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银色马(2 / 2)

“太好了,华生!你让我们少跑了许多冤枉路。现在我们跟着走吧。”

我们跟着痕迹走了没多远,足迹在沥青路上中断了,那个方向是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我们刚走近马厩,一个马夫就跑出来拦住了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

“没关系。”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捏着一块半克朗的金币说,“我只问一个问题。如果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这里,会不会看到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

“当然,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哦,先生,他来了。如果他看到你给我钱会赶我走的。如果您真的愿意给我,请稍等一会儿。”

这时,一个可怕的老人出现了,他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粗暴地高喊:“走开,道森,快赶他们走开,否则就放狗出来。”

“哦,我只想和您聊十分钟,先生。”福尔摩斯说。

“我没有时间,快走,快走!”老人不耐烦地喊。

福尔摩斯靠近他,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老人立刻跳了起来,面红耳赤,激动地高喊:“胡扯,胡扯,全是胡扯。”

“也许您愿意让我到您的客厅谈,我倒不介意在这里当众争论,您说呢?”

老人立刻蔫了下来,请福尔摩斯到房子里去。福尔摩斯跟我打了声招呼,就跟着老人走了进去。

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重新出现了。老人的面色变得灰白,大汗淋漓,他的双手颤抖着,霸道的神情一下全无。他唯唯诺诺地跟在福尔摩斯身旁,像一条忠实的猎狗,口里嘟哝着:“我一定照办,先生。我一定让它出场。”

“记住,千万不要出错。”福尔摩斯严厉地说。

“是的,是的。”他战战兢兢地说,“一定不会出错,不过,我还要改变它吗?”

福尔摩斯想了想,大笑着说:“不用了,不过,记住,不许耍花招,否则……”

“放心,放心,我一定不会的。”

然后,福尔摩斯和我就转身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路上,我好奇地问:“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那样一个霸道的人瞬间变得那样服服帖帖?”

“嗯哼,你也看到了,他的鞋头是特殊的方头鞋,和马蹄印旁的脚印一模一样,再加上他每天最早起床。很明显,他早上起床的时候,看到了那匹名驹。开始,他想把马送回去,可是后来一想,他为这次比赛下了不少赌注,何不把马藏起来,等到比赛结束再说呢?当然,他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但是我把这些细节说得清清楚楚,他相信我当时真的就在一旁看着他,所以,他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才不得不认输。”

“为什么搜查马厩的时候没有发现那匹名驹呢?”

“那当然是那个老马混子耍的奸计喽。”

“可是,现在马在他手上,他会不会伤害那匹马?”

“不会,他会像保护眼珠一样保护它,因为他还期望得到马主人的宽恕呢。”

“唔,我们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罗斯上校吗?”

“不用。”福尔摩斯说,“你也看到了,罗斯上校对我非常傲慢,我要给他开个小小的玩笑。”

“好的,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

“况且这件事情现在已经无足轻重了。”

“我们要去追查约翰·斯特雷克的案件吗?”

“不,我们今晚就回伦敦。”

他的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不用说,警长和上校更觉得不可思议。警长听了目瞪口呆,上校则轻蔑地撇撇嘴。因为我们刚刚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还没调查出结果,就要这样撒手回去了。

福尔摩斯似乎没看到他们的表情,仍然轻松地说:“你们达特穆尔的空气真是太新鲜了。哦,对了,警长,可以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拿了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给福尔摩斯。上校略带讽刺地问:“怎么?你对捉拿凶手没有任何信心了吗?”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那当然有一定困难。不过我可以确定你的马完全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哦,好了,我要去问女仆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刚一离开,上校立刻就对警长说:“我看你找来的这个顾问并不怎么样。”

“但他至少已经向你保证马可以参加比赛。”我在一旁说。

“但愿他能找到吧。”上校耸耸肩说。

就在这时,福尔摩斯回来了,他喊我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就在我们上车的时候,他忽然问给我们开门的小马倌:“你们围场里的绵羊平常由谁照料?”

“是我,先生。”

“它们最近有什么毛病吗?”

“除了有三只变成了跛脚,没什么毛病。”

福尔摩斯满意地搓着手,咧着嘴笑了,他笑呵呵地对警长说:“格雷戈里,注意一下羊的这种奇怪病症吧!”

警长说:“这点很重要吗?”

“是的,很重要。”

“还有什么重要问题吗?”

“那天晚上狗有什么奇怪反应?”

“没任何反应啊。”

“嗯哼,这还不够奇怪吗?”

四天后,我和福尔摩斯到温切斯特市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罗斯上校来接我们,一路上,他的态度非常冷淡。

“我的马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上校说。

“您确定看到它可以认出它吗?”福尔摩斯说。

“真是奇怪之极。”上校恼怒地说,“我已经在赛马场二十年了,谁不知道我的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很快,我们来到了看台,赛马牌上参加赛马的名单已经近在眼前。

韦塞克斯金杯赛

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

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撤出了比赛,可是,你的话……”上校焦急地说,“哦,什么,银色白额马?它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呢?”

“已经跑过去了五匹,我想下一匹一定是你的。”我说。

正说着,一匹栗色马迈着矫健的步伐跑了过来,背上坐着身穿红色上衣,头戴黑帽的骑师。

“那怎么可能是我的银色白额?”上校喊,“马身上一根白毛都没有,福尔摩斯先生,这到底怎么回事?”

“不要着急啊,上校,看它跑得怎么样再说。”福尔摩斯说着,拿起双筒望远镜张望起来。

赛马一路狂奔,场面壮观。梅普里通马厩的赛马德斯巴勒开始跑在前面,可是不久,它就没了力气。罗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却一跃而上,跑到了最前面,很快,它就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哦,看它矫健的身姿真的是我的那匹马,可是它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福尔摩斯先生,你把秘密保留得太久了。我简直摸不着头脑。”上校激动得气喘吁吁地说。

“这很简单,上校,你只要用酒精洗一下马脸和马腿,就明白了。”福尔摩斯说,“我从盗马者手中找到了它,就让它保持当时的原状参加比赛了。”

“哦,这可太令我吃惊了。”上校热烈地说,“它被保养得非常健壮,我想它还从来没跑得这么好过。真是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以前对你有所怀疑,请你不要见怪。不过,如果你能帮我找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就更完美了。”

“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我已经找到了它。”

“在哪里?”我和上校都大吃了一惊。

“就在这里!”

“在这里?”上校气得满脸通红,“难道你怀疑我吗?这对我可真是一种侮辱。”

“不,上校,我绝对没有把你和罪犯联系在一起。”福尔摩斯说着,走向他背后的那匹马,说,“真正的凶手就是它!”

“它!”我和上校同时惊叫起来。

“是的。”福尔摩斯说,“不过,它并不是有意杀人的,而是为了自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上校彻底傻眼了。

“你的驯马师斯特雷克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福尔摩斯说,“我当初也以为辛普森就是罪犯。可是,当我坐在马车上,来到驯马师房前时,突然想到了咖喱羊肉的事情。要知道,麻醉剂弄成粉末会有一些气味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觉,但是咖喱刚好可以掩盖这种气味。难道辛普森会带咖喱到驯马人家中?或者是刚好那天晚上遇到这种菜?这种巧合显然有些勉强,于是,我的注意力就放到了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因为只有他们可以决定晚餐吃什么,而且,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吃了同样的菜后并没有任何反应。”

“我又想到,马厩中有一条狗,有人进来把马牵走,狗竟然没有吠叫。这不能不让人想到,狗对这个来客非常熟悉。由此,我几乎已经确定,这个深夜来客正是约翰·斯特雷克。”

“约翰·斯特雷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上校惊叫起来。

“以前也有一些驯马师为了获取大量的赌注,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福尔摩斯说,“所以,我去检查斯特雷克的口袋,希望有所发现。”

“你是说那把小刀吗?”我问。

“是的,你知道的,那是一把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福尔摩斯说,“那天晚上,斯特雷克正是要给马做手术。上校你肯定知道,如果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地伤痕,足以使马跛足,但从外面绝对是看不出来的。只会被人当成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但它的速度肯定会大打折扣。”

“啊,这个坏蛋!”上校气愤地喊。

“马受到刀刺一定会嘶叫,所以他才会把马牵到荒野去做那个手术。”

“怪不得他会带蜡烛和火柴呢。”上校又喊。

“是的。我检查了他携带的物品后,不但想通了他的犯罪方法,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

“什么,”上校又惊叫起来,“那么他的犯罪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你们还记得他口袋里的账单吗?”福尔摩斯说,“咱们都知道,没有人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

“一般是这样的。”我说,“不过,斯特雷克太太不是说德比希尔先生是他先生的好朋友吗?”

“那是编造的,华生。”福尔摩斯微笑着说,“我看到那些债务,就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他肯定另有一处住宅,而且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你们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那件花费二十畿尼的衣服,她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记下了账单上服饰商的地址,又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去核对,果然,服饰商认出斯特雷克就是那个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他有一个爱打扮的妻子,特别喜欢豪华的服饰。”

“这个家伙竟然还做出这样的事情。”上校差点咬牙切齿了。

“我查到这里,一切都清楚了。斯特雷克为了那个奢华的女人背上了满身的债务,他为了摆脱这些债务,才铤而走险的。”

“可是,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上校着急地问。

“他把马牵到一个荒凉的坑穴里,脱掉大衣,挂在一旁。然后,他点起蜡烛,左手握着辛普森逃走时不小心丢掉的领带准备绑住马腿,右手握着那把刀,准备给马做手术。没想到,蜡烛的亮光让马受了惊吓,它本能地预感到有人要害它,于是,它猛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刚好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斯特雷克立刻倒了下去,小刀顺势划破了他的大腿。”

“啊,太妙了!”上校称赞说,“你简直就像亲眼看到一样。”

“哦,福尔摩斯,我记得你曾经提醒格雷戈里警长留意羊群,和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喔,那是一个大胆的推测。”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诡计多端,我想他不会毫无把握就在马腿上做手术的,所以我猜测他肯定会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当我看到绵羊的时候就有了这个大胆的推测,还好,小马倌的话证实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所有的问题都清楚了。”上校说,“可是,你能告诉我马失踪后到底被藏到哪里了吗?”

“它自己脱缰逃跑了,被你的邻居精心照料了几天,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宽容他。”福尔摩斯说。

“好的,我完全接受你的意见。”上校说。

这就是那件离奇的银色马案件,福尔摩斯奇迹般解决了这个轰动一时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