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席身后的大门缓缓打开,法庭里嘈杂的声音随之停了下来,座位上的律师、顾问以及旁听席上的人都站了起来。这时法官大人、市长大人、检察官以及其他重要官员依次从大门后走了进来。他们犹如油画中的画像,衣着华丽,而每个人又与众不同。书记员在法官席的下方就座,这时在场律师再没有相互聊天了,而是抓紧最后的时间用手指翻阅着面前的材料。法官大人就座之后,其他所有人才跟着坐了下来。随即,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被告席。
不一会儿,一名狱警押着鲁宾走上了被告席。鲁宾像是从深渊地牢里走出来的一样,面容憔悴,步履艰难,但神态依然沉着稳重,睁大眼睛向四周环顾了一圈。他的目光在出庭的朋友们的身上短暂地停留了一下,脸上浮现了一丝浅浅的微笑。短暂的停留之后,他立刻将目光转向了其他地方。而从那一刻开始,整个审判过程中他再也没有朝我们这边看过。
书记员站了起来,拿起桌上的起诉书对被告人念道:
“鲁宾·霍恩比,你被控于3月9日或者10日,蓄意盗窃了约翰·霍恩比所有的一包钻石。你认罪吗?”
“不。”鲁宾简洁地回答道。
书记员拿笔记录下了被告的回答,继续说道:
“下面念到的这些人将组成负责本案的陪审团。一会儿他们会在《圣经》面前宣誓,如果你对某人作为陪审的资格有异议,那么必须在他们宣誓之前提出,你的诉求才被考虑。”
对于刚才书记员语音洪亮、吐字清晰的一番说明,鲁宾鞠躬致谢。接着,开始进行陪审团的宣誓仪式。与此同时,律师们打开档案袋,开始整理起资料;法官正与身边的一位官员相谈甚欢,官员身上穿着毛皮外袍,颈上戴着硕大的项链。
对于第一次身临法庭现场的人来说,陪审团的宣誓仪式简直太稀奇了。这种仪式让人感觉一半是庄严肃穆,一半是怪异诙谐,就像介于宗教仪式与舞台喜剧之间的表演。书记员宣读的声音十分洪亮,大大遮盖住了台下窃窃私语的声音。他挨个叫着陪审团成员的名字,被点到名字的人便起身接过法庭引导员递来的《圣经》。引导员穿着一身黑袍,样子就像是负责某个仪式的祭司。陪审员接过《圣经》以后,引导员便会高声宣读誓言,声音在法庭内回荡,就好像是在吟诵诗歌,又像是在歌唱颂歌。誓言编写的格式很押韵,用的古体英文。
“塞缪尔·史布森!”
这位像是工人身份的陪审员表情漠然地站了起来,拿起《圣经》,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引导员。接着,引导员用庄严而又单调的语气大声念道:
“你要慎重公平地审判。依据事实证据,代表真神耶和华给予被告最公正的判决。愿上帝保佑你!”
“詹姆斯·比伯!”
又一位陪审员站了起来,引导员向他递上了《圣经》,接着那庄严而单调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要慎重公平地审判……”
“这恐怖的誓词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听得我都要疯了!”吉布森对着我耳边低声说道,“真搞不懂他们干吗不能一起宣誓,一次宣誓完不就好了吗?”
“那就不成体统了,毕竟是法律程序。”我回答道,“再忍耐一小会儿!你看,只剩两个人了。”
“你不会觉得我很烦人吧?但是,我真的好害怕,这种庄重气氛太恐怖了。”
“桑戴克还没有出示证据之前你一定不能泄气。”我说道,“你要有心理准备,在这之前所有的陈述都是对鲁宾不利的证据。”
“我尽力吧。”吉布森回答道,脸上呈现一副乖巧听话的样子,“但我还是不自觉地感到害怕。”
陪审员的宣誓终于全部结束以后,引导员再次挨个点了一次名。点完名之后,引导员转身面向法庭大厅,庄严地宣读道:
“以真神耶和华之名,在被告被宣判之前,如果现在有人想要承认自己的罪行的话,那么请上前来告知我们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宣读完后,现场立刻变得出奇地安静。安静地等了片刻,现场并没有人现身认罪,于是书记员转身对陪审团说道:
“各位陪审员,被告席上的人名为鲁宾·霍恩比,他被指控于3月9日或者10日,恶意盗窃了钻石一包,这包钻石属于约翰·霍恩比。对于这项指控,他并不认罪。你们的职责就是根据呈堂证供,来判定他是否有罪。”说完,书记员便坐了下来。
坐在上面的老法官脸庞消瘦,双眼凹陷,有着一对灰白浓眉和一个显得特别大的鼻子。他扶了扶那镶着金边的夹鼻眼镜,聚精会神地盯着被告席上的鲁宾看了看。打量完鲁宾之后,他将目光转向坐在右侧的律师身上,并向律师轻轻点头示意。
控方律师随之起身,并向法官鞠躬行礼。这是我第一次见这位控方律师。他名叫赫克托·特朗普勒,是一位英国王室法律顾问。他身材魁梧,样子并不招人喜欢。他的这身打扮配上他那副高大的身材显得很是滑稽:不合身的长袍歪到了一边,露出半个肩膀,头上的假发也戴歪了,夹鼻眼镜架在鼻梁很低的位置,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尊敬的陪审团,”他虽然吐字清晰,但说话声却非常难听,“我现在向你们汇报的这个案件,在法庭上已经屡见不鲜。这个案件里,百分百的信赖却遭受了被告无耻的背叛,无私的奉献没得到任何感恩,换来的却是被告的恩将仇报。被告放着光明大道不走,非要走歪门邪道,自毁前途。”
“我现在简单介绍一下本案案情:本案起诉人是约翰·霍恩比先生,他是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来起诉被告的。霍恩比先生从事冶金业,也从事贵金属交易。霍恩比先生的两位兄长去世之后,他们的孩子就由霍恩比先生来照顾,霍恩比先生也就扮演起了他们父亲的角色。其中一个孩子名叫瓦尔特·霍恩比,另一位就是被告席上的鲁宾·霍恩比。霍恩比先生的这两个外甥都在他的公司工作,他们都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深受霍恩比先生的信赖。霍恩比先生也打算在退休之后把公司交由他们二人继承。”
“3月9日的傍晚,霍恩比先生收到一包未经加工的钻石,这是他的一个客户委托他暂时保管的,本来之后是要卖给钻石商的。钻石交易的细节我就没必要赘述了。总之,收到包裹后,霍恩比先生没有打开包裹,而是直接将那包价值三万英镑的钻石放到了他的保险柜中。同时,他还在包裹上附了一张从备忘录上撕下的纸,上面用铅笔记录了这次接受包裹的情况。锁好保险柜之后,霍恩比先生便离开,带着钥匙回到了家中。”
“但是第二天清晨,当他再次打开保险柜的时候,那包钻石却不翼而飞了。霍恩比先生看到包裹丢了,吓得魂飞魄散。但他发现昨天放进去的那张纸落在了保险柜的底部,霍比先生将它拿起来一看,发现纸上面沾有血迹,而且还印有一枚清晰的血指印。于是,他立刻锁上保险柜,通知了警方。接到报案之后,我们优秀的桑德森探员首先去到了现场。他到达以后先做了一个初步的现场勘查。之后警方的调查细节过程我就不多说了,这些在证据报告里会有详细介绍。我只想告诉各位,经过分析比对,那张纸上的血指纹与被告鲁宾·霍恩比的指纹完全相符,确凿无误。”
说完,赫克托推了推鼻梁上那副将滑落的夹鼻眼镜,又甩了甩身上的长袍,然后仔细地打量着陪审团的成员,好像在分析这群人接受信息的能力。这时,瓦尔特悄悄地从后门走进法庭,坐在了我们长椅的另一头。随后,米勒警官也走进来,坐在了我们过道对面的长椅上。
“下面有请我的第一位证人,”赫克托说道,“约翰·霍恩比。”
接着,霍恩比先生焦虑不安地走上了证人席,神色慌张。引导员将《圣经》递给了他,并念誓词:
“你发誓,你的呈堂证供是事实,所有的都是事实,无一例外。愿上帝保佑你!”
霍恩比先生庄严地亲吻了一下《圣经》,然后看了鲁宾一眼,眼神里有着说不出的痛苦和不幸,然后转头看着律师。
“你是否是约翰·霍恩比本人?”赫克托问道。
“是的。”
“在伦敦圣玛丽斧街的那个工厂是你的?”
“是的,虽然我也做贵重金属交易,但是我的主营业务是化验分析矿石和石英样品,或是交易金条和银条。”
“你还记得3月9日的事情吗?”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让我的外甥鲁宾,也就是被告人,以我的代理人的身份去艾蜜娜古堡号,将装有钻石的包裹带了回来。我本来是打算拿到钻石后直接放进银行的,不过当鲁宾回来的时候银行已经关门了。所以,我只好把钻石暂时放进了我的保险柜里。在此,我必须说明一下,包裹延误到达与被告人没有任何关系。”
“让你来这儿不是为被告辩护的。”赫克托说道,“劳驾您下次回答我的问题的时候,只用就事实回答,无需评论。当你把钻石放入保险柜的时候有其他人在场吗?”
“除了我自己没有别人在场。”
“我又没有问你在没在场,你只用回答有没有其他人在。”赫克托说道(听到这番话,旁听席有人不由得吃吃窃笑,一本正经的法官也被逗笑了),“当时你还做了什么?”
“我用铅笔在备忘录上写道:‘3月9日,下午7点3分,由鲁宾送达。’并签上了我名字的缩写,然后我将那张纸撕了下来,放在包裹上面,一同锁紧进了保险柜,接着就离开了。”
“锁完保险柜之后,你多久才离开工厂的呢?”
“马上就离开了。被告当时还在工厂外面等我呢。”
“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没让你说被告当时在哪儿。那保险柜的钥匙你也一同带走了吗?”
“是的。”
“你再次打开保险柜是什么时候?”
“第二天早上十点。”
“当时保险柜是打开的还是锁上的?”
“锁着的,然后我打开了保险柜。”
“里面除了包裹不见了以外,还有什么其他异常的地方吗?”
“没有。”
“中间这段时间,你都保管着保险柜的钥匙,对吗?”
“是的。那个钥匙拴在钥匙扣上,钥匙扣我一直随身带着。”
“有没有备用钥匙,也就是那个保险柜的复制钥匙?”
“没有,保险柜就这一把钥匙。”
“你有没有将这把钥匙交给过别人?”
“当我要外出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时,通常会把那把钥匙交给我的两个外甥中的一个来保管,谁当时暂时顶班就给谁保管。”
“还给过其他人吗?”
“没有了。”
“那张纸是怎么回事?”
“当你打开保险柜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装有钻石的包裹不见了。”
“此外你还看到了什么?”
“我还看到那张被我从备忘录上撕下来的纸落在了保险柜的底层。我捡起来反过来一看,发现上面有一些血迹,还有一枚血指印,像是拇指的指印。那张纸落在保险柜底层的时候,是带有血印的那一面朝下。”
“接着你做了什么?”
“于是我锁上了保险柜,然后通知了警方,告诉他们我这里遭遇盗窃了。”
“你认识被告很多年了,对吧?”
“是的,他是我大哥的儿子,我是看着他长大的。”
“你能不能明确地告诉我们,他是习惯于用左手,还是习惯于用右手?”
“他的两只手都能灵活使用,不过更喜欢用左手。”
“霍恩比先生,你说的这一点可是细微的区别啊,非常细微的区别。那么,你百分百确定钻石真的不见了吗?”
“是的。我先把整个保险柜检查了一遍,后来警方来又检查了一遍。毫无疑问,钻石真的不见了。”
“当警方建议让你来提取两位外甥的指纹时,你是反对的?”
“是的。”
“为什么反对呢?”
“我不想让我的两个外甥遭受这样的侮辱。另外,我也没有这个权利强迫他们这么做。”
“你怀疑过他们中的某一个人吗?”
“他们俩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霍恩比先生,请仔细看一下这张纸,”赫克托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张纸递给了霍恩比先生,“然后告诉我们,你是否认得这张纸?”
霍恩比先生稍微看了看,然后说道:
“这就是我放在保险柜里的那张纸。”
“你凭什么认定这就是那张纸呢?”
“因为上面的字是我亲手写上去的,后面还有我的签字。”
“这就是从备忘录上撕下来的,然后放在包裹上面的那张纸吗?”
“是的。”
“当你将它放进去的时候,这张纸上面有没有血迹或是指印呢?”
“没有。”
“有没有可能纸上本来就有类似的痕迹?”
“绝对不可能。写完之后我就把那张纸从本子上撕下来,放进了保险柜。”
“很好,我问完了。”说完赫克托便回到座位坐下了。接着,安斯提站了起来,开始辩护方的交叉提问:
“霍恩比先生,你说你是看着被告长大的。那请告诉我们,在你眼里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当中品德最为高尚的。他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值得信赖。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做任何有一丝不诚信或是不正直的行为。”
“这么说,你认为他是道德行为无可挑剔的模范人物,是吗?”
“是的,我现在也是这么认为。”
“那就你所知,他是否有铺张浪费或是奢侈的生活习惯呢?”
“没有。他的生活很简单,可以说是相当节约。”
“就你所知,他有没有参与过赌博,或是做过投机生意?”
“从来没有。”
“那你觉得他缺钱吗?”
“不觉得,除了正常薪水以外,他还有一些其他的个人收入,而且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因为我偶尔会让我的证券经纪人帮被告做一些证券投资,所以很了解他的财务状况。”
“除了在保险箱里发现的这枚指纹,还有什么其他事情会让你觉得钻石是由被告偷走的?”
“没有了。”
安斯提结束问话后,霍恩比先生擦了擦满是汗珠的额头,离开了证人席。接着,书记员大声喊到下一位证人的名字:
“桑德森探员!”
桑德森的穿着很是干练,步伐轻快地走上了证人席,并照例宣读了誓言。就座之后,桑德森泰然自若地看着控方律师,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桑德森,你还记得3月10日早晨生发生的事吗?”赫克托问道。
“我记得。那天早上10点23分接到了报警通知。报警通知就是约翰·霍恩比发来的,他说他位于伦敦圣玛丽斧街工厂发生了盗窃。于是我立刻赶往现场,上午10点31分就抵达了工厂。在那儿我看见了约翰·霍恩比先生,他告诉我他保险柜里的一包钻石被偷了。我之后检查了保险柜,并没有发现保险柜有被强行撬开的痕迹,一切看起来都完好无损。但是,我在保险柜的底部看到了两大滴血迹和一张纸,纸上用铅笔写上了一些字,而且沾有血迹,印有一枚带血的拇指印。”
“是这张纸吗?”赫克托说着便把那张纸递了过去。
“是的。”桑德森稍微看了一下便回答道。
“接下来你做了什么呢?”
“我把这起案件通知了伦敦警察局刑侦大队的队长,然后就回局里了。在此之后我便再也没有碰过这起案件。”
赫克托问完回到座位就座以后,法官看了看被告律师安斯提。
“请你告诉我们,”安斯提起身问道,“当你看见保险柜底部的那两滴血迹的时候,血迹是液体状态的还是凝固成块的?”
“看起来是液体状态的,不过我也没有去触摸。我原封不动地把血迹留给后面的专家来检验了。”
接着,又上来了另一位证人,他是警局刑侦大队的贝茨警官。他的举止神态跟上一位来作证的警官一样,一副泰然自若、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大步走上证人席,走完宣誓的流程之后,便滔滔不绝地陈述起他的证词来。他说得很是流利,毫不卡壳,看得出来他是做过精心准备的。虽然他的面前放着一本打开的笔记本,但他在陈述时也并没有翻看眼前的笔记。
“3月10日,中午12点8分,我收到指示,让我去圣玛丽斧街调查一起盗窃案。当时我已经拿到了桑德森探员的调查报告,在前往工厂的途中我就抽空把报告看了一遍。中午12点30分,我来到了工厂。到了之后,我首先非常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保险柜,并没有发现保险箱有任何受损的痕迹。经过测试证明,保险柜里的每一个锁都是好的,而且一点儿被撬过的迹象都没有。在保险柜的底部,我看见了两滴很大的深色液体,我提取了一小滴拿到纸上检验了一下,结果显示该液体是血液。另外,我还在保险柜底部发现了一根用过的蜡梗火柴。当我检查地板的时候,在保险柜附近也发现了一根蜡梗火柴,但是火柴头却不见了。此外,现场还有一张像是从活页本撕下来的纸张。纸上用铅笔写着‘3月9日,下午7点3分,由鲁宾送达。J.H.(约翰·霍恩比的英文缩写)’。纸上还有两滴血迹和一枚带血的拇指印。之后,我将这张纸带回了警局以便请专家分析鉴定。除了上述情况,现场并没有其他任何可疑的地方。我也检查了办公室的门以及外面的厂房大门,都没有被强行撬开的痕迹。我还问了看守房门的人,但他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回到警局之后,我递交了一份勘察报告,并把那张纸片交给了局长。”
“这张纸就是在保险柜发现的那张纸吗?”赫克托再次将那张纸片递了上去。
“是的,就是那张纸。”
“接着发生了什么?”
“第二天下午,指纹鉴定部的辛格顿先生告诉我,他比对过局里全部的指纹档案也没有找到相符的指纹。他建议我对所有具有盗窃嫌疑的人进行指纹采集。另外,他给了我一张放大的指纹图作为参考。于是,我再次来到了圣玛丽斧街,请求霍恩比先生让我采集他公司内所有员工的指纹,包括他的两位外甥。然而,他断然拒绝了我的请求。他说,他不相信指纹这种证据,而且他认为他公司的任何人都没有盗窃嫌疑。当我问他,能不能让我秘密采集他两位外甥的指纹时,他坚决地说‘绝对不行’。”
“当时你有没有怀疑过他的两个外甥?”
“我觉得他的两个外甥都具有嫌疑。因为,窃贼显然是用复制的钥匙打开保险柜的,而他的两个外甥都曾保管过钥匙,完全有可能用油蜡的方式复制一把。”
“是的。”
“我曾多次去劝过霍恩比先生,要想洗清大家对他两个外甥的怀疑,就得采集他们的指纹作比对。不过每次他都拒绝了我的要求。据我所知,他的两位外甥倒是很愿意主动提供指纹,不过霍恩比先生事先禁止了他们自己去提交指纹。后来我找到了霍恩比夫人,我想或许她能有什么办法帮助我。我向霍恩比夫人表明来意,告诉她只要有她两个外甥的指纹就能帮他们洗清嫌疑。听我说完,霍恩比夫人回答说她能立刻帮他们洗清嫌疑,因为她有她全家的指纹,这些指纹都搜集在她的指纹模里。”
“指纹模?”法官疑问道,“指纹模是什么东西?”
安斯提拿出了一本红色封皮的笔记本。
“法官大人,”安斯提回答说,“指纹模就像这样一个笔记本,一些无聊的人会拿着这玩意儿去收集他们那些更无聊的亲朋好友的指纹。”
接着,安斯提把指纹模递给了法官。法官好奇地翻着看了看,然后对证人点头示意让他继续陈述。
“是的,霍恩比夫人确实是说她有全家的指纹。接着,她就从抽屉里拿出了这本红色封皮的笔记本给我,向我展示了她全家人的指纹,还包括几个朋友的指纹。”
“她给你看的就是这本子吗?”法官将笔记本传给证人问道。
贝茨警官接过本子一页一页仔细地翻阅,直到看到一枚他认识的指纹后才开口说道:
“是的,就是这个本子。霍恩比夫人当时向我介绍了他们家里各个成员的指纹,当她介绍到她两位外甥的指纹时,我便拿出了随身带着的那张放大的指纹参考图进行了比对。对比之后发现,本子上鲁宾的左拇指的指印跟放大的参考图一模一样。”
“然后呢?”
“然后我告诉霍恩比夫人我需要把指纹模带回警局,交给指纹鉴定部进行检测分析。对此她表示同意。当时我并不打算告诉她实情,可是,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霍恩比先生回来了。得知事情的经过后,霍恩比先生质问我为什么要带走指纹模,我只将事情真相告诉了他。听完之后,他显得既震惊又惊恐。他希望我立刻将指纹模还回来,表示自己不会再追究此案,所有损失自己承担。我告诉他如果现在选择包庇鲁宾的话,自己也将构成刑事犯罪,而且作为警察我是绝对不允许的。霍恩比夫人想到鲁宾被自己的证据所加害,立刻悲痛不已。走之前,我跟霍恩比夫人说,只要我通过其他方式采集到了鲁宾的拇指印以后,就会立刻将指纹模归还给她,以免作为证物使用。”
“于是我把指纹模带回警局交给了辛格顿先生。经过比对,辛格顿先生也认为鲁宾·霍恩比的左拇指指纹与保险柜中发现的血指印一模一样。就此证据,我立刻申请了逮捕令。第二天一早,我们便将鲁宾·霍恩比捉拿归案。然后我告诉鲁宾之前我与霍恩比夫人的约定,于是他同意我采集他的指纹,这样霍恩比夫人的指纹模就不用成为呈堂物证了。”
“那这个东西怎么还是在这儿成为了呈堂物证?”法官问道。
“法官大人,这是辩方提供的证物。”赫克托回答道。
“哦,我明白了。”法官说道,“这就是‘以毒攻毒’的方法,指纹模既是毒药又是解药啊。”
“当我逮捕他的时候,我照例宣读了相关声明。被告当时说道:‘我是清白的,我根本不知道钻石失窃的事儿。’”
控方律师提问结束,现在轮到辩方律师安斯提起身提问:
“你刚刚说你在保险柜底部发现的两大滴深色液体,而你认为那是血。那你凭什么就认定那是血?”
“我取了一点儿液体放在白纸上。从白纸上看,液体呈现出血的颜色。”
“也就是说,你们并没有用显微镜或者其他方式检验这个液体?”
“据我所知,没有。”
“你确定那东西是液态的吗?”
“是的,呈液体状。”
“那液体被放在纸上之后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
“跟血液的颜色一模一样,而且很黏稠。”
安斯提问完之后便坐了下来。书记员喊到了下一位证人的名字——弗朗西斯·西蒙斯。这位证人是一位老头子。
“你是霍恩比先生工厂里的门卫吗?”赫克托问道。
“是的。”
“3月9日的那天晚上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
“没发现什么异常。”
“那天晚上你有没有照常巡逻呢?”
“当然有。晚上我都会巡逻好几次,没巡逻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的小房间里,隔壁就是那间私人办公室。”
“10号早上,谁最先到的工厂?”
“鲁宾先生,他比其他人早到了大约二十分钟。”
“他进了工厂先去了哪里呢?”
“他先去了那间私人办公室,是我给他开的门。他在里面待了好一会儿才去了实验室。没过几分钟,霍恩比先生就进了那间办公室。”
“第二个到的人是谁?”
“霍恩比先生,接着是瓦尔特先生。”
赫克托问完回到了座位上,安斯提站起来问道:
“9号晚上最后离开工厂的人是谁?”
“这个我就不确定了。”
“为什么你会不确定呢?”
“那晚我要给位于肖尔迪奇区的一家公司送一张票据和一个包裹过去。当我离开的时候,瓦尔特先生还在私人办公室里,那个叫托马斯·霍尔克的文员也还在大门口的办公室里,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们都已经离开了。”
“你回来的时候外面的大门上锁了吗?”
“上锁了。”
“那个叫霍尔克的有没有大门的钥匙?”
“没有,只有霍恩比先生,以及他的两位外甥和我有大门的钥匙。”
“你离开了有多长时间?”
“四十五分钟左右。”
“是谁给你的票据和包裹?”
“瓦尔特·霍恩比先生。”
“他是什么时候给你的?”
“在我值班前他就交给我了。他让我赶紧送过去,怕我到的时候对方已经关门了。”
“那你去到的时候那边关门了吗?”
“是的,我到的时候,那边已经关门了,所有的人都走了。”
安斯提问完后回到了座位,证人慢悠悠地走出了证人席,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接着,书记员又喊道:
“亨利·詹姆斯·辛格顿!”
辛格顿从控方律师座位席的后方站了起来,步入证人席。赫克托用手推了推眼镜,打开档案夹,翻到了某一页,然后非常严肃庄重地看了看陪审席,然后转头对辛格顿说道:
“辛格顿先生,你是在伦敦警察局指纹鉴定部工作吗?”
“是,我是该部门的主任之一。”
“你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我负责检验和比对罪犯或是嫌犯的指纹,并将根据指纹特征分类归档,以便日后参考查证。”
“那你检验的指纹已经非常之多了吧?”
“是的,我检验过的指纹都有好几千枚了。我对所有的指纹都做了细致的分析,每个指纹都有其特别的指纹特征。”
“辛格顿先生,请你看看这枚指纹。之前你见过这枚指纹吗?”说着,赫克托让引导员将那张带血指印的纸递给了辛格顿。
“见过。3月10日那天,有人把这张纸送到了我的办公室让我检验。”
“这张纸上有一枚指印,像是大拇指的指印。你能告诉我你对这枚指印的检验结果吗?”
“这枚指印是被告鲁宾·霍恩比左手的拇指印。”
“你非常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