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2 / 2)

Y的悲剧 埃勒里·奎因 14234 字 2024-02-18

“这次我不得不同意您的意见。”雷恩轻笑一声,说,“所以凶手只可能是杰奇·哈特,依我所见,他的身高正好是我算出来的高度。这点在我从梅里亚姆医生处读到他的病历卡时得到确切的证实,他身高四英尺八英寸——我的估计只差了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这想法明显不合理以外,还因为他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另外一点:路易莎说她感觉摸到的是一个光滑、柔嫩的脸颊,一般人马上会依此联想到女人——和你们一样。但是十三岁的男孩也有光滑、柔嫩的脸颊。”

“真要命。”巡官说。

“所以,站在卧室里听路易莎的证词,看她表演前一晚的经历时,我迅速地计算了一番,得到了结论。看起来,杰奇·哈特是前一晚的偷袭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里下毒,并且敲了他祖母的头一下,导致她死亡。”

雷恩停下来叹了口气,望着他的天鹅。“我可以马上告诉你,但这个结论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当时就把它抛弃了。那个孩子是需要以成人的智慧来筹划的复杂计谋的编造者——而且还杀了人?太可笑了!当时我的反应和你不久前的反应一模一样,巡官。我耻笑我自己:不可能,一定是哪里弄错了,否则就是有大人在背后指使那个孩子。我甚至还假想有个我从来没见过的大人潜藏在暗处——一个类似侏儒的人,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高。但是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该怎么想。

“当然,我没有表露我的想法。当时如果我把我的计算结果透露给你们,一定会显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怎么能期待你们相信呢?”

“我开始明白……很多事情了。”布鲁诺喃喃自语。

“真的吗?”雷恩低声问,“我想你还没有明白一半——或四分之一。布鲁诺先生,即使动用你全部的洞察力,能看出那个是怎么回事吗?路易莎·坎皮恩声称她闻到凶手身上有香草味。香草,我对自己说,和小孩并不矛盾。我探寻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来源——糖果、蛋糕、花朵,还有其他的,但你们知道,没有进展。我独自搜遍了房子,寻找可能的关联、线索,仍然一无所获。所以最后我放弃了与儿童有关的香草线索,把香草味往化学药品方面想。

“我从英格尔斯医生那里得知,治疗皮肤病的药膏的配方——秘鲁香油,有浓烈的香草味。我又从梅里亚姆医生那儿得知,约克·哈特的手臂曾经患过皮肤病,而且确实用过秘鲁香油作为疗方,我还在实验室里发现有一瓶这种香油的记录。约克·哈特!一个死人,他有可能没死吗?”

“那就是我走岔路的地方。”萨姆闷闷不乐地说。

雷恩未予留意。“的确有可能。认尸的结果并非绝对可信,我们只是假设捞起来的那具尸体是他。但是,身高怎么解释呢?巡官,你最初对我谈起发现尸体的事时并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约克·哈特的尸体,他在耍欺瞒伎俩,他也应该会找一具和自己身材大致相符的死尸。所以知道尸骸的身高对我会有帮助。但是我最后还是从梅里亚姆的病历卡上知道了约克·哈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路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约克·哈特——凶手比路易莎矮多了,至少在五英尺以下。

“那么为什么会有香草味呢?按照逻辑推理,谋杀案发生那晚的香草味的来源应该是秘鲁香油,它是一种化学药品,在凶手挑选毒药的实验室里就有,摆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其他香草味的来源。因此,虽然觉得案发当晚的秘鲁香油味不可能由约克·哈特带来,我仍然追踪这条线索,期望能找出一个解释:为什么会有其他人使用这种香油。我所能想到的凶手在案发当晚使用这种香油的唯一理由,是他刻意要留下这条线索,期望警方能借此发现约克·哈特在过去使用过秘鲁香油。但这又好像太愚蠢了——约克·哈特已经死了,抑或没死?这问题在当时非常令人困扰。”

雷恩叹了口气。“下一步是实验室。你们记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吗?一共有五层架子,每一层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摆了二十个容器,每一个容器依顺序编号。一号摆在最上层最左边的第一段架子上。你记得,巡官,我指出的装番木鳖碱的九号瓶,在顶层第一段几乎正中央的位置。而且我们发现五十七号的氢氰酸,也在顶层,但是在第三段或者说右手边的那一段。假使我不在场,仅由你向我描述这个情形,我也会知道瓶罐是按照由左到右的次序排列在整层架子上:第一段,而后第二段,而后第三段。除非依照这种顺序,否则九号瓶和五十七号瓶不可能摆在它们所处的位置上。到此为止,没有疑问。

“秘鲁香油,根据索引,是在三十号罐子里。火灾和爆炸发生以后,那个罐子不见了。但是根据我对这些容器摆放顺序的了解,我可以确切地说出它原来摆在什么位置。因为每一段有二十个容器,而且其间没有空隙,所以三十号应该是放在顶层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经查出来,马莎·哈特是家里除了约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约克有皮肤病的成员。我把她叫来,她证实了这点:没错,她知道他使用一种软膏——她不记得名称——但是她知道那闻起来有香草味。当我问她那个罐子通常摆在哪里时——我事先摆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顶层中段——她走到中段前面,取下一个摆在三十号秘鲁香油原来位置的罐子。然而当时,我发现了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气味本身一点儿关联也没有的事!”

“是什么事?”萨姆巡官着急地问,“我当时没看见任何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吗?”雷恩微笑着说,“那么你欠缺我所拥有的长处,巡官。马莎·哈特是如何取下罐子的呢?她踮起脚尖站着,才能勉强够到罐子。那表示什么?马莎·哈特,全家最矮的两个成人之一,必须伸长了手,踮起脚尖,才能拿到顶层的罐子。但是重点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够摸得到顶层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么发人深省之处吗,雷恩先生?”布鲁诺皱起眉头。

“你马上就会明白的。”雷恩的牙齿闪闪发亮,“你记得火灾之前,我们最初调查实验室的情景吗——我们发现架子边缘有两个印迹,两个都是椭圆形的,显然是指尖留下的。第一个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正对着六十九号的瓶底,另一个也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正对着九十号的瓶底。这些印迹并未进一步延伸到整个架子的深处,而只出现在边缘的前半部分。而无论是九十号瓶或六十九号瓶,都和本案毫无关联。前者装着硫酸,后者装着硝酸,但是印迹的位置另有重要意义。正对着第一个印迹的六十九号瓶,恰好在九号瓶的正下方,而正对着第二个印迹的九十号瓶,则恰好在三十号罐的正下方,都是在往下一层的架子上。而九号瓶和三十号罐都和本案有关——九号瓶装着番木鳖碱,被用于第一次下毒,掺在路易莎的蛋奶酒里面;三十号罐装着秘鲁香油,凶手在哈特太太死亡当晚身上散发出那种味道,显然,这不纯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马上跳到另一样东西上。那个三脚凳,依积尘上的三点印迹来看,它通常摆在两张工作桌之间,却被发现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有使用的痕迹——凳面有擦痕,灰尘分布不均匀。很显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会造成这么不均匀灰尘,因为坐下来应该会留下一个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灰尘整个儿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迹。现在这个被搬离原位的凳子,记住,被摆在架子中段的三十号和九十号容器的正下方,这一切代表了什么?为什么要使用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来坐,那么是为了什么?显然是用来站,这样就可以解释擦痕和不均匀的灰尘的由来。但是为什么要站在凳子上?如此一来,故事就很明了了。

“第二层架子边缘的指印显示,有人试图取得再上一层架子上的九号和三十号容器,但是却够不到,他的指尖只能够到第二层架子的边缘。要拿到那些容器,这个人必须站在某个东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场。当然,取容器的努力想必是成功了,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容器被动过。

“这能导出什么结论?导出以下这点:如果某人在六十九号和九十号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么从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离,必然代表了这个人的高度。当然不是他的真实身高,而是他拉长,或者伸手的高度。因为如果你想取得某样超出你的手所能及的范围的东西,你就会拉伸你整个人的高度,自动踮起脚尖,并把手探到最大的垂直极限。”

“我懂了。”检察官缓缓地说。

“是的,马莎·哈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从顶层架子拿到罐子!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个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拿到顶层的秘鲁香油,因为马莎和路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个在第二层架子的边缘留下指印,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马莎还要矮很多,而且不是一个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计算。巡官,我借了你的尺,量了两层架子之间的距离,发现从顶层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层架子之间,正好是六英寸。我也量了架上隔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比马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为马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说,比马莎矮大约八英寸。而因为马莎和路易莎的身高相同,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约是四英尺八英寸高!惊人而又不容置疑地证实了我原先的推算。这再度表明,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凶手,又指向杰奇!”

一阵短暂的沉默。

“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语,“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阴郁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郁闷。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推论,竟然得到了证实,但是事情实在太过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杰奇·哈特不止在梨里下毒、攻击哈特太太的头部,而且还是那个拿番木鳖碱掺在蛋奶酒里,并且取用秘鲁香油的人。这一切都是凶手的杰作。”

雷恩停下来,深吸一口气。“我清点事实,至此毫不怀疑,虽然看似疯狂,但十三岁大的杰奇确是我们要追缉的活跃的罪犯。不可思议,但是也毫无疑问!然而他的谋略相当复杂——就某方面来说颇为聪明,而且不可否认老成又睿智。无论如何早熟,也完全无法想象这个十三岁的小孩,有办法自己想出这样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费力地这样说,只可能有两个解释:其一,他只是一个成人运用的工具,这个成人想出计策,然后想办法叫这个小孩付诸实行。但是这很显然不对,大人可能拿小孩——这种最不可靠的对象,来当工具吗?有可能,但几率太小,这个成人要冒的险太大了,小孩有可能因为不知事情的轻重,或只是淘气,或耍威风而泄露机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审讯时就承受不了压力而把真相全盘抖出。当然,小孩有可能因为暴力威胁而三缄其口,但这似乎也说不太通,小孩是最直率的了,而且从杰奇的一般行为来看,他不是那种会受恐吓胁迫的孩子。”

“我对这点没有意见。”巡官咕哝道。

“当然没有。”雷恩微笑着说,“现在即使假设有个成人利用这个男孩做工具,在策略的执行上仍有一些显然矛盾的地方,而那些都是成人不可能认可的——是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发生的。这些做法,我待会儿会说明,处处指向一个孩童,而非成熟的心灵。基于这些矛盾,我抛弃了有个成人在指挥杰奇行动的想法。然而,我仍然无法相信,这计策不是大人制定的,所以我就面对一个这样的问题:计策如何可能由一名成人策划,由一名小孩执行——而他们两人之间没有共犯的关系?这只有一个可能的答案——亦即我两项解释中的另一项——这个小孩根据一个由大人制定的计划行动,而那个大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孩在执行他的计划,否则他应该会马上向警方透露。”

“所以这就是您追查到那个大纲的由来。”检察官沉思着说。

“是的。此时我觉得自己找对了方向。有没有什么线索指向谁是那个策略的成人设计者?有。其一,对毒药能运用自如,这当然指向这群人里的化学家,约克·哈特;另外一点,芭芭拉·哈特在早先的证词中提到,她父亲曾经尝试写作小说。我回想起来,觉得心头一震。小说!然后,还有秘鲁香油,只有约克·哈特一个人用这种东西。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他,不管他是死是活。”

雷恩叹了口气,伸了伸胳膊。“巡官,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有两条必须侦查的线索,而你显得十分讶异?第一条是我曾经描述的香草气味;第二条,就是我对芭芭拉·哈特的拜访,为的是追究那个成人设计的策略。从她那里,我很高兴地发现,我对约克曾经致力于写一部侦探小说的臆测是正确的。处理犯罪的小说就是侦探小说,我知道一定是这种小说。除了哈特曾经说他在写大纲以外,芭芭拉对此一无所知。这么说来,有可能存在这样一个大纲!我相信,约克·哈特基于创作小说的意图,至少曾经策划过一个谋杀策略的大纲;没有料到在他死后,却给小杰奇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犯罪蓝图。

“杰奇依照大纲行事。他会不会把大纲销毁了?不太可能。按照儿童的心理,他把它藏起来的可能性大于把它销毁。至少,仍值得动手搜寻。如果他把它藏起来了,可能藏在哪里?当然是在房子里的某处。然而房子早就被搜查过了,并没发现类似的东西。此外,我觉得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在这种喜好海盗、牛仔和印第安人,流血与暴力,正义与恶魔的搏斗的年纪——一定会选一个非常浪漫的地点来藏这个大纲。我事先已经发现这孩子进入实验室的方法,经由烟囱和壁炉。我猜测这个相当浪漫的入口,同时也可以成为一个浪漫的大纲藏匿点。既然这似乎是一个很可能的地点,我便去搜查烟囱和壁炉的内部,发现在砖砌的隔墙上方,有一块松动的砖块,砖块后面藏了大纲。这看起来也是合乎道理的,杰奇确信别人都不知道这个出入两个房间的奇妙办法,把大纲藏在那里,可以保证大纲不会被人发现。

“就烟囱来说,无疑这个孩子——顽皮捣蛋,乖张倔强,不服管教——只因为他的妖魔奶奶禁止他去实验室,就搜遍了房子上下,刻意去找一个能够让他得偿心愿的入口。正如一般儿童有时会找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物,杰奇一定曾经在卧室这边的壁炉探查搜寻过,看到那堵墙并非整个儿封到顶,就爬到那上面,由此发现不必通过门就可以进入实验室。然后他一定在实验室里东看西查,我猜他从档案柜我们发现空空如也的那个夹子里,找到了哈特自杀之前放在那里的手稿。一段时间后,可能就在他决定要把虚构的罪案付诸实施的时候,他把烟囱里的那块砖弄松——也可能本来就是松的,他只是顺便利用把它当作藏物点。还有一件事:记住,从发现大纲到第一次下毒,他有很长一段时间去思忖那个引人入胜的谋杀计划,拼出艰深的字眼,了解其中的要旨,无疑虽然没读懂一半,可是也到了足以明了如何行动的程度。因此,记住,发现大纲是在第一次下毒之前,然而是在约克·哈特死亡以后。”

“只不过是个小孩,”巡官喃喃自语,“所有那些……”他摇摇头,“我——妈的,我不知道要怎么说。”

“那就洗耳恭听好了!”布鲁诺粗暴地说,“继续吧,雷恩先生。”

“回到大纲本身。”雷恩继续说,此时他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当我找到的时候,我不能把它拿走,否则杰奇会发现大纲不见了,而且我要让他以为自己是个了不起的成功者。所以我当场抄了一份,把原件放回去。我还找到了一支装满白色液体的试管,我知道一定是毒药。为了安全起见,我用牛奶替代了那些液体——还有一个理由,等你们读了稿子本身就会明白。”旁边的草地上有一件旧夹克,雷恩伸手把它拿过来,“我已经随身携带好几个星期了,”他平静地说,“一份引人入胜的文件,我想在我继续之前,你们二位先把它读一遍。”

他从那件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铅笔誊抄的约克·哈特的大纲,交给布鲁诺。两位访客赶紧一起阅读,雷恩沉默地等他们读完。当他们同样沉默地把大纲交还时,两张脸上都有恍然领悟的神情。

“刚才我说,”雷恩把抄本小心收回以后,接着说,“在执行这个其实说起来算计老练的策略时,有一些很明显的幼稚的矛盾之处,我依照它们在调查中出现的顺序,一一加以说明。

“第一,毒梨。暂时先不谈有没有杀死路易莎的意图,无论动机是什么,至少下毒的人就是要在梨里掺毒药。我们发现用来注射毒药的针筒掉在房间里。我们知道,那个梨一开始并不在房间里,那是下毒的人带进来的,换句话说,下毒的人带着一个没有毒的梨进来,在他的犯罪现场实行下毒的步骤。这多可笑!事实上,多么幼稚!成人会这样做吗?由于有被发现或干扰的可能,可以料想,这个犯罪行动应该是很仓促的。一个成人想在梨里下毒,会在进入要放梨的房间之前把毒药注射好,这样就不必在每一秒钟都十分宝贵、随时都有可能被发现的情况下,还站在那里进行把注射针插进梨里的工作。

“确实,如果凶手是故意把针筒留在房间里的,那么我就无法下结论说,带针筒进来的理由是要在房间里给梨下毒,如此我也无法确知梨是在房里还是房外下的毒。然而暂且假设注射器是被故意带进来留在房间里的,为什么呢?只有一个合理的可能:要引起人们注意梨被下了毒。但这未免多此一举,我们已经证明谋杀哈特太太是预谋犯罪,不是意外!尤其是在这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下毒的阴谋,梨被下毒的事一定会被发现,因为警方会寻找下毒的迹象——事实上,萨姆巡官正有此举。因此,所有的迹象指出,注射器是无意间被留下来的,这表示,把注射器带进房间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要用它在房间里给梨下毒。当我阅读大纲时,这点得到了证实。”

他再度从夹克口袋里把大纲拿出来,打开。“大纲上实际是怎么说的?它说:‘这一次的方法,是在一个梨里下毒,把它放在……水果盘里’,等等,然后接下来说,‘Y……挑选……一个已经腐烂的梨,把它带进房间。梨里注射了满满一针筒的毒药’,等等。以一个小孩的心思来看,”雷恩把大纲丢在草地上,继续说,“大纲讲得很粗略,并没有特别说明应该在进入房间之前还是之后在梨里下毒,而且也没有指定要把针筒留在房间里。就如任何成人的想法一样,哈特理所当然地以为,梨会在带进犯罪现场之前就被下了毒。

“因此,无论解读这个大纲的指示的人是谁,是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在死者的房间里给梨下毒,我马上看出,这是心智不成熟的迹象,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由成人构思、但由小孩执行的案件。该行动显示出,当指令暧昧不明时,童稚的心思是如何运作的。”

“绝对错不了。”巡官喃喃地说。

“第二个矛盾。你们记得实验室地板上的灰尘里有许多脚印,没有一个是完整清晰的。这些灰尘不可能和哈特原来的计谋有任何关联。显而易见——因为根据该计划,他自己还住在实验室里,根本不会有任何灰尘。所以那些脚印和任何由其推断出来的结论,都涵括于真实情况之内。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实验室的使用者把所有清晰的脚印全都磨掉了——一方面,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做法十分精明,然而在房间唯一的那扇门附近,没有一个脚印——不管是被破坏或没被破坏的!成人不会忽略在门附近留下脚印,因为他进来的真正方法是通过烟囱,而这点应该要当作秘密严加保护。门附近的脚印可以误导警方以为闯入者是从房门进来的,案犯也许用了一把复制的钥匙。门附近没有任何脚印,绝对会将调查引向壁炉。又一次,如我所说,一个心智不成熟的迹象。他忽视了他行动上最明显的破绽——因为他确实想到把脚印磨掉,若换成一个成人,当然不会留下这个破绽。”

“加上这点,”萨姆粗着嗓子说,“天哪,我真笨!”

“第三个矛盾,大概是所有矛盾中最有趣的一个。”雷恩的眼睛一时灼灼有光,“你们两人——和我一样——都被杀死哈特太太的那件不可思议的武器搞得很困惑。那么多可用的武器,却用一把曼陀林琴!为什么?坦白说,在我读到大纲之前,我一点儿也想不通为什么杰奇会选一把曼陀林琴作为凶器。自然我假定,无论他跟从的是谁的策略,指定使用曼陀林琴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我甚至想到,使用曼陀林琴可能只是为了暗示其拥有者约克与本案的关联,但那也不合道理。”

他再度拿起大纲。“参考大纲上面怎么说?没有一个字提到曼陀林琴!它只是这样说:‘用钝器敲击埃米莉的头。’”

萨姆瞪大眼睛,雷恩点点头。“我知道你得出结论了。完全孩子气的理解方式!随便问一个十三岁的小孩,‘钝器’是什么意思,大概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不知道答案。大纲里再没有其他字眼提及这个杀人的钝器。约克·哈特不假思索地写下这个名词,知道任何成人都会明白,钝器是指一种不锐利的、沉重的武器。杰奇读到这个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必须取得一种叫做‘钝器’的怪东西,然后用这东西敲击他可恶的祖母的头。小孩的心思如何运作?器——这个字对小孩仅代表一个东西:乐器。钝——算了,他不管了,这个字或许连听都没听说过,即使听说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或者他曾经查过字典,发现那意指某物是粗的,不是尖的;是圆钝的,不是锐利的。他一定马上联想到了曼陀林琴——如芭芭拉·哈特所言,房子里唯一的一样‘器’,而且又属于策划这桩计谋的罪犯约克·哈特所有!这些都属孩童之举,成人中只有白痴才会以那种方式理解‘钝器’。”

“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布鲁诺反反复复只讲得出这句话。

“整个来说,我知道杰奇在实验室找到了那份手稿,然后一步步地根据指示,实践真正的罪行。现在,想想大纲本身:它特别说明,约克·哈特本人——当然,哈特是指在小说里代表他本人的那个角色——是那名凶手。假设是一个成人找到了那份大纲,并计划根据大纲实施真正的罪行。他读到约克是故事里的罪犯,但是约克已经死了,难道他不会因而舍弃所有指明约克是凶手的计策吗?自然会。然而我们的这位凶手做了什么?他使用秘鲁香油,依大纲的说明,这是指向约克·哈特的线索。约克·哈特对香油的设计很聪明:香油是指向故事里的凶手的一种‘气味’,因为该线索,他才会在故事结束的时候被逮住。然而,在真实生活里,既然哈特已经死了,使用香草的气味来引人怀疑约克·哈特岂不幼稚?!在这里我们又发现了什么?一种盲目跟从文字指示的心思——一个不成熟的脑袋。

“第四个矛盾,或许这是第五个?在哈特的故事里,他自己是罪犯,并且暗植一条线索指向他本人——香草的气味。在他的故事里那是真线索,但是鞋子——康拉德的鞋子——是假线索,原意就是要将其当作假线索,刻意嫁祸康拉德,以误导警方偏离正确的调查方向。

“然而,当这不再是一个故事,而变成真实生活时,情况改观了。某人把小说情节当作真实犯罪的模式来跟随。在本案中,指向约克的香草线索,也变成了假线索!因为约克死了,现在他在这个计谋当中根本已经不成要素。那么为什么凶手会那样做,使用两条假线索指向两个不同的人?任何成人若处在杰奇的立场,会选择康拉德的鞋子作为稳当的假线索,而舍弃指向死人的香草味。至少,会在两者中选择其一,不会一视同仁地两样都用。假使选择鞋子,也不会像杰奇一样当真穿起来,只会把毒药淋在其中一只的鞋尖上,然后把鞋子留在康拉德的衣橱里,这就够了。但是,又一次,因为对暗示和明白的指令都缺乏成熟的理解能力,在大纲并未说明必须穿着的情况下,杰奇当真把鞋子穿起来——打翻爽身粉,大纲里并未提及,纯粹是个意外,这也证明了穿上鞋子的目的并非留下脚印——而这是穿鞋子唯一可能的理由。这一切指出,这名凶手在面对仅需一般成人的智慧即足以应付的情况时,却不辨轻重。再一次,如我所说,这被证明是幼童之举。

“最后,那场大火。在读到大纲之前,那场火灾使我很困惑。其实,在我读到大纲之前,很多事情都让我很困惑,因为我一直想给每件事情都找出理由来,而事实上根本全无理由可言!所有的事都是盲目做出来的。大纲里对那场火灾的目的如此说明:使之看起来像有人意图谋害约克·哈特,因而让约克显得无辜。但是哈特一死,以他的卧室为中心的火灾就变得没有意义,任何成人或者会因此将这一步全然放弃,或者将之改为与自己相关联的策略——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房间或在接近他自己的某处纵火。成人大概会干脆放弃,因为即使在约克的小说里,那也是一个蹩脚的手法,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侦探故事的素材。

“那么,我们面对的是什么?一份虚构的犯罪故事的大纲,被巨细靡遗且愚蠢地从头到尾遵循——在每一项需要原创性或进行选择性思考的行动上,遵循者都表现得不成熟,像个小孩。这些事情使我确信杰奇是凶手,而且会和说服我一样说服你们。杰奇对他所全心遵循的大纲的微妙与复杂,一点儿也不理解,他唯一能理解的,就是对要做什么事的清楚和特定的说明。至于做这些事情的理由,他并不理解。他的脑袋唯一明白的地方是:遵循大纲。他知道约克是罪犯,知道约克已经死了,便打定主意自己来当约克,或者说罪犯。所以每当大纲说约克或者Y必须做什么的时候,杰奇就把自己当作约克,然后去做,甚至连那些约克在大纲里刻意安排给自己——即罪犯——脱罪的指示,他都照做不误!而且每次杰奇必须靠自己的判断行事,或必须解析某件没被具体指出来的事物时,他的反应都很合乎本性——做出幼稚的举动,把自己暴露出来。”

“那要命的第一次下毒,”萨姆清了清喉咙,说,“我看不出来——”

“耐心点儿,巡官,我正要提及这点。我们当时并不知道那次下毒是不是蓄意谋命,然而,当我们由谋杀案推知第二次下毒无意谋命以后,大概也可以假定第一次没有那个意图。在知道那是约克的计谋之前,当我想到杰奇可能是凶手的时候,我问自己:‘蛋奶酒被下毒,看起来似乎是杰奇意外阻止了惨剧的发生,那么,是否有可能他喝下蛋奶酒并非意外,而是故意的?倘若如此,是为了什么?好,如果第二次下毒的目的不是杀人,第一次下毒的目的也不是杀人,那么凶手要如何使路易莎连一口蛋奶酒也不喝,而同时又能把蛋奶酒被下毒的事实显露出来?毕竟,仅在饮料里下毒,比如说,假装无意地把它打翻,并不能显出里面有毒的事实——小狗的出现完全是意外。所以,如果路易莎不可以喝那饮料,而又必须让人知道其中有毒,凶手不得不采取大胆的对策。事实上,杰奇自己喝下了一些,就是他在遵照某种指令行事的重要证据——他不可能自己将它下毒,然后又故意喝一口致病——这根本不是小孩的行事方式。他照此行事的事实,使我确信他是在遵循一个并非由他策划的计谋。

“等我读了大纲,一切就了然了。在故事里,Y在蛋奶酒里下毒以后,自己有意小啜一口,微感不适。如此可以一箭三雕,既不伤害路易莎,又使情况看起来像有人要谋害她,最后,还把自己摆在最无辜的位置——因为下毒的人怎么可能故意陷害自己?哈特的计划很高明——从小说的角度来说。如果他策划的是一个真正的杀人阴谋,显然即使为了掩人耳目,他也不至于考虑自己服毒。”

雷恩叹了口气。“杰奇读了大纲,看到Y给蛋奶酒下毒,然后自己啜了一小口。杰奇知道大纲上说Y做什么,他就一定要照做不误,所以只要他的胆量——以及情势允许,他就照章行事。事实上,杰奇在第一次下毒时喝下蛋奶酒,以及在第二次案件中自己既下毒又杀人,这些都有力地证实,他只是盲目地遵从一个异想天开、不符合事实的计谋,对其中所隐含的任何意义当然从来都没了解过。”

“动机呢?”萨姆有气无力地问,“我仍然想不通为什么一个小孩会谋杀他的祖母。”

“棒球是一个理由。”布鲁诺故意语气滑稽地说。

萨姆瞪了他一眼。布鲁诺说:“毕竟,那样的家庭,很容易理解嘛,萨姆。嗯,雷恩先生?”

“是的,”雷恩面带哀伤地微笑,“你早就知道答案,巡官。你自己明白,这个家庭的魔鬼血统是怎么造成的。虽然才十三岁,但杰奇的血管里有他父亲和祖母的病态血液,可能出生的时候他就已经具有杀人的潜力。也就是说,除了所有的小孩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的执拗、捣蛋和残忍的倾向——他的这些倾向特别大——他还继承了哈特家血统的弱点。你们记不记得他对小家伙比利几近疯狂的欺压?他热衷于搞破坏——践踏花草,差点儿淹死一只猫,全然不受管教。除此之外,根据我的猜测,但大概也八九不离十:哈特家族没有所谓的家庭温暖,家人之间的仇恨与整个哈特家族的习性并无矛盾之处。老太太经常毒打那个男孩,事实上,案发前三个星期,还因为他偷了路易莎的一个水果鞭笞过他。那个男孩曾经听到他妈妈马莎对老太太说‘我希望你死掉’之类的话。孩子气的仇恨日积月累,加上脑子里的劣根性煽风点火,他可能在读到大纲,看见家中所有人里面他最讨厌的敌人,也是他母亲的敌人,‘埃米莉祖母’,要被计划杀掉时,立即产生了灵感……”

此时,曾经多次出现在雷恩脸上的衰老、憔悴的表情再度出现,使得他的脸色异常阴暗。“因此,不难理解,当这个因遗传因素和环境而心灵扭曲的少年,发现一个以他假想中的敌人为谋杀对象的计划时,会觉得多么合心意。而且在采取第一个步骤——下毒——以后,没有被逮到,他看不出有任何道理不继续往下做,他的犯罪冲动因成功而增强。这些令人困惑的罪行,和多数罪案一样,因种种不在约克·哈特的计划之内,或因幼龄罪犯参与所造成的意外而更趋复杂,如床头柜上的粉盒被打翻,杰奇踮着脚站定时被路易莎摸到,可以证实下毒者身高的脏污指印的存在。”

雷恩停下来喘口气,布鲁诺赶紧开口问:“佩里,或者说坎皮恩,在这里面的角色呢?”

“巡官以前就揭示过答案。”雷恩回答道,“佩里,埃米莉前夫的儿子,对她心怀怨恨,因为她个人应对他父亲的惨死负责。无疑他心中有某种犯罪意图,否则何必改姓在这个家里谋职。无论是真是假,总之他想以某种方法让哈特太太吃苦头。然而当老太太被杀,他就身处险境了,可是他不能离开。也许他早在谋杀案发生以前就断绝了原来的念想——他似乎因为与芭芭拉亲近而受到极大的影响。他真实的意图可能永远没有人知道。”

好长一段时间,萨姆巡官都以一种非常奇怪的深思神情看着雷恩。“为什么……”他问,“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您都这么噤若寒蝉?您自己说在搜查实验室以后就知道是那个孩子,可您为什么要这么神秘兮兮的?这对我们不太公平,雷恩先生。”

良久,雷恩都没有答话,等他终于开口,那沉重的语调充满了难以言传的感情,萨姆和布鲁诺都为之震慑。“让我向你们大致剖析一下,在调查进行期间,我自己的感触。当我知道那个孩子是罪犯,一次又一次的证实驱走我最后的怀疑时,我就面对一个可怕的问题。

“无论从任何社会学的观点来看,都不应该要求那个男孩对他所犯的罪行负道德上的责任。他是他祖母罪恶的受害者,我要怎么办?揭发他的罪状吗?如果我揭发了,你们的态度会如何——你们,曾经宣誓维护法律的专职人员?你们没有选择的余地,那个孩子一定会被逮捕,可能要被送进监牢关到他长大成人,然后因他在道德上不应负责任的年纪所犯的谋杀罪受审判。假设他没有被判犯了谋杀罪,然后呢?充其量他也只能以心理不正常的理由请求释放,然后在精神病院度过余生。”

他叹了口气。“所以,我既然并未宣誓护卫字面上的公正,既然罪恶的源头并非那个男孩,既然无论是罪案的策划或犯罪冲动都不是出自他本人,既然就广义来说,他是悲惨环境的受害者——就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雷恩凝望着池面静谧的波纹和悠游的黑天鹅。“从一开始,甚至在我读到大纲之前,当我以计谋是由成人构思的假设为基础进行调查时,我就预测到可能还有一次谋害路易莎的行动。为什么?因为,由于前面两次都不是当真的,由于哈特太太的死才是主要的目的,根据逻辑,阴谋者应该会再安排一次以路易莎为对象的‘企图’,以加强杀人动机是针对她,而不是针对她母亲的假象。倘若这名新的阴谋者真的要杀死路易莎,我怀疑这第三次企图可能当真会致命。无论如何,我相当肯定会有另一次行动。

“当我在烟囱墙上的秘洞里找到一试管的毒扁豆碱——这个计谋中还没有被用上的毒药,想法便得到证实。基于两点理由,我用牛奶取代了毒扁豆碱:以防万一,并且给杰奇一个机会。”

“恐怕我不太理解怎么——”布鲁诺开口说。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们,我在什么地方找到大纲的原因。”雷恩把他的话挡了回去,“等到你们了解,就太迟了。你们会设陷阱,当场逮住他,把他缉捕起来。我要用什么方法给他一个机会?就是用这个方法。我找到手稿时,发现里面不止一次说明,无论如何,绝对没有要毒死路易莎的意思,这一点一再重复,正如你们所读到的,那里面说不要杀死她。因此我用一试管无害的液体取代,让杰奇有机会实行大纲上的最后一项指令,即对路易莎进行第三次假下毒,而不造成任何恶果。我很确定他会不顾一切地遵照大纲的指令做到底。我问自己:等他依照大纲的指示对脱脂奶下毒以后,他会做什么?大纲对这点并未完整说明,Y只说他会或者引起她注意脱脂奶不太对劲,或者用某种方法避免路易莎喝下去。所以我在旁边观察。”

他们俯身向前,神情紧张。“他做了什么?”检察官轻声问。

“他从窗台溜进卧室,拿着他以为装着毒药的试管。据我所知,大纲要求在脱脂奶里滴十五滴毒药。杰奇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整支试管的毒药都倒进了玻璃杯。”雷恩停下来,沮丧地望了一眼天空,“这看起来很糟糕。这是第一次他故意不遵照大纲的说明。”

“然后呢?”萨姆粗声问。

雷恩疲惫地望着他。“虽然计划中指示,要在路易莎喝下去以前引人注意奶中有毒,但他并没有如此做。他任由她喝下去,事实上,我看见他从窗台外偷看,而且,看见她喝下脱脂奶以后没有任何痛苦挣扎的表现,他脸上有失望的表情。”

“上帝慈悲。”布鲁诺大为震惊。

“不是位很慈悲的上帝,”雷恩沉重地说,“起码对那个可悲的小家伙不怎么慈悲。此时我的问题是:杰奇会做什么?确实,他在好几方面都没有服从大纲的安排,而现在大纲已经结束了,他会就这样罢手吗?如果他到此为止,如果他没有再企图毒害路易莎或任何人,我下定决心绝口不提他的罪状,佯装无法破案,从此退出这出戏,这样这个男孩可以有机会改邪归正。”

萨姆巡官的表情很不自在,布鲁诺瞪着一只搬了一小片干叶子,忙乱地沿着小土丘爬上去的蚂蚁。

“我看住实验室,”雷恩的声音毫无生气,“那是杰奇可以取得更多毒药的唯一地方——如果他需要的话。”他稍稍停顿了一会儿,“他需要。我看见他潜入房间,刻意拿下一个标明有毒的罐子,装满一支小瓶子,然后离开了。”

雷恩一跃站起来,用脚尖踢起一团泥土。

“杰奇给自己定了罪,两位先生。对流血和谋杀的欲望已经深植于他的脑袋。当时他已经开始根据他自发的意念,跨越现成和特定的指示——事实上,违背了大纲。这时我知道,他已经无可救药。如果不引人怀疑地活下去,他会一辈子都是社会的害虫。他不适宜再活下去,同时,如果我告发他,继之而起的,将是一个社会报复十三岁大男孩犯罪的惨烈局面。至于他所犯的罪,最后分析起来,其实是社会本身的……”雷恩沉默不语了。

等他再度开口,语气已然不同。“整个悲剧事件,你们可能会说,正是Y的悲剧——正如他所自称的。约克·哈特以写作小说的意图计划一起犯罪,却在自己孙子的心里创造出一头自我毁灭的怪物,后者把计划承接过来,一步步实践到叫人毛骨悚然的地步,甚至远超过Y在小说里的意愿。当那个孩子死亡时,我选择演出众人中的一角,仿佛我也被这悲剧吓坏了——而不揭露他的罪状。揭发能对谁有好处吗?对所有关心他的人来说,永远不公开这男孩的罪状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我当时揭露他的罪状,在你的上司和新闻界都在叫嚣要求一个结果的时候,很自然你会将事实公布出来。”

萨姆想要说什么,但雷恩又接着讲:“还有杰奇的母亲马莎,也要列入考虑之中,更重要的是,小家伙比利,总要给他一个机会……同时,巡官,我没有意思要害你受苦。假使,譬如说,你因为逮不到凶手而被降级,那么我将不得不出面,让你用这功绩保住职位,那是我欠你的,巡官。”

“谢谢。”萨姆淡淡地说。

“但是经过两个月,抗议的风暴平息了,你的地位安稳如前。我再没有理由隐藏事实不让你们两位知道——提醒一下,我是把你们当朋友,而非执法的官员。我唯一的希望是,你们能从人道的立场来理解我在这整桩难缠事件中的所有动机,并继续把杰奇·哈特可怕的故事保密到底。”

布鲁诺和萨姆沉重地点点头,两人都显得心事重重,情绪低落。萨姆又自顾自地点了几次头。突然,他在草地上坐直身子,把两个肥大的膝盖抱在宽厚的胸前。“您知道,”他随口说,“这档事最后有个地方我不明白。”他扯起一片叶子,放在嘴里咀嚼起来,“那孩子在最后一次下毒的时候竟然犯错,自己喝下了他原来要给坎皮恩那女人的毒牛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嗯,雷恩先生?”

雷恩没有回答。他的脸稍微避开萨姆,默然地把手探进口袋,抓出一把面包屑,把面包屑投向池面。天鹅优雅地向他游来,开始啄食面包屑。

萨姆靠向前去,不耐烦地轻敲雷恩的膝盖。“嘿,雷恩先生,您没听到我说什么吗?”

布鲁诺检察官忽地起身,粗鲁地捶了萨姆的肩膀一拳。巡官吓了一跳,仰头看他,布鲁诺脸色苍白,下巴僵硬。

雷恩缓缓转过身来,以痛苦的眼神望着两位男士。布鲁诺语调怪异地说:“走吧,巡官,雷恩先生累了,我们最好上路回城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