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么?他可是一个性情随和、慷慨大方的绅士啊,”管家艾姆斯这样评价道,“不过,唉,我可不敢和他顶牛!”巴克与道格拉斯的关系非常亲密,与道格拉斯夫人也是一样——但这种友谊似乎有点不对劲,不只是对道格拉斯来说,甚至连那些仆人也能感觉到道格拉斯的这个烦恼。巴克,他就是在这桩祸事发生的时候在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人物。
至于在这所老房子里面的其他一些居民,只有艾姆斯和艾伦太太还值得一提——大管家艾姆斯是一个古板、拘谨、文雅,而又十分能干的人;而艾伦太太则是个健康而快乐的人,她分担了一部分女主人的家务管理工作。房子里的其他六个仆人和1月6日晚上发生的事件没有丝毫关系了。
在半夜11点45分的时候,第一次报警就传到当地的警察局里,这个警局的日常工作由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主管。塞西尔·巴克非常激动地向警局的门冲过去,用尽全力敲起了警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着说:庄园里出了一桩惨案,约翰·道格拉斯先生被人杀害了。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又急急忙忙地返回了庄园,几分钟之后,警官也赶到了犯罪现场。警官是在向郡当局紧急报告了这桩惨案之后,在12点多赶到犯罪现场的。
等到警官到达庄园的时候,发现吊桥已经被放下,楼里面灯火通明,他们全家都处于惊慌失措的状态中,像一群没头的苍蝇。众多仆人脸色惨白,彼此紧挨着站在庄园的大厅中,管家惊恐万分,无法抑制地搓着双手站在门口,只有塞西尔·巴克一个人看起来还比较镇静,他打开了离入口最近的那扇门,招呼警官跟着他进来。这时,村子里活跃而有本领的医生伍德也赶到了这里。三个人一起走进了这间充满了不幸的房子,不知所措的管家也紧跟着他们走了进来,并随手把门带上了,因为他不想让那些女仆看到这幅可怕的场景。
死者仰卧在屋子的中央,四肢摊开,他的身上穿了一件桃红色的晨衣,里面穿着夜服,赤脚穿着毡拖鞋。医生跪在这具尸体的旁边,并把桌上的油灯拿在了手里,他经验丰富,只看了受害者一眼,便明白受害者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了。受害者的伤势十分严重,他的胸前摆着一件让人感到不解的古怪武器——火枪,枪管从扳机往前大约一英尺的地方被锯断了。为了达到同时发射的效果,两个扳机用铁丝缠在了一起,这样就可以产生更大的杀伤力。当然,射击的距离很近,并且几乎全部火药都射在了脸上,所以死者的头被炸得粉碎,惨不忍睹。
乡村警官忽然遭遇到这样重大的事故,他显得有些困惑不安。“在长官没来之前,我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他惊恐地凝视着那具可怕的头颅,小声地说道。
“到目前为止,我们什么都没有动过,”塞西尔·巴克说道,“我对天发誓,你们现在所看到的一切跟我刚才发现时的一模一样。”
“这件事大约发生在什么时间?”警官掏出随身的笔记本准备记录。
“当时是夜里十一点半左右,我还没有脱衣服,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就听到了一声枪响。怎么说呢,好像声音也并不是很响——就像被什么东西捂上了似的。我狂奔下楼,跑进那间屋子时,也超不过半分钟。”
“那时的这扇门是开着的吗?”
“没错,它是开着的。和你现在看见的一样,可怜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他睡房里的蜡烛还在桌上点着,没有熄灭。后来又过了几分钟,我才想起来把灯点上。”
“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可疑的人?”
“没有的。随后,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从楼上走了下来,我赶紧跑了过去,把她拦在外面,好不让她看见这幅可怕的场景。女管家艾伦太太也来了,扶着道格拉斯太太走开。之后,艾姆斯来了,我们就又重新回到那间屋子。”
“可是,我听说过,你们的吊桥整夜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没错。在我把它放下来之前,吊桥都是吊着的。”
“那么,凶手又是如何逃脱的呢?这根本不可能!我想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的。”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样以为,不过你看!”说着,巴克把窗帘拉到一边,让他看那几乎已经完全打开了的玻璃窗。“你再看看这个!”他又把灯放低些,照在木窗台上,上面的血迹像是一只长筒靴底的印痕。
“你认为有人蹚着水穿过了护城河吗?
“正是这样!”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你在罪案发生后半分钟之内就来到了这间屋子里,罪犯当时肯定还在水中。”
“对,这点我确信无疑。那时我要是跑到窗前看看就好了!可是正像你刚才所能看见的那样,窗帘挡住了窗户,所以我根本没能想到这一点。后来,我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能让她走进这间屋子。当时的场面实在是太可怕了。”
“没错!实在是太可怕了!”医生看着那个被炸得粉碎的头颅和它周围的可怕血印说,“自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以来,这样可怕的重伤还是第一次。”
“不过,依我看,”警官说道,他那迟钝的脑子、局限的常识使他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洞开的窗户上,“你说有一个人蹚着水过护城河逃走,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过我想问你,既然当时吊桥已经吊起来了,他又是如何进到这间屋子里来的呢?”
“啊,先生,问题就在这里啊。”巴克说道。
“今天的吊桥大约是几点钟才吊起来的?”
“傍晚6点钟左右吧。”管家艾姆斯回答说。
“我听人说起过,”警官说道,“通常情况下,吊桥是在太阳西下的时候吊起来。那么在现在这个季节,每天日落的时间是在下午4点30分左右,而不是傍晚6点。这点你们怎么解释?”
“今天道格拉斯太太在请客人们吃茶点,”艾姆斯说道,“客人不离开我是不能把吊桥吊起来的。所以只得待客人离开之后,我才能做这件事。”
“这么说来,”警官又说道,“我们假定有人从外面进来,那他们一定是在傍晚6点钟之前通过吊桥来到这里,而且一直藏到半夜11点钟之后,直到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有个习惯,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庄园四周巡视一番,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他上床睡觉之前的最后一件事是看看烛火是否正常。可他进入这间屋子里时,那个人正在这里等着他,他见道格拉斯先生进来了立即就向他开枪,随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跑了。我觉得就是这样。除此以外,我也想不到有其他的解释能跟眼前的事实相符合。”
警官简单察看了尸体,他从死者身旁的地板上发现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姓名开头大写字母V.V.,它的下面是数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巴克。
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
“我敢肯定我以前见到过这个,”巴克说道,“十有八九是凶手留下来的。V.V.341。我搞不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警官一边来回翻看着名片,一边问道:
“V.V.是什么意思呢?也许是某个人名字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壁炉前面的地毯上摆放着一把大号铁锤,看样子做工不错,既坚固又精致。
塞西尔·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
“你看,道格拉斯先生昨天换油画来着,我曾亲眼看见他站在椅子上取下原先的画,并把这张大画挂在上面,取画时这把铁锤就派上了用场。”
“我想我们最好还是把铁锤放回刚才发现它的地方吧,”警官困惑不解,用手搔着头说道,“唉,看来只有头脑聪颖机敏的警探才能搞清楚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是请伦敦的警探来处理这个案子吧。”他举起了灯,围绕着屋子慢慢地走着。
“喂!”警官好像想到了什么,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问道,“这里的窗帘大约是几点钟拉上的呢?”
“大约下午4点钟刚过,”管家回答道,“那时候我们刚刚把灯点起来。”
“哈哈,这就几乎可以肯定了,一定是有人藏在了这里,”警官把灯拿得更低了,在墙角处,长筒靴子泥污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敢肯定,巴克先生,你看这泥污,几乎完全证实了你的猜测。不出意外的话,凶手是在下午4点到6点之间偷偷溜进屋子里的。他之所以溜到了这间屋子里来,我想是因为这是他最先看到的一间,他必须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所以就躲在了这个窗帘的后面。这一切看来很明显。依我分析,他的目的主要是想偷盗室内的财物。可是,恰好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所以他一不做二不休,痛下毒手,然后溜之大吉。”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警官,”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现在是不是在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呢?我们为什么不趁着凶手还没走远,把这个村子仔细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说道:“在早晨6点钟之前,这里是没有火车的,所以他应该不能乘着火车逃走。如果他双腿湿淋淋地在大路上步行的话,一定会有人注意上他的。所以在没人来跟我换班以前,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这儿的。同时,在这件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想你们也最好不要离开这里。”
伍德医生拿着灯,仔细地检查着道格拉斯先生的尸体。
“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跟案情有什么联系吗?”
死尸的右臂袒露在外面,直露到胳膊肘。大约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古怪的褐色标记——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三角形,图上的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着的——在灰白色的皮肤上显得格外醒目。
“这好像不是针刺的花纹,”伍德医生的目光透过眼镜紧盯着这个标记,“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记号。这个人曾经烙过烙印呢,就像那些在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老实说,对于这个标记,我也不太清楚,这十年以来,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但我也没打听过。”塞西尔·巴克说道。
“我也见过的,”管家说道,“每当主人挽起衣袖的时候,我就会看见这个标记。但搞不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么,或者这个标记跟案情没有什么联系了,”警官说道,“但这件事终究有点奇怪,唉,牵涉到这一案子的每桩事都这么怪。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忽然,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那只手,惊呼道:“天哪!他们把他的结婚戒指给拿走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没错,不信你看!主人的左手小指上一直戴着纯金结婚戒指,结婚戒指上面还戴着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盘蛇戒指和天然块金戒指都还在,可唯独那枚结婚戒指消失了。”
“他说得没错。”巴克说道。
“你的意思是,道格拉斯先生的结婚戒指是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的?”警官问道。
“一直是这样的!”
“那么这凶手,或者说不管他是谁吧,他首先要把这个天然块金戒指取下来,然后再取下结婚戒指,最后再把块金戒指给套上去。”
说到这里,这位尽职的乡村警官摇起头来,又说道:“依我看来,我们还是把这个案子留给伦敦警方去办吧。怀特·梅森可是一个精明人,这里的案件没有怀特·梅森应付不了的。过不了多久他就要来这里帮助我们了。不过我想,我们最好指望伦敦方面能把事情办得圆满,不怕说出来被大家笑话,要让像我这样的人来办这种案子,实在是非常吃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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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h3>
天还没亮的时候,苏塞克斯的侦探长就接到了伯尔斯通警官威尔逊的急电,他乘着一辆轻便的单马车从总部急忙赶过来,马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之后,他又乘坐清早5点40分的那班火车把报告递交到了苏格兰场。中午12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在伯尔斯通的车站迎接我们了。怀特·梅森先生面容安详,性情沉稳,他身材微胖,穿着一件宽大的花呢外套,红润的脸刮得十分干净,两条略向里弯曲的大腿看起来刚劲有力,脚上穿的是带绊扣的高筒靴子,这一身装扮使他看起来像是个矮小的庄稼汉,或者是个即将退休的猎场看守人,再或是说他像世上的任何人都可以,但唯独不像地方警署里的刑事警官。
“亲爱的麦克唐纳先生,你听我说,这可真是一桩很不寻常的案子。”怀特·梅森反反复复地强调,“新闻界的记者们听到这件案子肯定会像苍蝇一样蜂拥而至,我希望在他们来管这闲事并把一切印迹弄乱之前,我们就先处理完自己的工作,你觉得如何?在我的记忆中,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离奇的案子呢。福尔摩斯先生,我敢肯定,这里的某些情况肯定会使你感兴趣的,你信不信?还有你,华生医生,一般来说,在我们结束工作之前,医生总是要发表一些意见的,我期待着你的表现。诸位,你们住在韦斯特维尔阿姆兹旅店,因为再也找不到其他地方来安顿你们了,不过我听说那里的房子倒是还算不错,也很干净。仆人会把你们的行李送过去的,不用担心。现在,先生们,请跟我来,好吗?”
这位活跃的苏塞克斯侦探表现得十分谦虚,让人心生好感。跟着他走了十来分钟,我们就到了住处。我们收拾整顿了十分钟,然后就坐在小旅店的休息室里,开始议论这件案子的基本情况。对于这些,我在上一章已经详细地叙述过了。麦克唐纳有时会作一些笔录,福尔摩斯坐在那里,带着惊讶与钦佩的表情仔细聆听,那副样子就好比植物学家鉴赏稀有的花朵一样。
“真是奇怪!”听完案情介绍之后,福尔摩斯说,“真是奇怪极了!抱歉,我想不出以前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奇怪了。”
“哈哈,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我早知道你会这样说的,”怀特·梅森显得非常兴奋,他说道,“我们在苏塞克斯算是赶上时候了,现在,我已经把所有从警官威尔逊手里接过的资料全部都告诉你了。我可是拼着老命赶过来的!哎呀!事实证明,也许我根本用不着这么紧赶慢赶的。因为这里并没有什么事需要我立即去做。警官威尔逊差不多已经掌握了全部的情况。我只是简单核对了一下,并且作了一些研究,现在多少有了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你对这个案件怎么看?”福尔摩斯红着脸,急切地问道。
“是这样,我认为,我们首先应该把那个铁锤仔细地检查一下,事实上我也这样做了,医生伍德也在一旁帮忙。铁锤上我并没找到任何施用过暴力的痕迹。我原本还在想,也许道格拉斯先生曾用这把锤子进行过自卫,这样那个锤子上面就会留下一些痕迹,但现在的情况是,锤子上面一点儿痕迹也没有。”
“当然,这可什么问题都证明不了,”警官麦克唐纳说道,“因为有很多使用铁锤作为凶器的案子,铁锤上并没留下过任何痕迹。”
“你说得没错。这也许并不一定能证明道格拉斯先生没有用过它。但是,如果要真留下了一些痕迹,那对我们可就有大用处了,虽然事实上却没有。后来,我又仔细检查了那支火枪,那是一支大号的铅弹火枪。正如警官威尔逊所指出的那样,它的扳机紧紧地缚在了一起,所以只要你扣动后面任何一个扳机,那两个枪筒就会同时发射。我想,不管是谁作了这样的处理,他都是下定决心不让他的敌手逃脱厄运的。这支被处理过的枪不过两英尺长,任何一个人都能轻而易举地把它藏在外衣里。枪上虽然没有制造者的全名,可是两支枪管间的凹槽上却刻着‘PEN’这三个字母,名字的其他字母就都被锯掉了。”
“那上面是不是一个花体的大写字母‘P’,而另外两个字母,也就是‘E’和‘N’则较小,是这样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一点儿也不错。”
“那我知道了,这是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所制造的,那是美国的一家很有名的武器工厂。”福尔摩斯说。
怀特·梅森双眼紧紧地盯着我的朋友,就好像一个小小的农村赤脚医生望着来自哈利街的专家一样,眼前的这位专家一句话就可以解开许多让他感到困惑不解的疑难杂症。
“嘿!福尔摩斯先生,这点很有用的。你说得没错。奇怪!真是让人惊讶!难道你把世界上所有武器工厂的名字都记住了吗?”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岔开了这个无聊的话题。
“毫无疑问,这是一支美洲火枪,”怀特·梅森继续说道,“我以前似乎在某些书上看到过这样的记载,截短的火枪是在美洲某些地区普遍使用的一种武器。我们撇开枪管上的字母不说,我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些迹象证明:进到屋里,并开枪杀死主人的可能是个美国人。”
麦克唐纳摇了摇头说:“老兄,你想得可真是太远了。我压根还没听到过什么证据能证明这所庄园里有其他人进来过呢。”
“那么,这敞开的窗户、窗台上的血迹、墙角的长筒靴印、奇怪的名片,还有这支火枪又怎么解释呢?”
“那里的一切都是可以伪造出来的。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先生本身就是个美国人,或者说他曾长期在美国居住。巴克先生也是这样,你没有必要从外边弄个美国人来为你所见到的一些美国人的作为寻求解答。”
“呃,但是那个管家艾姆斯……”
“他怎么样?这个人可靠吗?”
“我了解到,他在查尔斯·钱多斯爵士那里待过十年,性格很好,可以说是非常可靠。他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买下这座庄园的时候到这里来的。他说他在庄园里从来没见过这支枪。”
“为了便于隐藏,这支枪已经被改造了。枪管就是因为这个才被截短的,很多箱子都装得下这枪,他又怎么能发誓说在庄园中没见过这样的枪呢?”
“啊,不管怎么说,他说他确实从来没有见到过啊。”
麦克唐纳显得很无奈,只好摇了摇他那天生固执的苏格兰人的脑袋。
“我还是不能相信有什么外人曾经到过这间屋子。我请你认真考虑,”每当麦克唐纳辩论失败的时候,他的阿伯丁口音就会变得更重,“如果说这支枪是从外面带进来的,并且这些怪事是一个外来人干的。我请你好好想一下,你这样的假设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天哪,老兄,这简直不可思议!甚至也不符合一般的常识。福尔摩斯先生,我向你提出这个问题来。请根据我们刚才听到过的事实来判断一下吧。”
“好,麦克先生,说说你的理由吧。”福尔摩斯以一种非常平和的语气说道。
“如果我们假定凶手存在的话,他肯定不是一个偷窃犯。这点毫无疑问,因为那只戒指和地上的那张卡片都在说明这是出于某种私人恩怨的、有预谋的凶杀案。好,如果有一个人溜进屋中准备蓄意谋杀,假如他还懂得一点儿事理的话,他一定会想到,如果要从这里逃跑一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所房子的四周围全都是水。此外,他该如何选择谋杀的武器呢?我想你一定认为,他会选择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这样才能不惊动别人,并且在达成愿望之后顺利跳出窗子,蹚过那条护城河,从容不迫地从现场逃掉。这样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他身上带着的是声音很大的武器——比如枪,他明知道只要枪声一响,整个庄园的人就会迅速地跑到事发地点,而且极有可能在他蹚过那条护城河之前,人们就能发现他,难道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这完全不符合情理嘛。”“明白,你的理由的确足够充分,”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点头回答说,“的确需要很多理由来证明。怀特·梅森先生,我想问你,你当时有没有立即跑到护城河的对岸去勘察有没有人蹚水上岸的痕迹?”
“当然,福尔摩斯先生,那里没有一丁点儿的痕迹。不过因为对面是石岸,所以我也没指望能找到什么线索。”
“难道连一点儿足迹或手印都没有么?”
“哈!怀特·梅森先生,我们现在马上动身去庄园那边看看怎么样?我想那里或许会有一些小的线索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我当然建议你去看看的,福尔摩斯先生,但我想在我们去那里之前,最好让你先把一切情况了解清楚。我是怕,如果有什么触犯了你……”这会儿,怀特·梅森表现得有点犹豫,说话也是吞吞吐吐的。
“没什么可担心的。我以前跟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处理过一些案件,”警官麦克唐纳说道,“他为人一向光明磊落。”
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按照我个人对这个工作的理解,之所以我参加办案,是想让正义可以得到申张,所以我才协助警方做工作。话说回来,如果我不跟他们合作的话,那肯定是因为他们首先想不跟我合作,因为我从来没想过去跟他们争名夺利。同时,怀特·梅森先生,我也有权利要求按我自己的思路办案,并且我会在适当的时候交出我的成果——自始至终,而不单是只在某些阶段上拥有这个权利。”
“当然,我根本没有怀疑过,你能参加办案,这是我们的荣幸。请相信,我们一定把我们所知道的一切全都告诉给你,”怀特·梅森热诚地说,“请随我来,华生医生。到时候,我们可都盼望着能在您的书里占据一席之地呢。”
怀特·梅森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起沿着素朴的乡村街道走着,街道的两旁各有一行榆树,十分挺拔。在远处,是一对古代的石柱,多年的风吹雨淋使得它们略显斑驳,上面长满了苔藓,石柱顶上的东西已经失去了原貌,它们原本是伯尔斯通的两个后脚立起来的石狮子,算是这里的标志性建筑。顺着蜿蜒曲折的车道往前走不远,就会看见四周的草地和栎树,人们只有在英国的农村才能看到这种别致的景色。然后是一个急转弯,眼前浮现出一片幽长、低矮的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典型古别墅,这个别墅的砖已经变成了暗褐色。此外,还有一个旧式的花园,花园两旁都有修剪得十分整齐的紫杉树。我们继续前进,走到庄园跟前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幽美宽阔的护城河和一座木吊桥,护城河里的水在寒冬的阳光下就像一股水银,泛着美丽的亮光。
细细数来,自从这座古老的庄园建成开始算起,光阴荏苒,迄今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它映衬出了数百年的沧桑巨变和悲欢离合。更奇妙的是,由于年代久远,现在从这些古老的墙上仿佛可以显现出犯罪的前兆来,还有那些古怪的、高耸着的屋顶以及突出的山墙,它们似乎都在为那恐怖的阴谋作着掩护。老实说,当我看到那几扇阴沉沉的窗子和前面一片黯淡的景色的时候,我感觉到发生这样一件惨案,真的没有比这里更适合的地方了。
“你看,这就是那扇窗户,”怀特·梅森指着一扇窗户说道,“在吊桥右边的那一扇,它现在正像昨晚发现时那样敞开着。”
“如果一个人想要从这里钻过去,这扇窗户可有些狭窄。”
“哈,或者他是个瘦子呢。我们并不需要用你的推论来向我们证明这一点,福尔摩斯先生。比如你和我这样的身材,应该是完全可以挤过去的。”
福尔摩斯走到了护城河的边上,朝着对面望去。然后他又仔细检查了突出的石岸和它后面的草地的边缘。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仔细勘察过这里了,”怀特·梅森不屑地说道,“可这里的确是什么线索也没有,没有任何能说明这里有人上岸的痕迹,而且,他为什么一定要留下那些痕迹呢?”
“是啊,他为何要留下痕迹?我多问一句,这里的护城河水一直是这样浑浊的吗?”
“一般来说它都是这种颜色。因为在河水流下来的时候,总是夹杂着不少泥沙杂质什么的。”
“这条护城河里面的水大约有多深?”
“我想想……这里的两侧水深有两英尺左右,中间差不多有三英尺深。”
“这么说来,我们就完全可以排除那个人在蹚过护城河时被淹死的这个幼稚的想法了。”
“不会的,即便是小孩子也不会淹死的。”
我们顺利通过吊桥,一个身材消瘦、看起来性格古怪的人把我们迎了进去。他就是管家艾姆斯。可怜的老人由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脸色十分难看,整个身子也是颤颤巍巍的。乡村警官威尔逊则是个身材高大的人,他尽职尽责,现在仍然守在现场的屋子里。医生早已离开了。
“有什么新的状况吗,威尔逊警官?”怀特·梅森问道。
“没有的,先生。”
“好,你现在可以回去休息了。你已经够辛苦的了。假如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们会再派其他人去请你过来。管家最好在门外等着我们。请让他通知道格拉斯太太、女管家和塞西尔·巴克先生,我们现在有话要问他们。先生们,现在请允许我先把我的想法说给你们听,然后你们再得出自己的看法。”
一路上,这个乡镇专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有冷静、清楚的头脑和丰富的常识,也对事实有着绝对的尊重。凭这几点,在他的本行事业里,他应该是会有不小的发展的。福尔摩斯每次听他说话时都是专心致志的,丝毫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对这个乡镇专家也很欣赏。
“这案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我们现在的第一个问题。先生们,我说得没错吧?如果说是自杀,那么我们就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这个人开始先把结婚戒指摘下并藏了起来,然后他穿着睡衣,走到这间屋子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处踩上泥印,以便使人产生错觉——有人在这里等候着他,并将窗户打开,把血迹弄到……”
“不,我们绝对不这么认为。”麦克唐纳说道。
“那就没错了。所以我想,这肯定不会是自杀,那么就一定是他杀了。现在,我们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凶手究竟是外来的人,还是这个庄园里面的人呢?”
“是的。能不能先让我们听听你的看法?”
“要我说的话,这两种可能要下结论都不太容易,但是真相一定是这两种情况的其中之一。我们不妨先假设是庄园内部的一个或几个人干的。这样,在万籁俱寂,但人们还没睡熟的就寝时间,他们躲在这里抓到了这个道格拉斯,然后用着这世上最古怪并且声音最大的武器去杀掉他,以便搞得整个庄园都听得见,但这武器又是庄园内从没见过的。这个理由看起来也没什么说服力,你说是吗?”
“没错,我想也不会是这样的。”
“好,那么我继续,这里的人都说过,在听到枪响之后,最多不会超过一分钟,这个庄园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到了现场。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他是第一个赶到这里的,但艾姆斯和其他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难道能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下脚印,把窗户打开并在窗台上留血迹,从道格拉斯先生的手指上取下结婚戒指等等一系列事情吗?这显然不太可能。”
“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这个看法。”福尔摩斯说道。
“好,既然这样,那么我们回过头来说,这也许是外来的人作案。虽然我们仍然面对很多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不是那么不可能的了。我想这个人是在下午4点30分到6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换句话说,就是在黄昏和吊桥吊起之间这段时间里。在这段时间里,因为道格拉斯太太在招待一些客人,所以房门是打开的,这个人可能没遇到什么阻碍就偷偷地溜了进来。他可能只是个一般的小偷,也可能与道格拉斯先生素有私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在美洲居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而这支猎枪又像是一种美国武器,那么,这样看来,出于私怨的可能性比较大。他偷偷地溜进了这间屋子,然后藏在窗帘的背后,一直藏到半夜11点多。这个时候,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间屋子,他们交谈的时间很短——如果真的交谈过的话——因为道格拉斯太太曾提到过,她丈夫还没离开她几分钟,她就听到枪声了。”
“没错。那支蜡烛也可以说明这点。”福尔摩斯说道。
“你说得太对了,那支蜡烛原本是全新的,现在烧了还不足半英寸。所以我推测,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先把蜡烛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才遭到枪击的。如若不然,他遭到枪击后一跌倒,蜡烛肯定会掉在地上。这点说明他刚走进这间屋子里时没有遭到袭击。后来巴克先生到这里时,才熄灭了蜡烛,并把灯点上了。”
“毫无疑问,的确是这样的,这一点再清楚不过。”
“好,按照我刚才的说法,我们来假想一下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先是走进屋来,然后点燃了蜡烛,并把它放下。这时候,一个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手中拿着这支火枪。他向他索要这枚结婚戒指——天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我想大概会是这样。出于恐惧,道格拉斯先生把结婚戒指给了他。然后道格拉斯先生就被那人毫不留情地——也可能是在一场搏斗之后——以这样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这期间,道格拉斯可能想到过要自卫,并拿起过后来我们在地毯上发现的那把铁锤。道格拉斯先生死后,凶手丢下火枪,一起丢下的大概还有这张写着‘V.V.341’的奇怪卡片——不管它代表什么意思——然后通过这扇窗户迅速地逃了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罪案的时候,蹚过了护城河成功地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我这么解释你觉得如何?”
“你说得合情合理,也非常有趣,只是有点不能令人信服。”福尔摩斯说道。
“嘿!老兄,你这可真是一派胡言,简直没有比这更不合情理的了。”麦克唐纳大声吼道,“我们都知道,道格拉斯先生被人杀害了,不管凶手是谁,我都可以向你们证明,他一定是用其他办法作的案。他让他逃跑的退路就那样被切断,目的又是什么?如果说四周安静,没有声音是他逃跑的一个绝佳条件,那么,他使用火枪来犯案,又怎么能说得通呢?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刚才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没法让人相信,那你就应该给我们指点迷津了。”
在整个漫长的讨论过程中,福尔摩斯一直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听着,生怕漏掉任何细节,不肯放过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眼儿。他双眉紧蹙,下面的那双敏锐的眼睛东看看,西瞧瞧,沉思不语。
“亲爱的麦克先生,请别着急。我想我还是需要更多的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跪到死尸旁边,一边检查尸体一边说道,“唉!这个伤疤的确很吓人,能不能把管家找过来一下?……艾姆斯,我听说你以前见到过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有奇怪的标记,一个圆圈里面套着个三角形的烙印,是这样的吗?”
“没错。先生,我经常看见。”
“你从来没听人说起过这个烙印的含义吗?”
“没听说过,先生。我对上帝发誓。”
“好,依我看,这一定是火烙的标记,烙的时候,必须要承受很大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得了的。艾姆斯先生,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后方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活着的时候,你注意到这点了吗?”
“是的,先生,我注意到了。那是他昨天早晨刮脸时一不小心弄破的。”
“嗯?以前你见过他刮破脸吗?”
“先生,很久没有见过了。”
福尔摩斯有点兴奋地说:“这倒是值得研究!当然,也许不过是巧合罢了,但是,这也能说明他当时有点紧张,没准儿他也预感到了危险的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什么比较反常的情况吗?”
“说到这个,先生,我的确有一种感觉,我觉得他的情绪好像有些波动,整天都坐立不安的。”
“哈!由此看来,这次枪击事件不是完全没有征兆的。我们已经有些进展了,不是吗?麦克先生,或许你还有其他什么问题?”
“没有的,福尔摩斯先生,你到底是个经验丰富的人,让我不得不敬佩。”
“好,接下来,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张写着‘V.V.341’的卡片吧。看质地,这是一张粗纸制成的硬卡片。在你们庄园里是否有过这样的卡片?”
“我想没有,至少我从来都没见过。”
福尔摩斯踱着步子,走到写字台的前面,他从每一个墨水瓶里小心翼翼地蘸些墨水,并将它们洒到了吸墨纸上。
“我想,这张卡片绝对不是在这里写成的,”福尔摩斯说道,“这里的墨水都是黑色的,而那张卡片上的字却略带一些紫色,并且写的时候用的是粗笔尖,而这里的笔尖都是细的。我觉得,这张卡片应该是在别的地方写成的。艾姆斯,这上面的字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先生,我实在是一点儿也不清楚。”
“麦克先生,你认为呢?”
“我觉得这个有点像是某种秘密团体的名称,会不会跟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的标记有什么关系呢?”
“我也这样认为。”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可以把它当做一个假设。从这点出发,看看我们的问题有多少能说得通。我们假设那个团体派一个人来杀道格拉斯先生,他设法钻进了庄园,在屋子里等着道格拉斯先生,并用这支火枪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那么,他之所以要在死者的身边留下这样一张卡片,无非只有一个目的:等到报纸上一登出来,这个团体的其他党徒就能知道,这个仇已经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连在一起的,完全可以说得通。那么,武器可有的是,为什么他单单挑选火枪呢?”
“是啊,这点说不通。”
“还有,那枚丢失的戒指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对呀。”
“看看时间,现在已经两点多了吧,可我们还是没有找到凶手。但是自从天亮之后,我想在这方圆四十英里之内,每一个警察都在寻找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外来人。”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
“好。你有没有这样想过,如果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地,或者是他事先准备好了一套替换的衣服呢,那他们现在不是已经把他放过了吗?”说着,福尔摩斯又走到了窗户旁边,用他的放大镜仔细地看了看窗台上的血迹,并说道,“明显得很,这是一个很宽的鞋印——大概是八字脚。真奇怪,不管是谁看见这个脚印,都会说这个鞋底的样式倒是不赖。但是,当然了,痕迹还是有点不清楚。这旁边的桌子底下放着的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福尔摩斯先生。”艾姆斯回答道。
“什么?是哑铃?可是这里只有一个啊,另外一个哑铃在哪儿?”
“我不清楚,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本来就只有这一个,我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过这东西了。”
“一个哑铃……”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这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传来。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外表精干的人正探头看着我们。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我之前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极度傲慢的目光迅速扫视了大家一周。
“很抱歉,诸位,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你们或许应该听听最新的情况了。”
“最新的情况?是抓住凶手了吗?”
“哪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发现他的自行车了。这个家伙把他的自行车扔在这里了。请你们来看看,现在就放在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往外走去,看见几个仆人和闲汉正站在马车道上检查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本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人们发现的。这是一辆用得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子上溅上了很多泥浆,好像骑过很远的路。车座的后面有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油壶和扳子等工具,可是车主究竟是谁,却还没什么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并编号了,对警方就有很大帮助哩,”警官说道,“话说回来,现在咱们能找到这件东西,也的确应该谢天谢地了。就算我们弄不清他到底去了哪里,但至少我们能搞清楚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到底为何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后来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越来越复杂了,根本看不出一点儿眉目来呢。”
“真的看不出丁点儿的眉目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问道,“哈哈!我看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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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人</h3>
我们又重新回到了那间屋子里,怀特·梅森轻声地对大家发问:“你们刚才说要对书房进行检查,现在你们检查完了吗?”
警官麦克唐纳回答说:“暂时告一段落。”福尔摩斯也同意地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你们是否愿意听一听这个庄园里面其他人的证词?我们可以用这间餐室吧,亲爱的艾姆斯,就请你先把你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我们吧。”
管家艾姆斯的讲述简洁明了,说服力很强,给人留下一个诚实、可靠的印象。艾姆斯还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搬到伯尔斯通这里时才受聘用的。他所了解到的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绅士,是在美洲发迹起来的。道格拉斯先生性格和蔼可亲,善于体贴他人——当然,或许艾姆斯对主人的这个性格还不算完全习惯,不过,一个人不能做得面面俱到。在道格拉斯先生家里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从来没见到过道格拉斯先生有什么异常的迹象,反而,道格拉斯先生可以说是他所见过的胆子最大的人。虽然道格拉斯先生叫人每晚都要把吊桥拉起来,但这只是因为那是庄园古老而该死的习俗而已,道格拉斯先生不愿意打破传统,他希望能把这个习惯保留下去。道格拉斯先生日常生活很简朴,他很少去伦敦,几乎也不离开这个村子,但是,在他遇害的前一天,他曾去往滕布里奇韦尔斯市买了一些东西。也就是那天,艾姆斯发现道格拉斯先生情绪有些不对劲,坐卧不安,一反常态,他的性情变得急躁,很容易发火。案发的当天晚上,艾姆斯还没睡着,他正在房子后面的餐具室里收拾碟子什么的,忽然听到铃声响了起来。事实上,他并没有听到枪响,因为厨房和餐具室在这所庄园的最后面,中间还间隔着好几重关着的铁门和一条长长的走廊,所以无论换了谁,也是没法听到的。艾伦太太也是因为听到急促的铃声才赶紧跑了出来,他们一起跑到大厅里,然后看见道格拉斯太太正颤颤巍巍地从楼梯上走下来。虽然她走得并不是那么稳当,但艾姆斯隐约觉得,道格拉斯太太好像不是特别惊恐,至少他没看出来。道格拉斯太太一走到楼下,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面冲了出来,他千方百计地拦住了道格拉斯太太,不让她进去,并央求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你赶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吧!”巴克先生声嘶力竭地喊道,“可怜的道格拉斯先生已经死了,我们谁都无能为力。看在上帝的分上,请先回去吧!”
巴克先生就这么说了一通,道格拉斯太太就回到楼上去了。令人奇怪的是,她表现得十分沉稳,既没有大喊大闹,也没有尖叫。女管家艾伦太太陪着她一起上了楼,并留在卧室里。这时,艾姆斯和巴克先生两人重新回到了书房,他们所看到的场景跟后来警局来人所看到的一切没什么两样。那时,油灯还点着,但蜡烛已经熄灭了。他们从窗子里面向外远眺,但由于夜晚非常黑,所以他们也没发现什么。再后来,他们奔回到了大厅里,艾姆斯在这里摇动卷扬机放下吊桥,巴克先生就匆匆地去往警局报案。
以上这些就是管家艾姆斯的证词。
而女管家艾伦太太的说法跟艾姆斯的说法基本一致。艾伦太太的卧室到前厅要更近一些,当时她正准备就寝,忽然听见了一阵铃声。她的耳朵有点背,所以并没有听见枪响,话说回来,其实书房离得也不算近。她只记得听见了一个声音,她把那个声音当做了大一点儿关门声。就这,还是早得多的事情,至少在铃响的半个多小时之前。在艾姆斯跑到前厅里的时候,她是跟艾姆斯一起过去的。她看见脸色苍白的巴克先生从书房中走了出来,他的神情显得十分激动。这时,巴克先生看见了道格拉斯夫人正在下楼,于是就拦住了她,并力劝她回到楼上。道格拉斯夫人好像也说了些什么,但几乎听不见。
“请陪着夫人,并把她扶上去。”巴克先生对艾伦太太这样说道。
之后,艾伦太太听了巴克先生的吩咐把道格拉斯的夫人搀扶到了卧室里,并竭力地安慰着她。道格拉斯夫人的样子很可怕,仿佛受了很大的惊吓,她浑身发抖,但也没有表示要再下楼去看看。她双手抱着头,身上只有一件睡衣,呆坐在卧室壁炉旁边。整个晚上,艾伦太太都在陪着她。而对于其他仆人来说,那时候他们大多已经睡着了,所以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警察到来之前,他们才知道庄园里出了状况。这些仆人基本上都住在庄园的最后方,所以也不可能听见什么枪声。
艾伦太太说完了,除了悲伤和吃惊以外,福尔摩斯他们在盘问里并没得到什么新情况。接下来是塞西尔·巴克先生,最早的目击者,他讲述了当时的情况。对于案件,除了他已经告诉警察的之外,几乎没补充什么新情况。他个人十分相信凶手是从窗户那里逃出去的,他认为窗台上的那些血迹就是最好的证据。此外,联想起当时的吊桥已经拉起来,所以刺客也没什么其他方法可以逃走。但他却解释不清楚刺客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如果说那辆自行车的确是刺客的,那么他为何不骑走呢?刺客当然不可能淹死在护城河里,因为那里的河水最深处也不过只有三英尺。
巴克先生觉得,关于凶手,他有一种非常肯定的看法。众所周知,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个非常沉默的人,不怎么爱说话,对于他以前的那些生活,更是不曾对任何人提起。当他年纪还不大时,就从爱尔兰搬到美洲了。后来,他的状况越来越好,口袋里的钱也越来越多。巴克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和道格拉斯先生初次相逢,他们当时想在加州的一个叫做贝尼托坎营的地方经营一些矿业。正当事业发展得如日中天的时候,谁也没曾想道格拉斯却突然把它变卖掉了,并举家迁至英国来。随后,巴克也把这份产业卖掉了,并搬到了伦敦。于是,他们的友谊又逐渐恢复起来,两人甚至变得十分要好。道格拉斯留给巴克的印象是:似乎总有一种危险在威胁着他,他这个人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安全感。道格拉斯忽然离开了加州,在英国这么平静的地方租下了这个房子,巴克认为这些都跟他说的那种危险息息相关。巴克先生猜想一定有个什么决不饶人的组织,或者是个秘密团体,一直在暗地里追踪着道格拉斯,其目的就是想把他杀死。虽然道格拉斯从来没提起过那是个什么团体,也没说过他到底是怎么得罪了那些人,但道格拉斯偶尔的只言片语使得巴克萌生了以上那些想法。据他猜测,那个卡片上的字跟那个秘密团体一定存在着某种关系。
“你在加州和道格拉斯先生一起工作了大约多长时间?”警官麦克唐纳问道。
“差不多有五年。”
“那时候,道格拉斯先生是个单身汉吗?”
“没错,那时他是个鳏夫。”
“他有没有提起过他的前妻什么的?”
“几乎没有,我只记得他说过前妻是德国血统,有一次我看见了她的相片,长得很美。就在我和道格拉斯认识的前一年里,她得伤寒病不幸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