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雾(1 / 2)

华丽的丑闻 佐野洋 7303 字 2024-02-18

1

9月16日凌晨3时20分,一辆小型轿车在首都一号高速公路(往羽田机场)的铃之森和胜岛间突然紧急煞车。轮胎和路面摩擦响起尖锐的声音,划破深夜的静寂。这段区间的速限是60公里,但是该车似有着将近80公里的时速,轮胎擦掠地面的痕迹长达近100公尺。

“怎么啦?这样很危险呀!发生什么事?”

坐在驾驶座旁的是位年轻女性。她正边嚼口香糖边浏览车窗外的夜景,由于紧急煞车,身体往前倾,在惊骇和恐惧下,使她很不高兴。

“等一下!情况有点奇怪。”

男人让车缓缓移动,靠左侧路边停定后,打开驾驶座的车门。他似乎个性谨慎,并不直接走向道路中央,而是紧贴路边墙面,往回走约30公尺,之后,蹲下来,好像凝视着什么,然后确定后面无来车,这才横越路面,跑上上下坡之间的缓冲地带。

在没有关掉大灯内很不高兴等待着的女人探身出窗外,注视男人的行动。

缓冲地带有紧急公用电话。男人拿起话筒。

1分钟后,警方的巡逻车抵达,然后是救护车。但,救护车马上又回去了。

紧接着又来了两辆高鸣警笛的巡逻车!

警察们竖起几盏一闪一灭的黄色警示灯,再系上绳索围住。即使这样的时刻,仍旧有车辆来往,不能全面封锁道路,只好在车道边缘用绳索围出长约100公尺的长方形区域。

时而,往羽田方面的车子以低于速限的车速通过剩下的另一车道。可能是远远见到巡逻车顶上的红色警示灯不停转动,才放慢车速吧!否则,在这种时刻会以低于速限的车速行驶,不是车辆故障,就是驾驶者有问题……其中一辆车停下,里头有人问:“发生什么事吗?”

是貌似学生的男人。

但,警察未回答,只挥动右手的手电筒,要对方赶快离开。

另一方面,巡逻车的无线电对讲机线路也忙得不可开交,手持麦克风的是年近40岁的警察,他的神情很紧张,也很兴奋。

以警视厅调查4课为中心的“特殊爆炸事件专案小组总部”的刑事们,听到今天凌晨因涉嫌违反“火药类取缔条例”被全国通缉的武宫重四郎的尸体被发现时,几乎所有的人皆认为武宫是自杀!

如果他活着被捕,在往后十多次的侦讯、起诉、送审过程中,报纸上会不断出现“是政小僧即离职警官武宫重四郎”之字眼,其中的“离职警官”4个字,对刑事们而言实在难以忍受。

他们对武宫不觉同情,也不以同事视之,但,世人可能就不这么认为了,“离职刑事乃为是政小僧”这几个字似在默默表示:你们看,警察也有坏人!

因此,武宫与其活着蒙羞,倒不如自杀还能让其他刑事感到心里舒坦,也难怪刑事们最先会把武宫之死视为自杀了。

而,知道发现尸体的场所时高速公路上时,刑事们又觉得选这种地方自杀太奇妙了,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案例。不过,也许那种地方才是最佳的寻死场所吧!高速飞驰于路上的驾驶人预料不到会有人突然冲出,而即使见到有人紧贴边墙站立,顶多也只是把脚踩在煞车踏板上,何况,不会这样做的驾驶人占绝大多数!但,下一瞬间,人影动了,冲向高速驶来的汽车……当然来不及踩煞车了,就算想转方向盘,左侧是边墙,右边也有行进间的车辆,想自杀者应该可达成目的。若正面被时速60公里的车子撞上,仍能存活者,可以说是连死神也不怕的幸运者了。

但,武宫重四郎并非被汽车撞死!

高速公路上到处有名之为紧急避难地带的区间,亦即在两线车道的左侧宽出的区间,能让故障车辆暂时进入该处,既可避开车流,又能进行修护或呼叫救援车。

武宫重四郎的尸体躺在此种区间上,身体和汽车车流平行,头部朝日本桥方向。

正好有带女伴同行、驾驶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发现而报警,但,发现者受到相当严格的讯问。虽然,刑事们的语气有着对报案者——亦即协助警方者的客气和尊重,但却似殷勤而无礼,这点,报案者也很明白。

“为何这样问呢?我必须送女伴回家,快让我走吧!反正,当时我若视若无睹地经过,无人会指责我有错,但我却刻意下车,确定是尸体后,又马上报警,没想到你们却……”

“请不要激动!因为有人死了,警方当然务必慎重行事……”

警方当局的慎重态度可以理解。

第一,尸体乃是连内阁会议也提出来讨论的重大罪案之涉嫌者,而且刚被下令通缉,不能轻易以“涉嫌人死亡”而结案。

第二,尸体的状态过分整齐了。被发现横尸路上的尸体可能有各种死因,譬如被杀害、自杀、摔死、车祸致死、狭心症发作等等,这些都会依其情况而有苦闷表情或身体受到损害,但是,武宫的尸体却没有。身体直躺,连脚上的鞋子都完好,双手交抱于胸口,眼睛和嘴巴皆闭上,就算是在睡梦中死亡,也很难如此完整。

警方为了想知道此一无法了解的理由,当然尽一切可能提出问题了!

2

尸体经送往解剖后,终于查明死因。头部有被子弹贯穿的明显痕迹,亦即,不管是自杀或他杀,是子弹夺走其生命。

而且,大略也能推定并非自杀。因为,依常识判断,既然尸体身旁没有手枪,就不能视为自杀。当然,也可能掉落尸体旁的手枪被什么人带走,不过,要亲自开枪射击脑部后,扔掉手枪,再双手交抱胸口,绝对不可能!

那么,会不会是谁将自杀尸体运至这里,替其摆出此种姿势呢?譬如,在自家庭院发现自杀尸体之人,怕因此惹上麻烦,而将尸体弃置高速公路上(如此,很可能被其他车辆撞倒,变成因车祸致死)。

不过,法医学的论据却否定此种推定。因为,经过鉴定结果,手枪是0.7或0.8口径,而且至少是在1.5公尺的近距离内水平发射。

似此,武宫重四郎从“是政小僧事件“的涉嫌人转为杀人事件的被害者。由于发现尸体的地点在大井警局辖内,所以专案小组总部设置于大井警局。

调查方针依一般杀人事件的基本方法,由掌握被害者身前的人际关系来追查行凶动机,并彻底进行现场搜证,重现行凶手法及情况。同时,也有必要考虑重新检讨是政小僧事件。

毕竟,晚报报导武宫重四郎是是政小僧事件的重要嫌疑人,警方下令全国通缉后仅仅数小时(推定死亡时刻为15日下午10时至12时之间),他就已遇害,很容易能想象这两椿事件彼此有关联,如果视之为毫不相关的独立事件,未免太过偶然了。

但,是政小僧事件的专案小组总部,亦即“特殊爆炸事件专案小组总部“并无任何能推断此一相互关联的资料。好不容易在长达数月的劳苦中查明歹徒,正感到高兴的专案小组总部干员,因为又被投下新的疑问,苦恼的表情更形深刻了。

当然,多少仍有臆测的余地存在。譬如,被害者之妻叙述她丈夫是9月8日接获“马上来,L”的电报外出,就未再回过家。而巴士爆炸事件发生于9月9日,所以,很可能是拍发电报的“L”叫出武宫,命令其爆破巴士,至少,一定对武宫有某种指示。

基于此种假设再继续推测,可认为“L”从晚报上得知武宫被通缉,怕其若被捕,很可能牵连自己,所以杀武宫灭口。虽然这只是依据常识推测,但离事情真相应该不远,因此,“特殊爆炸事件专案小组总部”主要是分头追查“L”的行动。

但是,事实上刑事们无计可施!虽然搜索被害者家里,扣押其收到的信件等物,同时试图自被害者之妻口中问出“L”的线索,却徒劳无功。

关于“L”,她说:“外子说过他替外国人工作,所以L应是外国人,但……”

究竟是哪一国人,她也不知。

刑事们也问及武宫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曾说过什么外国话,目的是希望藉此来推定“L”的国籍。

“这……我没听过外子说过外国话。”她似觉得那是自己不该般,惶恐地回答。“和他来往的人都讲日本话……”

由此,只能知道“L是会讲日本话的外国人”。

另一方面,从收音机广播中获知此事件的某计程车司机,下午来到专案小组总部。

他是这天凌晨2时10分左右,沿一号高速公路前往羽田。快到达铃之森时,见到武功尸体所在处有一辆大型轿车停着,引擎盖掀起,他以为是车子故障,默默经过。当时,他见到似司机之人仰躺在车身下,好像在修车。

“你没看车号吗?”

“没有。但,虽然没看,感觉上却是外国人的车。”

“是外国人专用的车牌号码?”

“可能是外国大使馆或什么的车子吧!蓝底,印有‘外’字和号码……不过,我没有仔细看。”

“旗帜呢?”

“这……半夜里,无法看清。”

但,即使只是这样也算是一大进展了。

推定死亡时刻为前一天晚上12时之前,而尸体被发现时间为凌晨3时20分,这中间有超过3小时的空白。专案小组总部推测尸体是在这3个多小时内被人自某处移来,而出血量、死斑状况也证实此一推测。

但是,3小时的范围是在太大了。如果是荒野里的唯一道路还好,但,这是连深夜也有相当交通流量的道路,3个多小时不被其他车发现实在可疑,所以,应视为是在尸体被发现时刻不久前移至该处!

现在,得到2时10分左右的情报,如此已能大幅缩短时间范围了。

行驶中的车辆很可能会忽略在紧急避难地带的尸体,可是,在同一紧急避难地带停车、修理车子,该车之人必然会见到尸体,但,2时10分左右在该处修理故障的车主并未报警,亦即,该车停于该处时,附近并未存有尸体。结果可推定行凶(搬运尸体)时刻是2时10分加上X分(该车修好之时间)至3时20分之间。

专案小组总部接下来是开始努力找出该车(挂外国使节的车牌,曾排除故障),只要问该车司机车子故障修好的时刻,即能更加缩短弃尸时间带。

首先,这辆A——假定是A车——是驶向何处?第一步便是向羽田机场查询,这天早上同一时刻飞抵的班机或出发的班机,其乘客是否有与外国大使馆有关之人?

结果,在Z航空飞往巴黎的4时05分的班机乘客名单上,发现P国驻日大使馆武官莱普顿中校之姓名。至于飞抵机场的班机乘客名单中,并无任何和外国使节有关之人。

专案小组总部透过外务省查询送莱普顿中校的车何时抵达羽田?途中是否发生故障?如果有故障,几时几分修复?结果知道(直到翌日——17日——才得到答复)莱普顿中校所坐的车确实发生故障,至2时30分左右修复,45分左右抵达机场。由于大使馆武官有外交官特权,不需办理通关手续,在飞机起飞前20分钟抵达也绰绰有余。

另外,莱普顿经巴黎转机回国完全是突然决定。他是前一天——15日——傍晚提出申请,16日凌晨立刻出发……3在这椿武宫重四郎被杀害的事件中,我一直未提及松永和中根两位记者的行动,这并无他意。

撰写前面这两节内容时,我是以警视厅刑事部内某警视的备忘录为参考,但,在该备忘录内,完全未提及《中央日报》社会版部门的两位记者之供述。他俩也和该位警视见过面,亲口说明自己的推断,但,不知何故,警视未提及这点。(当然,其中约8页似被剪掉,或许就是两位记者推断的部分,但,为何剪掉呢?是否对两位记者的行动有批判性质的意见,而不想被我见到?)所以,在此我记下松永和中根的行动经过,以弥补备忘录的不足。

知道武宫重四郎遇害的同时,他们向我报告采访经过,并述及两人共同推定的结论。社会版主任和编辑部主任商量的结果,决定在警方当局采取某种行动之时才报导“某国大使馆附属武官涉嫌”,在那之前,只报导警方的动向,不要先出锋头。

松永和中根也认为此一方针妥当。毕竟对方是外国驻日武官,不能随意报导,否则引起外国政府的正式抗议,甚至提起诉讼,问题就麻烦了。

因此,两位记者前往警视厅,在中央日报社派驻警视厅记者俱乐部的记者陪同下,详细说明他们知道之事(包括我亲自体验的达加宴会),总共花了好几个钟头时间。他们还带着记事本,所以能边翻查边说明“依XX区XX町XX号的某某人(几岁)之言……”。

听完后,警视向两人致谢:“谢谢你们,这些对案情侦查将有很大助益。”

所以,两人以为专案小组总部会立刻采取行动,但,两天过去,三天也过去了,并无任何变化。

两人不耐了,前往催促,得到的回答是:“莱普顿中校已回国,而且只凭推断,也没有证据。”

“可是,莱普顿也许是在大使馆内行凶,再利用座车移尸。”

“这个嘛……现在最遗憾的就是,莱普顿的车在排除故障时,居然没有巡逻车经过!如果有,见到外国使节的车故障时,一定会上前问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很可能会发现车底下之人其实是尸体,那么,即使有外交官特权,当场抓住证据……”

“但,莱普顿或许会用装上灭音器的自动手枪射击两位巡逻警员,说不定他在车上早就扭开手枪的保险纽了。”

确实,以警方的立场,根本无法着手调查。

就算认为“L”可能是莱普顿,却无证据。如果能强制搜索住处,或许能掌握什么线索或证物,但,不管有任何理由,终究无法踏入获治外法权的大使馆内一步!

就这样,松永和中根虽咬牙切齿,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地过去。

必须趁未忘记之前补充说明一事。17日,亦即尸体被发现的翌日,武宫重四郎之妻带着他所穿的长裤来到专案小组总部,提出武宫的“遗书”。

那是用铅笔写在外国报纸的边缘余白部分之纸条,内容为:“被外国人雇用,奉命杀死日本人,是何等痛苦!我努力地不杀人,却为此带给其他日本人困扰……”

依武宫之妻所言,她领回尸体和衣服,在家中整理时,发现长裤裤管折缝部分有缝线被拆开,仔细一看,发现里面夹着这张纸条。于是,她像疯子般检查西装、长裤的其他折缝部分,却不再有所发现。

确实是武宫的笔迹,大概是他被囚禁在P国大使馆内时写的吧!

正式被囚禁可能是河内丰自首后,莱普顿认为武宫之名被发现只是迟早的问题那时开始的吧!这一来,他也预感自己早晚会被杀人灭口。莱普顿很可能是借口要送武宫逃亡国外,骗他进入大使馆吧!不管如何,武宫是预感自己将死,才留下这张表白自己立场的纸条。

他的这段话能够完全采信吗?以他被雇用的立场,一方面要照莱普顿的希望做事,另一方面却考虑如何能够不杀人,确实是很困难吧!(莱普顿和武宫的关系是在何时、如何形成?最后无从得知,也许是莱普顿见到“T巡官辞职”的报导内容,认为这种人物可加以利用,主动找上武宫吧)4松永和中根终于按捺不住了。他们决心采取行动,亦即,调查课方面若无法突破治外法权的障壁,何不向犯罪防范课试试看。

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有充分的卖淫嫌疑,而和其有相互关联的“达加宴会”,岂非又是伤风败俗的组织?何况又有日本上流阶级人士参加,这种特权阶级的卖淫组织和性游戏不去取缔,只虎视眈眈针对土耳其浴和深夜咖啡店,岂非本末倒置?

松永勉强激起此种怒火(之所以说勉强乃是因为身为“欢场通讯”执笔的他,对于警察全力取缔风化案件,不管是基于何种名目,皆表示反对),试图想解决掉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

“但是……”犯罪防范课的警部双眉紧锁,说:“这很困难的。你知道吧?他们并未触法,不,不是未触法,而是能以多种借口脱罪。医院里当然有个人病房,有特别护士照顾住院病患也没什么不当,特别护士不需资格,不管雇用几岁、何等美貌之女性,都非问题,对不?”

“可是,病患和特别护士大白天在病房里上床……”

“但是有这样的证据吗?不可能进医院强制搜查,而且,就算当场人证俱获,对方也可说彼此在谈恋爱。还有,即使会员从外面打电话找特别护士出去,也可推称是住院时受照顾,请对方吃饭致谢。”

“但,会员采推荐制而不公开,岂非有问题。”松永虽明知自己太情绪化,仍反驳着。

警部冷冷望着松永,缓缓摇头。“你也知道,根据医疗法,医院时以‘公众且特定多数人为对象’进行医疗,所以采会员制也没什么不对吧!目前,东京都内就有多家采取会员制的医院。”

“可是……带高级女侍应生外出时要带着卡片、签名……这已算是实质卖淫……”

“卡片只是因为医院有责任照顾特别护士,在其外出时,希望证明她是和会员这种保护人在一起。”

“但,凭卡片在月底请求医疗费用……这根本就是玩女人的代价!”

“要如此认定很难的。或许请款的金额是比普通医疗费用高出很多,但,那并不能视为问题。若是各种保险的特约医院,医疗费有限定,但如果不是,就无任何限制,可能药物费再加上技术费吧!而所谓的技术费,像‘医师,我好像有点感冒迹象……’、‘是吗?那么喝杯酒,早点休息吧!’这样的问答,也可要求病患支付一万元,亦即,你信任医师的医术,若医师指导他认为最佳的治疗法,收取相当价值的费用也是合理,所以……““你……”松永苦笑地讽刺着。“好像替大宫辩护似的,该不会是他开始经营该医疗中心之前,已经先向警方打过招呼?”

警部神情严肃地否定:“就算我们不理睬,也会有高明的律师替他摆平一切麻烦。”

“我明白了。如果警方那样怕事,我们报社会独自采取行动,可以吗?”

“当然啦!言论自由嘛……”

松永当然忍不下这口气。第3天,《中央日报》报导出影射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从事卖淫行为的内容。

当然, 报导中并未写出大宫壮年病医疗中心之名,而且也只是在社会版第2版面的左上角标出“警视厅正秘密进行侦查伪装卖淫组织”的标题,所以,很多人可能认为这只是用来填补不足版面的文章,并不加以注目。

松永将自己的情报网所得的“药物卖淫”(向工厂的男宿舍推销所谓卫生器材,并当场实验品质的卖淫)、“反应召卖淫”(在领薪水之日,女人随便打电话至各公司,引诱困于处理性欲的单身汉)予以公开,再简单介绍“O.医疗中心”,却未公布O.医疗中心的地址和负责人姓名。最后,并加上一句:最近将对这些形态的伪装卖淫进行彻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