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伦敦最近都在谈论一个人,这个人还是个名人,仅此而已。鲁本·罗森莎尔在南非的钻石场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衣锦还乡,打算按着自己的心思好好享用这些钱;他的发家史为那些半便士晚报【1】的读者们津津乐道,报上披露了无数关于他的奇闻轶事,说他早先是如何一文不名,现在又是如何奢侈挥霍,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对这位百万富翁在圣约翰伍德那栋气派非凡的豪宅,报纸更是极尽渲染之能事。他在这所大宅里豢养了一帮卡菲尔人【2】,这些人说白了就是他的奴隶。他还请了一个职业拳击手来当护卫,这样他就可以带着衬衣上手指上一大堆的钻石招摇过市了。那位拳击手名声极差,不过在罗森莎尔那帮乌合之众当中还算不上是最糟糕的。原先这些都还只是传闻,不过警察对他们的一次“干预”——这样的“干预”至少有过一次——证实了传闻所言非虚。那次“干预”导致了治安诉讼,上述那些报纸对此自然又是兴味盎然地大肆报道了一通。
此前,大家对鲁本·罗森莎尔这个人了解就是这么些,一直到那次宴会——已然走向没落的老波希米亚俱乐部认为这位富有的会员堪为俱乐部表率,因此为他举办了一场大型宴会。我没有出席那次宴会,不过有一位会员把拉菲兹给带去了。回来之后,拉菲兹就把那天晚上的情景跟我描绘了一番。
“那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次聚会。”他说,“说到这个人自己嘛,呃,对于他的怪异我事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他还是让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么说吧,他是我见过的最吓人最粗野的家伙,身高超过一米八,肚子像个水桶,长着一个大大的鹰钩鼻,还有红得空前绝后的头发和胡子。他喝酒就跟消防车吸水似的,就那样还发表了一通讲话,那场面给十英镑我都不愿意错过。你没有去真是可惜啊,兔宝老弟。”
我也开始后悔了,因为拉菲兹绝对不是一个大惊小怪的人,而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兴奋过。难不成他已经奉罗森莎尔为楷模了吗?他半夜时分来到我家,却仅仅是为了跟我聊这次宴会,这可不像我所了解的A. J. 拉菲兹,这么蹊跷的事情着实可疑。
“他说什么了?”我机械地问了一句。我估计他这次来访还有更为微妙的理由,暗自琢磨着那到底会是什么。
“说什么?”拉菲兹大声说道,“他可什么都没落下!他吹嘘了自己的发家史,夸耀了自己的财富,还痛斥了一通上流社会,说他们因为他的钱接纳了他,又出于赌气和嫉妒抛弃了他,就因为他拥有的太多了。他指名道姓地提到了一些人,那股子直率劲儿可真是太迷人了。他还声称自己是国家的好公民,堪称老波希米亚俱乐部会员的楷模。为了证明这一点,他还伸出一个小指指了指自己衬衫前襟正中间的那颗大钻石,而那根手指上同样也是一颗大钻石——我们那帮傲慢的王子王孙当中有谁能拿得出这么两颗钻石来呢?平心而论,那两颗钻石看上去确实不错,上头还带着一丝奇特的紫色亮光,一看就知道很值钱。不过老罗森莎尔信誓旦旦地说,就算给他五万英镑,他也不会卖的,还说他想知道,还有谁会在衬衫前襟和小手指上各戴着两万五千英镑招摇过市。这样的人压根儿就不存在,就算有人有这样的钻石,也不敢把它们戴出来。可是他有勇气,而且让我们知道了原因。在我们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掏出了一支大得吓人的左轮手枪。”
“不会就在饭桌上吧?”
“就在饭桌上!就在他讲话讲到一半的时候!不过他想做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想让我们看看他怎样在对面的墙上用子弹写出自己的名字,告诉我们为什么他胆敢戴着他那些钻石到处跑!那个职业拳击手帕维斯本是他雇来吓唬人的莽汉,现在只好赶紧吓唬自己的主人,让他赶快摆脱这个念头。当时那场面可真是混乱:有个家伙躲在桌子下面喃喃祷告,而侍者们都朝另一个人扑了过去。”
“那场面可真是够怪异的!”
“是很怪异,不过我倒宁可他们由着他去,让他把子弹全射光。他一门心思要向我们展示自己的本领,证明他有能力保护自己的那些紫色钻石;而我,你知道吗,兔宝,我一门心思想要看个究竟。”
拉菲兹的朝我探过身来,脸上带着一丝狡猾的浅笑,我终于明白他此次来访的真正用意了。
“这么说,你是想要把他的钻石弄到手喽?”
他耸了耸肩。
“这是个可怕的念头,我承认。不过,没错,我是看上它们了!老实说,这事儿我已经留意了有一阵子了;关于这个人,他手下那个职业拳击手,还有他的钻石。听了这些之后,你没法不觉得自己有义务也去搏上一搏。现在这个家伙挥舞着左轮手枪,说白了就是在发起挑衅,这么一来,这事儿就非做不可了。他摆明了就是在刺激我。我命中注定要听到这一挑战,兔宝,而作为听众之一,我必须接受这个挑战。我唯一遗憾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当地就挺身而出,把这一番话说出来。”
“嗯,”我说,“我倒没看出有什么必要非得这么做,不过,当然了,我听你的。”
尽管我尽力想表现得热心一点,可我的语气却没有体现出同样的态度。毕竟,离我们在邦德街干那一票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我们的体面生活还可以维持上一阵子。我们这段日子过得很是舒心:在拉菲兹的建议和鼓动之下,我涂鸦了一两篇东西,甚至还写了一篇文章来讲述我们偷窃珠宝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我对这样的冒险经历还是颇为满意的。依我看,有了钱就该知足,除非迫不得已,我们没必要再去冒险。另一方面,我也非常小心,不能流露出丝毫要违背自己一个月前所发誓言的意思。虽然我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情愿,拉菲兹却不予理会。
“亲爱的兔宝,你说什么‘必要’?难道作家只有饿肚子的时候才写作吗?画家画画只是为了得到面包吗?难道你我要像弓街和白教堂区【3】那帮家伙一样,无奈之下去干一些低级的勾当吗?老伙计,你伤着我了;叫你别笑,你还笑。‘为艺术而艺术’【4】是句低俗的口号,不过我承认它投我所好。关于这件事情,我的动机绝对单纯,因为我怀疑这么罕见的石头我们以后很难有机会碰上了。不过如果我不去试上一试,过了今晚,我就再也没法抬头了。”
他眼里闪着光芒,那光芒中却带着一丝寒意。
“我们得把事情安排妥当。”我只能这么说了。
“难道你觉得,如果不能安排妥当我会这么上心吗?”拉菲兹大声说道,“老弟,如果有那个本事的话,我会去抢圣保罗大教堂。可我再也不想躲过巡视员的视线去店铺里偷点贵重物品了,那跟从一位老妇人的篮子里掏苹果没什么区别。就算是上个月那次小打小闹也并不是那么光彩,只不过当时我们是不得已,而我们采用的策略多少也让事情体面了一些。对那些夸耀自己戒备森严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声在外了,而且也会更有乐趣。比如说,英格兰银行就是一个理想的对象,可那样我们得有六个人,还得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好好筹划;而对你我两个人来说,这个鲁本·罗森莎尔就已经足够了。我们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维斯是如何地骁勇。我承认,这绝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可是那又如何呢,亲爱的兔宝,那又如何呢?人应当超越自我,亲爱的伙计,否则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倒宁可我们不要去超越自我。”我笑着答道。他的热情真是令人无法抗拒,虽然我脑子里还是疑虑重重,心里却开始接受这个计划了。
“相信我,”他答道,“我保证你会没事的。我预计,所有的困难大致都是表面上的。这两个家伙都是酒鬼,这就让整个事情大大地简化了,不过我们还是要从长计议。也许会有十二种可能的方法,我们得从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我们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时间来观察他的房子。也许还会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时间。不过先给我一周的时间吧,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下一步的打算。现在的问题是,你真的打算参与吗?”
“当然是真的。”我愤愤地说道,“可是为什么我得给你一周的时间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观察那幢房子呢?”
“因为两只眼睛跟四只眼睛的作用一样,占的地方还少。除非迫不得已,我们不要结伴行动。你也不要做出这么一副受伤的样子嘛,兔宝,到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你来做的,我向你保证。你会得到你应得的那份乐趣,还有属于你自己的一颗完整的紫色钻石,却绝不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情——如果我们走运的话。”
不过,这次谈话之后我还是提不起什么热情。我现在还记得,拉菲兹走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沮丧。我看到了自己投身的这项事业多么荒唐——彻彻底底、毫无理由、毫无意义的荒唐。拉菲兹沉迷其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悖论,那些半心半意的轻浮辩词,那些经他魅力渲染之后听着毫无破绽的东西,定下心来再想时都没有什么说服力。他似乎准备拿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来冒险,纯粹就为了搞搞恶作剧,我赞赏他这种热情,可冷静地回想起来,自己却并不能受到这种热情的感染。尽管如此,我却片刻也未曾有过退出的想法,相反还对拉菲兹的这种拖延感到很不耐烦。也许,他在做出那个恼人的决定——到最后一刻才要我上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不满。
事情向来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还有他对我的态度,一贯就是如此。依我看,这一个月以来我们应该是全伦敦最亲密的两个贼了。奇怪的是,我们之间的亲密还是不够彻底。尽管拉菲兹的直率坦白很讨人喜欢,可他也动不动就会变得有所保留,这一点我已经察觉到了,因此还非常恼怒。他犯罪成瘾,遮遮掩掩成了一种本能,就连一些跟我们俩都有关的事情他也会保密。比如,我就不知道邦德街上弄来的那些珠宝他是怎么处理的,弄到哪儿去了。正是靠着这笔收益,我们两个才能维持着跟城里那几百个纨绔子弟一样的生活。对于此事以及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他一直神神秘秘的,而我却以为自己已经赢得了知晓一切的权利。我所记得的就是他怎样引诱我、让我犯下了此生的第一次重罪,但却依然无法肯定他是否信得过我。
对此我已经无力再计较了,现在却不免有些愤恨,因为他要我表现出信心来。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在罗森莎尔宴会之后的那一个星期当中,每一天这事儿都在折磨着我。我在俱乐部里碰见拉菲兹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跟我说;我去他家的时候,他要么不在,要么就是假装不在。
有一天,他告诉我一切顺利,不过进展很慢,这个游戏比他原先所想的要棘手。可是等我向他提问的时候,他又什么都不说了。我对此烦恼之至,就在那个时候,我自己作了决定。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侦察的结果,那我就自己去一趟。于是,就在那天夜里,我来到了那位富豪的家门前。
在我看来,这所房子应该是整个圣约翰伍德区最大的一幢宅子了。它矗立在两条大道的交接处,而这两条路都不是公交车道,我很怀疑在方圆六公里之内能否找出比这里还要安静的地方。这座方方正正的大房子外就是花园里那些草坪和灌木丛,房子很安静,灯光很暗,那位富豪和他的朋友们显然是到别处欢度良宵去了。花园的围墙只有不到两米高,其中一面墙上有一扇边门,通往一条玻璃通道;另外两面墙上各是一扇大门,门上涂着五道条纹,被刷成木纹色又涂上了清漆,分别通向那两条半圆的小小的车行道,两扇门都洞开着。一切都是如此寂静,于是我有了个大胆的念头,想要径直走进去,对这个地方勘察一番;事实上,我已经快要迈出脚去了。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的人行道上传来了一阵急促混乱的脚步声。我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阴沉着脸,脏兮兮的双手紧握着。
“你这个白痴!”他说,“你这个大白痴!”
“拉菲兹!”
“你就叫吧,”他恶狠狠地小声说道,“让这附近所有的人都能听见——用你最大的声音把我给卖了吧!”
然后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摇晃晃地沿着马路走了下去,一边耸着肩一边咕哝着什么,好像我拒绝了他的乞讨似的。有那么一会儿,我就那样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心里又是愕然又是愤慨,然后跟了过去。他拖着步子往前走,膝盖弯曲,弓着背,头不住地摇来晃去——这样的走路姿势只属于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过了一会儿,他在两个路灯柱之间站住了,等着我过去。我过去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短短的烟斗在点烟,那烟臭烘烘的,火柴的味道也很难闻。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似乎带着微笑。
“兔宝,你得原谅我那么大动肝火,可是你这么做真的是愚蠢透顶。我用尽办法让自己不现形——有一个晚上是在门口要饭,接着那天是躲在灌木丛里——什么都干过,唯一没干的就是像你那样直直地站在那里,盯着房子看。这样的戏码是需要行头的,而你却穿着日常的衣服冲了进来。我告诉你,他们日夜都在防着我们。这是我啃过的最硬的骨头!”
“呃,”我说,“如果你之前就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会来了。可你什么也没跟我说啊。”
他的目光透过一顶邋遢礼帽的破烂帽檐,紧紧地盯着我。
“你说得没错。”最后他说道,“我的嘴巴是太紧了点。每次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都这样,已经习惯成自然了。不过兔宝,以后我不会再对你这样了。现在我要回家了,你跟我一起回去吧。不过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请你跟我保持距离,在我跟你说话之前,不要跟我说话。你先等等,我先走。”然后他继续往前走去,整个一副老流浪汉的模样:双手插兜,手肘弯成直角,褴褛的衣服后摆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我跟着他来到了芬奇利大街。他上了一辆亚特拉斯【5】公共马车,坐在上层,我跟他隔了几排,但却还不足以逃出他那些劣质烟草的毒害范围。他居然能装得这么像——要知道他是只抽一个牌子的烟的!这是这位追求尽善尽美的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所做的最后一点精巧的润色,我心中最后那一点屈辱感也因此消除了。我又一次深刻感受到了这位同伴那股子迷人的魔力,这个家伙身上总会不时冒出一些出乎意料的新鲜东西,让人目眩神迷。
我们快到皮卡迪利大街了,我很好奇接下来他会做什么。他应该不会就这个样子走进奥尔巴尼公寓楼吧?果然,他搭上另一趟公共马车往史隆街而去,而我还是跟原来一样坐在他后面。到史隆街之后我们又换了一趟车,很快就来到了狭长的国王路要道。我的心情变得非常急切,想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到底是哪里,不过很快答案就出来了。拉菲兹下了车,我也跟了下去。他穿过马路,在一个幽暗的拐角处消失了。我急忙跟了上去,刚好来得及看见他的衣服后摆,当时他正往右边一条更为幽暗的小巷里钻。进去之后,他停留了一会儿,再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变回了原先那个年轻人,看上去也不再那么猥琐了。不过只有我看到了他,因为小巷里阒寂无人,一团漆黑。他用一把钥匙打开了小巷另一头的一扇门,里头比外面还要黑。
我本能地退缩了一下,然后听到他吃吃的笑声。这会儿我们都看不到对方了。
“行了,兔宝,这次我可没耍什么花招。这些都是画室,我的朋友,我是其中一位合法的租户。”
确实如此,转眼之间,我们已经待在了一间很高的屋子里,屋子里有天窗、画架、衣橱和平台。画室里该有的东西都有,就是不见有人画画的痕迹。拉菲兹点着煤气灯之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煤气灯在他那顶挂在衣钩上的绸缎帽子上投下的影子,帽子旁边是他日常所穿的衣服。
“你在找我的作品吗?”拉菲兹点了一支烟,开始脱掉身上那些破衣服,“恐怕你是找不着的,不过你会找到我一直在准备下笔的画布。我告诉他们我正在四处寻觅理想中的模特儿。每星期两次,我会把火炉点着,进来看一看,留下一份报纸,还有苏利文雪茄的气味——吸过那些劣等烟之后,我觉得苏利文的味道真是太好了!同时我也老老实实付房租,从任何一个方面看,我都是一个很好的租户。这里真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小小避难所,我都找不出现成的说法来形容到了紧急关头时它是多么有用。情况就是这样,圆顶礼帽进来,高顶礼帽出去,却压根儿不会有人注意到;而在夜里的这个时候,整幢房子里除了我们俩之外,多半是不会有别人了。”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要来这里乔装打扮。”我一边说,一边看着他洗去脸上和手上的污垢。
“是的,兔宝,我对你一直都很不够坦白。一个月前我不告诉你有这么个地方,确实也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理由,不过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啊。你也应该明白我们目前的处境,不让你了解我的行踪,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你也看到了,需要的时候我得有个地方睡觉,当然了,在国王街上我也不叫拉菲兹。以后你会明白的,走得越远,情况越糟。”
“这里也是你的化妆室吗?”
“这是我的私人休息处。”拉菲兹说,“伪装?在有些时候,伪装是战斗的重要内容,而且,当事情发展到最坏的一步时,你也不会以你自己的真名被宣告有罪,想想这个还是让人很安慰的。此外,在跟买赃者打交道时,伪装也是不可或缺的。每次跟人谈生意的时候,我的口音还有穿着都是沟岸【6】那边的。要不这么做的话,就该碰上勒索之类的倒霉事情了。现在这个衣橱里已经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我告诉打扫卫生的那个女的,这是为我的模特儿们准备的,等我找到他们之后就可以派上用场了。顺便说一下,我希望里头有你能穿的,因为明天晚上你也需要一套行头。”
“明天晚上!”我惊呼道,“啊,你要做什么?”
“变戏法。”拉菲兹说,“我本来的计划是回家之后马上给你写信,让你明天下午来找我,然后就把我的行动计划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接着马上带你开始行动。对于神经紧张的球手,一开始就派他们上场反而没什么,真正让他们方寸大乱的是戴好护垫等候上场替换击球手的时刻。这是我如此守口如瓶的又一个原因。你一定得原谅我。我不禁想到,上一次的行动中,你表现得那么出色,因为事前根本没有时间让你斗志消沉。我对你的唯一要求就是,明天晚上要表现得跟上次一样冷静一样机敏。不过,啊,这两次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比性!”
“我就知道,你会认识到这一点的。”
“你说得没错,而我也已经认识到了。有一点我得跟你说清楚,我不是说这次的每一步都会比上次麻烦。进去的时候很可能是一点儿也不费劲的,我们面临的真正难题是怎么出来。这就是碰到一家子生活没有规律的人最糟糕的地方!”拉菲兹愤慨地大声说道,语气中还很有些正义感,“我跟你说,兔宝,星期一那天,我在他们家隔壁花园的灌木丛里待了整整一个晚上,透过围墙观察他们。信不信由你,有人整晚都没睡!我说的不是那些卡菲尔人,我相信他们是从来都不睡觉的——这些可怜虫!我是说罗森莎尔本人,还有那个脸色苍白、像头野兽的帕维斯,他们在半夜的时候回到家里,之后就一直在喝酒,一直到天色大亮,那时我就走了。我走的时候,他们还都很清醒,相互骂骂咧咧的。还有,当时他们差点在花园里动起手来,就在离我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我听到了一些话,以后也许能派上用场,你知道‘I. D. B’【7】是什么吗?”
“非法钻石交易商?”
“正是。嗯,看来罗森莎尔就是这么一位交易商。他肯定是酒后吐真言,让帕维斯知道了这个底细。反正不管怎么着,当时我听到帕维斯正拿这事奚落他,还用威胁的口气说到了开普敦的防波堤【8】。于我开始想,这两个家伙其实是亦敌亦友的。说说明天晚上的事儿吧。我的计划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等这两个家伙出去寻欢作乐的时候,我们就进去,然后躲起来,等他们回来之后再继续躲一阵子。可能的话,我们应该在他们的威士忌里做点手脚,这样一来整件事情就很简单了。当然了,这事儿本身难度就不是很大,不过,罗森莎尔那把手枪我们可得小心,可不能让他在我们身上签下他的大名。不过,有那帮卡菲尔人在,我们只有一成的把握能在威士忌里做手脚,四处翻找钻石的可能性更是只有百分之一。一点小小的纰漏都能让整个事情毁于一旦。此外,还会有很多女士——”
“真是见鬼!”
“一群装腔作势的女士,叽叽喳喳喧哗不休。我真是怕极了,怕极了这样的喧闹!这对我们来说也许是致命的。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够想办法躲起来,不被人发现,那这一仗我们就算赢了一半了。如果罗森莎尔醉醺醺地上床睡觉,那就是我们一人一颗紫色钻石;如果他很清醒,也不去睡觉,也许就是一人一颗子弹了。希望我们的运气不会这么差,兔宝,总不会什么倒霉事都赶一块儿吧。不过这只能是听天由命了。”
接下来我们就离开了这间屋子,在皮卡迪利大街握手道别——时间比我预期的早了许多。那天晚上拉菲兹没打算请我去他家。他说自己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赶上第二天要玩板球或者其他游戏的时候,头天晚上就会早早地上床。他给我的临别赠言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记住,今天晚上你只能喝一杯酒,兔宝,最多最多不能超过两杯——如果你还珍惜自己的生命的话,当然还有我的生命!”
我记得,自己当时是很无奈地答应了他,结果就是我度过了一个无限漫长的不眠之夜。黎明终于到来了,在蓝灰色的伦敦天幕之上显现出了街对面那些房子的屋顶。我一边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再看见这样的黎明,一边痛恨自己鬼使神差地去搞了那次小小的侦察。
晚上八点到九点之间,我们在罗森莎尔家隔壁的花园里埋伏了下来。花园里的房子门窗紧闭,这都得感谢隔壁那位放浪形骸的浪荡子:他把邻居们都赶跑了,正好让他自己成了让我们手到擒来的猎物。我们借助一堵墙的掩护观察着我们的目标建筑,墙的高度刚好可以让我们看过去,即便那边有人出其不意地看过来,我们也是安全的,而且两个花园里都有足够茂盛的灌木丛,为我们提供了额外的掩护。就在这样严密的防护当中,我们站了一个小时,盯着那边两扇亮着灯的凸肚窗,窗帘百叶上影影绰绰的人影不停地晃来晃去,耳边听到的是各式各样、越来越响的声音——拔软木塞的声音,玻璃杯的叮当声,还有粗鲁刺耳的说话声。这一次好运气似乎没有光顾我们——紫色钻石的主人正在家里吃饭,而且那架势似乎是没完没了了。我认为里头正在举行宴会,拉菲兹却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车行道上响起了车轮碾过的声音,一辆双驾马车停在了台阶下。紧接着餐厅里传来了一片嘈杂的脚步声,喧哗的说话声慢慢地退去,随后又在门廊里响了起来。
请允许我精确地描述一下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我们在房子侧边的那堵墙的外头,不过距离餐厅的窗户只有几米距离。在我们的右手边,屋子的一个角斜斜地将后头的草坪一分为二;在我们左手边,屋子的另一个角正好可以让我们看到突出来的台阶以及等候的那辆马车。我们看到罗森莎尔走了出来——首先看到的是他那些钻石的闪光。接着出来是那位拳击手,再之后是一位女士,顶着一头爆炸式的头发,最后又出来一个女的,一共就这么多人了。
拉菲兹拽着我一起迅速地蹲下身子,他兴奋不已。
“女士们也跟他们一起走了,”他小声说道,“太好了!”
“还有更好的呢。”
“栀子花俱乐部!”那位百万富翁大声说道。
“真是再好不过了。”拉菲兹说,一边直起身来。这时候,马车已经轧轧地穿过了大门,疾驰而去。
“现在怎么办?”我小声问道,兴奋得直打战。
“他们还要收拾餐桌,没错,看他们的影子就知道了。客厅的窗子是对着草坪的。兔宝,关键时刻到了。面具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