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提出一个建议。“我问你三件事情。有公共记录的三件事。离开这里后,我可以检验你所说的真实性。假如我发现你告诉我的事情是真的,我就接受你的委任。”
“啊,三件事情……有魔力的数字。王子牵起美丽公主的手之前经历了三次磨难。会说话、懂魔法的金鱼让渔夫许了三个愿望。金发人的三头熊和三头粗鲁的公羊。李小姐,如果你问我两个或四个问题,我或许还能够说谎,但是三个问题……”
我从记事本的螺旋形装订口中抽出铅笔,翻开本子。
“你的真名是什么?”
她咽了一下口水。“你肯定这是开始的最好方式?我可以给你讲一个鬼故事——一个相当不错的故事,我自己都要这么赞美。那或许是追根溯源的更好方式——”
我摇摇头。“告诉我你的名字。”
她戴满红宝石的指关节在大腿上躁动起来;宝石在炉火的映衬下闪闪发光。
“我的名字是维达·温特。为了能合法、正当地以该名字称呼自己,我办理了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手续。你想知道的是我改名前的名字。那个名字是……”
她停下来,为了克服某个心理障碍,她说那个名字的时候声音里透着明显的中性态度,语调中没有抑扬顿挫,仿佛那个词是来自于一门她从未学习过的外语:“那个名字是艾德琳·马奇。”
仿佛是要消除这名字在空气中引起的任何振颤,她接着机警地说:“希望你不要问我的出生日期。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忘记生日是社交礼节上的需要。”
“我可以不问你的生日,只要你告诉我出生地。”
她恼怒地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说得好很多,只要你能让我用自己的方式来讲述。”
“在这一点上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你要告诉我有公开记录的三件事实。”
她撅起嘴唇。“你会发现记录上写着艾德琳·马奇出生于伦敦的圣巴塞洛缪医院。你不能指望我对细节的真实性提供任何个人担保。虽然我是一个特殊人物,但还没特殊到能记得自己的出生。”
我把它记录下来。
现在轮到第三个问题了。必须承认,对于第三个问题,我没有什么准备。她不愿意告诉我年龄,我也几乎不需要知道她的出生日期。我了解她那漫长的出版史,知道她出版第一本书的日期,她至少也有七十三四岁了,从外表来看,尽管疾病和化妆对她的外表有所改变,但她也不可能超过八十岁。有点不确定并不碍事:有了她的名字和出生地,我自己无论如何也可以找到她的出生日期。通过前两次提问,我已经掌握了我需要的信息,它们可以让我确认一个名叫艾德琳·马奇的人是确实存在的。那么,还能问什么呢?或许我是渴望听温特小姐讲一个故事,反正当我可以像出百搭牌一样提第三个问题时,我抓住了机会。
“告诉我,”我缓慢而谨慎地说道(在有巫师的故事里,第三个愿望总是导致几近赢得的一切又被悲惨地夺去),“告诉我一件发生在你改名之前记录在案的事情。”我在想,她大概会说一些她在学业上取得的成功,或是在校时体育方面的成绩。那些小荣誉总是会被记录下来供自豪的父母和子孙后代津津乐道。
在接下来的一阵安静中,温特小姐似乎把她所有的外在自我都收入她的内核,在我的眼皮底下完成了从自己身上抽身而去的过程,我开始明白之前为何无法了解她是怎么回事了。我注视着她的躯壳,惊异于无法洞察她外表之下的内心活动。
然后她又冒了出来。
“你知道为什么我的书这么成功吗?”
“有很多原因,我认为。”
“可能吧。主要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开局,一个中局,还有一个结局。三者的排列顺序正确。当然,所有的故事都有开局、中局和结局;关键是要按正确的顺序排列它们。这就是人们喜欢我的书的原因。”
她叹了一口气,双手烦躁地动来动去。“我会回答你的问题。我告诉你一件有关我自己的事情,它发生在我成为作家并改名换姓之前,它是一件在公开档案内有迹可寻的事情。它是我经历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告诉你。这么一来,我只能违反自己的某条原则。我只能在讲述我的故事开局之前,先告诉你故事的结尾。”
“故事的结尾?如果它发生在你开始写作之前,怎么可能呢?”
“相当简单,因为我的故事——我个人的故事——在我开始写作之前就结束了。当这一切都结束之后,讲故事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
我等待着,她深吸一口气,就像棋手发现自己的关键棋子被逼至绝路。
“我又不想告诉你了。但是我已经承诺过,是吧?‘三’的法则。逃不掉。魔法师也许该恳求男孩不要许第三个愿望,因为他知道一切将以灾难收场,但是男孩必定会许第三个愿望,而魔法师必须同意,因为这是故事的规则。你要我告诉你关于三件事情的真相,因为‘三’的法则,我必须这么做。但是让我先向你提出一个要求。”
“什么?”
“从此以后,不能再打乱故事进展的先后顺序。从明天起,我会向你讲述我的故事,在最开始的地方开局,接着是中局,最后是结局。一切都按照正确的顺序。不许作弊。不许超前。不许提问。不许偷看最后一页。”
她已经接受了我们之间的协议,她还有权利提出条件吗?其实没有。可我依然点点头。
“我同意。”
她在讲述时有点不敢正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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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安吉菲尔德。”
她嗓音颤抖地说出那个地名,还在不自觉间紧张地抠着自己的手掌。
“当时我十六岁。”
她的声音变得很不自然;说话也不利索了。
“发生了一场大火。”
一字一句艰难、干涩地从她的喉咙里挤出来,犹如石头。
“我失去了一切。”
接着,她情不自禁地爆发出一声哭喊:“哦,埃米琳!”
有些文化相信名字里蕴藏着一个人所有的神秘力量。因此,名字应该只能被上帝、拥有该名字的人,以及其他极少数享受特权的人知道。念出一个名字,无论是某人自己的名字还是其他人的名字,都会招惹危险。看起来,温特小姐喊出的就是这样一个名字。
温特小姐紧闭双唇,但是已经太迟了。她浑身皮下的肌肉都在颤抖。
现在,我知道自己已经和这个故事联系在一起了。我受委托来写这个故事,偶然间发现了故事的核心。那里面既有爱,也有失去之痛。除了丧亲之痛,还有什么事情能让人如此悲伤地呼喊?在一瞬间,我看穿了那白色的化妆面具和充满异国情调的服装下的她。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能够进入温特小姐的心里,看透她的想法。我能看清她的本质:我怎么可能看不清楚呢,难道那不也是我的本质吗?我们都是落单的双胞胎。意识到这点后,故事犹如绳索一般紧紧套住我的手腕,恐惧顿时刺穿了我的兴奋。
“我能在哪里找到有关这场火灾的公开记录?”我问,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流露出忧虑的情绪。
“当地报纸。《班伯里先驱报》。”
我点点头,在拍纸簿上记录下来,然后轻轻合上。
“不过,”她补充道,“我现在可以给你看另一种记录。”
我扬起一条眉毛。
“走近点。”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向前迈了一步,将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半。
她慢慢举起她的右臂,向我伸出一只握紧的拳头,拳头的四分之三都戴满了成爪形分布的珍贵宝石。她费力地将手转过来,摊开手掌,仿佛是要给我一份藏在手心里的惊喜礼物。
但她的手里没有礼物。令人惊讶的是手本身。
她的手掌一点也不像我所见过的其他手掌。她手心里发白的突起和紫色的沟壑,与我手指下面的粉色凸起和白色的凹槽一点也不像。她的手被火烧融,冷却后变得面目全非,犹如一幅被熔浆永久改变的景色。她的手指无法全部展开,萎缩的疤痕组织使她的手变成了一只爪子。她的手心里布满了纵横交错、层层叠加的疤痕,构成了一个怪异的记号。这个符号位于她拳头的最深处,因为它的位置如此之深,以至于在突然的一阵眩晕间,我还在想那些原本该在那儿的骨头到哪里去了。这解释了为何她的手腕和手之间关结看起来是如此奇怪,她的手仿佛是一块挂在她手臂上的无生命的东西。那个记号是她手心里的一个圈,从它延伸出去,对于正常的手而言,原本应该是大拇指底下的那块肉,现在却成了一根简单的线条。
那个记号有点像字母Q,但是当时,温特小姐出人意料的痛苦的揭秘,让我大感惊讶,所以没有看清,而且这个记号仿佛是源自一门难以理解的失传语言,让我深感不安。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手伸到背后去扶椅子。
“我很抱歉,”我听见她说,“人们总是对自己身上的丑陋之处习以为常,而忘了它们在别人眼中会是什么样子。”
我坐下来,视野边缘的黑影才逐渐退去。
温特小姐握起自己受损的手掌,转过手腕,重新把戴满珠宝的拳头放在大腿上。另一只手握住它。
“很遗憾,你不想听我的鬼故事,李小姐。”
“我下次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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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会面就此结束。
回自己房间的时候,我回想她写给我的那封信。我过去从未见过那么不自然、写得那么吃力的笔迹。我还以为是疾病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关节炎。现在我明白了。温特小姐,在她的整个写作生涯里,从第一本书开始,都是用左手写的。
我的书房里挂着绿色的丝绒窗帘,墙壁上有一大摊浅金色的水渍。尽管房间里一片肃静,我对它还挺满意,因为宽大的木头书桌和直立在窗户下的朴素椅子缓和了屋内的整体气氛。我打开书桌上的灯,摊开我带来的大量纸张,拿出我的十二支铅笔。铅笔都是崭新的:没有削过的红色圆柱体,我就是喜欢这样开始一个新项目。从包里拿出的最后一件东西是卷笔刀。我像用老虎钳一样在书桌边转动卷笔刀,下面放着废纸篓。
我一时冲动,爬上书桌,摸到精美的帷幔后面的窗帘杆。我的手指够到窗帘顶端,摸到窗帘挂钩和线圈。一个人几乎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窗帘都是落地的长度,带有内衬,它们的重量猛地落到我的肩头,差点把我压倒。但是几分钟后,我还是先后将两条窗帘折好,放进橱柜。我站在房间的中央,审视自己的工作成果。
窗户是一大片黑色的玻璃,在它的中央,我那黯黑却透明的鬼魂,正注视着我。她的世界与我的世界并没有多大的不同:玻璃的另一面,印出一个书桌的模糊轮廓,远处摆着一把缀满饰扣的扶手椅,椅子笼罩在一个落地灯所投射出的光晕里。但是我的椅子是红色的,她的则是灰色的;我的椅子摆在一块印度地毯上,周围是浅金色的墙壁,她的椅子则幽灵似地悬在一片无尽的模糊黑暗中,那片黑暗中还有像波浪一样的东西在移动、起伏。
我们一起收拾书桌,这是我们的一个小仪式。我们把一大堆纸分成一小叠、一小叠,并轻轻弹松每一叠纸。我们一支一支地削铅笔,转动卷笔刀的把手,看着长长的刨花卷曲着晃晃悠悠地掉进下面的废纸篓。削尖最后一支铅笔后,我们没有把它和其他铅笔放在一起,而是握在手里。
“好了,”我对她说,“准备就绪,可以工作了。”
她张开嘴巴,似乎在对我说话。我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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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速记。在会面中,我只是简单记下一些关键词,寄希望于自己在会面后马上补齐记录,这些词语足以让我回忆起谈话的内容。从第一次会面看,这种做法的效果还不错。我不时瞄一眼笔记本,然后在书写纸的中间填上温特小姐说的话,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她的形象,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的举手投足。很快,我便几乎忘掉了笔记本的存在,温特小姐仿佛就在我的脑袋里说话,我像是在听写。
我留出很宽的页边距。在纸左边的空白处,我记录下温特小姐的举止、表情和姿势,它们似乎使她说的话更具深意。在右边的空白处,我什么都没有写。以后重读这些记录时,我会在这里填上自己的想法、评论和问题。
我觉得自己仿佛工作了好几个小时。起身给自己弄一杯可可喝,但时间似乎停滞了,起身弄可可并没有打断我的创作思路;我回到书桌边,重拾线索,仿佛不曾有过中断。
“人们总是对自己身上的丑陋之处习以为常,而忘了它们在别人眼中会是什么样子。”最后,我在纸张的中间写道,然后我在纸的左边描写了一下温特小姐用另一只手护住受伤之手的样子。
我在最后一行字下面划了两道线,伸了伸懒腰。在窗户的另一边,另一个我也在伸懒腰。她拿起笔尖已被写钝的铅笔,一支一支地把它们削尖。
哈欠打了一半,她的脸开始发生变化。首先是额头正中突然变模糊,像生了一个脓包。另一道痕迹出现在脸颊上,接着痕迹又出现在眼睛下面、鼻子上和嘴唇上。每出现一道新瑕疵,都伴有一声闷响,一个越来越快的敲击声。几秒钟内,她的整张脸似乎就分解了。
但那不是死亡的结果。只是下雨。期盼已久的雨。
我打开窗户,淋湿自己的手,把雨水抹在眼睛和脸上。我打了个冷战。该上床睡觉了。
我让窗户半开着听雨,雨声节奏平稳、轻柔悦耳。我听着雨声,脱衣服,看书,睡觉。雨声伴随着我入梦,就像一台没调好的收音机,整晚都在播放模糊的白噪音,隐约可以听见一些外语和陌生的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