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十二号街一家无照经营的酒馆里,我斜身倚在酒吧柜台那儿,等待诺拉在邻近商店里购完圣诞节礼物;酒馆里有位姑娘跟另外三个人坐在一起,她这时起身朝我走来。她小小的个子,满头金发,无论是那张脸盘儿,还是那副穿着深蓝色套装的身材,都叫人看上去挺满意。“您是尼克·查尔斯吗?”她问道。
“是啊,”我说。
她伸出手。“我是多萝西·魏南特。您不认识我,可总该记得我爸爸克莱德·魏南特吧。您——”
“当然,”我说,“我现在记起你来了,那时候你还只是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姑娘,对不对?”
“对,那可是八年前的事了。听我说,您还记得当年您给我讲的那些故事吗?全是真事吗?”
“大概不完全是吧。你爸爸好吗?”
她笑了。“我正要向您打听呐。要知道,自从妈妈跟爸爸离婚之后,我们除了时不时从报章上见到一些有关他的消息之外,就没再听到他什么消息了。您也没见到他吗?”
我已经喝干杯中酒,便问她想喝点什么,她说来杯威士忌加苏打水。我于是要了两杯,然后答道:“没见到他,我一直住在旧金山。”
她慢慢说道:“我很想见见他,可这事要是让妈妈知道,她准会闹翻天,不过我还是真想见见爸爸。”
“是吗?”
“可他现在不住在河滨大道我们原来住的地方了。电话簿和城市指南里也没有他的姓名。”
“去找他的律师试试看。”
她脸上露出喜色。“那位律师叫什么?”
“叫麦克什么的——麦考利,没错儿,赫伯特·麦考利。他住在辛格大楼里。”
“借给我一个硬币,”她说,接着就去打个电话。没多会儿,她笑着转回来。“我找到他了。他就住在第五大道拐角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