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节(1 / 2)

第二天,整整一上午,围绕法律问题,出现了庭审以来的第一次激烈争执。尼可说他们在警局的证物室花了六个小时,把证物搜遍了,还是找不到那只玻璃杯。我们双方都准备好了书面的报告,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指纹鉴定到底还能不能作为证据呈堂。肯普是昨天晚上十二点多开始写我们的报告的。莫尔托写报告的时间大概更晚,因为尼可说他们在证物室找那只玻璃杯一直找到凌晨一点,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拉伦回到法官室,认真看了两份报告,又回来听双方的口头争辩。一开始,本来应该只是尼可和斯特恩发言,结果他们都时不时地让副手帮忙,没过多久,就变成了四个律师都在说话。拉伦时不时会打断一下,问一些假设性的问题,有时候甚至会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庭上吵成了一锅粥。斯特恩拿出了开庭以来最猛烈的势头,也许是他终于嗅到了一丝胜利机遇的味道,也许是由于昨天的不利形势,让他感到绝望,决定要孤注一掷。他一再强调,要我们接受这样的一份报告,是极其不公平的。尼可和莫尔托则一再宣称,证物从搜集到化验的整个过程都无懈可击。无论这只杯子是否找到,格里尔、利普兰泽和化验室主任莫瑞·迪克曼的证词都应该是有效的。他们的证词合在一起,就可以证明,那个指纹确实是在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从玻璃杯上提取并确认的。

他们之间的唇枪舌剑没完没了,我发现自己的情绪也时而跌落谷底,时而斗志高昂。很明显,法官还无法作出决定。在审判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无论法官作出怎样的决定,都不会超越法律的边界,任何一方的说法都有依据、有道理。拉伦批评尼可和莫尔托在处理证物粗心大意的时候,我觉得,他大概会宣布指纹报告无效。但他们又坦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暗示不应该由于警方的失误而撤销一个如此重要的证据。最后,他们终于说动了拉伦,拉伦作出了不利于我们的决定。

“我允许你把指纹报告作为证物呈堂。”法官说,这个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然后,他又解释他作出这个决定的原因,让法庭记录员记录下来,这样,如果最后我们还要上诉的话,上诉庭就可以对他的这一决定进行审核了。

“我得说明,我并不愿意这么做,但我知道,这个报告对本案非常重要。这个意外的事件,加上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生的一些情况。”法官朝莫尔托望了一眼,“让我也非常理解被告的疑虑。他们说得对,他们一直都没有机会查看这个物证,这是不公平的。检方连这个物证都拿不出来,这个证物是在警局弄丢的。我希望大家都清楚,这么多年来,警局一直在处理和保管证物方面很粗心。我必须说,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才允许检方继续将指纹报告作为证据出示。我想,这份报告应该不是检方伪造出来的。我这样说,绝对不是出于对尼可先生和莫尔托先生的个人信任,因为,玻璃杯最后就是在莫尔托手里弄丢的。”说到这里,拉伦又阴沉地看了莫尔托一眼,“但我认为,检方把证物交给警局后,确实也失去了对证物的控制权。不过,这一切也有可能是检方在故意捣鬼,我会注意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次的审判也就到此为止。这是极其严重的犯罪,我想,检方应该不会知法犯法。所以,我允许检方出具指纹报告,同时保留我个人的意见。我会向陪审团作出详细的说明,午餐时间我会好好想想该怎么说,下午两点我们再继续。”

拉伦离开法官席,他让双方律师留一会儿,好把双方的意见都反应在他等会要做的说明中。斯特恩非常沉着,很明显,他相信我们这次一定能赢。我告诉他,拉伦的这个决定让巴巴拉非常生气。

我去了洗手间。从隔间里出来的时候,又看见尼可站在洗手池旁边,他一边洗手,一边在镜子里左看右看,借着灯光查看头顶的头发。

“哦,拉斯迪。”他说,“我们下周会听到你上庭作证的证词吗?”

根据目前本州的法律规定,被告没有义务向检方告知被告方将会有哪些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是否会上庭作证往往是被告方最严格保守的秘密。明天法官要处理别的案子,我们的案子会在下周一继续开庭。如果说检方不知道我们的打算,那么,他们也就不知道这个周末到底是应该准备对我的交叉询问,还是准备结案陈词。一般情况下,他们必须作好两手准备。

“等到我们决定后,斯特恩自然会告诉你的,拖拉王。”

“有人告诉我说,你会上庭。”

尼可这是在试探我。和上周我们在这里的碰面相比,他现在的态度显得强硬了很多,这才是那个狡诈阴险的尼可。

“也许你们会赢的。”我告诉他,“如果我上庭,你会来询问我吗?”

“一定。”他说,“我不会去问巴巴拉,她是个大好人。”

尼可这又是在试探我。他想知道巴巴拉会不会上庭作证,支持我不在场的证词。也许,他只是想看看,如果是莫尔托去逼问我的妻子,我会有什么反应。

“你真是个懦夫,拖拉王。”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想再和他说话了。但尼可显然对过去这两天的进展非常满意,仍然不依不饶地缠着我。

“别让我失望嘛,拉斯迪。我真的想听听你怎么说。我有时候会想,你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呢?我必须得承认,我经常会这么想。”

“尼可,如果我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敢相信。”

“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转过身,他抓住我的胳膊。

“真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问,“你不是又要说是莫尔托在陷害你吧?”他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衬衫,“你不可能相信是莫尔托在陷害你吧,你真的相信是莫尔托在陷害你吗?”

“那只玻璃杯在哪里?”

“唉,警方什么东西都能搞丢的,你和我都知道。”

“他似乎和尤金妮亚之间配合得很默契。”

“什么?你真的认为是他让尤金妮亚说那句‘宝贝’的吗?拜托了,她只是一时兴起说了出来。我承认,这很愚蠢。他以前也很喜欢卡洛琳,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亲密。他视卡洛琳是他最好的朋友,像大姐姐那种。他很崇拜她,所以,他对这个案子非常认真。”

“你有没有看过那个档案,尼可?”

“雷蒙德抽屉里的那个档案?”

“你认真看看吧,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所谓的大姐姐和小弟弟的关系。”

尼可笑笑,摇了摇头,表示他并不相信。但我看得出来,我已经让他起了疑心。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很了解他。我用纸巾把手擦干,咬紧嘴唇,表明我不会再说什么了。

“那就是这样了吗?这个你所谓的大秘密。这一切都是莫尔托为了陷害你设的局?这就是我等了这么久听到的答案?”

“走吧,拖拉王。”我轻轻说,转过了身,“我还是给你透漏一点儿吧,你可以问我一个问题。”我转回来,直直地看着他。

“是你干的吗?”他问。

我知道他会问这个,迟早有人会问我这个问题。我擦干了手,用最最真诚的语气说道:“不是,尼可。”我的口气很轻,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我没有杀卡洛琳。”

我看得出来,他是相信我的。他的瞳孔睁大了,他的目光迅速黯淡下去,他脸上的表情似乎也发生了变化。

“很好。”最后,他终于说,“你会很好的。”然后他笑了,“所以,这一切都是白费功夫?你真是被冤枉的?”

“你滚吧,拖拉王。”

“我知道你会这么说。”

我们都笑着走出了洗手间。当我抬起头时,我发现斯特恩和肯普都在看着我,他们站在走廊里没多远的地方,和那个私家侦探波曼商量着什么。波曼个子很高,有个大肚子,系着一条鲜艳的领带。斯特恩的表情很恼怒,也许是因为看到我和尼可在一起生气了,也许是因为他们的谈话被打断了。他挥了挥手,让肯普和波曼先走,然后准备一个人回到法庭。肯普和波曼走了几步,然后又回头找我,我们看着尼可跟在斯特恩后面也走进了法庭。

“今天下午我不在这里。”肯普说,“有个新发现。”

“是好事吗?”

“很好的事,如果能成功的话。”

“现在还是秘密吗?”

肯普回过头看着法庭的大门。

“斯特恩说现在还不能说,别给你什么假希望,他想谨慎一些,你明白的。”

“我不太明白。”我说。

几步之外的波曼对肯普说他要走了,肯普碰了碰我的手臂。

“如果能成功的话,你就可以放心了,相信我!”

我想,此刻我脸上的表情应该很奇怪,我被自己的律师搞糊涂了。但我知道我不能生气,是我自己曾经告诫肯普,要谨慎。我告诉他,要保持职业的疑心,要有耐心,才能作出最好的判断。

“是一张传票。”他说。波曼又在催了,他说他们要在一点赶到。肯普匆匆走了,“相信我!”他走前又说了一遍。

“女士们,先生们。”拉伦对陪审团宣读了他的说明,“你们将会听到一位指纹专家莫瑞·迪克曼的证词,他会向你们介绍他在一只玻璃杯上找到的指纹。在衡量这个证据时,你们必须记住,被告从来没有机会查看这个证物。证词是符合规定的,但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这由你们来决定。被告一直没有机会看到这个证物,他们没有机会判断这个证物到底是不是假的。我不说这个证物一定是假的,但我要告诉你们,被告没有机会自己找科学鉴定专家对杯子上的指纹做出鉴定,被告甚至没有机会另外找一个科学鉴定专家去分析到底杯子上的指纹是不是被告的。”

“女士们,先生们,我现在要告诉你们,当这个案子庭审结束,你们要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时,你们不仅仅要考虑到这个证据,更要考虑到检方无法出示玻璃杯的事实。我不是要告诉你们应该怎么做,而是认为,仅仅是这一个事实便足以构成合理的怀疑,并让萨比奇先生得到无罪释放。”

“好了,说完了,继续。”

莫尔托站在讲台旁,抬头看了法官很久。现在,他们俩都已经不再伪装了。他们之间完全是一种仇恨,那么明显、那么强烈。拉伦的这番说明给法庭带来了一种不一样的气氛。就在这一刻,我们开始了反击。法官亲口对指纹证据表示怀疑,还说,无罪释放也是可以的。在刑事案的判案过程中,如果法官说检方犯了一个错误,这就是致命的了。

莫瑞·迪克曼走上了证人席。他是一个普通的纽约人,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他喜欢钻研指纹。他以前很喜欢我,因为我总是安静地坐着听他说话。可以说,熊谷有多差劲,迪克曼就有多好。他把照片和幻灯片都拿来了,向陪审团展示最终的结果是如何得出的。他解释了人的指纹是如何留下的,也就是说,是某个人在某个时候手指上油脂残留物留下的痕迹。绝大多数人会留下指纹,有些人则不会留下指纹,这要取决于人流汗的程度。当他们留下指纹以后,每一个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迪克曼先是阐述了这些原理,然后,用最后五分钟时间展示了卡洛琳家吧台的照片、玻璃杯的照片、从杯子上提取的指纹印,还有我在政府个人档案中留下的指纹记录,所有指纹对比符合的点都用红色的小箭头标出了。和往常一样,迪克曼的准备总是那么充足。

斯特恩站着看了半天照片,然后开口了,他把照片的正面对着迪克曼。

“迪克曼先生,这个指纹是在四月一号的什么时候留下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

“但你能肯定它是在四月一号留下的吗?”

“这也无法判断。”

“什么?”斯特恩装作非常惊讶的样子,张大嘴巴,“那你能确定它是在四月一号前后留下的吗?”

“这也无法确定。”

“那好吧,一般指纹印能够留多久?”

“很多年。”迪克曼说。

“什么?”

“可能要过很多年,指纹印上的油脂才会分解。”

“在你为警局做鉴定分析这么多年以来,你处理过的时间最长的指纹印是多久?”

“是在一起绑架案里,我从一辆被丢弃的汽车方向盘上提取了一枚指纹印迹,那辆车已经有三年半无人问津了。”

“三年半?”斯特恩很震惊地又问了一句,这个曾经对雷蒙德咄咄逼人的律师现在露出一副好奇而疑惑的表情,充满了对专家的尊敬,他好像是一边说,一边慢慢自己体会着这其中的深意,“那么,也就是说,萨比奇先生可能是在六个月前,在波尔希莫斯女士家和她一起办温德尔的案子时,曾经拿过这只杯子,才留下的指纹印了?”

“我无法告诉你萨比奇先生是什么时候留下的指纹印,我只能告诉你,那两个指纹印是他的。”

“假设萨比奇先生是由于某个原因拿了这只杯子,也许是喝水,喝完后,他用水冲洗了杯子。那么,他的指纹印还会留在上面吗?”

“当然。顺带说一句,从理论上说,就算是整个杯子的外面都用水冲过了,指纹印仍然可能留在上面,一般情况下,用肥皂和水能够洗净油脂,但在以前的案例中,有用水和肥皂清洗证物后仍然提取出了指纹印的情况。”

“不会吧?”斯特恩仍然惊讶地说。

“但我没有亲眼见过。”迪克曼说。

“但至少我们知道,除了萨比奇先生,没有人拿过这只杯子了,是吧?因为杯子上没有其他人的指纹印。”

“这也不一定。”

斯特恩愣住了,“什么?”

“杯子上还有一枚指纹印。”

“不会吧?!”斯特恩又说。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今天,他表现得很奇怪、很夸张。一开始,陪审员对他也不是很了解,不知道他这是在演戏。现在,我们已经开庭两周了,大家都知道他这样的夸张表现就是想让别人知道,他是刻意的。他是在说,其实这些事我知道,你也知道,大家心里都清楚。这是他自信的一种表现,他要让陪审团明白,他会把一切都明明白白地展示出来,“你是说,杯子上还有一个指纹印吗?”

“是的。”

“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情况,萨比奇先生在几个月前拿过这只杯子,然后在四月一号那一天,又有另外一个人碰了这只杯子?”

“有可能。”迪克曼平静地说,“任何情况都有可能。”

“很好,我们之所以知道萨比奇先生那天晚上在卡洛琳的公寓待过,是因为他的指纹还出现在了其他的地方,是不是?”

“不是的。”

“不对,他的指纹应该还留在了别的地方啊。比如说,窗户的插销是打开的,在那上面没有发现指纹吗?”

“发现了指纹印,但不知道是谁的。”

“也就是说,上面有某个人的指纹印,但不是萨比奇先生的?”

“也不是波尔希莫斯女士的。”

“那就是说,留下指纹的是第三个人喽?”

“是的,先生。”

“就像玻璃杯上的那个指纹一样?”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