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各地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一向喜欢怪异案件的福尔摩斯却对此毫不在意,整日皱眉思索,吸了一袋又一袋的烈性烟叶,对每日必读的报纸也有些意兴阑珊。
突然有一天早晨,我们吃早餐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华生,我想我要对这件案子做些什么了。”
我听了非常高兴,最近人们对这个案子议论纷纷,我也一直期待着福尔摩斯有所行动呢。不一会儿,福尔摩斯就让我带上双筒望远镜,跟他一起到帕丁顿乘坐火车,赶往埃克塞特了。
途中,福尔摩斯问我:“华生,你知道银色白额马?”
“不是很了解,不过我知道它是一匹名马。”
“是的。”福尔摩斯说,“它是索莫密种,它的祖先相当有名。那匹失踪的名驹就是银色白额马,它今年五岁,每次在赛马场上都能为它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此外,它还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所以,它是赛马嗜好者最爱的名驹,从来不会让热爱它的人落空。这次比赛许多人押了巨款在它身上。我想,显然会有人为了某种目的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唔,他们的计划成功得逞了,是吗?”
“目前来看是这样。星期二晚上,我就接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我惊叫起来,“今天已经星期四了,福尔摩斯!”
“是的。”福尔摩斯说,“我只是不相信一匹名驹可以隐藏得那么久,再说达特穆尔北部是个特别荒凉的地方,我想那匹马很快就会被找到的。没想到两天过去了,除了捉住一个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外,没有任何消息。”
“怎么会丢呢,我觉得对这样一匹名驹应该有很多安全保护。”
“那当然。罗斯上校有四匹马和一个赛马骑师。赛马骑师名叫约翰·斯特雷克,也就是这次案件中死亡的那个人。他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他手下有三个小马倌,其中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
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还没有孩子,他和妻子以及一个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住在一座小别墅里,离马厩大概二百码左右。那是个很荒凉的地方,附近仅有几座别墅,专供病人疗养或者其他喜欢呼吸新鲜空气的人居住。穿过荒野,大约二英里外,还有一座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
那天晚上,马被训练、刷洗后,九点钟就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剩下一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下看守。九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给内德送饭来了,饭食是一盘咖喱羊肉。因为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饮料,所以她没有带任何饮料。
当伊迪丝走到离马厩三十码时,一个男人叫住了她。那个男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看穿戴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他大概三十多岁,穿着一套灰色花呢衣服,一顶呢帽,脚上蹬着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子,还拿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那人似乎非常紧张,脸色苍白。
“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东张西望地问。
“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女仆说。
“啊,太好了。”他惊喜地喊,“我终于找到了金斯皮兰马厩。我知道每天晚上只有一个小马倌睡在这里,是吗?你是来给他送饭的吧,可不可以把这张纸给他,我会给你报酬的。”
伊迪丝吓了一跳,立刻跑开了,跑到马厩的窗户下,刚想把刚才遇到的事情告诉给亨特,那个人追上来了,从窗户对亨特说:“我知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你能透露确切的消息给我吗?我听说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是这样的吗?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伊迪丝注意到他的手里握有一张小纸片。
“你这个该死的赛马探子!我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亨特说着,跳起来去放看守的那只猎狗。伊迪丝赶紧朝家里跑去,她边跑边回头,看到那个陌生人还站在窗口。不过,等到亨特带着猎狗追出来时,那个陌生人已经不见了。
“啊,福尔摩斯,我发现了一点问题,那个马倌出去的时候肯定没锁门。”
“我开始也这么认为。华生。”福尔摩斯说,“我昨天特地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关于锁门的事。结果马倌说他离开的时候把门锁上了,而且,他说门锁上之后,剩下的那个小窗户根本不可能钻进人来。”
不久,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了,亨特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然后他们又派人告诉了驯马师。驯马师听完,似乎惊慌不安。他妻子发现他在半夜一点钟起了床,说:“我很担心那几匹马,要过去看看。”
这时,外面下起雨来,妻子恳求他不要去,可是他还是穿上雨衣,离开了家。
第二天早上七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一觉醒来,发觉丈夫还没有回来,赶紧起床,喊上女仆一起奔往马厩。此时,马厩大门敞开着,亨特缩在椅子上,完全昏迷了。马厩内的银色白额马不见了,驯马师也没了踪影。
斯特雷克太太赶紧叫醒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他们两个睡得很死,好不容易才叫醒,至于亨特,却是怎么都叫不醒。他们只好丢下他不管,一起出去寻找驯马师和名驹。他们站到附近的小山丘上四下张望了半天,什么都没有看到。
就在这时,斯特雷克太太发现不远处,似乎隐隐约约看到斯特雷克的大衣。于是,他们急忙跑过去,果然,那里的荒野上有一个凹陷的地方,驯马师就躺在那里,脑袋被砸得粉碎,早已经死了。他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液一直凝聚到刀把上,左手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正是头天晚上那个陌生人戴的领带。后来亨特也证实了这一点。
名驹就这样失踪了,现场的痕迹表明,当时搏斗的时候它肯定也在场,但是后来就不见了踪影。尽管罗斯上校重价悬赏,仍然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经过化验,亨特吃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其他人当晚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任何反应。他认为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给他的咖喱羊肉下了麻醉药。这点女仆也可以作证,因为当时那个人的确独自站在窗口待了一会儿。
警长格雷戈里接到报案后,立刻赶到出事地点,找到了那个嫌疑犯。那个人就住在附近那些小别墅里,他就是那个被捕的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很多钱财,不过他现在已经落魄,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匹预售员维持生活。
经过调查,他的赌注记录本上清楚显示,他把五千英镑的赌注压在银色白额马败北上。他自己交代说:“我去特穆尔不过是想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同时也想了解一下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梅普里通马厩里的名驹,由赛拉斯·布朗照管。
格雷戈里审问他那天晚上的事,他全都承认,但坚决不承认投放麻醉剂,还有杀死斯特雷克的事。他反复强调:“我真的没有恶意,不过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罢了。”
当他看到那条领带的时候,脸色苍白,但想了半天也说不出合理的解释来。被捕时他的衣服仍然很湿,证明他当天晚上曾经冒雨外出,而他那个沉重的圆头手杖完全可以当作杀人的武器。不过,他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根据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和他搏斗的凶手身上应该受到刀伤。从这一点看,辛普森似乎又不是凶手。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插了一句,“会不会是斯特雷克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
“这个倒也有可能。”
“警察们怎么说呢?”
“警察们一定认为这一切都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做的。他们会这么设想:辛普森把小马倌麻醉倒后,用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大门,把银色白额马偷偷牵了出来。因为马辔头没了,他只能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牵走了马。半路上他遇到了驯马师,两个人起了争执,斯特雷克用小刀自卫,却被辛普森沉重的手杖打碎了脑壳。至于那匹马,要么被他藏了起来,要么在他们搏斗的时候,脱缰逃走了。”
“这个说法似乎有些牵强啊。”
“是的。我想我们到达现场后会找出事情的真相的。”
傍晚时分,我们来到了塔维斯托克小镇。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已经在车站等着我们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到来表示欢迎,罗斯上校更是激动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请你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帮我重新找回银色白额马。”
“我会尽力的。”福尔摩斯说着,转向格雷戈里警长,“目前案件有什么新进展吗?”
“收获很少。”警长抱歉地说着,带我们坐上一辆敞篷四轮马车。一路上,警长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意见和发现。福尔摩斯偶尔问几句话。我在一旁感兴趣地听着,果然,格雷戈里的意见几乎和福尔摩斯的预言完全一样。
“我想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凶手,他对那匹银色白额马相当在意,又有给小马倌下毒的机会和动机。更何况他那晚还曾经冒雨外出,那根沉重的手杖,握在死者手中的领带都完全可以作证。”格雷戈里说。
“但是,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驳倒这些。”福尔摩斯摇摇头说,“他为什么要偷马?如果要害它,为何不在马厩内动手?如果藏起来了,他一个外地人会把一匹名驹藏在哪里?那个复制的钥匙有没有找到?烈性麻醉剂的来源有没有搞清楚?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是怎么回事?”
“哦,那张纸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钱包里也的确有一张这样的钞票。另外,他对这一带并不陌生,因为他每年夏季都会来住上两次。麻醉剂嘛,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至于钥匙,他用完后肯定随手就扔掉了。那匹名驹也许就在荒野中的某个地方,要知道这里实在太大,太荒凉了。”
“那条领带呢?”
“他说他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格雷戈里说,“不过,有一个新情况。”
“什么新情况?”福尔摩斯问。
“星期一夜晚,一伙吉卜赛人曾在距离凶杀案地点一英里的地方停留,星期二就离开了。会不会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他把名驹交给了那些吉卜赛人。”
“唔,这倒也有可能。”
“目前,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还把周围十英里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对了,听说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是的,是梅普里通马厩。他们的德斯巴勒正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银色白额马出事的话,对他非常有利。”
“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有没有利益冲突?”
“完全没有。”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穿过不远处的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然后,再往西看,荒原上有一群房屋,那是梅普里通的马厩。
我们都跳下了马车,福尔摩斯还坐在那里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惊醒,双眼散发出异样的光彩,看上去兴奋不已。我知道,他一定是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现在就到犯罪现场去吗?”格雷戈里问。
“不,我想先停留一下,查清一两个细节。”福尔摩斯说,“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吗?”
“是的。”
“我想去看一看,另外,他衣袋里的东西列了清单吧?”
“是的。都放在起居室里。”
“太好啦。我们先去看看吧。”
我们在前厅一张桌子旁坐下,警长打开一个方形锡盒,一堆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支用欧石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装着半盎司板烟丝,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几个字。
福尔摩斯拿起那把小刀,细致地看着,又递给我说:“唔,这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华生,你应该对这种刀子比较熟悉吧。”
“是的,这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说。
“想想看,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下暴雨的黑夜外出,而且没有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是太奇怪了。”
“他的尸体旁有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他妻子说这把刀原本在梳妆台上放着的。”
“这些纸是怎么回事?”
“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发票,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时一些信件会寄到他那里。”
“唔,一件衣服要花二十二畿尼,真够昂贵的。”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
这时,一个面容憔悴的女人走了过来,她问警长:“警长先生,抓到坏人了吗?”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警长说,“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来帮我们了。”
“哦,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你当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您认错了,先生,我从来都没有那样的一件衣服。”斯特雷克太太说。
福尔摩斯道了声抱歉,就跟着警长来到出事的地点。他看了看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说:“那天晚上似乎并没有大风吧?”
“是的,不过雨下得很大。”
“嗯。那么大衣一定不是被风吹到这里,而是有人放在那里的。”
“应该是这样的。”
“我发现这里有很多脚印,是不是有许多人已经到过这里。”
“我们当时在尸体旁放了张草席,大家都站在席子上的。哦,这里还有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希望您能用得上。”警长拿出一个袋子说。
“做得非常好。”福尔摩斯赞叹了一声,接过袋子,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伸长脖子查看泥土上的痕迹。
“哈,你们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高喊了一声,快活地从泥土里捡起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火柴上裹着泥,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呢。
“唉,我怎么把它忽略了呢。”警长懊恼地说。
“当然,发现它并不容易。”福尔摩斯说,“我之所以看得到,是因为我正在找它。”
“您在说什么?”警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不用吃惊,我会向你们解释清楚的。”
说着,福尔摩斯拿着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比较起来,他看过坑边,又找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周围一百码之内我们都仔细检查过了,我想你很难有新的发现。”警长说。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我还是到荒原上转悠一圈吧。对了,这块马蹄铁可以让我带着吗?”
罗斯上校对福尔摩斯的工作方法有些不耐烦了,对警长说:“警长先生,我们要不要把银色白额马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取消掉?”
“不必。”福尔摩斯说,“我一定可以让它参加比赛的。”
“太感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完,和警长一起返回斯特雷克家去了。
我和福尔摩斯在荒原里慢慢散步。夕阳西下,晚霞洒落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呈现出一片绚丽的景色。
“华生,我们来设想一下那匹马的下落吧。”福尔摩斯说,“假设悲剧发生后,马脱缰而走,它会到哪里去呢?我想,马很爱合群,它一定会回到金斯皮兰马厩或者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那些吉卜赛人是不会招惹它的,因为这样一匹名驹带在身边太显眼了,他们一向不喜欢和警察纠缠。”
“有道理,那么马会去哪里呢?”
“按照刚才的假设,马不在金斯皮兰,一定在梅普里通。你看,这里的土质非常坚硬而且干燥,但是通向梅普里通地势越来越低,再加上那场暴雨,我想,那匹名驹一定会在那边潮湿的地面上留下痕迹的。”
我们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就走到了那片洼地。福尔摩斯让我向右走,他向左走。我刚向右走了不到五十步,他就喊我过去。原来他已经发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且那些蹄印与马蹄铁完全吻合。
“哈,这就是设想的魅力。”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格雷戈里就缺乏设想的能力。”
我们顺着蹄印继续往前走,约有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上,马蹄印消失了,再往前一个斜坡,马蹄印又出现了。就这样断断续续,我们跟着马蹄印一直来到梅普里通附近。这时,马蹄印旁明显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
“嘿,看来马来到这里被人牵走了。”我喊。
“是的。”福尔摩斯欣喜地说,忽然,他又惊叫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转去了。我们正要跟过去,我偶然向旁边一看,“嘿,福尔摩斯,快看哪,脚印又折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