特莱克先生——我想您走之前应该看一下这个。”
电脑旁边有一堆拆开的信件。仍红着脸的罗宾,从那堆信件的最上面拿起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里面装着一张鲜艳的粉红色信纸和一个同样颜色的信封。斯特莱克看到了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
“这是一封恐吓信。”罗宾说。
“哦,是吗?”斯特莱克说,“没事,每星期都会收到一封。”
“可是——”
“是以前的一个客户,对我的服务感到不满意。这人脑子有点问题。他以为用这种信纸,我就不知道是他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是——不应该报警吗?”
“你想让他们看笑话啊?”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封恐吓信!”罗宾说。斯特莱克终于明白,罗宾为什么用文件袋把那封信连同信封一起装起来,放在那堆信件的最上面。他不禁有些感动。
“把它放在那里面吧。”斯特莱克指着角落的文件柜说,“他要是真想杀我的话,早就动手了。你会在文件柜里看到整整六个月的信。我出去的时候,可以替我看一会儿办公室吗?”
“可以。”罗宾没好气地回答。看得出来,她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没人采集那封印有猫咪图案的恐吓信上的指纹。斯特莱克感到十分好笑。
“要是有事找我,第一个抽屉里有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机号。”
“嗯。”罗宾说,说话时既没看抽屉,也没看斯特莱克。
“要是想去吃午饭,就去吧。备用钥匙就在办公桌的什么地方,你找找。”
“好。”
“我走了,待会儿见。”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在阴暗潮湿的小厕所门口犹豫了片刻。他感到肚子越来越痛,但想到罗宾的干练和对自己的关心,他觉得应该照顾一下罗宾的感受,于是下楼,决定憋到酒吧再上厕所。
一到街上,斯特莱克点了根烟,接着左转,走过大门紧闭的十二号咖啡吧,然后沿丹麦胡同上了狭窄的人行道,接连经过一面玻璃橱窗和几面墙——那面橱窗里摆满五颜六色的吉他,那几面墙上贴满随风飘舞的广告。响个不停的钻机声离得越来越远。随后,他绕开中央大厦底下的碎石堆和破碎的路面,经过巨大的弗雷迪·墨丘里[1]镀金雕像,继续前行。那座雕像矗立在街对面的多米尼恩剧院门口,低着头,举着一只拳头,犹如异教徒的混沌之神。
[1] 弗雷迪·墨丘里(1946-1991),英国音乐家,
碎石堆和施工路面的背后就是托特纳姆酒吧,维多利亚风格的外观显得富丽堂皇。斯特莱克兜里揣着大笔现金,愉快地推门而入。静谧的酒吧内部,圆润的深色木器和木器上的黄铜配件泛着光泽。用来隔断空间的磨砂玻璃、古色古香的皮沙发、镀金的吧台镜子、丰饶角和胖嘟嘟的小天使——一切都显得雍容华贵、井井有条,与外面破碎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酒吧里几乎空无一人。斯特莱克点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走到酒吧后部炫目的玻璃皇后乐队主唱穹顶之下,把酒杯放在高高的圆桌上,然后径直走进散发出强烈尿臊味的男厕所。
过了十分钟,三分之一的啤酒下肚后,斯特莱克感到心满意足,同时疲劳导致的麻木感变得更加强烈了。康沃尔产的啤酒有种家的味道,带给人平静和久违的安全感。正对面有幅巨大而模糊的画:一名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双手捧着一大束玫瑰,翩翩起舞。那少女隔着玫瑰,羞答答地朝斯特莱克暗送秋波,丰满的双乳洁白无瑕。她就像斯特莱克放酒杯的桌子一样虚幻,像扎着马尾辫、在吧台为顾客端上啤酒的大胖子男人一样不真实。
斯特莱克不由自主地想起夏洛特。她是个绝对真实的女人,美丽却像被逼急的雌狐一样危险,聪明却时而疯癫。用斯特莱克死党的话说,是“贱到骨头里的贱人”。这次真的结束了?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想起昨天夜里和今天早晨的争吵。夏洛特终于做出了令他无法原谅的事情。毫无疑问,麻木感一旦消失,夏洛特对他造成的伤害将会使他痛不欲生。与此同时,他还得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此前,他们一直住在夏洛特的公寓(雅致、昂贵的复式公寓,位于霍兰公园大道)。这意味着,从今天凌晨两点起他无家可归了。
(“布鲁依,你就搬来一块住吧。哎呀,你知道这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一来,可以为你省不少钱。你的事业刚起步,需要用钱。二来,我可以照顾你。你的身体还在康复,需要人照顾。布鲁依,别犯傻了……”)
再也没人会叫他布鲁依了。布鲁依已经死了。
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爱情马拉松中,这是第一次由斯特莱克提出分手。此前的三次,都是夏洛特提出的。夏洛特提出分手,虽然令人痛苦,但没有一次是坚决的,而如果斯特莱克觉得受够了,从而选择离开,他将永远不可能回头。对此,两人一直心照不宣。
夏洛特为了报复,不使尽手段绝不会善罢甘休。今天早晨的吵架,无疑是接下来几个月甚至几年生活的预演。斯特莱克从没想到一个人的报复心竟会这么强。
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走到吧台,要了第二杯啤酒,然后回到刚才的桌子那里,继续闷闷不乐地沉思。离开夏洛特,意味着他即将陷入一无所有的绝境。要不是约翰·布里斯托及时出现,负债累累的他肯定得露宿街头。的确,如果吉莱斯皮要求归还借款(斯特莱克借来支付办公室租金的首付款),他将别无选择,只能露宿街头。
(“我打电话来,是想问问你的情况怎么样,斯特莱克先生。因为,这个月的钱还没到……这几天能到吗?”)
最后(既然开始反思人生的失败,何不索性来次全面的审视呢?),他最近还发胖了,胖了足足二十斤,这不仅使他感到臃肿、不适,还给他那条充当小腿的义肢增加了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此刻,那条小腿正搁在桌子底下的黄铜档杆上。斯特莱克瘸了腿这件事变得越来越明显,纯粹是因为增加的体重使义肢连接处的肌肉不堪重负,出现了损伤。何况,他还在凌晨肩扛背包,步行穿越市区——考虑到即将沦为穷光蛋,他决定采用最廉价的方式前往办公室。
斯特莱克去吧台要了第三杯啤酒。回到穹顶下的老位置后,他掏出手机,拨了伦敦警察厅一位朋友的电话。虽然才结交几年,但因为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共同经历,他和那位朋友已经成了铁哥们。
听到斯特莱克的声音,电话那头大喊了一声:“神秘鲍勃。”正如夏洛特是唯一叫斯特莱克“布鲁依”的人,理查德·安斯蒂斯探长是唯一叫他“神秘鲍勃”的人。
“找你帮个忙。”斯特莱克对安斯蒂斯说。
“说吧。”
“谁在负责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安斯蒂斯边翻找相关探长的电话号码,边问了斯特莱克工作、右腿和未婚妻的情况。斯特莱克全都撒了谎。
“真为你感到高兴。”安斯蒂斯愉快地说,“找到了,沃德尔的号码。他人还可以,就是有点自私,但比卡佛好。那人是个讨厌鬼。我可以先跟沃德尔打个招呼。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
斯特莱克从墙上的木头展示板上扯下一张旅游宣传单,在皇家骑兵卫队照片旁的空白处记下沃德尔的电话号码。
“你什么时候过来玩玩啊?”安斯蒂斯问,“哪天晚上,带夏洛特过来嘛。”
“嗯,好啊。去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段时间太忙了。”
挂掉电话,斯特莱克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拨了另一个熟人的电话。那人的年纪比安斯蒂斯大得多,人生轨迹几乎跟安斯蒂斯正好相反。
“找你帮个忙,哥儿们。”斯特莱克说,“弄点信息。”
“哪方面的?”
“你看着办吧。我需要一些能跟警察做交易的信息。”
整个通话过程长达二十五分钟,期间出现多次沉默,而且一次比一次长,一次比一次耐人寻味。最后,斯特莱克获得了一个大概的地址、两个人名和一条警告。他把地址和人名也记在皇家骑兵卫队的照片旁。至于那条警告,他没有记在纸上,而是记在了心里。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通话后,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接着拨了沃德尔的电话。几乎未经等待,对方就接起了电话。
“我是沃德尔。”对方嗓门很大,口气生硬。
“嗯,你好。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你是谁?”
“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回答,“我的名字。”
“哦,对。”沃德尔说,“安斯蒂斯刚给我打过电话。你就是那个私人侦探?安斯蒂斯说,你有兴趣谈谈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是啊。”斯特莱克边强忍着没让第二个哈欠打出来边打量穹顶的画。看着,看着,酒神节狂欢图变成了众仙宴会图——表现的是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上面还有个长着驴脑袋的男人。“不过,我真正感兴趣的是案宗。”
沃德尔哈哈大笑起来。
“你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儿们。”
“我手上有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也许我们可以做笔交易。”
电话里出现短暂的沉默。
“我估计,你不想在电话里做这笔交易吧?”
“是的。”斯特莱克说,“平时忙了一天下班后,你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喝一杯呢?”
对方说了伦敦警察厅附近的一家酒吧。斯特莱克匆匆记下酒吧的名字,并同意下周的今天见面(对方前面几天都没空),然后挂了电话。
事情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两三年前,斯特莱克可以要求证人和嫌犯配合他,他也曾像沃德尔一样,时间比他交往的大多数人都要宝贵,可以选择何时何地跟人见面,见面多久。就像沃德尔一样,他过去用不着穿制服,身上自有一股官威。今非昔比,他现在成了瘸子,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为了巴结警察而利用以前的熟人——换作以前,那些警察很乐意接他的电话。
“妈的!”斯特莱克冲着酒杯大声骂了一句。声音在酒杯里回荡了一会儿。第三杯啤酒他喝得很快。不知不觉,酒杯几乎见底。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斯特莱克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他办公室的号码。肯定是罗宾打来,转告彼得·吉莱斯皮催债的事。斯特莱克没有接。等罗宾给语音信箱留言后,他一口喝干杯中剩下的啤酒,离开了酒吧。
外面明亮但寒冷,人行道湿漉漉的,
到处都是水坑。随着云朵掠过太阳,那些水坑会时不时地变成银灰色。站在酒吧门口,斯特莱克又点了根烟,然后边抽烟边看着工人在路坑周围忙碌。抽完烟后,他开始沿着牛津街慢悠悠地闲逛,消磨时间。他打算一直逛到那个临时工离去为止,然后睡个安稳觉。
六
等了十分钟后,确定斯特莱克不会马上回来,罗宾用手机打了几个电话。听到她订婚的消息后,朋友们有的兴奋地大声尖叫,有的羡慕不已——这两种反应都令罗宾感到非常高兴。中午,罗宾奖励自己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先去买了三本新婚杂志和一包饼干(办公室那个奶油酥饼罐里的零钱不够买一包饼干,她垫补了四十二便士),然后回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花了四十分钟时间,开心地浏览结婚用的鲜花和婚纱。看着看着,她完全沉浸在了兴奋之中。
午休过后,罗宾清洗了杯子和托盘,然后把杯子、托盘和新买的饼干归还克劳迪先生。对方缠着她说个没完,而且说话时心不在焉,目光在她的嘴巴和胸部之间游移。因此,罗宾决定这周剩下的几天里尽量避开这个人。
斯特莱克仍未回来。为找点事做,罗宾收拾了一下办公桌的各个抽屉,清理掉她认为属于其他临时工留下的垃圾:两块布满灰尘的牛奶巧克力、一把磨平的指甲锉和许多纸条——上面或记着没写名字的电话号码,或画着各种涂鸦。此外,她还发现一包从未见过的老式金属夹和不少没用过的蓝色小笔记本。这些笔记本虽然没有任何标记,但看着像是官员用的。在各种办公室待过的罗宾觉得,这些笔记本可能是从哪个政府机构的仓库里偷来的。
办公室的电话不时响起。罗宾的新老板似乎有很多名字:有个人说找“奥吉”,另一个人说找“猴子”,而一个短促而冷冰冰的声音说,让“斯特莱克先生”尽快回彼得·吉莱斯皮先生的电话。每次接完电话后,罗宾都会拨打斯特莱克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她只好给斯特莱克的语音信箱留言,并用便利贴记下打电话的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整齐地贴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
外面,气压式钻机响个不停。下午两点左右,住在楼上的那个人变得越来越活跃了,办公室天花板随之开始嘎吱作响——整栋楼可能就只有罗宾和他两个人。时间慢慢过去,罗宾感到越来越孤单,但目光一落到左手的戒指上,又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之情。在这两种心情的影响下,她开始收拾暂时由她当家作主的小办公室。
虽然到处都非常破旧,肮脏不堪,但没过多久,爱整洁的罗宾就欣喜地发现,这间办公室也有井井有条的地方。她那张办公桌背后的文件柜上,按时间顺序整齐地摆着几排棕色文件夹(古董文件夹,和现在花花绿绿的塑料夹完全不同),每个文件夹的背脊上都有手写的序号。罗宾打开其中一个,发现刚才看到的那些金属夹是用来夹文件的。文件上的字迹大多非常潦草,难以辨认。也许,警察就是这样写字的吧。也许,斯特莱克以前当过警察。
在文件柜中间的抽屉,罗宾发现了斯特莱克提及的那摞粉红色恐吓信。恐吓信旁边有一小叠保密协议。她拿出其中一份保密协议,看到这只是一张简单的表格,要求签署方在工作之外不得提起在工作中获知的任何人的姓名或信息。罗宾仔细想了想,便在其中一张表格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和日期,然后把表格拿到里间办公室,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好让他在虚线上签字。早上,在斯特莱克突然闯出来、差点把她撞下楼梯前,罗宾看着那扇刻有名字的玻璃门,曾觉得,这间办公室透着一股神秘感甚至魔力。此刻,单方面签下保密协议后,进门前的那份神秘感恢复了几分。
就在把表格放到斯特莱克的办公桌上后,罗宾看到塞在文件柜背后的背包。背包的拉链没有拉上,露出斯特莱克的脏衬衫、一只闹钟和一个肥皂袋。好像无意间撞破了别人的隐私、感到心虚似的,罗宾关上通往里间的门。接着,她想起飞跑而出的黑发美女、斯特莱克身上的各种伤痕,以及跟斯特莱克相撞时的情景——回想起来,他当时是去追那个黑发美女的。虽然追得有点迟,但看得出来,他誓要把那个女人追回来。刚订婚的罗宾,沉浸在无边的喜悦之中,所以对于任何不如自己幸福的人,她都会感到深深的遗憾——其实,她是为自己如置身天堂一般的幸福感到狂喜。
直到下午五点,她的临时老板仍未回来。于是,罗宾自作主张,决定回家。她哼着曲子填好考勤表,然后穿上风衣——扣纽扣时情不自禁地唱了出来。她锁好办公室的门,并通过投信口把备用钥匙塞进门内,然后小心地走下金属楼梯,回家去见马修。
七
下午,斯特莱克去伦敦大学联合会(ULU)冲了个免费澡——他脚步坚决、面带微怒地走过大楼接待处,所以没人盘问他或要求他出示学生证。冲完澡后,他在咖啡馆吃了一个不太新鲜的火腿卷和一根巧克力棒,然后双目无神地逛了几家廉价商店,逛完一家,抽一根烟。因为现在无家可归了,为解决食宿问题,他用布里斯托给的钱买了点生活必需品。傍晚时分,斯特莱克出现在一家意大利餐馆里,餐馆后部的吧台边堆着几只大箱子。他不停地喝着啤酒,最后几乎忘了自己为什么要消磨时间。
直到将近晚上八点,斯特莱克才回办公室。在他看来,这个时间的伦敦最迷人:忙碌的一天结束了。酒吧的窗户透出灯光,犹如无数珠宝,令人感到温暖。街上到处洋溢着生命。路灯下,就连历经沧桑的古建筑竟也变得善解人意——斯特莱克背着用箱子装着的折叠床,在牛津街上一瘸一拐,蹒跚而行,见此情景,那些古建筑似乎在柔声安慰他:不要难过,我们见过不少像你这样的人。毕竟,这座拥挤的古城里跳动着七百五十万颗心,而其中,有很多颗心远比他的心疼痛。斯特莱克疲惫地走过一家家打烊的店铺。走着,走着,头顶的天空逐渐变成靛蓝色。想到广阔的天地间,自己只是无名过客,他感到轻松了一些。
斯特莱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金属楼梯把折叠床搬上三楼。到达刻着自己名字的玻璃门前时,他的右腿末端早已疼痛难忍。他把全身的重量都放到左脚上,歇了一会儿,同时对着玻璃门大口喘气,并看着玻璃门逐渐结起水雾,变得模糊不清。
“你这头肥猪!”斯特莱克大声骂道,“你把老恐龙累死了!”
他擦了把额头的汗后,打开玻璃门,把购买的各种东西拖进办公室,然后走进里间,挪开办公桌,搭起折叠床,打开睡袋,最后拿着新买的劣质烧水壶,去办公室外面的厕所里接水。
晚餐是一盒泡面。斯特莱克之所以选择泡面,是因为泡面令他想起当兵时吃过的干粮——速热脱水食物和临时住所似乎总是密不可分。在商店里,无家可归的他下意识地拿了盒泡面。水烧开后,斯特莱克泡开脱水意大利面,然后坐在办公椅上,用从伦敦大学联合会咖啡馆拿的塑料叉子吃了起来。从一楼的十二号咖啡吧,传来阵阵坚决而有力的吉他声。他吃着泡面,听着吉他,俯瞰夜幕下几乎空无一人的街道。街道尽头的路口,回荡着车辆驶过的呼啸声。
斯特莱克睡过更差的地方:在安哥拉的多层停车场躺过石子地面;在炸毁的金属厂搭过帐篷——经过一晚上,嘴巴和鼻子里全是煤烟,次日早上活活咳醒;最差的,要算儿时住过的社区宿舍——那个宿舍位于诺福克,阴冷潮湿。母亲不顾他和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百般不愿意,硬是带着他们住进那个宿舍。当时,他八岁,那个妹妹六岁(他有好几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斯特莱克仍记得躺过几个月的医院病床——简陋但舒适;跟着母亲偷住过的各种地方;部队训练时,严寒天气下露宿过的树林……里间办公室只有一盏没有灯罩的灯。灯光下,新买的折叠床显得非常简陋,但无论多么简陋,比起上述的所有遭遇,能睡这张床仍算得上奢侈的享受。
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斯特莱克觉得似乎回到了熟悉而亲切的部队:没有质疑或抱怨,只有服从。吃完泡面后,他扔掉泡面盒,接着打开台灯,坐到罗宾的办公桌旁。
斯特莱克准备把白天获得的资料整理成一个文件夹,于是摆出各种东西:一个精装文件夹、白纸、一枚金属夹,跟布里斯托谈话时做记录的笔记本,从托特纳姆酒吧带来的那张宣传单,布里斯托的名片……突然,他发现办公桌的各个抽屉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电脑变得一尘不染,用过的空杯子连同杯里的残渣不见了,整个办公室还有一股淡淡的碧丽珠[1]香味。他略感好奇,打开放零钱的罐子,发现里面有张字迹工整而优美的纸条。纸条是罗宾写的,说她垫付了四十二便士,用来买巧克力饼干。斯特莱克掏出钱包,从布里斯托给的钱中抽出四十英镑,放进罐子,想了想又数了四十二便士的硬币,搁在最上面。
[1] 一种清洁溶剂。
罗宾把所有圆珠笔收拢在一起,整齐地放在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斯特莱克拿起其中一支,龙飞凤舞地写了起来:先写下日期,然后记录到目前为止他采取的行动(包括打电话给安斯蒂斯和沃德尔),并记下他们的电话号码。但关于另一个朋友的信息,即提供有价值的人名和地址的那个人,没有记录。此外,斯特莱克还撕下跟布里斯托谈话时所做的那几页笔记,附到文件夹上。
最后,斯特莱克在文件夹的背脊写下序号和富有传奇色彩的名字:《突然死亡,卢拉·兰德里》,并把文件夹放到文件柜中一排的最右边。
整理完资料后,斯特莱克打开布里斯托给他的信封。根据布里斯托的说法,里面装的是警方忽视的重要线索。信封里的材料写得密密麻麻,但微微倾斜的字迹显得工整而优美。正如布里斯托所说,这些材料主要涉及的,是被他称为“神秘人”的人。
神秘人是名高个子黑人,脸上蒙着围巾。根据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在卢拉·兰德里死前五十分钟左右,此人上了从伊斯灵顿到伦敦西区的夜班公交车。接着,凌晨一点三十九分,他出现在梅菲尔住宅区的监控画面里,朝卢拉的住所走去。监控录像显示,那人停了片刻,好像低头看了看一张纸条,然后走出监控器的视野。关于那张纸条,布里斯托在括号里补充了一句:上面可能写着地址或什么指示?
同一台监控器的监控录像显示,没过一会儿,凌晨两点十二分,那个神秘人原路返回并飞快地跑过监控镜头。还有一个黑人在跑,可能是望风的同伙?或是偷车贼?这时,附近的汽车警报声大作——布里斯托写道。
最后一段监控录像显示,兰德里死后的那天上午,格雷律师学院广场附近的一条路上,出现一个走路的黑人。模样非常像那个神秘人,仍然蒙着脸——布里斯托写道。
斯特莱克忘了有只眼睛是肿的,随手揉了揉双眼,结果疼得龇牙咧嘴。他真的筋疲力尽了,感到头晕目眩,焦躁不安。疼过之后,他咕哝着长叹一口气,仔细想了想刚才看到的内容,毛茸茸的手里握着一支笔,随时准备做些批注。
在为其提供烫金精美名片的律师事务所,布里斯托也许会冷静而客观地看待法律,但信封里的材料只能使斯特莱克更加确信,在个人生活方面,这个客户偏执得不可理喻。布里斯托认定凶手就是那个神秘人,但无论他这么认为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内心深处他对那个神秘的男性黑人嫌犯怀有深深的恐惧,还是出于其他什么更加不为人知的原因——警方都不可能不调查那个神秘人及其同伙(可能是望风的同伙,也可能是偷车贼),而且肯定有确凿的证据排除了那个神秘人的嫌疑。
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看第二页。
在接待处值夜班的保安是德里克·威尔逊。一点四十五分,他感到肚子不舒服,去了后面的厕所,在里面待了大约一刻钟。因此,卢拉出事前的十五分钟里,她楼下的大厅完全无人把守,任何人都可以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直到卢拉坠楼,威尔逊听到唐姿·贝斯蒂吉的叫喊才从厕所出来。
如果那个神秘人在一点三十九分经过奥尔德布鲁克路和贝拉米路的十字路口,他到达“肯蒂格恩花园”时刚好赶上这个天赐良机。
“他怎么知道保安在厕所的?”斯特莱克揉着额头,嘀咕道,“他能透过大门,看到里面的情况?”
我找德里克·威尔逊谈过话。他会很乐意把知道的情况告诉你。
这句话底下留着那名保安的电话号码。我敢打赌,你肯定给他钱了——斯特莱克想。
斯特莱克放下笔,用夹子把布里斯托的材料夹到刚才的文件夹里,然后关掉台灯,一瘸一拐地走到楼梯平台处的厕所。小完便,对着破洗手池刷完牙之后,他回到办公室,锁好玻璃门,设置好闹钟,脱掉衣服。
借着外面路灯的光线,斯特莱克解开带子,小心翼翼地从发痛的残肢上卸下义肢,取下已经薄得不起作用的胶垫,然后把义肢放到正在充电的手机旁,熟练地钻进睡袋。他在睡袋里头枕双手,盯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正如他担心的那样,虽然身体极度疲惫,大脑却异常亢奋。而且,旧伤又开始发作了,疼痛难当。
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昨天晚上,他还住在伦敦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有美女相伴。那美女美得不可方物,见到她的所有男人,无不对斯特莱克既嫉妒又怀疑。
“你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哎呀,布鲁依,难道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吗?干吗不搬来一块住呢?”
斯特莱克从一开始就知道,搬过去同住是个错误。他们早就试过了,结果闹得一次比一次厉害。
“哎呀,我俩已经订婚了,你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一块住呢?”
她曾信誓旦旦地说,在经历了差点永远失去他的绝望之后,她已经彻底改变,就像他永远改变了那样——只剩下了一条半腿。
“我不要戒指。别傻了,布鲁依。你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新事业上。”
斯特莱克不由地闭上双眼。没必要回忆今天以前的事。她又说谎了,而且这次事关重大。斯特莱克再次回顾了事情的经过,就像生怕自己会犯什么低级错误,再次核算很久以前的账目一样。他强打起精神,回想夏洛特的一系列恶习:老是改变日期,拒绝去看药剂师或医生,一让她做出解释就暴跳如雷;根据完全子虚乌有的所谓证据,突然提出分手。在付出巨大的代价之后,他终于对夏洛特也有了深刻了解:谎话连篇,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挖苦人、考验人。
“你他妈的竟敢调查我!竟敢像对待嗑药的新兵蛋子那样对待我!我他妈的不是罪犯,你应该爱我。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连这句话都不相信……”
但夏洛特撒谎成性,爱上她、和她同住,意味着会慢慢被谎言包围,得为了真相而拷问她,得想方设法才能获知实际情况。自步入青春期开始,斯特莱克就得调查个不休,就得通过蛛丝马迹挖掘事情的真相。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爱上一个张口就说谎的女孩(对她来说,说谎就跟其他女人呼吸一样简单),还爱得这么深,这么久?
“结束了。”斯特莱克对自己说,“必须得结束。”
他暂时还不想把这事告诉安斯蒂斯,也没勇气告诉其他任何人。伦敦到处都有他的朋友,他们会热情地接待他,为他准备客房,拿出冰箱里的食物款待他,耐心地安慰他,热心地帮助他。但要想享受舒适的床铺和可口的饭菜,就得付出代价:一等身穿干净睡衣的孩子们上床,就得坐到餐桌旁,开始重温那翻天覆地的最后一次吵架,并忍受朋友的妻子或女友喋喋不休地为他打抱不平,对他表示同情。相比之下,他宁愿选择独自哀伤,哪怕为此吃泡面、躺睡袋。
斯特莱克两年半以前失去右脚,但他现在仍能感觉到那只脚的存在。那只脚就在睡袋里,他可以随意活动那五个不复存在的脚趾。虽然累得筋疲力尽,但斯特莱克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入睡。睡着后,他做了一个又一个梦,而每个梦里都会出现夏洛特的身影:美若天仙,骂骂咧咧,阴魂不散。
布谷鸟的呼唤 第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