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居住的这个地方,我无名无姓。”那个声音不胜悲哀地答道,“我是人,但也是鬼,我冷酷无情而又慈悲哀悯。你觉得我在发抖吧——黑夜永无尽头,我一说话牙齿就打颤,但这不是因为夜晚寒冷所致。不过这恐怖太叫人受不了了。你何以能安然入睡?那些揪心捣肺的哭嚎搅得我无法安宁。我是不能忍受这一片悲景了。起来!跟我到外面的黑暗中去!让我为你打开那些坟墓,那是多么叫人悲伤的奇观啊!——看哪!”
我看着;那个看不见的仍然抓住我手腕的人,突然打开了全人类的坟墓,枯骨在每个坟墓里闪着昏弱的磷光;于是,我看到了墓穴的最深处,在那里,裹着尸衣的尸体,带着痛苦的神情,在黑暗中凄惨她睡着了。可是,啊呀!真正睡着的没有几个,成千上万的人根本没睡着;他们在有气无力地挣扎,只见一片令人痛断肝肠的骚动。从无数地狱的深处,传来一阵尸衣的凄凉的簌簌声。我看见许多看似已经安息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原先被埋葬时采取的僵硬而不舒适的姿势。当我一边看时,那个声音又对我说:
“真是——哦,真是惨不忍睹哟!”——然而,我还没来得及回话,那影子就放了我的手,磷光熄灭,坟墓突然猛地被关上了。坟墓外喧响起一阵绝望的哭声,那个声音又哭着说:“真是——哦,天啦,真是惨不忍睹哟!”
诸如此类的荒诞的幻觉,一到夜晚就出现在我面前。那种毛骨悚然的滋味,在我醒着的时候也久久不散,弄得我的神经极度衰弱,使我终日遭受恐怖的啄食。我不敢骑马、步行,或是享受任何离开家人的运动。事实上,我不敢脱离周围那些知道我易患倔强昏迷症的人,否则,一旦旧病复发,病情还未得到确诊,我就会被送进坟墓。即使是至亲好友,对他们的关心和尽职我也不信任。我害怕哪一次昏睡得比平时更长,他们就可能被迫信了别人的劝诱,认为我是不会苏醒的了。我甚至这么担心:因为我添了太多的麻烦,说不定哪次,他们会乐意以发作拖延太久作借口,来将我了却干净。尽管他们作了最郑重的承诺来尽力消除我的疑虑,但都是白搭,我坚持要他们指天誓日:不到烂得体无完肤,无法继续保存,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决不能埋我。然而,即便那样,我的致命的恐怖还是害得我听不进一点道理,也不接受任何安慰。我苦心经营了五花八门的防备设施。别的不说,我将家里的地窖修改了一番,以便能从里面迅速地打开。一支长水平仪远远地伸到坟墓里,只要上面有极小的一点压力,就会导致铁门突然朝里打开。为了通风透光,还作了一些专门布置。盛食物和水的方便容器,就放在专为收容我而准备的棺材附近。这副棺材铺垫得又暖又软,棺盖根据拱门原理造型,另外装有弹簧,这么个设计,身体最微小的一点动作都足以掀开它。除开这一切,墓顶上还吊有一个大钟,钟的拉绳打算从棺材上的一个洞眼里穿过,然后系在尸体的一只手上,可是,哎呀!用这种办法来和一个人的命运作对又有何用?即使机关算尽,万无一失,也不能使一个命定要经历这些大苦大难的倒霉蛋,免于活埋的挣扎。
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终于来临。像以前屡次出现过的情形一样,这当儿,我发现自己从浑然无知中浮出来了,对生存渐渐有了微弱而模糊的感觉。——好慢啊,慢得像是乌龟爬行一样,曙色朦胧,晨光暗淡,心灵的白昼缓缓启明了。麻木、冷漠。痛苦也罢,不适也罢,我都不太感觉得到。没有忧虑,没有希望,也没有行动。过了好一阵,这时,耳鸣开始了;接着,又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四肢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然后是一阵仿佛永恒不变的悦人的寂静;这期间,各种复苏的感觉竞相进入意识;接着重又陷入短暂的虚无之中;突然我又苏醒过来。终于,眼皮微微颤动了一下,紧接着像是遭了电击一般,一种致命而又模糊的恐惧感,猛地向我袭来。血液顿时从太阳穴直涌向心脏。事不宜迟,当务之急是要努力思考,头等大事是要拼命回忆。好,成功了,尽管只是部分的,稍纵即逝。我的记忆力开始管用了,我多少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我觉得眼下我不是从平时的睡眠中醒来的,记起自己一直犯有倔强昏睡症。此刻,像是一股海浪冲来,我那颗发抖的心,终于被那个狰狞可怕的险怪——那个时时处处都在作祟的妖魔般的念头吞噬了。
被这念头缠住后,良久,我没动一下。为什么呢?我鼓不起一点勇气挪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就不愿做那种努力。然而,一个声音在我心里悄悄地说:“这是真的。”久经踌躇之后,我绝望了。这可不像别的不幸造成的绝望,唯有这绝望之魔逼促我睁开沉涩的眼帘。我睁开了双眼。哦!只有黑暗,一片漆黑。我知道发作结束了。我明白病痛的转机已挨过了很长的时间,我清楚眼下我已充分恢复了视觉能力——然而,只有黑暗,一片漆黑,黑夜永无尽头,黑暗浓厚无边。
我拼命地想要尖叫;双唇和焦干的舌头痉挛地运动着,一齐使劲。可是肺腔里像是压着个沉重的包袱,怎么也发不出一点声音;每使一次劲、每拚命吸口气,心就急速跳动,喘不过气来。我拼命想要大声叫喊的当儿,我发现双颚难以开合,可见它们是被绑紧了,像通常给死人做的那样。我还感到,我是躺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两旁同样硬梆梆的,而且紧紧地包围着我。到目前为止,我的手脚没敢动弹一下,双腕一直交叉放在身上,此刻我猛地伸出双臂,可它们撞到了坚固的木质的东西,它离我的面孔不到六英寸,在我的身体上方延伸开去,我不能再怀疑了:我终于睡到了棺材里。
来了,在无边的痛苦的汪洋中,那个希望天使翩然而至——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各种防备。我转过身子,一下接一下地使劲,想用身体掀开棺盖:可它竟然纹丝不动。我摸索着双腕找钟绳:偏偏也没有找到。完了,我的希望之神无影无踪,一去不复返了!同时,一个更叫人胆战心惊的绝望之魔对我张牙舞爪起来;因为我不能不正视这一点:我那么精心准备的软垫,根本不存在;其次,我还闻到一股潮湿的泥土发出的强烈的怪味。结论是无可辩白的,我不是在地窖里。当我不在家,而是在一群陌生人中间时,就陷入了昏迷,至于在什么时候,或怎么去的,我不记得了——就是他们将我像一只狗似地埋了,将我钉在一口普通的棺材里,深深地,永远地抛进了一个平常的无名的坟墓中。
就在这可怕的念头向我灵魂深处步步进逼时,我再一次奋起挣扎,大声吼叫。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声长长的、狂野的、持续不断的、极其痛苦的尖声号叫,在黑暗的地狱中回荡。
“喂!喂!醒醒吧!”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究竟出什么事啦?”第二个人说道。
“你出来呀!”第三个人说。
“你干吗叫得这么难听,像个野猫子似的。”第四个人说。随即,一伙面相十分粗鲁的人,毫不礼貌地抓着我晃了好一阵。我并不是靠他们这一摇才从昏睡中醒过来的,因为当我尖叫时,我已十分清醒,——不过,他们使我完全恢复了记忆。
我想起来了,这次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8]附近。原来是我同一位朋友,到詹姆斯河下游几哩路的地方一同去打猎探险。夜幕降临了。偏偏又突然遇上了风暴。停泊在河边的单桅小帆船,装满了肥土,只给我们留下一个栖身之所。我们充分利用了这点空间在船上过了一夜。船上仅有两个铺位,我睡了一个。一个仅六七十吨的小船的铺位,无需描绘。我睡的这个铺压根儿没任何被褥。最宽不过十八英寸,顶上的甲板和它的底部相距恰好也是这么多。我感到要挤进去真是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我还是沉沉入睡了,我的全部想象根本不是梦幻,也不是恶梦——由于这种睡眠位置和环境,由于我平时的思想偏见,也由于我上面提到的镇定神智的困难,特别是从昏睡中醒来后好长时间都难以恢复记忆力,我的所有这些幻觉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那些摇我的男人是小船的水手,还有些力气在卸货。那股泥土气就是从船上所载的泥土中发出来的。所谓绑在颚上的绷带是条丝手帕,我用它包着头来临时代替我用惯了的睡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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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一次我所忍受的痛苦,不容置疑,同真正的坟墓所给人的痛苦毫无二致。太吓人了,简直叫人魂飞魄散,令人发指。然而,祸福相依,物极必反;因为这一要命的恐怖,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突变。从此,我就变得心神安定,健康和谐起来。我出了国。我精力充沛地锻炼身体,呼吸着天空的自由空气。我考虑着别的事情,不再去想死。我扔掉了那些医书。布肯[9]的书我也烧了,什么“梦魇”啦,关于墓地的耸人听闻的文章啦,什么妖魔鬼怪的传奇啦,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一概不读,一句话,我成了个新人,过上了人的生活。自那个难忘的夜晚起,我就永远消除了尸骨存放所的恐惧,而强直昏睡症也随之化为乌有。这个病嘛,大概恐惧是其因,而并非其果。
有时候,纵使照理性的清醒的眼光来看,我们这个可悲的人类世界,可能也与地狱甚相仿佛;不过,人的想象之域可是些凶吉难测的洞穴,探微索隐,难免无害。啊呀!这一团活葬的恐惧,可不能都视为想象;但是,真像是魔鬼缠身一般,它们必须睡去,否则会一口吞掉我们——假若不叫它们睡着,我们就会完蛋哩!
丁放鸣 译
[1]别列津纳河在原苏联白俄罗斯加盟共和国境内,1812年11月14日—16日,拿破仑从莫斯科败退至此渡河,与俄军发生激战,桥毁人亡,死于渡河者达一万二千多人。——译者注
[2]里斯本为葡萄牙首都,1775年曾发生大地震。——译者注
[3]伦敦大瘟疫发生在1664—1666年,全市46万人,7.5万人死亡。——译者注
[4]圣巴托罗缪惨案指1572年法国基督教都新教胡格诺派惨遭屠杀的事件。是年8月22日胡格诺派海军上将科利尼遇刺(未死),经调查国王查理九世的母亲卡特琳涉嫌此案,她为了摆脱被动处境,力促国王下令处死胡格诺派首脑。8月24日(圣巴托罗缪节)清晨,屠杀从巴黎开始,仅巴黎一地死者即达3000余人。——译者注
[5]加尔各答黑洞原是东印度公司对轻微罪犯的拘留所,是一间长5.5米,宽4.5米的小室。1756年6月20日,孟加拉的纳瓦布西拉西-乌德-多拉攻占了加尔各答,约翰·霍威尔(东印度公司参事)手下的驻军投降后,被关进了黑洞。据霍威尔称,关了146人,活着出来23人;据后人研究,关了64人,出来21人。——译者注
[6]美国马里兰州海口。——译者注
[7]伽伐尼(1737—1798),意大利科学家,研究电能的先驱。——译者注
[8]弗吉尼亚首府,詹姆斯河下游河港。——译者注
[9]威廉·布肯(1729—1805),苏格兰医生,著有《家庭医学》。——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