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小房间,外面是后花园。屋内铺着难看的红棕双色地毯,布置得像个办公室。室内有着通常在一间小办公室能见到的任何东西。一位瘦削、面容憔悴、戴着玳瑁眼镜的金发姑娘坐在一张书桌后面。桌上有台打字机,左手边有张活页纸。她双手放在键盘上,但打字机里并没有纸。她看着我走进房间,表情呆板,有些做作,像是摆好了姿态等待拍照。她请我坐下,声音清晰柔和。
“我是戴维斯小姐,默多克夫人的秘书。她让我看看您的推荐信。”
“推荐信?”
“是的。推荐信。您觉得意外吗?”
我将帽子放在书桌上,把那支未点燃的香烟放在帽檐上。“你是说她让我来这儿,但她对我一点也不了解?”
她嘴唇发抖,便咬紧了嘴唇。我不知道她这样是因为害怕还是生气,或者只是勉为其难地要摆出一副正经办事、有条不紊的模样。但她看上去并不开心。
“她从加州证券银行一家分行的经理那儿知道了您的名字。但那位经理本人并不认识您。”她说。
“准备好你的铅笔。”我说。
她举起铅笔,让我看铅笔是刚削好的,并做好了准备。
我说:“第一位,那家银行的副行长,乔治·S·利克。他在总行办公。下一位是州议员休斯顿·奥格尔索普。他可能在萨克拉门托[1],也可能在洛杉矶市政大楼他的办公室。再就是德雷福斯家的小西德尼·德雷福斯,还有特纳和斯韦恩,产权保险大楼的律师。记下来了吗?”
她写得很快很轻松。她点点头,并不看我。阳光在她的金发上跳跃。
“生产油井设备的弗里—克兰茨公司的奥利弗·弗里。公司位于工业区东九大街。还有,要是你想知道一两个警官,那便是地方检察官伯纳德·奥斯,以及凶案刑侦中心的卡尔·兰德尔探长。你觉得这些推荐人够了吗?”
“别取笑我,”她说,“我只是做别人要我做的事。”
“最好别给最后两位打电话,除非你知道其中的利害。”我说,“我没有取笑你。很热,是吧?”
“帕萨迪纳不太热。”她说着将电话簿拿出来放在桌子上,开始打电话。
当她查看电话号码并给那些人打电话时,我端详着她。她脸色苍白,是一种天然的白皙——她看上去相当健康。红棕色的金发虽不光滑但也不难看,不过,它向后梳得紧贴在窄小的脑袋上,几乎失去了一头秀发的效果。她的眉毛很细,特别平直,颜色比头发更深些,近乎栗色。她的鼻孔有种患贫血症人的惨白。她的下巴很小、很尖,看上去不够坚毅。除了嘴唇抹了少许橘红色口红,她并没有用其他化妆品。镜片后的眼睛很大,钴蓝色,虹膜大大的,有一种朦胧的眼神。眼皮紧绷,眼睛看上去像东方人,抑或是因为脸上的皮肤天然绷得紧,这样就把眼睛往两边拉上去了。整张脸有种不协调的神经质的美,只需精心化妆一下便能楚楚动人。
她穿一件亚麻短袖连衣裙,没有任何首饰。光光的手臂上有层汗毛,还有些雀斑。
我没在意她在电话里说些什么。说的话她都用铅笔简略地写下来,轻松又熟练。打完电话,她把电话簿挂回到钩子上,站直了将亚麻连衣裙的下摆扯了扯,说:
“要是您愿意等一会儿——”说着向门口走去。
走到一半她折回来将书桌一边的上层抽屉关上。她走了。门关上了。室内寂静。窗外蜜蜂嗡嗡叫。我听到远处真空吸尘器的呜呜声。我拿起帽檐上那支未点过的烟,衔在嘴里,站起来走到书桌旁,拉开她折回来关上的那只抽屉。
这压根不关我的事。我这么做只是出于好奇。她的抽屉里有一支柯尔特小手枪,这根本与我无关。我关上抽屉,又坐了下来。
她走了约四分钟。她打开门站在门口,说:“默多克夫人现在就见您。”
我们又沿着走廊往前走,她将一道双扇玻璃门推开一半,站到边上。我走进去,门在我身后关上了。
室内很暗,起初我什么也看不清,但室外的光线透过茂密的灌木丛和窗帘照进来。随之我看出这是一间阳光房,只是被外面生长的植物完全遮住了。室内铺着草织地毯,摆着苇编家具。窗前有张苇编躺椅。椅背是弯的,垫子多得足以塞满一头大象,一位妇人斜靠在躺椅上,手里拿着一只葡萄酒杯。我在看清她之前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随后我的眼睛习惯了室内的光线,我能看见她了。
她有张大脸和厚下巴。头发呈青灰色,烫了一种难看的波浪型。她有一个鹰钩鼻,湿润的大眼睛像两块湿漉漉的有表情的石头。脖子上系着饰带,但她那个脖子看起来更适宜穿足球衫。她穿一件浅灰色的真丝连衣裙。粗壮的手臂裸着,有些色斑。耳朵上挂着黑色耳环。她身旁有张玻璃台面的矮桌,桌子上有瓶葡萄酒。她小口喝着杯中酒,眼睛看着我,不说什么。
我站在那儿。她让我站着,而她喝光了杯中酒,将酒杯放在桌子上,又倒上酒,接着她用手帕抹抹嘴。接着开了口。她的声音有男中音的音质,听上去好像很干脆,没有废话。
“坐吧,马洛先生。请别抽烟,我有气喘病。”
我在一张苇编的摇椅上坐下,将那支未点的香烟塞到外衣口袋中的手帕里。
“我从未与私家侦探有过什么交易,马洛先生。我对他们一点也不了解。你的推荐人看来让人满意。你要多少酬金?”
“要做什么,默多克夫人?”
“这是一件非常机密的事。与警察无关。要是与警察有关,我早就叫警察了。”
“我的酬金是一天二十五美元,默多克夫人。当然还有一些别的费用。”
“收费不低。你肯定能赚不少钱。”她又喝了几口酒。我不喜欢在夏天喝葡萄酒,若有机会拒绝倒也不错。
“不多,”我说,“赚不了什么钱。当然你可以不惜代价雇侦探——就像打官司或看牙医一样。我不是一个组织。我只有一个人,我一次只接一件案子。我有风险,有时风险相当大,另外,我也并非一直有活干。不多,我认为一天二十五美元不算太多。”
“我明白。你说的费用指什么?”
“时不时会需要一些小东西。你想不到的。”
“我倒想知道。”她尖刻地说。
“你会知道的。”我说,“所有的费用会白纸黑字写下来。要是你不喜欢,你随时可以拒付。”
“你想要预支多少?”
“一百美元就行了。”我说。
“希望如此。”她说着喝光了杯中酒,接着又将杯子倒满,甚至连嘴都没擦一下。
“像您这样的人,默多克夫人,我不必非得预支酬金。”
“马洛先生,”她说,“我是个意志坚强的女人。但别让我吓着你。因为要是你会被我吓着,你对我就没有多大用处了。”
我点点头,不想再说这个话题。
她突然笑起来,接着便打了个嗝。这嗝打得优雅柔和,既不张扬,又显得驾轻就熟。“我有气喘病。”她大大咧咧地说,“我把葡萄酒当药喝。因此我就不请你喝一杯了。”
我抬脚跷起了二郎腿。我希望这个举动不会引发她的气喘病。
“钱,”她说,“并不那么重要。我这样的女人总是要出高价的,我能料到。我希望你能值我出的价。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件相当贵重的东西被偷了。我想追回来,但我还另有要求。我不想有什么人被捕。窃贼碰巧是家里人——一位姻亲。”
她肥硕的手指转动着葡萄酒杯,说罢微微一笑。被遮去阳光的室内光线暗淡。“就是我的儿媳妇。”她说,“一个迷人的姑娘——也结实得像块橡木板。”
她看着我,眼中突然有一丝闪光。
“我有个该死的傻瓜儿子。”她说,“但我很喜欢他。一年前,他愚蠢地结了婚,未经我的同意。他这是做傻事,因为他还不能自己谋生,他没有钱,除非我给他钱,而我不是给钱很大方的人。他看中,或者说看中他的那位女士,是个夜总会歌女。她的姓名,倒也恰如其分,叫琳达·康奎斯特[2]。他们就住在这幢房子里。我们没有吵过架,因为我不允许有人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跟我吵架,但我俩之间的感情并不好。我支付他们的费用,给他们每人一辆车,在衣着方面让这位女士有足够但并不过度的开销。无疑她发现这儿的生活相当无趣。无疑她发现我的儿子也相当无趣。我自己也发现他很无趣。不管怎么说,她搬走了,很突然,就在一个多星期前,没有留下联系地址,也没有说再见。”
她咳嗽起来,摸出一块手绢,擤了擤鼻子。
“失窃的。”她接着说,“是一枚金币。一枚叫做布拉什·达布隆的珍贵金币。这是我丈夫收藏中的珍品。我不关心这些玩艺儿,但他很珍惜。自从他四年前去世,我一直原封不动地保存着。东西放在楼上,在一间上锁的房间里,这房间有一套防火装置。金币保了险,但我还没有去报失。要是我能找回失物,我就不想去报失。我确信是琳达拿的。这枚金币据说值一万多美元。这是一枚样币。”
“但很难出手。”
“也许。我不知道。直到昨天我才想到这枚金币。之前我不会想到它,因为我从不去碰那些藏品,要不是洛杉矶的一个名叫莫宁斯塔的人打来电话,说他是个经销商,问是否有枚如他所说的‘默多克家的布拉什’金币出售?碰巧是我儿子接了电话。他说他不相信有人会卖这枚金币,从来没想到要卖它,但要是莫宁斯塔再打电话来,他也许可以跟我谈。那时我不便接电话,因为我休息了。那人说他会再打电话的。我儿子将这番谈话告诉了戴维斯小姐,她又告诉了我。我让她给那个人回电话。我有些好奇。”
她小口喝了点酒,用手帕按了按嘴,哼了一声。
“你为什么好奇,默多克夫人?”我问,只是想搭话。
“要是那人是个有资历的经销商,他会知道这金币是不卖的。我丈夫,贾斯珀·默多克立下遗嘱,在我有生之年,无论是贷款还是抵押,他的任何藏品都不得出售。不得让它们离开这幢房子,除非房子损毁非得迁移不可,那也只能由受托人执行。我丈夫——”她微微一笑——“似乎觉得,我应该在他活着的时候对他那些金属小玩艺多些兴趣。”
这是个好天气,户外阳光灿烂,鲜花盛开,鸟儿鸣唱。街上有车驶过,从远处传来悦耳的声响。在阴暗的室内,与这位面色严峻的妇人待在一起,闻着一股酒味,这一切似乎有些不太真实。我跷起腿,脚尖上下晃动,等待着。
“我跟莫宁斯塔通了话。他全名是以利沙·莫宁斯塔,他的办公室位于洛杉矶城区第九大道的贝尔丰特大厦。我告诉他,默多克藏品不出售,从未卖过,只要我还在,就不会卖,我说,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不知道这些。他哼哼哈哈,接着问我他是否能看一下那枚金币。我说当然不行。他冷冷地说声谢谢,便挂了电话。他听上去像是个老人。所以我自己上楼去查看那枚金币,我一年没去看了。它不见了,它原本是放在一只上锁且防火的箱子里的。”
我没说什么。她又给杯子倒上酒,肥硕的手指在躺椅扶手上敲击着。“我的想法你也许能猜到。”
我说:“有关莫宁斯塔的部分也许能猜到。有人拿给他这枚金币想出售,他知道或怀疑金币的来历。这枚金币必定很珍贵。”
“他们所说的样币确实很珍贵。是的,我也这么想。”
“它怎么会失窃呢?”我问。
“这房子里的某个人偷走的,很容易。钥匙在我的包里,我的包随手放。事情轻而易举,有足够的时间拿走钥匙打开房门和柜子,再把钥匙放回来。外人有困难,但家里人不难做到。”
“明白了。但你怎能断定你儿媳妇偷走了它,默多克夫人?”
“我不能断定——如果要拿出严格的证据的话。但我相当有把握。仆人是三个女人,她们在这儿很多年了——比我嫁给默多克先生还早,我七年前才嫁给他。花匠从不进家门。我没有司机,因为我儿子或我的秘书给我开车。我儿子没有拿,首先是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其次,要是他拿走了,他可以很容易地阻止我和那位钱币经销商莫宁斯塔说话。戴维斯小姐——简直荒唐。她根本不是那种人。她太胆小了。不,马洛先生,琳达就是那种女人,不为别的,只凭怨恨就能做出这样的事来。你知道这些夜总会女郎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跟我们大家一样。”我说,“没有入室盗窃的痕迹吧,我想?只是偷走一枚有价值的金币的必定是一个手法娴熟的贼,不会留下马脚的。不过,也许我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那个房间。”
她朝我仰起脸,脖子上青筋暴起。“我才告诉过你,马洛先生,莱斯利·默多克夫人——我的儿媳妇,拿走了布拉什金币。”
我盯着她,她也盯着我。她的目光像墙砖一样硬。我耸耸肩,不再盯着她,说:
“就算是这样,默多克夫人,你想要怎么办?”
“首先,我得要回金币。其次,我要我儿子能够毫无争议地离婚。我不想用钱去买离婚。我敢说你知道如何安排这些事情。”
她喝光了杯中酒,勉强地笑了笑。
“我多半听说过。”我说,“你说那位女士没有留下联系地址。那就是说你完全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确实如此。”
“那就是失踪了。你儿子也许知道,只是没跟你说。我得跟他谈谈。”
这张灰暗的大脸甚至板得有些狰狞了。“我儿子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这枚金币失窃了。我什么也不想让他知道。等时机成熟,我会应付他的。之前让他置身事外。他会完全照我说的去做。”
“他并不总是这么做。”
“他的婚姻,”她不快地说,“出于一时冲动。之后他的举动尽可能像一个绅士。所以我并不担心。”
“在加州,那种一时冲动要花三天时间,默多克夫人。”
“年轻人,你要不要这份差事?”
“要是我能知道实情并按我觉得适宜的方式来处理,我就接下这个案子。要是你定下很多规矩,束缚我的手脚,我就不要这份差事。”
她神态严厉地笑笑。“这是一桩微妙的家庭事务,马洛先生。处理起来必须慎重。”
“要是你雇了我,你会看到我是如何慎重行事的。要是我没有足够的慎重,那你最好别雇我。比如,我猜想你不是想让你儿媳妇遭到诬陷。要办这种事,那我还不够慎重。”
她脸色变得像棵水煮白菜,张嘴要嚷。接着她想了想便改变了主意。她举起酒杯,将剩余的药喝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