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里奇·克拉弗林,绅士,现年四十三,出生于赫佛郡,英格兰人。他的父亲是查尔斯·克拉弗林,曾于陆军短暂服役。母亲是海伦·里奇,出生于敦夫瑞郡,苏格兰人。她仍在世,与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同住于伦敦的波特兰街。克拉弗林先生未婚,身高六英尺,中等身材,体重约两百磅。肤色较深,五官普通。眼珠为深棕色,鼻梁端正。外表英俊,走路时姿势挺拔,步伐快速。在上流社会里是公认的好人,特别在女士们之间颇受欢迎。出手阔绰,但并不浪费。据称年收入约有五千英镑,外表也符合这个数字。财产包括赫佛郡一座小田庄,以及总数不明的数笔存款。
行笔至此,线人又传来有关他个人历史的资料。
一八四六年他离开伯父家,前往贵族学校伊顿公学寄宿就读。伊顿毕业后进入牛津,毕业于一八五六年。学业成绩不错。一八五五年伯父去世,父亲因而继承田产。父亲于一八五七年坠马身亡,或是死于类似的意外事件。父亲死后不久,他接母亲至伦敦,地址如上,一直住到现在。
一八六○年数度出游,其中几次与慕尼黑的朋友——在一起,也曾和纽约的范德福兹在一起。最远曾到远东的开罗。一八七五年独自来到美国,三个月后因母亲生病而返家。在美国的活动并不清楚。
根据用人所述,他从小就备受疼爱。最近变得有点沉默寡言。离开美国之前很仔细地查看信件,特别是国际邮件。除了报纸之外很少接到信件。曾写信到慕尼黑。曾在垃圾筒里看到撕碎的信封,收件人是艾米·贝尔登,没有地址。在美国的通信对象多数住在波士顿,纽约也有两人。姓名不详,据推测应为银行人士。返家时带了不少行李,并装潢了房子的一部分,似乎是为了讨女士欢心。后来很快就停工了。两个月后前往美国,一直待在南边。曾发了两次电报回波特兰街。他曾和朋友通信,不过只是偶尔。最近收到的信件是从纽约寄出。最后一封是来自纽约州F——出发的邮轮。他在这里的一切交由——代理。乡下的田产由——管理。
布朗。
这封信从我手中掉了下去。
纽约州F——,是靠近R——的一个小镇。
“你的朋友真行,”我说。“他信里的消息,正是我最想知道的。”然后我取出记事簿,记下阅读信件过程中让我感受最强烈的部分。“有了他搜集的资料,我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揭开亨利·克拉弗林的神秘面纱。”
“要多久以后,”格里茨先生问道,“才能让我插一脚?”
“一旦我确定弄对了方向,就立刻告诉你。”
“你要怎样才能确定弄对了方向?”
“不多,只要弄对了某一点,还有——”
“等一下。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帮你?”
格里茨先生看着角落里的桌子,问我能不能为他打开最上层的抽屉,替他拿出里面一些有燃烧痕迹的纸片。
我依照他的指示,取出其中的两三条纸片,放在他身边的桌子上。
“这是讯问的头一天,福布斯从火炉里找到的,”格里茨先生突然解释,“你还以为他只找到了钥匙。其实不尽然。他在煤炭里又翻搅了一次,就发现了这些非常有意思的纸片。”
我立刻焦急地低头察看这些破碎、变色的纸片。总共有四块。最初一看,只觉得是一张没有燃烧殆尽的普通写字纸,撕成长条状,卷成火种。然而仔细一看,就可以发现其中一面有字迹,更重要的是,上面有被血溅到的痕迹。最后这个发现令我毛骨悚然。我受到很大冲击,只好将纸片放下,转向格里茨先生。
“你怎么解释?”
“我正要问你。”
我强忍住心中的感觉,再度拾起纸片。
“看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一封信的碎片。”我说。
“是有这样的感觉。”格里茨先生冷笑。
“从字面上的血迹可以判断,命案当时这张纸一定放在利文沃兹先生的桌子上,而且是正面朝上。”
“是的。”
“从每一条宽度一致,以及不受外力影响时会卷曲的特证来看,一定是被撕成大小相同的条状,然后分别卷曲,再投入壁炉里,然后才被人发现。”
“你说的都没错,”格里茨先生说,“继续。”
“从字迹来看,执笔人应该是位受过教育的绅士。不是利文沃兹先生的笔迹,因为我最近经常研究他的手笔,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不过可能是——等等!”我突然大喊,“你手边有没有胶水?如果我能将纸片粘在一张纸上,让它们保持平坦,应该更能轻而易举地告诉你内容是什么。”
“桌上有胶水。”格里茨先生指出。
拿到胶水后,我再次细看纸片,寻找连接处。纸片上的字比我预期的还要清晰,比较长的一条也是最完整的,最上面有“霍一先生”,显示属于信件的左缘。第二长的一条边缘有机器切割的迹象,属于同一张信纸的右缘。我随后根据一般商业信纸的大小,将这两条隔开贴在同一张纸上,情况立刻就明朗化了。首先,在中间空白处贴上两条相同宽度的纸片就能贴满整张纸。其次,行笔至信纸底部时并未结束。结尾是在另一页。
我拾起第三条,观察这片的边缘。这条的顶端是机器切割的边,由字体的分布看来,应该属于第二页最旁边的一条。我把它贴在另一张纸上,继续观察第四条,发现顶端也有机器切割的痕迹,但旁边并没有。我尽量用这条去拼合刚才贴好的第三条,但是字体无法接合。我将这条纸片贴在可能是第三条的位置上,如果全部凑齐,应该就像以下的模样。
“哇!”格里茨先生感叹,“真像那么回事儿。”
我将整张纸拿到他眼前。
“不要拿给我看。你自己去研究,然后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就这样,”我说,“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些:这是一封寄给利文沃兹先生的信,寄自某间旅馆,而日期是——我看看,很像三月,对不对?”
我指着“旅馆”下方一个几乎看不清楚的字。
“应该是吧。别问我。”
“一定是三月。年份是一八七六年,所以完整日期是一八七六年三月一日,署名是——”
格里茨先生因满心期待而将眼神移向天花板。
“是亨利·克拉弗林,”我毫不犹豫地宣布。
格里茨先生的视线转回自己重重包裹的趾尖上。
“哼……你怎么知道?”
“我等一下会让你知道。”
话才说完,我从口袋里取出克拉弗林先生上次见面时递给我的名片,再将名片放在第二页最后一行字下面比对。只要看一眼就认得出来,名片上的亨利·里奇·克拉弗林与信件上的笔迹相同,依稀可见“亨——奇——”的字体。
“是克拉弗林没错,”他说,“毋庸置疑。”
我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感到惊讶。
“现在,”我继续说,“我们来大致解读信中的含义。”
我从头念出所有的字,有缺字的地方就稍停,全文如下:
尊敬——你——侄女——似——也值得——喜爱与信——脸庞、身——谈吐——美丽、迷——,玫瑰带——玫瑰也不例外。——丽、迷人温柔的她,——心践踏——信任——心——。——他的尊严——遵守——
如果——相信——她——残酷——的脸——,——恭的仆——您的——亨——奇——
“听起来,像是有人对利文沃兹先生抱怨她侄女的所作所为。”我说道,并对我自己的话有点震惊。
“怎么了?”格里茨先生说,“发生了什么事?”
“奇怪,”我说,“有人向我提过这封信的内容。的确是在抱怨利文沃兹先生的一位侄女,署名是克拉弗林先生。”我将哈韦尔先生对我说的话转述给他听。
“啊!照你这么说,哈韦尔先生也开口说话了,对不对?我还以为他发誓不讲他人闲话呢。”
“哈韦尔先生和我在过去两星期几乎天天在一起,”我说,“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告诉我,那才奇怪。”
“他说他曾看过克拉弗林先生写给利文沃兹先生的一封信?”
“是的,不过详细内容他已经记不得了。”
“这里的几个字或许有助于他回想起其他部分。”
“还是不要向他透露这份证据比较好。如果可以的话,我认为最好不要让人知道我们之间的机密情报。”
“当然不要。”格里茨先生一本正经地说。
我本来没有注意到这些字的笔法,现在再度拿起信纸,开始指出一些不完整的字,或许我们可以拼凑得完整,例如霍——、似——丽、迷——、践踏——、恭的仆——。
拼凑完后,我接着提议将推测出来的字填进去,如利文沃兹加在霍雷肖后面,先生加在利文沃兹后面,“有”加在“您”后面,然后再加“一位侄女”,在“玫瑰带”后面加“刺”,“践踏”后面接“他人”,“你”放在“如果”之后,“相信”之后接“我的话”,“残酷”后面是“美丽”。
我增加了一些字句,大功告成后全文如下:
某某旅馆
一八七六年三月一日
霍雷肖·利文沃兹先生
亲爱的利文沃兹先生:
您有位侄女,她似乎值得其他人对她付出喜爱与信任,因为她的脸庞、身型、仪态和谈吐都那么美丽、迷人、又温柔。但玫瑰带刺,(这朵)玫瑰也不例外。迷人又温柔的她,不仅狠得下心践踏他人的心,让这个人魂不守舍,而且也没有为这份尊严遵守诺言。
如果您相信我的话,请对她那张残酷而美丽的脸庞询问谁是她谦恭的仆人。
亨利·里奇·克拉弗林
“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格里茨先生说,“整封信的意思很明显,我们目前需要的就是这个。”
“整封信的口气似乎对信中提及的女士颇有微词,”我说,“他一定是心中有怨,或者自认非抱怨不可,所以才使用如此直截了当的字句,来描述那位他仍然认为是温柔、迷人、美丽的女士。”
“抱怨信函通常是悬疑命案的背后动机。”
“我应该知道这封信的疑点在哪里了,不过,”我看到他抬起头来,“恕我目前不能奉告。我的理论很扎实,也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证实。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照你这么说,这封信并没有提供你想要的线索?”
“不能这样说。这份证据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过和我目前搜寻的线索没有关系。”
“但是这条线索很重要,否则埃莉诺·利文沃兹也不会花费这么大的工夫,先将它从伯父书桌上带走,然后——”
“等一下!你凭什么认为这就是命案当晚她从利文沃兹先生的书桌上拿走的纸张?”
“因为这封信和钥匙同时曝光,我们知道她将钥匙扔进壁炉里,而且信纸上有几滴血迹。”
我摇摇头。
“你为什么摇头?”格里茨先生问。
“因为你相信这封信就是她从利文沃兹先生的书桌上拿走的纸张,你所持的理由我不赞同。”
“为什么?”
“首先,福布斯没有提到在她弯腰靠近壁炉时,曾经看到她手里有任何纸张,或许可以推断当时这些纸片早已在煤堆里了。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何要将辛辛苦苦弄到手的一张纸丢在那里。其次,这些纸片扭曲变形,好像曾经被卷起来过,这一点很难用你的假设加以解释。”
警探格里茨的眼睛偷偷瞄向我的领带,这是他的视线离我脸庞最近的地方。
“你很聪明,”他说,“非常聪明。我很敬佩你,雷蒙德先生。”
我有点讶异,对这个不期然的赞美并不见得高兴。我狐疑地看了他一阵子然后问道。
“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
“哦,你也知道我没有看法。我把案子交给你的时候,就已经放弃所有的看法了。”
“可是——”
“这些纸片是利文沃兹先生命案发生时书桌上的一封信,这一点毫无疑问。移动尸体时,埃莉诺·利文沃兹小姐从书桌上拿走了信纸,这点也没有疑问。当她发现有人注意到她的举动,而且将注意力集中到这张纸和那把钥匙上时,她想处理掉这些东西以免让人生疑。但处理的行动并不完全成功,她将钥匙丢进壁炉里,而壁炉里随后又被人发现了这些纸片,这一点我们也知道了。我让你自己下结论。”
“既然这么说,好吧,”我起身,“我们暂且不去管结论。我脑海里有个理论必须获得证实,如此一来,结论才有所价值。”
我等格里茨写给我Q的地址,以防在调查的过程中需要协助,随后就离开格里茨先生,来到维尔利先生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