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安娜——”他每每唤她的另一个名字,便仿佛剥去了她精心包裹的层层面纱,随后欣赏她被曝晒在毒日下的痛苦,“去找到小胡蝶,完成我们的交易。否则,还会有别的事情发生,是你完全对付不来的事。”
1
唐晖贴了一个月的薪资,总算见到了施常云。
拘留间比他想象中要干净一些,青砖墙缝里露出一道道灰白色水泥,空气里都是腐烂的咸津津的气味,一只蜘蛛在右墙角的网上懒洋洋地垂下一根吊丝,那丝在施常云头顶晃动,他似乎浑然不觉。
“下次记得给我带一块巧克力,在这里什么都没得吃。”
施常云让唐晖惊讶的地方不是他的镇静,而是从容,脸上每一条肌肉都散发出雍容感,好像不是蹲狱,而是在花寨里打茶围一般。手脚都是闲的,整个身体都在有节奏地抖动,一副刚刚抽完大烟后的松散模样。他也不是特别好看的男人,起码第一眼是无法吸引女人的。太瘦削,肩膀薄窄如刀刃,双颊天然塌陷,黑眼圈里都是深渊的迷雾,嘴唇自然微启,拱成珠状,头发松垂地披在额前。他的脆弱是显而易见的,可正是这样的人,一个月前手持利斧在阳台上对着喝红茶的兄长施常风连砍四十七下,活活将对方砍成肉酱。两只胳膊只吊连了一丁点儿皮肉,脑浆顺着阳台雕花铁栏杆的间隙蜿蜒流淌,滴落在施太太额上,她发出的惨叫几乎将佣人的耳膜震破……
然而即便闹出如此大的动静,施常云还是逃了二十来天才被捕。因其父施逢德怕小儿子若伏法处刑,施家便要断后,于是铤而走险,将大儿子血肉模糊的尸身偷偷送去停尸房,只说是得了急病死的。可惜光顾着买通仵作,偏生忘记了自家厨子当时就在花园后边的绿萝架下听壁脚,结果不出三日,上海滩每个包打听都晓得了济美大药房的凶案始末,施常云哪里还逃得过。后来老头子几次三番想自己顶罪,无奈现场目击证人太多,根本行不通。
被抓当晚,据说施常云正与一位不知名的交际花在杨子酒店鬼混,揪出来的辰光都是光着屁股的,只披一件睡袍。那女子始终捂着脸,不大看得清真面目,大抵是记者亦不在乎,所以只有少数几张报纸上有她的身影。譬如《申报》社会版刊的头条上,登的照片里便是施常云被反绑双手,头发横七竖八地翘起,拿墨镜遮了脸,看不出惊慌失措的神色。右下角一个被巡捕勒住脖子的女人,从对方胳膊上方挤出四分之三张脸孔,长发披面,也是朦胧得很,隐约可看到轮廓变形的口红。
一张场面热腾,又极惹人眼球的照片,让那记者得了一笔丰厚的奖金。那条血淋淋的新闻曝光时,唐晖正在做上官珏儿的获奖电影《董小宛》的推介,整个人已恨不能融化在片场中搭设的风月里。上官珏儿敷脂裹粉的面颊上不见一丝瑕疵,与仙女无异,两颗雪亮的眼珠子流转妙曼,嘴唇亦似嗜血一般鲜浓,笑靥如花,还是带毒的,生怕人家看不到她深入骨髓的妩媚……
当真是与小胡蝶完全不一样的美!
唐晖一时间竟想得有些痴了,已忘记了面前坐着的杀人凶犯。
“你又怎知我下次还会再来?”回过神来之后,他连忙问了一句,生怕被对方看出他心不在焉。
施常云笑了,脸瞬间收缩成枣状:“因我自然不会一次把事情全告诉你,杀个人很累的,来龙去脉要讲很久。”
说毕,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让唐晖背后发毛。
“误会,我不是来问你那件凶案的。”
“哦?”施常云挑了一下眉尖,表示意外。
“我是问你打听一个人的。”
“谁?”
“小胡蝶。”
施常云的表情明显不如先前那样自在,似是随着空气流动而凝固了,竟不再回应。
唐晖自觉事情蹊跷,也不紧逼,只淡笑道:“没事,你若不想讲她,也可以谈谈那案子。”
他晓得施常云自入狱以来,便缄默至今,不管谁问均不开口交代作案细节,可能是施老爷子托人过来暗示过他不要乱讲话。所以各大报刊绞尽脑汁想从这位冷血杀手嘴里套出些细节来都是徒劳。唐晖虽不负责跟踪报道这桩血案,职业习惯却令他充满好奇。
“你又怎知我会告诉你这个?”
“因你刚才就好像要告诉我。”
“没错。”施常云缓缓将身体前倾,因失眠导致的黑眼圈在他斑驳的皮肤上尤其触目,“对于小胡蝶喜欢的男人,我都会给他开个后门。”
“她在哪里?!”牢狱的空气瞬间绷紧,令唐晖喉管发涩,只能哑了嗓子问道。他不知道施常云怎么会认得他,但有一点已经清楚,那便是这凶手在玩弄他的情绪。
“她在哪里我不晓得,但我晓得她可能已经得到什么下场了。”
唐晖并未应和,自尊心让他下意识地想要摆脱心理游戏的陷阱,但施常云似乎看得穿他。他目光如闪电,一下便刺穿了对方的精神意志。
“因我家是开药房的,所以小胡蝶时常问我一个问题,哪些药可以吃死人,哪一些却怎么都吃不死。可我从来不告诉她,晓得为什么吗?”施常云恢复一脸笑意,皱纹争先恐后地占领他的眼角,“因为她当时也许只是好奇问问,可下一次可能就会用实际行动来验证我的话是不是真的。这就是女人,看似柔顺无害,实则个个都有谋财害命的本事,你信不信?”
“可如今杀人的那一位却是你这大男人啊。”
“哈!”施常云一声尖笑撕破了紧绷的空气,“你年纪轻轻懂什么?有些事情都是表里不一的。比如我哥吧,平常看起来强悍得很,对我指手画脚、呼来喝去的,每次我跟我爹要钱,他都要敲边鼓,让老头子不要给。我砍他的时候,他嘴里竟叫得像个娘们儿似的!那种嗓音我从来没听到过……还有他的血,人家说血都是热的,可是溅在我脸上的时候只是有那么一点温罢了,气味也不好闻。我哥素来标榜自己是热血有为,现在血从皮肤里喷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也应该尝到了,一点都不热呀。唉——”
这一声叹,把唐晖从莫名的恐惧里拉了出来,他晓得自己不能输给眼前的死囚。于是清清喉咙,回道:“这么说杀人很有快感?所以你把小胡蝶也杀掉了?”
“您言重。”施常云的下巴愈发尖长起来,“小胡蝶这样的女人,杀了倒也是好事,只可惜,想杀杀不掉啊。”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如今人不见了。我才给她交过一年的房租,在万福楼打了一对莲花坠嵌红宝石耳环哄她高兴,她倒好,一声不响便不见了。想把花出去的血本要回来也断不可能,还得变着法儿哄老爷子高兴,唉——还好进这儿来了,许多事儿都赖过去了。哈!”
“你的意思是,小胡蝶在哪里你也一无所知?”唐晖知他话里有几分掺假,当下也不戳穿,只想看他要戏弄他到什么辰光。
对方果然眼露兴奋,笑道:“也不能这么讲,你跟她有情,难不成她跟我便只是一堆袁大头砌出来的坟牌子么?自然也是有情的。所以呢——”这个停顿里,竟掺杂着一股凄楚的萧瑟之气,“这丫头还是逃不出男人的手掌心,自古以来,用情太深的女子,将来终究都不会圆满,她也是一样。”
“你既知道她那么多事,那索性将她从苦海里救出来,我替你办这个事情。”
“没有你替我办,自然后头还会有人来,你不是头一个过来主动请缨的,只不过,相对那个人,我更信你。”唐晖原想问早他一步的人是谁,可转念一想,怕又是施常云故意编出来哄他玩的,便也假装没有兴趣,硬是不问,只一个劲儿追问小胡蝶的下落。
“好,你且替我去江苏路一家叫‘苏美’的钟表行一趟,找那里的老板高文取一只藤条箱。”
“我要怎么跟他讲?”
“只说要取一个藤箱便可,其他什么都无须讲。取来之后,不要打开,再来这里一趟,告诉我箱子有多重,发出什么声音。到时,我自会告诉你小胡蝶的下落。”话毕,施常云眼里竟闪过一丝绝望的落寞,喃喃自语道,“但愿我还能活到那个时候。”
此时唐晖才注意到,从头至尾施常云身边竟无一个看守监督,他们的言谈完全不受限制,这大抵是施逢德用大笔钞票打点出来的结果。
2
在唐晖的印象里,钟表店分为两种,一种是奢靡华贵,处处弥漫贵妇香的;另一种则是阴沉诡秘,陈旧如锦灰堆。但高文的钟表店却超出这两类,只能以“简陋”二字形容,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店面,门前挂着发黑的铜招牌及一只玻璃罩面昏黄的钟表,里头有三个擦拭干净的柜台,并一面挂了几十个款式各异的挂钟的墙壁,嘀嗒声、发条运转的咯咯声此起彼伏,如老人迟钝的骨骼发出的动静,于是显得愈发陈旧。唐晖惊讶于这样的店居然还能维持经营,钟表从款式到价钱似乎都不足以吸引客人,只是异常整洁的环境令他产生了些许好感。
与唐晖预料的一样,已是下午三点,钟表店里还是没一个客人,阳光透过明净的玻璃窗落满柜台,给每块懒洋洋的钟表都镀上了金边。站了半日,无人迎接,即便店面小,看起来还是空荡荡的。他只得在看似收银验货的柜台边来回踱步,看到樱桃木柜台有一半被拦了出来,上头放一个漆面油光水滑的小箱柜,里边几只小抽屉半开,露出一些精巧的金属零件,像是维修钟表的工作台。
“想买什么?”
一个沙哑如锯木的声音从那工作台后头冒出来,吓得唐晖不由往后退了两步,方看清探出半个身子的人来。半秃的脑袋上围了一圈银白的发,面皮倒是红扑扑、胀鼓鼓的,一只眼上夹着片圆眼镜,用力一睁,便落下来,带着银链子垂在胸前。虽然对方老到毛发变色,却依然能判断出是个中国人,手背与衬衫领口露出的皮肤还是黄的,口音也不古怪,是正宗上海人。
“你们老板呢?”
“老板日日在这里,还要我们这些人做什么?小伙子哪有这样拎不清的?”
老头没好气地将台面上的工具逐件收进一个看似沉重的木头匣子里,那匣子扁平修长,几个暗格里还铺了紫色丝绒,一看便是舶来品。
唐晖倒也没有嫌恶那伙计,年纪大的人多半如此,喜欢以过来人的身份藐视一切,仿佛开天辟地以来便是他们懂得最多,最能感悟人生真谛,于是让自己变冷,抑或变得琐碎。
“那能否帮我通传一声?就说我有重要的事体找他,明儿下午这个时候,请他一定要在店里。”
“这几天老板都不会在,你不用来。”老头的回应里没有半丝犹疑,终于令唐晖有些气恼了。
“你告诉他,可一定要来,性命攸关的大事啊!”
这一讲,反把老头讲笑了出来:“小伙子,如果是关系性命的大事,你不好到他家里头去找?”
“那老师傅,侬晓得老板家住在哪里哇?”他不得不忍住气问了一声。
孰料老头将脸一沉,回了三个干脆利落的字:“不晓得。”
唐晖愣了一下,只好拿出从前要采访上官珏儿而拼命买通她底下管家的劲头来,笑道:“老师傅啊,您帮帮忙啊,真有急事体的。”边讲边将一张钞票推送过去,“您拿去买包香烟吃吃。”
老头斜睨了一眼钞票,冷笑道:“要不要我给你钱,你帮帮忙不要再来烦我?我今天一天还没开张,等下要吃夹头的,你还来添乱!”
言下之意,是要他买东西。唐晖叹口气,只得胡乱选了一块看起来不太贵的银壳怀表。问多少钱,老头头也不抬便张口要八十块,唬得他肉跳,少不得求道:“那今朝我钱没带够,你帮我留住,明天我来取,可好?”
“好的呀。”老头点头道,“那我也明朝告诉你我们老板在哪里。”话毕,便将工具又从匣子里一件件拿出来,像在刻意炫耀自己有门手艺。
只可惜,次日来的不是唐晖,却是杜春晓。
孟伯一见杜春晓,便摆出更冰冷的脸色来,因从她的邋遢穿着上已估摸出她钱包的分量。杜春晓也不言语,只趴在工作台上看他摆弄一块女式腕表,一个齿轮按进去又弹出来,他反复摁了几次,终于不耐烦起来,抬头瞪了她一眼,吼道:“你不买东西便不要捣乱!”
“嘿嘿……”杜春晓坏笑几声之后,将一张毛孔粗大的脸更挨近了孟伯一些,说道,“原本我是拿着八十块钱过来跟你买老板的消息,不过如今看看用不着了,您还是直接告诉我高文的下落,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你个女人家嘴巴倒是交关(非常)利索么?跟昨天那个小伙子讲过咧,老板这几天都不在,哪里去了不晓得,你们不要来烦!”
“你要再不讲,我叫巡捕过来问你。”
说毕,杜春晓转身欲往外走,孟伯面色苍白地抓住她的手腕,颤声道:“小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好乱讲。我们又没犯法,你叫巡捕来做什么?”
杜春晓的腔调此刻已变得有些邪门儿,笑回:“找老板哪!人命关天的事体,你这个做伙计的倒是一点也不急的,也不怕下个月没工钱拿的么?一定有可疑!”
“能有什么可疑?你不要找事!”孟伯已额上冒汗,忙拿出一块大丝绸帕子来擦了两下。
“我不找事,是我的牌在找事。”杜春晓不知何时手上已夹了一张魔术师牌,恶声恶气道,“这牌告诉我的事体可不少呢!”
“哦?告诉你啥事体?”
“告诉我你们几个店内的伙计正变着法儿算计你们老板,所以他去了哪里只有你们最清楚!”
“你又瞎讲什么?”孟伯嚯地站起身,匣子落地,银晃晃的工具哗啦散落。
此时柜台后的一扇小门开启,跑出来两个穿黑色紧身背心的男子,均是瘦长个子,神情紧张,鬓角一律剃到泛青。
“要么去里面谈谈,这位小姐。”
说话的那位唇边有一颗痣,眼睛转得厉害,像是个能出主意的人。
“不用进去谈了,把你们老板的下落告诉我便可。”
“凭什么要告诉你?”孟伯将台子一拍,掌下发出一记闷响,旁边一只吃空的碗也跟着震颤了几下。
杜春晓夸张地打了个哈欠,烟熏味儿从嘴里喷涌而出,遂一屁股坐在柜台上,单手叉腰,喃喃道:“因为你不讲,恐怕女儿性命也难保。”
孟伯当下面色如纸,握紧拳头良久,方才松开,一字一句道:“好,我告诉你老板怎么了!”
唐晖到死也弄不懂杜春晓使了什么法术让那难缠的老头讲了实话,只是杜春晓回来时还不住拍着心口,嘴里只叫嚷着一句话:“吓死我了!”
夏冰眼皮也不抬一下,只管将一碗雪菜肉丝面端到她跟前,她停止了叫唤,用面堵住嘴巴。
“你怎晓得是几个店伙计暗算了老板?又怎知那老头有个女儿?”
杜春晓把屁股底下压得热烘烘的牌抽出来,丢在茶几板上,塞满面条的嘴里含糊道:“都是牌的功劳嘛。”
“你纵问死了她,她也不会讲实话。”夏冰扶了一下眼镜,神情里充满怜爱,像看一只顽皮的宠物。
杜春晓当然不会讲,她一进店便看到堂内收拾得过分干净,门面却是疏于打理的模样,显然没有招揽顾客的意思,里头钟表均是过时的款式。孟伯手脚也明显不利索,却还在假装修整钟表,要维持这样门可罗雀却无人起疑的状态,必定是心里有鬼。何况她来回走过好几次柜台,每道缝隙里都用手拈过,一尘不染,绝非一个眼神不好的老头子能干的漂亮活儿。再者讲,有客人上门要找老板,伙计百般阻挠等于挡财,还刻意拉高商品价格赶自己生意,行为明显有蹊跷。最重要的是,孟伯那条擦汗的湖蓝色丝帕子有些女气,而柜台上那只空碗涂了“同丰面馆”的字样,只能吃馆子的男人大抵无妻,加上帕子那么新,老头那么老,只能搏一记,赌他有个已出嫁的女儿,于是脱口而出,竟也歪打正着。但事后一想,倘若他是有个年纪轻轻的风骚相好也未可知,不过专注于精密器械的男子,往往已将情欲转移到那上头去发泄了,多数也未必好那一口。她这么往细了一思量,背上瞬间浮起一层冷汗。
而这些秘密,杜春晓是打死都不肯告诉别人的,否则手里的塔罗牌便没得饭吃了。
3
高文与那只藤箱已抱在一起两天三夜了,地下室浓重的煤炭味儿熏麻了他的鼻腔,所幸一扇老虎窗依旧开着,每日尚能照到两个小时的阳光,背心贴身口袋里突出的怀表多少给了他一点安全感,只要时间在流逝,就能冲淡焦虑与危机。
真的能冲淡么?高文内心的忐忑已提升到顶点,他忍不住伸展了一下双腿,碰到装淡水的铜壶,那壶发出“嗵”的一声,把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宁静又击碎了。高文想起在苏格兰老家的少年时代,家里后院有棵粗壮的苹果树,每到秋天,他都会待在上面采摘最小的果实去砸那些飞鸟。有一次不巧砸到正在除草的父亲,他用平静的口吻“请”他下来,要他进厨房拿一把斧头,然后当着他的面把这棵树砍掉了。当晚,他只能拿着半块硬面包睡在衣柜里,也是这样的幽黑,恐惧无时无刻不在包围他,鬼魂从角落里钻出来撕咬他的皮肤,令他浑身发痛。
所以高文此后无论躲在何处,都要求给予一个形状具体的可供透气的地方,比如一扇窗,一个能望见天空的孔洞。夜晚总是最难熬的,他仿佛漂浮在宇宙尽头,形状不明的野兽正张开嘴等着将他吞噬。
他裹着毯子,拼命把头仰高,月光从老虎窗上洒下薄薄的一层,这才是最好的抚慰。可是……月光突然被黑影取代,他瞬间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境地,然后头顶响起的咯咯声愈发刺耳。
这是什么?有怪物在咬窗格?
高文在胸口划了五六遍“十”字之后,终于听到“壳秃”一声,一股冷风灌入,月光照在一颗乱发痴张的头颅上,一记嘶哑的女声随即飘入。
“高文先生,我们来了……”
那“女鬼”从老虎窗上伸下一双黑漆漆的长臂来。
一瞬间,高文直觉头皮已炸裂,内心已尖叫一万次,喉咙却被卡住,只能撑大眼眶看着厄运降临。直到“女鬼”的双腿也跟着垂下,在空气里划动几次,如畅游夜海一般自在,遂“嗖”的一声跃下,膝盖与脚尖几乎同时着地,又很快站起身,笑嘻嘻盯住他看;紧接着又跃下一个人来,精瘦,穿灰毛衣黑长裤,下来时还“唉哟”一声,有什么东西跟着掉落,于是他伏地摸索了好一歇才拿起来,放在毛衣收身下摆上擦一擦,架到了鼻梁上;第三个人的影子尤其高大,因为身材的关系,略有些笨手笨脚,所以下得极慢,还需第二只“鬼”帮忙托一把。
“这里有照亮的家什没?”那“女鬼”龇着牙,蓬头垢面看不清五官。高文勉强站起,摸到先前用背部死死压住的开关,拉亮电灯。
地下室刹那有了暖意,月光已不如先前那般耀目了。只见“女鬼”俨然是活生生的凡胎,穿着明显短了半截的女式对襟西服,内配紫罗兰色衬衫,已被澄黄灯光渲染成不尴不尬的古怪颜色。胸前扣子绷得紧紧的,腰部又异常松垮,系能让男人浮想联翩的躯体,却没有刻意突显出来。牙上的烟斑触目惊心,竟还咧着嘴在笑。她身后那两个年轻人,亦系完全不同的两个典型,一位高大俊朗,气宇轩昂,另一位则斯文腼腆,骨瘦如柴,但眼睛却是活得很,短短一分钟内已将地下室打量了好几遍。
高文老板的忧虑就挂在脸上,所以杜春晓只略微戳了一下,他的部分秘密便抖搂出来了。
“我不认为这事有什么好说的,五个月前,有两个俄罗斯人到我店里来,说要卖一批珠宝,我看了一下,那些玩意儿成色并不太好,所以没有收,但还是借了他们一笔钱。过了三个月,我要求他们归还借款,他们答应了我要还的,却迟迟没有兑现。我知道事情不对头,便找了一个朋友帮忙,你知道,是那种跟黑道有些关系的朋友,希望能帮我把钱要回来。后来……”
高文握紧手中的杯子,舔了一下嘴唇。他的住处并不隐蔽,就在钟表店对面的一幢二层楼房里,外墙砌了灰秃秃的水泥,显得很不起眼,家具也不太奢华,都是价格适中的胡桃木打造的,地毯也是非常结实的混纺料,一看便系典型的守财奴式的装潢。在这样的地方喝茶,老能闻见一股子抹布没洗干净的油味儿。
“后来他们果然把钱还回来了,毫无疑问是我那朋友帮的忙。”他艰难地咽了一口茶,一对灰眼珠暗淡无光,“但是……在拿回钱的当晚,我在打烊回家的路上被人袭击了,有两个人在弄堂里堵住我,还亮出了家伙,我起初以为只是普通的抢劫,你知道上海的小瘪三很多的。但我很快就发现他们虽然不说话,只发出嗯嗯的声音,却都身材异常高大,很像先前欠债的俄罗斯人。我知道他们不会罢手的,所以委托我的朋友帮忙把他们找到之后再警告一下。朋友建议我先躲两天,把生意交给手下的人打理,我不放心,所以把店关了,只委托孟伯每天给我送饭,清理地下室——”
“可是真奇怪啊,孟伯还是开着店,直到今天。”唐晖忍不住插嘴,高文缩了缩肩膀,不再说话。
杜春晓笑道:“那是因为不能关。”
“为什么?”唐晖与夏冰同时问道,唯有这个时候,两个人才露出一样的表情。
“因为孟伯背着他的老板在做别的营生。”她拿出一支烟,点上,极自然地架起大腿,摆了个看起来极风骚的姿势。
“早告诉你不要再去百乐门了!”夏冰突然吼了一句,杜春晓忙将架起的大腿放下。
“进店之前我在对门面馆坐了半个钟头,因是吃饭时间,见店伙计端了七八碗面过去了,这么一家小店,哪里来如此多的店员?于是过去瞧了一下,柜台上的空碗竟只有一个,算上后来要跑出来动粗的那两个家伙,也不过三个人,其他的面都送去哪里了?”
“送去哪里了?”
“那就只有高文老板跟咱们说说这个理儿了。”
“哼!”高文狠狠往桌上捶了一拳,怒道,“必定是店后头那家赌花会的!”
高文讲的赌档,系设在苏美钟表店后面一个隐秘的偏宅里头,属洪帮地盘,因当初洪帮的小头目过来找高文商量,欲让赌客从他的店门出入,以避人耳目,作为条件,每月的保护费全免。孰料高文一口回绝,宁交保护费,亦不愿与赌档有掺和,洪帮当下也不为难,竟收了钱去了。如今看来,他们必是从孟伯那里开通了新门路,趁他如今躲难的时候,帮着赌档望风。
“如此说来,你的伙计这么算计你,你是一点都不知情?”夏冰疑心病比较重,便追问道。
高文面色铁青地摇摇头。
“这可奇了,你纵不晓得这个事,那先前帮你要债的那个黑道上的朋友又是谁?”杜春晓倒是一针见血。
“对不起,无可奉告。”
“别以为你不说我就不晓得了,我可是会……”她情急之下又要掏塔罗牌出来镇场面,却被唐晖打断。
“好了!我们谈正事!高文先生,我们这次来,是向您取一只藤条箱的。”
“谁要你们来的?”高文即刻脸色煞白,比先前还紧张一些。
“施常云。”
高文沉默半晌后,站起身,打开酒柜,从里边拿出一瓶伏特加,对瓶便喝了一大口,瞬间面皮呈现不自然的粉红,呛鼻的酒气从他身上每个毛孔里透出。
“好,我现在便去拿。”
“我跟你一起去。”夏冰站起来。
走进地下室花不到一分钟时间,但夏冰在后头盯住高文的背影却似有一个世纪之久,因他觉得这个洋人有些古怪,却又讲不出哪里不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便是只要杜春晓主动向一个人要求算牌的时候,那是看准了对方心里有鬼。
地下室因刚刚出来时忘记关灯,尚有一片油腻腻的光摊在地砖上。高文的皮鞋踩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鞋底被挖空了一块之后踩出的音效。夏冰隐约觉出动静有些异样,只得死死盯住他。
“你们要的是这个吧?”高文果然从角落里踢出一个扁平的东西来,用右脚直接往外头扫,仿佛不敢用手碰。
夏冰走过去意欲提起,却被高文压住手,低声道:“我劝你不要拿,真的。”
“替朋友办事罢了。”夏冰推开高文的手,弯下腰来,刚将藤箱提起,已知道不对,想要回过身来,早来不及了。右耳猛地灌入一股劲风,后脑壳随即发热发麻,思维瞬间被抽得精光,最后的知觉来自于左面颊擦地引起的撞击,他的颧骨和眼镜与地砖重重相撞,遂陷入黑暗之中……
事后,杜春晓只说了一句话:“得跟百乐门多要些经费。”
4
高文逃脱的地方正是那扇老虎窗,窗口搭了个长梯便爬出去了,藤箱自然也不翼而飞。
“他真的是用脚把箱子扫出来的?”杜春晓反复问他这个问题。
夏冰用冷毛巾捂着脑后的肿块,没好气地点点头:“都说了七八遍了,难不成我会看错?”
杜春晓忙上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也不是讲你会看错,只是这箱子他既然这么宝贝,死活不肯交给我们,又为什么连用手碰都不愿意?要晓得,人通常只对自己厌恶或者觉得脏的东西,才会用脚来挪移。可是,这东西他又不想给我们看,所以要把你打晕,将东西拿走。可见,箱子里必定是一件他很怕、很厌恶,却又不能让我们知道的物件。对了,唐晖,你之前讲,施常云跟你要那藤箱干什么来着?”
“说只要告诉他箱子有多重,里边发出什么声音就可以了,他不要看到这个箱子。”唐晖清了清嗓子,满面愁容地盯着早上刚买到的《申报》。里面登的竟是上官珏儿已做了某大老板的情妇,二人时常在各大夜总会出双入对,极其亲密的消息。这篇报道是他的一个同事写的,用词并不刻薄,甚至有些冷淡,仿佛对娱乐圈的风月已司空见惯,却是字字都在戳他的心尖儿。
杜春晓一把抽过他手里的报纸,抽出一张擦了擦刚吃过烧饼的油嘴,用的正是那张,擦完后还揉成一团丢到地上。不晓得为什么,唐晖没有动气,竟还觉得有些痛快。
“如此说来,这东西是人见人厌,却又充满诱惑力——”
她半张着嘴,表情突然定格在空气里,姿势都是硬的,仿佛被点了穴,只能僵着。夏冰也不管她,只顾缩在藤椅上喝豆浆。唐晖也陷入自己的伤心事里,完全顾不得她的异常。
“哈!”杜春晓突然一拍大腿,用尖笑把两个男人的游离状态彻底割碎。
“箱子里一定是碎尸!”
夏冰嘴里的咸豆浆“噗”的一声喷在了胸口。
这一惊人的推断,杜春晓不但告知了夏冰与唐晖,还特意到监管房知会了施常云。
施常云听后,那尖刀一般的面孔又缩成一团,喃喃道:“莫名其妙——”
“这个‘莫名其妙’可是因箱子里的东西与你想的不一样?”唐晖虽满腹心事,却还是问得很急。
“完全不一样——”施常云剥开巧克力吃了一颗,“我也在琢磨这个事。”
“怎么个一样法?又怎么个不一样法?”
“既然高文能用脚把箱子扫出来,说明箱子不太重,一具尸体绝对藏不起来,也可能只是部分。如果是部分的话,那么……另一部分呢?”施常云说毕,将巧克力吞下。
杜春晓瞬间有些喜欢这个人,于是笑回:“说得极对。不过今朝我们过来,可不是关心那只吓人的箱子,也许里头只是装了些讨人厌的文件账本也不一定——”
“哈哈!”施常云大笑,“什么讨人厌的文件账本会装在藤箱子里?”
“因为你把箱子寄放到他那儿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偷偷打开。”杜春晓此刻烟瘾发作,却又不想给施常云留下坏印象。她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便晓得,那些爵士时代女郎手夹一根香烟展示奢颓的小把戏其实并没有讨男人欢心,反而令他们心生畏惧。
“怎会?人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即便像高文那么胆小怕事之辈。”施常云把巧克力包装盒推到一边,叹道,“所以那东西一到他手里,我还以为会很安全,谁知道……”
唐晖还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个人互打哑谜。
“施少,咱们就不绕这个弯子了,你委托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也该把小胡蝶的行踪告诉我们了吧?”杜春晓突然转了话题,事实上亦是正题。
唐晖这才惊觉,自己早已把小胡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对她已完全没有情了?连他自己都觉得男人果然心肠要硬一些,贪婪程度也大一些。
“我不知道。”施常云突然神情严肃道,“更何况你们根本就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事。”
这一句让所有人陷入沉默,唐晖因对方失信而气恼,一时讲不出话来。杜春晓却抬头看着天花板,额上的抬头纹一道深过一道,像瞬间老了十岁。
唐晖到底忍不住,高声道:“施先生,我们当初说好的,做人要讲诚信!”
“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有点儿天真了?”施常云当即沉下脸来,“若要说诚信,我爹当初答应给我的五千大洋怎么后来没给?只不过凭我哥一句话,他老人家倒是说收回就收回。还说什么对我们兄弟俩一视同仁?哼!一视同仁的话,怎么买块表都买得不一样呢?凭什么我的表壳儿就没镶红宝石呢?你说为了这个,我是不是该在我哥脑袋上多劈两下?我早就知道诚信如今已经不重要了,到最后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老爷子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才肯砸那么多银子下去救我,你以为……”
施常云已完全失控,嘴巴不停地开合,唐晖已听不清他讲些什么,只得尴尬地看着杜春晓。她却依旧盯着天花板,半日回过神来,站起身,径直往外面过道里走,唐晖忙跟着出去。
秋凉如水,唐晖看到杜春晓抽丝的袖口已用发夹卡紧以防风,她似乎并没有添新衣裳的打算,鞋子还是尖头磨秃的那一双,头发蓬松地堆在后脑壳上。
“还没问到呢,怎么就走了?”他余怒未消,追上来问。
“我要再去一次钟表店。”
“不是要打探小胡蝶的事么?问不到她的行踪,何必还要去插手高文的事?”唐晖话一出口,自己都有些脸红,这实在有损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
所幸杜春晓并不在意,反而回过头来,咧嘴笑道:“可能施二少之前以为知道,但听说了藤箱的事体后,他推翻了从前的想法,于是反而变得不知道了。如今咱们恐怕只有把藤箱的下落查明白了,才能找到小胡蝶。”
蹊跷的是,那一日苏美钟表店的门却是关着的,还挂了大锁,贴了封条,隔壁几家店内的伙计并几个路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亦不离开。杜春晓忙给面店的伙计手里塞了一块钱,打听情况。据那伙计讲,是今早十点多孟伯来开铺,一进店门便跑出来,拖着他呼救,说是老板不行了。他搁下要送的面碗赶过去看,只见高文倒在地上,双腿缩紧,两只手张牙舞爪地僵在半空,眼睛瞪得老圆,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头发均被血浸湿了。
“听上去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杜春晓点头道。
“可不是嘛!”伙计吞了下口水,颤声道,“估计我后边几天不要想睡着觉了。我其实记不得老板当时什么样儿了,只知道两只手那个姿势,还有那双眼,好像直盯住我看,又像是盯住什么妖魔鬼怪,吓死我了!”
“这听起来又像是被刀子捅过了。”
“你可甭吓我啊,他怎么死的我不清楚,只是满地全是血,我还弄了一脚呢!”伙计抬起左脚面,鞋底上和鞋帮上果然有黑糊糊的印子,“你瞧,这鞋我得去换了。”
说毕,便急匆匆走了。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道:“我去向同事打听一下这个事体。”
“向同事打听,还不如向那伙计打听来得痛快。”
“为什么?”
“因他不但发现了尸体,很可能还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杜春晓有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脚上沾的血迹都干了,肯定不是两个小时之前染上的,何况你看钟表店到这门口,一路上都没见什么脚印留在水泥地上,倘若留下了,恐怕他早被巡捕房的人带走了。这说明——”
“说明他报警之前清理过现场!”唐晖恍然大悟。
“还说明,接下来得让夏冰带伤上阵,盯一盯那伙计。”
5
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
秦爷探身一看,笑了。
倘若上海滩还有人能不经施常云本人同意,自由出入看守所强行“探望”他,那便只有秦亚哲了。除上庭之外,施常云平时都很闲,他也晓得,案子会一拖再拖,直拖到众人将他完全遗忘,终有一日,《申报》记者和那古怪的女人都会弃他而去……
怎样才能不被他们抛弃呢?
施常云一连几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面对洪帮的二当家竟有些心不在焉。
“你若把那东西给我,我想办法把你弄出去,你放心,必定比你爹砸钱的法子有用。”秦爷谈条件素来是开门见山,于他来讲,那不是与对方商量,而是决定抑或命令。可他忽略了,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极可能判死刑的重犯,对于没有未来的人来讲,跟他谈条件往往是徒劳。
“秦爷跟一个死人要东西可是说笑了,反正我是没什么能给您的。”
“施少,我晓得你现在是身无旁挂,但人再无旁挂,也有弱点,所以把东西交给我,你身上罪孽还轻一些。”秦爷破天荒地讲话绕了些弯子。
施常云抬头看了一下墙角结网的蜘蛛,喃喃道:“这么说你也不知道小胡蝶的下落……”
“是。”秦爷点头道,“我们都找不到小胡蝶。”
“那就继续去找,不要想从我这里拿到一丁点儿好处。”施常云冷笑,“秦亚哲,别人当你是二当家,我还不晓得你什么货色?事体已经是这样了,何不让大家都安生一点?”
秦爷的脸已灰重如灌了铅,只是身板纹丝不动。
“怎么?想杀我?杀呀!我的命早该没了。或者……要让我尝点儿苦头?那也成啊!我施二少没吃过什么苦头,死前受点儿磨难也是应该,对不对?”
“不要嘴硬!”秦爷站起身来,他觉得施二少已经疯了,心里有些埋怨燕姐的主意,尤其背后还响起一连串错乱的胡话:“来杀我呀!快来呀!再不杀可就来不及了,因为我快被拉出去毙了!啊哈哈哈……”
唐晖坐在休息室里,看眼前的美人儿对镜化妆。
美人儿手持眉笔,已描画了有半个钟头,画了擦,擦了画,光秃的眉宇上有些红了,她再用指尖揉一下,将皮肤下的血液化开一块,然后再画。因辰光太长,她偶尔从镜子里对他微笑一下,似歉意,又似蜜意。她头发已梳得油亮,做头师傅用挑子在脑后拉出蓬松的卷花儿来,恰巧碰住一丁点儿旗袍硬领,两只吊坠耳环系不起眼的珍珠,戴在她耳垂上却光彩照人。你看不出她的年纪来,只觉两只颧骨是三十岁的,唇又是十七八的,趿着绣花布拖鞋的两只脚透露着二十出头的风情,脖颈因被硬领围住,无法作证,然而她时时转一下面颊,检查粉施得是否匀称,那一回首,一勾头,竟又有些四十岁的沧桑。
倘若换了杜春晓在场,必然能识破她到底几岁吧!
他一动不动,脑子里却已转到“云深不知处”了,她千万不能对他笑,一笑便似凶器,将他的心脏戳到阵阵刺痛。从前不曾有这样的女子,会让他无故痛楚,总觉得能看着她,已是损了她,倘若碰了,不定会有怎样的毁灭!
“你要吃茶,还是咖啡?昨儿有人送了一点过来,巴西咖啡豆。”上官珏儿对他翻江倒海的内里浑然不觉,抑或是习惯了,于是视而不见,只温温笑着。
他摇摇头,喉咙其实是干的,但又怕饮茶饮到失态,还是作罢。
“小顾,去把红茶拿过来,我们要喝一点。”
她不理他的反应,放下眉笔,拢了拢头发;他这才发现她已上妆完毕,两道眉又弯又细,对称得恍若天生。小报上传上官珏儿化妆要费四五个小时,大半便费在那眉眼上了。
于是二人吃了一点茶,唐晖把杯子里的柠檬片嚼在嘴里,她看到,皱眉道:“你还真不怕酸。”
他忙不迭咽下,神情即刻窘迫起来:“已经养成习惯了。”
“这么说,你家里必是有钱的吧?”她讪讪笑道。
他不答,只喝了一口茶,清香的茶水在嘴里荡漾,因孤儿身份终令他难以启齿。
“怎么?有心事?”
总是她在问,他却句句无法给出答案,这大抵便是面对心爱的女人时无法从容的表现。他瞬间有些恨自己不够坦荡,只得垂下头,勉强道:“没……只是最近有个朋友失踪了,到处找不到。”
她往腕上喷了一些香水,端详镜中已变得有些虚幻的容颜:“也不要太担心了,若烦出病来,谁给我写《香雪海》的报道呢?”
“上官小姐过奖了,那么多人写,自然不在乎少我一个。”
“不,你写得好,我放心。”
这一句讲出口,他情绪反而有些失落,因知道她已觉察了他的情意,于是便加以利用。可他又无从指责这行为,她本身便是个戏子,要靠利用别人及被人利用来讨生活的。
“再说——”她往脸上扫了最后一层脂粉,淡淡道,“若失踪的是你的女人,就等在原地好了,她若觉得还是你好,自会回来。”
他似被闪电击中,一时间竟失了神。
6
张炽抬着五碗面走过半条街,去给麻将馆送餐,步子软塌塌的,好似几天没有睡觉。事实上,他确是夜里没有睡好过,总觉得那外国人一对灰眼珠正在暗处时刻监视。
“不要声张!要不然侬要吃夹头的!”
孟伯在他耳根子上钉下的那句话至今想起还会略感刺痛,连带他身上难闻的老人味一道从记忆深处飘来,将张炽逼得几近窒息。尽管他至今不晓得要吃什么“夹头”,但从孟伯充血的眼球里,他看出了一点有性命干系的端倪,于是几乎是软着腿摔出门去的。
麻将馆一如既往地闹猛,香烟味让张炽不由得憋了一口气,涨红了脸挨个儿数桌子,找到后就摆面收钱,却被递茶水的伙计一把拎住,骂道:“做啥一天到晚来这里送面?赶我们的生意是哇?”
同丰面馆的老板确是有一套的,让伙计一到饭点便去各个赌场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要吃面又懒得起身的。原本这买卖该是便宜了赌场自家的,无奈生意太好,早顾不过来,于是里头一般只备些干点心,吃不出味道来的。尤其钟表店后头赌花会那一家,更是没得时间,便也没有拦着。但麻将馆是个女人开的,难免小气,便让自家伙计偶尔上来为难。所幸张炽也见惯阵势,反而嬉皮笑脸回道:“你们还看得上这点儿小钱?真是笑话。”
“今朝不是跟你讲笑话,在这里坏我们生意,老早要受罚了!”
“要罚去罚我们老板,你们老板娘又不敢过去理论,活该被欺负。”张炽只得硬着头皮回道,心里正急于回去交账。
孰料对方竟一把抓住他的领口,丝毫没有姑且的意思。
“兄弟,这可不好玩了,要做啥?”他隐隐有些生气,正欲提醒那家伙还欠着他几块大烟钱,还来不及出口,便被拖进麻将馆后头的弄堂里去了。
弄堂里有一个人正等着他,瘦高、温和,眼镜片后的一双眼却是极贼,再回头看,麻将馆的伙计已不知去向。
“小哥儿莫要慌张,只是跟你打听个事儿。”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张炽看到来人便已猜到七分,所以对方话一出口,他便急着要逃。
夏冰忙摁住他的肩膀,往他衣袋里塞了两块大洋,笑嘻嘻道:“你既已知道我要问什么,勿如早些告诉我,大家都别难做——”
话未说毕,张炽已将衣袋里的大洋掏出来丢在地上,哭丧着脸回道:“这位大哥,您就甭为难我了,我不过一个店伙计,能知道什么?我得回去交账了,要不然老板该给脸色看了,不好。”
“也行。”夏冰松了手,抱臂靠墙,“我这就跟麻将馆的老板娘聊聊你的事体。”
“我什么事体呀?”张炽只得停住脚步,冒出一头冷汗。
“还有什么?你跟这里的伙计串通一气偷客人钱的事体咯。”
张炽恍悟缘何那伙计会把他卖了。
同丰面馆后边的厨房有一个杂物间,老板当初雇用张炽的辰光承诺是“包吃包住”,孰料进去了才知是住那样的破地儿。所幸张炽也无牵无挂,住便住了,变着法儿与周遭几个店主混熟了关系,将来好方便高就。老板倒也拎得清,知他机灵,每个月多多少少都额外赏些给他,硬是将他留下来了。不过张炽胃口大,小钱儿哪里满足得了,于是说服钟表匠孟伯疏通路子,让他暗中在赌花会的地方轧了一脚。
但是那天三更半夜被孟伯从杂物间里叫出来,还是头一遭,张炽也不计较,只当是有好事上门,于是乐呵呵地出来见人。但一看孟伯在路灯下一脸仓皇便知不对,于是隐隐有些懊恼起来。
“我们老板死了。”孟伯颤声道。
“死就死了,与我何干?您老人家也赶紧退隐在家享清福吧。”张炽刻意摆出满不在乎的态度,想缓和一下孟伯的紧张。
“死得太吓人,这次你要帮忙。”
张炽自然知道这个时辰叫他出来,必定是那洋鬼子死得不正常,只得叹了口气,问道:“他人呢?”
“店里。”
高文狰狞的死状确是将张炽吓了一跳,要退出来已来不及,因孟伯打着手电,恰照在水泥地上那几个触目惊心的血印子上。
“这事儿得叫巡捕房来办呀,叫我有什么用?”张炽强作镇定,腿却早已软了。
“不成!”孟伯的神色即刻阴戾起来,尤其在手电光的照射下,愈发可怖,“是老板在门上留了字条,叫我到店里一趟,我到了这里就看见他死了,巡捕查起来,必然会疑到我头上来!”
“那你要怎样?”
“把这里清理一下,冲掉咱们的脚印,再报警。”
于是张炽拿了提桶与刷子过来,他一句话都不敢多问,因心里隐约觉得孟伯就是凶手,所以这层窗户纸一戳破,怕自己小命难保。勿如老老实实将现场清理过,逃出自己一条命来再说……
正与夏冰交代事体的辰光,二人都不晓得,孟伯已悬空垂吊在高文借以逃脱的老虎窗上,舌头伸得老长,全身僵硬如岩石。
施逢德最近很喜欢系长领带,自十年前妻子过世之后,他便不太系领带,佣人手脚粗笨,且他总不愿意让身份卑微的妇人亲近身体,上官珏儿除外。
他从不认可她的高贵,在心底里只排到“戏子”的程度,既珍稀又平庸,而上官珏儿的平庸,必是他这样历经沧海的男人才体味得出来,年轻气盛的热血男儿与好色体衰的老头子是分辨不清其成色的。但她就是有那份魅力,贴近任何人都自然至极,他们愿意让她触摸,受她奚落或调笑,以为那便是福气。
如今两个儿子均离他而去,施逢德竭力压抑内心的失落,他虽每天签支票出去,以确保常云能在狱中一切安好,然而内心早已放弃他了。他晓得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尤其大儿媳近日里已有些不正常,每日在阳台上一站几个钟头,不梳洗换装,只捧着常风的遗像远远对住天边一缕呆滞的云。他隐约预知这个家已碎了,他辛苦多年建下的基业也正逐渐土崩瓦解。
“逢德,我想替你生个儿子。”
上官珏儿在他耳边讲了这样一句,似是伸出一只手将他从深渊里拉出来了,唯独害怕外头仍是漆黑夜空,雾茫茫找不到方向。感动之余,他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的刁滑让人无处可藏,只能乖乖钻入那些设计好的陷阱,且是对她满怀感激的。
于是施逢德在花园路给上官珏儿买了一幢宅子,浅灰色的墙面,花园亦是小的,只够摆一缸鱼,种一墙绿萝。二楼的彩色琉璃门灰扑扑的,一看便是先前有人住过,金棕色芙蓉花纹的墙纸东掉一块西掉一块,唯大晴天时,阳光烘暖了窗棂上的回旋形木纹。二层的睡房里只一面落地穿衣镜并一只大衣橱,法式四脚床还是上官珏儿自己从原来的住处搬过来的,一楼腾出两个房间,给她姆妈住,这个名义上的姆妈实际承担了娘姨的职责。
“蛮好的,谢谢侬啊,施先生。”
她还是操一口香糯的吴侬软语道谢,只是将“逢德”改口“施先生”,已表达了所有不满。所以这个“施先生”听得他心惊肉跳,却也是无可奈何,养了她,又仿佛还欠着她,这是美人儿的特权。施逢德竟真觉得有愧,忙买了一件水貂皮大衣给她,她也是温温笑着收下,连试都不试,只说:“你送的,必定合穿。”他知她是有些鄙夷,但常云的事比什么都要紧,要再砸多少钱下去到底也没有数,所以手不知不觉地紧了。
施逢德断想不到,此后还有一个人送了一份“厚礼”给上官珏儿。
施家大儿媳朱芳华一踏进公公的温柔窝里,便恢复了一些气色,她特意用刨花水抿了头皮,摘去黑纱,只着一件素色旗袍。碰见一位五十上下的妇人,穿质地颇好的短夹袄,正坐在门前剥豆夹。
“小姐,找谁?”
那妇人一头花白的发在枯淡的光线下了无生气,脸上还维持着一种仅接待不速之客用的客气。
“上官小姐在家么?”朱芳华哑着嗓子问道。
“她出去工作了,很晚才回来,有什么要交代的事,我替您转达?”妇人仍是好脾气地应对。
朱芳华在心里悄悄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递给妇人:“这个东西,有人托我来交给她的。”
“是什么呀?”妇人接过,提了一下,满脸的好奇,“还锁上了,钥匙呢?”
“东西就放在她那里,打不打开都不重要。”
朱芳华看着妇人已拿在手里的藤箱,突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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