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1 / 2)

周末我们都在工作,整整两天。给我分配的任务是准备结案陈词,我们希望能够提出申请,要求法官直接宣布本案无效,也就是说,由于证据不充分,陪审团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本案至此终结。这样的申请不见得能批准,因为,要作出这样的决定,法官必须从对检方有利的角度去衡量各种证据,比如说,尤金妮亚的证词,包括那句“宝贝”,拉伦都必须假定是真的。但是,如果能直接宣布本案无效,那检方就不能再提起上诉了。所以,有些法官,尤其是拉伦,会用这一招来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虽然我们的希望很渺茫,但斯特恩还是认为要把准备工作做足。我的任务是寻找类似的案例,也就是说,只有间接证据且缺乏犯罪动机的案例。

星期天的早上,我们聚在一起讨论辩护的策略问题。斯特恩还是不想详细说,他既没有提到我上庭作证的问题,也没有说起其他的证人,我们只是一起分析了检方还剩下的证据。利普兰泽会在星期一出庭。从现在起,检方会开始加速进程。他们接下来的物证还包括:纤维报告、电话记录、指纹报告(如果他们能找到那只玻璃杯的话)、那个说她在公交车上见过我的女佣,最后,还有熊谷。

斯特恩再次强调了那天吃午餐时他对我说的话:我们必须想个办法,让陪审团对熊谷产生怀疑。如果我们不能做到这一点,那检方就会获得很大的优势,迅速结案,而这就会迫使我们必须改变最终的辩护策略。肯普、斯特恩和我一起绞尽脑汁,想如何攻击熊谷的方法。斯特恩和熊谷接触过几次,和大家一样,他也认为熊谷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陪审团可能不太会信任他。我又说了几个关于熊谷的陈年旧事,最后,我提到,在警局的人事档案中,有人曾经对熊谷以前的工作表现提出过投诉,我们应该可以从这个方面仔细查一查。

“太好了!”斯特恩说,“有个检察官在我们这边就是好。”他让肯普立刻提出调档案的申请,同时,要求查看实验室的报告记录。这样,我们才知道熊谷在四月份的时候除了处理卡洛琳的案子,还在处理其他什么案件。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准备好的申请绝大部分都还没有递交上去,主要是不想引起检方警觉,但目前,检方那边的程序都已经差不多完成了,我们也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肯普翻了翻记录,确定我们没有遗漏什么。他又起草了一份申请,要求传唤卡洛琳的所有医生,那些医生的名字是我在她公寓里的那个小电话本上找到的。

“还要找电话公司要记录。”肯普对我说,“对比一下你手上的电话记录复印件,看检方有没有伪造。”

“这倒不用了。”我立刻说。我没有抬头,但我能感觉到肯普警觉的目光正盯着我。

斯特恩什么反应都没有,“也许我们不用再传唤更多的证人上庭了。”斯特恩接着说,“就直接用证词怎么样?”证词就是检方和被告方一致认同的证人会上庭说出的证词,如果直接向法庭提交了证词,就不用再传唤证人本人上庭了。斯特恩大声说出这个建议,他认为这样比较好。我们都同意,电话公司的工作人员、毛发和纤维分析组的专家,以及化学鉴证科的人,都没有必要传唤他们上庭。这样,我们可以缩短这些证据在陪审团面前出现的时间。尼可可能不会接受,但也难说。对检方来说,证人不上庭作证有时也是一件好事。

我们作出这些决定后,我和肯普回到了档案室继续查资料,这是斯特恩办公处的一间会议室,四面墙全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堆满了各种法律文书和案件报告。我坐在一张桌子旁,肯普坐在另一张桌子旁。过了几分钟,我发觉肯普正盯着我,但我还是没有抬起头。

“我不明白。”最后,他终于大声开口说,我不得不抬起头,“那些电话记录可能有问题。”

“肯普,饶了我吧,我也想过这个问题。”

“你自己说过的,我们应该查一查检方是不是对记录做了手脚。”

他的目光中并没有愤怒,而露出一种脆弱。之前他很少这个样子,他穿着牛仔靴和细格子的运动外套,看上去那么年轻而单纯。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不可能会上当受骗。

“肯普,我就是随口一说。在当时那样的状况下,你应该明白的。”

但我看得出来,他一点儿也不明白。我也很烦,他的眼神告诉我,他现在已经不再信任我了。我合上记事本,穿上外套。斯特恩还在办公室里,我告诉他我要回家了。他还在研究尼可那边堆积如山的证据,电话记录、指纹记录,卡洛琳的详细尸检报告。他穿着休闲,毛衣和裤子都很得体,他抽着昂贵的雪茄烟,看起来很放松。

星期一早上,利普兰泽站在了证人席上。开庭的时候,尼可一行人陪着利普兰泽走进法庭,把他团团围住,费尽心机不让我们有任何接触。利普兰泽穿着一套西装,他最讨厌穿西装了,这又是一套很难看的可以正反两面穿的西装。穿上西装的他看上去更像是犯人,而不是警察。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他走进法庭的时候,我帮他扶着门,虽然尼可就站在他前面,格勒登尼就站在他后面,他还是朝我挥了挥手,眨了个眼睛。看到他,我的信心更加坚定。

尼可对利普兰泽的询问非常成功。可以说,是他自开庭以来最成功的一次。他问的都是事实,也很快就得到了答案。他知道利普兰泽并不乐意合作,但利普兰泽不会说谎,他只会等着机会,反咬尼可一口,这一点和雷蒙德完全不同。所以,尼可非常小心,他不会给利普兰泽这样的机会。他是一个很专业的律师,他也知道,利普兰泽也是一名很专业的警察。他们都很节制,问答都很简单。

“萨比奇先生有没有告诉过你,他和卡洛琳·波尔希莫斯有私人关系?”

“反对。”

“斯特恩先生,你反对的理由和你上次反对雷蒙德的理由一样吗?”法官问。

“是的。”

“反对无效。女士们,先生们,我相信你们还记得我上周跟你们说过,关于推测性的问题,尼可先生这么说,并不代表那些推测就是真的,你们要记住。请继续。”

我不知道利普兰泽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但其实,他的回答很简单,没有。尼可也没有问我有没有向利普兰泽暗示过,或者我们之间对这个问题是不是心照不宣,他知道这样的问题很难问好。他只是问我有没有对利普兰泽说过,而利普兰泽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尼可又问,我是不是曾经让利普兰泽不要去调查我家的电话记录。他还问,利普兰泽是不是曾经好几次催我向警方要指纹分析报告,也就是在卡洛琳公寓里找到的玻璃杯上的指纹。现在,尼可和利普兰泽之间似乎是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我敢确定,陪审团已经知道这其中有些不对劲了。尼可很聪明,他会在最后一刻揭晓答案。等到他问完了所有要问的问题后,他又为我们接下来的交叉询问设了个套,让陪审团知道了利普兰泽和我之间的私交。他问起了我和利普兰泽一起办的案子。

“可不可以这么说,到目前为止,你们之间是类似搭档的关系?”

“是这样的,先生。”

“那么你们作为搭档,是不是也是很好的朋友?”

“当然。”

“很亲密的朋友?”

利普兰泽朝我看了一眼。

“我觉得是。”

“你相信他吗?”

“是的。”

“他知道你相信他吗?”

斯特恩提出反对,利普兰泽不能回答关于我的想法的问题,检方这是在诱导,证人已经阐述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拉伦表示反对有效。

“好吧,那我这么问吧,你是不是一开始就被安排查卡洛琳的这个案子了?”

“不是的,先生。”

“那一开始安排的是谁?”

“是哈罗德·格里尔,是十八区分局的警官,因为凶杀案发生的地点是在他们的管辖范围。”

“他是位称职的警官吗?”

“你这是问我的看法吗?”

尼可很小心,他不想又招来一次反对,也不想利普兰泽反咬他一口。

“萨比奇先生有没有跟你表示过,他对哈罗德·格里尔的查案能力有所怀疑?”

“没有,先生。大家都知道,哈罗德·格里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警察。”

“谢谢你。”尼可非常满意地笑着说,“那么,利普兰泽警官,据你所知,是谁作出了这个决定,让你负责这个案子的调查的?”

“是萨比奇先生要求调我来的,你是想问这个吧?他让雷蒙德下的命令。”

“利普兰泽警官,据你所知,被告在警局里有没有比和你关系更好的人?”

利普兰泽耸了耸肩,“他没有说过。”

尼可昂首阔步地走了几步。

“所以,是不是可以这么说,警官,你是整个警局里最不会怀疑萨比奇先生犯下谋杀罪的人?”

这是一个可以提出反对的问题。斯特恩本想站起来,但又停住了,他双手放在椅子的扶手上。这一次,我读懂了他的想法。他看出利普兰泽正在犹豫,他知道,尼可的这次即兴发挥是他犯下的第一个失误。利普兰泽发现了这个反扑的机会,尼可会自食其果的。

“我绝不相信萨比奇先生杀人。”利普兰泽简单地说,这句话让陪审团都听到了。利普兰泽不会费尽心机让尼可出丑,但他一定会抓住机会,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然后,斯特恩站起来,对利普兰泽进行交叉询问。我们昨天晚上曾经讨论过,是不是要对他进行询问。但很明显,到目前为止,检方询问的效果超出了斯特恩的预期。尼可的问话让人觉得,正是因为我和利普兰泽以前良好的合作和友谊,我才选中他来查这个案子,斯特恩必须反击。

“实际上。”斯特恩快要问完时说,“你和萨比奇先生在调查这桩谋杀案的时候,你们也在查另一个案子,是不是?”

利普兰泽显得很困惑。

“在雷蒙德先生的抽屉里是不是藏了一份档案……”

斯特恩没说完,尼可已经站起来大声嚷嚷了。拉伦拿起小木槌,指着斯特恩。

“斯特恩先生,我已经告诉过你很多次了,我不希望再听到关于那个档案的任何事。你在询问雷蒙德先生的时候,就已经很过分了,我绝不允许你又故技重演。”

“法官大人,这个证据对我们的辩护来说,至关重要。我们想在提交我方证据时,继续讨论与这个案子有关的问题。”

“那好,如果这个案子对你们来说很重要,等到那时,我们再把利普兰泽警官叫回来。但我警告你,现在不要再继续问这个问题了,我不想听到你在法庭上重提旧事,听清楚了没有?”拉伦表情严肃地盯着斯特恩。

斯特恩又微微鞠了一躬,低了一下头,耸了一下肩。我发现我已经看不懂斯特恩的举动了。他在陪审团面前被法官训斥,这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已经让莫尔托对那个档案产生了警觉。他打算做什么?他一再说我们会拿出证据,但其实我们手上并没有任何证据,到时候一定会让陪审团非常失望。我们不能拿出我在那个B类档案里找到的信,因为那只是片面之词,不能作为证据。我不懂斯特恩为什么要那么说,而每次我问他这个话题时,他都是支支吾吾、漫不经心。

这时,斯特恩已经回到了我们的桌子边。

“利普兰泽警官,尼可曾经问过你关于电话记录的问题。”斯特恩拿起记录,“我看过了你的证词,是你先对萨比奇先生提到了他家里电话的事,对吗?”

“对。”

“不是他先提起的?”

“不是。”

“他并没有一开始就不让你去调查他家的电话记录,对吗?”

“对。”

“实际上,他一开始就告诉你,你可能会在波尔希莫斯女士的电话记录中找到他的电话号码,对吗?”

“对。”

“他并没有不让你去查电话记录,对吗?”

“对。”

利普兰泽所有的回答都干脆利落,有这样一个乐于合作的证人,斯特恩的交叉询问进展非常顺利。斯特恩问完,又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利普兰泽看,那是法庭签给电话公司的原始传票。

“你看看,是哪个检察官签发的这张传票?”

“拉斯迪·萨比奇先生。”

“他的名字就在第一页上,对吗?”

“对。”

“电话公司是不是在接到这张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你是说在接到传票后?”

“是的。”

“对,他们接到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其中是不是包括了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

“是的。”

“在任何时候,如果你或者任何人想要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都需要出示这张传票,是不是?”

“是。”

“实际上,当莫尔托先生和尼可先生决定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时,他们也是靠这张传票才拿到记录的,是不是?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不要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是的。”

“所以,萨比奇先生今天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证据,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