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来着?是说冷酷的良心,
那是横在我前进路上的幽灵吗?
——张伯伦《法萝妮德》[1]
我暂且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吧。我面前这张洁白无瑕的纸,不应让我的真名实姓给玷污。我的名字在我们族人中,遭人唾弃——使人惊愕——惹人憎恶。难道这愤怒之风没有将我这空前的臭名吹送到天涯海角吗?唉,我是天下头号无家可归的浪子!——你不是在地球上永不存在了吗?——你不是已永远告别了鲜花、荣誉和雄心壮志了吗?——难道不是有一层无边无际的稠密阴霾永远遮断了你的希望和天堂之路吗?
我曾遭受到难以言状的不幸,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在此可以不提,我今天就不会谈了。这些日子——那过去的岁月——我的堕落突然升级,其中的根源我正在追寻。人,通常是一步步走向卑劣的。而我却在一瞬间,突然脱胎换骨,变得卑劣无比。那些相对的鸡毛蒜皮似的邪恶,我像巨人一样一步迈过,坠入远胜依拉加巴勒[2]的罪孽深渊。是什么机遇,什么事故导致我犯下如此罪孽?在我述说事情的经过时,这些问题一直萦绕我脑际。死神来临;死亡前的阴影慰抚我的灵魂。在穿过这幽暗峡谷之际,我渴望获得世人的同情——几乎是怜悯。但愿他们相信我,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人力无法控制的环境的奴隶,希望他们在我的详细叙述中,为我所犯的错误找到哪怕是一丁点幸免一死的绿洲。我要使他们承认——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虽然不久前我受到的诱惑不算小,但如此诱惑,至少凡人从未经历过——当然,也绝不会遭此厄运。难道他就不会因此痛苦吗?我当真不是生活在梦中?我不会被尘世间千变万化的荒诞怪异、恐怖神秘的幻觉所吓死吧?
我们族人素以想象丰富、性情乖戾暴躁著称,我就是这样一族人的后裔;早在襁褓中,我便地地道道地承袭了家族的秉性。时间一天天流逝,我的特性也一天天发展显著;由于许许多多的原因,我着实害得我的朋友们焦虑不安,同时又危及我自己。慢慢地,我变得固执任性、喜怒无常,我行我素,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我父母优柔寡断,与我一样体弱多病,对我这出名的癖性束手无策。他们曾软弱无力地进行过错误的努力,结果一败涂地,当然我大获全胜。从此以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到了几乎没有小孩不被人牵着走路的年龄,就已经为所欲为,无拘无束了。除了我的名字是爹妈给取的以外,一切都由我自作主张。
我记得我的早期学校生活是在一幢零乱的伊丽莎白式[3]楼房里度过的。这幢楼房坐落在英格兰一个雾蒙蒙的山村里,山村树木参天,房屋全部异常古老。说实话,那威严的古镇,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仙境。说到这里,我仿佛感到镇上那葱绿幽静的林荫道上惬意的凉爽,仿佛闻到了灌木丛中散发出的沁人肺腑的清香;仿佛听到教堂低沉的钟声,每间隔一小时,便打破灰蒙蒙的暮色中的寂静,冷不防地沉闷地响起,那被风雨侵蚀的哥特式尖塔还在沉睡着呢。一想到这些,我心里便涌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激动。
说不定仔细回味学校生活和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件事情,还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事呢。我如今身临悲惨境地——悲惨境地。天哪!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现实——那么,我在此杂乱无章地写上几笔,借以寻求哪怕是转瞬即逝的微不足道的解脱,这应该是情有可原的吧。虽然,我所写的琐碎得不足以挂齿,甚至荒唐,但是,与时间地点一联系起来,即意想不到的重要。我幻觉中认出,那时命运初次向我隐约提出警告,后来一直阴魂不散地笼罩着我。让我记住那时吧。
那幢房子,我提到过,又旧又不规则。院子宽阔,围着一堵又高又结实的砖墙。墙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灰浆,插着玻璃渣。这个牢房般的壁垒限制了我们的活动界线;我们一星期只能出去三次——每星期六下午出去一次,由两个老师领着,穿过附近的田野,散散步——星期天出去两次,也是这样规规矩矩地列队,早晚各一次到村教堂做礼拜。我们校长是教堂的牧师。我多么惶惑不解,多么诧意啊!于是,我擅自坐在长廊远处的靠背长凳上,看他迈着严肃的脚步,慢慢地走上讲坛。这个道貌岸然的人,一脸慈悲,衣冠闪亮,拖着教士穿的长袍,戴着扑满粉的又硬又大的假发——难道他就是最近穿着给鼻烟弄脏了的衣服,板着一张脸,手持戒尺,执行严格校规的人吗?唉,真是天下怪事,荒谬绝伦,令人费解!
在那笨重的围墙一角,有一扇阴沉着脸的格外笨重的门。门上钉满了铁钉,钉尖参差不齐地冒出,使人感到阴森可怕,不由畏惧三分。除了上文提到的那三次间隔的进出以外,大门总是紧闭着;因此,门的两翼每吱呀地响一次,我们都感到神秘莫测——它是大家严肃地评论的世界,或者说是我们更为严肃地思考的主题。
宽阔的场地形状很不规则,有许多大面积的凹进处。其中三四个最大的凹进处连成了运动场。场上地面平整,铺了又细又硬的沙砾。我记得很清楚,运动场既没有树,也没有长凳,里面什么也没有。场子当然在屋后。屋前有一个小花圃,种着黄杨和其他灌木。可说真的,我们难得经过这神圣的地方——第一次进校或最后离校,或当父母亲友来接我们回家过圣诞节或施洗约翰礼[4]时,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经过这地方。
那幢房子呵!——多么古怪的一幢旧厦!——在我眼里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迷宫!它的不可理解的厢房一个连着一个地迂回曲折、蜿蜒无尽头。随时随地你都难以分清自己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这一间房子到另一间房子要上下三四梯。侧面的套房数也数不清——想也想不到——一间套一间地无限循环,套来套去没个完。我在那里住了五年,可我从未能够精确地弄清楚我和其他二十来个学生所住的睡房到底在哪个偏僻的角落里。
教室是整幢房中最大的一间——我不禁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室又长又窄,低得可怜,哥特式尖状窗户,橡木天花板。在远处阴森可怕的角落里有一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书斋,是我们校长布兰斯比博士“上课时间”所用的私室,它建筑结实,房门很大,老师不在时,我们宁可被罚死,也不愿去开那个门。在教室其他角落,还有两个同样的像罐头似的房子,虽然远不及那扇门那样使人敬而远之,却仍叫人十分畏惧。其中的一间是“古文[5]”教师的讲坛,另一间则是“英语和数学”教师的讲坛。房里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地放着数不清的漆黑破旧的长凳和书桌,乱七八糟地堆着发黑的书。桌子、凳子和书早已面目全非。首字母、名字、奇形怪状的人物和无数的刀痕,比比皆是。房间的一头放着水桶,另一头立着一面大钟。
在这所古老书院的四面高墙内,我度过了我一生的第三个驱邪仪式[6],却毫无枯燥烦闷感。我童年时想象丰富的大脑,根本不需要外界来占据或充实;校园生活固然单调乏味,但与我在成熟的青年时期的奢侈以及壮年时期的罪恶相比较,我从学校生活中所得到的快乐却是无可比拟的。但我必须相信,我大脑最初的发育异乎寻常——甚至很极端。就常人而言,发生在幼年时期的一桩桩事情,在成年时期通常难以留下鲜明具体的印象。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影子——不规则的淡淡的记忆——对零星的欢乐和幻影般的辛酸的依稀模糊的回忆。可我却不这样。童年时,我一定像个男人样,感觉到现在深烙在我记忆中的事情与迦太基[7]奖章上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永难磨灭。
可实际上——以世俗观看——没什么好回忆的!早晨梦醒起床,晚上闻铃上床;默读,背诵;阶段性的半放假,漫步闲荡;运动场上的对骂、嘻戏、捣鬼——这些,由于大脑早已淡忘的魔法作用,难免引出耸人听闻的事件,丰富有趣的故事,无限变化的情感和振奋人心、动人心魄的刺激。“oh, le bon temps, qne ce siecledefer!”[8]
说实话,我热情奔放却性情专横。很快,同学们便人人皆知我这一显著特征了。在所有与我一般大的学生中,我自然而然地一步步占了上风。只有一个人除外,这个人就是那个虽不与我沾亲带故,却与我同名同姓的学生;——与我同名同姓,这只是一种巧合,实际上毫不足为奇;因为虽然我出身豪门,我的姓名却很普通,早在远古时期就已成了平民百姓的共同财富。所以,在本文,我自称做威廉・威尔逊——与真名实姓相差无几的假名。按我们的校园术语说的“我们这伙人”,他们认为在全班,只有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在学习上——在运动上和运动场上的对骂中,与我一试高低,才敢不听我的指挥,不服从我的意志,才敢对我独断的发号施令横加干涉。唯有那童年时主宰其他低能同伴的专制,才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专制。
威廉的不服,在我看来,最使我尴尬难堪;——我越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虚张声势要好好地刹他的威风,越感难堪。我甚至暗暗地有些怕他,不禁认为他与我是平手。他如此轻而易举地取得了并驾齐驱的平手的地位,证明他才真正占了上风;因为为了不成为他的手下败将,我不得不坚持不懈地奋力抗争。但是,他占我上风——甚至与我并驾齐驱——这事实际上只有我一人知道;我们的伙计们,不知何故,居然视而不见,似乎没有半点疑心。他与我比试,他不服,尤其是他肆无忌惮、顽固不化地破坏我的意图,这些他都干得实在巧妙而隐蔽。我有一种激发自己向上的热情,一种使我得以取胜于人的雄心。而他似乎缺少这些。他与我作对,可能只是被一种想挫败我、使我吃惊、使我受辱的冲动愿望所驱使;我禁不住诧异、谦卑而愠怒地注意到,他伤害我,侮辱我,与我针锋相对,竟还掺杂有一种叫人难以接受的虚伪的“亲热”。我认为,是因为他自高自大,俨然以保护人的身份自居的低级神气,才导致了他这种特别行为。
也许正是威尔逊的举止中这一亲热的成份,加上我们同名同姓,又同一天入校,因此在学校高年级同学中流传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他们倒不会对低年级同学的事去认真调查。我在上文中早已说过,威尔逊与我的家庭一点也不沾亲带故。但是,如果我们是兄弟,肯定是双胞胎;因为,离开布兰斯比博士书院以后,我偶然得知,这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生于1813年1月19日——简直无巧不成书,那天刚好也是我自己的出生日。
说来也怪,尽管威尔逊和我较量,使我坐立不安,他的对抗精神叫我实在难以忍受,但是我却对他全然恨不起来,不用说,我们几乎天天吵架,虽然我当众取胜了,他却千方百计地使我感到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我的骄傲,他的名副其实的尊严,总使我们保持在“泛泛之交”的水平上,而我们的性情又有许多共同点,于是在我心底唤起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也仅仅因为我们双方的地位悬殊而难以发展为友谊。我对他的感情确实难以解释,甚至无法描述。各种错综复杂的感情揉和在一起,怎么也说不清——一种使性子的敌视,却还不能说是仇恨,有几分敬意,更多的是尊敬,还有难言的畏惧和无穷无尽的好奇感,使我如坐针毡。在道德家看来,没有必要补上一句,说威尔逊和我自己是一对拆不散的好友。
无疑,我们两人之间存在一种微妙关系。我不失时机地攻击他,明枪暗箭,无所不用。我逗弄取笑他时,冷嘲热讽,只是为了取乐,没想到却刺痛了他的心。但我绝无与他誓不两立之意。我尽管用尽心机,难免有失,甚至经过精心策划,也不能百战不殆;因为与我同名同姓的人一向严肃寡言,从不装腔作势,别人开玩笑讲挖苦话,也讲不到他头上,我只能找到他一个弱点。可不到穷途末路,无计可施,没有人会去钻他这一空子的——我发现我这个对手的弱点在他的咽喉部。可能由于先天多病所致,他无论如何也抬不高嗓音。他的声音就像悄悄话。他的这一缺陷,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空子。然而我钻这个空子,却只占到可怜的一点便宜。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形式,不乏其招数;他有一种行之非常有用的花招,使我大伤脑筋。琐碎小事,往往也能使我提心吊胆。他无论多么聪明绝顶,也不应该对此了如指掌呀。对这个问题,我一直无从解答。可他发现了这一招,便经常性地使用这一招。我对我这庸俗不堪的姓深恶痛绝。凡是不是平民的人都这样。我一听到这姓名,就如脓灌耳。我进校的那天,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到学校。他也取这个名字,对此我非常气恼,倍加憎恶这个名字。一个陌生人竟然也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他,害得这名字要喊上两遍。他会经常出现在我面前。正是由于这个讨厌的巧合,他所关心的事,他在学校的日常作业,势必与我自己的搞混。
我和我的对手在精神和肉体上宛如一人,在我心中由此产生的那份烦恼,也就随情况的变化愈加强烈。当时我还没有发现我们同岁这样一个显著事实;但是我知道我们个头一样高,外貌体态惊人地相似。当我听到高年级中流传说我们有亲戚关系时,我肺都快气炸了。总而言之,再也没有什么比提到他和我在思想、外貌、身份上样样相似更使我焦躁不安了(尽管我千方百计地掩饰这种不安)。但是实际上,我毫无理由相信,人们曾经以此作为话题来议论,他们甚至看都没看到,只不过提到我与威尔逊有亲戚关系罢了。这些,显然威尔逊自己也看到了,只是跟我一样没有说出来。但是,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现这使人恼怒不堪的事,就像我说过的一样,这只能说明他的眼光不同寻常地敏锐。
他模仿我的言谈举止,简直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他这一角色扮演得可真绝。我的服饰,不难仿制,可我的步态和仪表他模仿起来也毫不费力,而且恰如其分;尽管他有天生的缺陷,甚至连我的嗓音他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我声音洪亮,他当然没法模仿,可他的音调却跟我的一模一样;他奇特的悄悄话,变成了我自己的回声。
我这个巧夺天工的精湛的肖像(把它叫做漫画,不公道。)使我多么烦恼,我现在不敢形容,但有一点我可以聊以自慰——他模仿我,实际上只有我一个人看到,我也只消忍受我同名同姓的人得意的微笑和不可思议的冷笑。他为使我内心产生了预期效果而感到心满意足,好像他对带给我的刺痛暗自高兴似的。他机智而成功的努力,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博得大家的掌声,可他却很有个性地对此不屑一顾。学校当真没有察觉到他的企图,没有看到他已达到目的,而跟他一起嘲笑我?这真是一个谜。为此我提心吊胆地琢磨了好几个月,也不得其解。也许他模仿的水平高超,不易露出破绽;或者更可能是因为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拘形式(在画中愚蠢的人只看得见形式),只将我的精神面貌暴露无遗,让我思考,使我烦恼。
我已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他以保护人自居的那种恶心的神态,提到过他好管闲事,横加干涉我的个人意志。他干涉我时,总是没礼貌地劝告一番;并不直截了当,而是暗示或暗讽。对此,我反感透顶。这种反感的程度随我的年龄递增。现在已时隔多年,还是让我对他说句公道话,不妨承认,我记不起什么时候,我的对手所提出来的忠告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愚蠢的。他尚未成年,缺乏经验,犯那样的错不足为怪。避开他的才能和智慧不谈,我承认,至少他的道德观比我强得多;我承认,如果我多少也听一点他意味深长地悄声提出的建议,我现在可是个比较善良的人,生活也会更加幸福。可我当时对他的建议却偏偏深恶痛绝,并嗤之以鼻。
在他那缠死人的监督下,我自然变得桀骜不驯到了极点,越来越直截了当地当众对他的自负表示不满。我简直无法忍受他那自高自大的样子。我作为同学与他交往的第一年,我在上文已提到过,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谊;可在我住校的最后几个月里,虽然他显然已多么减少了用他的一贯态度来冒犯我的次数,可我的感情,差不多一如既往,仍然对他恨之入骨。有一次,他八成看出来了,后来就回避我,或者说假装回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概就在那一时期,在我俩的一次激烈争吵中,他一反常态地撕去了他的面罩,公然明目张胆地跟我干起来,这与他往日的性格大相径庭。从他的腔调中,从他的神态和外表上,我发现,或者说幻想发现了那第一次使我惊愕,并由此使我颇感兴趣的东西。我仿佛隐约看到我还在摇篮中的事——看到还没有记忆时那密密麻麻的混乱不清的事。折磨我的感情,我不知如何描述才好。多年前——在遥远的过去的某一天,我认识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这种心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掉。不过这种幻觉出现后,去也去得快;我提到它,完全是为了解释那天,我与我奇特的同名同姓的人进行了最后一次会晤。
在这幢庞大的旧厦和数不清的厢房中,有几间毗连的寝室,住了不少的学生,房子的设计如此蹩脚,难免有许多小角落或凹进部分以及其他的零碎部分。这些地方,虽然只有壁柜般大小,容纳一个人却是没有问题的。精打细算的布兰斯比博士,别出心裁地将这些角落装修成宿舍。其中一个小房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们第五年接近尾声之时,就在刚才提到的那次吵架之后的一天晚上,我发现人人都裹在被子里进入了梦乡,便从床上起来,手里拿着灯,悄悄地穿过荒无一人的狭窄过道,从我自己的卧室来到对手的寝室。我早已策划好恶毒的花招,拿他开心,可总未能得逞。我现在的意图就是要将我的诡计付诸行动。我决心使他感到我到底对他有多恨。我一到他那壁柜样的寝室,便丢下灯,盖上罩子,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我向前走一步,聆听他平静的呼吸声,断定他已熟睡了,于是折回去,拿着灯朝他床边走去。床上严严实实地挂着帐子。我马上就实施我的计划。我慢慢地一声不吭地撩开帐子,明亮地灯光唰的一下,生动地照在他熟睡的脸上,我的目光也随着灯光落到他脸上。我看了一眼——一种凉嗖嗖的麻木感掠过我全身,我胸脯上下起伏着,双膝发颤,我的整个灵魂被一种无法抗拒的恐惧慑住,实在叫人难以忍受。我喘息着,将灯更加靠近那张脸。这——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容貌吗?我看清了,确实是他的模样。但我又摇头,好像打了个寒颤一样,幻想不是他的。那容貌有什么摄魂魔力可以如此困扰我?我端详着——脑子里转出许多不连贯的想法。他醒着、轻松愉快时,看上去并非这种模样——看上去肯定不是这个模样。同样的名字!相同的外貌!同一天入校!然后又顽固不化地莫名其妙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和我的举止!我现在所看到的,难道就是他使用一贯伎俩,讽刺地模仿我的结果吗?凡人真能做到这一点吗?我惊恐万状、不寒而栗,吹熄灯,悄悄地走出寝室,马上离开那所院校的大门,一去不复返。
我百无聊赖地在家里呆了几个月,不知不觉地成了伊顿[9]的学生。这短短的几个月时间,足以淡漠我对布兰斯比博士院校事件的记忆,至少,现在回忆起来,感情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这出戏的事实——悲惨场面已不复存在,我可以有机会来怀疑我自己的理智是否正常;根本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只是对人如此容易上当受骗感到万分惊讶,暗自嘲笑我自己居然承袭了家族活跃的想象力。但是在伊顿的生活,并不能减轻我的重重心事。我毫不犹豫地鲁莽地冲入荒唐愚蠢的旋风中。这旋风卷走了一切,只留下过去时光的泡影,一时间吞没了每一个深刻实在的印象,脑海中只留下对以往轻率行为的回忆。
然而,我并不希望追朔我悲惨的放荡生活——那种逃避了学校的警戒,藐视法律的放荡生活。三年的愚蠢生活,一无所获地过去,只害得我染上了根深蒂固的恶习。此外,我的身材异常地长高。我过了一星期的荒淫无度的放荡生活以后,邀请了一些放荡绝顶的学生,在我寝室里秘密举行宴会。那晚,很晚了我们才碰到一块儿;准备一直狂饮暴食到第二天早晨。酒流成河,也无须其他更危险的诱惑;东方已露出淡淡的鱼肚白,而我们却正闹饮在兴头上。打牌、醉酒,我满脸通红,正在粗野地坚持要为我平常的渎神行为干杯,突然房门被猛地推开了一半,马上将我的注意力引了过去。从外面传来一个仆人心急火燎的声音。他说有人急不可耐地要求在大厅里与我讲话。
由于酒作用,我异常兴奋。这突如其来的干扰与其说让我吃惊,倒不如说使我高兴。我马上跌跌撞撞地走出去,没走几步便到了前厅。前厅又低又小,没有点灯;这里现在根本不让点灯,只有穿过半圆的窗户射进去的朦胧曙光。我一跨过门槛,借着这早晨的微光,立刻看到一个个头与我一般高的年轻人。他穿一件白色开士米早礼服,式样新颖,与我当时穿的一模一样;但是他的面容,我却看不清。我一进去,他便大步迎上前来,急不可耐粗鲁的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耳边悄声说:“威廉・威尔逊!”
我马上神志清醒了。
看看这个陌生人的态度,看着他跷起一根指头,对着光指着我,我感到莫名其妙,惊愕不已。但是这并未怎样打动我,倒是他那奇特的低声和嘘嘘声中严肃的警告;那少有的简单、熟悉却很小声地说出的话语,那腔调,那声音,使我对过去岁月的千百种记忆蜂拥而至,像触电一样震慑我的灵魂。我还没来得及恢复理智,他便没了踪影。
虽然这一事件,使我混乱的想象力重新活跃起来,但这种活跃却只是昙花一现罢了。好几个星期,我都在千方百计地打听,进行百般病态的猜测。我并不隐瞒我感觉到那奇特的人的身份。他死不罢休地干涉我的行动,总是用他讽刺的劝告来烦我。这个威尔逊是谁?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用心何在?这些问题,我都无从答复,只弄清他家突然出了事,在我逃走的那天,他也离开了布兰斯比书院。过了些日子,我也就不再想这个问题了,一心想着离开这里去牛津这事,不久便如愿以偿。我父母极度虚荣,为我准备好全部用品和一年的开销,使我能够随心所欲地过我一心向往的奢侈生活——能够与大不列颠最神气活现的富家子弟一试高低。
有了这笔供我作恶的开销,我天生的脾性更加放任自流,热情增加了百倍。我一脚踢开文雅的约束,疯狂地热衷于寻欢作乐。但要停下来细细描述我的挥霍,却不太像话。我只消说:在挥霍放荡的人中,我远远胜过希律王[10],干了一大堆新奇的蠢事,在当时最无节制的大学中的长串罪恶录上,我增加了不少短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