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在窗户上看到的人影就是护士小姐。”
“不可能。头一个晚上我还将信将疑,但是第二个晚上那个影子又出现了,他在我床边的地板上爬行。这次我是真的大声叫唤起来,并且今天早上报告了琼斯医生。”
这和她早先说过的故事没有什么出入,我认为比较可信。“我需要再和护士小姐们谈谈,”我说道,“还有一个问题,你来到北山镇以后,有没有和什么人结仇?有没有什么人想害你?”
“怎么会,肯定没有的。我甚至连男朋友都没有。除了马克思和其他的同事,我基本不认识什么人。每个晚上都在餐厅工作,哪还有时间去交际呢?”
珍妮·坦普雷顿站在护士值班柜台,我决定首先找她聊聊。
她是个身材纤细的年轻女孩,但有一股泰然自若的气质,虽然不是那么吸引异性,却不失为病榻旁的一位好手。我们说话的时候,安娜贝尔也走了过来。我差点把她给忘了。
“山姆,我坐计程车回家,明天早上我要早到诊所。”
“这么晚了,哪来的计程车?我送你回去。”说完,我转身向珍妮致歉,“不好意思,我一会儿再回来。”
安娜贝尔在车上感到一丝歉疚:“我知道医院的事情对你很重要,山姆,你没必要为了我离开的。”
“让你自己搭车回家可不是我喜欢的约会风格。”
我将她放在家门口,然后心急火燎地赶回朝圣者纪念医院,尸体已经被运走,蓝思警长也已完成了对护士们的询问:“医生,看来这又是一起为你度身打造的不可能犯罪,除非你也相信是鬼魂干的。”
“会是谁的鬼魂呢?”我故作天真地问。
“弗兰克·诺马德,那个抢劫珠宝店的强盗。还记得这个人吧?我的一个手下在犯罪现场把他打伤了,后来他企图从医院逃跑时被警方击毙。我记得他临死前还在地上挣扎,看着我说我的人不应该向他开枪,因为他并不是打算逃跑。说完他就死了。”
“当时你的那位副官是谁?”我知道这件事,只是对于细节却不甚了然。
“瑞·布罗尔。你认识他的,对吧?好人一个。当时的情况我做过调查,瑞是合理开枪的。”
“今晚的死者海菲涅太太的背景调查清楚了吗?”
“我们正试图与她在纽约的家属取得联系。当时她正驾车从波士顿返回纽约,没想到开到半路肾结石突然发作。”
“北山镇没有人认识她?”
“至少据我们所知没有。面对现实吧,医生,她被杀只不过是因为恰巧换了房间。”
“也就是说黑暗使凶手搞错了下手的对象。”
“或者这房间真的有个鬼魂之类的玩意儿。因为根据护士们的证词,她们交班后,压根没有人接近过七十六号病房。”
于是我又去找了两位护士交谈,可她们的故事和之前没有什么区别。快到十一点时,她们和前面的护士交班,开始准备晚上的工作。
并没有人告诉她们海菲涅太太与珊德拉·布赖特交换房间的事情,而直到我来到医院,她们才发现这一事实。
“我们负责六十一号到八十号病房,”贝蒂解释道,“为了保证不漏掉任何一间,我们通常从两头往中间查房。你到医院的时候,我还没查到七十六号病房。”
“你的意思是,死者是在十一点钟之前遇害的?”
“也不是,因为玛姬——她是晚班护士①——她在下班的时候,在记录上写着七十六号病房一切正常。如果有人进入那个房间,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所以这一切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①晚班护士下班后,才轮到夜班护士上班。
“有必要和玛姬见个面。”我暗忖道。
“她叫玛姬·维勒,”她瞥了眼钟,“现在她应该睡了。”
“我也要睡觉了,”我说道,“明天我再来找她。”
出了门,另一个护士珍妮追上了我。“有件事我忘了告诉您,”她说,“今天晚上我下电梯的时候,看到一个访客刚刚离开。”
“哦?那人是谁?”
“马克思·弗迪克,牛排馆的老板,我有时候在那里吃饭。”
第二天一早,我就找到了瑞·布罗尔,去年就是他在七十六号病房将犯人击毙的。他是一个肥肥的黑发男子,制服上的纽扣被大肚子绷得仿佛随时都要裂开。“关于医院的枪击事件,我是有所耳闻的,”我告诉他,“不过我当时人在西恩角,所以细节方面一直不太清楚。”
他将腰带调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开始侃侃而谈。我们在警长办公室开始了这次会面,谈话结束后,他要出门去镇上巡逻。
“嗯,北山镇的珠宝店你知道的,”他也不知道这是他第几百次重复同样的故事,“当时这家店开张没多久,对发展中的北山镇来说不失为一个高档的地方,他们店里还是有些值钱货的。弗兰克·诺马德这家伙便动起了歪脑筋,竟然打算抢劫。他走进店门,掏出枪,开始往一个布袋里扫货。他应该不知道店里装了和银行一样的无声警报系统。其他警察在停车场截住了他,双方交火后,他左腿中了一枪。他们缴获了他的枪、珠宝以及一些盗窃用的作案工具。他的伤势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他们还是把他带到朝圣者纪念医院,帮他取出子弹并且包扎了伤口。那天晚上,我的任务就是盯着他,因为第二天他就将被送往监狱。”
“这是一年前的事了吧?”
“嗯。三月三日,我永远忘不了这天,之前我从没杀过人。”
“把当时的经过跟我讲讲吧。”
“好。当时都过了晚上十二点,我就坐在病房门口的一张椅子上,估计他应该睡了。就在这时,我昕到房间里传来一些响声。”
“怎样的声音?”
他拧起眉头,似乎在努力回忆:“我说不清楚,类似于金属碰撞的声音,声音并不大。我决定进去看看,于是便推开门。房间里没有灯,但是明亮的月光透过窗户把一切照得分明。我看到他握着一柄匕首朝我走过来,我想也没想,就对着他胸口开了一枪。”
“蓝思警长说诺马德在临死前声称自己并没有打算逃跑。”
“你觉得除了逃跑还能有什么解释?后来我们发现那柄匕首原来是把螺丝刀,但他要是对我捅来,我也活不了。我们认为这是他用来行窃的工具之一,不过在之前的搜查中被我们遗漏了。虽然他穿着医院的罩衣,但是他自己的衣服也在那个房间里。”
“多谢了,瑞。你的信息对我很有帮助。”我和他握手告别。
“蓝思警长说这次的案子可能有鬼魂作祟。你该不会——”
“该不会认为他来找你麻烦?不可能,瑞。你大可放心,这和你没有关系。”
我走进警长办公室,他正在和妻子薇拉通电话,讲的是有关这次谋杀案的情况。挂上电话,他有些抱歉地说:“她是医院的志愿人员,想了解一下事态有没有新的进展。”
“有吗?”
“只有验尸报告出来了。你的判断没错,海菲涅太太是被闷死的,凶手是鬼是人就不知道了。”
“肯定是人。”
“他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
“我这不是正在调查吗?”我告诉他,“你认为去年瑞·布罗尔的行为合理吗?”
“当然,虽然他开枪有点匆忙,不过当时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换了我,可能也会有相同的反应,医生。”
“他说被抢的珠宝都完璧归赵了?”
“基本上吧。”
“基本上?”
“嗯,商店的经理称有一串昂贵的钻石项链不见了,但是我们在那个布袋里没有找到。他的言下之意是我的某个手下私吞了,我倒觉得他没准会乘机向保险公司索赔。”
“那串项链值多少钱?”
“五万美元。天知道他靠什么能在北山镇把这么贵的东西卖掉。总之,保险公司赔偿了店铺的损失,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
“没准诺马德把项链藏在病房里,他的鬼魂要取回项链了。”
警长摇摇头:“医生,这些房间你最熟悉。这么简单的陈设,连根牙签都藏不下。以防万一,我们彻底搜查了床铺和厕所,但是并未发现丢失的项链。”
“厕所的水池查了吗?”
“第一个查的就是那儿。”
“好吧,我晚些时候再来找你。”
“有想法了吗,医生?”
“多着呢。”
虽然我已经掌握了真相的大部分,不过拼图还差最后一块。于是我去了马克思牛排馆,一方面是吃顿简单的午餐,更重要的是,我想找马克思·弗迪克,因为他也许能帮我补全最后的拼图。马克思热情地为我引座,我漫不经心地说道:“没想到你的点心师傅竟然住院了。”
“珊德拉?她患了急性阑尾炎,但现在康复得差不多了。”
“我听说你昨天晚上去看望她了。”
他点点头:“当时已经过了探视时间,但我没办法很早离开餐厅,因为昨天是圣帕特里克节,我只能等客人们散去后才能脱身。”
“我明白。昨天有个病人死在了珊德拉·布赖特住过的房间里。”
“我也听说有人出事了,不过没想到是那个房间。我每天都会去看望她,然后听她说那个房间闹鬼的噩梦。昨天晚上我去的时候,医生已经把她换到别的房间去了。”
“但是护士们应该知道换房间的事吧?”
“当然,玛姬告诉我的,一个机灵的姑娘。”
吃完午饭,我打电话给林肯·琼斯,了解到玛姬·维勒是每天下午三点钟开始上班。我开始等待。不久,她从走廊尽头朝护士值班柜台走过来,一边用小发卡将白色的护士帽固定在发际。
她既年轻,又聪敏,马克思的描述很精确。“嘿,霍桑医生。”她向我问好。
“我在等你,玛姬。”
“是关于昨天晚上的事情吗?贝蒂打电话告诉我了,可怜的海菲涅太太。太惨了,她只不过是患了肾结石啊!”
“你最后一次看到她还活着是在什么时候,玛姬?”
“我每天下班之前,都会再检查一遍病房。所以肯定是在快到十一点的时候出事的。”
“当时这一层有没有陌生人?或者某些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员?”
“当时已经过了探视时间,珊德拉·布赖特的老板从餐馆赶来看望她是在十点半左右,我告诉他不用担心。他甚至还扶着她在走廊里散了会儿步,不过这并不符合医院的规矩,所以我一发现就把他们赶回房间了。”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你已经查看过海菲涅太太的情况了吗?”
“噢,是的!我检查过以后就没人进过她的病房。”
“当时她醒着?说话了没有?”
“说了一些。”
“房间里没有藏着别人吧?”
“当然没有!每天下班前,我连厕所都会检查的。”
“谢谢你,玛姬。”说完,她便回到自己工作岗位。
我站在护士值班台,扫视向两端延伸而去的走廊。一个日班护士从房间里出来,胳膊下夹着满满当当的脏被单,她推开洗衣道的门,将被单一股脑儿塞了进去。洗衣道的另一头连着楼下的洗衣房。我觉得有必要去那里调查一番,便乘电梯下了两层楼,我面前出现了堆积如山的换洗被单和毛巾。
白色,白色,所有的一切都是白色。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了位于底部的深蓝色毛巾布长袍。我一把抽出这件衣服,它果然有一个兜帽。有东西从长袍口袋里掉在地上,发出“咔嗒”一声,我低下头,原来是一把螺丝刀。
“你要抓的鬼在这里。”十五分钟后,我将叠好的毛巾布长袍搁在蓝思警长的桌上,长袍旁边放着那把螺丝刀。
“你从哪找到这些东西的,医生?”
“医院的洗衣房。凶手把衣服揉成一团,扔到洗衣道里了。这把螺丝刀是不是去年弗兰克·诺马德被布罗尔副官击毙时手上拿着的?”
“简直一模一样!”他走向一个文件柜,从里面取出一个文件夹,“因为案子结了,所以死者物品全都归还给了家属,但我保留了证物的照片,”他在某份文件上弹了一下,说道,“这就是那把螺丝刀的照片。”他将照片摆在我找到的工具旁。
“是同一把,”我肯定地说,“瞧,这个木柄上的一小块颜料。”
“看来你说得没错,”他同意道,“也许我们这回真的遇上鬼了。”
“别扯啦!你都说这些证物已经还给家属了。他的家属都是些什么人?”
“他有个女儿住在西部的某个地方。我这里应该有地址的。格兰达·诺马德,奥马哈①的一个邮箱。”
①Omaha,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位于波士顿以西。
“你是什么时候把东西还回去的?”
“就在几周前。”
“几周前。”我重复道,拼图的最后一块终于就位了。
“这种情况我一般会等一年,因为有时候家属会上法院告我们误杀之类的。但这次他们没这么做,因此我把死者衣物装在一个盒子里给她女儿寄了过去。你觉得我们要联系奥马哈方面?”
“用不着,她就在北山镇。”
一群风马牛不相及的人,此刻聚集在珊德拉·布赖特的病房里。首先是珊德拉本人,其次是每晚来探望下属的马克思。此外,我还让林肯安排三位护士全部在场。玛姬·维勒本来就上晚班,而贝蒂和珍妮则提前到了医院。再加上警长和我,我们七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
“从一开始我就很清楚,”刚一开口,我就觉得这场面好像是电影里的侦探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一起,即将宣布最后的真相,“闯入七十六号病房的,不管是人是鬼,他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某件东西。我记得那个珠宝大盗也是在同一个房间被击毙的,后来我又了解到当时还有一串项链始终下落不明,看起来这便是凶手的目标。但时间问题却困扰着我。为什么蓝思警长和他的人当年没有找到项链?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有人忽然重新行动?”
我顿了一顿,注视着听众们的表情。看到无人说话,我继续道:“布罗尔副官曾经提到,匪徒手中的武器是一把螺丝刀,而并非他一开始认为的匕首。这一事实的重要性一直被我忽略,直到我在疑似凶手穿过的袍子口袋里找到了这把螺丝刀。劫匪弗兰克·诺马德在临死前告诉警长他并没有打算逃跑,当时他已经胸口中枪,完全没有必要撒谎,因此我们愿意相信他说的是真话。既然他并没有逃跑的企图,那么他拿着螺丝刀干什么?副官是因为听到了房间里的金属碰撞的声音才推门而入的。所以诺马德只不过是在用螺丝刀拧螺丝。”
“但我们找过那个房间的每个角落,医生。”警长抗议道。
“每个角落是每个角落,但你们忘了地板下面。床底下有冷气孔,螺丝刀正是用来掀开金属栅格,项链就藏在那里。”
“这……我们倒真没想到。”警长懊恼地说。
“诺马德的女儿刚开始来到北山镇的时候也没想到。她非常了解自己的父亲,因此知道项链一定被藏在什么地方了,只是父亲并没有来得及告诉她具体地点。直到一年后,警长从北山镇给远在奥马哈的她寄去一个盒子,里面装了她父亲的遗物。当她看到那把螺丝刀时,就意识到那个被她忽视的地方了。问题是,眼下正是流感高发时期,医院里人满为患,七十六号病房一直有病人住着。星期六晚上,她等来了一个机会,因为珊德拉在手术后,被注射了大量的镇静剂。但人算不如天算,珊德拉忽然醒了过来,并且看到一个戴着兜帽的鬼影。”
“为什么要穿连帽衫?”马克思·弗迪克问道,“从你刚才所说的来看,凶手应该是一个护士,她为什么不穿着护士服?”
“因为白色制服太显眼了,即使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只要有月光也能看得分明。她必须确保自己在床边行动时不被发现。不过你说得没错,凶手是一名护士。兜帽也进一步验证了这一判断。除了制服,护士帽也需要掩盖起来。”
“她把帽子摘下来不就完了?”蓝思警长问。
“不行,因为她们工作的时候必须戴着护士帽。她已经做好了病人醒来的准备,那时她只要和平时一样,做一名护士——只要将长袍从肩膀褪下,任其落在地上,这时她便是一名身着制服的护士。”
所有的眼睛都注视着贝蒂·兰登。
她脸色苍白,身子不断地颤抖。她一面紧张地舔着嘴唇,一面朝墙壁退去:“我只是听到她的叫喊声才进来的。”
“不对,”我说,“你已经在房间里了。第二天晚上,珊德拉让你检查床底。如果是别的护士把长袍扔在那里,你为什么没有报告。昨天晚上,你又回到病房,在病人还没来得及发出求救前将其闷死,可你甚至没注意到黑暗中的病床已经换了人。于是你有了充裕的时间找到冷气口里的项链,然后将栅格恢复原样。你是快到十一点动手的,当时你已经来到这一楼层,只是还没到交班的时候。玛姬刚刚检查过这个房间,你知道她不会再次返回了。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你不知道病人交换房间的事,因为在本该查看下午报告的时候,你正在七十六号病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呢。一开始你告诉我说那个病人在睡觉,后来你却说当我到达的时候,你还没检查过那个房间。”
“珍妮,”她勉强地张口说道,“是珍妮干的。我在这里都工作了一年了。”
我点点头:“一年前你父亲刚刚过世。这么说起来,确实是珍妮的可能性更高,但你却干了件蠢事。你的护士执照需要一个假名,于是你简单地把姓的六个字母换了个顺序。格兰达·诺马德变成了贝蒂·兰登①。”
①“诺马德”(Nomard)反过来就是“兰登”(Kamdon)。
★★★
项链终于找到了,化名贝蒂·兰登的女子也坦白了全部的犯罪事实。案子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我面对的唯一问题便是安娜贝尔·克里斯蒂。不过这个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复活节那天,我向她求婚了。
“我愿意!”她落落大方地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回答,“我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我已经四十四岁了,安妮①。这事儿不能拖太久。”
①Annie,安娜贝尔的昵称。
“那就今年吧。赶在圣诞节前,我们可以在马克思的饭店举行婚礼,到时候让珊德拉来做结婚蛋糕。”
我们找到一本日历,翻到十二月的一页。“第一个星期六怎么样,十二月六日?”我建议道。
她笑着给了我一个吻:“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六日,听起来是个好日子。”